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丹丹
摘要:发展农村金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农村金融面临供需发展不平衡,农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比例不平衡,农业、农户不具有信贷需求优势、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恶化、资金大量外流等方面的问题,亟待构建一个“供给领先”模式和“需求追随”模式并进的,涵盖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及商业性、政策性非银行金融组织的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以满足不同农村金融主体的需要。
关键词:农村金融;“三农”问题;多层次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3)10-070-04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经过三十多年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基本形成了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并存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仍然不适应农业和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需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金融供需发展不平衡。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金融机构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从整体来看,农村金融的需求与供给仍然存在着极大的不平衡。主要表现在:许多农村金融机构长期经营困难,亏损严重(比如农村商业银行),存在人情贷款等现象,使得这些机构的自身效益和社会效益低下,根本无法发挥应有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农业银行实行商业化改革后,退出了容易出现大量亏损的农户贷款业务,转而将发展重心转向大中城市和大客户。在有些地区,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在县一级都没有设立支行,更不用提在乡及以下层次了。另外,近几年来,由于农民贷款政策放宽,少部分人钻法律与政策空隙,向农村金融合作机构大量贷款,用于其他非农业发展用途,致使农民金融信用降低,导致农村资金流向城市。本来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的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多只在农村地区吸收存款,对农户提供信贷服务极为有限。而农村信用社因为大量不良贷款和亏损,无法针对不同需求,进行差异化金融服务。基于上述原因,使有信贷需求的农户和中小企业不得不依靠非正规的金融形式获得资金的支持。不难看出,我国农村金融的需求与供给严重不平衡,农村金融服务业面临着极为严峻的生存与发展考验。
2.农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比例不平衡。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三农”发展日益增加的金融需求和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严重地制约了“三农”问题的解决。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如图1所示,农村存款余额从1981年的448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63845.93亿元,而同期农村贷款余额则从189.7亿元增加到30651.8亿元,两者相差33194.13亿元,这个差值就是所谓的“金融漏出”,超过农村贷款110%。这一方面反映出被动的金融漏出问题,即金融机构减少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另一方面反映出农村经济目前面临的一个尴尬:有了一定的存款,却找不到合适的农业投资渠道,小农经济抑制了农户扩大再生产的动力。
有关数据显示,随着“三农”问题的不断深入,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在逐年增加,从1997年到2009年12年间增长了近7倍,但农业贷款在金融机构的全部贷款中所占的比重各年却基本持平,说明农业贷款与其他行业贷款的发展水平相比,并不存在优势。大量的农村资金也不能“取之于农用于农”。由于农业的先天弱质属性,使得农业融资风险高、成本大,且农业资金需求通常又是使用周期长、回收慢。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为了自身的存续和发展必然要以盈利为先,对农业贷款的贷放比例也必然受到这方面的制约。此外,尽管现在农村非正规金融普遍盛行,但资金缺口还在4.5万亿元以上。农村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比例严重失衡。如果目前县、乡区域金融体系不能进行彻底、有针对性、大规模的金融创新、制度创新,农村与农业经济的发展将直接被阻滞。因此,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以提供多样化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课题。
3.农业、农户不具有信贷需求优势。我国农业一直是一个弱质产业,不具有金融需求的产业优势。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生产力一直较为低下,基本上是典型的小农生产模式,生产力水平和比较收益低,资本形成效率整体水平低,不能承担较大的信贷风险。农业的这种产业特性使农业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比重偏低,同时,国家财政支农力度近些年来虽一直有较大幅度提升,但还是同农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有较大差距。
此外,我国农户存在着经营规模小、数量多、高度分散、信息不灵通等特点,收入水平、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化程度均比较低。因此,农户信贷需求具有无抵押、贷款额度小、高度分散、当年借当年还短期金融居多等弱点,导致信贷风险大、成本高、利润率低,金融机构缺乏介入积极性,农户不具有信贷需求优势。
4.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恶化、资金大量外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恶化表现为:一是由于农村信用制度缺失、信息不对称导致农村金融机构难以对信贷交易对象做出准确判断,信贷交易成功率低,交易成本很高;二是农村金融需求主体承贷能力弱、贷款条件差,导致农村金融机构慎贷甚至拒贷;三是部分农村企业和个人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致使农村金融机构、企业、个人之间的资金链受损,导致农村金融机构被迫减少放贷数量以规避金融风险。在农村金融生态恶化情境下,一些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已放弃满足农村信贷需求的努力,收缩放贷和减少农村营业网点,导致农村资金流向城市和非农领域。与此同时,农村企业和农户可获得的贷款却严重不足,银行机构对农贷款数量偏少,农村的合作金融如村镇银行等国家批准的数量也仍然很少,使农村企业和农户的贷款需求只能主要依靠需要规范、引导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非正规金融渠道。
二、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的必要性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如何解决“三农”问题不仅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重点,更关系着国家发展的全局。而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发展好农村金融,因此,针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与问题,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十分必要,这也是我国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农村金融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
“三农”对农村金融的需求涉及农业、农村、农民三个层面。农民的资金需求主要是日常消费、临时性消费、大项消费等生活性消费,以及对生活条件的改善支出、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的资金需求。农业的资金需求主要是改变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创新农业生产技术以实现扩大再生产,弥补农业生产周期长、季节性强的先天弱质性。农村资金需求问题,主要集中在农田水利等生产性基础建设,道路、电力等生活性基础建设,林业、资源保护等生态环境建设及义务教育、卫生、文化等农村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
