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权变动中的新区农村党建工作研究(1952—1954)
——以川北达县为个案

2014-01-22 06:08何志明
关键词:互助合作建党档案馆

何志明

(南京大学历史学系,江苏南京,210093)

地权变动中的新区农村党建工作研究(1952—1954)
——以川北达县为个案

何志明

(南京大学历史学系,江苏南京,210093)

土改结束后不久农村就出现了地权变动,新区农村党建工作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的。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农村建党过程中必须结合整党来进行,即提高积极分子的觉悟与整顿党员的思想。鉴于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其基本方针为整建结合,以建为主。首先是对积极分子与候补党员进行思想规训,并在互助合作运动中考察他们的行为,使他们在合作化浪潮中扮演了积极的示范角色。同时,通过建立与加强对党在农村的细胞组织——支部的管理,使支部在管理党员、组织生产及领导互助合作运动中占据了核心地位。新区农村党组织的建立,为地权变动中的乡村社会顺利实现所有制转型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且为当今农村党建工作提供了若干启示。

地权变动;农村;建党;支部;

从1950年到1956年,中国农村(尤其是相对于北方而言的新解放区)发生了巨大的制度变迁。单就地权形式而言,从因土改而诞生的农民土地所有制迅速转化为集体所有制;就劳动形式来说,从个体小农“单干”演变为组织合作社集体生产。而这个转化究竟是如何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实现的,始终是学界关注的热点话题。大家纷纷从农民心理学、制度经济学、政治学等视角来探讨从土改到集体化之间顺利过渡的缘由,并产生了一批有分量的论著,从而将相关学术研究推向深入。[1-4]但须注意的是,作为动员型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这个阶段正是其从革命政党向执政党转化与调适的重要过程。基于以上思路,本文将以一个具体县域——川北达县为考察对象,运用相关县市档案馆藏的第一手资料,并在地权变动视野下对此间中共在新区农村建党进行微观考察,以期从另外一个侧面来揭示该所有制巨大变迁之所以顺利实现的辅助机制。

一、基本方针:整建结合,以建为主

与军事力量在全国范围内的扩展相伴随,共产党的组织力量也在1949年前后呈现急速增长的趋势。据统计,单是1949年入党的新党员就达140万,这使党员的总量达到了330万。[5](242)但在中共中央看来,革命的胜利使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着“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摆老资格、恃功挟赏”等。[6](231,233)为此,1951年2月,中共中央在扩大政治局会议上正式决定自1951年起“以三年时间”实现整党。[7](36)3月,中共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党开展“一次怎样作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8](156),即整党。

大体来说,此次整党主要以老区(指1949年前中共占有的区域)为主要范围。原因在于此时党的组织触角尚未延伸到新区社会广大农村,新区尤其是农村党组织力量薄弱,不少地方处于“无党可整”的状态。在民主革命时期,四川地下党屡遭破坏,组织发展缓慢。1947年,时任四川省委书记的吴玉章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即坦承,四川党组织“乡村农民工作简直太少,地方工作不够”①。在达县,1947年该县尚有二百余党员,当年达县党联合宣汉、开江等县举行的暴动失败后,使这些党员“一部分牺牲逃散,大部分自首,少数叛变”,结果只有一人后来从重庆返回接上组织关系。②经此变故,党组织在达县的力量几乎损失殆尽。可以说,建国初达县党组织的情形基本是新区基层党组织的缩影,即农村力量薄弱,党组织亟待建立。[9](30)因而在这种情况下,达县整党的主要对象是地方转业及南下党员。

正如中共中央所判断,革命的成功使不少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出现了“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③有的甚至腐化堕落走到了党的对立面。在1952年的达县,接受整党的153名党员中,有的人因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原本少,在新环境下“产生若干蜕化、堕落和违法乱纪的现象”,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根据县委的摸底调查,发现这些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先后可分为两类:一类是1933年参加红军的老党员干部(达县为原川陕苏区范围),复员或转业到地方后,产生了骄傲自满情绪,认为自己“革命久,资历长”,有的开始吸鸦片、赌博,有的做生意、受贿赂,“毫不关心党的事业”;一类是1949年以后入党并转业的,他们“大都认为转业没满足”,抱怨地方照顾不够,“没房子住,分小田破地,无耕牛农具”,而“分了土地房子(的),说房子太烂”,要求政府特殊照顾。有的人参加党的会议要求支付“工钱”,有的不交党费,有的因地方未给他家挂光荣匾以示表彰,愤懑之下“漫骂我们领袖”。④诸如此类现象,不一而足。

