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模式下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以徽商银行为例

2014-01-23 07:31国网冀北遵化市供电公司国网唐山供电公司
财会通讯 2014年32期
关键词:徽商商业银行经营

国网冀北遵化市供电公司 刘 峰 国网唐山供电公司 肖 莹 殷 超

一、引言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里面一个较为特殊化的群体,也是一种金融改革的产物,而其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是根据城市合作银行以及信用社渐渐发展壮大起来的,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近年来,伴随着其自身的能力和实力都在不断的增加,区域划的这种经营方式已经渐渐成为了城市商业银行的势态和发展方向,对于是否跨区域的问题已经不是城市商业银行目前要面临的问题,其现在将要面临的问题是如何进行跨区域,并如何把它做好的问题。城市商业银业大部分都已经实施了跨区域的经营,因为受其许多因素的影响,城市商业银行在选择跨区经营时的形式也各不相同。最重要的是有直接设立分支机构,合并重组,异地参股这三种模式,另外还有建立合作战略联盟,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模式。本文从银行并购的一般理论作为出发点,在把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和并购的一些情况结合到一起,证明了一点,那就是针对于并购重组这一问题,它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跨区域经营发展不仅仅只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并通过徽商银行,这一并购重组的具体例子进行分析,对并购前后进行比较。最后在以上的基础上,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并购重组实施问题提出一些注意事项,并希望提出的这些建议能对后面其在实践活动时多一些参考。

二、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历程与跨区域动因

(一)城市商业银行在发展中经历的三个阶段

(1)城市信用社阶段:1978-1994年。城市信用社是中国城市居民集资建立的合作金融组织,自城市信用社于20世纪80年代诞生来,对中国城乡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供了重要的金融支持。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城市信用社存在的股权结构不合理、规模小、管理成本高、内控体制不健全等问题不断凸显。

(2)城市合作银行阶段:1995-1998年。国务院于1995年下发通知要求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城市合作银行,1997年,有关城市合作的组织建立工作已经开始在我国全面展开,这也表明了,在针对于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化进程已经被监管当局开始规范起来。截至2010年末,城市信用社改制工作已基本结束,退出了历史舞台。

(3)城市商业银行阶段:1997年至今。如今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将银行名中“商业”两字去掉,直接以城市命名,如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等。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144家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已达123,469亿。

2012年城市商业行业在资产规模以及规模增速方面分别与大型商业银行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进行了比较,如图1和图2所示:

图1

图2

根据图1和图2可以看出,至2012年度末,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远比五大商业银行的规模小,因为它仅占了整个银行业规模的百分之8,比五大银行低了百分之四十七,大概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二分之一,在资产规模方面还无法与这几类相比较和抗衡。不过在资产规模的增长速度上却快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增速,也快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和全国性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

在规模不断进行扩大的时候,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及盈利也同时在逐渐上升。根据图3可以看出,2009年我国所有城市商业银行加起来的税后利润为768.3亿元,与上一年相比较,增长了54.05%;而资产的收益率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0.1%;资产收益率18.31%,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81%。2011年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盈利水平不断提高,实现税后利润1080.9亿元,同比增长40.41%;资本收益率和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21%和18.86%,分别比2010年提高0.07%和0.55%。

图3

(二)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动因分析

(1)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城市商业银行实行单一城市经营,不能应对资金的跨区流动和结算,结算和汇路的影响,使城市商业银行为本地客户的跨区域经营无法提供优质的服务;有很多刚刚进行合作的中小型企业,当自身的规模变大之后,或企业实现跨区域经营后,城市商业银行无法提供符合客户要求的跨区域服务。

(2)分散风险的需要。地域限制不利于城商行分散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是难以应付一系列突发性的系统风险,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受所在地域经济波动影响过大,突发性系统性风险难以抵御。二是城市商业银行相对业务范围较窄,无法通过多样化经营、规模经济来分散风险。三是加剧城市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当公司在跨区域经营时,城市商业银行因地域限制而处于信息劣势,要全面了解客户的信用情况变得困难。

