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翎
一九七六年,是中国历史上天塌地陷的一年。
这一年,中国政坛的三位巨匠——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相继去世。永不陨落的太阳,终于陨落了,天地是一片无序的昏惶。
这一年的七月二十八日凌晨3时42分,在距离北京仅仅一百五十公里的河北省唐山市,当人们终于挨过一个极为难熬的酷暑之夜,刚刚进入凌晨的深眠时,一场潜伏已久的大地震,猝不及防地朝他们猛扑过来。这场后来被许多国际行家修正为里氏8.1级的大地震,以及此后的数次余震,将一个人口极为密集的城市夷为平地。按照官方最保守的统计,24.2万人在其间丧生,16.4万人受重伤,4204名孩子一夜之间成为孤儿。这是二十世纪世界地震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一场惨烈天灾。
三十多年过去了,这场天灾在地貌上留下的伤痕已经平复,一个崭新的城市早已在地图上取代了旧日的唐山。当年幸存的孩子们,如今也渐渐步入中年。当他们融入一街为各种理由疾疾行走奔忙的人流里的时候,旁人很难看得出他们身上的异常。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每当夜深人静,那场地震留下的余波,依旧还在他们心头最脆弱柔软的那块地方,发出人所不能察觉的微颤。
沃尔佛医生走进办公室的时候,看见秘书凯西的眉毛挑了一挑。
“急诊外科转过来的,等你有一会儿了。”凯西朝一号诊疗室努了努嘴。
沃尔佛医生挂牌行医已经将近二十年了。可是在还没有出现一个叫亨利·沃尔佛的精神心理科医生前,就已经存在着一个叫凯西·史密斯的医务秘书了。凯西在医院里已经工作了三十三年,可谓阅人无数。这无数的人犹如一把又一把的细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打磨着凯西的神经触角,到后来凯西不仅没有了触角,甚至也没有了神经,所以平日极难在她脸上找到诸如惊讶悲喜之类的表情。
沃尔佛医生立刻知道,他碰上一个有点劲道的病例了。
“《神州梦》的作者,刚被提名总督文学奖。上周六CBC电视台《国情》节目里有她一个小时的采访。”
沃尔佛医生嗯了一声,就去拿放在门架上的病历,匆匆扫了一眼边沿上的名字:“Shirley Xiaodeng Wang”(“雪梨·小灯·王”)。
“急救车晚到十分钟,就没她的小命了。”凯西做了个割腕的动作,轻声说:“自杀。”
沃尔佛医生翻开病历,里面是急诊外科的转诊报告。
性 别:女
出生日期:1969年4月29日
职 业:自由撰稿人
婚姻状态:已婚
孕 育 史:怀孕三次,生育一次(有个十三岁的女儿)
手 术 史:盲肠切除(1995);人工流产(1999、2001)
病况简介:严重焦虑失眠,伴有无名头痛,长期服用助眠止疼药物。右手臂动作迟缓,X光检查结果未发觉骨骼异常。两天前病人用剃须刀片割右腕自杀,后又自己打电话向911呼救。查询警察局记录发现这是病人第三次自杀呼救,前两次分别是3年前及16个月前,都是服用过量安眠药。无犯罪及暴力倾向记录。
转诊意见:转至精神心理治疗科进行全面心理评估及治疗
附 件:警察局救护现场报告
病人日用药品清单
病人过敏药物清单
沃尔佛医生推门进去,看见沙发上蜷着一个穿着白底蓝条病员服的女人。女人双手圈住两个膝盖,下巴尖尖地戳在膝盖上。听见门响,女人抬起头来,沃尔佛医生就看见了女人脸上两个黑洞似的眼睛。洞孔大而干涸,深不见底。他和女人对视了片刻,就不由自主地被女人带到了黑洞的边缘。一股寒意从脚尖渐渐爬行上来,沃尔佛医生觉出自己的两腿在微微颤抖,似乎随时要失足坠落到那个万劫不复的深渊之中。
女人的嘴唇动了一动,发出一个极为微弱的声音。与其说沃尔佛医生听到了女人的话,倒不如说他感觉到了耳膜上的一些轻微震颤。过了一会儿,那些震颤才渐渐沉淀为一些含意模糊的字眼。
他突然醒悟过来女人说的那句话是“救我”。
女人的话如一柄小而薄的铁锥,在沃尔佛医生的思维表层扎开一个细细的缺口,灵感意外地从缺口里汩汩流出。
“请你躺下来,雪梨。”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之后,女人身上的蓝条子渐渐地平顺起来,变成了一些直线。女人的双手交叠着安放在小腹之上,袖子翻落着,露出右腕层层缠绕的纱布和纱布上一些形迹可疑的斑点。
“闭上眼睛。”
女人脸上的黑洞消失了,屋子陷入了前所未有的静谧。
“雪梨,你来加拿大多久了?”
“十年。请叫我小灯——那才是我的真名。”
“中国名字吗?”
“是的,意思是夜里照明的那个灯。”
“小灯,你对西方心理治疗学理论了解多少?”
“佛洛伊德。童年。性。”
女人的英文大致通顺,疑难的发音有些轻微的怪异,却依旧很容易听懂。
“那只是其中的一种。你是怎么看的?”
“一堆狗屎。”
沃尔佛医生忍不住轻轻一笑。
“小灯,上一次发生性行为,是在什么时候?”
女人的回应来得很是缓慢,仿佛在进行一次艰难的心算。
“两年零八个月之前。”
“上一次流泪,是在什么时候?”
这一次女人的反应很快,几乎没有任何迟疑和停顿。“从来没有流过眼泪,七岁以前不算。”
“小灯,现在请你继续闭眼,做五次深呼吸。很深,深到腰腹两叶肌肉几乎相贴。然后放慢呼吸节奏,非常,非常,非常缓慢。完全放松,每一丝肌肉,每一根神经。然后告诉我,你看见了什么。”
两人都不再说话,屋里只有女人先是深沉再渐渐变得细碎起来的呼吸声。女人的鼻息如一条拨开草叶穿行的小蛇,窸窸窣窣。草很密,路很长,蛇蜿蜒爬行了许久,才停了下来。
“窗户,沃尔佛医生,我看见了一扇窗户。”
“试试看,推开那扇窗户,看见的是什么?”
“还是窗户,一扇接一扇。”
“再接着推,推到最后,看到的是什么?”
“最后的那扇窗户,我推不开,怎么也推不开。”女人叹了一口气。
“小灯,再做五次深呼吸,放松,再推。一直到你推开了,告诉我你看见了什么。”
女人的呼吸声再次响起,粗重,缓慢,仿佛驮兽爬山一样的艰难。
“我,真的,推不动了。”女人终于放弃了努力,软面团一样地瘫在了沙发上。
“那就给我讲一讲,你的童年。”沃尔佛医生给女人盖上一条薄毛毯。
女人长久地沉默,嘴角轻轻地牵动着,仿佛是疼痛——一种扛不动呼吸的疼痛。
“假如你没有力气说话,我们可以下次再聊。”沃尔佛医生站起身来,准备结束这一场没能走得太远的对话。
“不是没有力气,是没有,童年。”女人从毯子里伸出手来,轻轻拽住了沃尔佛医生的衣袖。
“母亲呢?总是会有母亲的,对吗?”沃尔佛医生重新坐了下来。
女人的眼神迷茫了起来。有一条蚯蚓,在女人的眼角眉梢来回蠕爬窜动着,女人的额头一忽儿鼓,一忽儿瘪,一忽儿明,一忽儿暗。
沃尔佛医生知道那是思绪在行走。
“你让我,想一想。”女人嗫嚅地说。
沃尔佛医生撕下桌子上的处方笺,潦草地写了两行医嘱,一行给凯西,一行给自己。
给凯西的那行字是:立即停用一切助眠止疼药物,改用安慰剂。试用一个疗程。
给自己的那行字是:尽量鼓励流泪。
哎,
是谁帮咱们收青稞?
是谁帮咱们盖新房?
是亲人解放军,
是救星共产党,
呷拉羊卓若若尼格桑梅朵桑,
军民本是一家人,
帮咱亲人洗呀洗衣裳。
十七岁的李元妮拄着一架拐杖,倚靠在自家院子里的那棵槐树身上唱歌。
树很有些年头了,见过康熙爷的青马使在院子里打水饮马,听过义和拳的后生们在街角喝酒谋反,也看过日本人的飞机盘旋在半空的脏肚皮,还有从那肚皮里落下来的一颗颗黑屎蛋。树一老,故事就多,枝蔓也跟着多,在白花花的日头底下搭出黑森森的一片阴凉。这原本是鸟儿撕裂了嗓子比拼歌喉的时辰,可是这会儿树上却一片寂静——鸟儿被元妮的嗓门给镇住了。
元妮的嗓门其实压根不是嗓门,而是一股气流。那股气在丹田里生成的时候,原本温厚敦仁,可是攀援过五脏六腑,一路捡拾了各样的情绪,爬出舌尖的时候,已经成了一枚尖头铁钉,在人耳膜上扎出一个又一个的洞眼。
县城的人,在收音机里听过才旦卓玛穿云裂帛的歌声,也看过省城来的红卫兵在县革委机关舞台上载歌载舞的表演。可是那些声音都是经过了扩音器的,被电线、被铁匣子滤过了一遍,总有些说不出来的隔心。而元妮的歌声没穿衣裳,虽然毛糙,却是一种赤身裸体的贴心。县城的人没见过什么世面,县城人觉得那就是天籁。
于是,院门外渐渐聚集了一拨人。
“别唱了,招狼啊,你。”
娘从屋里走出来,拧了一把凉毛巾给元妮擦脸。
元妮拂开娘的手,一拐一拐地朝院门外走去。
“看什么看!”
元妮站在台阶上,吐痰一样决绝地吐出了一句话。这句话把地砸了一个坑,溅出细细一缕飞尘。其实,这句话还有一个尾巴。这个尾巴,是一个更为决绝的“滚”字。这个字已经爬到了喉咙口,眼看着就要被前头的那半截话拽出舌尖,却被元妮生生地咬断了,咽回到肚肠里。元妮知道,她刚刚唱的那首歌,是绝对不能跟这个字眼发生任何联系的。她即便再糊涂,也知道有个边界。
众人吃了一大惊。
叫众人吃惊的,不是元妮的话,而是元妮的脸。
县城的人,那一段时间里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审美危机。先头的玉环飞燕已经被打倒,踩入了泥里尘里,后来的柯湘卖花姑娘还正缓缓地行走在被孕育催生的路程中。就在这空前绝后的审美断档里,元妮的脸出现了。不需要任何眼神交换,也不需要任何窃窃私语,门外聚集的那群人不约而同地发出了一声惊叹。
可是那声长长的惊叹还没来得及完全铺展开来,就被院门夹断了。元妮嘭的一声踹上了门——用的是拐杖。门被踹疼了,嘤嘤嗡嗡地呻吟了半晌。门外的人不知所措地站了一会儿,才慢慢消化了震惊和不解,三三两两地散开了。
“可惜腿瘸了。”有人惋惜着。
“多好看的脸,怎么就是不笑。”也有人感叹。
“妮啊,娘知道你心里不舒坦,可再咋的,也比支边强。你没看你哥写回来的信?还都没敢明着说呢,那个苦,你受得了?”娘走过去,扶着元妮回到了院子里。
娘说的是二哥,年初的时候支边去了内蒙。
“好歹,你还有一份国营单位的工作。”
娘又把毛巾递过去给元妮揩脸。毛巾已经凉了,蒙在脸上有一种滑滑腻腻的难受。裹着石膏的小腿上,仿佛有千百只虫子在蠕爬,却又不能挠,痒得她起了一身的疙瘩,恨不得把一口牙咬碎。她忍不下那个烦躁,一摇头,就把毛巾推开了。
“老七那天走,你也没给他个好脸。”娘叹着气,收起毛巾回了屋。
老七。哦,老七。
李家总共有七个兄弟姐妹,元妮是老六,底下还有个老七,是男孩。元妮和老七只差一岁。元妮几个月大,还趴在娘怀里吃奶的时候,娘就已经怀上了老七。元妮嘴里叼着娘的奶头,手摸着娘日益丰腴起来的肚腹,还有肚腹里那块蜷成一团的软肉。老七知道了,就伸出脚来轻轻地踢着元妮的手掌。元妮还不会说话的时候,就已经隔着娘的肚皮,和老七说过话了。所以,在众多的兄弟姐妹里,元妮只和老七最亲。
都说父母轮到生幺儿的时候,大多已经耗尽了精血,可是在李家,老七的个子却是最高最壮实的。老七十六岁就已经长到了一米九的个子,在学校里打篮球,一抬手轻轻一跳就能摸到篮板,所以就被挑上当了体育兵。
元妮是在两个星期以前接到弟弟参军的喜讯的,那时她正在省歌舞团的排练场里,排练即将参加八一建军节演出的《洗衣舞》。
小学五年级那年,元妮被歌舞团挑上,到了省城,成为一名舞蹈演员。在学校里,凡是劳动节儿童节国庆节元旦的文艺演出,老师都会找元妮上台,有时唱歌,有时跳舞,有时诗歌朗诵。但元妮永远是混在一堆人里的那一个,并不扎眼出众。可是那一年,歌舞团的人来到学校,依个把宣传队的孩子们看了一遍,那些比元妮唱得好跳得出色的女孩子,一个也没留下,独独留下了元妮。进了歌舞团元妮才知道,她被挑上是因为自己异乎寻常的骨骼条件,还有无懈可击的家庭出身。
到了歌舞团,元妮是最肯吃苦的那一个。别人早上五点半起床练功,她五点就已经到了排练场。老师要求早饭前压一个小时的腿,她比别人多压半个小时。别人吃了晚饭就成群结队地出去逛街买零食,她天天呆在宿舍里,一遍一遍地跟着收音机练标准普通话。可是跟在学校里一样,她依旧是混在一群人中间的那一个,永远在场,却从不出众。
几年熬下来,跟元妮一同进团的人,有的就熬成了锅面上漂浮的那层油,成为领舞领唱;有的熬不下去,沉到了锅底,终于被倒了出去,到文卫系统的某个单位,做了一名普通工作人员。而元妮却始终还在锅面和锅底中间的那个位置里,苦苦地煎熬挣扎着。元妮一天也没敢懈怠,因为元妮知道,她是射出去了的那根箭,她没有退路,她只能闭着眼睛抵力向前。
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原先定为《洗衣舞》B角领舞的那个女演员,在一场演出中被一位部队首长相中,随军去了天津。那个突然空缺出来的B角,就这样毫无准备地落到了元妮身上。当然,毫无准备是团里人的普遍说法,只有元妮自己明白:她已经为这个机会,放上了身上每一丝一两的气力。
但是元妮没有预料到,机会原来是一根涂了蜡的线,她的手不够糙也不够坚实,竟然还是让它在她掌心里滑溜走了。她到底,也没能抓住那根线。
那天她正和B组的所有演员,参加乐队的配器排练。那不过是一次普通的排练,目的仅仅是达到舞步和音乐节奏的初步吻合。没有人指望谁会在这样一场排练中使上真刀真枪。
可是那一天,元妮叫所有的人吃了一惊。
那一天,元妮仿佛已经在冥冥之中得到了神谕,知晓了这将是自己一生中的最后一场舞蹈。
那一天,元妮的心似乎成了一个冒着气泡的泉眼,有一些温热的汁液,正汩汩地流淌到她的指尖、脚尖和身体的每一寸筋骨肌肤。舞步和眼神在这样的汁液里浸润过后,突然就异常鲜活了起来。沉睡了多年的舞魂,就在即将永远沉沦的那一刻里幡然猛醒,癫狂痴蛮热烈地燃烧了起来。一半是水,一半是火,她的肢体在水和火的夹攻之中炼成了一片蓝色的精灵。
那天台上台下所有的人都看懂了,这是一场李元妮的独舞,所有其他的人不过是背景和陪衬。导演跟乐队指挥轻轻咬了咬耳朵:“疯了,这个人。”
就在这个时候,传达室的值班老头冲进排练场,大喊了一声:“李元妮,家里电报!”
