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佳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芜湖 241000)
2009年8月,国务院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2010年10月和2011年7月,分别又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2012年7月1日,人社部发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根据本省实际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从2012年7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实现制度全覆盖,标志着安徽省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的目标已初步实现。在经济层面上,这能够基本满足部分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需求。中国的养老已逐步从养儿防老走上社会养老的道路[1]。
笔者选取安徽省泗县Q村作为调查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和个案研究,采用结构式访谈,了解制度运行现状,以及老年、中年和青年三代人对制度了解情况、满意度、制度的疑问以及养老需求等四个维度的状况。
泗县是国家贫困县,在国务院三次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中没有参与其中,在2012年7月1日,国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全覆盖工作后,农民才参与到这项民生工程之中。Q村由杨彦、张圩、黄庄合并而成,该村现有人口5 100人,户数1 138户,截止2012年底参保人数占符合参保条件总人数的96%。未参加保险的4%的人口多为常年外出务工的农民。
受众是指在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内的所有农村居民,具体指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笔者通过结构式访谈了解被调查受众对新农保制度的认识、态度以及存在的疑问,并根据调查结果,探究存在问题,提出相关解决对策。
笔者选取甲、乙两户农村家庭作为访谈对象。甲户有两位老人、两位中年人和两个小孩。其中,两位老人都超过60岁,常年在家带孙子、孙女上学,并且一位患有疾病,常年服药,另一老人身体较好,负责维持家庭生活;两位中年人是典型的农民工,除农忙季节外都在外打工;两个小孩尚未成年,分别念中学、小学,中、老年人都参加了养老保险。乙户没有老人,两位中年人,都参加了新农保,常年在家做泥瓦工,家有两个小孩,一个已成年在上海打工,购买了上海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尚未参加新农保,一个在家念中学。
笔者通过结构式访谈了解到,该村居民除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外,都于2012年6月底到7月初通过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参加新农保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四份,居民本人、村委会、乡镇事务所、县级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9〕131号),城乡居民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 000元10个档次。由个人根据自身条件,自愿选择一个档次进行缴纳。95%的符合缴费条件的被调查者所缴纳的保险金额为100元。一方面,受众是为了应付村委人员的多次要求才缴费;另一方面,受众对制度并不是十分了解,缴费只选择最低档次,存在应付投机的心理;此外,32.4%的居民表示缴纳保费仅仅只是为了让家里老人每月能够领到55元的养老保险金。由此可见,受众并非都是自愿参加保险的,服从政策和从众现象比较多。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有10个档次,有条件的行政村可以提供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每年每人30元。桥东村经济并不发达,并没有条件在集体补助方面提供补助。调查中,80.6%的被调查者对于新农保基金组成问题表示不清楚。受众基本都仅仅知道个人需要缴费,而对于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这两方面并不知晓。由此可见,受众对于政策的相关规定并不十分了解;而且,政府相关部门和村委会在宣传工作方面做得不到位。
政策规定,养老金领取条件是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在养老金领取条件问题上,受众比较清楚。而在养老金待遇问题上,受众仅知道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金额如何算出,具体是多少,受众并不知晓。甲户两位老人在领取养老保险金时,每人每月只能领到50元,剩下的5元要等到10个月后凑够50元再一次领取,以此类推。由此可见,相关宣传与解释不到位,并且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与政策不相符的现象。
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经办规程规定,参保人员原则上实行银行代缴代扣的方式缴纳保费,由于涉及人数多、工作量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参保人办理参保手续时,是由村协办员代收保费,然后再转存到泗县农村新型农村合作银行存折上。参保人可以通过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者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查询个人账户余额信息。在访谈中,笔者了解到,受众只知道自己缴纳了多少保费,而对于个人账户余额信息并不清楚,也不知道查询个人账户余额的相关途径。这也导致有些受众担心自己缴纳的保险费去向不明,对村委会以及乡镇办事处存在信任危机。
