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确立诉诸国联的政策是以国民政府中央部分领导人所形成的共识为基础的,是国内外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它是国民政府不抵抗政策的前提下、在直接交涉走不通的情况下做出的选择;其次,它是国民政府以欧美抑制日本的外交策略的必然选择;最后,申诉外交政策的抉择与国民政府和国联关系的发展有关。
诉诸国联政策的确立是以国民政府中央部分领导人的共识为基础的。
九一八事变发生的次日,国民政府接到报告并临时召开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据邵元冲日记记载:“会议中众议对外仍采诉之国际联盟,请其主持公道,对内则亟谋全国国民及本党同志牺牲成见,一致联合,又电催介石迅即返京妥商一切。”19日晚的中央常务会议实际上已决定将事变交由国联处理,并在随后很快就由驻国联代表施肇基予以实施。
国民政府申诉政策的确立,受到三个因素的影响。
一、国民对武力抵抗的呼声很高,但国民政府当时采取了不抵抗的政策。这符合蒋介石的“攘外必先安内”政策
面对九一八事变,国民政府内部对解决中日之间的矛盾有不同的见解:或武力抵抗,或与日本直接交涉,或诉诸国联。国民政府最终采取了诉诸国联的政策。
国民对武力抵抗的呼声很高,但国民政府当时采取了不抵抗的政策。这符合蒋介石的“攘外必先安内”政策。
国民党内部存在着派系之争,内部不稳。1931年2月底,蒋介石软禁胡汉民。5月,汪精卫、孙科、邹鲁、陈济棠、李宗仁等在广州成立国民政府,形成宁、粤两个政权。蒋介石和张学良在北方的统治不稳。1931年夏,冯玉祥在北方积极活动,联络部下,准备再次举旗反蒋。被蒋介石在中原大战中击败而出走大连的阎锡山也重新回到了山西。同时,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在中原大战以后也得到了发展。
与日本直接交涉遭到国内舆论的反对,被视为卖国政策。在中国领土被日本侵占的前提下与之谈判,就等于接受城下之盟,对中国十分不利。
因此,对于国民政府决策层来说,相对而言,诉诸国联是一种较为稳妥的外交政策。
二、申诉国联的外交政策不能不说是国民政府长期以来以欧美抑制日本的外交政策的必然产物
国民政府确立申诉国联的外交政策是国民政府长期以来以欧美来抑制日本的外交政策的必然产物。
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建立后,外交上的任务是为推动北伐而发展与列强的关系。因此国民政府急谋与在中国有较大利益的英、美、日三国协调关系。三国关系中,日本与国民政府的北伐关系最大。因为,受日本支持的张作霖是北伐的直接打击对象,为维护其“满蒙利益”,日本会不惜武力阻挠北伐。因此,日本是国民政府北伐外交活动的中心。
尽管国民政府对日本采取了谨慎的态度,但日方仍制造了“济案”。“济案”的发生给以日本为中心的外交格局当头一棒,使国民政府想以获得日本的谅解与支持来稳定发展对外关系的算盘落空。蒋介石开始考虑遏制日本的可能的外交途径。他指示李济深派人与港督接触,许以“优先经济利益”谋求和英国共同遏制日本;同时又派黄郛与美国驻沪领事联系,请求美国从中调解。
1928年6月发生的“皇姑屯事件”和随后日本对东北“易帜”的阻挠,更加暴露了日本强硬推行“满蒙政策”的侵略阴谋。这不得不影响国民政府的对日政策。1929年4月制定的《中华民国国防计划纲领草案》较为明显地反映了这种态度。《草案》认为,从政治和外交看,“美国因与日本太平洋上势力之冲突,当遇事与之声援,故国人心目中引以为友者为美国”,大体确定了联合以美国为首的欧美国家的基本外交方针。
九一八事变之后,国民政府确立了申诉国联的外交政策,不能不说是国民政府长期以来以欧美抑制日本的外交政策的必然产物。
三、九一八事变之后,国联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连续通过两个决议,反复敦促日本撤军
国民政府对国联的认识有一个发展过程。
国民政府成立之初,对国联的评价不高。1929年起,情况有了变化,国民政府开始重视国联的作用。国民政府制定了“善友睦邻”的国防外交原则,并在其制定的“外交与国防实施原则”中,对外交在国防上的作用予以重视,又将“国际裁兵会议、弥战会议及国际联盟之关于军事者”作为外交部应随时报告的事项。
国民政府在国联的外交活动中还是有收获的,欧美国家也注重对国民政府的支持。1931年7月,美国为国民政府提供了45万吨救灾用的美麦。国联则在拉西曼的计划下,积极在公路建设、公共教育、农业、文官制度改革、建立农业合作社等方面进行协助。
九一八事变之后,国联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连续通过了两个决议,反复敦促日本撤军。国联对事变处理体现出迅速而积极的态度,是对南京国民政府申诉政策的一种积极的支持,也增强了国民政府通过国联解决事变的信心。
国民政府由此继续执行其申诉国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