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道振
(广东工业大学,广州,510006)
英语是主语凸显型(subject-prominent)语言,而汉语则是话题凸显型(topic-prominent)语言,对此许多学者中已经达成了共识(见Baker 1992:139-41;Halliday 1995:43;Li & Thompson 1976;徐烈炯、刘丹青1998:275)。说英语是主语凸显型语言,主要是因为英语主语出现的位置通常是句首,属于无标记的位置。汉语的句子则一般包括话题和述题两个部分,并且总是将句子话题放在句子前部。英汉两种语言句子结构的差异必然会影响译者构建的句子信息结构及语篇组织。汉语句子结构中的话题不同于英语句子的主语,往往对语境的依赖性较强,表示语言交际过程中的已知信息,因而它的一个重要特性就是有定性(或定指性)。本文拟从话语分析的角度入手,结合个案分析,探讨有定性和话题对理解原文语篇及构建译文语篇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包括构架信息和充实语篇组织等。
具有有定性的事物往往是交际过程的已知信息,即可从积极思维中重新获取的信息;话题则是句子和语篇所谈论的对象。因为事物的定指性通常是从话题赋予事物的地位中获得的,所以有定性和话题有时会产生重叠(胡明亮2007:19),即话题地位的获得可以促成定指性的产生。正如屈承熹(2005:211)所指出的那样:汉语的语序与名词的定指关系非常密切。简单说来,除非另有特别标记说明,否则动词前的名词可以解释为定指,动词后的名词可以解释为非定指。
英汉定指的区别可以体现在很多方面,譬如冠词、代词等。本文将集中探讨冠词所引起的定指问题与翻译的个案分析中涉及到的代词。英语中通常用冠词the和不定冠词a,an把定指和不定指区分开来;汉语主要采用语序及词汇手段来标示定指和不定指,但主要是依赖语序来表示名词的话题性(胡明亮2007:17)。是否具有定性,直接影响了句中的语序。例如:
(1) a. 飞机来了。(The plane came.)
b. 来飞机了。(A plane came.)
(2) a. 他把盘子打碎了。(He broke the plate.)
b. 他打碎了盘子。(He broke a plate.)
例(1a)中的“飞机”位于句首,属于定指;例(1b)中的“飞机”在动词后,则属于不定指。例(2a)中的“盘子”在动词前,属于定指;例(2b)中的“盘子”在动词后,是不定指。这两例的英译文显示:例(1)中两个名词均在动词前,例(2)中两个名词均在动词之后,(1a)和(2a)属于定指;(1b)和(2b)属于不定指。由此可见,英语的有定性在语序对应性上显然没有汉语明显。当然英语的定指也跟语序有一定的关系:
(3) a. The apple I like to eat.
b. ?An apple I like to eat. (句前加?表示该句不可接受)
例(3a)中把The apple放在句首表定指,而例(3b)句首放置An apple则是不可接受的;显然英语用句首表定指的倾向不如汉语那么常见。英语作为主语凸显型语言,句子的主语位于句首,它既可以是定指,也可以是非定指,完全看作者对句子信息结构和整个语篇的组织安排。Halliday(1994:37)把英语句子中位于句首的成分叫做主位(theme),句子的剩余成分叫做述位(rheme)。当句子的主语和主位占据同一位置时,主位就是无标记的。但是否就可以说英语句子中此时的主语(主位)就是汉语的话题(topic)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两者在标记程度、有定性等方面是有区别的,因为在句子的构成方面,汉语是以“话题”而不是主语的概念来选择将某个名词或名词词组置于动词前。
汉语的语序主要跟话题有关,而且话题的指涉性越强,就越有可能被用作句子中的话题。定指性和主题性是语篇中两个不同的特性。根据胡明亮(2007)对三篇共六千字的报道所作的统计结果分析,汉语句子的第一个名词(短语)通常为定指。这就意味着汉语的话题往往是定指的,其定指性跟语序的关系通过话题的间接联系来取得,因而汉语的话题主要通过语序来表示。英语的句子大多都需要一个主语,汉语则并非每个句子都有主语,只是在需要时才出现。英语句子的主语往往就是句子的无标记主位,这时主语就是话语的出发点(point of departure),在语篇中往往是定指。