元妮的爹娘,都是初小文化程度,认不了几个字,一年到头很少写信给元妮,更别说是发电报。听到“电报”两个字,元妮心里猛然一沉,眼一黑,就从一个双腿劈叉高跳的动作上摔了下来,一头栽到了台底下。
是右腿踝骨粉碎性骨折。
“至少需要三个月才能恢复。即使完全恢复,也不能再跳舞了,这只脚吃不住力了。”医生说。
在去医院的途中,元妮才知道了电报的内容:“老七参军,速归。”
元妮被送回家里养伤,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三夜,连弟弟走,也一直没有开腔说话。
娘坐到她的床头,拿着一杆熏黄了的老烟枪,噗嗤噗嗤地抽着烟。
“老天只能给咱们老李家一样好东西,给了你,就给不了老七。给了老七,就给不了你。你是个闺女,将来总能找个好人家嫁了。老七是男人,不能靠女人。你就认了吧,这是天意。”娘说。
元妮这才坐起来,趴在娘的腿上,放声大哭。
三个月后,元妮终于养好了腿,从歌舞团的编制里退下来,回到了县城工作。
新华书店其实不过是个摆设,卖不了几本书。《毛泽东选集》《毛主席语录》《毛主席诗词》《毛主席肖像》《鲁迅文集》《工业基础知识手册》《农业基础知识手册》《农村医药保健手册》……那是一双手十个指头都能数得过来的货品。顾客屈指可数,于是,店里的工作人员就个个闲得骨头生出水来。
店里总共有六个人——算上新来的李元妮。一个经理,一个会计,一个出纳,三个售货员。经理是唯一的男人,不抽烟也不喝酒,每天就是一杯茶加一份报纸度日。整个县城里,除了县革委机关大院,也就数新华书店订的报刊杂志花样最多了,可再多也不过六七份。店里光线昏暗,经理趴在柜台上,眉心和鼻子蹙成一个乱线团,近近地贴在脏兮兮的报纸上,那样子像是在吃字。即便是一字不漏来来回回地看上几遍,也还打发不了一个整天。于是,店里便时常飞扬着一些细细碎碎的蚊蝇翅膀似的鼾声。
剩下的人偶尔也翻翻报纸,看的大多是样板戏里的戏装造型照片。余下的时间里,就聚在一起聊天。都是结过婚的女人,话题无非是张家长李家短。舌头把丈夫孩子以及娘家婆家所有的亲戚统统舔过一遍,也就到了下班的时辰了。
元妮远远地坐在一边,在男人的鼾声和女人的闲话声中钩着网兜。在家养伤的三个月里,她学会了钩针的技艺。县城的百货公司里可以买到的线种类很少,只有白的黑的和军绿色的三样。这三样颜色,无论怎样搭配,也是一个土气。但她无所谓,那一针一线的,也无非是想从时间的胖身子上慢慢地片几片肉而已。这几个月里她不知钩成了多少个网兜,现在她爹她娘两边的所有亲戚,几乎人人都提着她钩的网兜去市场买菜。
女人们的话题已经转到了一些和床帏以及夜晚相关的事件上,语气渐渐变得诡秘,笑声肆无忌惮地飞散开来,将浓郁的暑气扎出一个一个筛孔——反倒更热了。她的背上像爬了无数只虫子,湿湿濡濡地刺痒着。是汗,也不全是汗——她知道那是众人看她的眼光。她不在乎。自从那天她看到那张X光片之后,她就知道,那一跤摔碎了的,不光是她的踝骨,还有她的心。她的心散成了无数个碎片,她就是一片一片全捡回来了,怕也拼不回来一整块心了。人一没了心,脸皮突然就厚实了——是一种天塌下来也无妨的不懔。
日头已经高了,正正地照下来,水似的洗去了所有的颜色,树、路、行人都成了白花花的一片。知了扯裂了嗓子,锯子似的锯着人的脑瓜仁子,肉屑飞了一地。
怎么样的一副嗓子啊。要是能把知了的声带割下来,安在人的喉咙里,那该是比才旦卓玛还棒的女高音啊。元妮暗想。
这时候,街上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是游街的队伍。队伍其实稀稀拉拉的没几个人,却有一束大大的尾巴——是跟在后头看热闹的。队伍最前头是三五个戴着高帽挂着牌子的,其中有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太,颧骨上抹了两块猩红的胭脂,脖子上挂了两只布鞋,胸前的牌子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妓女刘金香”。女人走几步,敲一下手里的铜锣,喊一声“我是破鞋”——喊得倒是中规中矩地认真。身后跟着的那群人,有戴着草帽挑着担子的,有推着自行车的,也有背着书包的,个个踮着脚尖,张着嘴,眼睛里盛满了没见过世面的急切和好奇。女人喊一声,众人哄哄地笑一阵,笑声倒把那锣声和喊声给淹没了。那样子,竟像是在欢欢喜喜地赶庙会看扭秧歌踩高跷。县城的运动远没有省城闹得凶,所以县城偶尔闹个一回两回,便是一街人眼里的稀罕。
省城里闹运动,那是什么气派?军绿色的卡车,军绿色的喇叭筒,穿着军绿色衣服的学生娃,袖子上箍着红得晃眼的袖章。手一举,整齐得像跳集体舞。口号一出口,那简直是诗朗诵般的齐整。即便是被游斗的人,那高帽那牌子,上面的字也是工工整整、方方正正的。
省城,天爷啊,省城。
一想起省城,元妮心里就疼。不是那种穿心穿肺的剧疼,而是隐隐的,说不清道不明的钝疼。她不怕剧疼——那是快刀斩乱麻的利落事,她怕的是钝疼。钝疼是混在血里气里走的油星子,醒着睡着,呼着吸着,都是抹也抹不下去的难受。
此刻省城里,歌舞团大概该进入《洗衣舞》的最后排练阶段了。不知那个和班长抢衣篓子的藏族小姑娘梅朵,会是谁来扮演呢?三个月过去了,至今她还清晰地记着每一个舞步,每一个手势和眼神,甚至音乐里的每一个节拍每一个停顿。在睡梦里,她不知把那支舞蹈从头到尾跳过了多少遍——一回也没出过差错。忘不了了,忘不了。那支舞本是她的蜡烛她的明灯,她原以为它会长长远远地引照着她在舞台上的路,一直照到她老了跳不动了为止的。谁知道那光亮竟是如此靠不住啊,只晃了一晃她的眼睛,就永久地灭了,把她丢弃在跟从前一样的黑暗之中。可是,有过光的黑暗,是有过了破绽的黑暗,跟没过光的黑暗不一样。现在的黑暗比从前的黑暗更加难熬啊,只因为她已经见识过了光。
不用踮着脚尖,也不用睁大眼睛,轻轻省省的,她就已经把她前头的路看明白了。县城的日子,就是一条一眼就可以望到底的陋街窄巷。再过两个月,她才满十八岁。十八岁,那是稻谷扬花的时节啊,她却已经预知了颗粒无收的结局。剩下的日子,该是何等的无望?哪怕她把全城的线都买下来,给世上所有的人都钩一个网兜,她还是打发不了这一辈子的虚空啊。
这日子,实在是太长,太没有指望了。
娘见她一天一天憔悴下去,实在想不出哄她开心的花招,只好和娘家婆家两头的亲戚商量着给她找对象。其实娘一点也不想这么早把她嫁出去,可是找个合适的人嫁出去,总比把她毁在家里好。嫁了人,生下一两个娃,忙得手慌脚乱,纵有天一样高的心志,到那时候恐怕也就淡了。
姑姑舅舅们还果真给她找了几个后生相亲。元妮跟着去了一两回,坐在那儿只是低头喝茶吃瓜子,却是一言不发。回家时娘追着她问,她咬牙切齿地说:“两条窄巷合并在一块儿,也成不了一条宽路。”娘就知道,元妮是打死也看不上县城的人了。
后来二舅又提了一个人,是他大姨子的外甥,复员军人,现在在唐山城里的运输段工作,家里有两间瓦房。初中毕业,见过世面,比元妮大八岁。娘在元妮跟前碰过钉子了,不敢随便回话。她看了元妮一眼,只见元妮的眼皮眨了一眨,她就知道元妮有些松动了。元妮只提了一个条件:介绍人和两头亲戚谁也不许跟在身边——她要跟那个人单独见面。
时间就定在今天下班之后,男人来书店接她。
八点过五分,毫厘不差,男人已经等在书店门口了。
男人开了单位的车来,是一辆解放牌大卡。男人跳下车来,见到元妮,愣了一愣。元妮见到男人,也愣了一愣。元妮愣,是因为元妮从来没见过城里也有这么黑的人,黑得日头一落山就找不见人了——倒也黑得不丑。男人没说他为什么愣,不过男人说不说元妮也明白——所有的男人见了元妮都会犯同样的愣。
那个晚上男人开着大卡车拉着元妮兜风,兜过了整个县城,又兜过了整个唐山城。男人把玻璃窗摇下来,风吹着元妮的头发劈劈啪啪地打在脸上,很是惬意。男人又带着元妮去了城里最精致的一家馆子,是江浙口味的。有一道菜叫松鼠鱼,那鱼松脆得刚到舌尖就化成了泥。
吃饭的时候,男人递给元妮一个信封,说是从上海出差带回来的。元妮打开来,是各式各样的有机玻璃纽扣,红的,黄的,绿的,蓝的……那些扣子躺在元妮的掌心,在灯影里熠熠生辉。元妮没见识过钻石翡翠,连珍珠,也仅仅是听说而已。那个晚上,那些红黄蓝绿就是她一生里看过的最璀璨的珠宝了。
“拿回去,把你衣服上的,都换一换。”男人说。
男人话不多,烟瘾却很大,一根接一根地抽,后一根就直接接在前一根的屁股上,连火柴都省了。男人抽的是飞马,味就不像爹抽的大丰收那么辛辣割喉。
那天晚上,男人开着车一路把元妮送到了家。下车的时候,元妮对男人说:“要是你没意见,就在国庆节办了吧。”
元妮说这话的时候,盯着自己的鞋尖,却没有看男人。
那天让元妮下了决心的,倒不是那尾到口就酥的鱼,也不是那份大卡车兜风的刺激,更不是那一把闪闪发亮的有机玻璃纽扣。它们在元妮的心思里都占着份,但是即便把它们都和在一处,也还不够重,撬不动元妮的心元妮的口。真正叫元妮彻底动了心的,是男人的一句话。
男人说:“我们单位的广播室缺一个播音员,只要有国营编制,马上就能调进来。”
万家的在一条街上挺招人恨的。
万家的在户口册上的大名叫李元妮,可是在街坊嘴里,她只是那个“万家的”——因为她丈夫姓万。街坊只知道她丈夫姓万,也没几个人知道他的全名,所以众人只称呼他“万师傅”。当然万师傅只是当面的叫法,背后的叫法就很多样化了。
万师傅是长途货运司机,大多跑京津唐一条线,有时也走几趟京沪杭,一个月工资加上各样补贴,能挣个七八十块钱,比大学毕业的技术员还多出好些。万师傅个子极为壮实,常年在路上奔走,晒得一脸黑皮。十天半个月回趟家,搬张小板凳在门口一坐,高高卷起裤腿,一边搓脚丫子上的泥垢,一边吧嗒吧嗒地抽闷烟,那样子和耧草耙土的乡下人也没有太大区别。
别看万师傅一副土老帽的样子,他却是一条街上见过最多世面的人。万师傅常年在大城市之间走车,大城市街角里捡起来的一粒泥尘,带回唐山来也就成了时新了。虽然万师傅对自己很是苛省,对老婆孩子,却是极为大方的,每趟出车回来,总是带回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物件。所以万家无论是吃的穿的还是用的,和一条街上的人都有些格格不入。别家靠的是几张可怜的肉票打牙祭,一个月也吃不上一两顿油腥。可万家的煤炉上,锅盖总是噗噗地跳着,隔三岔五就有肉味跑到街上来,连狗都知道争着抢着去舔万家丢出来的垃圾。别说是狗,就是人,也知道朝有油腥味的地方聚。万家的两个孩子走到街上,总有别家的孩子流着哈喇子跟在身后,逮着他们欢喜,涎着脸讨两颗大白兔奶糖吃。别家的爹娘看着再闹心也没用,有奶糖的和没奶糖的,清清爽爽就是不在一个级别上。
万家的招人恨,除了丈夫的原因,也还有她自己的原因。万家的风骚,一街的人老早就看在眼里了。那年娶进万家的时候,虽是秋天,其实天也还没真凉。新娘子穿了一件厚夹袄,明眼人一眼就看出来,腰身腿脚都走了形。十月初办的喜事,四月底生的孩子,生下的那个女儿壮得跟小牛犊似的,万家的竟敢当着一街人的面,脸不改色心不跳地说是早产。
同样是人的媳妇、人的妈,万家的和街上那些媳妇那些妈却很有些不同。万家的头发上,永远别着一枚塑料发卡,有时是艳红的,有时是明黄的,有时是翠绿的。那发卡将她的头发在耳后拢成一个弯月形的弧度,衬着一张抹过雪花膏的脸,黑是黑,白是白。万家的外套里,常常会伸出一道浅色的衬衫领子,有时尖,有时圆,有时锁着细碎的花边。万家的衣兜上,常常会缝着一颗桂圆色的或者砖红色的有机玻璃纽扣。万家的穿着这样的衣裳梳着这样的头发,一踮一踮地迈着芭蕾舞娘的步法行云流水似的走过一条满是泥尘的窄街,只觉得前胸背后贴满了各式各样的目光,冷的热的都有。她眼皮也不抬一下——她早已习惯了活在别人的眼珠子里舌头尖上。
这一天是星期天,万家院子里很早就有了响动——是万家的在唱歌。说句良心话,万家的女人歌唱得不赖,可惜唱来唱去,就是一首洗衣歌,街坊邻居的耳朵,已经听得起了老茧。万家的歌声像是有了划痕的旧唱机,一遍一遍地转着圈循环着。
温暖的太阳啊翻过雪哦山
雅鲁藏布江水哦金光闪闪啊啊啊
金光闪闪,金光闪闪……
街坊便猜着是万师傅回家了。只有万师傅在家的日子里,万家的“那个”才会起得这么早。果然,万家的唱机还没转完一圈,屋里就响起一阵滚雷似的咳嗽,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那是万师傅常年抽烟造下的破毛病。万师傅呸的一声吐出一块浓厚的痰,连声喊着他的一双儿女:“小登小达,再不起来我和你妈就走了。”这天万家四口人是盘算好了去娘家的。万家的,也就是李元妮,有个幺弟在东海舰队当了好几年的兵,新近提了干,这几天赶回家来歇探亲假,元妮和几个兄弟姐妹约好了,一起在娘家聚一聚。
小登小达却一点也没有动静。昨晚天热得有些邪乎,两个孩子挠了一夜的痱子,到下半夜才眯糊着了,这会儿睡得正死。元妮走过去,看见小登手脚摊得开开的,蛤蟆似的趴在床上,一条腿压在小达的腰上。小达的脑袋磕在膝盖上,身子蜷成圆圆的一团,仿佛是一个缩在娘肚里等待出生的胎儿。元妮骂了声丫头忒霸道,就将小登的腿拨开了。
小登是个女孩,小达是个男孩,两个是龙凤胎,都是七岁。其实小登只比小达大十五分钟,可就是大一分钟也算是个姐姐。小登一钻出娘胎,哭声就惊天动地的,震得一个屋子都颤颤地抖。一只小手抓住接生婆的小拇指头,半天都掰不开——是个极为壮实的丫头。小达生下来,只是不哭。接生婆倒提在手里,狠狠拍打了半晌,才有了些咿咿呀呀的微弱声响,像是一只被人踩着了尾巴的田鼠。
洗过了包好,放在两张小床上,一个大,一个小,一个红,一个青,怎么看都不像是双胞胎。养了两日,那红的越发地红了,那青的就越发地青了。到了一周,那青的竟气若游丝了。万师傅不在家,元妮的娘在女儿家帮着料理月子,见了这副样子,就说怕是不行了。元妮叹了口气,说娘你把那小的抱过去再见一见大的,也算是告个别了,到底是一路同来的。元妮的娘果真就把小达抱过去放在小登边上。谁知小登一见小达,呼地伸出一只手来,搭在了小达的肩上。小达吃了一惊,眼睛就啪地睁开了,气顿时喘得粗大起来,脸上竟有了红晕。元妮的娘顿着小脚连连称奇,说小登把元气送过去给小达了——姐姐这是在救弟弟呢。
从那以后小达就一直和小登睡一张床上,果真借着些小登的元气,渐渐地就长壮实了。小达似乎知道自己的命原是小登给的,所以从小对小登在诸事上就是百般忍让,不像是小登的弟弟,倒更像是小登的哥哥。
这天早晨,元妮拨弄了半天,也弄不醒两个孩子,却看见两人的头底下都枕着个书包,便忍不住笑。那书包是孩子他爸出车经过北京时买回来的,一式一样的两个,绿帆布底子,上面印着天安门和首都北京的字样。孩子们名都报上了,只等着九月就上小学了。昨晚吃饭的时候他爸把书包拿出来,两个孩子见了就再也不肯撒手,一晚都背在身上。元妮去抽书包,一抽两个孩子就同时醒了,倏地坐了起来,两眼睁得如铜铃。
元妮在各人脑勺上拍了一巴掌,说快快,早饭都装饭盒里了,边走边吃。太阳这个毒,赶早不赶晚。说着就和万师傅去推自行车。万家有两辆自行车,一辆是二十八寸的永久,是万师傅骑的,一辆是二十六寸的凤凰,是元妮骑的。虽都是旧车,元妮天天用丈夫带回来的旧棉丝擦了又擦,擦完了再上一层油,两个钢圈油光铮亮的,很是精神。
元妮的娘家虽然住得不算太远,可是骑车也得一两个小时。大清早出门,太阳已经晒得一地花白,路上暑汽蒸腾,树叶纹丝不动,知了扯开了嗓子声嘶力竭地叫喊,嚷得人两耳嘤嗡作响。万师傅的车子最沉,车头的铁筐里装的是果脯茯苓饼山楂膏,那都是从北京捎回来孝敬丈母娘的。后头的车架上坐着儿子小达,儿子手里还提着一个网兜,兜里是两条过滤嘴的凤凰烟,那是给老丈人的。元妮的车子就轻多了,车梁上只挂了小小一个水壶,后架上坐着女儿小登。儿子是叉着两腿骑在后车架上的,女儿懂事了,知道女孩子不该那样,就并拢两腿偏着身子坐在单侧。一家人风风火火光光鲜鲜地一路骑过,惹得一街人指指戳戳的——却是不管不顾的。
那天万师傅戴的是一顶蓝布工作帽,原是为遮阳的,结果攒了一头一脑的汗。那汗顺着眉毛一路挂下来,反倒迷了眼。索性就将帽子取下来,一边当扇子扇着,一边就问元妮要不把老七接家来住几日?孩子们跟老舅最亲。元妮说好倒是好,只是住哪儿?万师傅说反正我明天出车,先去天津,再去北京,转一圈回来,也得一个星期。老七来了,跟小达搭铺,小登跟你睡,不就妥了?
