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与对策建议

2014-01-13 08:59吴潇骏
铜陵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金融

吴潇骏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 蚌埠 233041)

对于我国金融行业来说,2013年是收获巨大的一年。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化、上海自贸区的挂牌、股票上市制度的改革、余额宝等各种“宝宝”的火爆都体现了金融是现代社会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一词随着P2P贷款、阿里小贷、余额宝、微信红包一起进入了百姓的寻常生活中,让公众直接而又深切地感受到了信息时代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新鲜与活力。

一、互联网金融及其特点

(一)互联网金融

近年来,我国众多中小企业受限于资本规模、信用质量、抵押品质押品等因素,面临着“融资难、借款难”的局面。相对于我国银行等间接融资平台,我国的直接融资渠道中,股权市场的门槛较高,一般中小企业难以达到融资标准,而民间融资风险和成本较高,小微企业只能望而却步。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进入21世纪后,人类社会科学技术发展迅速,计算机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逐渐成为一种社会趋势。近年来我国计算机互联网的发展也十分迅猛,互联网技术开始进入商业领域,各大电子商务、社交媒体、支付平台逐渐成为老百姓生活的一部分,成为一个新兴商业科技领域,这为互联网金融的产生提供了技术上可能。

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的适时进入,为我国金融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一种可能颠覆传统金融模式的新金融模式即互联网金融模式随之产生。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最早由谢平提出,它是指基于现代互联网技术,特别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技术,通过与金融行业融合从而产生一种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方式,称之为“互联网融资模式”(谢平,2012)。[1]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1.大数据。大数据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支撑点,得益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相对于传统抽样调查小数据来说,大数据是指无法在可容忍的时间内用现有技术和软硬件工具对其进行感知、获取、管理、处理和服务的数据集合(何非,2014)。[2]其主要存在形式有两类。第一类是日常信息,对于企业来说就是日常运行管理中产生的大量信息数据,这些数据来自于企业的产品本身、物流配送、客户消费、产品服务评价等可以为企业运行创造价值的环节。对于个人来说,家庭情况、日常社交、购物支付、出行旅游等信息构成了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类是指在互联网上及时发布或者是可以经过计算处理从而被利用以产生价值和收益的能够传递潜在行业信息的数据。

2.便捷性。快捷方便是互联网金融吸引广大群众的亮点,用户不用出门便可进行网上支付清算、投资融资,而且利用鼠标的点击操作在几分钟内即可完成所需流程。例如余额宝,用户只需将支付宝的闲置资金转入余额宝的同时即完成货币基金的申购,转入余额宝的资金在第二个工作日由天弘基金进行份额确认.并对已确认的份额开始计算收益,用户还可以随时将资金转回支付宝,即赎回过程,从而便于完成其他消费支付。

3.低成本性。通过社交网络平台生成和传播信息,搜索引擎规整和组织数据,云计算建立模型和分析信息,使得数据可以成为互联网金融的优质中介,用户可以直接从互联网上获取和挖掘最有价值的信息,不需要再借助传统媒体,从而减少了资金需求方和供给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高成本。另外由于电商金融模式的快速发展使得金融中介由于自身的专业优势,可以减少学习有效利用复杂多样的金融工具并且参与到市场中的成本,代理投资者进行交易,有效节约参与成本(黄海龙,2013)。[3]

4.普惠性。互联网金融向下延长了客户群链条,进一步丰富了财富管理需求者的结构(吴晓求,2014)。[4]它给普通居民和众多小微企业带来的便利和惠利已经开始显现,与传统的线下模式不同,许多网上理财投资产品对居民投资者的投资金额数量的限制以及小微企业贷款融资门槛都大大放宽,每一合法个体都能够根据自己的现实条件参与到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热潮中。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总体上还处于初步阶段,普遍存在的模式有如下几种: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由具备一定综合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满足消费者支付清算的交易平台。这些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各大银行之间进行相互协作,使得消费者在互联网购买产品或服务后能得到资金安全性的保证。当消费者与商家的最终交易达成一致后,再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资金转汇到资金需求方的银行账户。在这过程中第三方支付平台起到了监督、托管以及信用中介的作用。我国第三方支付出现在1999年,并随着支付宝、财付通等产品的发展而日趋成熟。2014年4月15日,百度正式宣布推出移动支付品牌“百度钱包”,这款基于搜索的第三方支付品牌借助于百度旗下的“轻应用”和搜索引擎,构建了一个从网页搜索到百度轻应用最后到直接完成支付的系统架构。例如,用户在百度搜索到目标产品或服务后在百度的该网页中即可完成对产品的支付购买,无需再去淘宝商城或其他电商网站购买该产品,更不需要再安装支付控件或者相关软件。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我国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机构已达250家,第三方支付业务总体交易规模达到17.9万亿元,同比增长43.2%。大众熟知的支付宝在支付规模份额中占比48.5%。