英语的定指主要通过冠词来表示,在翻译中,如果汉语语序中的话题被直接译成英语的主语,那常常会造成不对等。英语中的主位(主语)可以是定指的,也可以是不定指的。相比之下,汉语的话题是定指的(Li & Thompson 1976:457),这就意味着二者的意义和功能存在着差别。若把汉语的话题翻译成英语短语as for,也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这一英语短语常常暗含对比。例如:“As for the picture,I really like it.”这个句子本身就暗示了the picture正和说话者所不喜欢的另一幅picture进行着对比,明显起到吸引读者注意力的作用。而汉语的话题结构却不能反映任何对比。Chafe曾经提到:
在这些情况下,汉语似乎在用一种与英语从不契合的方式表达信息。换言之,在英语中没有修辞手段可以和汉语的话题相一致,因而就没有充分的翻译。(Chafe 1976:50;另见Baker 1992:143)
Chafe进而提出topic的功能是规定某种框架,譬如关于时间、地点或者个体的指称,其中真正的话题主要是该句所维持的框架结构。话题必须是定指的,因为其功能是从整体上为句意设定框架。显然,正如Bell(1991:148)提出的那样,语言知识允许译者把信息建构成语篇,并通过识别出语篇中信息的分布方式和信息焦点来进行定指性的区分,有定性显然关涉着信息结构的重构。
为了进行有效交际,作者必须使读者关注他们所拥有的“共享知识”(mutual knowledge)。这种共享知识常常出现在小句的开端,表明是已知信息。因此,典型的无标记信息结构就是已知信息(given)在前,新信息(new)在后的序列。新信息是作者想传达给读者的东西,而已知信息则代表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共享基础,是后者进一步阅读新信息的参照点。Halliday(1994:299)强调“信息结构事实上与主位结构有着一种密切的语义关系,说话者将会在已知信息中选择主位,而把信息的焦点落在述位上”。对这种信息结构的任何偏离(deviation)都是有标记的。英语小句中谓化主位(predicated theme)所构成的有标记信息结构在功能上常常携带了作者的某种意图意义(intended meaning)。我们应该清楚的是,书面语中主述位的区分以作者为取向,而新旧信息的区分则以读者为取向,虽然二者都是作者的选择。把一个信息组织成信息单位往往反映了作者对读者知识状况的敏感程度。
由定指、非定指的不同组织而引起的有标记信息结构常会引发一些翻译问题。由于新旧信息的确定完全由语境决定,且翻译单位由已知信息和新信息构成,在语篇中决定新旧信息界限的往往是语境。Baker(1992:144)曾经指出,书面英语中,定指常和已知信息相联系,而不定指常和新信息相联系。譬如,看到The hunter has fallen into the pit的时候,我们已经知道了the hunter的身份,或至少知道hunter指的是谁。这和A hunter has fallen into the pit形成了对比,因为后者暗示着一个新的hunter被引入话语中。特定的语篇中,作者之所以把一些信息展现为已知,另外一些信息展现为新信息,往往是出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比如显示其预见性,或是突显语境等。然而,Chafe(1976)把已知信息/新信息的概念延伸到作者和读者意识的心理模式。他认为:
理解新/已知信息之间区别的关键在于知觉(consciousness)的概念(……)已知信息就是speaker在写作时认为读者已经察觉的信息,而所谓的新信息则是说话者认为他正在往听话者知觉中引入的内容。(Chafe 1976:30)
Chafe的论述主要集中在说话者和听话者之间,但这同样适用于书面语的参与者——作者和读者之间,因为二者都以交际为目的。那么如果作者在语篇中刻意违反这种知觉原则,让定指/不定指出乎读者的意料,在语境中也无从找寻,那么他的意图就值得译者推敲。海明威的短篇小说《在异国》(InAnotherCountry),开篇第一句便使用了定指的冠词。
In the fall, the war was always there, but we did not go to it any more. I was in the fall in Milan and the dark came very early. Then electric lights came on and it was pleasant along the streets looking into the windows.
