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女职工的“工作-家庭”关系及其态度研究——以安徽省芜湖市高校为例

2014-01-05 06:04高修娟傅新球
重庆与世界(教师发展版) 2014年1期
关键词:女职工职称学历

高修娟,傅新球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芜湖 241002)

自我国建国至今,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工作岗位,挑起事业的重担,高校女职工作为女性职业大军中学历较高的成员,成为学术界关注的对象。然而,综观学术界对高校女职工或女教师的研究,可以发现这样一些特点,高校女职工无论是在学历还是在职称和行政职务上都弱于高校男职工[1-4]。众多研究表明,高校女职工生活的重点并不像男性一样放在工作上,而是呈现出一种“工作-家庭”双肩挑的局面[5-9]。我国关于高校女职工的工作和家庭关系研究,基本形成定论:在高校女职工中形成一种工作和家庭兼顾的“平衡模式”。因此,有关高校女职工的研究中多探讨女职工在职业发展中遇到的障碍和困惑,将女职工描述成一群在家庭和事业之间挣扎着的、无奈的知识女性[7,10-16]。然而,正如有关评述者所言,这种研究倾向,仅仅对女职工的家庭角色和职业角色进行片面单向的研究,缺乏从人的角度进行的全面研究,忽视了她们个体的生命意义。也就是说,从女职工作为社会个体的生活选择而言,工作和家庭之间的关系是否是一个值得困惑的问题呢?为了回答这一问题,笔者利用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工会对芜湖市7所高校的女职工进行的问卷调查数据进行分析,了解高校女职工的工作和家庭生活状况,以及她们对这种生活方式的态度。①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工会于2013年3月在芜湖市7所大专院校发放问卷1 000份,回收861份,经审核剔除无效问卷19份,有效问卷为842份,有效回收率为84.2%。问卷回收经数据录入整理校对之后,使用spss18.0进行统计分析。本文数据,如果没有专门说明,均来自该数据。

一、女职工的“工作-家庭”生活状态

就芜湖市7所高校的情况来看,女职工确实普遍存在着“工作-家庭”兼顾的平衡模式。

调查数据显示,芜湖高校女职工存在着年龄结构偏低,学历、职称和职务都偏低的状况。本次调查的高校女职工年龄相对较轻,超过一半女职工年龄在35岁以下(55.7%),36 到45 岁之间为 31.5%,46 以上仅占 9.7%。其中行政岗职工占39.7%,后勤岗占6.5%,教师岗占53.8%。高校女职工学历较高,过半的女职工拥有硕士学历(54.9%),34.5%拥有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大学专科以下学历仅占3.3%,但拥有博士学历的女职工较少,仅占7.1%。就专业技术职称而言,女职工的职称等级偏低,近80%职称为中级及以下或者无职称,其中8.8%无职称;高级职称占21.5%,其中16.7%为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仅占4.8%。超过七成的女职工不具有行政职务,而在26.4%担任行政职务的女职工中,70%为科级及以下。

首先,从女职工的夫妻经济地位对比来看。学历方面,女职工的家庭呈现出以“夫妻相当为主,丈夫较高为辅”的格局:在一半(50.4%)的家庭中,女职工和丈夫的学历相当;在超过三分之一(36.5%)的家庭中,丈夫拥有更高学历,女职工本人学历高于丈夫的情况仅占13.1%。总体来看,女职工的学历稍低于其配偶(见表1)。专业技术职称、行政职务和收入方面,女职工也弱于配偶。在职务和职称方面,也呈现出以“夫妻相当为主,丈夫较高为辅”的格局。夫妻职称相当的情况最多,占47.9%,丈夫职称等级更高的情况将近四成,女职工本人职称更高的情况仅占12.7%。在行政职务方面,夫妻职称相当的情况最多,占45.9%,丈夫高于妻子的也将近四成,而妻子高于丈夫的仅占14.6%。在工资收入方面,丈夫的优势更为明显,呈现出“丈夫较高为主,夫妻相当为辅”的局面,将近六成的家庭中,丈夫的收入更高,而夫妻相当的情况仅占35.1%,女职工收入高于丈夫的家庭仅有6.8%。总体来看,女职工在职称、职务以及收入上都弱于配偶(见表1)。