中共中央指出,此次整党乃“全体党员自我思想改造运动”。[10]为此,1952年,达县整党的基本手段是集中党员学习刘少奇在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党员八项标准”,旨在整顿党员的思想并构建其共产主义信念,为即将到来的农村互助合作乃至集体化运动奠定思想基础。同时结合老区整党经验,进行“开门整党”,即让群众介入整党工作,承担审查评议党员之责,进而实现党的基层政治精英监控目标。[11]在学习八条后,为便于掌握情况,党组织在“发动群众互相批判”、党员个人发言后,对党员的思想状况有了较为具体的了解,然后经小组讨论、支部鉴定、上级党委批准,然后按照党员个人的思想严重情节分别予以处理。据统计,1952年整党后达县农村党员中2人被开除党籍,1人被留党察看,4人被劝其退党,被延长和停止候补期各1人,3人被当众警告。⑤建党前达县农村党员数量甚微,这种整饬的力度亦不算小。

整党后紧接着就是农村的建党。1950年底,中共中央向全国转发了华东局上报的土改典型经验,明确指出农村建党必须要在土改结束之后。[12](590)而在次年2月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中共中央也再次强调在土改结束后农村中“始能吸收经过教育合于党员条件者建立党的支部”。[13](37)在川北区,土改分为三期完成,从1951年2月开始,1952年4月结束。达县则属于二期土改区域,即1951年6月开始,9月结束。⑥因此,达县农村建党工作则在1951年10月后展开。土改后农村党建工作就成为新区党的重要组织任务。为此,西南局组织部也明确指出“建党是目前全党的中心工作”。⑦在达县,受该县党组织总体发展薄弱的制约,其整党、建党的基本方针可以概括为“整建结合,以建为主”。这正是与老区“整建并重”的迥然相异之处。

所谓农村建党,即是在乡村训练并发展积极分子入党,并以乡为单位公开成立党的细胞组织——支部。达县县委鉴于本县干部“少而弱”,为顺利完成建党任务(即地委分配给达县的党员发展数额),决定把建党工作列为中心工作来抓。⑧但与革命年代秘密发展党员的办法不同,此次为“公开建党”的方式。⑨通过将党的宗旨、纲领以及党员的基本条件公开,增进民众对于执政党的认识,进而为将来的制度变革奠定思想基础。总之,农村建党的目的不仅是单纯吸收党员,而且还是一次重要的“共产主义下乡”。对此,达县县委指出:“建党不是单纯的发展党员,重要的是对广大群众系统地进行深刻广泛的共产党与共产主义前途教育”⑩。

针对西南不少地区属于山地,农村人口居住较为分散的特征,西南局要求各地采取“集中训练与就地发展相结合”的方式。⑪所谓集中训练,即把土改等其他运动中涌现出来的农村积极分子集中到县里的训练班中⑫。具体程序如下:首先向学员系统讲授共产党及共产主义的基本知识,然后组织讨论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由受训者自己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然后由介绍人介绍情况,在听取乡民意见与审查谈话及区委讨论后,由区委书记签发书面决议报请县委批准,最后举行入党宣誓成为新党员。不少学员在训练班上开始了解党的事业和奋斗目标,积极要求入党。1952年,在达县举办的一次训练班上,斌朗乡乡长丁福详决定申请入党,并在入党的志愿书上“砸破指头,以血签写自己的名字”,在宣誓时还说:“父母生我养我百多斤血和肉,已不像在反动政府时那样一钱不值了,从今天起就永久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了”。⑬就地发展则是指由县委或区委派遣组织员深入农村,考察积极分子并走访乡民,在强化党性教育的基础上对其择优吸收入党。

鉴于农村党员分布极为分散,达县主要以集中训练的方式开展农村建党,即通过举办积极分子与乡村干部训练班,有计划地发展党员。据统计,1951年8月至1951年11月底,达县就举办了两期训练班,“训练了乡村干部一千二百七十人”,发展党员571人,建立了13个农村党支部。⑨1952年,该县再次发展新党员989人,其中农村党员就达827人,建立了71个农村支部或临时支部。⑬据统计,截至1954年底,达县全县116个党支部在126个乡镇中建立起来,党员从1952年的395人发展到3080人”,[14](37)两年内增加近10倍,而其中从事“农(田)林(业)水(利)”行业的党员分别为184人和 2443人,各占总数的47%和79%。[15](165)这些农村党支部的建立,“使党在广大农村生根壮大起来”,⑭党的组织末梢也随之延伸到了此前尚未完全达到的乡土社会。在这个阶段,农村党员摒弃原有小农式的义利观转而接受共产主义政治规训的现象,对于考察地权变动下的农村建党而言,颇有助益。