(3)外部金融环境。从外部原因来看,为实践中国加入WTO的承诺,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对外开放中国金融业市场,英国渣打银行、美国花旗银行、汇丰银行和香港东亚银行相继在中国大陆设立分支机构开始经营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的全面进入中国市场,这不仅给国有商业银行也给股份制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冲击,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更是面对更大的挑战,这种情况下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扩张是应对金融业开放带来的巨大竞争冲击的一个必然选择。

因此,无论是内部发展还是应对外部竞争的需要,实现跨区域发展已是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中心问题。通过选择不同的模式来谋求发展,表现出跨区域发展有着多样化的模式。作者觉得所谓的跨区域的模式,主要可以划分为:一是在异地设立分支的机构;二是联合性重组,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第三类是异地收购或参股。对于不同的城市商业银行情况,选择不同的模式来实现跨区域的发展,模式的选择不能统一而论,本文的重点放在并购重组模式上,笔者认为在如今情况下,城市商业银行的并购重组对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实现跨区域经营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城市商业银行并购重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银行在企业类里是较为特殊的企业,它之所以特殊原因是它所经营的产生和其他的企业不同。但是从本质上看,和其他企业也是一样的,也是以自主经营以追求最高盈利为目标,也要承担风险,自负盈亏,因此对于企业并购重组的概念对银行也是适用的。在并购重组上银行的并购相对于企业并购的特殊之处集中体现在银行的规模经济特征和较强的横向并购需求上。合作的效用主要表现在对商业银行类进行并购重组,而经营的合作效应是经常见到的,另外还有管理的合作效应以及财务的合作效应。经营协同效应的含义是协同改善公司的经营,从而提高公司效益,这包括优势互补、提供更全面的服务等形式。银行并购的经营协同效应主要表现在规模经济效益上面,银行是规模效应显著的行业,其和银行的金融中介功能有着很密切的关系,银行在以下几个方面规模效应很明显:提供支付系统;提供流动性的服务;进行资产转换;信息监督。

(一)必要性

(1)防范金融风险。目前,由于外资金融已经开始进入了国内市场,使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根据市场的运行规则可以看出,在金融行业,企业规模和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呈正相关,由于许多比较大型的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在我国全范围内不断的增设分支机构,如果仅仅从规模的角度来看,那些彼此之间没有形成竞争合力及规模优势的城市商业银行同国内其他城市商业银行相比,风险要大得多,甚至还会面临着生存上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这一类的城市商业银行为了能够对自身的发展环境加以改善,就只能通过合并重组的渠道,然后扩大规模,加强抗风险的能力,也只有这样才可以使自身本身在金融行业竞争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的这种状况加以改变。

(2)提升城市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资产规模小,信誉度不高,汇路不畅,服务功能不健全这些特征使单个城市商业银行在金融竞争中更处于劣势地位。同时对于那些业务遍及多省或全国的客户,城市商业银行这种分散的体制,限制了这些客户成为自身客户资源,这更使自己处于缺少竞争力的社会地位上。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对单个城市银行之间进行合并再重组,对银行所有现存的总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区域间形成网络,这会增强资源配置的能力,有助于城市商业银行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这也会增强城市商业银行应对内外竞争的能力。

(3)增强城市商业银行市场集中度,追求综合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对于某些银行本身资质不太好,而在短时间内也无法达到证监会跨区域的标准,他们就会想到并购重组的捷径,通过合并后,原有的银行能够很快的实现跨区域的经营发展,同时,针对管理较差经营效率也不高的银行来说,通过合并也会将其的经营效率提升。此外,合并后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可以为该城市商业银行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机会。集中度的增强也有利于当地政府,相应可得到政府政策上的一些优惠,比如政府在税收上面的优惠政策、政府的扶持,以追求综合利益最大化。

(二)可行性

(1)企业并购与银行交购正相关。并购实际上就是一种产权交易的过程,金融产权交易和企业产权的交易正相关,因为如果没有企业产权的交易,那么银行的产权交易也就不会产生。城市商业银行采用的并购重组方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这与企业进行并购的形式上相同。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重组的途径可以分为但体内改造重总和单体间联合重组两大类。其中,单体内的改造重组是指在单个城市商业银行内部进行一系列的改造活动,包括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和资产置换。单体间的联合重组则是在城市商业银行间进行并购重组,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企业的并购案例在这一方面给予了大量的经验和方法可供于参考和选择。