安徽省根据本省实际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农村传统的养老模式,对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尤其是农村老年群体的生活水平具有重大帮助,同时也有利于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了解制度实施对受众日常生活的影响和受众对制度的态度以及受众对制度存在的疑问,笔者进行了访谈。
在访谈过程中,关于“新农保对您的日常生活有何影响?”以及“您对政策有何评价,是否满意?”两个问题,不同年龄段上的人观念存在差异。
首先,老年人和中、青年的观念存在差异。调查中,甲户的两位老年人对该政策十分赞同,认为制度给他们的生活的确有很大的帮助,相对于没有制度保障时期,生活水平有很大的提高。在农村,因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基本上能够自给自足,而现在每月能够领到100元养老金,能够大大提高生活水平,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因而老年人认为该政策是一项惠民措施,也表示非常满意。相对来说,中、青年两代人对于该政策的影响感触不大,认为对生活的影响也并不大,满意度相对于老年群体而言不高。伴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通货膨胀,他们认为现在每月100元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其次,甲、乙两户居民对于政策的观念存在差异。尽管中、青年在政策影响上的观念不大,但是,相对而言,甲户居民对政策的认同度比乙户居民的认同度要高。访谈中,甲户中年人认为,父母每月能领100元,他们就能够节省100元,也能够提高父母、子女的生活水平,因而对政策也比较支持,比较满意。然而,因为乙户居民家中没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所以乙户居民认为自己在政策上吃了亏,不仅每月领不到钱,而且每年还要上缴几百元钱,认为政策不公平、不平等,对政策表示抱怨、不满。但是,他们也认为缴纳养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能够减轻子女的压力和负担,对政策也表示满意和支持。
此外,由于政策规定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每月能够领取55元,而根据当地规定,为了方便操作,提高办事效率,老年人每月只能领到50元,剩下的5元等到累积到50元后再一次发放,这导致经常有老年人对银行操作人员表示抱怨,甚至吵闹。而且,当地大多都是空巢老人,养老金的领取大多都是老年人亲自领取,而好多老年人不知道到泗县新型农村合作银行领取保险金,经常容易跑错银行,给其他银行工作带来麻烦。由此可见,制度在宣传和解释上存在漏洞,侧面也反映出村民的文化水平较低,理解能力较差,村委会人员宣传工作的不到位,甚至对政策也是一知半解。
访谈中,受众对政策在养老金的贬值和制度衔接方面提出了疑问。一方面,被调查者根据自己的情况算了一笔账,认为15年甚至更长时间以后,自己领取的养老金由于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并不一定能够满足养老需求。另一方面,乙户居民对于政策的衔接问题提出疑问。乙户家中已成年小孩在上海打工,由公司给他缴纳了上海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而其户口仍然在家,一旦他辞职或者退休回家,由于自己又没有参加安徽省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于是担心自己在上海参加的养老保险无法在家领取或者保险金额大打折扣。
笔者还了解到老年群体对于养老并不仅仅停留在物质和经济层面,往往更倾向于精神需求,还有一定程度上的服务需求。目前,随着外出务工的农民越来越多,农村渐渐变成了“老人村”,老年人渴望逢年过节与子女团聚,满足精神需求;而且,多数青壮年外出导致老年人一旦需要帮助和服务往往得不到及时的帮助。
被调查的行政村所在的县由于经济欠发达,本县农民在国务院三次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中都没有参与其中,在2012年7月1日,国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全覆盖工作后,农民才参与到这项民生工程之中。而在不到一个月的宣传、动员、开展工作,本村的任务完成率竟高达96%。然而在访谈调查过程中发现,受众对于这项政策基本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因而新农保工作开展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工作效率较低。而且受众在实际生活中遇到问题不知道向谁反映,反馈机制有待改善。
调查显示,家中有老年人的居民对制度的满意程度要明显高于家中没有老年人的居民。没有老年人的居民认为自己在政策上吃了亏,认为自己缴纳的保险金被拿去供养别人家的老人,明显存在制度上的不公平。这容易挫伤部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不利于养老保险的持续开展。
一方面,由于新农保制度开展的比较急,宣传不到位;另一方面,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无法通过公告、网络等途径详细了解制度的具体内容,导致他们对政策了解甚微,在参保时出现从众心理和投机心理,缴纳保费基本都选择了最低档次。
尽管广大村民缴纳保费基本都选择了最低档次的,但是部分居民仍然担心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由于通货膨胀会导致货币贬值,担忧现在缴纳的保险金在15年后甚至更长的时间以后是否还能够起到养老的作用。
