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云
(陆军军官学院 安徽合肥 230031)
新四军是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在国共两党达成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共识后,由在南方八省14个地区坚持三年游击战争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而成的一支具有传奇色彩的军队,它为中国抗日战争的胜利立下了卓越功勋,也铸造了不朽的 “铁军”精神。 “铁军”精神中的廉政建设思想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在新形势下,系统梳理和研究新四军廉政建设思想和经验,对于加强军队党的先进性建设,改进军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作用。
众所周知,新四军是一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由于长期受到国民党政府压榨和封建地主阶级剥削,这支以贫苦农民为主长期从事游击战争的革命队伍,尽管革命积极性很高,但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和落后生产方式的束缚,加之农民固有的阶级局限性,很可能使其中一些意志不坚定的成员经受不住残酷斗争的考验,抵御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与此同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内部,存在着错综复杂的阶级关系和矛盾。就参加抗日的阶级和阶层成员而言,从共产党到国民党,从农民到地主、从工人到资产阶级,各阶级、阶层成员极其庞杂。这种情况下,各种腐败恶习和不良思想乘机而入,不可避免地侵蚀着这支革命队伍的纯洁性。加上国民党借合作之名想方设法采取 “溶共”政策,妄图以各种腐朽生活方式来引诱、腐蚀广大新四军指战员。个别人意志薄弱,不仅自己腐化堕落难以自拔,而且给革命事业带来了严重危害。这就要求党领导下的新四军必须加强自身廉政建设,以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来取信于民。
新四军廉政建设内容丰富、影响深远,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新四军自组建之日起,就把政治教育看作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为了让广大党员、干部、战士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培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克己奉公的道德品质,新四军十分重视廉政思想教育。针对新四军改编时成员主要是农民出身的实际情况,新四军军部强调要加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防止这支农民部队放任自流。新四军要求所有共产党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率先垂范。1939年11月,新四军江南指挥部成立后,陈毅、粟裕等主要领导亲自给广大新四军指战员讲课,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群众路线教育,要求每个指战员不断夯实思想政治水平,模范遵守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历时4年的整风和教育学习活动中,新四军结合部队实际,积极开展廉政思想教育。陈毅代军长动员各级干部 “脱裤子,割尾巴”,带头作自我批评。第一师师长兼政委粟裕提出,整风运动期间新四军内思想教育的重要任务是 “克服干部中存在和滋长的个人享乐主义、怕苦畏难、资产阶级的剥削意识、官僚主义等四种不良倾向”。第二师政委谭震林提出,要 “以检查财政问题为重点,反对贪污浪费、腐化堕落的歪风,严肃批评犯错误的干部”。通过整风运动和廉政思想教育,广大指战员不仅增强了党性,提高了马克思主义水平和执行正确路线的自觉性,而且在思想上纠正了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从而为新四军在艰苦条件下屡克强敌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力量源泉。
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和克敌制胜的法宝。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新四军倡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节约,不仅是为了在物质条件十分匮乏的情况下坚持长期抗战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新四军防止公务人员滋生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一条主线。
新四军长期处于对敌军事斗争和政治斗争的第一线。由于日伪频繁的 “扫荡” “清乡”,国民党顽固派又用停发经费和经济封锁企图困死新四军,加上连年灾荒,从941年起,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出现了极端严重的经济困难,连部队的正常供给都难以保障。面对这一严重困难,新四军贯彻党中央关于 “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积极开展大生产运动,自力更生。军部领导和机关带头在驻地周围开荒种地,积肥种粮,很大程度上实现了部队基本生活资料的自给自足。1943年生产总值达到500多万元,基本实现了部队8个月的蔬菜、10个月的盐以及全年肉食的自给,军工生产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发展生产的同时,部队广泛开展节约运动,与广大人民群众共渡难关。1942年7月20日,刘少奇在给华中局和新四军负责人陈毅等的信中强调指出: “号召干部艰苦生活,实行严格的反贪污浪费的斗争。”[1]1943年年初春荒,新四军军部所在的黄花塘一带很多老百姓没有饭吃,军部便号召部队每人每天节约半斤粮食救济群众。在节约运动中,部队机关干部将原来每人每年单衣、衬衣各一套、布鞋两双,改为衣服半套、布鞋一双,以减轻人民负担,并把节余下来的钱支援灾区。新四军以大生产和厉行节约为主要内容的艰苦奋斗不仅使广大指战员净化了灵魂,而且密切了部队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鱼水联系,开创了华中抗日根据地建设的新局面。