(2)政策支持。银监会允许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的情况有:城市商业银行在符合各项监管要求的条件下,根据《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估体系(暂行)》符合了中等水平以上的。国内证监会曾强调重组改造和联合将是今后城市商业银行的主要方向。

(3)容易进行。较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来说,城市商业银行存在诸如:经营地域有限、经营规模小、单一业务,如果要进行并购重组的涉及面要小很多,操作难度也随之小很多。同时,即使城市商业银行之间的并购重组没有取得成功,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没有其他银行并购所带来的危害大。在另一方面,如果城市商业银行间的并购被证明是可行成功的,那么城市商业银行将继续加快并购发展的步伐,满足发展的需要。

四、案例分析:基于徽商银行的并购重组

(一)徽商银行重组简介 对联合重组模式的选择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决策,可以说它是整个联合重组的核心所在。在决策阶段,省政府和相关工作小组根据安徽省城市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和以前银行重组改革的经验提出了三种可能的联合重组模式分别为:进行业务联合保持各家银行独立性;实行二级法人制;成立一级法人的银行。在模式的选择上,比较论证所花的时间比较长,最后选择了成本低、效率高的“一级法人+吸收合并”的复合模式。

徽商银行的重组从2003年初提出,到2004年12月,在短短的一年里徽商银行已经挂牌成立并被看为是我国第一家由城商行之间联合重组的成功案例。徽商银行它是由合肥、芜湖、马鞍山、安庆、淮北、蛘埠皖境内6家城商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构成的。这6家城商行,与我国的国有银行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除合肥市商业银行规模稍大以外,其他几家资产规模都很小,更别说城信社的规模了。在联合重组上也考虑到这点,只保留合肥市商业银行的法人资格,并将其从合肥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徽商银行,其它5家城商行和7家城信社一律采用定向募集股份的联合方法,也就是通过财产清查和评估股权的规定,从整体上把其他银行并入徽商银行。重组后的徽商银行是安徽省省级城市商业银行,也是当时我国第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一合并模式也因此被行业界称为“6+7模式”。

徽商银行采用吸收合并未采用新设合并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从参与合并的这些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自身方面进行考虑。参与合并的6家城市商业银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中,除合肥银行外,其他12家机构在业务规模上相当,风险程度接近,内部管理相似。追求平等的话语权和参与权,以平等的方式参与并购是最优选择。二是从保证重组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考虑。吸收合并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够保证过程的稳定性,这可以不中断被吸收合并方已形成的金融服务,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减少处置成本,维护经济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徽商银行并购重组效 2005年12月28日,徽商银行在并购重组后得到迅速的发展,从成立到到2006年6月末徽商银行的资产变化可以看出:从2005年拥有10家分行和总行营业部到2006年拥有14家分行,四家直属机构,163个机构网点,从496亿元的资产总额3300人的在职员工、25亿元的注册资本,434亿元的各项存贷余额以及拥有30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到2006年6月末,到2006年6月末,资本达81.75亿元在职员工人数增加了近千多名,截至2011年末,全行资产总额2569.8亿元,较开业时增长418.1%;各项存款余额也翻了好几倍,较开业时增长将近2000亿元,而各项贷款余额从开业的434亿元增加到1374.13亿元,增长幅度翻了3倍多。历年实现的经营利润达45.25亿元。从上面的资产变化可见徽商银行在成立之后,在业务规模、盈利能力以及风险控制能力方面比重组之前有显著的提高,为了说明并购重组对徽商银行产生的显著的正面效应。

(1)从不断扩大业务规模方面来看。如表1所示。

表1 徽商银行并购重组前后业务规模比较 单位:千元

从表1可以看出,徽商银行经过并购重组后,在业务规模方面得到的规模化。具体分析来看:2006年末,徽商银行总资产703.62亿元,较上年的486.51亿元,增涨的幅度达到了44。6%;总负债更是从上年的464.78亿元到2006年末的672.1亿元,增长率达到了44.6%,实现较大跨越。