(二)互联网理财

互联网理财是指互联网电商企业与货币基金合作,借助互联网电子交易平台出售理财产品,从而满足众多居民短期小额资金的投资理财需求。众所周知的余额宝是2013年6月由阿里巴巴联合天弘基金推出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其本质是一款投向银行协议存款和短期债券的货币基金。用户将支付宝中的账户余额转入余额宝的同时即完成对货币基金的申购,该操作简单快捷,并且收益率远远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其历史最高7日年化收益率接近6.8%,深受大众居民喜爱。得益于余额宝的良好运作,天弘基金仅去年一年从余额宝中分别取得管理费和销售服务费1.038亿元和0.865亿元,也就是说,天弘基金单从余额宝中取得的收入便达到1.903亿元。但今年春节后各大国有银行开始向以余额宝、理财通为首的理财产品宣战,通过调低银行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单笔、单日、单月转账额度这一措施来限制其资金流动性。其次陆续宣布各总行不接受各自分行与各类货币市场基金进行协议存款交易,并推出自己的高收益理财产品,使得各家互联网理财产品收益率持续走低,部分产品已跌破5%大关,如表1所示,截止到5月20日,在列举出的市场上主要几家互联网理财产品中,只有百度百赚的收益率还维持在5%以上。

表1 各电商网络理财产品7日年化收益率对比(2014.5.20)

(三)P2P网络贷款

P2P贷款是指由取得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在互联网上提供资金借贷平台,并由资借贷双方在法定的贷款利率范围自由竞价的贷款模式。在这一过程中,中介机构负责对借款方的信用情况、风险等级、经济效益等问题进行考察与监督,从而为小微企业贷款困难的问题提供了一条新型便捷的解决渠道。我国P2P贷款始于2007的“拍拍贷”,经过了六年多的不断发展壮大,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与贷款规模有了巨大的变化。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官方统计:2013年我国网贷平台数量已达1500家,行业整体成交量达到1058亿元,贷款存量为268亿元,全国P2P贷产品平均利率25.06%,款出借人数达到20万人。2014年第一季度全国P2P网贷日均参与人数达到4万,总成交额371.27亿元,较上季度317.39亿元,增加53.88亿元,增长16.98%。

(四)众筹融资

众筹融资即群众筹资,是指集中大家的资金和能力,通过互联网平台为小企业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是最近两年国外最热门的创业方向之一。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众筹融资的市场规模达到51亿美元。我国首家众筹网站“点名时间”成立于2011年,先后完成了国内一些原创动漫作品项目。国内最先以信息匹配为特征搭建成功的众筹平台51资金项目网是由数家投资机构发起的,由北京威肯投资全面负责运营的一个以资金和项目信息为核心的互联网投资融资服务平台。目前51资金项目网已为1200余家中小企业成功融资,融资总额达30亿元。随着众筹融资的不断成长,我国股权众筹模式也开始兴起,投资人通过认购股份来支持资金需求方的项目,但是这一模式操作的合法性还需要法律上的界定和规范。

(五)网销保险

网销保险是一种区别于传统保险营销代理人销售保险的新型保险营销模式,它以互联网为媒介,将保险产品从设计到最终赔付完全互联网化。目前具体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保险公司自己创建网上保险商城;另一种则是借助现有的第三方网上保险平台或专业性的互联网保险公司来销售保险产品。我国网销保险起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中国保险网的上线,随后各家保险公司纷纷建立自己的官方网站,2000年至2005年,中国平安、中国人保等知名保险集团陆续创建电商网站。2005年之后,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一些保险中介平台开始上线,各大保险公司与淘宝、京东等电商的合作也开始逐步展开。2013年之后,我国保险电商线上商业模式形成,我国网销保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11-2013年3年间,我国国内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上升到60家,规模保费从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投保客户数从816万人增长到5437万人。未来我国网络保险行业将会朝着C2B模式发展,用户将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订制自己的保险产品,保险产品将完全依靠客户的需求而设计。