制度建设和纪律养成在廉政建设中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和作用。新四军在严肃军纪的过程中十分注重制度建设和纪律规定。1940年新四军江南指挥部军分委发布 “部队整训要领”,明确规定, “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在客观上即是损害自己帮助敌人。发洋财和贪污腐化,必然会堕落以至脱离革命。对方企图以腐化来勾引我们,我们革命军人决不可上他们当”[2]。为惩治和防范贪污浪费,新四军颁布了 “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严厉惩处贪污腐败行为;为规范公务人员权力运行,新四军确定了 “公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奖惩标准”。新四军还制定 《新四军经济制度》,明确规定在经济制度中统一收支,实行预算决算;做到一切经济归公,反对隐瞒不报;要爱护公物,反对贪污腐化及浪费;执行私人财物登记和按期检查制度;做到无特殊情况不招待客菜;不准贪污浪费公家一文,贪污浪费不爱惜公物者,应受处罚,情节严重者处死。在 《新四军财经人员十项守则》中明确规定,要遵守并严格执行各种财务制度;决不私自违反规定手续,私相通融;不准私自经营商业,不得接受商人任何礼物;不贪污,不腐化,不得将公物赠给私人;不私自挪用公款或私自将公款借给别人。正是由于严格制度和严肃纪律等各项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新四军内部从根本上减少了贪污腐败现象,保持了廉洁亲民的良好作风。
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只是廉政建设的必要条件,要想真正落实廉政建设还需要严格的制度纪律执行力。新四军非常重视依托制度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力量,对队伍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把监督惩处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方法来抓。1939年,新四军江南指挥部人事科根据战士揭发,查实直属队一名老红军司务长贪污伙食结余10元钱,寄回老家养老婆孩子。陈毅在得知情况后指示: “贪污伙食尾子,侵害了战士的利益,这是犯罪,老红军犯了罪也要严惩。”[3]他亲自下令撤了这名司务长的职务并罚做苦工。新四军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还主动接受外部尤其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1941年刘少奇在苏北抗日根据地演讲时指出: “新四军吃了穿了人民的,就是人民养育的,就是人民的军队,人民完全有权利批评它,教育它,指导它,要求它去为人民的福利而战斗。”[4]
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道防线,是端正党风的关键环节。好的风气是抓出来的,也是带出来的。领导干部的导向作用,对于推动新四军廉政建设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四军各级将领始终坚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1940年2月,身为军长的陈毅与张茜用两个喜字、一碗面、稻草铺床结了婚。谭震林师长以身作则,跟机关同吃一锅饭,同吃一样菜,不允许搞特殊。新四军第六师供给部部长李建模兼任江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处处长,几乎天天生活在黄金现钞堆里,但他严于律己,生活简朴,每餐饭菜都和同志们一起吃,有时甚至吃无油的菜汤。为节约用纸,他还提倡一张纸用两面,一只信封用四次,堪称廉洁奉公的典范。[5]新四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赢得了广大指战员和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营造出顾全大局、严守纪律、服从整体和团结友爱的良好风气。
我军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长期以来,军队作风建设一直走在全社会前列。军队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保家卫国,赢得战争。战争是生死搏斗,部队建设中的任何一点虚假漂浮、腐败妄为,都会在未来战场上付出沉重代价。当前,我们国家和军队发展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实现强国梦、强军梦,军队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加强军队作风建设,是当前中央军委提出的新时期强军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从严治军的关键。新四军廉政建设的成功经验,对加强新时期我军作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作用。
“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决定习惯。”新四军在艰苦的环境中重视廉政思想教育,对广大指战员进行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思想教育,并把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厉行节约的传统,作为在物质条件十分匮乏的情况下坚持长期抗战,防止公务人员滋生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正是由于思想教育打下的扎实基础,新四军广大指战员与根据地人民一起克服了重重困难,为最终夺取抗战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新时期军队作风建设必须从思想教育抓起。