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希洲
(安阳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河南安阳 455000)
中国武术散打自1980年始,成为竞赛项目。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相继成为全运会、亚运会、全国锦标赛、亚洲锦标赛、世界锦标赛等比赛项目,运动员的技术水平、体能水平、抗击打能力已经有了较大提高,出现了一批优秀的运动员,同时,教练员、裁判员队伍也已形成体系,标志着散打自身正逐渐趋于成熟[1]。中国的武术散打从竞技的角度来讲,应该真正被世界所接纳,与国际搏击相结合。如果散打局仅限于强身健体、磨练意志,那么只能处于孤芳自赏的处境。因此,武术散打应该吸取和借鉴国外一些搏击术的项目规则,完善细节,成为中国特色的搏击项目。
武术散打市场商业化运作,是进行武术散打项目宣传推广和发展的一种良好的途径和方法,武术散打市场商业化运作,是以商业操作为主线,将娱乐融入竞技,以竞技体现娱乐[2],它的媒体宣传、门票收入、舞台气氛以及“武林宝贝”的火爆造势等都足以吸引众人关注,特别是近十几年,散打商业化运作比赛日益增多,如“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拼牌集团”等赞助的中国散打王争霸赛,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承办、中央电视台和“国武”公司推广的世界散打王争霸赛、中泰功夫争霸赛等赛事,影响和促进着中国整个武术散打产业的发展[3],给散打项目带来勃勃生机和活力。
“KO”是一种搏击擂台及赛场上常见的现象,赛场和擂台上“KO”现象会给观众和拳迷带来不小的视觉冲击。随着散打选手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比赛规则的相对开放,以市场效益最大化为目的的商业化运作赛事的频繁出现,散打选手被“KO”现象日益增多,他们的健康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散打项目吸取和借鉴了一些拳击项目的规则,被世人称谓“东方搏击术”,在散打比赛中,出现“KO”或“击倒”现象,在判罚上同拳击有很多共同点。
“KO”与“TKO”最早出现在拳击场上,将对方击倒获胜或技术性击倒获胜“KO”为英文“KNOCK OUT”的缩写,或写成“KAYO”。比赛中,一方被击倒,台上裁判就要对倒地的运动员数秒,十秒后对方选手不能站起来继续比赛,这时就可以直接判对方获得绝对胜利(KO胜)。所以KO是将对手打倒并且就此结束比赛的意思。
“TKO”是“TECHNICAL KNOCK OUT”的缩写,意思是技术性击倒。从技术的角度来说虽然击倒没有真正发生,但场面呈明显一边倒,一方选手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这种场面继续发展下去,受到的创伤比较严重,击倒在地是必然发生的,由教练挥舞白毛巾以示弃权,或由裁判为保护参赛选手而强行停止比赛,即谓之“TKO”。
另外,还有一个概念容易混淆,就是“KO”(KNOCK OUT)与“KD”(KNOCK DOWN),二者是有区别的。虽然习惯于把两者都称为击倒,但无论字面还是比赛中的意思都不同。“KNOCK OUT”意味着倒地一瞬间身体失去平衡或短时间内丧失意识,含有出局的意思,在格斗比赛中一方被打倒或读秒,如果就此终止,则比赛结果为“KNOCK OUT”。“KNOCK DOWN”是击倒、击落的意思,是指格斗比赛中没有导致结束的普通击倒。只要比赛没结束,这就叫“KNOCK DOWN”。
商业化运营的散打商业比赛要靠人气来获利,比赛在电视转播权、门票、冠名、赞助商、赞助权等各个方面都需要经济效益,而比赛聚集人气的最好办法就是“刺激的观赏效果”。在《国际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中明确规定了禁击的三个部位:后脑、颈部和裆部。这三个部位是人体的薄弱之处,头部一旦遭到重击就会出现颅腔内神经、视网膜、内耳和脖颈内的神经等受损或出血,感受器会出现知觉障碍,不能向大脑传达正确的神经信号,因此被击中者在3至10秒内无法清醒,严重者很容易造成当场昏迷、休克等严重的伤害事故;裆部是男性比较薄弱的部位,有丰富的血管、神经和淋巴管出入,甚至轻击就会导致剧痛,重击则会使选手疼痛难忍,严重的情况下会使阴囊血肿而发生昏厥。但目前,散打市场商业化运作和比赛规则相对开放,参赛选手上半身裸露,不戴任何护具。因赛事不同,有的比赛双方大多可以用手、肘、膝盖等部位进行攻击对方,并且参赛选手的上半身是裸露的,而中大级别选手重击狠更容易在赛场上出现“KO”现象。全运会和全国锦标赛散打比赛,要求运动员不仅要戴头部护具,而且从腰到各个部位的护具一应俱全。赛场上出现“KO”的现象较少,所以说,选手不戴护具是增加被“KO”的一个重要因素。
