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彦辉 郗颍 王州 张国华 王钦
浅析中国蔬菜种业的发展瓶颈
周彦辉 郗颍 王州 张国华 王钦
导读:中国蔬菜种业因企业规模小、种业市场管理不到位、跨国种业的垄断,存在竞争力小,难以抵挡跨国种业的冲击,且利润少等问题。同时,种子损失赔偿大、品种缺乏知识产权保护、大田种业竞争、经销商良莠不齐等情况制约了我国蔬菜种业的长远发展。
特约栏目主持:张斌
男,天津科润蔬菜所所长,主要从事大白菜等蔬菜作物育种研究及良种产业化技术研究,先后主持项目10项,作为主要人员参加国家973前期项目、863项目、财政部产业技术研发项目、科技部转化资金项目及天津市创新基金和科技攻关等项目11项。研究成果获天津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申报国家发明专利2项。先后育成“秋绿”、“津白”、“津夏”、“津秋”、“津秀”、“珍绿”等系列专用型大白菜杂交新品种20余个,“寒绿”、“冬冠”不结球白菜品种2个和“早冠”等苤蓝品种3个。2004年获天津市优秀留学人员称号,2005年获第八届天津青年科技奖,2005年被授予天津市“蔬菜育种”授衔专家,2006年获第八届天津青年科技奖,2008年被评为国务院特贴专家。2013年被天津市总工会授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同年被评为“天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蔬菜生产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市场经济的确立,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蔬菜生产迅速发展,已成为中国农业及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20世纪80年代之前我国蔬菜播种面积基本保持在330万hm2左右,从1982年开始逐年增加,特别是近10年来蔬菜的播种面积平均每年增加约15%。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统计,2003年蔬菜播种面积为1 795.37万hm2,2012年中国蔬菜种植面积达1.968亿hm2。蔬菜产业的发展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增长点。蔬菜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农业生产起着决定性作用,是农业增产的内因。当前,我国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蔬菜种子正在发挥着其他农业生产资料无法替代的作用。正确分析我国蔬菜种业发展现状及发展瓶颈,对于推进蔬菜种子产业化进程,提高蔬菜种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1.1 规模偏小,缺乏市场竞争力
企业多但规模小是我国蔬菜种子行业的整体现状,目前我国蔬菜种业种类多达几千种,蔬菜种子企业的门槛不高,从而形成了大大小小的种子店、种子公司和科研开发公司,已超过20万家,其中90%以上为个体户经营,具有繁育推一体化的企业不足50家。从营业额上来说更是少得可怜,年销售额超过3 000万的科研企业不足10家。没有一个以蔬菜种子为主的上市公司,这些企业中没有一家市场份额到达市场总量的5%。尽管中国蔬菜种子的经营量是世界第一,但市值不大,利润也小。全国经营种子量是美国的10倍,而利润总额只有美国圣尼斯的10%,因此很难有足够的利润去加强长远的战略性、基础性研究,也很难抵御外来的竞争。我国大部分种子公司是由计划经济体制下“事企合一”的种子站演变而来,靠政策保护生存,没有真正按企业运作,一旦失去政府保护,便陷入困境。非国有种子企业在管理上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比也存在较大差距。
1.2 市场监管不到位,假冒伪劣种子时有发生
