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学写字,七十来写书

2014-01-12 12:55刘燕
读者·原创版 2014年2期
关键词:讲故事老太太写字

文 _ 本刊记者 刘燕

六十学写字,七十来写书

文 _ 本刊记者 刘燕

“你们就捧吧,可把我捧上天了—我可不就是坐飞机来的嘛!”76岁的姜淑梅满头银发,眼睛亮得出奇,一口地道的山东话爽朗大气,红色羊毛衫在冬日暖阳中分外耀眼。

一瞬间,我被她给迷住了。

2013年10月,姜淑梅老人出版了《乱时候,穷时候》,讲述了自己大半辈子的人生经历。这本书出版后一个月内加印两次,发行量在持续低迷的图书市场可谓畅销。

老人出书或许不算稀奇,但很难想象,姜淑梅是在60岁那年开始学习认字,真正拿起笔来学写字已是人生七十古来稀了。刚能把方块字横平竖直地写出来,就出了一本业内和市场反响都很好的畅销书,老人的成长速度,让很多专业作家望尘莫及。

听老人讲故事

1937年,姜淑梅出生于山东省巨野县百时屯的一个地主家庭。在她小时候,胡子、鬼子、国民党中央军轮番在百时屯进出。扫荡、拉锯战,这些她都经历过。10岁时,她跟着家人去济南逃难,住难民所,新中国成立后才回到百时屯。

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她把自己的故事都写进了书里。

在动荡的年代,死人是正常的事情。胡子、鬼子的刀枪无眼,穷人连捡弹皮卖钱都可能被炸死炸伤。人命不值钱的年代,总有人格外凶残。看着姜淑梅在书中不动声色地讲述“死亡”,总能让人倒吸一口冷气。在姜奶奶的时间纪元里,这是“乱时候”。

“穷时候”的开篇是《登记》。对姜奶奶而言,出嫁不是幸福的开始,而是苦难的继续。结婚之后马上就经历了挨饿、大跃进,与整个中国的大时代同步。后来,姜淑梅跟着丈夫“跑盲流”到了东北,做了家属工。

到东北后,厂里给发粮票,到月就开支,姜奶奶可知足了。夫妻俩住的是没有门窗的宿舍,宿舍区有13个孩子出麻疹,除了她儿子,另外12个都没了,就像花朵一夜之间落满地。后来她家搬进10间房子的大宿舍,宿舍只在东西两头各开了一个门,两边都是大炕,每铺大炕上挤挤挨挨住了20多家人。晚上得平躺着睡下才行,要是侧身睡会儿,再想平躺就难了,旁边的人早把这点儿地方占了。用现代的眼光看,这算是那个年代的“蚁族”和“蜗居”了。

生了第二个孩子,她只休息了4天,就开始趁这段时间挣钱。她用土法把碱土熬制成纯碱,这是体力劳动,相当辛苦。一个月子里她熬碱挣了200多块钱,却只舍得吃了6个纯玉米面的大饼子,吃得最多的是甜菜叶子。

就靠着“宁可累死在东北,不能穷死在东北”的这股狠劲儿,姜淑梅在东北扎下了根。

与老太太聊天,她总能颠覆你的想象。

她没上过几天学,做了20多年家属工,其中10年是装窑的重体力劳动,之后养奶牛也是起早贪黑,老太太该是两鬓苍苍十指黑吧?可她满头白发一丝不乱,脸盘圆润,神态慈祥而坚定,特别好看。

老太太会不会怯场?要知道,平时再放得开的人,在陌生人、录音笔、摄像机的跟前,都会觉得手脚没地方放,紧张得语无伦次。可是姜奶奶依然高声大气,讲故事、开玩笑,中气十足,时时有笑料。

一辈子如此艰难,一般人早被生活压弯了脊梁,变得逆来顺受或是随波逐流,老太太却偏偏很有“公民意识”。至今,讲起当年因为卖碱被人冠以“投机倒把”的罪名,她都理直气壮:“俺从土里熬出碱来,这叫自力更生。俺一点儿错都没有,他声儿再大,俺也不害怕。俺要是犯法了,他不用使大声俺就害怕了。”老太太还很有女权观念:“那个年代男人不把女人当人,女人也不把自己当人。”

谈兴上来了,她开始讲她婆家爷爷的故事:“他去集市上卖牛,下午回来,带回半块瓦。家里人问,牛呢?他说,牛卖了,到下集凭着这半块瓦和一句话,就有人给钱了。这句话是啥呢?‘你这瓦是在哪儿弄破的?是在磨盘上弄破的。’家里人都很担心啊。到了下一集,我婆家爷爷老早就去了,看到有人推着个小推车拿着那半片瓦来了,小推车里装的,都是铜钱。”老太太喝了口水说:“这都是准备写到下一本书里的内容。”看,下一本书的内容都想好了!