海明威的文学语言以简洁著称。他很擅于打破常规,获取文本通常所不能获得的效果。其代表作品TheOldManandtheSea的标题就是两个未经提示的定指。按照常规,old man和sea首次出现,需加不定冠词进行提示,但是作者却出人意料地使用了定冠词。不能不说其中隐含着作者的某种诗学意图。至少“作者希望读者将这个老人当作已知的人来对待,并以此让读者有置身于作品世界之中的感觉”(池上嘉彦1998:63)。对于上段引文,读者也许会感到困惑,除了英汉语言习惯的差异外,作者对有定性冠词及副词的使用会让人产生疑问,the fall是哪里的,the war到底指的是哪个war,there又是哪里,等等。作者似乎对这一切了如指掌,而读者却被蒙在鼓里。原因就是作者故意违反了读者的心理认知原则,把本应是限定性成分变为有定性成分,使得某些相关信息被遮蔽。如果想了解更多,就得一点点地往下读。事实上,正是开头的第一段话,甚或是第一句话就定下了全文的基调:寒冷、残酷和欺诈。定冠词the的使用表明叙述者不但熟悉the fall和the war,而且希望读者也同样熟悉它们,从而产生类似于叙述者的感觉。从中读者能隐约感受到作者的反战态度,以及在战争中受到的生理和心理创伤。如果译者无视原文作者所设置的这种特殊信息结构,那么就会造成原作者意图的流失。以下是宗白先生的译文:
秋天,战争不断地进行着,但我们再也不去打仗了。米兰的深秋冷飕飕的,天黑得很早。转眼间华灯初上,沿街看看橱窗很是惬意。(宗白译。粗体为笔者所加,下同)
姑且不论译者是否注意到第一段为全文定下寒冷、残酷和欺诈的基调,把此处的秋天描写得丰盛喜庆。显然译者并没有照顾原文作者对有定性和无定性信息结构的特殊设置,把它们等同于一般的无标记词项进行处理,把这些词项放在了句首,结果使他们在汉语中成了已知信息,其中的损失恐怕是译者无法说清的。鉴于英汉两种语言在定指表达上的巨大区别,笔者认为在翻译中,英语句子中的定指如果在汉语中无法传达,可以通过添加词汇、下划线或黑体使得它们得到突出和强调,使原文中该词项的定性得到最大限度的表达。我们可以尝试把引文的前两句改写为:
就是这个秋天,那场战争仍然在那里继续着。但是我们再也不去那里打仗了。
虽然添加了原文中没有的指示词汇,但基本都不是实词,除了对原文词项的有定性作进一步凸显外,不会改变句子的意义,却有助于传达原作者的诗学意图。因为“文学作品在其表层结构下面隐藏着与特定能指相对应且发生联系的隐秘意义网络(networks of signification),这些相互联系的文本关系表达着文本节奏和含义的进程”(Berman 1985/2000:292)。处理不好,便可能影响语篇的整体意义。
有定性与主位推进的关系本身是句子结构层面上的区别,但是当我们把它与“新”“旧”信息——信息结构的焦点问题——联系起来考察时,它便上升为文本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素,有定性与语篇的连贯便产生了关系。句子首先满足了某种条件,才使句子序列构成文本。我们所探讨的就是以文本的细部结构分析各个具体句子之间的微观结构在翻译中的转换与重构。主位推进模式在译文中的重构是翻译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中有定性发挥着重要作用。F. Danes认为主位推进意味着主位的选择和排列、以及形成的连结和分级,并与高一级的语篇单位,甚至整个情景发生联系(Danes 1974:113;转引自Hatim & Mason 1990:217)。因此原文中的主位推进模式在译文中必须适当地表现出来,以便实现原作者的诗学连贯策略。翻译中,由于英汉定指在表现方式上的差异,如果处理不好,就会使译文的文本效果受到损害。McCarthy(1991)在分析话语的主位和述位时,曾以明信片上的语篇为例:
Dear Joan,
I’m sitting here at my desk writing to you. Outside my window is a big lawn surrounded by trees, and in the middle of the lawn is a flower bed. It was full of daffodils and tulips in the spring. You’d love it here. You must come and stay sometime; we’ve got plenty of room.
Love, Sally (McCarthy 1991: 54)
朱纯深(2003)曾经从句子作为关键的功能翻译单位的角度对这个语篇做了详尽的分析,本节拟从语篇中个别定指建构主位推进的角度来进行探讨。先按照McCarthy的做法把各个小句的主述位做一个区分,如下所示:
theme rheme
Ⅰ. I ’m sitting here at my desk writing
to you
Ⅱ.
Outside my
window isabiglawn surrounded by trees.
Ⅲ.
In the middle
of the lawn isaflowerbed
Ⅳ. This bed was full of daffodils and tulips
inthespring
Ⅴ. You ’d loveithere.
Ⅵ. You must come and stay sometime;
Ⅶ. We ’ve got plenty of room.