目前,国内外散打类比赛全年有10项左右,但是每一项有多站系列赛,因此,比赛达到了上百场,选手们出场次数明显增多,另外,奖金、头衔(如王中王、金腰带等),也吸引着选手积极参赛激情,选手为获得更多的荣誉和财富也会努力地去拼搏,除了赛事压力以外还要承担过度的体力付出,出现“赶场子”现象。这样势必会导致选手身体疲劳、体能透支过多。当选手在疲劳的状态下,无法承受“拳脚”、“膝肘”的绝对力量。身体通过紧张、激烈的拳打、脚踢,体内能量物质必然大大消耗,机体水平下降,产生疲劳,直接影响其总体竞技水平的发挥。而对手的“重拳”、“重腿”都是瞬间击打,击打的越重、越快,受到的威胁性、破坏力和杀伤力就越强,甚至会带来毁灭性打击,以至于出现“KO”或“TKO”现象。
当选手体能透支时需及时补充身体营养,合理调整作息时间,这样才能不会过度损耗身体的生理功能,恢复身体的各项健康指标。有句老话说得非常正确:“磨刀不误砍材功”,体质强壮是一个人事业和生活的基础。散打选手若不能经常使身体各项生理功能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比赛时就不会取得更多的获胜机会。
在散打竞赛中,运动负荷要比平时训练大得多,选手不仅需要承受任何的猛烈的击打,又要给对手以凶猛有力的还击,一旦一方抓住机会攻击,便会“先前风平浪静,瞬间地动山摇”,进攻方的组合拳脚会雨点般的袭来,体能充沛的选手,就较容易将相对体力不支的对手“KO”倒地,且“KO”对手的欲望非常强烈。这些往往会给处于劣势方的运动员选手造成体力和心理上的负荷增大,心理和意志过程的破坏会无力积极防守和反击,会被导致裁判读秒或“KO”导致判定出局。
任何体育赛事的商业化运作最终目的都是以盈利为主,不管是赞助商还是承办方,利润能调动他们投资比赛的积极性。但是,在推广和盈利的同时,比赛的操作是否规范?以“运动员为本”的理念才能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也应该清楚的看到竞技体育的残酷性,能够站在“金字塔”顶部的运动员毕竟是少数。只有完善运动员基本权利保障机制,对运动员的基本权利进行切实有效的保护[4],无论正式比赛还是商业比赛,保护是否到位,医疗鉴定、裁判执法以及比赛监督,一切都要按正规程序进行。缺少有效的监督,一旦被利益驱使,后果难料。
国外拳赛有其周密的赛事组织细则,如果选手被“KO”过,半年内不得参加比赛。如果选手是被TKO(技术性击倒),则在100天内不能参赛。即使身体恢复健康了,也须经过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过关后才允许参赛。没有医生的认可,即便过了禁赛期也不得出战。在国外,大多数搏击选手都隶属于一个组织,身体状况受到严格监控。而在国内,通常的行规是检查选手近两个月来的身体状况。据报道在外国打“UFC”(Ultimate Fighting Championship中文叫做终极格斗冠军赛),比赛之前,都会做脑电图、心电图、血常规、尿、视力等检查,另外还要考察选手身体情况以及最近一段时间内是否有被“KO”记录,综合这些情况才能决定你能否上场比赛。另外,每场比赛之前,都会签订高额的保险合同,这也是对选手安全最基本的保障。不过,目前在我国各种商业比赛中,真正严格执行的也寥寥无几。赛前对选手的资质认证宽松模糊,导致站上赛场的选手身体状况相差悬殊,一旦发生违规击打,很容易出现“KO”现象或导致事故发生。
散打选手被“KO”后,有的选手还能继续比赛,但在这种状态下多数会造成“TKO”现象。散打选手遭重击或“KO”后,短时间会丧失意识并伴随大脑反应迟钝,造成灵敏度下降,错误判断上升,连续快攻能力和信心不再强烈或逐渐减退,动作反应和攻击速度迟缓,无法破坏对方有效的进攻距离。拳谚中有“快打慢,慢打迟”,表明散打选手进攻的速度太慢,就会滞后于时机,处于被动和挨打的局面。拳谚有:“一打胆,二打眼,三打步伐,四打闪”。“胆”字排在第一位,说明胆量是最宝贵和最具本质的心理要素。被对手“KO”后,会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比赛信心和意志力大打折扣,情绪、情感随之呈现低落状态,比赛信心的丧失,硬着头皮勉为其难,攻击的命中率和准确度降低,防守多于攻击,被动挨打的机会增多,战胜对手的信心开始动摇,不再积极采用任何技、战术,只是一味无效纠缠或搂抱在一起,会给对方营造多次攻击机会,造成再次被“KO”的风险。从多次有“KO”比赛现场分析来看,遭到“KO”的散打选手是很难赢得本场比赛。
散打选手被“KO”后,如果丧失意识时间过长,称之为深度“KO”,从医学角度讲,就是指脑干内的网状物质停止工作,负责向人体各部位发出运动命令的,是大脑皮层下的一小段的茎状物,它在人体被击倒后就会出于“熄火”状态,严重者会导致神经永久性损伤和大脑过早衰老[5]。出现深度“KO”的散打选手,裁判员当机立断,终止比赛,直接判定选手出局。