(六)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指不具有完全真实货币属性的准货币或者记账单位、影子货币。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 (BitCoin)、莱特币(LiteCoin)等。用户可以利用复杂的算法和大量计算资源以“挖矿”的方式来获得。这类虚拟货币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也可以在网络上购买虚拟的货物。但是由于其价格的大幅波动以及一些交易平台的倒闭而存在交易风险。目前国内许多银行声明禁止使用该银行账户交易此类虚拟货币。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如Q币、百度币、新浪U币、搜狐币等。最后一类是网络游戏币如盛大点券、魔兽币等。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金融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由于金融市场蕴含着巨大的信息资源、发展空间以及高额回报,互联网行业注定会与金融业更加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互联网行业将会不断向金融业拓展自己的业务范围,相应地,金融业也需要互联网为自己提供更加高效、更低成本的生存载体。两者的碰撞给未来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成长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一)加强法律规范与实施分级监管

相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势头,我国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制度的出台及行业监管水平的提升则显然慢了一拍。例如我国股权众筹正在经历了飞跃式的成长,但是到目前还没有出台法律法规明确界定非法集资与股权众筹。在行业监管方面,我国监管部门对于新兴互联网金融行业更多的是事后出台措施限制干预行业发展以解决当下存在的问题,并没有设立合理的新兴行业发展引导机制。所以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立法与监管刻不容缓,应尽早通过分级监管和规范帮助其稳健成长。

首先,中央应该设置统领全局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心,并尽快出台能够囊括互联网金融全行业的法律法规,在总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对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全面监管。对于合法合规的优质企业尽早颁布业务经营牌照,并给予其相关的政策支持,使其在同行业中起到标杆的作用。同时,中央在监管的过程中应以引导为主,扶持新兴行业使其凭借先进专业技术和创新理念带动同行业竞争与发展,给国家金融业的成长带来源源不断的活力。

其次,各分管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增加对经营机构的检查频率,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来获取相关机构的最新情况,及时发现业务中存在的或潜在的问题,从而确保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消费者在投资过程中尽早发现其投资安全隐患。各级监管部门应加强相互之间的配合协作与信息共享,建立快速风险反应机制,防范风险的蔓延。对一些违约违法的企业不仅要给予严厉的经济制裁,还应对其违约失信的行为公开披露,断绝其融资渠道。

最后,由地方政府牵头,建立相关行业自律协会。协会不应当建立在行业内部相互恶性竞争之上,而应当逐步建立并完善协会的监督机制、运营标准、管理体系,通过相互监督、相互竞争、相互支撑来促进行业内部成员成长,最后以自己良好的形象营造蓬勃健康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氛围。

(二)完善信用收集工具,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不论是阿里巴巴的支付宝、余额宝,还是腾讯的财付通、理财通,各大电商都在互联网金融上下足了功夫创新,面对这些投资产品和电商平台的迅猛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机制还有待完善。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仅2013年国内倒闭、跑路的P2P网贷平台超过70家,涉及金额约12亿元。风险控制是我国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的核心和立身之本,在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上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应尽快建立高效一流的风险控制机制。

1.建立覆盖全国各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互联网金融公司接入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各企业之间实现信用共享,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

2.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跟踪系统,借助网络平台和大数据处理技术,实时跟踪借贷资金流动过程,通过企业主消费习惯的变化客观真实地判断借贷资金的安全性 (刘芸,2014),确保资金在流动各环节得到合法运用。[5]及时创建信贷黑名单,披露揭发企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截断资金供给。

3.加强对抵押物品的监管,并做好对风险准备金的预提。

4.企业需加强并提高互联网安全技术,层层修补系统平台漏洞。企业之间增加信息安全交流合作,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引导并规范企业的业务活动,适时出台符合行业发展特征的法律法规。另外公安机关须加大对不法企业的打击力度。

