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军区司令部动员处 刘卫华 高永堂
征兵工作的社会关注度高、具体环节步骤多,是滋生不廉洁问题的高发区。大力推进征兵廉政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举措,更是提升新兵质量、推进部队建设发展的根本要求,必须切实摆上位置,瞄准矛盾症结,坚持综合施策,狠抓工作落实。
征兵是一项群众性工作。调查发现,掌握信息不对称、真假情况难分辨、沟通渠道不通畅等因素,是造成部分参军入伍意愿强烈的青年或家长盲目“托人情”、“找关系”、“被索贿”的重要原因。
要畅通宣传教育渠道。要把征兵宣传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宣传部门牵头,兵役机关和新闻媒体、学校社区、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落实机构;要完善宣传方案,在贯彻落实“一季征兵、全年准备”,做好普遍宣传的基础上,突出适龄青年、高学历青年这个重点群体,利用好春节期间在外务工、就学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进行集中宣传;要明确任务要求,规定电视广播、报纸刊物、公共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征兵宣传的具体时间、版面、次数,解决征兵宣传由兵役机关单独负责、找人求人的被动局面,确保征兵政策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畅通应征报名渠道。要改变目前逐级报名、层层筛选的方式,借鉴女兵征集的成功做法,在报名软件上增设适龄男青年应征报名栏,开通适龄青年网上报名“直通车”。报名结束后,县(市、区)人武部负责打印从本地报名人员的名单,下发至乡(镇、街道)人武部,明确完成初审初检的时间、地点和负责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要求,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并做好记录。对后期报名的在外务工人员,划片组织初审初检工作;对后期报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外就学人员,继续按现行规定,保证其持相关证件直接到县(市、区)人武部报名体检。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创造条件让群众反映真实情况、监督征兵工作是保证廉洁征兵的有效手段。各级征兵办公室和地方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当地主要报纸、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长期有效的举报电话、信箱,保证举报渠道通畅;公布的举报渠道既要有本级的、下级的,更要有上级的;既要有部队的,还要有地方党委、政府的;既要有兵役机构的,还要有纪检监察机构的。要建立值班登记制度,安排专人值守,及时登记群众反映的情况问题,对实名举报或其他方式举报的重大线索,要在接报当天上报部门主要领导。要完善技术监督手段。要研发征兵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形成省、市、县三级兵役机构网络互联、数据互通、上下一体、远程监控的运行模式,设置对县(市、区)人武部应征报名青年排序、预征对象选定、上站青年确定的自动筛选功能,对体检工作的实时监督功能,对定兵工作的辅助决策功能,通过标准条件的设定和前后数据的对比,自动实现远程精细监控,提高检查督查的针对性、有效性,以技术手段减少人为干扰,规范征兵工作秩序。
要公开政策纪律。要让适龄青年及其家长知道,当地政府已经拨付专款用于征兵,不需要任何个人出任何钱;县(市、区)人武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牵头负责当地的征兵工作,有协助调查征兵不廉洁问题的义务;接兵人员在组织走访时,必须遵守“两方、三人”以上的规定要求,接兵人员是部队从所属各单位临时抽调的,与训新工作、新兵下连基本没有交集;外出接兵前,部队已先行垫付了接兵经费,用于保障正常工作和吃住行,不允许也不需要受访家庭提供保障。要公开程序办法。征兵工作具有很强的业务性、时效性,按照时间区段可分为应征报名、选定预征对象、组织初检初审、确定上站对象并排序、组织体检、组织政审、初定兵、定兵并确定入伍部队、档案交接、兵员交接并组织送站等多项阶段性工作,兵役机关必须及时将这些内容进行梳理汇总,向全社会公开,让有参军意愿的适龄青年了解掌握。要公开条件标准。要全面准确介绍初中学历、高中学历社会普通适龄青年和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高校在校生、入校新生等不同群体在政审时的不同程序及年龄、体重、视力等多个科目上的不同标准,使应征青年能全面了解相关条件。要公开选兵定兵情况。体格检查工作展开前,县(市、区)人武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公开各乡(镇、街道)年度兵员征集的概略数、初检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预征青年人员名单、上站青年人员名单及排序;体格检查工作展开后,要依次公开上站青年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名单、确定入伍人员名单及所到部队;征兵结束后,要公开负责体检医生和政审工作人员姓名、工作单位,方便群众对他们的监督。