小达在车后踢蹬了一下腿,说我不嘛。元妮就骂,怎么啦你,不是成天说等老舅来了教你打枪的吗?小达哼了一声,说我还是跟姐睡,你跟舅睡。万师傅听了嘿嘿嘿地笑,说娃他娘,你看看,你看看,别家的孩子总扯皮打架,我们家这两个是掰都掰不开呀。
骑了两三刻钟,就渐渐地出了城,天地就很是开阔起来,太阳也越发无遮无拦了。小达直嚷渴,元妮递过水壶,让小达喝过了,又问小登喝不?小登不喝,却说饿了。元妮说饭盒里有昨天剩下的馒头,自己拿着吃吧。小登说谁要吃馒头呢?我要吃茯苓饼。元妮就骂,说这丫头什么个刁嘴,那是给你姥姥的,哪就轮到你了?小登的脸就黑了下来,哼了一声,说那我就等着饿死。万师傅听不得这话,就对元妮说不就一个茯苓饼吗?两大盒的,哪就缺她那一张了?元妮刀子似的剜了万师傅一眼,说那还是你闺女吗?我看都宠成你祖奶奶了。两个孩子就在后头吃吃地笑。
便找了一片略大些的树荫,将车停下了。元妮从盒子最上头小心翼翼地抽了两张茯苓饼,一张给小登,一张给小达。小登撕了一小块慢慢地嚼着,一股甜味在舌尖清凉地流淌开来。突然,她停了下来,那股来不及疏散的甜味,在喉咙口集聚成了一声惊惶的呼喊。
她看见路边有一些黑色的圆球,排着长长的队列,旁若无人地爬行着。后面的咬着前面的尾巴,前面的咬着更前面的尾巴,看不出从哪里开始,也看不见在哪里结束,歪歪扭扭地一路延伸至原野深处。
过了一会儿她才明白过来,那些圆球是老鼠。
“妈!”
小登嗓子一哑,身子就瘫坐在了地上。小登天不怕地不怕,一脚能踩死一条蜈蚣,两个指头敢捏死一只毛毛虫,可是小登独独怕老鼠。小登一见到老鼠,就软成一摊稀屎。
元妮捂住小登的眼睛,说别看了别看了,过完了我告诉你。
万师傅一边剔着牙花,一边摇头:“这阵子,也不知怎么了,老有稀奇古怪的事。我们单位的老王,前天出车,就看见路边的井汩汩地往上冒水,一两尺高,跟喷泉似的。听说有人算过命了,今年是个大凶年……”
“呸!”李元妮狠狠啐了一口,“都什么年代了,这样的话你也信?”
“走完了吗,老鼠?”小登被元妮捂出一脸的汗,忍不住嚷了起来。
“完了,总算走完了。”元妮松开小登,又找了条毛巾给她擦汗。“瞧你这副怂样子,将来嫁了人,谁跟你过去给你蒙眼睛?”
“姐嫁哪儿,我也嫁哪儿。”小达说。
万家的两口子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万小登对这个晚上的记忆有些部分是极为清晰的,清晰到几乎可以想得起每一个细节的每一道纹理。而对另外一些部分却又是极为模糊的,模糊到似乎只有一个边缘混淆的大致轮廓。很多年后,她还在怀疑,她对那天晚上的回忆,是否是因为看过了太多的纪实文献之后产生的一种幻觉。她甚至觉得,她生命中也许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一个夜晚。
那夜很热。其实世上的夏夜大体都是热的,只是那个夏夜热得有些离谱。天像是一口烤了一整天的大瓦缸,整个地倒扣在地上,没有一线裂缝,可以漏进哪怕细细一丝的风来。热昏了的不仅是人,还有狗。狗汪汪地从街头咬到街尾,满街都是连绵不断的狂吠。
万家原来是有一架电风扇的,那是万师傅用了厂里的旧材料自己装搭的。可是这架电风扇已经在昼夜不停的行使中烧坏了机芯,所以万家那晚和所有没有电风扇的邻里们一样,只能苦苦地干熬着。
母亲李元妮这晚一个人睡一张床。父亲出车了,两个孩子和小舅挤在另一张床上。母亲和舅舅不停地翻着身,蒲扇噼噼啪啪地拍打在身上,声若爆竹。
“老七呀,上海那地方,吃的跟咱们这地方不一样吧?”母亲问对过床上的小舅——小舅的部队驻扎在上海郊区。
“什么都是小小的一碗,看着都不敢下筷子,怕一口给吃没了。倒是做得精细,酸甜味。”
母亲啧啧地羡慕着,说难怪南方那些女子细皮嫩肉的,人家是什么吃法?咱是什么吃法?听说南边天气也好,冬天夏天都没咱这儿难熬吧?
“人家是海洋性气候,四季分明。冬天比咱们这儿暖和多了,夏天白日也热,到了晚上就凉快了,好睡觉呢。”
“这一辈子,你姐就是个井底蛙啊。真想哪一天,也能到大城市看看。”母亲说。
小舅沉默了一会儿,才嗫嚅地说:“姐,都是我害了你。要不是那封电报,你该生活在省城的……”
母亲打断了小舅的话:“那都是命,谁犟得过命?没有那封电报,也会出别的事,天爷不待见我。”
小舅啪的一声拍死了一只叮在胳膊上的大蚊子,又把一掌的蚊血抹到了枕巾上:“姐,将来小达大了,我带他去上海读书,也算圆了你的梦。”
小达咚地跺了一下床板,说姐不去,我也不去。
黑暗中母亲的床上有了些窸窸窣窣的响动,小登知道是母亲在脱衣服。母亲从来不敞怀睡觉的,可是这几天母亲实在熬不住了。
“七啊,今年是不是热得有些邪乎?你看看小登小达身上的痱子,都抓得化了脓,他爸回来见了那个心疼啊。”
小舅就嘿嘿地笑,说我姐夫平日见了谁都是个黑脸,可就是见了这两个小祖宗,一点脾气也没有。
母亲也笑,说你还没见过他爷爷奶奶的样子呢。你姐夫家三个儿子,才有小达这么一个孙子,他爷爷奶奶恨不得把小达放在手掌心上当菩萨供起来呢。
小舅摸了摸小达的腿,瘦瘦的,却很是结实,没动静,大约是睡着了。“这孩子身子骨倒是长好了呢,性情也好,是个招人疼的样子。不过我看你和姐夫,倒是更宠小登些呢。”
“闺女长大了是爹娘的贴身棉袄嘛,不过小登这孩子的脾气,唉,爱记仇。”母亲长长地打了个哈欠,说七你睡吧,这两个冤家缠你讲了一夜的话,也倦了。
舅舅嗯了一声,蒲扇声就渐渐地迟缓低落了下去,间隙里响起了些细细碎碎的鼻鼾。小登的眼皮也黏耷了起来,却觉得湿黏黏的席子上,有一万只虫子在蠕动啮咬着。她听见母亲摸摸索索地下了床,黑暗中不知撞着了什么物什,哎哟地呼了一声痛。小登知道母亲是要摸到院里去小解的。从前母亲都是用屋里的痰盂解手的,这几天实在太热,解在屋里味太浓,母亲才出门去的。母亲终于踢踢趿趿地走到了院子里,小登依稀听见母亲在窗外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天爷,这天咋就亮得这么……”突然间惊天动地的一阵巨响,把母亲的半截话刀一样地生生切断了。
小登的记忆也在这里被生生切断,成为一片空白。但空白也不是全然的空白,还有一些隐隐约约的尘粒,在中间飞舞闪烁,如同旧式电影胶片的片头和片尾部分。后来小登努力想把这些尘粒一一收集起来,填补这一段的缺失,却一直劳而无益——那是后话。
等她重新记事的时候,她只感觉到了黑暗。不是夜里关灯之后的那种黑暗,因为夜里的黑暗是有窟窿的。窗帘缝、门缝、墙缝,任何一条缝隙都可以将黑暗撕出隐约的破绽。可是那天小登遭遇的黑暗是没有任何破绽的,如同一条完全没有接缝的厚棉被,将她劈头盖脸地蒙住了。刚开始时,黑暗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颜色和一些泥尘的气味,后来黑暗渐渐地有了重量,她觉出黑暗将她的两个额角挤得扁扁的,眼睛仿佛要从额上暴裂而出。
她听见头顶有些纷至沓来的脚步声,有人在喊苏修扔原子弹了。那声音里有许多条裂缝,每一条裂缝里都塞满了惶恐。她也隐隐听见了母亲含混沉闷的呻吟声,如一根即将断裂的胡琴弦,在一个似乎很近又似乎很远的地方断断续续地嘤嗡着。她想转身,却发现全身只有右手的三个指头还能动弹。她将那三个手指前后左右地拨拉着,就拨着了一件软绵绵的东西,是一只手,却不是母亲的手——母亲的手比这个大很多。小,小达。她想叫,她的声音歪歪扭扭地在喉咙里爬了一阵子,最后还是断在了舌尖上。
一阵哗啦的瓦砾声之后,母亲的声音突然清晰了起来。
“七,七,找件衣服,羞死人了。”
“救人要紧,还管这个。”这是小舅的声音。
母亲似乎被提醒,忽然凄厉地喊了起来:“小登啊小达……”母亲那天的呼喊如一把尖锐的挫刀,在小登的耳膜上留下了一道永远无法修复的划痕。
小达突然松开了小登的手,剧烈地挣动起来,砰砰地砸着黑暗中坚固无比的四壁。小登看不见小达的动作,只觉得他像陷在泥潭里的一尾鱼,拼死也要跳出那一潭的泥。小登动了动右手,发现似乎有些松动,就把全身的力都押在那只手上,猛力往上一顶,突然,她看见了一线天。天极小,小得像针眼,从针眼里望出去,她看见了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女人只穿了一件裤衩,胸前一颤一颤地坠着两个裹满了灰泥的圆球。
“妈,妈!”
小达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小登说不出话来,小达是两个人共同的声音。小达喊了很久,小达的声音渐渐地低了下去。“难受啊,姐。”小达沉默了,仿佛知道了自己的无望。
“天爷,小、小达在这底下。来、来人啊。”那是母亲的呼叫。母亲那天的声音一点儿也不像是母亲,母亲的声音更像是一股脱离了母亲的身体自行其是的气流,在空气中犀利地横冲直撞,将一切拦截它的东西切割成碎片。
一阵纷乱的脚步声,那一线天空消失了——大约是有人趴在地上听。
“在这,这里。”小达有气无力地叫了一声。
接着是母亲狼一样的咆哮喘息声,小登猜想是母亲在扒土。
“大姐,没用,孩子是压在一块水泥板底下的,只能拿家伙撬,刨是刨不开的。”
又是一阵纷乱的脚步声,有人说家伙来了,大姐你让开。几声叮当之后,便又停了下来。有一个声音结结巴巴地说,这、这块水泥板,是横压着的,撬、橇了这头,就朝那头倒。
两个孩子,一个压在这头,一个压在那头。
四周是死一样的寂静。
“姐,你说话,救哪一个。”是小舅在说话。
母亲的额头砰砰地撞着地,说天爷,天爷啊。一阵撕扯声之后,母亲的哭声就低了下来。小登听见小舅厉声呵斥着母亲:“姐你再不说话,两个都没了。”
在似乎无限冗长的沉默之后,母亲终于开了口。
母亲的声音非常柔弱,旁边的人几乎是靠猜测揣摩出来的。可是小登和小达却都准确无误地听到了那两个音节,以及音节之间的一个细微停顿。
母亲石破天惊的那句话是:
小……达。
小达一下子拽紧了小登的手。小登期待着小达说一句话,可是小达什么也没有说。头顶上响起了一阵滚雷一样的声音,小登觉得有人在她的脑壳上凶猛地砸了一锤。
“姐哦,姐。”
这是小登陷入万劫不复的沉睡之前听到的最后一个声音。
也不知过了多久,天终于渐渐地亮了起来。那天的天相极丑,遍天都堆满了破棉絮似的云。大地还在断断续续地颤抖着,已经夷为平地的城市突然间开阔了起来,一眼几乎可以看到地平线。失去了建筑物,天和地之间不再有明显的界限,只剩了一片混混沌沌的不知从何开始也不知到何结束的瓦砾。
那天,人们在一棵半倒的大槐树旁边,发现了一个仰天躺着的小女孩——是刚刚挖掘出来还来不及转移的尸体。女孩一侧额角上有一大片血迹,身体其他部位几乎没有外伤。可是女孩的眼睛鼻孔嘴巴里,却糊满了泥尘——显然是窒息而死的。女孩身上穿的那件粉红色的小汗衫,已经破成了碎片。女孩几乎赤裸的身体上,却背着一个近乎完好的印着天安门图像的军绿书包。
“多俊的丫头啊。”
有人惋惜地叹着气,却没有人停下脚步来。一路上他们看见了太多这样的尸体。一路上他们还将看到更多这样的尸体。那天他们正用按秒计算的速度来考虑活人的事。那天和那天以后很长的日子里,他们都没有时间来顾及死人。
后来天下起了雨。雨挟裹着太多的飞尘和故事,就有了颜色和重量。雨点打在小女孩的脸上,绽开一朵又一朵绚烂的泥花。后来泥花就渐渐地清淡了起来,一滴在女孩的眼皮上驻留了很久的水珠,突然颤了一颤,滚落了下来——女孩睁开了眼睛。
女孩坐起来,茫然地看着完全失去了参照物的四野。后来女孩的目光落在了身上的那只书包上,散落成粉粒的记忆渐渐聚集成团,女孩想起了一些似乎很是久远的事情。女孩站起来,摇摇晃晃地撕扯着身上的书包带。书包带很结实,女孩撕不开。女孩就弯下腰来咬。女孩的牙齿尖利如小兽,经纬交织的布片在女孩的牙齿之间发出凄凉的呻吟。布带断了,女孩将书包团在手里,像扔皮球一样狠命地扔了出去。书包在空中飞了几个不太漂亮的弧旋,最后挂在了那棵半倒的槐树上。
女孩只剩了一只鞋子。女孩用只有一只鞋子的脚,寻找着一条并不是路的路。女孩蹒蹒跚跚地走了一阵子,又停了下来,回头看她走过的那条路。只见她扔的那个书包如同一只被猎人射中了的老鹞,在树杈上耷耸着半拉肮脏的翅膀。
此刻,这个叫万小登的女孩子还没有意识到,这就是她关于童年的最后记忆。
门铃叮咚一声,将王小灯吓了一跳。谢天谢地,总算回来了。
小灯捂着胸口,朝楼下跑去,可是丈夫杨阳已经抢在她前头去开了门。
门口站着一队穿着束腰紧身长裙和红披风的女子,手里各拿着一本乐谱——是救世军的圣诞唱诗班。
为首的那个女子将提琴轻轻一抖,一阵音乐水似的淌了出来:
以马内利,恳求降临!