(三)分析客户风险承受度,建立市场需求表

不同的投资者对不同投资项目的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有所不同,当下互联网金融行业中很少有公司在旗下设计不同风险分级的投资产品,对于消费者来说,投资没有多种选择,只能被动地接受固定风险等级条件下的金融产品。并且大部分投资者都是普通的居民,缺少对金融投资产品的实质认识和专业理解。诸如余额宝等这类“宝宝”也只是通过消费者须知等方式向投资者告知产品存在的风险,导致很多消费者习惯性地直接略过消费者须知等公告的提醒,事后收益率下降时才得知风险的存在。所以对于出发点是普惠大众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来说,建立产品的风险等级至关重要,在消费者有意向进行投资时,应先以网页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消费者进行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的信息收集,确定消费者的实际风险偏好等级和特殊需求,通过在线分析因人而异地向消费者介绍合适的产品。产品销售之后需对客户消费信息规整和分析得到市场需求表,为后续产品的设计开发提供更能利用长尾效应的思路,从而使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能安全地普惠大众。

(四)加强行业渗透与鼓励平台创新

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未来金融市场化势必会与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产生更加 “亲密的接触”,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生存能力不再仅仅依靠其资产规模等传统因素,企业进化的广度与深度将直接取决于本身的行业渗透能力和平台的创新。例如,今年3月阿里巴巴宣布发布“娱乐宝”,投资者出资100元即可投资热门影视剧作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首批投资项目当天在娱乐宝平台上线接受预约。同月,阿里巴巴集团旗下聚划算平台开团1000亩土地,打造全国首个互联网定制私人农场,投资者只需在互联网上轻松操作便可投资自己中意的农场,每个月能够收到该土地产出的蔬菜水果,并免费到当地住宿旅行。阿里巴巴的一步步行业渗透和不断创新已经证明了互联网金融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与巨大的销售市场。同样对于证券公司来说未来可以利用其具有的庞大客户群体信息、金牌照、一流的金融分析师等天然条件建立起具有战略优势的金融投融资平台,向大众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魏星,2014)。[6]与此同时各种理财产品、网络保险以及网络贷款也需加快进军移动互联网平台,使居民投资消费更加便捷化、实时化,从而占领行业市场的制高点。

(五)储备业务人才,培养行业精英

面对我国新兴互联网金融业不断扩张的需求,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人才供应量明显不足,据《2013年度中国电子商务人才状况调查报告》显示,超四成电商企业常常面临人才流失率高、人才需求强烈,招聘工作压力大等状况,近三成企业每个月都需招聘。据估计未来3年内电商人才缺口将高达445万,80%以上电商企业遭遇“最难招聘季”。目前我国从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人才往往出身于互联网、电子移动行业,本身的金融及电子商务方面的专业水平还不足,缺乏对互联网金融长期战略规划的合理预期。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中人才需求量大的问题,我国高校应开始重点培养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优秀学生,将学生送到电子商务等企业进行实践锻炼,为国家互联网金融人才库输送大量新鲜血液。与此同时,传统金融机构也应该大力培养兼备精通业务知识和互联网工具使用的精英人才,为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做好坚实的基础。

(六)打造专业资讯平台,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互联网金融对于大众居民来说是比较陌生的,普通投资者在互联网金融的投资浪潮中对于新兴行业的了解至关重要。一方面对于当下很多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流行,有理由相信在消费者中存在着盲目的随从投资。另一方面消费者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资讯信息和投资建议的获取渠道很少。所以当下有必要建立一些互联网金融官方投资咨询服务平台,并及时宣传推广给广大消费者。这些平台不仅能方便普通投资者信息检索服务,也需要提供一些在线理财投资咨询专家,帮助广大投资者普及金融知识、解答投资疑惑、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是现代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代表了我国金融行业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必将推动未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互联网科技的日益精进与金融行业的创新深化在未来一定会碰撞出更多火花,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互联网金融也必将得到广泛而深入的发展。与此同时,值得人们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业的交替矛盾,难题与风险会逐渐显现暴露。总的来说,随着国家市场化经济开放程度的加深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对互联网金融法律规范的加强与市场监管力度的提高,以及我国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的建立与风险控制机制的完善,我们相信我国互联网金融会走上一条与传统金融业相互弥补、相互监督、相互协作的道路,且步伐会愈发稳健,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2]何非,何克清.大数据及其科学问题域方法的探讨[J].武汉大学学报,2014,(2).

[3]黄海龙.基于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研究[J].上海金融,2013,(8).

[4]吴晓求.互联网金融的逻辑[J].中国金融,2014,(3).

[5]刘芸,朱瑞博.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与征信体系深化[J].征信,2014,(2).

[6]魏星.证券公司如何在互联网金融大潮前逆袭[J].IT时代周刊,2014,(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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