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生活世界理论的特征与来源——基于哈氏研究的一个误区

2014-01-22 06:08刘志丹
关键词:胡塞尔哈贝马斯理论

刘志丹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抚顺,113001)

一、引言:关于哈氏生活世界理论研究的一个误区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降,学界关于哈贝马斯生活世界理论的研究主要依循以下三个视角:一是从社会批判理论的视角分析交往行为与生活世界的关系;二是从社会构成理论的视角评析系统与生活世界的关系;三是从形式语用学的视角阐释意义与生活世界的关系。虽然哈贝马斯生活世界理论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但目前,哈贝马斯生活世界的谱系学研究存在一个明显的误区,即认为他的思想渊源仅限于现象学的生活世界理论而无关其他。其实,哈氏思想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综合性。他将思辨的欧陆哲学与分析的英美哲学融入一炉,将其作为共同的思想源泉吸纳到社会批判理论之中。哈氏生活世界的谱系学也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特点。本文从分析哈氏生活世界理论的特征与来源入手,以试图纠正这一误区。

二、哈氏生活世界理论的特征

哈贝马斯的生活世界是文化、社会和个性结构的统一体。文化是交往行为主体进行理解的知识储备库。“在我看来,文化是储存起来的知识,交往参与者通过相互就某事达成理解,而用这些知识来支持自己的理解。”[1](82)社会是由制度或法律等规范手段所引导的某种秩序性。“社会表现为制度秩序、法律规范及错综复杂而又井然有序的实践和应用。”[1](84)个性结构是使交往主体获得言语和行动功能的某种能力和资格,也就是说,凭借这种能力和资格,交往主体获得了参与相互理解过程的功能。“一切促使主体能够言说并且行动的动机和能力,我都把它们归入个性结构。”[1](83)文化、社会、个性结构不应当被理解成为帕森斯式的用以调节行为的各种系统,而应当看做不同表现形式的交往行为得以成功进行的意义语境。作为背景知识的生活世界为交往行为者达成理解提供必要的知识储备库,这种知识是一种非主题化知识,这个意义世界也只能穿透不能超越。生活世界的三个特征是绝对的明确性、总体化力量和背景知识的整体论。[1](79)总之,哈贝马斯的生活世界具有自明确然性、非对象性、奠基性、主体间性、主观性和相对性[2]。

需要注意的是,哈贝马斯明确区别了“生活世界”概念和“世界”概念。他认为,交往行为有一个三重的世界关联网络,即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交往行为反思地与上述三个世界相关联,因此世界是一个形式概念。客观世界指实际存在的事态世界[3](85),也就是人之外的物理世界,通过真实性命题予以呈现;社会世界指受规范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世界。“社会世界是由规范语境构成的,而规范语境则明确了哪些互动属于合理人际关系总体中的一个方面。有效规范所适用的行为者(有效规范也被他们接受了),同样也属于这个社会世界。”[3](87)社会世界通过断然性命题予以表达;主观世界是有能力的言语者的意图、愿望、感情等内心经验世界,通过经验性命题予以表现。“我把这种主观世界定义为主体经验的总体性。”[3](91)因此,世界是交往行为主体从事活动时的外在环境因素的总和,可以主题化,具有经验论色彩。而生活世界是相互理解得以可能的必要要件,是“言说者和听者相遇的先验场所”,具有先验论倾向。

三、哈氏生活世界理论的思想来源

综合来看,哈贝马斯生活世界理论的思想源泉并不仅限于现象学的生活世界理论。除此之外,给予哈贝马斯启发的思想动力还包括:现象学社会学的生活世界理论;涂尔干的集体意识理论;米德的自我理论;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理论。