二、政治规训:结合中心工作建党

中共是按照列宁主义为建党原则组建起来的动员型政党,要求党员必须在意识形态认同方面实现同质化。但在广大乡村,农民的知识水平、认知能力往往与党的要求相去甚远。在革命年代,党组织始终面临着这种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张力,这个现象在1949年后的新区农村建党期间同样存在。1949年后,党具备了革命时期无法获得的稳定内外部环境,也正式以中国大陆执政党的身份公开推进新区的农村建党工作。对于积极分子而言,此时加入党组织非但没有革命时期的性命之虞,反而还拥有某种政治优势。因此,伴随着大量农村新党员进入党内,党组织必须对他们展开共产主义教育性质的政治规训,进而达到党员意识形态同质化的目标。⑮

新区农村(尤其是西南)由于交通闭塞、信息流通不畅,时至建党前夕,乡民们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等政治概念并不理解,甚至对于共产党本身的认知也出现了偏差。1952年达县在一次乡村干部训练班中的调查就可以印证这一点,不少干部“不知道共产党是干什么的”,如东惠乡周国良说:“共产党是个人”,罗□(字模糊不清——引者)山称“共产党是个目标”。特别随着达县的土改接近尾声,互助合作运动也随之逐渐开展起来,一些乡村干部还产生了抵触情绪,认为共产党虽然好,“但不知土改后共产党是咋样的好”, 有的甚至还称“共产党已经好过了”。⑯这种朴实观感正好反映了他们对土改后地权即将再次变动的困惑与不安。但对于中共而言,动员农民参加合作化运动的首选路径就是利用农村建党加强对积极分子或候补党员的共产主义教育,使他们以(准)党员的身份在乡村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也为党组织考察他们的信仰忠诚度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参考标准。

土地改革对乡村的影响是巨大的。但它“没有消除以土地私有为基础的传统的家际竞争,只不过为这场竞争划出了一条新的起跑线,从而使竞争在新的基础上开始”。[16](58)由于农民之间存在耕作技术、疏懒勤惰等个体差异,土改后乡村中必定将产生新一轮的贫富分化。一些地方调查发现,土改尚未完成,“农村就出现了资本主义复辟的现象,例如高利贷剥削、出租土地以及‘富农经济’随着土地的再集中而被加强的趋势”。[9](174-175)甚至一些乡村干部中亦存在“较为严重的富农道路的剥削思想”。据第二区不完全统计,在126名调查对象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剥削思想的有“百分之五十”,其中“个别的还有严重的剥削行为”。如大风乡财粮干事杨大佩1951年将一副碗借出,收到“一石老谷子”,然后以“大二分利息放了出去”,并在大风某铁厂入股,“今年分红五十万”,同时在“某瓦厂也搭了一股”,月分红六万。1952年3月他还在开江县从事锡铁贸易,“赚了一百多万”,最后竟“不愿工作”准备去西安做生意。⑰不仅如此,一些农村还出现了党员“富农化”的趋势。

这种现象在全国范围内也同样存在。为了遏制农村中出现的“富农化”趋势,中共中央决定加快在农村实施互助合作运动的步伐。1951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要求在农村开展生产互助合作运动,要求完成土改的地区将其“当作一件大事去做”。[17](578)由此,互助合作运动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展开,成为土改后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

早在1951年4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刘少奇就批评了那种将建党单纯视为发展新党员的观点,要求各地必须将其“看成是对劳动人民中的积极分子进行长期而有效的思想教育工作和考察工作的结果”。[18](190)西南局也指出,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从各种群众运动与实际工作中产生的”,在农村应是“在互助合作运动中,能够接受党的领导,积极带头参加互助合作并坚决执行自愿互助原则的人”。⑪这明显可以看出,是否积极参加互助合作运动已成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标准。同时,西南局还要求各地“必须结合中心工作来进行建党工作,孤立的建党是错误的”,认为在中心工作中“才能真正发现、教育、考察积极分子,也只有对这些积极分子在运动中培养提高,才能更好地完成中心工作”。⑱这个过程,实际就是对即将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规训的必经阶段。

规训内容主要围绕思想与组织两个维度展开。在思想方面,以提高积极分子的认识为目的。首先是学习党员八条标准,如其中要求所有党员“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公共的利益,即党的利益,摆在自己的私人利益之上,党员的私人利益必须服从人民的即党的公共利益,一切自私自利的人,不肯为人民牺牲自己的人,都不能做共产党员(乡村中互助组、互助会、合作社,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方式之一,就是社会主义)”。[19](175)不仅如此,党员还要成为“合作社中的积极社员”。[20](735)这是中共中央针对党员在合作化运动中的基本角色定位。但在具体操作层面,基层党组织则主要采取集中训练(即开办训练班)的方式来贯彻落实。如达县在1952年9月10日至20日举办了为期10天的积极分子短训班,主要是讲解党的历史和建国后党领导的各类运动,并“联系群众亲身体会进行了一系列的回忆对比教育”,并指出今后的奋斗方向,使学员“懂得了一些共产主义事业的远景和方向”。盘石乡六村两个互助组在听了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后联合召开了组员会议,决定“改良农具,加高田坎(方言,即田埂——笔者)”以迎接来年的大生产运动。⑧