表1 女职工夫妻经济地位对比状况 %

上述情况表明,女职工的家庭经济地位弱于其配偶,女职工和配偶之间在人力资本方面的差距尚不太大,但在工作成就上拉开了距离,尤其是工资的收入方面。女职工和配偶之间的经济地位差异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婚前择偶过程中,女职工会倾向于选择经济地位相当或者更高的男性;另一方面,在结婚后,女职工对家庭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以鼓励丈夫发展事业。由于我国社会现行的社会性别观念,家庭中夫妻双方的经济地位应该是相差不多,或者“男强女弱”的模式,“女强男弱”则会造成家庭的不稳定,因而高校女职工在择偶时,倾向于选择在学历、收入和工作成就(或工作能力)上相当或者较高的男性。因而,女职工的夫妻经济地位“男高女低”或者夫妻相当的局面在结婚时就形成了,仅有少数的家庭女职工的经济地位高于丈夫。也基于同样的观念,在婚后生活中,女职工在家庭中投入时间精力更多,而其配偶在工作中投入时间精力更多,导致男性的事业发展比女职工本人更加顺利。

其次,从家务劳动分工上来看。相比丈夫,女职工的时间和精力更多投向了家庭,在家务劳动方面,呈现出女职工“自己承担为主,夫妻共同分担为辅”的状况。如表2显示,41.3%的女职工报告称家务主要由自己承担,夫妻二人共同分担家务的家庭占33.8%,而主要由老人承担的占17.1%,主要由丈夫承担的仅有4.3%。由于女职工年龄偏低,68.3%的家庭有孩子,其中有15岁以下孩子的占53.1%,平均年龄为6岁,由于孩子年龄较小,家务劳动的负担较重,超过四分之三(77.6%)的女职工每天家务劳动时间在半小时到3小时之间。

表2 家务分担情况 %

二、女职工的“工作-家庭”态度

为了衡量女职工对家庭和工作的态度,笔者设计了三组指标来测量女职工对待家庭和工作的态度,①这些指标由一系列描述个人态度的语句组成,让女职工进行自评,按照符合程度,分为5个等级,"非常不符合"、"比较不符合"、"一般"、"比较符合"、"非常符合",正向态度分别从1到5分赋值,负向态度分别从从5分到1分赋值,最终算出综合指标的平均数。1分代表最不符合,5分代表最符合。如表3所示。

表3 女职工“工作-家庭”倾向得分情况

在家庭倾向的指标上,女职工的最终得分为3.55,说明女职工具有家庭倾向,认同家庭是人生最重要的事业,愿意为丈夫的事业做出牺牲。而在工作倾向的6个指标中,女职工的平均得分为3.51,说明女职工对工作也具有积极态度。而如果用“家庭和事业同等重要”这一态度作为家庭事业兼顾的平衡倾向指标,女职工的得分为3.87,比工作倾向和家庭倾向的得分都高。这说明,女职工更加认同的是一种家庭事业“双丰收”的生活态度。

女职工家庭事业双肩挑的局面和她们认同的生活方式一致,并不像有些学者认为的那样存在着困惑、冲突,对女职工本人产生很大的压力。如表4显示,认为“很难平衡家庭与事业之间的关系”的女职工占21.4%,比不同意这一状况的低11个百分点;认同“女性做事业最大的拖累就是家庭”这一态度的占29.3%,比不认同这一态度的低8.4%。另一方面,考察女职工对事业的态度,56.9%的女职工认同“事业有成就,更有利于家庭稳定”这一态度,不认同的仅占9%;而女职工对“事业有成就,让我更有自信”这一态度的认同度更高,达到74.6%,不认同这一态度的还不到3%。由此可以看出,事业的发展对于女职工的家庭和个人而言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总结来说,从女职工对工作和家庭的态度,呈现出两头都想兼顾的心态,同时并未感觉到明显的压力和冲突,表现出对家庭工作“双肩挑”生活的良好适应。

