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雁
(宁夏大学 人文学院,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750021)
“通假”的出现主要是因为甲、乙两字有音同或音近的关系,故彼此得以借用。这类起着注音作用的通假现象,无疑是了解昔日语音的最佳途径之一,对古代音韵的研究有重大的意义和价值。
郭店楚简中以送气与否为区别特征的通假字组有20例。如:
(1)《语丛一》简28:“其知尃(博),然后知命。”(尃,滂母鱼部;博,帮母铎部。)
(2)《六德》简16:“故曰:苟凄(济)夫人之善也,劳其脏腑之力弗敢惮也。”(凄,清母脂部;济,精母脂部。)
(3)《唐虞之道》简19:“方在下位,不以匹夫为坙(轻),及其有天下也,不以天下为重。”(坙,见母耕部;轻,溪母耕部。)
(4)《缁衣》简13:“子曰:禹立三年,百姓以仁道,剀(岂)必尽仁。”(剀,见母微部;岂,溪母微部。)
(5)《老乙》简14:“大盈若中(盅),其用不穷。”(中,端母冬部;盅,透母冬部。)
有些通假字组的声母则是清浊的区别,郭店楚简中共有97例。如:
(1)《老甲》简1:“绝伪弃虑,民复孝子(慈)。”(子,精母之部;慈,从母之部。)
(2)《老甲》简36:“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怠,可以长旧(久)。”(旧,群母之部;久,见母之部。)
(3)《老甲》简12:“能尃(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尃,滂母鱼部;辅,並母鱼部。)
(4)《老甲》简1:“绝巧弃利,佻(盗)贼无有。”(佻,透母宵部;盗,定母宵部。)
郭店楚简全浊与次浊声母字通假的例证仅有7例。由我们的统计可知,除去同音字组之外,通假字与本字之间,同发音部位清:清跟浊:浊字例共有27组,占近22%;而同发音部位清浊通用之例有97组,占78%,清浊通用与清浊分明的比例为4∶1。
总体来说,郭店楚简所反映的当时清浊混用的情形是比较明显的。
前人关于声母的另外一些结论,如照系二等字上古归“精、清、从、心”,在郭店楚简中也可以得到证明。如:
(1)《老甲》简5:“以其不静(争)也,故天下莫能与之静(争)。”(静,从母耕部;争,庄母耕部。)
(2)《缁衣》简27:“《诗》云:仪型文王,万邦乍(作)孚。”(乍,崇母铎部;作,精母铎部。)
(3)《语丛四》简23:“君有谋臣,壤地不钞(削)。”(钞,初母宵部;削,心母药部。)
周祖谟先生在《审母古读考》中指出“……即此观之,可知审母二等字古盖读如心母矣”[4]。郭店楚简中声母为审母二等的通假字出现6次,其中有3次和心母接触,也可补充周先生的结论。
(4)《穷达以时》简29:“子疋(胥)前多功,后戮死,非其智衰也。”(疋,山母鱼部;胥,心母鱼部。)
(5)《老丙》简2:“成事遂功,而百眚(姓)曰我自然也。”(眚,山母耕部;姓,心母耕部。)
(6)《唐虞之道》简11:“〔夫唯〕顺乎脂肤血气之情,养眚(性)命之政……。”(眚,山母耕部;性,心母耕部。)
郭店楚简中章组与端组相通的例证共有31例,如:
(1)《五行》简35:“贵贵,其止(等)尊贤,义也。”(止,章母之部;等,端母蒸部。)
(2)《性自命出》简15:“诗箸(书)礼乐,其始出皆生于人。”(箸,定母鱼部;书,书母鱼部。)
(3)《忠信之道》简7:“君子其它(施)也忠,故恋亲附也。”(它,透母歌部;施,书母歌部。)
(5)《缁衣》简1:“好美如好缁衣,恶恶如恶巷伯,则民咸力而型不屯(蠢)。”(屯,定母文部;蠢,昌母文部。)
周祖谟先生指出,“禅母等韵图列为正齿音三等。禅母古音,黄侃音略归之于定母,高本汉之《汉语分析字典》则考订禅母之古音d,与定母相近。”[4]周先生运用经籍异文材料证明了禅母与定母的关系最为密切,郭店楚简中也是如此,共有5例。