在训练班中,经过广泛宣传教育与个别谈话,学员们纷纷对自身存在的“资本主义剥削思想进行了批判”,经过对比教育“结合诉地主阶级剥削之苦和指出农村今后发展的方向”,学员们认清楚了“剥削思想的危害,走富农道路要不得”。杨大佩检讨道:“赚钱打动了我的心,白天晚上我都在想找钱”,表示回去后“要坚决退股,保证今后再不剥削人”。⑰特别是在听到参加北京国庆典礼的军属代表何雨辰报告“农场是用机器耕田和东北的各种伟大建设”并向“大家说明了共产党的伟大”后,当即有人表示“今后我一定好好学习争取入党,就活到六十岁都要争取入党才甘心”。⑲在训练班上择优吸收合格的积极分子入党,使他们在思想上与党保持了高度一致,而且其认识水平也大大提升。而此时的互助合作运动则适逢其时地成为考察他们信仰坚定与否的试金石。

除在思想上对党员进行共产主义教育外,党还从组织上展开了对一些农村党员的“规训与惩罚”。土改后,与不少普通农民类似,一些农村党员也走上了“埋头生产、不问政治”的“自利”道路。党员作为农民中的一分子,追逐自己的利益本无可厚非,但这却与党要改造小农经济、走集体化道路的目标明显相背离。对此,1953年中共中央发布规定,要求农村党员必须积极参加与领导互助合作运动,党员在教育后仍不放弃如雇工、放债等剥削行为,则要将其开除出党。[21]四川省委也发出指示,要求“共产党员不准雇长工,不准经营商业,不准放高利贷,不准购买土地,不准出租土地”,若有被划为“新富农”的党员,必须放弃其“剥削立场与剥削行为”,经教育不予改正者,将取消候补资格或者开除出党。⑳1954年底,达县县委审查了四区长岭乡34个发展对象后发现,其中有3人“虽好,但与地主富农在思想上经济上仍保持联系或本人出租土地”,㉑经过教育无效后,将其从入党培养对象名单中清除。

通过农村建党来对新党员展开教育,其间不仅有对他们自利小农思想的规训,更有对那些“富农党员”的惩罚。党通过将美好社会远景的描绘与失范党员的惩戒相结合,给农村党员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心理冲击。此时他们往往处在一个微妙的境地:作为一个新党员,党组织在时刻考察他在互助合作运动中的表现;作为党组织在乡村的“形象代言”,乡村民众也在关注他是否能放弃自身利益而率先去迎合这场地权变动潮流。可以说,农村党员即在这两者所产生的“合力”之下积极投身到这场互助合作运动中去,并发挥了重要的“示范效应”。

新党员返回乡村社会后很快在互助合作运动中发挥了带头作用。如新入党的达县罗江乡村民罗中金,在返回村庄后立即组织互助组学习,并“以四亩小麦地提出向大家挑战”,还保证每亩产小麦380斤,“带动了十三个互助组和八家单干户积极应战的高潮”。⑰在乡民看来,活生生的个体党员带给他们的强烈观感要远大于党组织。但实际上,农村党员又代表着党组织的形象,他们在农村中积极宣传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美好前景,进行“共产主义下乡”,使广大村民第一次真正地认识中国共产党以及其为之奋斗的目标,这些都推动着互助合作运动高潮的到来。

三、农村支部建设与管理

中共是以列宁主义建党学说为组织原则的动员型政党,“支部”为党的组织末梢,党通过党员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进而控制党员、贯彻党的政令并考察与吸收新党员,因此支部被称为党组织的“细胞”与“战斗堡垒”。在农村建立党支部,更是发挥党组织在农村的核心作用的基本前提。按照列宁的农村建政学说,“建立共产党支部”是在农村建政的重要前提之一,[22](178)即“先建党,后建政”。建国初在新区农村中建立党支部,有利于推行党在农村政令主张。1953年6月,中共中央颁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了实现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目标。加强对农村支部的管理,自然就成为地方党的重要组织工作。

达县地委明确指出,农村支部是党在农村的“政治堡垒,是实现国家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引导农民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和可靠堡垒”,并对支部在农村的中心工作进行了界定,即“领导互助合作,发展农业生产。在反复深入地对党员进行总路线教育,提高社会主义觉悟的基础上,教育党员积极参加和领导互助组、合作社,并说明党员加入了互助组、合作社后,不准退组退社。”㉒简言之,此时农村支部除了要考察吸收新党员外,组织党员参与并领导互助合作运动亦是其重要工作内容。