在这个语篇中,交际对象是你和我,即写信人和收信人;二者各自的意识中都享有一定的已知信息,属于有定的成分。按照Halliday(1994: 298)的说法,I、my、you、we等具有天然的有定性。在In the middle of the lawn中,有定性是通过两个the进行表述的。在述位中,也存在有定的成份,如in the spring,it 等。先来看朱纯深所提供的第一个译文①:
1. 我这会儿正坐在桌旁给你写明信片呢。
2. 窗外的草坪很大,
3. 四周环绕着绿树。
4. 草坪当中是个花坛。
5. 春天时黄水仙和郁金香开满了花坛,
6. 你会喜欢这里的。
7. 你什么时候应该来住上一阵,
8. 房子我们这儿很宽敞。
结合原文,可以看出原文的句(II)被译成了两个小句,即句(2)“窗外的草坪很大”和句(3)“四周环绕着绿树”。由于my具有有定性,且“汉语句法在不表示强调时趋向于不用‘所有格’”(朱纯深 2003:189),my在译文中被隐去,原文中outside my window(窗子外边)是已知信息,即在我们的想象中,每个房间都会有一个窗子的,译文句(2)把“窗外的草坪”当作有定的已知信息,从而把原文述位部分的非有定新信息a big lawn(大草坪)移到了主位的位置上,而译文句(3)把修饰lawn的定语成分——“surrounded by trees”这一新信息——视作新旧两个信息,译成“四周环绕着绿树”。这样做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使得译文句(3)和句(4)之间的衔接出现断裂,译文小句的交际功能受到了损害,使得原句(III)中the middle of the lawn中的两个定指的the 突然间失去了依托。句(5)按照汉语的习惯把in the spring的译文提到了句首,这是合适的。但是接着的译文则把“黄水仙和郁金香”放到经验主位的位置上(参见Halliday 1994: 55)和语篇主位“春天时”一起构成复合主位,在汉语中成为已知信息,这和原文中daffodils and tulips作为述位的新信息位置是相悖的。读到这里时,读者可能会对突然冒出来的“黄水仙和郁金香”不知所措:难道花坛里就理所当然地要长黄水仙和郁金香吗?显然如果此小句译文成立的话,读者必定已经知道这个花坛中种的就是黄水仙和郁金香。
译文句(8)把“房子”置于话题的位置上,成为有定性成分。原文中we在主位位置上,应该属于无标记主位。而译文中,本属于新信息的宾语“room”被前置于话题位置,成为已知信息,破坏了源语对应句中的人际意义(interpersonal meaning)。在英语中,由于宾语或补语位置的限制,其前置所造成的标记性是极强的。汉语中,宾语前置的标记性虽然没有那么强,但却也能造成这样的施为性效果(illocutionary effect):我房子的空间大的很;不要认为我们没有足够的房子,或者甚至会让人产生写信人因此而炫耀的感觉。
对原文的分析使我们认识到了源语篇的交际功能和语类特点,同时避免了语言类型学的死搬硬套(Munday 2001:84)。通过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由于英汉有定性表达方式的差异,如果经营不当,在翻译中就会导致主述位、信息结构和译文的连贯性建构产生问题,损害句子的交际动力。朱纯深(2003)在分析句子作为关键的功能翻译单位的基础上,又提供了一个适合的译文:
我这会儿正坐在桌旁给你写明信片呢。(1)窗子外边是一大片树木环绕的草坪,(2)草坪中央是个花坛,(3)春天时开满了黄水仙和郁金香。(4)你会喜欢这儿的。(5)什么时候你该来这住上一阵,(6)我们房子很宽敞。(7)(朱纯深 2003:188-189)
很明显,第(1)个小句中,“坐在桌旁给你写信”的述位可以引出第(2)句的主位“窗子外边”②,(因为我们的想象中各个房间都有一个窗子),进而引出小句(2)的述位“草坪”,“草坪”又变成小句(3)的主位,它又引出小句(3)的述位 “花坛”,小句(4)中有“春天时”这一时间状语做主位,但事实上,后面省略了“花坛”这一话题(主位),在功能语法中被称为“零主位”。译文各小句的主位推进则可如下所示:
译文中小句分别用“你”,“什么时候你”和“我们”这些双方意识中都清楚的信息来引出新信息,从而实现文本的人际意义和交际功能,以主位推进的形式保持译文语篇的篇内连贯以及与原文之间的篇际连贯(intertextual coherence)。因为从小句的层面上讲,“文本作为一个上下衔接、前后连贯的整体,其文本人格及交际动力大大取决于构成它的句子的文本人格”(同上:188)。此处所谓的句子“文本人格”只有在置身文本之中并对文本的构建作出贡献时才能得以实现。
本文利用话语语言学的方法探讨了有定性与翻译的关联、英汉语篇中有定性的差异以及由此导致的译文词序、标记性和效果方面的差异,并通过个案研究表明定指在构建心理层面的连贯方面所携带的交际动力。定指作为句中突出的一个文本元素,通过译者带有语篇意识的经营,必然会使文本中主述位的衔接更加严密、更有目的,从而为实现心理层面的连贯打下根基。显然,对语篇细节的经营已使得我们从单纯对语言形式的关注转向了翻译研究的“过程”视角,就是要从细微的语言学层面着手,结合对文本的宏观的解读,从过去对翻译程序的集中描述转到对翻译过程的整体考察上。目前能完成此项任务的手段似乎只有话语语言学模式,因为话语中的连贯和意义表征常被看成心灵和文本相互交织的关联表现,而不是粗暴地把其归结于一种静态的文本特征;从而使翻译研究真正地从静止走向互动,最终实现翻译能够交流意义、描述社会和权力关系的目的。
附注
① 根据朱纯深(2003: 189-93)文中提供的句子译文整理而成。
② 关于主述位的衔接问题,Hatim和Mason(1990: 219)曾经谈到,主述位衔接可以通过语言语境、时间等因素连接;甚至可以说二者之间只要有某种近似或类同,就可以产生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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