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腰”、“鹤膝”辨

2014-01-13 05:58张连旺
青年文学家 2014年12期
关键词:沈约

摘 要:永明声律论的产生是中国文学发展史上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作为声律论的组成部分,声病理论自产生之日起就饱受争议。对声病理论的争论主要体现在对“八病”说的定位及具体声病的阐释上,其中,对“蜂腰”、“鹤膝”进行阐释一直见仁见智,难有定论。

关键词:永明声律论; 四声八病; 沈约; 蜂腰; 鹤膝

作者简介:张连旺,男,山东淄博人,现为西藏民族学院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汉魏六朝文学。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4)-12-0-01

沈约所提倡的声病的具体名称已难以考证,齐梁史料中只有《诗品·序》中提及的“蜂腰”、“鹤膝”两种声病与后世讨论的各种声病在名称上是一致的。历代学者对“蜂腰”、“鹤膝”进行阐释时多援引《文镜秘府论》的记载,认为“蜂腰”指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鹤膝”指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但是,这一观点在学界一直存在争议。

卢盛江在《文镜秘府论汇校汇考》中对遍照金刚的记载持肯定态度,但是这与“两头粗,中央细”、“两头细,中央粗”的描绘并不相称。就“蜂腰”而言,五言诗句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声未必便是声病。“平平仄仄平”和“仄仄平平仄”都是二五同声的句式,但都是十分规范的律句,在齐梁以来的格律诗中普遍存在。将这两句相连,构成一组对句,也完全符合沈约主张的“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①的标准。遍照金刚虽然也注意到了“若安声体,寻常诗中,无有免者”②的问题,但是并未据此进行辨证。至于“鹤膝”,《文镜秘府论》的记载则远远超出了齐梁声律理论所能达到的高度。与对“蜂腰”的解释一样,其实五言诗中第五字与第十五字同声也未必存在声病,因为这种现象在齐梁以来的格律诗中俯拾即是,而且首句不入韵的五言律体诗歌第五字与第十五字大体都是同声的。在五言诗中,第五字是首句末字,第十五字是第三句末字,从这两字的位置来看已经超出了“两句之中”的范围而牵涉到诗歌的整体结构。从齐梁时期的格律诗创作情况来看,当时的诗人似乎还没有对诗歌的整体结构提出明确的要求。如王融的《临高台》(游人欲骋望)一诗在结构上虽然与唐代律诗基本一致,但是在格律上是难以相提并论的。这首诗只是将“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一三不论)这一对式结构重复四次,用唐人律诗的标准来衡量属于典型的“失粘”。虽然这一时期也出现了一些对式结构夹杂粘式结构的诗歌(谢朓《出藩曲》、江总《七夕》、何逊《七夕》等),甚至出现了与近体诗完全一致的律体(刘孝仪《咏织女》、吴均《咏柳》、阴铿《昭君怨》等),但这些很难说是当时诗人的自觉探讨,其中包含不少偶然因素。

对“蜂腰”、“鹤膝”的解释,比较令人信服的是郭绍虞的观点。沈约、刘勰等人在论述四声时常常提到“轻重”、“清浊”、“飞沉”等,黄侃、郭绍虞等认为“轻”、“清”、“飞”相当于平声,“重”、“浊”、“沉”相当于仄声,这种说法是很有道理的。郭绍虞认为宋人蔡宽夫对“蜂腰”、“鹤膝”的解释最为接近沈约的原意,这在他的《永明声病说》、《蜂腰鹤膝解》等文章中有详细论述。《蔡宽夫诗话》云:“所谓蜂腰鹤膝者,盖又出于双声之变。若五字首尾皆浊音,而中一字清,即为蜂腰;首尾皆清音,而中一字浊即为鹤膝。”③“蜂腰”、“鹤膝”,从名称上来看应该是一组相对的声病,都是中间位置或粗或细导致的整体上的不协调。的确,蔡宽夫的解释最为符合“中央有病”的标准。郭绍虞在其主编的《中国历代文论选》中就直接采纳蔡宽夫的观点,甚至进一步将这两种声病限定在一联之中:“两句中的一句前两字与后两字用仄声,中间的一字用平声,是蜂腰之病;另一句前两字与后两字用平声,中间的一字用仄声,是鹤膝之病。”④蔡宽夫、郭绍虞的观点既满足“蜂腰”、“鹤膝”在形制上的特点,“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仄仄”也确实是典型的病体,因此较为切理。

需要指出的是,蔡宽夫、郭绍虞的观点仍有不完善之处。蔡宽夫认为“蜂腰”、“鹤膝”出于“双声之变”,这可能是受到了《文心雕龙·声律》中“双声隔字而每舛”的影响。但是,《文心雕龙·声律》中的相关论述究竟是否是对沈约等人提倡的声律理论的总结,又或者沈约在完善声律理论尤其是声病理论的时候是否吸收了《文心雕龙·声律》的理论成果,这都是难以说清的问题。退一步讲,即便沈約与刘勰的主张是一致的,用“仄仄平仄仄”和“平平仄平平”来诠释“蜂腰”、“鹤膝”也不完善。“蜂腰”是指“两头粗,中央细”,而“鹤膝”与之相对。蔡宽夫、郭绍虞的观点显然是以“仄浊”为“粗”,以“平清”为“细”,这一点值得商榷。若以字数的多寡来对应平仄的粗细,那么“仄仄平仄仄”和“平平仄平平”都是“蜂腰”;而“鹤膝”则应该是“平仄仄仄平”与“仄平平平仄”。应该说,“蜂腰”、“鹤膝”这两种声病指的是五言诗句中第二字与第四字不能同声。根据沈约“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间,轻重悉异”的原则,再加上格律诗中的平与仄往往两两一组出现,第二字与第四字不同声似乎是不言而喻的,而这恰好印证了钟嵘在《诗品序》中所说的“蜂腰鹤膝,闾里已具。”

综上所述,“蜂腰”、“鹤膝”作为永明声病说中争议较大的两种声病,在齐梁时期所能达到的理论高度上,其强调的仍是“二四异声”的基本原则;其探讨的空间仍然不超出两句的范围,而不涉及诗歌的整体结构。

注释:

[1]沈约撰:《宋书·谢灵运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779页。

[2] 遍照金刚撰,卢盛江校考:《文镜秘府论汇校汇考》,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949页。

[3] 转引自郭绍虞《永明声病说》,见《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234页。

[4]郭绍虞,王文生:《中国历代文论选》(第一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219页。

参考文献:

[1](南朝梁)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2](南朝梁)钟嵘著,曹旭笺注.诗品笺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

[3](南朝梁)沈约撰.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唐)遍照金刚撰,卢盛江校考.文镜秘府论汇校汇考[M].北京:中华书局,2006.

[5]郭绍虞.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6]郭绍虞,王文生:中国历代文论选(第一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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