三、“工作-家庭”平衡模式形成的原因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芜湖高校女职工的生活呈现出一种“工作-家庭”两头兼顾的状态,一方面女职工认同家庭作为人生的一个重要部分,承担大部分家务,为丈夫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牺牲和奉献。另一方面,女职工的工作态度积极,对工作充满热情,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因为持有家庭事业并重的态度,女职工并未感到两者之间存在重大冲突,她们并不认为家庭拖累事业,反而认为事业的发展可以促进家庭的稳定,事业和家庭对于她们而言是相互促进的。但同时也可以看出,女职工由于事业发展不足,在家庭经济地位中处于弱势,在职业发展上和男职工相比也存在距离,这使得女职工的经济和职业地位维持在次等的地位。这也是当前学术界将女职工家庭和工作之间的关系更多视为冲突和困惑,而不是积极因素的一个最重要原因。

表4 女职工的“家庭-事业”态度状况

女职工生活状况中的家庭工作平衡模式是怎样形成的呢?从社会性别视角来看,人们在早期的社会化过程中就培养出男性和女性不同的趋向,男性从小就被培养成具有进取意识、要发展事业的倾向,而女性则更多地培养成为家庭生活做准备的品格和技能,因而女性没有男性更强的事业心。长期的性别意识的培养,让女性在事业上的成就动机不足,而对家庭奉献的决心较大。在家庭内部的性别分工中,传统性别观念强调“男主外、女主内”,鼓励男性在工作场合打拼,女性更多承担家庭责任。由于我国家务劳动的社会化严重不足,家务重担仍旧落在女性身上。另一方面,工作场合更有利于男性事业的成长,男性的事业成就往往是衡量一个家庭社会地位的标准,因而,在夫妻双方都外出工作、家庭事务繁重的情况下,作为一个决策单位的家庭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自然由女性做出牺牲,更多承担家庭事务,从而支持男性的职业发展。然而,在现代社会,家庭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紧靠男性一个人的工资难以维持家庭生活,女性外出工作也成为必要。因而众多家庭中形成了“男性主攻事业,女性家庭事业兼顾”的局面。

女职工家庭和工作双肩挑,并不一定给女职工带来冲突。由于高校女职工尤其是女教师工作时间相对一般工薪族而言较短,客观上为女性兼顾家庭提供了条件。本次调查显示,71%的女职工在非寒暑假期间每周的工作时间为40小时或以下,其中三分之一的女职工每周工作在30小时或以下。此外,再加上寒暑假,高校女职工业余时间比较充分,女性在工作之余必然有大量的时间投入家庭事务,这就使得女职工的家庭和事业之间冲突减少。

另一方面,受到社会性别意识和社会性别分工的影响,女职工成就动机不足,对自身职业发展的期望较低[17],因而容易产生满足感,不会因为职业发展受阻感受到很大的压力。本次调查也显示出,高校女职工对家庭和事业都存在积极的态度,她们对工作家庭两不误的平衡模式认同度较高。尽管在职业发展上存在种种障碍,但是她们仍旧能够接受现实,在工作和家庭的平衡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四、结束语

总体来看,尽管高校女职工身上担负着家庭和事业的双重担子,从职业发展的角度来说却确实存在着“困境”。然而,就个人生活选择而言,女职工本人并未感觉太大压力和冲突,在客观上,高校女职工工作时间较短,可以兼顾家庭,在主观上,女职工对经营家庭有着高度的认同,因而“工作-家庭”平衡模式,成为高校女职工的自主选择,并适应这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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