至于建立支部的基本条件,历次党章中都有具体的规定。如中共七大时修改的党章中明确表示,在所有工厂、农村、企业、机关等,“凡有党员三人以上者,即成立党的支部组织。”[23](242)由于建国初新区农村党员数量严重不足,有的行政乡根本就没有党员。以川北地区为例,1951年底统计,全区党员人数为6 088人(绝大部分为南下党员),农村党员人数为2 200人,“绝大部分区乡都是没有党的组织的”。㉓在达县,1952年7月前夕,125个乡中有支部的仅有5个。㉔可见,农村支部的建立刻不容缓。

但中共中央对于此时农村建党却有自己的看法。1951年2月,中共中央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对于农村建党作了明确要求,为避免当年老区一些地方为完成任务而采取“拉夫”式发展党员的现象,指出“新区建党采取慎重的态度”,在农村,则必须在土改完成后“始能吸收经过教育合于党员条件者建立党的支部,在头两年内乡村支部一般不要超过十个党员”。[13](36,37)可见,通过土改等运动来发现积极分子,并将其吸收入党,进而建立农村党支部,成为新区农村建党的基本思路。

支部的基本职能为吸收与管理党员。按照组织程序,积极分子在入党并经过相应的候补期,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批准后乃成为正式党员。因此,党支部实际承担着考察积极分子与候补党员的职责。积极分子“觉悟高”是入党的基本条件,但这个觉悟高的衡量标准在不同的时期有着各自不同的内容。在革命斗争年代,觉悟高指意志坚定,敢为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而在建设年代则指愿意放弃个人私利,为党的事业而奋斗。西南局组织部对此还进行了详细说明,“例如一个农村的党员,一方面要懂得党,要懂得、要拥护共产主义前途,而在实现党的这一伟大目标的现实的斗争中,例如发展生产,开展互助合作运动,自己积极参加互助组,在生产中起模范作用,并向群众积极宣传,按自己的力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从而带领群众一同前进。这样就应算作觉悟高。”㉕另外,支部也担负着管理候补党员的职责。川北区党委即要求“新党员入党后,在候补期间,其所属支部应指定一正式党员,专门负责对其进行教育与考察,并定期向支部作报告。其候补期间,除特殊情形外,一般不能缩短”,候补期结束后,由支部考察并决定是否接受其转正。㉖党组织对这些乡村未来政治精英的考察与监督,实际上也是以地权变动为背景,考察他们是否能够放弃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进而在互助合作运动中发挥带头作用。

党支部建立后,党员通过参加支部生活来交流思想,进而强化党员的组织与纪律观念。在一个地区建立起党支部并非难事,关键在于其组织效能的发挥。由于新区农村党员入党时间不长,未经过长期组织训练,以致一些支部工作无从开展。西南局发现,一些党支部在建立后对党员疏于管理,甚至“不知道如何工作”,甚至有的地方发展了相当的党员却“不立即建立支部,使其过党的生活受党的教育”,以致出现了“无人管理的现象”。⑪但农村支部成员组织生活观念淡薄,也与区委对支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有着直接关系。据1951年达县地委的调查,一些区委“对农村支部党员的领导教育重视不够,有些县至今有些党员没人管,没有人教育,故有些党员说组织上忘记他了,有的说大概是不要他们。”㉗1953年,据达县县委对靠近县城5个支部的调查,不少党员对党关于农村的政策不了解,“多数党员不知道在农村中起到什么作用”,“有的埋头生产,不问政治,有的自高自大,脱离群众”。在组织上,大多数支部制度不健全,“新党员不能严格地过好组织生活,个别支部流于形式”,有的支部成立了一个多月,但组织生活一次也没有。㉘支部凝聚力涣散,效能低下,势必严重影响党的政令措施在农村中的贯彻。

如前所述,土改在使农村经济结构发生巨变的同时,也引发了新一轮的阶层分化。这在农村党员这个群体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即出现了一些党员“富农化”的趋势,这无疑直接违背了党要求党员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乃至集体化的初衷。一些党员“不愿参加与领导互助组”,他们“埋头生产不问政治,甚至个别党员发展到蜕化变质,从事商业投机活动,牟取暴利。达县地委认为其原因除这些党员“农民本质”还未彻底转变及受“城乡资本主义的引诱侵蚀”外,“更主要的是我们对农村支部管理教育不严,缺乏具体领导是分不开的”,明确要求各地区委加强对农村支部的管理,如定期召开支书联席会议并定期在区委会上讨论支部工作,确定工作重点然后支部进行推广。㉒

