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7月27日,经过三年多的艰难战斗与谈判,朝鲜战争停战协定终于在板门店签订。其实在1950年底和1951年初,13个亚非国家和联合国曾先后两次提议停战,都遭到了中国的拒绝。
1950年10月19日,中国志愿军入朝,给“联合国军”以沉重打击。到1950年12月24日,中朝联军收复了朝鲜三八线以北除襄阳以外的全部领土。毛泽东认为,敌人有可能要求停战,但是,美国必须承认将其军队撤出朝鲜,而首先撤到三八线以南,才能谈到停战。毛泽东还指出,美帝国主义和蒋介石一样,诺言、协定都不可靠,故应从最坏方面着想。
为了保持美国在朝鲜半岛和整个远东的地位,杜鲁门在1950年11月30日的记者招待会上声称,“要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来应付目前的军事形势”,包括使用原子弹。这个消息吓坏了追随美国的盟友,也让许多亚非国家深感不安。
1950年12月7日,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向中国方面转交了一份载有13个亚非国家提出的倡议条文的备忘录,建议先在三八线停火,并举行一个与朝鲜问题有直接关系的各大国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1950年12月14日,第五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13国提案。
中国向来重视与亚非国家的友谊。但对13国此次提出的“和平倡议”,中国明确表达了不满。在中国看来,美国停战的诚意值得怀疑。事实果然如此。12月16日,杜鲁门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扩大征兵计划和军火生产。在朝鲜战场上,“联合国军”仍在积极构筑工事,整顿部队,准备恢复攻势。
1950年12月22日,周恩来发表声明说:“我们坚持一切外国军队撤出朝鲜及朝鲜内政由朝鲜人民解决为和平调处朝鲜问题的谈判基础,美国侵略军必须退出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得联合国的合法地位……朝鲜问题和亚洲重要问题的和平解决,离开这几点是不可能的。”
从1950年 12月31日开始,中朝军队发动了第三次战役,迅速突破临津江、汉滩川以及“联合国军”在三八线上预设的防御阵地,“联合国军”退至三七线附近地区。
1951年1月11日,联合国政治委员会通过了有关解决朝鲜及其他远东问题的五项原则意见:在朝鲜立即安排停火;停火实现以后,一切非朝鲜军队将分阶段撤出朝鲜,并以各种措施实现“联合国”在朝鲜建立统一的“政府”的决议;由英、美、苏、中四国代表讨论解决远东问题,其中包括台湾问题和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
但是,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决定,除非“联合国军”在朝鲜半岛由于军事原因被驱逐,绝不自动撤军。从这一决定可以看出,除了停火以外的其他内容,美国并不想谈,特别是讨论台湾问题和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
1951年1月17日,周恩来复电联合国,拒绝“先停火后谈判”。同时周恩来还提议:在中国举行包括中、苏、美、英、法、印度、埃及的七国会议,在同意撤退一切外国军队及朝鲜内政由朝鲜人民自己解决的基础上举行谈判,谈判的内容必须包括美国武装力量从台湾及台湾海峡撤退和远东有关问题。
事实上,中国政府拒绝的只是“先停火后谈判”的原则,而不是拒绝整个以五步方案为基础的停战提议。但美国只关心最终的结果:只要中国拒绝了停火方案,美国的目的就达到了。
对于中国两次拒绝停战提议,一些学者认为,中国错失了一次良机,甚至把中国此后在内政外交方面遇到的困难都归咎于中国对停战提议的拒绝。其实,1951年1月15日,“联合国军”就已开始实施试探性的进攻。此前,杜鲁门还签署了增拨200亿美元国防费的法案。种种迹象表明,美国并不想真的进行停战谈判。即便中方同意了停战谈判,美方也仍然会找借口把战争继续下去,更别提让中国顺利解决台湾问题和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问题了。
1953年7月27日,中方代表团和“联合国军”谈判代表团在板门店正式签署了停战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