救赎被虏以色列民;
沦落异邦,寂寞伤心,
引颈渴望神子降临。
小灯收住脚步,闭着眼睛捂住耳朵,坐在楼梯拐角的那片黑暗之中。她知道此时窗台上的那棵圣诞树正在一闪一闪地发着金色和银色的光,路上的积雪已经被街灯涂抹得五彩斑斓。她知道此刻风中正扬着一团一团的笑语欢声,唱歌的女人腕上有一些铃铛在叮啷作响。她知道这是一年里一个不眠的夜晚,可是这些色彩这些声响似乎与她完全无关,今天她受不了这样的张扬。
欢欣!欢欣!
以色列民,以马内利定要降临!
小灯的脑壳又开始疼了起来。
小灯的头疼由来已久。X光,脑电图,CT扫描,核磁共振。她做过世上科学所能提供的任何一项检查,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多年来她试过中药西药针灸按摩等等止疼方法,甚至去印第安部落寻过偏方,可是一直没有效果。她曾经参加过一个有名的医学院举办的疼痛治理实验,一位研究成果斐然的医学专家让病人一一描述自己的疼痛感觉。有人说针扎。有人说虫咬。有人说锥钉。有人说刀砍。有人说绳勒。
轮到小灯时,小灯想了很久,才说是一把重磅的榔头在砸——是建筑工人或者铁匠使用的那种长柄方脸的大榔头。不是直接砸下来的,而是垫了好几层被褥之后的那种砸法。所以疼也不是尖锐的小面积的刺疼,却是一种扩散了的,沉闷的,带着巨大回声的钝疼。仿佛她的脑壳是一只松软的质地低劣的皮球,每一锤砸下去,很久才能反弹回来。砸下来时是一重疼,反弹回去时是另外一重疼。所以她的疼是双重的。专家听完了她的描述,沉默许久,才问:你是小说家吗?
她的头疼经常来得毫无预兆,几乎完全没有过渡。一分钟之前还是一个各种感觉完全正常的人,一分钟之后可能已经疼得手脚蜷曲,甚至丧失行动能力。为此她不能胜任任何一件需要持续地与人打交道的职业,于是她一而再再而三地丢失了一些听上去很不错的工作,比如教授,比如图书管理员,再比如法庭翻译。她不仅丢失了许多工作机会,到后来她甚至不能开车外出。有时她觉得是她的头疼症间接地成全了她的写作生涯。别人的思维程序是平和而具有持续性的,而她的思维却被一阵又一阵的头疼剁成许多互不连贯的碎片。她失去了平和,却有了冲动。她失去了延续的韧性,却有了突兀的爆发力。当别人还躺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惯性中昏昏欲睡时,她却只能在一场场头疼之间的空隙里,清醒而慌乱地捡拾着思维的碎片。她只有两种生存状态:疼和不疼。疼是不疼的终止,不疼是疼的初始。这样的初始和终结像一个又一个细密的铁环,镣铐似的锁住了她的一生。从那铁环里挤出来的一丁点情绪,如同一管水压极大而出口极小的龙头,竟有了出其不意的尖锐和力度。除了成为作家,她不知道该拿这样的冲力来做何用。
即使捂着耳朵,小灯也听得见楼下混乱的“圣诞快乐”声,那是杨阳在和唱诗班的女人们道别。小灯猜得出他正摸摸索索地在口袋里寻找合适的零钱——那些女人圣诞夜到街上来唱诗,是给救世军筹款的。自从小灯和杨阳在六年前搬到这条街以来,几乎年年都是如此。
可是今年的圣诞和往年不一样。
因为今年他们没有苏西。
苏西是小灯和杨阳的女儿。苏西昨天出走了。
其实这不是苏西第一次出走。苏西从九岁开始,就有了出走的记录。不过基本上都是那种走到半路又拐回来,或者走到公园里,在树荫底下发一会儿呆就回家的小把戏。导致苏西出走的原因很多,有时是因为一缕染成紫色的头发,有时是因为一件露出肚脐眼的上装,有时是因为一张不太出色的成绩报告单。苏西脾气不怎么好,苏西可以为小灯任何一句内容或语气不太合宜的话而生气。可是苏西的脾气如热天的雷阵雨,来得极是迅猛,去得也极是迅猛。在小灯的记忆中,苏西不是个记仇的孩子。
可是这一次的出走和以往任何一次都不一样,因为这次苏西没有回家过夜。小灯给苏西所有的同学朋友都打过电话,没有人知道苏西的行踪。当然,小灯也给警察局打过电话。节假日里这样的出走案子很多,警察局只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四十八小时没消息再来报警,就将电话挂了。
我真傻,怎么会是苏西呢。苏西有钥匙,苏西绝对不会揿门铃的。小灯喃喃自语。
杨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上了楼,坐到了小灯身边。
其实昨天下午见到苏西的时候,小灯就知道苏西这回是来真格的了。当时小灯正趴在苏西的电脑上,一页一页地查看着苏西的网络聊天记录——苏西和同学约好去溜冰场了。小灯看着看着就入了神,竟忘掉了时间。后来觉出背上有些烫,回头一看,原来是苏西。苏西的眼睛一动不动的,就把小灯的脊背看出了两个洞。小灯的表情在经历了多种变换之后,最后定格在嘲讽和质问中间的那个地带。
“谁是罗伯特?你从来没有和你自己的母亲说过这么多话。”小灯冷冷地说。
苏西的脸色唰地变了,血液如潮水骤然退下,只剩下嶙嶙峋峋的苍白。苏西一言不发,转身就走。噔,噔,噔,噔,她的脚板擦过的每一寸地板都在嗤嗤地冒着烟。
你,去,把她追回来。
小灯的大脑在对小灯的身体说。可是小灯的大脑指挥不了小灯的舌头,也指挥不了小灯的腿。小灯如一条抽了筋剃了骨的鱼,耳听着苏西的脚步咚咚地响过楼梯,响过门厅,最后消失在门外,却软软地瘫在椅子上动弹不得。
“小灯,也许,你用不着管她管得那么紧的。”杨阳迟迟疑疑地对坐在楼梯口的妻子说。
“你是说,我也管你太紧,是吗?”小灯陡地睁开眼睛,直直地看着杨阳。杨阳不敢接那样的目光,杨阳垂下了头。
“你让她在你眼皮底下犯点小错,也总比你看不见她好。她才十三岁,别忘了咱们自己十三岁的时候……”
小灯被戳着了痛处,弹簧一样地跳了起来,眼睛似乎要爆出眼眶。小灯逼得近近的,唾沫星子凉凉地飞到杨阳的鼻尖上。
“对你不了解的事情,请你最好闭嘴。我比十三岁小很多的时候,就已经是大人了。你别拿女儿做由头,我知道你是要我不管你,你就好和你那个说不清是哪门子的学生,有足够的私人空间,是不是?”
“请你,不要扯上别人。你自己是影子,所以你只能在别人身上找影子。”
杨阳转身慢慢地朝楼下走去。杨阳走路的样子很古怪,两个裤脚在地上低低地拖着,仿佛被截去了双脚。
“别人都是影子,只有她是阳光。可惜……”
小灯的话还没说完,杨阳却已经走远了。杨阳走到大门口,又回过头来,说王小灯你要是有本事就把天底下的人都拴到你的腰上管着。
门咣的一声带上了,窗玻璃在嘤嗡地颤动。小灯很想抓住一样东西狠狠地摔到墙上,摸来摸去,身边竟没有一样可抓的,只好把指头紧紧地捏在手心,听凭指甲钉子似的扎进肉里,身子却格格地发起抖来。
靠不住啊,这世上没有一样狗东西是靠得住的。小灯恨恨地想。
她知道,这个圣诞节她只能是一个人过了。
扩音器的声音将杨阳猛然惊醒,他看了看车厢里的电子显示牌,是凌晨两点零八分,也就是说,这趟车已经载着他,走过了昨天和今天的分水岭。
长长的车厢里,只有他一个乘客。他不知道这趟车已经来来回回行走了多少遍,他只记得,他似乎是一靠到椅背上就沉沉地睡过去了。这段睡眠中间没有一丝接头,一块补丁,从头到尾完美无缺严丝合缝。他抹去了嘴角的一丝口涎,长长地呼了一口气:很久,很久,他都没有这样放松地睡过了。
这些年里,他的神经一直绷得很紧,一头绕在小灯手里,另一头绕在苏西手里。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牵扯战中,她俩已经磨合出了一种独特的默契:这头扯得很紧的时候,那头略微放一放;那头扯得很紧的时候,这头稍稍松一松。他像旧式钟表的发条一样,被她俩时时刻刻地上着弦——有时是她,有时是她,却很少是一起。
可是,就在昨天,那个多年的默契被打破了,她和她同时互不相让地放上了各自所有的力量。
昨晚临出门前,他回头看了一眼小灯,说:“我的神经,断了。”
小灯蜷曲在楼梯拐弯处,抬头看了他一眼,眸子里是一种他不熟悉的眼神——是受伤了的狗仰望路人的眼神:柔弱,凄惶,无奈,甚至还有隐隐一丝的哀求。
刹那间,他几乎决定转回身去,抱住她,对她说:“灯,你有病,我们一起来治病。”
但是,还没容他开口,她就打断了他。
“这算什么?我的神经,很早以前就断了。”她说。
这句话本身并不算太冷,冷的是说这句话的语气。这句话披上了这样的语气,像一颗坚硬冰冷的子弹,瞬间打飞了他所有的幻想。他暗暗嘲笑自己:哀怜这一类的情绪,即使再过一万年,也不会出现在这个叫王小灯的女人身上。
他毅然走出了家门。
苏西,哦,苏西。
这一刻苏西,他唯一的苏西,在哪里?一整天他已经走遍了所有可能找到她的地方,却都没有找到她。岂止没找到她,甚至没有找到一丝一毫关于她的线索,仿佛她从来就不曾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过。他的苏西突然变成了河水,趟过之后竟然不留任何痕迹。人遇到小灾小祸,免不了大呼大喊——那是还有指望的气愤。人真遇到天塌地陷的大灾祸,反倒沉默了——那是无计可施的麻木。活到四十,他终于大彻大悟,原来绝望也能让人放松,是那种仅次于死亡的,卸下了一切重担的放松。
今晚他不想开车。开车出门,他需要辛苦地找路。而今晚,他就是不想费这个心神。他宁愿像海上的漂木那样,任由一阵风一排浪随意把他推到哪块陆地。最好是长长远远地漂着,永不着岸。
他真是,倦了。所以他出门就进了地铁。
可是,这是最后一班车了,他必须下车,别无选择。
他看了一眼站台上的标牌:“绿木站”,他的心咚地跳了一跳。这是一个很小的站。这趟随意跳上不知去向的车,竟然会如此巧合地把他领到向前的家去。
天意啊。天意。
出了站,他一眼就看见了深黑的夜空。雪已经停了,漫天的星子冷冷地看着他,街深处传来一两声懵懵懂懂的狗吠声。他从来没在这个时候正面遭遇过这个城市。这些年来,他的脚和他的车轱辘不知丈量过这个城市多少个来回了,可是没有一回,他用上过他的心。他忙。每一天,他都在想着怎样从那些难缠的家长的口袋里,拽出一张张支票,再把那一张张支票,化成苏西的教育基金,他和小灯的退休基金,家中屋顶上的新瓦,客厅里的新硬木地板……
他实在太忙了,他顾不上这个城市,他甚至顾不上他自己。
可是这个夜晚突然给了他机会。夜把白天的烦恼还给了白天,夜意想不到地清空了他的心,他终于可以细细地打量此刻这个卸下了一切防备的城。
这本来是个喜庆的夜晚。今天世界上差不多每一个国家,都有人在纪念着一个人的诞生。这个人成了很多人的安慰和希望。世上诸多的战争,都是借了他的名展开的。世上诸多的争端,也是因了他而愈合的。当然,这都是后来的事。而在许多年前的那个夜晚,这个叫耶稣的人,不过是个生在马槽里躺在干草上的贫苦男婴而已。
可是这时的圣诞灯饰都已经灭了,家家户户窗后的夜灯,也早已暗去,只剩下街边几盏昏黄的路灯,半明不暗地照出了一个城市只有在熟睡时才有可能显出的倦容。一年里最喜庆的这个夜晚,也终于到了落幕的时候。夜像清空他的心一样地清空了他的城。清空了的城,竟然是如此的苍老疲惫,满脸皱纹。
杨阳突然感到,他与这个城市竟有一份同病相怜的依属。
寒冷如千百只尖嘴硬壳虫子,渐渐咬穿他的大衣和皮靴,越来越深地咬进他的肌肤。呼吸突然有了重压——那是潮气在他的鼻孔里结成的厚霜。他开始颤抖。最先是四肢不可抑制地发颤,后来他听见了上下排牙齿的响亮撞击声。风像长了铁刺的舌头,呜呜地朝他扑来,舔得他只剩下一身光秃秃的骨架,再也没有肉。他知道,他要是继续在这个零下三十度的严寒里行走下去,他就会成为那个卖火柴小女孩的现代版本。
他终于掏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号码。手僵了,拨了几次才拨通。接电话的那个声音异常警醒宁静,没有丝毫的惊讶,仿佛已经为这个电话守候了一世一生。
“你在哪里?”向前问。
“家门口,你的。”他说。
楼上啪地亮起了一盏灯,把黑暗剪出一个边角模糊的洞眼。洞眼里出现了一个影子,皮影戏似的尖厉夸张。
她没说话。沉默不是没有内容,沉默仅仅是没有形式而已。沉默是剥去了形式的疑问——向前从来都是以这种方式发问。
“雯雯睡了吗?”他只能以他的问题来制约她的发问。
雯雯是向前的女儿,今年十一岁。
“这个时候,除了我,还有谁是醒着的?”