尽管支部在农村陆续建立,不少党员对支部在农村工作中核心地位的认识并不清晰,以致一些支部在农村中基本上是徒有其表,无法处理好党支部与基层政权之间的关系。如达县斌朗乡支部为例,支部尽管已有22名党员,但始终“未形成领导核心,一切工作靠行政推动,干部存在着‘一揽子’作风,许多事情行政上干起来了,支部还不知道”。如达县李元地说:“以前我认为支部只要有个名义就行了,一切工作靠行政领导,现在才知道支部要起核心领导作用”。中共中央规定,在党支部人数较多时,可以按照行政村范围下设党小组。该乡虽有6个党小组,但由于支部管理松懈,有3个小组从未开过小组会,其余则是“走过场,不解决问题”,有的甚至在“酒馆里开党小组会”,以致有些队员说:“小组会有啥开头,开不开是一样”。这与区委对支部工作不重视有直接的关系,如“布置工作只管行政,不问支部”,㉙出现了“有政无党”的倾向。

针对以上问题,达县县委组织部派出工作组到该乡协助支部开展工作,其基本工作思路是“一切工作先经党内讨论研究,统一认识,作出决议,然后再由行政去执行”。如结合中心工作召开支委扩大会议,由支书传达县委相关精神,经讨论后制定计划,然后召开党员大会、团支委扩大会和村干扩大会将工作布置下去。如此一来,支部在工作中充分占据了主动地位,发挥了核心领导作用,如支书刘荣慨叹道:“这次一切工作与我们商量研究解决的”。㉙在县委的帮助下,那些原本不知如何开展工作的支部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进而在互助合作运动中迅速成长起来。

通过整顿组织与加强对农村支部的管理,支部在农村互助合作运动中的核心作用很快显现出来。如1954年,达县河市乡支部在春耕生产中发现农业生产合作社与单干农民互相抢水插秧的现象,以致后者抱怨道:“你们合作社人强马壮,压迫我们”,支部及时对党员和社干展开了教育,“并以党员的积极模范作用去教育社员和群众,认真贯彻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必须教育与帮助互助组与单干农民全面发展生产的政策,保证了全乡满栽满插”,这直接推动了周围30多户农民,踊跃申请秋后参加合作社。对于支部的作用,达县地委指出,“许多事实证明,凡是党支部认真贯彻了互助合作政策,加强了对互助合作领导的地区,那里的互助合作运动,就有了很大的发展,农业生产就有了显著的成绩”。如达县北外乡八村党员冯开金,在推广水稻适当密植的先进经验中,自己典型示范,组织全村互助组长和周围农民参观,推动了全村90%以上的农户做了适当密植。㉚

农村党员及支部以树立榜样、建立组织乃至帮助“落后”为基本手段,使农民纷纷加入合作社,加快了互助合作运动的进程。据四川省委组织部统计,自1952年6月农村建党以来,截止1954年,已发展新党员112 860人,建立了9 827个农村支部,“目前全省农村党员中有百分之九五左右的党员参加了互助合作组织”,今年春已办的60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有党员1 484人,“其中五三七人被选为社长”,占总数的89%。㉛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农村党建工作在这场合作化运动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四、结语

对于农民而言,土改后获得的土地乃其私有财产,有自由支配之权,即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但互助合作乃至后来的集体化运动却使农民逐渐失去自己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农村经济形态变为集体所有制,这种巨大的地权变动,对农民产生了强烈的心理刺激。就“觉悟”程度而言,要文化程度原本不高的他们去理解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无疑是困难的。在1950年,即有外国人断言:“如果中国共产党人最终进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那么他们会不可避免地遭致农民的强烈反抗”。[9](24)但事实证明,在1953~1956年短短的三年内,全国绝大部分农村迅速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集体所有制开始被建立起来,农村也顺利地实现了地权的过渡。

对于农民而言,地权在短短几年内出现如此大的变动是难以理解的。但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们迅速适应并融入到集体经济大潮中去,至今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周晓虹通过政治压力、经济动机、行政强制三个层面来给予解释,也给出了较令人信服的答案。[24](38-89)但亨廷顿在论及政党政治与社会秩序时指出,共产党国家在维持政治秩序方面较为成功的原因其将“政治组织的完善放在首位”,而1949年以后的中国共产党最首要的任务是“党对整个中国控制的扩大和党组织的更新”。[25](388-389)这为我们从中共组织史层面来探究这个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土改后的新区农村建党,大量土改中涌现的积极分子被吸收入党并组建农村支部,作为“以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组织原则的农村党员及支部,他们首先必须摒弃自身“单干”致富的思想走上互助合作道路并在其中发挥示范、组织与领导作用。党支部则在这场运动中发现农村积极分子、考察候补党员、规范党员行为、提高党员觉悟乃至协调互助组与“单干”农民的关系等等,实现了党所期望的“战斗堡垒”目标。换言之,农村建党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推动农村互助合作乃至集体化的过程。

