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华诚
乡村酒席上的肉
文/周华诚
江南秋天,田里的水稻和地里的番薯收回家后,农人的日子开始变得悠闲起来,于是看戏、娶媳妇、嫁姑娘、新房落成,都要大摆酒席。乡村的节日一个接着一个。
老家溪口的酒席,与浙西南丘陵地区多数乡村的酒席一样,有两道与肉有关的菜,沿袭若干年不变,堪称经典。
一是大块肉。肉大部分是肥的。早年的酒席上,土厨师对这道菜的烧法很有讲究:切成大块,四四方方,又不煮透,几乎不搁酱油,白花花一片,咬下去齿间作响,油会从唇边溢出。二十年前,乡人们肚里枯燥,像久旱龟裂的稻田,亟须油的滋润。但这样的一大海碗猪肉摆在酒席上,许多人还是敬畏的,不敢下口,因为实在腻人。然而也有嗜肥肉者,一块两块三四块,大快朵颐,看得旁人羡慕不已。十分嗜肉者,总是名声在外,人尽皆知,因而几乎每场酒席上都有人与他打赌:“能吃两大碗吗?吃两大碗我叫你一声‘爷’!”结果那人就真的吃了两大碗。半个月后,在另一场酒席上,又有人打赌吃三大碗,结果又吃下了。那些连一块肥肉也吃不下的,真是看得心生妒火。
这是在那物资匮乏的年代,农村人关于肉的普遍的心酸记忆。酒席上还有一道菜,曰“滑肉”,是讲求精致的,一般作为酒席的压轴菜。没有耐心的小孩早已把肚子吃得圆鼓鼓的,手上抓一把瓜子四处疯玩去了,滑肉才姗姗来迟。有经验的大人,在酒席开桌前就会对小孩子说:“慢点儿吃,等会儿有滑肉……”可见滑肉在乡人们心目中的分量。
做滑肉极费工夫,却省料,大块肉那样的一块,能做出一大碗的滑肉汤来。做这道菜,最重要的工作是在烧之前,一个字:敲。把肥点儿的肉切片,用上好的生粉裹挟着,用锤子一再地敲,敲至薄可透光的一层。生粉是用秋天的番薯磨成浆,滤去皮渣,将奶白色的浆水沉淀两天两夜,撇去上层的水,再用清水搅拌并沉淀,如是者三,此一过程曰“洗”;最后倒去水,将沉淀的粉捞出摊晒,晒干即成。这生粉与肉同敲,粉入了肉中,肉给粉以点睛,二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荤与素的结合成就了一个传奇。肉敲好后,在汤中稍煮即熟,再加入菠菜或番茄、干辣椒、蒜叶或葱段,加少许醋,味道十分鲜美。一上桌即遭“抢”,不是一般的受欢迎!
乡村酒席上的肉,两种制作方法背道而驰,一属“豪放派”,一属“婉约派”,是不是乡村文化的一个暗指呢?乡村是粗糙而拙朴的,人和泥土一样,有着天生的豪爽。然而这样的粗糙背后,也有着细致的情怀,像稻花的香,深藏在夜的深处、山的深处,需要人慢慢地品才会体味得到。
这个秋天回老家溪口吃了一场酒席,与十多年前一样的壮观。变化是,大块肉变成小块肉了,加了酱油红烧,烧得酥烂,却再也没有人能打赌吃一碗两碗了;滑肉汤仍是一样的正宗,还是记忆中的那种味道。回城后,我试着烧了两次,这活儿虽费工夫,仍值得静心去做—夫人每次吃都连声叫好,将滑肉汤喝个精光。
(蓝一一摘自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一饭一世界》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