首先,我国农民人口数量大,人均收入增长却十分缓慢,并且在享受文化教育、医疗健康、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与城市居民存在很大的差距。例如,2011年,我国农民的纯收入是6977元,城镇居民的纯收入是21810元,是农民收入的3.13倍。为解决这些问题,要在支持农民增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农民的消费能力。目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增加农民的收入:一种方式是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种方式是鼓励农业人口向非农领域有序转移。因此,在这两方面农民的资金需求主要是自主创业、开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等特色经济、专业技能培训、家庭成员教育等。当前,我国对农民的资金支持主要是通过财政补贴以及发放小额贷款,基于此,要不断的拓展资金投入渠道,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推动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升城镇容纳农村劳动力的空间。
其次,我国的农业生产仍落后于发达国家。(1)我国人均资源不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如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5亩,不到世界人均耕地5.5亩的1/3;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2)由于农村环境遭到破坏以及过度开发生物资源等,导致农业生态环境破坏严重。(3)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防范和抵御灾害的能力弱。(4)农业机械化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我国农业的科研水平总体上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用于农业科技研究的资金投入也不足,农业科技贡献率(2012年54.5%)低于发达国家(70%-80%)普遍水平。(5)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大部分地区的粮食生产以半手工劳动为主,没有形成规模效应。我国农户平均经营规模仅为0.6公顷,且分割成多块。与美国、加拿大农场规模相差几百倍,与欧洲国家农场差几十倍,与亚洲的日本、韩国等小规模农户相比差2。3倍。小规模经营导致生产率低下,年人均生产粮食的水平也就必然低。解决农业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改进农业的生产条件、转变生产方式、提升劳动生产率,使农业生产实现产业化。因此,农业的资金需求主要表现在改善和推动上述方面的发展,以及在农业生产周期出现资金困难时投入资金支持。
再次,农村经济不发达,有限的财政收入无法满足农村建设发展的资金需求,政府财政、金融机构等投人资金不足,致使农村的生产性基础建设、生活性基础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农村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远远低于城市水平,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因此,农村的资金需求主要是改善农村的落后状况,消除城乡的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对于文化、教育、医疗、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农业风险的防控等公共方面的资金需要应以国家财政提供支持为主,金融扶持为补充。对于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国家财政和金融要共同提供资金支持。对于农民、小微企业等生产性的资金需要,应该以金融支持为主。上述的融资问题也是我国金融体系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构建及政策建议
从我国的农业发展历程中不难看到,解决好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是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关键。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家帕特里克(Patrick,1966),提出“供给引导”模式(Supply-leading)和“需求追随”模式(Demand-following),诠释了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供给引导”模式是指金融的发展促进了经济的增长,即金融机构的建立、金融资产的供给、负债等相关金融服务是主动先行的,在经济发展初期,这一模式占主导地位。“需求追随”模式是指经济增长促进了金融发展,金融服务等仅仅是反映了经济参与者的需求,金融的发展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当经济发展逐渐成熟,这一模式占主导地位。
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农业发展相对东部及沿海地区比较落后,农民收入来源单一,存贷需求都较小。中西部地域状况较复杂,在这些地区建立金融网点成本过高,搜集信息比较困难,金融业务通常较零散,资金的获取和使用效率低下,与商业金融机构的盈利目标不符。因此,在具有以上特征的地区应选择“供给引导”模式,在发挥现有的金融机构作用的同时,通过政策性金融引导农村金融模式的创新,建立贴近农民和农村的农村信用联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地方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在东部以及沿海地区,经济较为发达,以民营和私营经济为主,在这些地方工业、服务业比重较大、传统农业多转型为现代农业。农民、农户的融资需求与城镇工商户基本相同,一般都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一定的还款能力。农户对金融需求呈现多样化及高层次化,因此,这一地区应根据“需求追随”模式,组建符合当地实际需求的农村商业银行等,以满足多层次、差异化的金融需求。
此外,在可能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其他地区,应因地制宜,适当选择“供给领先”或“需求追随”模式的一种模式,或“需求追随”和“供给引导”模式混合推进。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金融体系要想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充分考虑到农村金融需求的复杂性,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特征,处理好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村金融发展之间关系,构建一个满足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人群需求的涵盖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及商业性、政策性非银行金融组织的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这一体系建设的重点有两个:一是现有的大中型银行要建立以农村客户为中心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的机制,二是通过新机构进入的竞争压力促使原有机构转变经营理念,深化改革,提高服务于“三农”的效率。为此,本文提供出下几点建议。
1.要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建立“广覆盖”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地区分布广,金融市场分散,无法集中提供金融服务。农民贷款不仅频率高,而且数量少,基本无担保、无信用记录。大型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交易成本过高,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地方性合作金融企业则可利用自身灵敏的市场反应、灵活的机制、信息对称性强的优势,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另外,农民金融需求的主体主要是个体农户、小微企业,也要求有这些贴近农民、贴近农村的合作金融。
2.在金融支持方面,要以政策性金融(农业发展银行等)和大型商业金融(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为主导。政策性金融除了直接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教育、医疗保险、贫困学生助学贷款等社会保障项目提供资金外,还应为贫困农户、维持型农户以及小微企业、龙头企业发展初期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政策性金融和大型商业型金融的投资,要以“三农”的现实金融需求为基础,发挥其政策导向性和示范功能的作用,以增强其他商业性金融和私人部门投资的信心,间接地吸引和诱导其他资金的投入。
3.在信贷服务方面,要以商业性、政策性非银行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农业保险等)为重要补充。小额信贷公司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无抵押、无担保的弱势群体。这类金融组织要为这些有强烈资金需求但因自身不能满足信贷要求而被排斥在其他金融供给外的群体提供信用贷款。现代农村金融需求的多样性,既为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完善带来契机,也加大了金融机构的风险。农民的弱势、农业的弱质都要求健全的农业保险制度,因此应建立一个全面覆盖种植业、养殖业、生产领域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农业保险体系,将产供销一起纳入农保范围。
责任编辑:梁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