“还有,我。”他说。
她轻轻地笑了。隔着手机的麦克风,他觉得她的笑像一丝轻风拂过他的耳朵。耳朵有点疼——是耳膜在化霜。
门开了,向前捂在一件厚睡袍里,站在门洞里迎他。
为了不吵醒雯雯,她没有开楼梯灯。黑暗中他失去了重心,险些绊了一跤。她伸出手来,领着他一级一级地上了楼。她的手硕大坚实粗糙,干裂的毛刺如蒺藜,拉得他掌心隐隐生疼。这样的手不像是画家,更像是常年在烈日狂风里劳作的泥瓦匠。
她点起了一支圣诞蜡烛,和他在客厅的地毯上面对面地坐了下来。他不想坐沙发,她也不想——沙发有一种和这个夜晚不相宜的冷漠和疏隔。橘黄色的烛光在她的脸上洒下一层古铜,这一刻的她仿佛是一幅古董商店里放了多年的旧油画。
“这个时候还不睡,在干什么?”他问。
“想,你。”她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
这个叫向前的女人和他的妻子王小灯真是一条直线上离得最远的两个点啊。杨阳忍不住暗叹。一个永远用最强大的声音示弱,而另一个则永远用最微弱的声音示强。
“苏西,离家出走了。”他低下头来——他接不动她那样直那样重的目光。
“哦。”她眉毛轻轻挑了一挑。他知道这就是她表示惊讶的最极致方式了——她很少大呼小叫。
“天亮了,我们就去找大卫·刘。记得吗?就是上次得了社区画作一等奖的那个学生。他父亲是警察局的警官,他会帮忙。”
她静静地说,仿佛在讲一桩无关痛痒的小事。
这个女人,永远能在乱线团一样的迷局里找出一个最清晰的方向。在她手里,似乎没有解救不了的危难。杨阳的心,一下子湿了。他很想站起来,走过去,搂住她,把他沉重的头,搭在她厚实的肩上。不,不,他更愿意她站起来,把他拥在怀里,用她柔软却结实的胸脯和腹肌,包围住他,让他像未出母腹的胎儿那样,享受远离尘世的安然——哪怕就一个夜晚。
可是他没有站起来。她也没有。
烛蕊高了,发出细细的爆响,烛光开始摇曳,在她脸上投下稀疏的暗影。
“你认识好的医生吗?我是说,心理医生。”
这句话在他心里咀嚼了一路,吐出来的时候,早已不成形状。
“是苏西吗?”她问。
“不是,是她的母亲。”
她的眉毛又挑了一挑。咚的一声,有一件东西被打碎了,满屋都是嘤嘤嗡嗡的回响。
那是他们中间多年养成的一样默契。
自从他们在伊顿商场摆画摊结识以来,这么多年,大至历史哲学文学艺术,小至考车牌找生意淘便宜货,他们几乎无话不谈——除了两件事:她在中国的丈夫,还有他近在身边的妻子。每当话题朝着这块礁石渐渐逼近的时候,总有一阵风一簇浪,有意无意间把它轻轻地推到安全的距离。
可是今天晚上,他们终于撞上了这块礁石。
“有用吗?那些巫医?”沉默了许久,她终于问。
“没有别的选择。她真的,不能这样下去了。她要毁了苏西。”
“还有你。”她说。
他无语。
烛蕊更高了,噼噼啪啪地结着灯花,青烟在屋里飞来飞去,像一缕不肯散去的鬼魂。
“你能和她的母亲,我是说,你的岳母,好好谈一谈吗?有时候,你解不开的结,她的母亲也许能。”
“她没有母亲,亲妈和继母,都不在了。”
她哦了一声,又问:“父亲呢?也不能谈吗?”
“她跟她继父,从不联系。我们不能涉及这个话题,一说她马上翻脸,哪怕是一句话。”
她顿了一顿,半晌,才问:“杨阳,你到底了解她,多少?”
他怔住了。这是第一次,有人问过他这样的问题。他认识小灯已经二十余年了,他人生差不多有一半的日子,是和她一起度过的。最早的时候,他是前景,她是他的背景——她用仰慕的眼神看着他,心甘情愿地做着他的陪衬。但这样的日子很快就过去了,他从前景渐渐退为她的背景。这十年里,他的生活是围绕着她铺陈展开的。她是坐标,他是360度地围绕着坐标行走的一条圆弧线。他自认为他已经看清了坐标每一个角度的每一片光亮或阴影,清晰至它们的细节纹理。可是,他忘了,在她和他相识之前,他们各自都走过了一段各自的路——他对她的那段路几乎一无所知。
他真的,了解她吗?
他搜肠刮肚,竟然找不出一句话来回答向前。沉默如山,横亘在他们中间,压得他的筋骨格格作响。
他终于忍不下那样的重量,站起来,说:“送我回去吧,麻烦你。”
她默默地进屋换上衣服,拿着车钥匙出了门。她没有挽留他,也没有问他为什么要走——就像她没有问他为什么要来一样。
北方的冬夜很长,天穹依旧还是黑沉沉的,丝毫没有破晓的迹象。车胎碾过结成了坚冰的积雪,嘎啦嘎啦的声响把城市苏醒之前的最后一段宁静粗野地撕烂。睡意毫无预兆地袭来,他感觉他的眼皮上仿佛抹了厚厚一层的蜂蜜——他怎么样也睁不开眼睛。
“对不起。”他说。
“没事。你知道,我从来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退。”她朝他看了一眼,幽幽地说。
他没说话,却在椅座上砸了一拳。这一拳砸得很狠,她吓了一跳,却噗嗤笑出了声:“至于吗,这么经不起一句笑话。想好了吗,回去怎么解释,这不归的一夜?”
他沉吟半晌,才说:“我采用第五修正案。”
两人不约而同地大笑了起来——这是一句好莱坞法警片里经常出现的台词,指被控方有权保持沉默。
下了车,杨阳走进门洞时,一脚绊在一样软乎乎的东西上,几乎摔倒。他一把揪住门把手,才站稳了。那东西簌簌地动了起来,慢慢变高——原来是个人。借着昏黄的路灯,杨阳看见了一张蓬头垢面的脸孔。
“天哪,苏西,你……”杨阳惊叫了起来。
苏西的嘴唇冻僵了,哆嗦了很久,才哆嗦出一句话来:“我不想,回家,又没地方,好去。”
有一样东西刀刃似的扎进了杨阳的心,他疼得抽成了一团。可是他不能拔——拔出来只会更疼。
他紧紧地抱住了苏西:
“孩子,爸爸,也一样。”
他别过脸去,不让苏西看见自己的眼泪。
手术室的医生护士最近几天都吃住在医院。唐山、天津转移来的伤员源源不断,外科病房的每一个床位都已经占满,走廊上又加出了许多临时床位。从主任医生到新上任的小护士,所有的人都难免露出些手忙脚乱的神情。虽然备战备荒是一句熟到睡梦里都可以脱口而出的口号,落到实处才知道应急的本事原本不是一天里练就的。
“醒了,醒了!”
一个刚刚独立当班的年轻护士飞快地从病房里跑出来,冲进了值班室。
三个值班的护士一起抬起头来,异口同声地“哦”了一声——声音里都有一丝抑制不住的惊喜。不用问,她们都知道她嘴里那个醒了的,是11号床的万小达。
“醒了”“死了”是这几天她们之间最频繁的话题,寻常得就像是说“吃饭”“睡觉”一样,没有人会为此一惊一乍。寻常岁月里耗其一生才能参透的生死奥秘,一次天灾轻轻一捅就露出了真相,再无新奇可言。从敏感脆弱到麻木不仁,中间其实只经过了一场地震。在这之前,她们从来不知道,她们的心居然能磨出如此粗糙坚实的老茧。但总还有那么一两处的肉,是长在死角里,老茧爬来爬去永远也够不到的。那些肉在心最深最底里处,不小心碰着了,依旧连筋连骨地疼。
万小达就是在不经意间碰着了她们心尖上的那块肉的。
万小达送到医院的时候,整个右半边身子都打着绷带,也看不出伤势轻重。辗转的旅途中他一直昏睡着。当护士把他从救护车上抬下来的时候,她们不约而同地注意到了他的长相。他的皮肤白若凝脂,看不见一个毛孔。睫毛如两把细齿的梳子,密密地覆盖在眼皮之上。嘴角上有两个浅浅的漩窝,似乎永远在微笑。头发有些微微的卷曲,在汗湿的额角上堆成一个个小小的圆圈。在她们极为有限的审美词汇里,还没有出现米开朗基罗和大卫之类的字眼,她们只是惊讶唐山城里竟然会存在这样一个俊秀的孩子——当时她们都把他误认为女孩。后来她们看见他睁开了眼睛。当她们看见他的眼睛时,她们才意识到其实她们的惊讶在那时才真正开始。
后来她们拆开了他的绷带,才发现他的右手从肩膀之下都已经被砸成了肉泥,肘部的骨头裸露在外。在完全没有使用镇痛药物的情况下,他一直没有哭。哭的反而是护士——在外科医生还没到来之前,她们就已经知道截肢是唯一的方案了。美丽她们见识过,残缺她们也见识过,只是把这样的残缺安置在这样的美丽之上,却是一种她们无法容忍的残酷。
推入手术室时,小达突然醒了过来,是一种不知身为何处的茫然。护士抚摸着他汗湿的头发,说乖啊,你再睡一会儿,醒来就好受了。小达像离了水的鱼似的翕动了一下嘴巴,模模糊糊地说了一句什么话。护士贴得很近,却听不真切,似乎在叫妈,又似乎在叫姐。护士悄悄地问旁边的人这一家活了几口,却没有人知晓。这是护士们这几天接收新伤员时最经常问的一个问题,只是问到小达时,不知怎的,她们不约而同地换了一种问法。她们问的是活了几口,而不是死了几口。
小达截肢手术之后两天里一直持续高烧,昏迷不醒。使用了多种抗菌素,并在病床周围放置了许多冰块物理降温,却都没有效果。早上主治医生来查房的时候一言不发,脸色阴沉得随时能拧出水来。护士们就都明白这孩子怕是没指望了。
没想到这天中午小达却突然毫无预兆地醒了过来。
小达醒过来,只见阳光炸出一屋的白光,空气里飞舞着无数金色和银色的尘粒。满屋都是穿着白大褂的人,风一样地闪进来,风一样地闪出去,话语声却细如蚊蝇嘤嗡飞行。身边的床铺上,有一个精瘦的老汉正咚咚地砸着自己的脑壳,天爷啊天爷地喊着。小达只觉得有一线奇痒,如细细一队的虫蚁,正沿着他的手掌心,一路蜿蜒地爬到了肩膀。
小达忍不住嗷地叫一声。
两件白大褂云一样地落在他的床前,一老一少两张脸同时绽开一朵硕大的惊喜。“孩子啊,你到底醒了。疼吗?”
“痒,手。”小达有气无力地说。小护士坐下来,将他的手摊在自己的腿上,轻轻地挠了起来。小达觉得小护士的腿仿佛是一垛新棉,落上去就立时陷进了一团无底的柔软。
小达忍了一会儿,没忍住,终于摇了摇头,说阿姨,是那只手。
小达完全不明白,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却能让小护士泪流满脸。
老护士叹了口气,对小护士说你去吧,把他妈推过来。小达的母亲李元妮是和小达同批送来的,就住在隔壁的女病房。元妮的伤在腿上。地震时,元妮及时从院子里跑出去了,只受了点轻微的擦伤,后来为了找一床席子而爬进残存的半间屋里。席子都拖出屋来了,却遇上了余震,一块碎石砸下来,砸成了大腿骨折。
小护士跑进病房的时候,元妮直直地躺在病床上,白色的床单一路拉到鼻子上,只露出两只眼睛,却是紧闭着的,也不知是睡是醒,头发上有些光亮闪烁不定。小护士走近了,隐隐听见一些沙沙的声响,如饱足的蚕在缓慢地爬过桑叶,又如种子在雨后的清晨里破土生芽。小护士呆立了一会儿,才渐渐明白那是白头发在生长——二十五岁的元妮一夜之间白了头。
小护士叫了两声,元妮才睁开眼睛,小护士一眼看见了两口枯井一样的黑洞,不见底,也不见波纹。
“李元妮,你儿子醒了,烧退下去了。”
一丝风吹过,波纹漾起,井里微微地有了水的印记。
小护士推着元妮去了隔壁的病房。进了门,母子两人见过,一个叫了声小达,一个叫了声妈,声音都有些嘶哑。半晌,小达才说妈我的右手没了。
说这话的时候小达嘴边的两个小窝跳了一跳,脸上荡漾开隐隐一丝的笑意。
小护士的眼圈又红了。老护士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蹲下身来,轻轻抓起小达的左手,说孩子啊世界上有好多人都用左手工作的,你出院就该进学校了,正好从头开始学左手写字呢。
“你爸从小就是左撇子,往后你就跟你爸学。”
说这话的时候,元妮并不知道她的丈夫已经不在世上了。万师傅是在途中的一家招待所里遭遇地震的,一层楼整个塌陷,他和同房间的两个同事无一生还。只是噩耗还需要几天才能传到万家母子耳中。
“妈,是你,把姐姐,弄丢的。”
突然,小达直直地看着元妮,一字一顿地说。
小达的话如一根钢针,戳破了一个刚刚有些鼓胀起来的气囊,元妮的身子一下子软了下去。
“你姐她,连片遮盖的也没有啊……”元妮泣不成声。
老护士叹息着,对小护士说:“她女儿,刨出来就死了。她想找张席子给盖上,一转身,尸体就让人抬走了,也不知抬到哪儿去了。”
那个夜晚是一个异常阴郁的夜晚,天低得仿佛一伸手就能捅得着,云如吸满了水的旧棉絮,任何一阵风随意吹过,都能刮出几滴脏雨来。
窝棚里有一些窸窣的声响——那是纸,剪子和手指相撞时发出的声音。
先把纸裁成小方块,再把五层方块纸叠在一起,折成长条,中间用绳子扎起来。再把长条纸的两头剪成尖角或者圆角,然后一层一层剥开。
几个战士在教孩子做纸花。尖瓣的,圆瓣的。当然,都是白颜色的。
大人们在回避着彼此的目光。此时任何一次不经意的目光相遇,都能引发出一声不经意的叹息。而任何一声不经意的叹息,都能引发出一场惊天动地的哭号。
孩子们已经哭了一天了。
他们认为永远不会死的那个人,却死了。那枚永远不落的红太阳,竟然坠落了。
地陷的时候,也惊惶,却总觉得还有天盖着。有天盖着的地,怎么也还是地。可是等天也塌下来了,地就彻底没有了指望。孩子们在这短短的一个多月里已经经历了天塌地陷,孩子们哭过了太多的回合。孩子们的生命如同一首开坏了头的歌,不知将来还能不能唱回到正调上来。大人们不知道。大人们只是舍不得再让他们哭了,所以大人只有自己隐忍着。
“怎么用这只手?你这孩子。”
一个战士发现角落里有个孩子在用左手使剪子。那个孩子低着头,眼睛近近地凑在纸上,刘海随着鼻息在额上一起一落。那个孩子使剪子的姿势还很生疏,剪出来的纸上有一些歪歪斜斜的毛边。战士把那个孩子左手里的那把剪子拿下来,塞进右手,说你赶紧换过来,养成习惯就难改了。那个孩子果真便用右手来剪纸,剪了几下,剪子咣当一声落到了地上。
“我的手,断了。”那个孩子说。
战士吓了一大跳。这几个孩子是还没有来得及安置的孤儿,暂时收留在这里,都经过身体检查。战士在这一两个月的救护中多少学会了些医务常识,战士把那个孩子的右手抻直了,前后左右地甩了几下,硬硬的很有劲道。于是战士说话的语气就有些严肃起来:“你的手好好的,从今天开始,再也不许用左手。”
那个孩子捡起剪子——用的依旧是左手,也不抬头看战士,却低声地说:“你又不是X光,你怎么看得出我的手没断。”周围的孩子叽叽咕咕地笑了起来,眼泪的废墟上毫无过渡地生出了快乐的绿意。“叔叔她有神经病。”一个男孩趴在战士耳边说。
那个孩子咚的一声扔了剪子,倏地站起来,飞也似的跑了出去。战士忍不住对旁边的另一个战士说这孩子真怪,今天多少人都哭了,就她不哭。另外那个战士说岂止是今天不哭,我从来就没见她哭过。医疗站的人说她是脑震荡后遗症,全记不得地震以前的事了。先头的那个战士就说:“听指导员说有一对夫妻要来认领一个孩子,我看把那个孩子给他们最好——不记得从前的事,正好培养感情。”
战士口里的那个孩子其实是一个代名词。这是一个没有名字的孩子,所有的人只好用“那个孩子”这样一个笼统的称呼暂时作为她的名字。
她是在震后的第三天被一个战士找到的。当时她蜷成一个小团,老鼠似的睡在一辆军车的座位底下。没有人知道她是从什么地方爬上来的,也没有人知道她到底在座位底下藏了多久。她身上披着一块满是破洞的塑料布,头发结成一条一条蚯蚓似的泥绳。她一侧额角上有一片伤口,不深,却面积很大。当战士把她从车里抱出来的时候,她在战士身上烫烫地撒了一泡尿——她的神志已经模糊了。
后来战士喂她喝了半个水果罐头,她就清醒过来了。问叫什么名字,她不说话。问父母叫什么名字,她还是不说话。又问家住哪里,她依旧不说话,却突然紧紧拽住右手,说手断了,我的手断了。她说这话的时候,疼得浑身颤抖,额上冒出泥黄的汗珠。战士急急地将她送到了急救站,医生作了全身检查,却没有发现任何骨伤。
失忆症加上受害妄想症。大灾祸之后的常见病。医生说。
医生清理包扎了头伤,就把她送到了驻地暂时收养。一两个月过去了,她一直记不起自己的名字和家庭,也没有任何亲人来驻地认领她,于是她就被归类在等待领养或是送往育红孤儿学校的那群孩子里面。
那个孩子总体来说是个容易管教的孩子,话很少,也从不和大人作对。只是她看人的时候眼睛总是定定的,仿佛要把人看出两个洞来,没有人敢接那样的目光。她的沉默是一条绳索——经过地震的孩子都记得那种圈在某处废墟之上的绳索。绳索本身并不具备任何威慑力,真正让人心存恐惧的,是绳索所代表的那个符号。所以那个孩子在这一群孩子中间尽管没有朋友,却也没有明显的敌人——没有人敢欺负她。
过了几天驻地来了一对中年夫妻,要见那个孩子。指导员把她叫出来,说王叔叔和董阿姨要和你说话。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样子都很佝偻,带着劫后余生的惊魂未定。夫妻两人穿的都是一个颜色一个式样的显然是从某个救灾仓库里发出来的工作服,女的戴了一副断了一只脚的宽边眼镜。见了她,都有些慌张,男人呵呵地咳嗽着,女人用衣袖嗤嗤地抹着清鼻涕。两人都用目光将她上上下下地舔了许多遍。目光不会说话,目光又说了许多的话。目光如蘸过温水的丝棉,擦去了她身上厚重的污垢,在他们的目光里她感觉清爽和暖。
半晌,女人颤颤地叫了她一声“娃呀”,眼里竟有了泪光。
等男人和女人走了,指导员才说王叔叔和董阿姨没有孩子,想领你去他们家,你愿意吗?其实她已经完全记不得那对夫妻的样子了,只依稀记得那女人的唇边有一颗形状模糊的黑痣,那颗痣随着女人的表情飘荡浮游着,使得女人的脸看上去有些生动亲近。
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第二天那个孩子就搬入了王家的窝棚,成为王家的养女。王家的女人拉着那个孩子的手,问你真的,不记得你的亲娘了?那个孩子定定地看着王家的女人,说你就是,我的娘了。王家的女人又哭了起来,这回是欢喜的哭。
女孩站在王家夫妇跟前,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的鞋尖。女孩任由王家的女人哭成一个泪人,始终没有流下一滴眼泪。等王家的女人终于哭完了,女孩才抬头,轻轻地问:“多久?”