细究从土改到合作化过程中的运作逻辑,其间既有政治动员的推行,亦有观念自身蕴含的力量。共产主义一旦成为农村党员行动的思想指针,迅速带头走上合作化乃至集体化道路则是他们在理念支配下的行为选择。因为共产党打败国民党并将土地分给农民,在农村建立起巨大威望,使“党证明了有能力让农民富裕起来”。[26](242)党在农村进行土改,得到了广大农民的充分信任;党组织在农村建立,加强了对农村党员的共产主义教育;农村党员在农村积极参加合作社,树立起了共同致富的榜样;党支部在合作化运动中常规与非常规权力的施展,利用了地缘社会的乡土人情关系。这一切,都为地权变动中合作化运动的迅速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可以说,合作化运动乃是中共在全国范围取得执政地位后,首次运用动员型政党的组织力量在广大农村顺利实现制度变革的一次重要过渡。

注释:

① 吴玉章返延安后给中央的报告——在渝工作一年的概况(1947年).中央档案馆等编:四川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40—1947)。甲12.1989.

② 《达县地委组织工作报告》(1951年3月27日),达州市档案馆藏,15-1-5。

③ 毛泽东:《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桂林陆军学校党史政工教研室:中共党史资料选编(1949—1984)。1985年1月编印。

④ 《达县乡村干部轮训班关于农村零星党员的整党报告》(1952年10月28日),达县档案馆藏,18-1-15。

⑤ 《达县五二年整党情况的报告》(1953年1月),达县档案馆藏,18-1-15。

⑥ 《川北区土地改革运动概述》(1952年8月30日),达州市档案馆藏,19-1-22。

⑦ 《西南局组织部关于加强建党工作的几项通知》,西南局组织部编印:《通报》(29),1952年9月13日,达县档案馆藏,18-1-16。

⑧ 《达县第一期建党工作总结(六月至九月)》,1952年,达县档案馆藏,17-1-41。

⑨ 《西南局关于目前建党工作的指示》(1952年11月29日),达县档案馆藏,18-1-15。

⑩ 《达县建党工作综合报告》(1951年11月21日),达县档案馆藏,17-1-19。

⑪ 《在建党工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摘录西南局目前关于建党工作的指示》(1952年11月),四川省委组织部编:《建党学习文件》,第1号,1953年6月3日,达州市档案馆藏,21-1-8。

⑫ 这种通过开办训练班来发展党员的方式已有先例。抗战期间中共即在华中或华东抗日根据地开办训练班来发展党员。台湾与大陆学者陈永发和李里峰就对此进行了探讨,详见Yung-fa Chen:Making Revolution: The Communist Movement in Eastern and Central China,1937—1945,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6,pp.296-364;李里峰:《革命政党与乡村社会: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形态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68-69页。

⑬ 《达县五二年建党总结及今后意见》(1953年1月3日),达县档案馆藏,18-1-15。

⑭ 《达县县委组织部关于举行农村党支部书记座谈会议情况的报告》(1954年1月14日),达县档案馆藏,18-1-41。

⑮ 土改后期开始针对乡村干部进行的一场共产主义教育,详见拙文:《“集体化”语境中的乡村干部教育(1951—1952)——以川北达县为例》,未刊稿。

⑯ 《达县乡、村干部训练班第一阶段工作总结》(1952年10月7日),达县档案馆藏,18-1-14。

⑰ 《达县地委组织部向省委组织部关于整党建党的汇报》(1952年11月21日),达县档案馆藏,17-1-29。

⑱ 《西南局组织部关于发展新党员情况的报告》(1952年7月19日),达县档案馆藏,17-1-29。

⑲ 《达县乡村干部训练班总结》(1952年3月21日),达县档案馆藏,18-1-4。

⑳ 《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处理农村党员具有剥削思想和行为的规定》(1954年2月2日),达县档案馆,17-1-58。

㉑ 《关于结合统购统销进行建党、整顿思想整顿组织的情况总结及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1954年12月15日),达县档案馆藏,17-1-57。

