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艳
摘 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的战略决策,是引领龙江科学发展的正确道路,是龙江“十二五”时期实现科学发展的着力点。我们要建设“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促进龙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必须通过不断提高党的民主化水平、提高党的制度建设水平、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来更好地强化政治保障。
关键词:民主化;制度建设;合法性;党的建设科学化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8-0168-02
黑龙江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慢的症结,立足自己的资源特点、经济基础与国家的政策机遇,提出了建设“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的战略决策。这一决策既体现了中央精神也是使之黑龙江化的战略举措,是经过实践证明能够引领龙江科学发展的正确道路。“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成为近年来省委经济工作一以贯之、扎实推进的重要目标和任务,也是黑龙江省“十二五”时期实现科学发展的着力点。要建设好“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为推动龙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必须通过不断地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来不断强化政治保障。
一、不断提高党的民主化水平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党内民主可以极大地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激发党员献身党的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内缺乏民主,特别是缺乏民主监督,党的事业就会受到损失,党的生命和前程就可能被葬送。我们要把全省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起来,精神振奋起来,力量凝聚起来为完成“八大经济区”目标,实施“十大工程”做出贡献,就必须通过发扬党内民主来进一步激发党内人士的动力与活力。
1.要强化民主意识。党内民主意识是党内民主发展的动力和引擎,是提高党内民主化水平、实现党内民主制度化的内在要求。一方面要重点强化领导干部的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意识,消除特权意识和专治观念,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另一方面要重点强化党员责任意识、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等,使党员成为名副其实的党员。
2.要培育民主习惯。民主既是一种思维习惯也是一种行为习惯。要消除党员在民主活动中心理上的厌烦、不屑一顾和嫌麻烦的言行和思想惯性,要教育大家珍惜民主权利,创造条件让党员多感受多参与党的活动,让民主伴随政治生活。
3.要铸就民主精神。要通过各种途径,借助各种手段不断地培养党员的平等精神、妥协精神、宽容精神、合作精神、建设精神和爱党精神,并将其逐步内化熔炼为党员对民主精神的追求。
4.要完善民主制度。重点是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坚持和完善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的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制度,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建立和完善以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为原则决定重大事项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其中,要重点强化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将发展党内民主与加强党内监督统一起来,有效地避免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不规范的权力运作,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不断提高党的制度建设水平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些特征使得党的制度建设能够为党的建设的有效性、有序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提供必要的保障。由此,也为完成“八大经济区”目标,实施“十大工程”提供必要的党的制度保证。所以,要大力提高党的制度建设水平,努力做好如下工作:
1.要加强制度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既要重视党的基础性和关键性制度建设,也要重视具体制度以及辅助性制度建设。着力抓好制度整合工作,使制度之间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相互助推,形成合力,避免出现“孤军奋战”“孤立无援”,甚至是相互冲突的现象,为制度功能的发挥提供制度环境;要重视使党的制度建设与国家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的相互衔接和配套,避免党内规章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出现冲突和矛盾;要重视将地方党委和单位的规章与全党的规章制度保持高度的一致和协调,避免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的现象;要重视程序性制度建设,努力改变目前只重视实体性制度建设,忽视程序性制度建设,实体性制度多、程序性制度少的状况,力争使两种制度并重、协调发展。
2.要加强制度建设的动态性和时效性。目前,要积极地对以各种形式制定的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予以保留;对实施中不完善或有缺陷的制度及时加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对实践证明不科学、无效的制度要及时宣布停止执行,并及时废止;对实践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形成制度,可行的话要尽快推动制定为全党的统一规范。在此过程中,还要处理好新旧制度更替中的扬弃与过渡问题。
3.要推进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性。在制度内容上,要有应该如何的明确规定,也要有违背了制度规定或不执行规定应该如何的明确规定,如应承担什么责任,并由什么机构、什么人来执行的问题等等;对有些制度制定比较宏观、笼统的要制定实施细则。善于将制度规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多维分解,规范工作,制定流程,尽可能做到详尽细致,从而保障制度的最终执行。否则,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实施,它也会失去自身的价值和功能。
三、不断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
党执政的合法性问题是实现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重要价值和目的取向。民众过去认同、拥护和支持某一政党,不等于现在以至于将来认同、拥护和支持;总体认同、拥护和支持某一政党,不等于所有方面所有人都认同、拥护和支持。党执政的合法性这一动态性、开放性的特点,客观上要求我们党要长期保持自己的执政地位,就必须不断地增强执政的合法性。
1.要始终坚持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为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提供思想基础。目前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深入研究和回答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不断把党带领人民群众创造的成功经验上升为理论,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以鲜明的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不断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教育宣传群众,增强理论对群众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进而不断提升民众对党的指导思想的认同感。
2.要始终坚持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提供政绩基础。“八大经济区”的发展战略和“十大工程”的发展举措,牢牢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任务,统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具体实在,增强了黑龙江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取得的越来越多的发展成果正在惠及全省人民。这也验证了省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总结的“始终坚持民生为大,共享科学发展成果”的重要经验。同时,黑龙江省又提出“大力保障改善人民生活”,体现了省委心系全省群众、执政为民的情怀和决心。这些成果和举措得到了全省人民的大力拥护和支持,为我们党赢得了极大的政治威望、信任和认同,有效地增强了党执政的合法性的政绩基础。
3.要始终坚持和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提供道义基础。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第一执政能力,时刻保持和群众的密切联系,在任何时候都不脱离群众。一方面,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高度重视加强党同群众联系的制度化建设。特别是要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民意诉求机制、利益表达与分配机制。在制度上保证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黑龙江省提出“大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任务,并不是单纯就管理说管理,其中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思路和措施的系统性和全面性的把握,为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强化道义基础。另一方面,脱离群众的最大恶果是腐败。要坚持惩治与预防腐败相结合相统一的原则;要在学习借鉴国外反腐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改革目前“条块分割”的机构设置和体制安排,建立起一个相对独立性的、专业化的反腐机构和体制;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提高反腐倡廉的执行力。
4.要始终坚持依法执政,正确处理党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为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提供法理基础。一方面,要强化党依法执政的意识,为党依法执政提供思想先导和观念前提。要树立法律信仰以及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使“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的认识成为全党的广泛共识,使全党充分认识到依照法定权限执政、法定程序执政和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对于执政党的极端重要性,从而能够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自觉地将自己置于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之下。另一方面,要科学、合理地构建党的领导体制和机制,理顺党与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实现依法运行,为党坚持依法执政提供关键性保障。虽然法是最高层次的制度,但它本身也需要体制、机制来固定和保障。所以,要积极改革、探索和完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努力做到在坚持总揽全局的前提下,做好协调各方的工作,处理好党与人大、政府和司法的关系,使各种关系依法运行,避免党的国家化、行政化、官僚化。黑龙江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依法治省的任务必将推动党依法执政的快速发展,为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不断强化法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