乌鸦变俊鸟

1999年,姜淑梅的大女儿张爱玲出了一本书,她请给过她帮助的人签字留念。爱玲把大家写的话念给母亲听,并让母亲也签个名。姜淑梅琢磨到半夜,想出了几句话:“本是乌鸦娘,抱出金凤凰。根是苦菜花,发出甘蔗芽。”姜淑梅说,没想到,乌鸦娘临到老了,居然也变俊鸟了。

姜淑梅小时候也曾上过几天学,后来因为战乱,学业中断,几十年里再也没有读过书。1996年,与她相濡以沫40多年的丈夫意外去世,这成了她迈不过去的一道坎儿。为了帮她调整心情,爱玲建议她学认字。姜淑梅很好学,除了女儿,身边的孩子、街上的行人都是她的老师,牌匾、广告、说明书、电视字幕都是认字教材。几个月时间,她就能读幼儿故事了。不认识的字她就猜,猜不出来就问女儿。

她看《一千零一夜》,既是看故事,也为了多认字;又看“鲁迅文学奖”获奖作家的书,她最喜欢作家乔叶,因为“细节真细,跟真事似的”;开始写作后,她跟着女儿看莫言的书,看过《天堂蒜薹之歌》《檀香刑》和《蛙》,她说不喜欢《红高粱》,只看了一半,因为嫌“絮絮叨叨”。

她对读书和读书人有着天然的羡慕,总想为女儿爱玲做点什么。她就给爱玲讲有趣的故事—在她朴素的观念里,这些都是很好的写作素材。爱玲太忙,这些写不出来的故事堆积起来,让姜淑梅很失望。爱玲就说:“你自己写呗!”

自己写?姜淑梅可真没想过。她当时只认识字,还没写过字呢。忐忑中,她接过爱玲递过来的两支铅笔、一块橡皮,一沓单面用过的纸,开始写字。70多年没怎么握过笔,手直哆嗦,横不平竖不直,一天写不出两句话。

就这样写了十几天,手不哆嗦了,横竖也比原来平顺了。张爱玲告诉姜淑梅:“你可以写作了,想写啥写啥。”

姜淑梅就这样走上了她的写作之路。

姜淑梅喜欢跟人拉呱儿,也善于讲故事,她下笔没废话,直接讲有意思的故事。爱玲只是告诉她:“你是给陌生人讲故事,不能想到哪里写到哪里,要从头讲。”

到这时候,不会写的字已经不成问题了,姜淑梅不会查字典,就到处找字,戏剧频道字幕大,看得清楚,是她经常用的“字典”。爱玲也帮她把落下的空格补上,再工工整整写到一个软皮本上,这是她的生字本。

为了哄老娘开心,张爱玲把母亲写出来的文字敲出来,贴到自己的博客上,注明作者,她的作家朋友都说好。爱玲把评论读给她听,娘俩都很开心,但谁都没想到这些文字能发表,能出书。

就这样,“乌鸦”变成了“俊鸟”。与凤凰涅槃不同,姜淑梅的作家之路并不痛苦,而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人生经历、讲故事的能力、作家女儿的指导,凑到一起,注定她会在76岁的节点上,写出这样一本书。

女作家的生活体验

现在的姜淑梅有三大爱好:写作、唱歌、弹琴。站在央视灯光璀璨、座无虚席的演播大厅,姜淑梅毫不怯场地唱了首《沂蒙颂》,声音响亮,神情认真。

老太太就是这样一派天真,毫不做作。出书后她面对了人生的无数个第一次:第一次接受采访,第一次化妆,第一次上电视……她都从容自若,大气淡然。她告诉央视的化妆师:“长这么大没化过妆,俺准备年前不洗脸了!”化妆间里一片笑声。

2011年,74岁的姜淑梅回了一趟山东老家,毕竟年纪大了,她当时觉得这是她最后一次回老家了,于是一口气在老家住了3个月。出书后,她对书中提到的家乡的人和事有了很多疑问。带着这些问题,姜淑梅于2013年10月又专程回了一趟老家。现在,她觉得应该经常回老家,多去“上货”,给写作积累素材。出了书,老太太就像得到了重生。

每天早上三四点钟,老太太就起床开始写作,勤奋程度让爱玲一再惊叹。她写字很慢,“姜淑梅”三个写了无数遍的字,平均写一个要10秒钟。她就这样趴在靠垫上不停地写,写出了这本《乱时候,穷时候》。

老太太从巨野百时屯出发的生命历程,越走越闪光。她眼神明亮,手掌温暖,看着她穿着黑色及踝大衣走在落满梧桐叶的路上的背影,一群年轻人惊叹:“真美!”

就像央视《读书》栏目主持人李潘说的那样:“见到姜奶奶,老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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