王家女人问什么多久?女孩的目光,从王家女人的脸上,移到王家男人的脸上,又从王家男人的脸上,移回到王家女人的脸上。半晌,才一字一顿地说:“你们,收留我,多久?”
“一辈子,我们一辈子,都跟你在一起。”
王家的男人和女人同时紧紧地抱住了这个女孩,泣不成声。
在后来办理领养手续的过程中,王家夫妇非常民主平等地和那个孩子商量起名字的事。当时供选的名字有王小珏,王小苓,王小巍,王小砚,王小雅。王家的女人是教书的,起的都是温文雅致的名字。那个孩子呆呆地听着,不说好也不说不好。过了半晌,才说小,小灯,好吗?王家的女人问是哪个deng,登山的登吗?那个孩子愣了一愣,又连连摇头,说不啊,不是,是电灯的灯。王家的女人拍案叫绝,说好一个小灯啊,你就是我们家的灯。
于是王家的户口本上,就有了一个叫王小灯的女儿。
熊熊的炉火上,锅盖噗噗地跳动着,内容不多,却声势很响——是半锅的白菜豆腐汤。盛上汤,坐下来,王家的女人松开了棉袄的领扣,喊了一声:“吃饭了!”一天里只有生火做饭的时候,屋里才有些稀薄的热气。
董心琴为这顿饭,已经操了很久的心。一两个月前,就像老鼠搬家似的开始囤积她的小货仓。卤鸭蛋,蘑菇炖粉条,金针炒笋干,蒜薹木耳……虽然都是清寡的菜,盘碗摆开来,也是大半拉桌子了。最重磅的炸弹,是桌子中央那个盖得严严实实的砂锅。掀开盖子,还没见着东西,一股香气先轰地喷出来,几欲把人掀翻在地上。砂锅里是一块巴掌大小的猪肘子——是单位发的春节慰问品。为炖这块肘子,董心琴耗费了半个下午的时间和好几块煤饼。现在终于炖得稀烂了,酱油进了味,肉皮上红灿灿的像涂了一层蜡。
心琴用筷子把肘子拆烂了,捡了一块大的,放进小灯的碗里;又捡了一块略小些的,放到丈夫王德清的碗里,自己挑了块骨头啃了起来。油水顺着她的指头流下来,她舍不得擦,便一舌头一舌头地舔着。德清夹起肉来,扔给小灯,说:“爸爸还是喜欢吃白菜豆腐。”心琴瞟了一眼丈夫,没说话。
今天晚上,左邻右舍家家户户多多少少都有这样的一顿饭,可是别家的饭和王家的饭,却滋味极是不同。一场天灾,把别人的全家福照片撕出了血淋淋的一个大口子。别人家围着桌子吃这顿饭的时候,想的是不在了的人。可是王家的桌子上,今年没有缺人。非但没有缺人,还多出了一口人。王家的全家福照片是正正好好完完美美的一张。想到自己的全家福原来是拿了别人全家福的碎片补上的,心琴心里就有些愧疚。可是愧疚归愧疚,她还是忍不下心里暗自的那份欢喜。看着小灯油花花的嘴唇,心琴只觉得欢喜太满太多,心里装不下了,便汩汩地往外淌,淌了一桌子,又溢了一地。
“你们新来的那个小孙老师,人怎么样?”心琴问小灯。
小孙老师是子弟学校新来的老师,接替地震中遇难的老孙老师,做了一年级的班主任。
“还好。”小灯说。
“我看她说话有些结巴。”
“嗯,有点。”
心琴巴巴地看着小灯,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仿佛是两个敞着口的木桶,随时想接住从小灯嘴里落下来的话。可是小灯的嘴如同筑了堤的河,坝很高,却看不见水。
她只好把目光移到丈夫身上。
“德清,小孙老师说咱们家小灯,有当作家的天分。”
“作家?祸从笔出,你还没看透?咱们小灯决不能干这个营生。还是像我这样拨算盘珠子最稳当。灯,你说是不是?”
德清用肘子撞了撞小灯的胳膊,小灯的头微微动了一动,却看不出是点头还是摇头。
“鼠目寸光。”心琴斜了丈夫一眼,“如今当权派都换过一拨了,政策肯定要大变。再说,作家这个行业,也不是谁想干就干得了的,那是要有天分的。小孙老师说咱灯就是有文学天分,要我们好好培养。”
“小孙老师才教了灯几天啊?咱闺女识的字还不够半篇纸呢,怎么就作家上了?”
“三岁看老。上个星期语文课,小孙老师要全班学生看图说话——是小朋友做好事的连环画。别人讲的都是小朋友怎么怎么样,老大爷怎么怎么样,又怎么怎么样推车。可是咱灯开头一句话就是‘早晨,红澄澄的太阳从东方升起。’小孙老师都听傻了,说很少有这个年龄的孩子,没人教她,一开始就会使用场景描写的。”
德清说灯呀,那图片有颜色吗?你是怎么想得出来那个“红澄澄”的呀?小灯摇摇头,说闭上眼睛,颜色就出来了。心琴一把揪住丈夫的袖子,说你听听,这就叫想象力,你懂吗?德清嘿嘿地笑,说不懂,我只知道从古到今,算盘一响,黄金万两。心琴说算了,不跟你说,对牛弹琴,你就是一头蠢……
心琴话没说完,只听见屋外传来嘭的一声巨响。片刻的沉静之后,有人嚷了一声:“地震啦!”这声音被恐惧压弯了,像一只铁钩一下子捅到了人心里。劫后余生的心太薄太软,经不起捅,一下子就散了。刹那间,满街便都是纷沓的脚步声。
德清唰地摔了筷子,一手抓住小灯,一手抓住心琴,飞也似的朝屋外跑去。跑得太急,小灯一脚绊在门槛上,哎哟了一声,便米袋似的倒了下去。德清拽不动,便吆喝妻子过来,两人一个拽手,一个拽脚,终于把小灯拽到了街上。
简易房之间的空地上,已经黑压压地聚了一群人。受了惊的狗从人群中钻来钻去,先是发出一两声试试探探的呜咽,那呜咽在风里抖了几抖,很快就抖成了一片连绵不断惊天动地的狂吠。夜风几口就把灶火带来的热气咬得千疮百孔,众人把手抄在棉袄的袖子里,一蹦一跳地取着暖。有个老人站不住了,嚎了一声“天爷啊”,就咚地瘫坐在地上。
“震死我算了,省得天天担惊受怕。我活腻了,不活了啊!”
这哭声像是一场传染病,一忽儿的工夫,人群里到处便都是响亮的擤鼻声。
有个汉子听不下去了,大声嚷了起来:“是哪个狗日的放炮仗了?年夜饭也不让人吃个痛快?下回要是让我抓住,立马送你蹲监狱,现行反革命!”
众人这才渐渐散了。
回了屋才发现,小灯的额头上磕出了杏子大小的一个包。心琴拧了一条热毛巾给小灯捂上,忍不住叹气:“这天天狼来了的日子,什么时候到头啊?”
德清把凉了的菜一样一样又放到锅里热,摇头叹息:“下回再听见狼来了,咱们就不动窝了。要真是地震,那是天塌地陷的事,屋里屋外还不一样都是死?咱一家三口死在一处,也就值了。”
心琴呸了一声,说大过年的,不许说这样的丧气话。
三人便重新坐下来吃饭——却没了先前的兴头。草草地吃完了,收拾了桌上的碗筷,心琴就打了一盆热水,让小灯脱了鞋洗脚。
小灯的棉鞋是从部队驻地带回来的,新是全新,只是大了两号,穿了两双厚袜子,前头再塞一块布,才勉强合脚。小灯坐在凳子上脱袜子,脱了半天也脱不下去——是冻疮。小灯的脚指头和脚踝上,密密麻麻地长了一排冻疮。屋里稍一暖和,那冻疮就软成了一包水,轻轻一磕就破。破了再结成痂,就粘在了袜子上。终于把袜子扒下来了,却早已是血迹斑斑。
心琴把小灯的脚搁在自己的大腿上,蘸着碘酒给小灯清理血水,擦一下,小灯蹙着眉头咝一声,心琴的眼圈就红了。
“居民楼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盖成,这种房子,就跟纸糊似的,大人就算了,孩子怎么过得了冬啊?”
德清点了一支烟,蹲在地上慢慢地抽了起来。烟雾蛇似的从他的鼻孔里缓缓地钻出来,有气无力地往上爬了半天,才一头撞死在天花板上。
“灯她妈,要不,我就答应调往石家庄?那头至少有正常的取暖设施,孩子上学,师资力量也强些。先前我们主任问过我的意思,我没吭声,是怕你去了那边找不到合适的接收单位。”
“现在到处缺英语老师,去了再想办法吧——只能是这样了。”
炉火渐渐地黯淡了,却又没到添新煤的时候。在两炉煤中间的那个空当里,小灯醒了。她盖的是家里最厚的那床棉被,被子上还压了她自己的棉袄棉裤。可是,她的身子骨太小了,她敌不过唐山漫漫的冬夜。寒冷是一条极细极小的虫子,却长了千百张的嘴,它在人的身上脸上手上脚上甚至耳朵眼里随意地下着嘴,人觉得疼,却看不见捉不住——她只是冷啊。
她不敢翻身。她的肌肤和床铺接触得久了,多少会磨合出那么一两丝的暖意。她知道她只要略微挪动一下身体,就会打破和床铺达成的那点可怜默契,失去那最后一丁点已经细得不成缕了的暖意。
可是,枕头太高了,脖子有些落枕——她知道那是因为枕头底下压的那两样,哦不,三样东西。那三样东西是临睡前董心琴放进去的。
“明天早上起床,就换上。”她吩咐小灯。
那是一件紫红色的棉袄罩衫,一条黑灯芯绒裤子——都是全新的。心琴把家里剩下的全部布票,都派到了这个用场。灯芯绒裤子的口袋里,藏着一个红纸糊的小信封,里边装的是压岁钱。小灯偷偷地捏过这个信封了,是折成了几折的纸币,或许一元,或许两元,或许五元,谜底要等到天亮才能揭晓。
突然,她听见了屋里的某个角落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耳朵在夜里警醒得像猎犬,任何一丝细微的响动听起来都惊天动地。起先她以为是老鼠,浑身的汗毛唰的一下竖成了一片森林。再仔细听了听,才发觉这声响来自布帘后边——是她养父母的床上。
呼哧,呼哧。是她养母在喘气。她从来没听过这样的喘气法,像是身上压了一样山一样重的东西。床东一下西一下毫无章法地嗥叫了起来——是养母在翻身,仿佛奋力要掀翻压在她身上的那样东西。
“累了一天了,歇了吧。”她听见她说。那声音上仿佛也压了东西,很低,很扁,扁得几乎要挤出隐隐一丝怨气。
黑暗中传来一声不情愿的叹息——是男人的声音。
“一年到头也不给一回,总说是累。”
片刻的沉静之后,床又响了起来,这回不再东一下西一下,而是有了明显的节奏:吱扭,吱扭,吱吱扭扭。小灯耳朵里的那副眼睛猝然睁开,看见她养母的身体被碾过来,碾过去,挤压成一张薄饼,一摊肉泥。一股肉泥从她的嘴里鼻孔里冒出来,流成一条断断续续的呻吟。
小灯紧紧地捏住拳头。她觉出了疼——那是指甲在肉里掐出的印记。
过了半晌,床终于安静了下来,空气里传来一粗一细两股呼吸。渐渐地,那细的就被那粗的全然盖住了,而那粗的就化成了滚雷似的一阵呼噜,震得房子开始颤抖,房顶的油毡哗啦哗啦地往下掉着渣子。
“德清,德清!”她听见她养母在推她的养父。
“嗯?”呼噜短暂地停了一停,男人半睡半醒地哼了一声。
“你说我们灯,为什么总跟我们不亲呢?”
“嗯……”瞌睡太重,男人的力气只够张一张嘴,便又睡了回去。呼噜声重新响起,排山倒海般地势不可挡。
“但愿,再过些日子,就好了……”
女人自言自语地起身下了床,摸摸索索地捅开了炉子。接着是一阵铁家伙相互撞击的声音——是女人在添新煤。
火舌咝咝地舔了上来,屋里很快有了些稀薄的热气。小灯终于翻了个身,和床铺开始了新一轮的磨合。身子暖了一些,也松了一些,渐渐地,床铺的感觉变了,变成了席子——一床被不同人的汗水染得油光铮亮的竹席子。
床上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人,在床尾。她踹了他一脚,他也踹了她一脚,都是轻轻的相互试探。可就是那么轻轻的一碰,她就知道了:她认识这只脚。她抬起身来,想看一看那张脸,可是屋里太暗了,她的眼力穿不透那样坚厚的黑墙。
她伸出脚来,他也伸出脚来,两只脚在空中相遇,脚心贴着脚心。从脚趾到脚跟,每一寸皮肉都严丝合缝。这是一只和她一模一样的脚啊,像得如同是一面彼此的镜子。她的脚轻轻推了推他的,他也轻轻推了回来,两只脚在半空中打了一会儿太极拳。后来她累了,他也累了,两人不约而同地放下了脚,却依旧脚心挨着脚心。
突然轰的一声,房顶裂开了,她一下子看到了天。她从没见过这么亮的天,像是长了十个百个的日头和月亮。她还没来得及眨一下眼睛,天就裂了,裂得像摔在地上的瓷碗。从天的裂缝里,她又看见了一层天——依旧雪亮。这层天没撑住,也裂得像摔碎了的瓷碗。天一层一层地裂着,地就离天越来越远。她慌了,满床找那只脚,可是床空了,脚不见了,她的身子鹞子似的飘在半空。她伸出手来,想抓一样东西,随便哪样,可是上下左右,竟然没有一样东西,能挂得住她的身体……
“小,小达!”