感官刺激是指比较倾向于剧烈的刺激,另令人产生强烈的情绪、感受。例如惊疑、颤栗、惊悚、恐惧、性欲、兴奋、激情等。国内散打比赛,观众们的激情涌动喊打喊杀的情况也很普遍,“尤其中外对抗比赛,观众的情绪更是高昂,热血沸腾,喊杀声一片。观众们不愿看沉闷的比赛,多数观众喜欢看到漂亮的接摔、鞭腿、披挂等进攻的招式,不喜欢看到没有亮点局势和比赛。假如实力相当,胜负就要看得分点数,观众不希望每个拳手都是“得点王”,希望一方被另一方“秒杀”!特别青壮年观众更喜欢暴力和血腥的赛局,瞬间“KO”更会令他们的感官受到强烈的刺激。尤其是搏击类商业赛事在中国开展的时间并不长,与国外相比市场基础并不好、观众也不成熟,中国观众不是从欣赏的角度观看搏击赛事,他们看的是热闹,在乎的是输赢,恰好“KO”现象能满足观众们的要求。
“KO”对手能给裁判尤其是台裁一个良好的印象,以无可争议的强悍实力轻松掌控局势,“KO”现象利于裁判果断判定优胜方的绝对胜利,让裁判知道哪一方已经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在这个时候,即使对手没有真正受到重创,而只是表面上的被动,那么裁判也会考虑终止比赛的,达到比赛效果公平性。国内很多商业性比赛,赛事主办方在安排对阵双方或比赛结果存在弹性,很多散打选手对结果表现不满,也只能无奈服从,很多观众和拳迷都愤愤不平,指责裁判。黑哨这种现象,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有主观的因素在里面,就难免不会发生。虽有赛后申诉制度等等,理论上都是可行的。但这都是外因,很难改变结果[6]。
另外,对阵国外选手,有些比赛存在“爱国哨”的嫌疑,如中国散打队与泰拳多次交手,出现了在中国战中国赢,在泰国战泰国胜的现象,不管泰拳、散打、还是拳击、空手道等,毕竟都是一个体育项目,没必要非要分出个高下,双方交流应该是为了取长补短,相互促进。但国人有着浓重的民族和武侠情节,往往承载着过多东西,对中国功夫有一种信仰甚至痴迷的思想在里面,正是因为这种心理的因素存在,才认为中国功夫只能赢不能输。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两位拳手的自身实力相差并不悬殊,谁都没有将对方击倒或出局的能力,才让黑哨或“爱国哨”有机可乘。所以,散打比赛的擂台上,只有“KO”对方才是硬道理!只要出现“KO”现象,裁判想袒护也无能为力。
武术散打市场的商业化运营能把精彩刺激的散打现场带给广泛的观众,赛事广告的投人,让商家和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达到互惠互利的产业运作目的。武术散打影碟、音像等作品的出版发行,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参与散打运动[7],武术散打市场的商业化运营能很好的让武术散打的民族性和国际性相融合。
在散打商业化、职业化进程及产业发展中,难免会存在一些相对落后的薄弱点,还要冷静分析发展中的不足。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武术散打产业的开发才刚刚开始,与足球、篮球相比还有差距[8]。散打商业化运作是运用市场经济原理进行指导的,要遵循市场运行规则。特别是运动员健康安全问题要引起足够的重视,“KO”与“TKO”频繁出现,虽能吸引观众的眼球,得到观众激情的感官刺激,成为热议的话题,但对运动员身体来说却有损害,对于职业的散打选手,所属的各个队都应为运动员提供健康安全保障。体育赛事中保护运动员健康的优先原则是必须遵守的,如果急功近利,为一时的成绩赌上运动员一生的健康,必将因小失大,也会给运动员本身带来损害,带来的负面影响。拼搏是必须的,但须以健康为首位,只有这样,运动生涯才能长久,武术散打市场才能持续良性发展。
[1]中国武术百科全书编撰委员会.中国武术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401.
[2]周汉毅,朱晓锋,董小强.武术散打市场商业化运营分析与发展对策[J].体育科技,2010,31(2):16 -18.
[3]朱永光.散打,你真的商业化了吗?[J].精武,2004(1):24 -25.
[4]李 华.运动员基本权利保障探析[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1,37(9):6 -7,17.
[5]阿 兰.OK?一招 KO[J].精武,2005(2):36 -37.
[6]赵鹏成,民 铎.足球裁判不公正执法行为的经济学分析与制度干预[J].运动,2011,23(7):3 -4,29.
[7]王国尊,谢佳山.武术散打产业化运作的思考[J].体育科学研究,2004,8(3):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