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对策

2013-12-29 00:00:00杨崎
中国市场 2013年41期

[摘 要] 在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和世界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举借了大量的债务,本文试分析地方政府债务的含义、规模、成因,提出解决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地方;政府;债务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在某个时点上,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由于以往支出大于收入所形成的赤字总和。地方政府债务是一个存量概念,包括建立在某一法律或合同基础之上的显性负债和政府道义上偿付责任的隐性负债。

1 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

根据审计署于2013年6月10日发布的《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总第166号),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475.81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8437.10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9079.02亿元、其他相关债务10 959.69亿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亿元(其中12个地方政府本级减少1417.42亿元,24个地方政府本级增加5827.23亿元),增长12.94%。从债务形成年度看,2010年及以前年度举借20 748.79亿元,占53.93%;2011年举借6307.40亿元,占16.39%;2012年举借11 419.62亿元,占29.68%。

2 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的原因

2.1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为了应对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我国政府采取了扩张型的财政政策,增加政府支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萎靡,为了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我国政府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中央政府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然后将筹集的资金转贷给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安排支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及其影响不断加深,世界各国经济发展都遭遇很大困难,对我国的出口造成很大的冲击。为减轻国际金融危机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尽快帮助企业走出危机,我国提出了四万亿的财政资金刺激计划,其中大部分资金都是地方自己解决,受地方财力的限制,要实现中央提出的四万亿的积极财政政策,就要求地方政府筹措大量债务资金。

但是,我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具备举债权。为筹集资金扩大政府支出,地方政府通过举借债务等方式来缓解政府投资缺口。从在危机后的1998年和2009年地方政府债务来看,这两年的债务增长率分别为48.20%和61.92%,显著高于其他年份。

2.2 财政体制的不完善

1994年我国实施的分税制改革,虽对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进行了规范,但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却不科学、不规范、不明晰,致使出现财力上移、事权下移,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局面。具体表现在:在收入划分上,将收入来源稳定、税源集中、增收潜力较大的税种作为中央固定收入或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留给地方的税收大多是税源分散和收入不稳定的税种;在支出划分上,将教育、文化、卫生等事关国民素质、国民健康的支出责任交由地方政府承担。例如,2011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是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