小灯猝然坐起来,心跳得犹如万马奔腾。
心琴披上棉袄,踢踢踏踏地跑过来,一把抱住小灯。
“灯,你做了什么梦,怎么一身的冷汗?”
她脱下棉袄,把小灯紧紧地裹在怀里。小灯的脸一贴上心琴的胸脯,就知道那不是母亲的胸脯,它不曾被乳汁充盈浸润过,它像两团发死了的面,平板干涩,没有弹性。小灯的头枕在那片瘦骨嶙嶙的胸前,身子禁不住颤颤地抖了起来。
“头,头疼……”她呢喃地说。
当王小灯走进沃尔佛医生的诊所时,秘书凯西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一本探讨家居生活方式的妇女杂志。凯西对其中一则做草莓蛋糕的配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一点也没有听见门响。后来在眼角的余光里她依稀扫到了一抹模糊的红云,抬起眼睛才发现是小灯。
小灯今天穿的是一件黑色的呢子大衣,脖子上围了一条桃红色的围巾,大衣底下露出长长一截桃红色的裙裾。裙裾随着脚步窸窸窣窣地挪移着,在地板上开出一簇又一簇灿烂的桃花。
佛要金装。凯西突然想起了小灯《神州梦》里一个篇章的名字。
“公车晚到……路滑……塞车……”小灯的声音很是疲弱,凯西把神经网眼绷到最细的那一号,才勉强兜住了几个字。
“沃尔佛医生要去蒙特利尔开会,五点半的飞机,你还有四十五分钟。”
小灯推开诊疗室的门,一眼就看见沃尔佛医生的办公桌上摆着一束玫瑰。玫瑰是白色的,花瓣裹得紧紧的,离盛开似乎还有一段路程。大约是刚送到的,塑料纸还没有揭开。塑料纸是透明的,层层交叠着,上面星星点点地印着些粉红色的星星。
“生日吗?”小灯问。
“你没有吗?今天全城所有的人都应该拥有一朵。”
小灯这才想起今天是情人节,就低低一笑,说沃尔佛医生,我就是全城唯一的那个例外,否则我为什么要穿越大半个城市来看你呢?
沃尔佛医生也呵呵地笑了,说叫我亨利就好。其实,不一定非得要等别人送你一朵,你若能送给别人一朵也是不错的。
“那你呢,亨利,你的花是送人的,还是人送的?”这女人有点厉害,至少在嘴上。沃尔佛医生心想。“上周的睡眠情况怎样?”
小灯从皮包里取出一叠纸来,递给沃尔佛医生。
2月7日 全日睡眠大约2小时45分钟。日间占30分钟,夜间分两三段,2:00到6:00之间。多梦。
2月8日 全日睡眠大约3小时,在夜间,1点以后,断断续续,多梦。
2月9日 全日睡眠3小时,白天1小时,夜晚2小时,大致4:00至6:00;还算完整。有梦。
2月10日 全日睡眠3小时,在夜间,1:00以后,分两三段,有一些梦,但不多。
2月11日 全日睡眠5小时!!!白天1小时,夜间从11:00左右至3:00,中间完全没有间断。有梦。这是服新药以来入睡最早睡得最好的一天。
2月12日 全日睡眠4小时,全在夜间,00:30以后入睡,有一些间断。梦少。
2月13日 全日睡眠再次达到5小时,全在夜间,有间断。多梦。
安慰剂开始起作用。沃尔佛医生在病历上写道。
“讲讲你的梦。什么内容?”
“还是那些窗,一扇套着一扇的,很多扇。其实也不完全是在梦里出现,有时闭上眼睛就能看见。”
“窗是什么颜色的?”
“都是灰色的,上面盖满了土,像棉绒一样厚的尘土。”
“最后的那一扇,你推开了吗?”
“推不开。怎么也推不开。”小灯的额角开始渗出细细的汗珠。
“想一想,是为什么?是重量吗?是时间不够吗?”
小灯想了很久,才迟疑地说:“铁锈,好像是锈住了。”
沃尔佛医生抚案而起,连说:“好极了,好极了。小灯,以后再见到这些窗户,就提醒自己,除锈。除锈。一定要除锈。记住,每一次都这样提醒自己。每一次。”
“这段时间,哭过吗?”
小灯摇了摇头,神情如同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可是亨利,我试过,我真的试过。今天,我以为我今天一定会哭的,可是我没有。”
“今天发生了什么事?”
小灯不说话,却一下一下地揪着围巾上的缀子,揪得一手都是红线头。
“亨利,有没有一种泪腺堵塞的病?我想哭的时候太多了,可就是流不出眼泪来。水管,就像是水管,在出口的地方堵住了。”
“小灯,也许堵塞的地方不在出口,而在根源。有一些事,有一些情绪,像常年堆积的垃圾,堵截了你正常的感觉流通管道。那一扇窗,记得吗?那最后的一扇窗,堵住了你的一切感觉。哪一天,你把那扇窗推开了,你能够哭了,你的病就好了。”
“亨利,我离好,大概还很远。”小灯幽幽地叹息。
“我,今天,搬出去住了。我们刚从律师楼出来,签了分居协议。”
“为什么选择情人节,来做这件事?”
“我们都没有想起来,今天是情人节。我们已经很多年,没过这个节日了。”
“情人节里办分居,讽刺啊,真是一种讽刺。”沃尔佛医生用钢笔轻轻地敲击着桌子,“女儿呢,怎么办?”
“暂时跟他,等我好些了再商量。”
“是你,还是他,提出分居的?”
“是我提的,因为我知道他的心已经不在这儿了。他有一个学生,也是同事,一直很崇拜他。”
“那么他呢?他也喜欢她吗?”
“不知道,他从来不提。”
“那你怎么知道,他的心在她那里?”
“因为,沉默本身就是,一种态度。”
“所以,你要抢在他之前,把话说出来。这样,感觉上是你在控制局面。你一直都是控制局面的那个人,是吗?”
小灯吃了一惊。
“亨利,这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是你可以永久保存的。你以为你拥有了一样东西,其实,还没等你把这样东西捏暖和了,它就从你指头缝里溜走了。”
“可是,你为什么非要捏住它呢?也许,捏不是一个太好的方法?”
“不管怎么做,都没有用。亨利,这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是你能留得住的。”
“也许,爱情不能。可是,友谊呢?亲情呢?”
“没有,亨利,一样也没有。包括友谊,包括亲情。”
“可是,你为什么还要穿得那么漂亮,今天?潜意识里,你是不是还想,留住他?”
小灯又吃了一惊。半晌,才期期艾艾地说:“我只是,想让他记住,我的样子,好的时候的样子。”
“那么,小灯,今天我们可不可以顺着这个话题,来谈一谈你的婚姻?”
有一阵子,当苏西还处在愿意黏黏乎乎地跟在小灯身后的年龄时,小灯曾经对苏西讲过1988年8月29日发生的一些事情。这天的经历小灯对苏西讲过多遍,每一遍都出现了一些细节上的差异。记忆如一块蛀满了虫眼的木头,岁月在上面流过,随意地填补上一些灰泥和油漆。日子一久,便渐渐地分不清什么是木头本身,什么是虫眼上的填补之物。好在苏西并不在意细节。苏西只是一遍又一遍地问:妈妈,如果那天你碰到的不是爸爸,我会出生在谁家?对这个充满了哲学意味的问题小灯没有答案。小灯只觉得那天是造就苏西生命的一个契机,那天也是老天敲在她身上的一个印记。那个印记之下,她后来的生活轨道已经无可更改地形成了——只是那时她还不知情而已。
1988年夏天,她以河北省外语类第二名的成绩,通过了高考。8月29日,她到了上海报到。
在那次旅途之前,她一直以为她对上海已经相当熟稔了。她的母亲董心琴是六年前患癌症去世的。心琴生前曾经在上海进修过半年。回来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心琴的话题依旧还是关于上海的。上海的吃。上海的穿。上海的花园洋房。上海的男人。上海的女人。小灯想象中那个模糊的上海轮廓被心琴一次又一次地重复述说修正剪切着,渐渐地准确而清晰起来。然而在六年之后,当小灯自己坐上了南下的火车,真正向上海行进的时候,她才突然意识到,她对上海的所有认知,其实都是从养母那里得来的间接经验,没有一点是真正属于她自己的。
火车渐渐地向南方深入,窗外土壤和植被的颜色也渐渐地变得浓郁起来,停靠站卖小吃的吆喝声中已经有了她所不熟悉的口音。小灯心中那个一度很是清晰的上海形象却一砖一瓦地塌陷下去,越来越模糊残缺了。当她提着一个大箱子从车里下来,踏上那片被太阳晒得发软的柏油马路时,她终于明白了,她其实对这个城市一无所知。
那天在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流、陌生的方言中她很快丢失了方向,她像一只落入了蜘蛛网的昆虫一样徒劳愚笨地寻找着一条出路。经过了似乎无限冗长的找车换车过程之后,她终于在接近傍黑的时候找到了复旦大学。旅途的疲惫如水,冲淡了她见到这所名校时的激动。尿意在穿越大半个城市的旅途中渐渐酝酿囤积,此时正尖锐地寻求着突破口。当她在外文系新生接待处的牌子前放下她的行李时,她已经憋得满脸通红。她不安地扭动着两腿,顾不得羞耻,急切地问:厕所在哪里?
接待站的工作人员劳累了一天,神情十分疲惫,印着复旦字眼的绿色T恤杉上蔓延着一片地图似的汗迹。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验过了她的证件和入学通知书,又让她填了一张表格,然后才对身边的另一个人说:大杨你把她带去9号楼,106室。
那个被人称作大杨的男人站起来,扛起她的行李,就领她上了路。男人极高也极壮实,她的大箱子放在他的肩上轻若草篮。男人三步两步就和她拉开了距离,她小跑着才勉强看得见他的头。男人的头浮游在嘈杂的人群之上,后脑勺上有一缕翘起的头发在随着脚步一蹦一蹦地跳动着。男人的衬衫很脏了,有一条一条的泥印,大约是扛行李之故——小灯猜想他是个校工。
男人走了一小阵子,突然停了下来,将小灯的箱子竖在地上,自己在箱子上坐了下来等小灯。小灯追上了,男人依旧坐着不动,却对旁边的一幢小楼努了努嘴,说左拐第三间,哪层都行。小灯没听懂,就愣在那里,男人说厕所呀,快去吧。
小灯飞快地跑进了厕所,蹲下来,撒了一泡平生最为畅快的长尿。在哗哗的声响里,她感觉一天的暑热一泻而去,身上顿时有了清凉。走出来,到了路上,虽然小腹还有些隐隐的疼——那是憋得太久了的疼,可脚下却生出腾云插翅似的轻快。她这才开始注意周遭的景致。只见眼前是一片极绿的草坪,草坪正中,是一座大理石的雕像。刚才走过的半程路里,他们已经绕到了石像的背后。即使看不见脸,小灯也知道那石像是谁。那草坪,那石像高举过头的手势,连同石像上方的那些云彩,都是她早已熟稔在心的。她在上高一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了一套复旦校园的图片。这些年里她早已用目光把这些图片上的景致舔抚了无数遍,到后来即使闭着眼睛,她也能重塑出那些景致的每一个棱角,每一层颜色。现在真正站在了景致的面前,她却觉得那石像那草坪那云彩,都比她想象中的矮小了一截。在那个暮夏的傍晚,当初起的江南夜风带着陌生的温软抚过她的脸颊时,小灯突然明白了什么是审美距离。
后来她开始注意到校园里来来往往的人群。骑自行车的大约是返校的学生,拖着行李步行的大约是来报到的新生。当然,居多的新生并不是自己背着行李的,身后那些负重的大人,应该是护送他们的父母。其实,她的父亲也是一再要送她来上海的,甚至都已经买好了火车票,是她坚决地拒绝了的。
“我的箱子是不是很重?我带了很多字典。”小灯看见男人眉毛上挂下来的汗珠,就有些不忍。
“什么东西对你来说都是重的,就你那个子。”男人得弯下腰来,才能和她说得上话。
“石家庄的,为什么不去北大?就在你们边上呢。”
“我妈妈说上海好。我有一个小时候的舅舅在上海当过兵,回家也总说上海好。我一直就想来上海。”
“什么叫‘小时候的舅舅’,现在就不是你舅舅了?”
男人不过随意开了个玩笑,小灯的脸却骤然绷紧了。男人就是在这一刻里隐隐意识到了,这个叫王小灯的女孩子可能是有些脾气的。
半晌,小灯才缓了一口气,说其实,我也就想离家远点。
男人呵呵地笑了,说这也正常,在你这个年纪,所有的人都渴望离家出走。
很快他们就到了小灯的宿舍楼,天还是热,楼道里走动着一些衣着单薄的女孩子,大杨不便进去,就把小灯的行李放在楼道门口。“尽量找个靠窗的下铺——如果还没有被占满的话。”大杨吩咐说。
小灯急急地进去了,竟忘了谢大杨。转身再跑出来,大杨还等在宿舍门口。大杨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饭菜票,说放下行李先去吃饭,食堂很快就要关门了。小灯说那我怎么还你?大杨在一张饭票的背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楼房号,就走了。小灯这才知道大杨的名字叫杨阳。
小灯进了自己的宿舍,发现那是一个八个铺位的房间。靠窗的四个上下铺位已经被人占去了三个,还剩了一个上铺。就拉出一张凳子来,踩着凳子把箱子举到了那个空着的上铺,又爬到铺位上坐了下来。房间里很安静——比她早来报到的同学可能都去食堂吃饭了。小灯绷了一天的神经,终于在这一刻松弛了下来。她咚的一声踢蹬了鞋子,十个脚趾在渐渐浓起的暮色中开成两朵怒放的花。
好了,那一页,终于翻过去了。小灯喃喃地对自己说。
晚上吃完饭后,小灯带着新买的饭菜票,按照杨阳留的那个地址去找杨阳。杨阳住的那幢楼在校园深处,是四楼。房门没锁,小灯一推就推开了。一个男人站起来,说怎么这么着急?小灯过了一会儿才认出来那人原来就是杨阳。杨阳洗过澡也洗过了头,换上了一件红色的短袖汗衫和一条蓝布牛仔裤,头发上带着半湿的蓬松。这会儿的杨阳看上去干净整齐年轻甚至有点英俊。小灯隐隐有些惊讶。
“你,住得好宽敞。”小灯注意到杨阳的房间里只有两张床,而且不是上下铺。
杨阳说研究生的住房是宽松些,中文系的研究生还要轮流和留学生同住,就更宽敞一些。小灯又吃了一惊,这一惊她毫无经验地放在了脸上。
“你,你是研究生?”