由于我国蔬菜种子产业规模小,蔬菜的种类多、数量少、价格高,供需双方都想避过质检部门,直接流入市场。因此少数不法商贩,为谋求高额利润,转手贩卖,价格层层加码,大量蔬菜种子属于不合法销售。而且令人真伪难辨的虚假广告和经营当中存在的某些低层次运作往往给消费者造成误导;而真正适销对路的优良品种由于缺乏正规渠道的宣传推广,却往往不被农民所认识。
1.3跨国性种业公司竞争激烈,占据高端市场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无论从规模还是从发展潜力上来看,都是一个令跨国种业公司瞩目和向往的市场。目前,跨国种业公司正在加大力度进军我国种业市场,且发展很快。孟山都、圣尼斯、先正达等种业巨头都在加大中国蔬菜种业的推广,在传统育种的基础上,开始向现代生物育种方向转移。这些公司注重科技创新,加大科研投入,凭借雄厚的资金和技术实力正在与国内的蔬菜企业形成日趋激烈的竞争,他们不仅在中国一些蔬菜主产区建立育种或示范基地,而且通过各种手段搜集我国优良种质资源,高薪聘请我国优秀育种人才。2010年,有2家外资蔬菜种子在我国的销售额均达到1亿元人民币,而我国国内蔬菜种子企业最高销售额为6 000万元左右。
2.1 种子损失赔偿大
《种子法》第41条“使用损失赔偿”,即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款、有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经营者赔偿后,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经营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追偿。
蔬菜种子与一般商品有着本质的区别,它是一个具有活力的商品,对蔬菜生产的作用不可替代,其质量直接决定了城乡居民“菜篮子”的质量和丰富程度。蔬菜生长需要时间和空间条件的保证,且其本身又具有季节性,而农民为了增加效益,不断地提前或延迟播种,最终可能造成减产甚至绝收。随着农民土地的流转,形成了一些小型的农场主,有的农场主拥有的土地甚至达到上千亩。一旦这些农场主损失,首先想到的就是种子问题,为了挽回一定的损失,就不可避免的产生法律纠纷,从而可能引起突发的公共事件,最终的结果就是经销商和生产商共同赔偿损失。蔬菜种子每667 m2平均种子成本在50元左右,毛利润不会超过20元,净利润更少,可赔偿的损失一般在1 000~10 000元!所以现在的蔬菜种子行业存在挣得起,赔不起的现象!无论哪个公司,做得越大,销售量越大,越赔不起!
2.2蔬菜品种缺乏知识产权保护
品种审定制度、种子生产经营制度和新品种保护条例未能得到严格执行,滥繁、乱引、滥调、滥营现象屡禁不止。我国蔬菜种类繁多,品种的区域性强,试验所需费用高,因此多数蔬菜种类未开展正规的品种区域试验。1997年我国正式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保护条例》,由于缺乏配套的管理机构和健全的法规体系,新品种“三性”(一致性、稳定性、特异性)鉴定试验工作的开展尚有待时日。因而时至今日多数蔬菜品种管理尚处于放任自流的无政府状态,缺乏规范的试验、示范、推广程序。知识产权保护不够,小公司、夫妻店采取偷亲本、套购良种、仿制包装等不法手段,欺骗农民,搅乱市场。天津科润蔬菜研究所的津雪88、津优1号、津优35等都由于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被不法分子套购,不法经营搅乱市场,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科研企业只能通过雄性不育、封闭农场等手段来自我保护,但这一方面延迟了新品种的推广时间,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科研育种成本。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明确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并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但什么时间实施,能不能在蔬菜种子行业应用,都是个未知数,希望能给我们蔬菜种子行业带来重大变革!