(一)现象学的生活世界理论

虽然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l)早在《笛卡尔的沉思》之五中就已经首次提出了“生活世界”这个概念[4],但直到《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才对其进行了最系统化的阐释。生活世界概念是胡塞尔为解决“作为欧洲人根本生活危机表现的科学危机”而提出来的。何为欧洲科学的危机?简言之,当时欧洲盛行的实证科学用客观化和数学化的思维方式扼杀了普通人的人性化和世俗化的思维方式,不仅人的世俗生活受到技术理性主义的宰制,更重要的是,实证科学完全忽视了人的生活价值和意义。“现代人让自己的整个世界观受实证科学的支配,并迷惑于实证科学所造就的‘繁荣’。这种独特现象意味着,现代人漫不经心地抹去了那些对于真正的人来说至关重要的问题。”[5](5)被剥离了生命意义与生命价值的人被科学主义所事实化了,成为实证科学的研究对象。“只见事实的科学造成了只见事实的人”[5](5−6)。危机的根源何在?一言以蔽之,科学世界的自然主义和客体主义遗忘了作为人的意义基础的生活世界。胡塞尔现象学的根本任务就在于重新揭示科学的性质及起源,恢复科学世界和生活世界的结合关系,从而克服“现代科学的危机”[6]。

胡塞尔的生活世界具有双层意蕴。一是自然态度中的生活世界。意指直接朝向我们发生的、原则上可以直观到的事物的总体,具有直观性和主观性。直观性在于它是“作为唯一实在的、通过知觉实际地被给予的、被经验到并且能够被经验到的世界”[5](58);主观性在于它能随个体自我主观视域的运动而发生变化。但胡塞尔又反对仅仅将“生活世界”视为纯粹客观给予的东西,而应该将其纳入先验现象学的视域。二是先验现象学中的生活世界。意指前科学的、前概念的和前理论的先验的原发境域,具有非主题性和奠基性。非主题性是说生活世界是一个毋庸置疑和不言自明的前提,不能将其视为主题进行论证。奠基性是指生活世界是我们的经验由此出发的基地,以此为基础,一切经验才得以可能。由此,我们可以将胡塞尔的“生活世界”定义为“非主题性的、奠基性的、直观的、主观世界”[7]。

胡塞尔对哈贝马斯的影响在于生活世界的核心内容。他承接了胡塞尔生活世界的核心内容而否定了胡塞尔先验回溯的理论方法。“我在这里不想使用胡塞尔的方法和他引入生活世界概念的语境,但我吸收了胡塞尔研究的核心内容。”[1](73)所谓“核心内容”是指哈贝马斯所接受的生活世界的非主题性和奠基性。一方面,非主题性表现在哈贝马斯也将关于生活世界的知识称之为“非主题性的知识”或“背景知识”。“和一切非主题性知识一样,生活世界的背景也是潜在的,通过前反思才能表现出来”[1](79)。另一方面,奠基性表现在哈贝马斯将生活世界视为“意义的基础”,“胡塞尔用非主题性知识的概念已经指明了一条揭示这种意义基础的路径”[1](73)。

(二)现象学社会学的生活世界理论

现象学社会学的创始人是美籍奥地利裔哲学家阿尔弗雷德·舒茨(Alfred Schütz)。他对生活世界理论的系统阐述对哈贝马斯也产生了重要影响。舒茨的生活世界理论也明显受到胡塞尔的影响。舒茨视域下的生活世界也是人们在其中度过其日常生活所直接经验的主体间的文化世界,但他舍弃了胡塞尔的先验性。所以,舒茨的学生那坦森才将生活世界的含义概括为“包含人所牵连的种种日常事务的总和”[8]。