出现征兵不廉洁的原因有多种,既有明显不符合条件但参军意愿强烈的“关系兵”、体格检查情况略低于标准范围的“边缘兵”、想到指定部队寻求“关照”的“方向兵”、接兵部队到达后要求必须带走的“加塞兵”等人为因素,也有组织政审时“分部门、逐一审”而导致“个人跑章”的程序问题。因此,加强征兵廉政建设,必须把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作为突破口。
要科学组织排序上站。体检、政审合格人数远远大于征集任务数,部分人员因害怕“当不成”、“走不了”而被迫 “走后门”、“托关系”,是引发征兵不廉洁问题的原因之一。工作中,在翔实掌握真实情况基础上,乡(镇、街道)人武部要建立按子女多优先、学历高优先、入伍意愿强烈优先、党团员优先的原则,对初审初检合格人员进行站队排序。人武部组织体检时依照征集任务和合格人数情况,按照基层武装部排序,分批次组织上站。
要严格体格检查标准。要按照要求设立封闭式体检站,体检医生采取临时确定、临时通知、临时组队的方式进驻,避免人为干扰体检工作秩序;要落实盲评盲测制度,坚持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应征青年编号体检、专人负责传递体检表格、单科体检医师当场填写体检结论,所有单项科目结论出来后,主检医生及时填写并上传体检结果,防止出现后期修改。县(市、区)人武部根据体检合格率情况,按比例组织青年上站,力争使体检合格人数与任务数基本持平;后期因政审等问题出现人员淘汰时,依照排序逐次上站,保证合格青年能全部入伍。
要改进政治审查办法。探索推行政审工作“一站式”服务模式。体检结束后,人武部及时将名单传至合格人员所在村(居)、学校、派出所、乡镇(街道)和工作单位,请其对拟政审人员进行预审预查;而后采取“分片集中”的方式,由公安机关牵头,组织乡镇(街道)、派出所、学校、村(居)等有关单位人员,集中对应征青年进行政审,当场公布政审结果;对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及判定依据。对报名应征的在校大学生,在初审初检结束后及时向合格人员发放政审表和协查函,保证其离校前完成政审,减少路途往返。
要贯彻集体定兵原则。审批定兵前,广泛征求纪检监察、体检、政审工作人员和基层专武干部的意见;兵役机关牵头,组织监察、公安、教育、卫生、基层武装部等单位的人员参加定兵会,按照学历高的优先、年龄大的优先、入伍意愿强烈的优先、党团员优先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定兵。同时,在分拨征集任务时尽量减少到同一地区的接兵部队数量,减少适龄青年及其家长“挑部队、选方向”问题的出现。
制度机制管长远、管根本,加强征兵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必须依靠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实施。
军地联合机制。征兵工作涉及军地多个部门,要成立由军地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参与的廉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要坚持情况互通,对群众反映、涉及地方有关人员时,部队要及时通报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由他们按规定牵头查办,将处理结果通报部队并反馈给举报人员;地方有关部门了解掌握的征兵不廉洁问题,要及时通报给兵役机关,并按规定核实查办,真正形成军地合力、共同审查的工作机制。
目标责任机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建立推行“完全责任、分管责任、直接责任、连带责任”为主线的廉洁征兵目标责任制。严格落实谁签字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谁协调谁负责的原则,提高抓廉洁征兵的紧迫感、危机感。要明确各级公安、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分管领导是本系统廉洁征兵的主要责任人,促使他们把廉政建设摆上位置,狠抓内部监督。新兵起运前,省对市、市对县通过划片包干的形式,对廉洁征兵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带队领导对负责片区的廉洁征兵情况负责。
巡视巡查机制。体检工作展开前,兵役机关为每名上站青年制发《廉洁征兵监督卡》,注明征集条件、监督内容和举报电话、信箱。征兵期间,省、市两级兵役机关从人大代表、部队机关干部和军地离退休老干部等适当范围,选取部分人员组成征兵工作暗访组,通过不打招呼直接问询的方式深入基层一线,查找违规违纪线索;兵役机关会同军地纪检部门组成巡视工作组,对辖区内征兵工作进行巡视,提前公布所到地区的具体时间、住所、组成人员及联系电话,以强有力的威慑推动廉洁征兵有效落实。
复查倒查机制。兵役机关要与接兵部队建立廉洁征兵情况互查、信息互通机制,相互明确负责廉洁征兵工作的具体人员、联系方式。部队在新兵到达后,通过问卷调查、集体谈心、个别问询等形式,了解新兵在报名应征过程中是否涉及不廉洁问题,及时将线索反馈新兵入伍地的兵役机关。兵役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据此组织调查核实。对往年发生、责任人已经交流或转业者,要及时与地方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严控细查,严肃处理,形成全程问责、全程负责的高压态势,推动廉洁征兵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