2.3 大田种业发展竞争
前10年,销售1 kg玉米种子的利润不到1分钱,可现在玉米种子开始以粒为单位销售,1 kg玉米的利润平均2元左右,随便一个县级经销商一年的销售量都在2万kg以上,省级经销商少则百万斤,多则数千万斤;近几年小麦、花生的销售利润也在逐年提高;高额的利润吸引了大量优质的经销商开始放弃蔬菜种业,开始专业从事大田作物生产与销售。蔬菜种业的高风险、低利润严重阻碍了我国蔬菜种业的发展。
2.4 经销商制约
经过6年的市场销售,认为我国蔬菜行业的经销商大致分为4种类型。第一类:小富即安型,此类经销商在本行业经营一般在10年以上,有很多是世家,属于个体户经销,有着较好的销售网络,与国内外的科研单位关系密切,掌握着大部分的优良品种;3~5人的销售额在500万以上,有的甚至达到数千万,保持着较高的利润,这在其他行业很难看到;第二类:思想僵化型,此类经销商一般都是夫妻店,大多在50岁以上,从事本行业也在10年以上,甚至达到20年。此类经销商一般在县级销售,没有推广新品种的思想和能力,还在销售那些低端常规品种,由于他们属于我国蔬菜种子直接流向市场的必经渠道,这也就阻碍了我国优良品种的推广速度。第三类:专业代理公司型,此类经销商可能从事本行业时间不长,但发展速度很快,有着专业的销售管理团队,经过几年的发展,与国内外科研育种公司越来越密切,在国内拥有固定的试验示范基地和优质的推广网络,有着自己的发展战略和市场目标。如河南豫艺种业覆盖整个河南市场;广州兴田种业短短十来年的时间,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各大省市,已经成为全国最具竞争力的销售代理公司;还有福建厦门的中厦种业等;第四类:年轻活力型,此类经销商较为年轻,一般在30岁左右,有思想有干劲,大学以上的学历,有着相关的工作经历,发展迅速,但此类型经销商存在稀缺性,没有形成中国蔬菜行业的主力军。
现在我国蔬菜种业推广的主力军还属于第一类,由于此类经销商从事本行业时间长,经历过各种风险,随着年龄的增大,躲避风险意识在加强,还有就是本行业在国内属于不太体面的生意,有了钱后子女就不想再从事本行业,没有继承者就没有了发展动力,种种原因导致此类经销商没有了推广的动力,80%以上的优良品种无法推广。
[1]邹学校.我国蔬菜种业的发展概况[J].长江蔬菜,2007(1):61-62.
[2]周正剑,邱龙,李晨章.国内外种业发展现状剖析[J].中国种业,2012(10):7-10.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J].海南政报,2005(4):11-16.
[5]刘伟.我国蔬菜种业概况及发展策略[J].中国种业,2010(11):17-19.
[6]纪玉忠.我国种业发展现状分析[J].中国种业,2006(4):5-6.
宿迁蔬菜大棚灾后受损农业保险“雪中送炭”
蔬菜大棚的“骨架”被强风吹得已经变形
庄稼人都知道“瑞雪兆丰年”,但是2月5日以来,持续的降雪却给宿迁宿城区成子湖畔的几个乡镇带来了恶劣影响。8日上午雪后初晴,记者走访了成子湖附近乡镇的一些蔬菜大棚种植户,在当地看到不少蔬菜大棚只剩“骨架”。
在宿城区中扬镇程庄村,农户许元松告诉记者,他家有部分蔬菜大棚受损,但好在棚内的蔬菜已于春节前销售殆尽,而且受损大棚的数量也不多,并未受到太大影响,镇里的相关人员也已到他家进行了统计。至于为何大棚只剩“骨架”,他告诉记者,温室大棚原来的塑料薄膜已被积雪压破,所以就拆掉堆放在地头,等雪融掉后再重新铺膜。
随后记者来到了毛集村果蔬基地,农户刘纯华告诉记者,在该基地中他一共承包了1.33 hm2土地,主要在温室大棚里种植白菜。自5日以来持续的强风和降雪使得其中一半的蔬菜大棚被积雪压坏、吹破,大棚里少量还未来得及卖掉的白菜被冻死。
记者在中扬镇政府了解到,中扬镇的蔬菜大棚种植户在此次雪灾中并未受到较大的经济损失。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镇种植的蔬菜大棚主要集中在毛集镇果蔬基地和程庄村两个地方,其温室大棚的建设都是镇里投资,然后承包给农户种植的。镇里此前已经为40 hm2土地购买了农业政策性保险,对这次雪灾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将赔付一部分,剩余部分将由镇里将进行财政补贴。
(来源:一亩田)
周彦辉,天津科润蔬菜研究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天津科润蔬菜研究所,300384,电话:13920651239,E-mail:zhouyanhui666@163.com
郗颍,王州,张国华,王钦,天津科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蔬菜研究所
2014-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