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执法技术专业研究生培养相关问题探讨

2014-01-22 18:25姜文龙王亚莉
关键词:本学科公安导师

姜文龙, 马 骏, 王亚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北京 100038)

0 引言

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了新的学科目录,公安技术一级学科增列入工科门类。公安技术一级学科的成功设置使公安交通管理类研究生培养方向及培养模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以公安大学为例,以前交通管理工程系研究生培养挂靠两个二级学科分别是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和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有三个研究方向交通管理与控制、道路交通安全以及智能交通管理。原有的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以及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专业与其他高等院校专业相同,而且都属于非公安专业,在公务员体制改革形势下,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受到了很大的挑战。而且即使分配到公安机关工作,也由于原有的课程体系设置方面的问题,导致公安实战工作能力不足。公安技术一级学科设置成功后,现在统一按照其下设的交通安全执法技术二级学科进行招生和培养,上述这些问题都有望通过新的学科方向调整而得到解决。

学科分类的调整必然带来培养模式的变化。何谓培养模式,所谓研究生培养模式,是指根据高层次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社会的需要,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特定需求指导下,为实现研究生培养目标,研究生培养主体与研究生培养基本环节之间所形成的组合样式及运行方式。研究生培养模式是研究生培养特性的一种简约性概括,它表达的是研究生培养主体就“培养什么样的研究生”和“怎样培养研究生”两个基本问题在研究生培养诸环节中的解决方式[1]。

在公安大学顶层设计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是按照“专业基础厚,创新意识浓,应用能力强”的指导思想,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辅相成,注重创新思维和应用能力培养,建立和完善“教学研用有机结合”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模式。本文主要通过借鉴这样的模式,以培养高素质的学术性和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对交通安全执法技术研究生的具体培养模式的相关内容进行探索。

1 课程体系优化

1.1 公安技术平台课的开设

公安技术平台课是针对公安技术下设的四个二级学科所有学生开设,讲授公安技术学科的相关基础理论,为学生后续学习公安技术各二级学科的专业课程打基础,进而对本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交叉联系有更加深刻的了解。就交通安全执法技术来讲,本学科需要整合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成果,充分利用物理学、力学、通信技术、图像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成熟的科学技术和手段,以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交通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处置为核心,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为目标。

公安技术平台课由于面向不同专业学生,应考虑授课对象的接受能力,可以增加案例教学比重,而不仅仅是本学科理论的相关介绍,使其他专业的学生对本专业有较为直观的理解。此外,由于大部分学生是来自其他社会院校,所学专业大部分不是公安类。基于这样的情况,在开平台课时应有针对性的开设一些具有公安特色的选修课,为学生打好公安类学科基础。

公安技术平台课的开设,有利于各个学科之间相互服务。在处理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中,课程设置方面应以专业为主,多学科渗透,不可本末倒置[2]。

1.2 学科的工法结合

交通安全执法技术的一个特点就是它是交叉学科,学科名称本身就提醒我们它是牵涉到交通、安全、执法和技术四个层面的特点[3]。新的学科专业“交通安全执法技术”应紧密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加大公安交通执法技术方面的知识培养,使之更加有利于培养“工法”结合的高层次公安实战应用人才。因此,在主要学习交通管理方面技术的同时,导师应鼓励学生选修一些法律课程,熟悉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实现工法的有机结合,能更好的在公安实战中发挥高学历人才的作用。

2 培养方式探索

2.1 研讨式的授课方式

研究生之与本科生最大的区别,就是从接受知识转变为创造知识。老师应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学生的学习应该是自主型的学习。为此,研究生阶段的授课方式,应该从传统的“老师讲,学生听”转变为研讨式的方式,既增大了授课老师的自主性,也提高了学生的参与程度[4]。导师应鼓励研究生自学和阅读文献资料,倡导研究生撰写专题小论文、读书笔记,举行课堂讨论和专题研讨等学术活动。除了研讨式,也可通过做课题报告的方式,培养研究生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锻炼他们的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述能力。

2.2 “双导师制”

研究生学习阶段,除了要求自身的科研能力过硬,导师对于学生的引导也十分重要。因此,如何加强学校的导师队伍建设是研究生教育中尤为重要的一环。我校研究生教育主要是为公安队伍培养高素质的研究型和应用型人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个学院在为研究生选配导师时应从科研能力和实践水平两个方面考虑。目前阶段,我校实行的是一对一或者是一对多的导师制度。为了加强培养力度,应积极倡导实行“双导师制度”,即一名研究生有一名主管导师,同时有一名来自公安部门的客座导师协同主管导师对研究生进行培养。主管导师主要负责学生研究生阶段的整体规划和科研方面的指导工作;客座导师则充分发挥其实战经验丰富的优势,为培养适应公安实战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奠定基础。另外,应继续保持学生导师双向选择的优良传统,既能满足不同学生的多方面需求,又能让教师在一个有竞争的氛围下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2.3 积极参与公安实践活动