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尤其是青年一代多到大城市工厂打工,多数打工者参加的是外省的养老保险。但是,由于户口仍是农村户口,并且经常换工作,他们担心外省的养老保险政策和安徽省的政策无法衔接,担忧自己返乡后自己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打水漂,无法起到养老的作用。
农村老年人养老离不开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情感慰藉[2]。尽管目前养老保险政策在全国得到了普及,广大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在经济上尝到了政策的甜头,但是老年人养老仅仅靠经济上的帮助是远远不够的。他们在精神需求和服务需求方面仍无法得到保障。从侧面可以反映我国在社会工作事业和老年人慈善事业上有很大的缺口。
老年群体对新中国的建立、改革开放、国家的繁荣昌盛均做出了一定的牺牲和巨大的贡献,现在他们慢慢老去,国家和社会理应给予老年群体一定的回报。因此要秉承“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的宗旨,做到“一切为了老人,为了老人一切”,探索服务广大老年人的有效路径。
老年人养老工作在坚持“一切为了老人,为了老人一切”的根本目标的基础上,还要坚持两个基本理念,即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保障养老水平。针对新农保制度现存的问题,所有的解决措施都必须以这两个基本理念为指导。
1.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反馈机制。乡镇政府应该加大对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村委会相关人员的培训,也可以邀请广大村民参加养老保险知识讲座。同时,要健全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受众问题,为受众排忧解难[3]。
2.采取补偿措施,保证制度公平。有条件的乡镇对于家中没有6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可以采取一定的补偿措施,以保证制度的公平性,提高村民参加保险的积极性。
3.提高受众文化水平。地方政府应该提高受众的文化水平,加大在教育方面的投入,积极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对考上大学的家庭给予奖励。只有这样从长远考虑和投资,未来的养老保险制度才能有序、有效地开展。
4.保证基金的积累和有效运营。充足的资金是新农保制度有效开展的坚强后盾。鉴于保险基金存在贬值的风险,省、市级社保部门应该注重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同时组织专业的基金运营机构对基金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运营,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
5.做好制度衔接工作,努力实现全国统筹。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尚未实现全省统筹。各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导致养老保险也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异。再加上人口的不断流动,农民工群体不断壮大,户籍改革制度尚不完善,进而导致了全省乃至全国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衔接方面困难重重[4]。笔者认为,首先,安徽省内应该逐步实现保险的全省统筹,实现保险金的省内流转,也为全国统筹打下基础。
6.兼顾老年人的情感与服务需求。家庭养老作为传统的养老模式在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慰藉方面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在实施新农保制度实施的同时,国家也应该加强传统“孝”文化的宣传,鼓励人们尊老爱老,满足老年群体的情感需求。与此同时,国家也应该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事业和老年慈善事业,扩大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强对社会工作者的培训,提高社会工作者的队伍,让更多的社会工作者投入到老年人养老失业中,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专门性的服务,满足老年群体的服务需求,有利于缓解社会问题,构建和谐社会[5]。
总之,在政策实施的初期阶段,相关部门应该积极收集受众的反馈信息,结合实际,多管齐下,全心致力于安徽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构建和谐、美丽新安徽。
[1] 李珍.社会保障理论[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146.
[2] 戴卫东.家庭养老的可持续性分析[J].现代经济探讨,2010(2):22 -26.
[3] 张皖.安徽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的调查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30).
[4] 藤真桂子.中日老年社会问题比较[J].中国工业经济,2010(10):10-14.
[5] 方青.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社会和谐构建[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1):722-726.
(责任编辑 张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