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有许多种可能

2013-12-29 00:00:00许春樵
安徽文学 2013年1期

出于对传统小说的疲倦和对经验阅读的反感,在过去的一百多年中,西方的一些忍无可忍的小说家们对小说进行了破坏性试验,反故事、反情节、反性格、反线性叙事、反写实风格,弄得小说界风生水起。

极端的欧美作家有乔伊斯、福克纳、普鲁斯特、格里耶等等。

极端令人激动,但极端的小说试验不可能成为小说的方向,它的理论价值大于实践价值,因为它揭示一个文学事实,即:小说有许多种可能。

因此,人们知道了,短篇小说不一定非得像契柯夫、莫泊桑、海明威那样去写,完全可以像伍尔芙、卡尔维诺那样去写短篇。再后来,当马尔克斯出现的时候,人们更加吃惊,小说原来可以写得如此迷离而诗意,并那般接近人类心灵深处对世界的终极想象。

上述别有用心的小说背景描述是为了进入余后华的写作。

显然,余后华小说是受过两方现代派小说浸泡和熏染的,所以他的三个短篇小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短篇小说,但从传统中分娩出来的余后华的写作,又无法抗拒生活本身的逻辑秩序对小说叙述的控制。因此,余后华的小说就呈现出了一种新的可能,即以先锋的叙事努力,去表达朴素的人物情感和隐秘的心灵世界。这在《灰烬》和《卸掉你的一条腿》中似乎更为突出。

应该说,《丢了一只鞋》的先锋性色彩更强。“我”喝醉酒被路人无端地打了一顿,丢掉了脚上的一只皮鞋,从此“我”陷入了巨大的心理危机之中,不想让人注意到自己的双脚,也怕到人家家里做客脱鞋,更不愿买一双新鞋来替代丢掉的那只鞋。小说由心理危机到精神焦虑,直至心灵崩溃,最终“我”深夜出门袭击无辜的路人,然后抢人家的皮鞋,而且只抢一只。

这只皮鞋何以如此致命?

因为丢掉的这只皮鞋最舒适、最合脚、最柔软,是“我”分手的女友为“我”买的,是无可替代的。小说中的“皮鞋”是一个象征,它象征着“完美、圆满、至爱”。

然而这只鞋,丢失了,找不回来,也买不回来,直至让主人公疯狂。

小说的背后是小人物的辛酸、悲凉、伤感和对“完美、圆满、至爱”人生的绝望的守候与毁灭性的坚持。

《灰烬》是小人物老莫在患了癌症后在火葬场烟囱下对一生的联想,这是一个非线性的块状结构,由五个人生片段串联起来。这有点类似于伍尔芙小说《墙上的斑点》,主人公对着墙上的斑点对人生和生命进行了六种联想。

《灰烬》中的联想更接近于形而下,老莫从青年时期莫名的情感,到成人后婚姻失败,孩子夭折、离婚,这些变故让老莫变得敏感而脆弱,他会为一只老鼠死于他的吸盘下而无限恐慌,后来对偷铁母子的悲悯、宽容、同情,更像是对自己的一次徒劳的拯救,然而偷铁小男孩最终还是从围墙上摔下死掉了,他也因此陷入了巨大的幻灭之中。他走出家门,走向群山深处,走近殡仪馆高大的烟囱的阴影下。

与《丢了一只鞋》在精神层面有着实质性的同构关系,《灰烬》中弥漫着稠密而无边的幻灭感。只是这种幻灭感被牢牢地压抑在冷峻的文字背后,呈现出一种“零度”的平静。

《卸掉你的一条腿》是小人物“我”遭受了一次说不清、道不明的无端的惩罚,“我”反抗说“如果你敢罚我款,我就卸掉你一条腿”,结果是腿没卸掉,“我”还违心地向处罚者道歉,最终款照罚,还公布上墙了。小人物本来是想用说狠话捍卫尊严,最后是尊严受到了更严厉的重创。

小人物的无奈,以及人生的无常在这篇小说得到了准确的表达。

余后华小说的叙述感觉好,叙述语言很纯熟,流露出明显的先锋小说的气质。

“那条巷子对我来说也充满了神秘感,仿佛屋子后面隐藏着一群怪物,它们都在暗中窥伺着我,随时都会跃出来将我扑倒在地。我清楚地知道,我的皮鞋已经弄丢了,在我被打之后,就已经弄丢了,我的这番搜寻更像是一次对它的追悼。”

“殡仪馆后面的山坡上是一片陵园,一排排的公墓寂静无声地伫立在山坡上,每一座墓碑都像一双逝者的眼睛默默地注视着他。一段时间以来,他觉得他和那些死者之间已经有了足够的默契,好像他们之间已经成了老朋友。”

小说叙述中使用了大量的通感和异质比喻,从而使小说语言获得了足够的叙事张力。

余后华有着很好的小说素养,短篇小说驾驭得很从容。如果我们还有更高期待的话,余后华的小说在心理描述时,当尽可能地把心理流动落实到更坚实的细节上去,也就是说把抽象的心理进一步具象化、细节化,或情节化。马尔克斯之所以被称为魔幻现实主义,就是他在尖锐的心理体验中,植入的是非常精确而又富于感染力的大量细节。

《卸掉你的一条腿》是线性叙事,由于对现实生活本身的过度纠缠,因而显得太“实”,似乎可以写得更“空灵”一些。另外,结尾虽有一些戏剧性,但还不是最精彩的构思。

短篇小说要让人高度关注,必须讲究构思,构思要出奇制胜。

如果要对余后华这三篇小说做一个排序的话,1.《丢了一只鞋》、2.《灰烬》、3.《卸掉你的一条腿》。

这样排比较公平合理。

责任编辑 李国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