㉒ 《中共达县地委组织部关于农村建党及其他有关组织工作的意见》1954年2月7日,达县档案馆藏,17-1-58。

㉓ 《关于整党问题(草案)》(1951年11月8日),达州市档案馆藏,21-1-8。

㉔ 《达县地委一九五二年七月到一九五三年七月建立农村支部的计划》,达县档案馆藏,17-1-29。

㉕ 《如何掌握觉悟高的问题——摘录西南局组织部关于各省、市委组织部长汇报会议的报告》,四川省委组织部编:《建党学习文件》,第1号,1953年6月3日,达州市档案馆藏,21-1-8。

㉖ 《关于建党问题(草案)》(1951年11月8日),达州市档案馆藏,21-1-8。

㉗《中共达县地委组织部一年零十个月组织工作基本总结报告》(1950年1月至1951年10月),达州市档案馆藏,21-1-8。

㉘ 《达县县委关于加强区委对农村支部领导的意见》(1953年),达县档案馆藏,18-1-15。

㉙ 《达县斌朗乡农村党支部的检查报告》(1953年2月6日),达县档案馆藏,18-1-20。

㉚ 《中共达县地委组织部关于农村重点支部工作座谈会议情况报告》(1954年8月5日),达县档案馆藏,17-1-58。

㉛ 《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农村支部工作经验的初步总结(草案)》(1954年8月),达县档案馆藏,17-1-58。

[1] 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M].北京: 东方出版中心,1998.

[2] 冯开文.从土地改革转入农业合作化的制度变迁机理分析[J].中国农史,1999(3): 26-42.

[3] 李里峰.土改结束后的乡村社会变动——兼论从土地改革到集体化的转化机制[J].江海学刊,2009(2): 159-166.

[4] 周晓虹.1951—1958: 中国农业集体化的动力——国家与社会关系视野下的社会动员[C]//中国研究〈第1期〉,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5] 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1950年5月21日)[C]//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6] 朱德.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1950年5月6日)[C]//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7] 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要点(1951年2月18日)[C]//毛泽东选集(第5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7.

[8] 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51年3月28日)[C]//中央文献研究室等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9] Dork A.Barnett.Communist China: The Early Years 1949—1955[M]. Frederick A.Praeger,Publisher,1964.

[10] 中共黑龙江省委总结农村整党试验工作[N].人民日报,1953-01-12(3).

[11] 李里峰.党组织、党员与群众——华北土改期间的整党运动[J].安徽史学,2012(1): 66-76.

[12] 中共中央同意公开发表华东局关于提早完成土改指示及第二次土改典型经验会议总结报告的电报(1950年12月7日)[C]//中央文献研究室等编.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2册)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13] 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1951年2月18日)[C]//毛泽东选集(第5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7.

[14] 中共达县县委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四川省达县组织史资料[C].成都: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

[15] 达县部分年中共党员统计表.达县志编纂委员会编.达县志[Z].成都: 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

[16] 张乐天.人民公社制度研究[M].北京: 东方出版中心,1998.

[17] 毛泽东.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C]//中央文献研究室等.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

[18] 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会议上的报告(1951年3月28日)[C]//中央文献研究室等编.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19] 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1951年3月)[C]//中央文献研究室等.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20] 刘少奇.论合作社工作中的若干问题(初稿)(1951年9月29日)[C]//中央文献研究室等编.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21] 中共中央华北局两项规定[N].人民日报,1953-02-26(1)。

[22] 列宁.为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准备的文件(1920年6-7月)[C]//列宁全集(第39册).北京: 人民出版社,1965.

[23] 中国共产党党章(1945年6月11日)[C]//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5年)(第53册).北京: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24] 周晓虹.传统与变迁: 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M].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25] (美)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李盛平,等译.北京: 华夏出版社,1988.

[26] 黄树民.林村的故事: 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变革[M].素兰,等译.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

On the building of the Party in newly seized rural areas in the background of transforming of land-ownership (1952—1954)——Based on the Da County in north area of Sichuan

HE Zhiming
(Department of History,Nanjing University,Nanjing 210093,China)

There was a transforming of land-ownership in countryside after the land reform,which was the background of the building of the Party.According to the arrangement of center of CCP,the building of the Party must be implemented associating with the consolidating it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consciousness of the members of the Party.The basic guiding principle which was both consolidating and building was emphasized,but the latter was of primary significance.Firstly,the Party has disciplined the thought of activists and candidates,observed their behavior and played an exemplary role in the movement of Collectivization.Meanwhile,the branches of the Party,which were set at the heart of managing members,organizing produce and leading the Collectivization,were built and strengthened.Therefore,the building of the Party branch has made the transforming of land-ownership successful in countryside and provided some inspirations in the same filed nowadays.

transforming of land-ownership; rural areas; building of the Party; Party branch

K27

A

1672-3104(2014)03-0258-08

[编辑: 苏慧]

2013-11-04;

2013-12-07

何志明(1984-),男,四川通江人,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当代史及中华民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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