王立明,罗树权,马建胜,余 峰
(慈溪市畜牧兽医站,浙江慈溪315300)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要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这充分反映了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畜牧业生产经营体系是新型畜牧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基础。根据浙江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体系促进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浙政发[2012]33号),笔者结合慈溪市畜牧生产经营体系现状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就生产经营体系创新,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提出几点粗浅想法和建议,供参考。
20 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不断扩大,慈溪市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开始发展。进入21 世纪后,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加速、城乡居民消费不断升级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深入,新型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发展进入新阶段,成为慈溪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据调查,2013年全市养猪53.6 万头、家禽389.2 万羽、獭兔49.4 万只、长毛兔8.6 万只、蜜蜂9.2 万群、牛羊4.2 万头,生产肉类31448 t、禽蛋8216 t、牛奶1825 t,实现畜牧业产值9.86 亿元。其中85%来自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1.1 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 随着劳动力转移和禁养区内养殖场关停,大量散、小养殖户退出畜牧生产领域,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稳步发展。据调查,全市现有畜牧业专业户和家庭农场1680 家(含养蜂专业户493 家),其中经工商登记畜禽养殖场57 家,以“农场”、“牧场”、“养殖场”命名的家庭农场19 家(猪场5 家、禽场6 家、兔场7 家、牛场1 家)。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 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加速态势。据调查,截至2013年底,全市现有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12 家,涉及家禽和蜜蜂,分布龙山、观海卫、新浦和周巷四个镇。其中慈溪市三北振慈禽业专业合作社2012年被授予“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2013年7月,为打造慈溪畜禽品牌,提高畜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由7 家畜禽合作社(龙头企业)联合成立了注册资金500 万元的慈溪市和润畜禽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为宁波市首家区域性的畜禽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1.3 龙头企业 至2013年底,全市有市级以上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 家,生猪养殖龙头企业每年提供的猪肉占全市猪肉总产量的75%以上。龙头企业在畜牧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着骨干作用。
1.4 经营性服务组织 随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现代畜牧业建设的推进,哺坊、饲料、兽药经营及畜产品购销企业开始进入生产服务领域,提供了多元化、多形式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成为畜牧业服务组织的新生力量。截至2013年底,全市有独立哺坊5 家,兽药经营和动物诊疗机构32 家。
2.1 规模较小,效益偏低 目前全市畜禽养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以家庭为单元的小型畜禽养殖场,由于受资金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规模较小,档次较低,抗市场风险、自然风险、疫病风险、质量风险等多重风险的能力较弱,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经营效益时高时低甚至亏损,可持续发展能力普遍不强。
2.2 资源制约,空间萎缩 由于历史原因,该市大多数养殖场建在目前的禁养区和限养区内,且设施简陋,养殖方式落后,缺乏治污措施,脏、乱、差、臭现象比较普遍,对附近居民和环境卫生带来一定影响,是目前畜牧业综合整治的重点对象,由于畜牧业用地困难,大多数场面临“关而难迁”的问题,致使发展空间日益狭小。
2.3 制度不全,运行不规范 部分专业合作社内部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不完善,运作管理随意性大。入社社员数量、注册资金水分大,挂牌合作多,合而不作现象多。同时合作社由于法规的界定,存在功能单一、服务有限等问题,多数停留在技术培训等活动层面,跟不上产业发展和养殖户需求。
2.4 融资困难,发展资金不足 多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物,加上申请手续繁复、隐性交易费用高等问题,很难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信贷支持,而小额信贷等扶持性贷款规模较小,远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特别是遇到畜禽养殖的突发事件,涉事行业融资更加困难。如H7N9 禽流感疫情,给养禽业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个别金融部门出于自身风险防范,收紧贷款,使养禽户雪上加霜,困难重重。
2.5 人才匮乏,缺少系统的服务体系 多数家庭农场缺少专职技术人员,有的虽聘用了兼职兽医师、畜牧师为技术顾问,主要为了办证需要实际则很少发挥技术作用。另外,由于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工作条件较为艰苦、待遇较低,很难留住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3.1 突破生产要素制约,提高畜牧业集约化水平创新畜牧业生产经营体系,关键要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加快推进规模化养殖,产业化经营。引导养殖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化生产要素,加快转变生产经营方式,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积极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提高集约化水平。一是根据《慈溪市生态畜牧业优化布局方案》,落实生态畜牧业用地,按照适度集中原则,积极争取在允许养殖畜禽的区域,建设一批具有配套土地和一定污水处理设施的畜牧小区、家庭农场,实现农牧结合的生态经营模式。二是保护和发展现有优势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区域优势、高成长性、高附加值的产业化集群,提高专业化水平。目前,慈溪具有养殖和加工优势的品种有獭兔、野鸭和免疫蛋、蜂产品等,应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产品和企业的知名度,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三是加大畜牧业开发力度,着力创建畜牧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做大做强畜产品加工业,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提升畜牧业的产业层次。
3.2 发展新型合作组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养殖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要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既重数量又重质量,加快发展畜禽蜂专业合作社。同时,要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安全共保、生态共护”的机制组建新型畜牧产业合作组织,引导小规模合作社合理调整股本结构和社员构成,加快向大型合作社转型,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配置优化,增强综合实力;引导畜牧产业养殖、投入品经营、加工营销三类主体的融合,对优势畜牧产业的种畜禽、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资源进行整合和对接,延伸产业链,走全产业链发展路子。
3.3 努力创新服务机制,提升现代畜牧业服务水平
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式,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服务体系。一是优化和落实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畜牧业的政策,吸引大专院校畜牧兽医专业人才进驻畜牧生产企业,发挥好农业广播技术学校等农业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平台作用,对已入行的非畜牧兽医专业或专业技术水平较低的畜牧兽医从业人员实施继续教育,满足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人才需求。二是健全社会化畜牧兽医服务组织,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对散养畜禽、犬等动物的强制免疫注射、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动物检疫协检工作,全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三是加大对市镇两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努力为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低成本、方便高效的生产经营服务。
3.4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障生产经营体系创新一要加大禁养区实施“关、停、转、迁”的补助政策力度,促进散、小、脏养殖场顺利实施关停。二要加大对环保设施的投入资助,鼓励养殖企业运用生物工程技术对养殖畜禽的排泄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三要鼓励规模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鼓励和支持规模养殖场联合建立畜牧专业合作社,把畜牧业建设项目扶持与示范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优先扶持参加畜牧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养殖场,引导畜牧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和相关的饲料、屠宰等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等重组联合。四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把在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畜牧业的专业人才培养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企业培养大量“用得上,留得住”的乡土人才,增强现代畜牧业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