(1)《老甲》简2:“三言以为辨不足,或令之或乎豆(属)。”(豆,定母侯部;属,禅母屋部。)
(2)《缁衣》简16:“长民者衣服不改,从容有棠(常),则民德一。”(棠,定母阳部;常,禅母阳部。)
(3)《老乙》简14:“大成若诎,大植(直)若屈。”(植,禅母职部;直,定母职部。)
(4)《老甲》简21:“蜀(独)立不改,可以为天下母。”(蜀,禅母屋部;独,定母屋部。)
(5)《老甲》简11:“临世之纪,尘(慎)终如始。”(尘,定母真部;慎,禅母真部。)
郭店楚简中还有4例禅母与端母相通假的例证。
(3)《老甲》简9:“竺(孰)能浊以静者,将徐清。”《老甲》简10:“竺(孰)能安以动者。”(竺,端母觉部;孰,禅母觉部。)
综上所述,可知郭店楚简中的通假字反映出的上古音声母的使用情况有四种:(1)全清、次清混用;(2)清浊混用;(3)照二归精;(4)照三归端。但这四个特点是楚音的特色还是上古声母普遍存在的声母特点呢?
出土简帛语料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优于传统文献材料,所以将出土文献与传世典籍相结合考察上古音的声韵状况得出的结论将更为可信。但在简帛研究中存在一个误区——往往根据不同语料的来源地推定方音特点。这种单一的评判标准显然不够审慎。郭店楚简中还有部分照系三等字与齿音精组字相通,共7例。
(2)《缁衣》简46:“《寺(诗)》云:我龟既厌,不我告犹。”(寺,邪母之部;诗,书母之部。)
(3)《五行》简18:“〔君〕子之为善也,有与司(始),有与终也。”(司,心母之部;始,书母之部。)
(4)《老甲》简10:“孰能安以动者,将舍(徐)生。”(舍,书母鱼部;徐,邪母鱼部。)
(5)《老甲》简20:“犹少(小)谷之与江海。”(少,书母宵部;小,心母宵部。)
(6)《缁衣》简24:“齐(质)之以礼,则民有劝心。”(齐,从母脂部;质,章母质部。)
(7)《老甲》简39:“功述(遂)身退,天之道也。”(述,船母物部;遂;邪母物部。)
就这一现象,董同龢先生认为,“像这样粹而不杂的现象到底不够普遍的,很难引出什么推论。其实从音理方面讲,舌面音就说是塞音的话,总难免带一些塞擦音的色彩。由这一层关系,ts′-系字可以较多与ts-系接触不是很自然的吗?”[5]
章组在上古的具体读音仍有待探讨,但郭店楚简中的这几组通假字反映了上古时期章组与精组字在发音部位与发音方法上至少是相近的,其中又以心、书二母关系最为密切。
但我们不能据此就肯定上古楚方言中照三归精,心母书母无别。因为舌面塞音与舌尖塞擦音发音方法不同,但有相通之处,正如董氏所言“难免带一些塞擦音的色彩”,且精组、照三组字通假或者谐声的例证不在少数。而心母、书母关系密切,在其它出土文献中也是如此。据赵立伟先生统计“《银雀山汉简》中章组书母与精组心母通假16次,与精组其它声母通假3次;在《阜阳汉简》中,与书母通假37次,而与精组其它声母只接触3次;在《睡简》中,章组书母与精组心母接触21次,而与精组其它声母只接触4次。”[6]郭店楚简书母与精组心母通假4次,与邪母接触2次。如:
《睡虎地·语书》简11:“是以善斥(诉)事情,喜争书。”(斥,昌母;诉,心母。)另外,死(心)、尸(书)相通(《睡虎地·封诊式》简64);赦(书)、索(心)相通(《睡虎地·为吏之道》简22)[6]。
长久以来,楚文化与中原文化、齐鲁文化交互影响,先秦时期语音的变化一直处于一种交互影响的态势之中。因此,在确定某种现象是否为楚方言特点时,仍有赖于从共时和历时的角度予以考察。所以在确定楚方言特点的时候,应该关注到以下几个问题:
(1)语料的复杂性
如果语料具有鲜明的方言特点,可以作为确定方言特点的重要依据。如果语料性质不纯粹,则要区别内部差异,剥离出纯粹的语料加以研究。尽管郭店楚简在时间和地域上具有同一性,但其内部差异仍较大。当我们将郭店楚墓中的文献作为语言材料进行研究时,首要的任务则是辨其异同,离析出可以反映楚地语言风貌的语料。