舒茨生活世界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生活世界与自然态度和主体间性具有关联性。在自然态度视角下,人们认为生活世界是理所当然的实在领域,生活世界对于成年主体来说是毋庸置疑的,人们的所有社会行为,都是以这个确定无疑且自我确证的生活世界为基础。“在自然态度中,我发现我自己所在的世界总是理所当然地存在着且自我确证为‘真’,我生于其中且我认为它先于我而存在。它是在我的经验中所给予的一切事物的未经检验的基础。”[9](4)在主体间性视角下,生活世界在一开始就具有主体间性。“我们已经证明了生活世界在最初就是主体间的世界。”[9](59)在这个主体间的世界中,人们理所当然地将他人作为存在而予以接受。他人与我经验着同一个世界,我们可以通过视角互换来达成相互间的彼此理解。“我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人也存在于我的世界中,这种存在不仅在身体上和其他对象上相同,而且在意识方面也与我的意识具有本质性的相同。起初,我的生活世界就不是一个我的私人世界,而是一个主体间的世界。”[9](4)其次,生活世界的结构。舒茨早在《社会世界的现象学》中就对生活世界的结构进行了系统阐述。他对生活世界的结构持有一种形式化区分的观点,认为社会世界包括四个相互区分的领域:直接经验的世界、同代人的世界、前人的世界和后人的世界[10]。他也将这种区分称之为“日常生活世界的分层”[9](35)。在后来的《生活世界的结构》中,舒茨依然坚持这种观点[9](59−92)。再次,知识储备库(the stock of knowledge)问题。舒茨十分重视生活世界中的知识储备库问题,他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对其进行了细致的考察。一方面,静态分析是指探究知识储备库的构成要素。舒茨认为,知识储备库由基本要素、中级要素和特定要素三部分组成。基本要素是指关于所有经验的限定条件的知识,包括我对内在绵延的认识,对个别情境在世界时间内历史性和有限性的知识,对肉体的限制的知识,对经验的空间、时间和社会结构的知识[9](135)。中级要素是指关于例行的知识或习惯的知识,包括技巧、有用的知识和诀窍知识[9](105)。特定要素是指在特定经验中沉积下的且被作为经验的核心而主题化的知识[9](135)。另一方面,动态分析是指探究知识储备库的形成过程。这个形成过程主要包括知识获得的历程,知识获得的持续、知识获得的中断以及知识获得的限制。

哈贝马斯将舒茨的生活世界理论的基本特征总结为三个方面:①生活世界是一个被朴素地熟悉的、给定的不成问题的背景世界;②共享的这个世界具有主体间的有效性;③生活世界具有总体性、非决定性、渗透性和界限性的特征。[11](128)依据哈贝马斯的观点,舒茨对生活世界的定性是不全面的,应该进一步深化对它的认识。可取的路径是把生活世界放在交往行为理论的视域中,将其作为交往行为的互补概念来看待。因此,哈贝马斯进一步扩展了舒茨对生活世界基本特征的界定。①生活世界的不成问题性。舒茨认为,“除非得到进一步的注意,否则朝向我们的任何事态都不能问题化。”[9](4)哈贝马斯认为这种认识并不彻底。他认为生活世界永远都不能问题化,最多只能碎片化[11](130)。②主体间的有效性。哈贝马斯认为,生活世界主体间的有效性不能仅仅建立在社会的先在性之上,生活世界应该先于任何可能的分歧且不能成为主体间共享知识的争议主题,最多只能碎片化[11](131)。③哈贝马斯赞同舒茨生活世界具有的总体性、非决定性、渗透性和界限性的特征并做了更加明晰的阐释[11](132)。此外,舒茨的知识储备库理论也成为哈贝马斯生活世界的结构要素(文化)的直接来源。“在我看来,文化是储存起来的知识,交往参与者通过相互就某事达成理解,而用这些知识来支持自己的理解。”[1](82)