在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中,实践活动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环。为了将来学生能以最快的速度适应公安的实际工作环境,更好地发挥自身高学历的优势,应大力倡导学生积极参与公安实践工作与调研;对于一些社会热点或是新出现的问题,多与自己的客座导师联系,了解公安第一线的处理方法与需求,从而结合自身的学术知识,更具目的性地去展开科研活动。除此之外,导师在进行课题研究、编写教材时,应吸收研究生参加,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

2.4 公安院校的特殊性

当前,公安院校的科研成果相对于普通院校来说较少。这是众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方面是“公安院校不注重学术”观念还有一定的市场,造成了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够高;另一方面,由于公安院校的特殊性,警务化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不过,这样的管理也造成了学生个性的缺失。在公安院校,学生培养中的日常管理几乎都由研究生大队和中队负责,这样的管理制度在实施中逐渐暴露出一些消极因素:一是研究生日常活动基本是以区队为单位,与行政管理部门关系密切,与教学部门比较疏远,而且这种状况是很难通过导师的引导作用与知识传授弥补的;再者就是对外的学术交流在警务化管理下也受到了限制。因此,在研究生日常管理中,应平衡好行政管理和学术交流的关系;积极培养具有高学术水平的应用型警官。

3 研究基地的建立

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参加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本科生的实习更多的是为了之后的工作,提前接触并了解公安实际的工作状况,为成为一名合格的预备警官打好基础。而研究生的实习则不仅仅只是去实践,更重要的是研究。如果本科生是去学习怎么做,则研究生就是去研究怎样可以做得更好。

通过调查,研究生实习大部分是通过各自导师联系推荐,实习资源分散无法共享,学校不能与相关实习单位形成系统的合作关系。因而,借鉴本科生实习基地的做法,对于研究生提出研究基地的理念。

3.1 科学选择研究基地

根据交通安全执法技术学科的特色,综合考量不同类别的实践单位比如基层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科研所、交通科技企业等单位对于该学科研究生的实践能力提高程度,研究提出适合交通安全执法技术研究生实习研究的研究基地,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

只有深入到基层去,才能了解最实际的情况,知道最根本的需求,由下而上,对症下药,得到当下最科学的解决办法,再由上而下实施。研究生虽说是高学历人才,但理论只有与实践相结合才能体现价值,也就说,只有知道自己的理论应用在何处如何应用,才能更好的做自己的研究。通过到基层管理部门实习,在熟悉本学科基本业务流程的过程中,检验现有的理论是否能有效的指导一线的实践工作,从而确保科学研究不会变成空中楼阁。

在科研所,接触的是权威的专家和最新的应用技术,配置的实验设备也能弥补学校实验室的不足,能更好地做科研工作。

交通科技企业则是针对交通系统中的各项设施进行开发与生产。在这些企业实习,能更好发挥本学科“工法结合”的优势,研发出集合法化与人性化为一体的产品。例如,信号灯在雾霾天气的识别模糊问题,很易导致驾驶人误闯红灯。这就是在执法过程了解的一个研发需求,需要交通科技企业去解决。

如何选择研究基地,应从学校课题、学生研究方向、就业去向等方面考虑。

3.2 “双赢”模式

为了能与研究基地长期合作,且保证对本学科研究生的高质量培养,应建立“双赢”模式,确保本学科研究生各方面素质得到提高的同时,又对研究基地提供了很好的人力资源支持。

3.3 因人而异

不同研究方向的学生,不同学习阶段的学生应安排相对应的研究基地。一年级安排进入相应的交通管理实战部门,熟悉各项公安交管业务。二年级和三年级进入符合自己研究方向或者毕业论文相关的实习单位,带着科研实习,更能深刻了解自己研究方向的研究目的与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为了方便学校与研究基地的管理,学生申请实习时应综合考虑学校课程与校外实践的时间安排,避免冲突。

3.4 学业与就业的对接

两个“课堂”培养学生的能力,实现了学业与就业“零距离”对接。学生在校内完成理论教学和课内实验教学,再结合相应岗位进行实习、实训,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强化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的培养,缩短学生熟悉和适应工作岗位的期限,为学生毕业即能上岗、上岗即能胜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5]。

4 结语

学科的变化带来培养模式的变革,交通安全执法技术“工法结合”的特点,决定了其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包括课程体系的工法结合,以工为主,以及实践教学环节的技术与公安业务结合等特点。因此,在培养模式中要兼顾本学科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培养,以及公安学、法学、管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应用,培养公安实战需求的综合性高级应用人才。

[1]叶建军. 多样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2010(21).

[2]李曼,韩敏. 国外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启示[J].文学教育,2010(4).

[3]杜瑞强. 交通安全执法技术二级学科发展浅议[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26).

[4]廉长刚,李炜. 公安院校研究生培养模式刍议[J].中国成人教育,2010(3).

[5]李英娟. 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结合 实现人才培养与公安工作需求对接[J].公安教育,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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