从字形特征与书写风格来看,郭店楚简的内容不是单一的,而是杂糅了不同地域特征的文献。周凤五先生曾从字体的角度将郭店楚简的内容分为四类,明确指出第四类与齐国文字的特征最为吻合[7]。经过比较可以发现,郭店简中《语丛一》、《语丛二》、《语丛三》以及《唐虞之道》、《忠信之道》较多地保留了齐鲁文字的特征。
因此,《唐虞之道》、《忠信之道》、《语丛》三组之外的13篇文献方可作为比较典型的楚地语料来使用。辨析性质,离析语料的工作是出土文献整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决定了研究结论的准确性。
(2)确定方言特点要考察先秦其它非楚地语料中某两组声母的亲疏关系。如果某两组声母在郭店楚简和先秦其它非楚地语料中均密切关联,则说明这两组声母接触频繁是先秦时期的一般现象,不能将之视为楚方言的声母特点之一。如某两组声母的频繁接触集中体现于郭店楚简中,很少见或不见于其它非楚地语料中时,则说明这一现象很可能是楚方言的声母特点。
黄侃先生在《音略》[8]中将庄、初、崇、生归入精、清、从、心。清人钱大昕已论及照系三等字和端组关系密切。传世以及出土文献中都有不少章组与端组相通的例证。据此,则不能将照二归精、照三归端确定为楚方言的声母特点。郭点楚简中的通假字反映出的声母使用情况直接印证了上古音中“照二归精”“照三归端”的两大重要结论。
(3)应该尽可能结合两汉时期某两组声母的语音关系来确定方言特点。语音发展是有传承性的。如果某两组声母混用仍集中表现在两汉时期某一特定方言区的作品中,则说明这一现象可能是某种方言特点的延续。具体而言,郭店楚简语音材料反映出的声母相近关系如果集中体现于两汉时期楚人的作品之中,则很可能说明这一特点即楚方言的声母特点。反之则非。
赵诚先生在探讨商代音系时已指出“清音和浊音在甲骨文里不分,后代产生的变化完全是为了区别其意义的需要”。[9]从郭店楚简的材料来看,清浊声母通用的情况占78%。既然甲文中已经表现出清音浊音不分的趋势,则应将清浊混用看作战国时期古音的一个普遍特点,而不是楚方言的特点。郭简中全清次清分用,混用的仅有二十例。全清次清有别,偶有混用则说明上古时期全清与次清已经分化开来。后世全清、次清、全浊、次浊分明的模式是逐渐演化而来的。
综上所述,出土材料的真实性固然可贵,但与传世文献相较,数量仍非常有限。因此在利用出土材料研究语音现象时,除了重视出土材料的本体研究外,仍要与已有的简帛研究、传世文献研究成果比勘互证才能得出有说服力的结论。
参考文献:
[1]荊門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
[2]刘钊.郭店楚简校释[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
[3]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4]周祖谟.审母古读考//问学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4:129,139.
[5]董同龢.上古音韵表稿.史语所集刊18本[C]:15.此处ts′-系字即照母三等,ts-系即精组字。
[6]赵立伟.《睡虎地秦墓竹简》通假字研究//简帛语言文字研究(第一辑)[M].成都:巴蜀书社,2002:365-373.
[7]周凤五.郭店竹简的形式特征及其分类意义//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53-63.
[8]黄侃.黄侃论学杂著[M].北京:中华书局,1964.
[9]赵诚.商代音系探索,古代文字音韵论文集[C].北京:中华书局,199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