(三)涂尔干的集体意识理论

涂尔干(Emile Durkheim)集体意识理论对哈贝马斯生活世界理论也产生了重要影响。集体意识是指“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12](42)。集体意识具有普遍性、趋同性和遗传性。普遍性是指集体意识是全体社会成员在日常交往互动中,通过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散布在全社会范围内的信仰和感情。“严格地说,它是作为一个整体散布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的”[12](42)。趋同性是指每个人由于集体环境的大致相同所导致的集体意识的近似性。“在较小的社会里,每个人所面临的生存条件都大致相同,本质而言,他们的集体环境也是比较具体的。各种各样的人都聚集在社会范围内,他们的意识状态也表现出了同样的特征。”[12](244)遗传性是指集体意识的代际承接关系,即当前的集体意识是前代人长期积累与传承的结果。“它并不会随着世代的更替而更替,而是代代相继,代代相传。”[12](42)集体意识的重要作用在于它的社会整合。由于它所具有的普遍性、趋同性和遗传性等特征,决定了它对社会成员具有约束功能,从而起到保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团结的社会整合作用。“无论范围是大是小,它所具有的一般的社会整合功能显然是建立在包含着某种共同意识同时又受到这种共同意识规定的社会生活的基础之上的。”[12](71)集体意识的社会整合作用在不同的社会也发生着变化。在“机械团结”的社会里,集体意识驾驭着大部分个人,也可以说,集体意识是维系社会的唯一因素。而在“有机团结”的社会里,集体意识的作用明显弱化,但弱化的只是范围的缩小和作用的减弱,其本质并没有改变。

哈贝马斯从涂尔干集体意识理论中吸取了以下两方面的理论营养:一方面,社会整合功能。涂尔干将社会群体的生活世界视为群体聚合的粘合剂,从这个观点出发,哈贝马斯的生活世界不仅仅为交往行为提供了一种背景,而且担负着文化再生产、社会统一和个人社会化的功能,进而确保了主体间有序的人际关系的稳定,从而起到社会整合的作用。其表现形式是通过合法调节的人际关系协调人的行为和稳定群体同一性,这种方式在社会整合受到干扰的情况下看得更加清楚。[11](140)另一方面,生活世界的结构特征。从生活世界的形式化概念来看,涂尔干将生活世界的区分化进程理解为文化、社会和个性的分离。在哈贝马斯看来,文化、社会和个性不应该从生活世界的更新进程来看,而应该从生活世界的三个构成要素角度来理解。“涂尔干将生活世界的区分化进程理解为文化、社会和个性的分离过程。我们现在必须从生活世界的结构成分角度来介绍和解释它们。”[11](133−134)

(四)米德的自我理论

作为符号互动理论的奠基人,米德(Mead)的自我理论对哈贝马斯的启发甚大。自我理论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进化论视域下的自我形成过程。米德认为,通过语言媒介,个体得以由生物个体转变为具有自我意识的心灵有机体,这是一个不断进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模仿阶段、游戏阶段和“泛化的他人”阶段。“自我是逐步发展的;他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社会经验与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13](120)其次,自我的二重性。米德把个人区分为“主我”和“客我”。自我是“主我”和“客我”的有机统一,二者互为依存,共同构成完整的社会个体。“主我”是机体对他人的态度的反应,“客我”是有机体自己采取的一组有组织的其他人的态度。[13](155)最后,个体与社会的相互作用。米德以一个客观的社会过程为起点,借助于语言把社会交往过程输入个体内部,由此个体把社会行动内化为自己的行动。在这个互动过程中,社会不是一种客观实体,而是相互作用的框架,它以自我和心灵的本性为前提。社会制度乃是一套特殊的相互联系的角色,一个制度便是一套群体或社会的行为的组织形式。[13](309)

哈贝马斯从自我理论中获得了如下启示:第一,生活世界的进化论倾向。依照哈贝马斯的理解,米德互动社会的进化论倾向,其实就是生活世界的交往合理化[11](107)。由此,哈贝马斯将米德的社会进化论观点纳入到交往理论之中,生活世界具有了重复再生产的维度。第二,个人的社会化。哈贝马斯将米德个人社会化的观点揉入生活世界的结构要素之中,从而使人的个性得以不断更新,维持生活世界的进化与稳定。第三,语言的媒介作用。哈贝马斯也承接了米德将语言视为社会互动的媒介的观点,特别是语言对生活世界的再生产的作用。“正如我们从米德处所学到的,语言媒介实现了生活世界的再生产。”[11](137)