首先要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筑牢官兵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要在对广大官兵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的同时,突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这个重点,采取各种有效的教育方式,不断夯实广大官兵 “听党指挥”这一强军之魂,做到大是大非面前头脑冷静,各种不良风气面前立场坚定。其次要扎实开展群众路线与反腐倡廉教育。事实表明,多数腐败分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都是从放松自我要求、丧失思想防线、脱离群众开始的。因此,密切联系群众教育、反腐倡廉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定期学习、集中整治、廉政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筑牢党员干部带兵为民的思想根基,提高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和廉政教育深入开展。
加强军队党风廉政建设,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实现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制度的约束力。邓小平曾说过: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还是制度靠得住,制度最管用”[6]P337。抗战期间,新四军廉政建设之所以相当成功,与其针对当时部队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配套可行的廉政建设制度息息相关。综观近年来党内外、军内外发生的腐败问题,除腐败者自身腐化堕落之外,还与制度建设不健全,执行力不强有关。因此军队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健全内外监督体系,要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法律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部队、社会、家庭 “三位一体”监管机制。狠抓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工作实效。要切实加强对官兵执行廉政规定、条令条例的监督检查,提升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构建上下联动、制约有效的监督网络,确保每名党员干部都在组织管理之中,都在舆论监督之中,都在纪律约束之中。其次要落实规章制度。习近平同志在 《关键是抓落实》一文中强调指出: “抓落实必须要有知难而进、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必须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7]这为我们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指出了明确的工作方向。当前,中央军委严格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八项规定”和 “六项禁令”,针对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提出关于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 “十项规定”,将反腐倡廉,加强部队作风建设落实到官兵工作、执法执勤的方方面面,切实发挥了制度在作风建设中的保证作用。
部队风气好坏,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能不能模范带头遵守规章制度,能不能在廉洁自律方面起到表率作用。抗战期间,廉洁之所以成为新四军的风尚,其重要原因就是陈毅、粟裕等新四军各级领导干部能够在廉洁自律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当前加速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军队作风建设,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当前中央军委、总部坚决落实习主席和中央军委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 “十项规定”,率先垂范,坚持从军委、总部自身做起,以高中级干部为重点,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从官兵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以上率下,持续用力,一抓到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以领导干部的清风正气带动部队作风的明显进步。这就要求军队党员领导干部要作服务官兵的表率,要经常深入基层单位和广大官兵中间,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传统,准确了解掌握基层官兵的所思所想,将维护官兵权益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努力构建和谐的官兵关系。
:
[1]刘少奇.克服困难,准备反攻,为战后建立新中国创造条件.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溧阳廉政网——教育整风篇.http://www.jslylz.gov.cn/detail.asp?id=5946.
[3]溧阳廉政网——监督惩处篇.http://www.jslylz.gov.cn/detail.asp?id=5949.
[4]刘少奇.我们在敌后干些什么?——在盐城第二届参议会的演说[G].原载一九四一年六月十七日《江淮日报》,盐城革命史料第二辑,中共盐城市郊区区委党史办公室,1985.
[5]溧阳廉政网——廉洁自律篇.http://www.jslylz.gov.cn/detail.asp?id=5950.
[6]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7]习近平.在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N].学习时报,201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