(2)盈利能力显著提高。在仅成立一年的时间里,徽商银行在2006年度取得26.56亿元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的86.53亿增涨的幅度达到元244.5%;净利润增涨的幅度达到30.71%。具体如表2。

表2 徽商银行并购重组前后盈利能力变化 单位:千元

(3)风险控制能力提高显著。从表3不难发现,徽商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在不断的提高。资本雄厚,在2006年末重组一年内一举达到巴塞尔协议规定最低标准,核心资本充足率远超过了现今商业银行规定的水平。除此之外其它指标,如不良贷款率、流动性比率等风险控制类指标值也是在规定的标准里。

表3 徽商银行并购重组前后风险控制能力比较 单位:千元

表4为徽商银行2009-2011年的风险水平情况数据,可以看出在近三年内徽商银行的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核心资本充足率较高,其他的指标也在未超出范围在规定的范围内变化。

表4 徽商银行近三年风险控制能力比较 单位:千元

表5 徽商银行分支机构情况表 单位:家

从表5可以看出,在2011年末徽商银行下辖1家合肥总行、15家省内分行、2家直属支行以及一家省外的分行,拥有178个机构网点。经营网点覆盖了在安徽全省16个地级市,在一些县域经济也覆盖到了,徽商银行也因此开了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完成省内网点全覆盖的的先河,此外从南京分行的成立就可以说明徽商银行已经走向跨省域的经营,这更加证明并购重组对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的可行性。

五、城市商业银行并购重组可行性建议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城市商业银行在跨区域发展的大背景下,并购重组对于一些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并实现跨区域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城市商业银行并购重组是着眼于解决银行长远发展、解决过去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的全面的调整。

(一)准确的定位 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自身的战略定位,要根据综合实力与整体战略明确自身未来的发展目标,是要发展成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是区域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要依靠外延性的扩张还是依靠内涵性的增长,是走传统银行的路还是走社区银行或走特色之路,战略定位决定了所选择的网点布局。

(二)要采用可操作性强的方案 方案是银行并购重组的依据,对于实施方法上可操作性要强;而时间设计上要有连接性不拖沓;在制度设计上不能局限于当前,也不能一成不变;工作上要合理分工,健全内部分工管理制度使地方政府、监管当局、城市商业银行权责分明,方案一旦确定下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能以任何理由是方案出现偏离正常的执行轨道。

(三)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利益 股东、地方政府以及员工、董事会、高官等的利益在城市商业银行并购重组中都会涉及到。如当前条件下怎样调节各方的利益问题尤为重要。怎样调节各方的利益问题从正面上影响各权益者是否参与并支持并购重组的积极性和动力。城市商业银行并购重组不仅需要获得相关政府以及监管机构的支持和协调还需要妥善处理好这些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这是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并购重组成功的关键

(四)地方政府要以引导为主干预为辅 在城市商业银行重组中,地方政府作为大股东和地方管理当局起着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的积极作用,这大大提高了并购重组的效率,并且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倾斜。市场经济下更强调地方政府要以引导为主干预为辅。因此,地方政府的干预要合理的避开,只有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并购重组,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1] 顾海兵:《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国内外研究综述》,《经济学动态》2009年第6 期。

[2] 翁海晶、侯宝林:《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的风险管理分析》,《时代金融》2012年第2 期。

[3] 邱兆祥、熊江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的问题分析》,《中国经济时报》2011年第12 期。

[4] 鲁靖文:《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模式分析——以江苏银行为例》,《商业时代》2012年第35 期。

[5] 闫祥:《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分析》,《企业导报》2012年第19 期。

[6] 赵永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并购重组研究》,天津财经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7] 黄大为:《论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并购重组发展趋势》,上海交通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

[8] 王涛:《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并购重组问题研究》,西南财经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

[9] 谭树军:《湖南省城市商业银行重组模式研究》,湘潭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

[10] 黄金鑫:《对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几种主要战略发展的思考》,西南财经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

[11] 黄大跃:《跨区域:城市商业银行的审慎之选》,《金融管理与研究》2010年第4 期。

[12] 郎贵飞:《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重组模式选择—以徽商银行为例》,《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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