(五)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理论

20世纪50年代后期,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开始侧重研究本体论,提出了著名的三个世界理论。波普尔把世界上所有的现象,依据各自的存在方式划分为三个世界。第一世界是指物理世界,是由客观世界中的一切物质及其各种现象构成。第二世界是指人的精神世界或心理世界,包括意识状态、心理素质、主观经验等,即第二世界就是指人的主观世界;第三世界是指客观思想的世界,实际上是人类精神产物或精神产品的世界。“第一世界是物理世界或物理状态的世界;第二世界是精神世界或精神状态的世界;第三世界是概念东西的世界,即客观意义上的观念的世界——它是可能的思想客体的世界:自在的理论及其逻辑关系、自在的论据、自在的问题境况等的世界。”[14](164−165)依据波普尔的观点,三个世界不仅具有上述所言的各自的客观实在性和独立自主性,而且三个世界之间也有相互作用的关系。第一世界与第二世界相互作用,第二世界与第三世界相互作用,第二世界能够与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中的任何一个相互作用,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之间不能相互作用,除非通过第二世界的干预。[14](165)在三个世界中,波普尔特别强调第三世界的客观实在性及其在科学哲学中的地位[14](166−167)。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约克大学贾维(I.C.Jarvie)教授第一个将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理论引入社会学行为理论之中,并根据第三世界的模式来分析社会生活关系。“我们已经证明,社会是一个介于坚硬的物理世界和柔软的精神世界之间的独立领域。这个领域、实在或世界,无论我们怎样称呼它,它都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15]

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理论以及贾维所引入的行为理论视域下的社会世界(第三世界)概念给哈贝马斯的形式世界概念(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提供了原初思路。哈贝马斯批判地承接了波普尔和贾维的思想。哈贝马斯认为贾维的理论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抹杀了对待文化传统的表现立场与假设—反思立场之间的差别;二是忽略了文化传统中不能还原为“思想”或真实性命题的内容;三是不容许把文化价值与价值在规范中的制度体现区别开来。[3](79−80)为了解决贾维的上述问题,哈贝马斯作出了以下修正:一是用构成论的世界概念来取代本体论的世界概念,并把“世界”和“生活世界”这对概念区别开来;二是用根据不同的有效性要求而区分开来的文化知识概念来取代被认知主义搞得片面化的“客观精神”概念;三是把世界概念从它的有限的本体论内涵中解脱出来[3](80−82)。

[1]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M].南京: 译林出版社, 2001.

[2]傅永军, 张志平.“生活世界”学说: 哈贝马斯的批判与改造[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7(4): 8−13.

[3]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 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M].南京: 译林出版社, 2001.

[4]何林.论许茨对胡塞尔生活世界理论的继承与改造[J].哲学研究, 2010(10): 90−96.

[5]胡塞尔.欧洲科学的危机和超验现象学[M].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8.

[6]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M].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5:442−443.

[7]倪梁康.现象学及其效应[M].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 1994: 132.

[8]高俊一.现象学宗师: 胡塞尔[M].台北: 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82: 159.

[9]Alfred Schütz.The structures of the life-world·Vol.I[M].Illinois: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73.

[10]Alfred Schütz.The phenomenology of the social world[M].Illinois: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7: 142−143.

[11]Habermas.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Vol.Ⅱ)[M].Thomas McCarthy, (trans).Boston: Beacon Press, 1987.

[12]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

[13]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M].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5.

[14]卡尔•波普尔.客观知识: 一个进化论的研究[M].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7.

[15]Jarvie I.C..Concepts and society[M].Boston: Routledge &Kegan Paul, 1972: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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