杨阳呵呵地笑了起来,说那你以为我是行李工呀?我是被你们系的一位老师临时拉去帮忙的。小灯被说中了心思,脸就渐渐热了上来。在半明不暗的灯影里,小灯的面颊如同两张轻轻一弹就要破裂的生宣,红晕如水彩零零乱乱地洇了一纸。杨阳看得呆呆的,心想,再有一年,这样的脸皮就该磨厚了,在上海。
两人相对坐着,竟也无话。房门开着,不断地有人进进出出地找杨阳。小灯坐不住了。小灯站起来,在杨阳的书架上抽了一本书,是前些年闹得沸沸扬扬的《人啊,人》。“我一直想找这本书,市面上都没有了。借我看看,很快就还的。”即使完全没有恋爱经验,小灯也知道,还书大约是她能够再来找杨阳的唯一理由了。
杨阳把小灯送到楼下,随意扬了扬手,说丫头用功些别尽贪玩,就回去了。
白日的暑气已经散去,初起的夜风里已经有了第一丝的秋凉,街灯把小灯的身影拉得瘦瘦长长的扔在路上。小灯怕冷似的搂着胳膊,一步一步地踩着自己的影子,行走在尚是陌生的校园里。“丫头”两个字妥妥帖帖地躺在她的心窝里,微微地生着暖意。杨阳。杨阳。杨阳。她一路默默地念着这个名字。她觉得她已经在这个硕大而陌生的都市里找到了一个坐标,她至少有了方位。
后来小灯才知道杨阳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读本科的时候,就已经在全国一流的文学杂志上发表过多部小说。杨阳不说,她也不问,她只是通过各种渠道借来了杨阳的小说,晚上熄灯之后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悄悄地看。她把他的小说看了一遍又一遍,每看一遍,她就觉得自己离他又近了一步。杨阳在读第二年的研究生,而她才上本科一年级,他们之间相隔的不仅是简单的五个年级,还有经验,还有阅历,等等等等。可是她终究会赶上他的。她相信。
于是小灯就时不时地去杨阳的宿舍找杨阳。杨阳见了小灯大都是快活的,任凭小灯把借书还书的理由延伸到极致。杨阳几乎从来不用她的名字来称呼她,而只是丫头丫头地和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刚开始她很喜欢他这样叫她,后来就渐渐生出了厌倦,因为她从这个称呼里听出了自己的无望——他一直把她当作小孩看待。
杨阳,总有一天,我得让你换副眼睛看我。小灯把拳头捏得格格作响。
有一天晚上杨阳突然来小灯的宿舍找小灯。那天同宿舍的同学都去教室晚自习了,只有小灯一人在家。小灯换了一套接近于睡衣样式的便装,头发随随便便地别在脑后,脚上趿着拖鞋。小灯毫无防备地见到杨阳,脸刷地红了——这是杨阳第一次来小灯的宿舍。杨阳拿过小灯放在桌上的笔记本随意翻看着,说我有个同乡住你们楼上,我顺便过来检查检查丫头是不是在认真读书。小灯要去夺,却已经晚了。杨阳扬着笔记本,大大咧咧地问:“这是什么变天账呀,一笔一笔地记得那么仔细。”
小灯低垂着头,面皮越发地紫涨起来,半晌,才说是我爸寄来的钱。将来,一分一厘,都要还他的。
杨阳就呵呵地笑,说那是你爸,又不是别人,还算得那么仔细啊。
小灯抬起头来,脸上的颜色渐渐地清淡了下去,眼光定定的,穿过杨阳,穿过墙壁,落在不知名的地方。
“他不是我的亲爸。我的亲爸早死了,唐山大地震,听说过吧?”
杨阳吃了一惊。“那,你、你妈呢?”
小灯顿了一顿,才说:“都死了,我们全家。我是孤儿,七岁就是。废墟,你见过那样的废墟吗?所有的标记都没有了,人在上面爬,就跟蚂蚁一样。我摔倒在一个人身上,脚动不了,以为是绳子绊住了,低头一看原来是一根肠子,是从那人的肚子里流出来的。扒拉下来,接着爬,爬到哪里算哪里。”
杨阳只觉得有一根粗糙的木棍,正慢慢地杵进他的心窝。钝痛随着呼吸泛上来,拥堵在他的喉咙口。他嗑嗑地咳嗽了几声,可是那疼痛他既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他的嗓子就喑哑了。
他走过去,将小灯搂在怀里,紧紧的。他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她零乱的头发。
“小灯,我一直以为,你是一只从来没有飞过森林的雏鸟。”杨阳颤声说。
“杨阳,不是天下所有的鸟,都需要通过飞行才认识森林的。”
许多年之后,杨阳才真正明白了小灯这句话的含义。而在当时,杨阳仅仅是被小灯的文采所打动。
杨阳和小灯骑着自行车,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见缝插针地行走。毛巾衫,牛仔裤,运动鞋,背上驮着一个旅行包。在色彩和声响都很纷乱的街景里,他们看上去像是两个趁着假日出去散心的小年轻,没有人会猜到他们是在那天结婚。
杨阳研究生毕业后留校做了教书匠,而小灯本科毕业后在一家出版社当了一名外文编译。小灯离开学校后几乎一天也没有浪费就开始准备结婚。其实准备这两个字在这里绝对是一种夸张的用法,因为他们实际上不过是把两副被褥抱到了一张床上而已。杨阳刚在复旦分到了小小一间宿舍,小灯的东西就已经陆陆续续地搬过来了。
杨阳只是在五十年代的书籍和电影里看到过这种简单到接近于过家家游戏的婚礼。这样的婚礼其实并不是杨阳的本意。杨阳原来的计划包括旅行去双方的家乡,回程后再小规模地宴请几个亲近的同学朋友。杨阳已经工作了两三年,有小小一点的积蓄,完全可以支付这样的一次行程。杨阳甚至把这一笔钱都已经交给小灯保管,可是这些钱在小灯的手里转过一圈以后,就渐渐销声匿迹了。有一天杨阳无意中在小灯的皮夹子里发现了一张寄往石家庄的汇款单,才终于明白了这笔钱的下落。
那天杨阳脸色很难看。杨阳说小灯你完全可以慢慢还他的,为什么非得要克扣你自己的婚礼呢?小灯说我一天也不想等,就想还了他,就什么也不欠他了。杨阳说钱还了,情呢?到底是养你这么大的爸。小灯说我只认养我的妈。杨阳说你在强词夺理,没有养你的爸,你妈一个人想养你也养不成。你结婚不通知他,有点太绝情了。
小灯的脸色渐渐地也难看了起来。小灯冷冷一笑,说杨阳你要心疼钱我可以以后慢慢还你,你想改变主意不结婚也行。话说到这一步,杨阳就不吭声了。小灯见杨阳软了,便也软了下来,期期艾艾地说,等元旦我跟你去看,看你爸妈。
两人就算过了这一道坎了。
两人骑了半程的车,杨阳突然心血来潮,将脚往地上一点,说灯啊我们去王开照张相吧,也算是个念心儿。小灯看了看自己,说就这副样子吗?杨阳说就这副样子。今天咱俩照了,都还是一张白纸。过了今天,咱们就是历经沧海了。小灯呸了一声,说别臭美了,海什么海,你也就一个小泥潭。两人果真就改道一路风尘仆仆地骑去了王开照相馆。
进了照相馆,摄影师问是毕业照?工作照?杨阳看看小灯,说是猪八戒娶媳妇的照。摄影师哦了一声,将那半截惊讶圆滑地吞进了肚子。两人被摄影师铁丝般地绕过来弯过去,终于给摆弄出一副接近恩爱和谐的样子。镁光灯一闪,一个微笑瞬间定格为永恒。很多年后,杨阳和小灯在不同的场合里看到这张笑得龇牙咧嘴的照片,都不约而同地认为这是他们一生中最为简单快乐的日子。
照完相,两人一身臭汗地骑回了宿舍。国庆大假,大楼里空空荡荡的,脚步声在过道里擦出嘤嘤嗡嗡的回响。推门进屋,秋阳明晃晃地照出了空空的四壁和墙上印记斑驳的蚊血。
小灯蹲下身来摸摸索索地翻弄着自己的那只旧箱子,终于在箱底找出了一条红色的纱巾。小灯用胶纸把纱巾贴在玻璃窗上。“八戒娶亲的记号,别的猪不得擅自入内。”小灯说。
杨阳只觉得一身燥热,便过去脱小灯的衣服。衣服之下的那个胴体他其实已经很熟稔了,他只是还没有走过那关键的一步——小灯不让。小灯的身体如同一座结构复杂景致繁多的园林,他已经走过了里边所有的亭台楼榭,流水林木,只有那最后的一扇门,小灯死死守住不放他进去。长久的持守使得他对门里的景致有了更热切的好奇,他迫不及待地分开小灯的双腿,将身子硬硬地贴了过去。慌乱中他听见小灯在他的耳畔低低地叹了一口气。“杨阳,其实我早就不是一张白纸了。”
杨阳愣了一愣。可是欲望已如蓄积了千年的洪峰,思维纤薄的闸门已经根本无法阻挡。小灯的话使他突然放松了,他有了肆无忌惮的力度。
这时他听见小灯沉沉地叫了一声,仿佛是被人用一把铁锹从背后猝然劈倒时发出的那种声响。杨阳吓了一大跳,站起来,一眼就看见了血迹。那血迹像被斩断了身体的蚯蚓一般蠕动蜿蜒着,在白色的床单上扭出一条一条的印迹。
杨阳慌慌地爬下床来,抓了自己的衣服就来擦小灯的身子。血很多,擦了许久才渐渐地干了。杨阳扔了脏衣服,一把将小灯搂住。“疼吗?你,啊?啊?”他语无伦次地问。“灯你、你还是,一、一张白……”杨阳还没把一句话说完,眼中已落下泪来。
小灯的嘴唇翕动了几下,却没有发出声音来。窗外的阳光漏过纱巾,陡然厚重起来,满屋都是猩红的飞尘。
那天小灯没有说出来的那句话是:杨阳你的眼睛太干净了,你看不见纸上的污迹。
那天小灯想起了一个人。
一个叫王德清的男人。
在这个冬天之前,中学英语教师董心琴的生活,套一句当时用得很滥的成语,就是“蒸蒸日上”。这年她被评上了特级教师——她带的班级连续两年达到全市最高高考升学率。她的丈夫王德清,也刚刚被提升为厂里的财务处处长。他们的养女王小灯,在全市的初中英语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名。而且,他们全家刚刚从破旧的筒子楼里搬出来,迁入了两室一厅的新居。
王德清一家是在五年前被单位抽调到石家庄的。五年的日子不算长,却刚够磨掉他们脸上毛糙怯生的外乡人表情,让他们走在街上的时候,开始感觉到脚下的根基。
这年董心琴四十八岁,正在本命年上。年初的时候王德清曾经半开玩笑地说过要给妻子买一条避邪的红腰带。当时心琴正被接踵而至的喜讯折腾得云里雾里的,春风得意的人往往很容易忽略身后的阴影。所以那天心琴带着一点轻蔑的神情对丈夫说:“我就不信这个邪。”
可是这年的冬天一切突然都改变了。
变化最早是从一场咳嗽开始的。这里的“一场”是单数,也是复数,是由许许多多的“小场”连绵不断地接缀而成的一个“大场”。这一大场咳嗽是从夏天开始的,从夏末延伸至秋初,又从秋初延伸至秋末,再从秋末延伸至冬初。入冬的时候,心琴终于顶不住了,请假去了一趟医院。
心琴去医院的那天早晨和任何其他一个早晨也没有什么区别。她和小灯几乎是同时在收音机的早间新闻声中醒过来的。自从搬到石家庄之后,心琴就一直和小灯合睡一张床,而德清则自己一个人睡一张床。厨房里德清已经把早餐大致准备就绪了。德清的工作单位在郊区,班车单程也需要开两个多小时。所以德清平常住在厂里,只有周三轮休时才回家。德清在家的那一天,总是早早地起来做饭,好让妻子和女儿多睡十五分钟。
心琴前晚备课备到很晚,早上起来就很有些头昏脑涨。小灯倒是准时睡的,只是睡得不怎么踏实——心琴破铜锣似的咳了一夜。所以母女两个虽都醒了,却依旧赖在被窝里,一个在床头一个在床尾掩着嘴呼呼地打着哈欠。
“小灯你这一夜踢蹬的,小达小达地喊。谁是小达呀?”心琴问。
小灯怔了一怔,半晌,才蔫蔫地坐起来,说妈你睡糊涂了,我不认识什么小达的。
天冷,暖气稀薄如鼻涕,窗户上结着厚厚的霜。小灯跳下地,老鼠似的东钻西蹿满地找鞋子。去年买的棉毛衫棉毛裤都有些小了,胸前已经鼓出两个小小的包,瘦骨伶仃的裤腿里,竟有了些少的内容。德清热好了牛奶,进门来催,半截身子伏在门框上,突然就不动了。
“心、心琴,我们小灯长起来了。”德清喃喃地说。
“跟她们班同学比,还是瘦。小小年纪,整天闹头疼的,唉。”心琴捏了捏小灯的肩胛骨,感叹着。
小灯觉得遍身贴的都是眼睛,就赶紧跳着脚找了件毛衣套上。钻出头来,把衣服掸平了,撸下了一地的眼睛。一扭头,突然看见了心琴脸上的血迹。
“妈,你怎么了?”小灯指着心琴的下巴问。
心琴用手背擦了擦,说:“这颗痣也不知怎么了,最近老出血。今天看医生,要些药膏抹一抹。”
都洗漱过了,三人就坐下来吃早饭。早饭是牛奶加菜肉包子,小灯勉强喝了一小杯奶,就搁下了,去拿书包。心琴追着让把那剩的都喝完了,三人就兵分两路出发——小灯上学,德清陪心琴去医院看病。
心琴那天穿的是一件印着蓝花的灰布对襟棉袄,脖子上围了一条黑色的羊毛围巾。棉袄很新,在肩膀袖肘处绽出许多厚实的皱纹来。风很大,围巾一出门就给刮得飞飞扬扬的,像一只折了翅的鹞子。早上洗完脸心琴抹过一些防裂霜,茉莉花的香味被风吹送得很远。天开始下起了雪霰子,沙沙地砸在地上,仿佛是过年炒花生栗子时沙粒滚过铁锅的声音。这些颜色气味声响构成了小灯对健康的母亲的最后印象。
都走到路口了,心琴又跑过去,往小灯手里塞了一张一元的票子。小灯只觉得母亲那天走路的样子有点怪,一脚高一脚低的,好像鞋子里进了石籽。
“万一妈回不来,你中午自己买碗面吃,牛肉的。”
当时无论是小灯还是心琴都没有意识到,这竟是一语成谶——心琴在这个清晨从家里走出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她当时就给留在了医院。
肺、肝,癌细胞已经爬满了这两个部位。可是癌细胞最早却不是从那里滋生出来的。发源地是那颗已经在她下巴生长了多年的黑痣。心琴得的是恶性黑色素瘤,晚期,早已转移。从最初的诊断到最后去世,不过一个月的时间。
心琴是在腊月二十五晚上死的,她终究没有走完她的本命年。
董心琴的死正符合了当时一些关于教师待遇、中年知识分子健康问题之类的时髦话题,所以就被演绎成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追悼会上,各级头面人物都来了,报纸电台电视台蜂拥而上。学生、家长、同事、领导,众人都哭得惊天动地的。
可是小灯没有哭。小灯的眼睛若两个冰窟,有寒气徐徐流出,将一张脸都凝聚成霜。哀乐声中心琴的骨灰盒被递到了小灯手里,小灯的嘴唇翕动着,轻轻说了一句话。众人不知道小灯说的是什么,只有站在身边的德清听清楚了。
小灯说的那句话是:“妈你骗了我。”
当然,也只有德清明白小灯的意思。当年把小灯领回家的时候,小灯一连问了三次:“你们会收留我多久?”这句话问得他们两口子眼泪涟涟。心琴搂了小灯,反反复复地说:“一辈子,一辈子,我们一辈子都和你在一块。”
葬礼完后回了家,德清就病倒了,高烧,一阵一阵地打着摆子。小灯端了药,喂德清吃了,突然问:“你呢,你也会走吗?跟她去?”
德清看见小灯的脸,仿佛一夜之间变得棱角尖利起来。那尖利是一层外壳,裹住了所有其他的情绪,而害怕却如一片雾气,在外壳薄弱之处冒出丝丝缕缕的马脚。德清抱住小灯,抚摸着小灯马鬃一样硬挺的头发,忍不住号啕大哭,哭得一脸鼻涕。
“灯啊,爸爸不会,绝对不会,离开你。这世上只有,只有咱爷俩了。”
德清的手抚过小灯的额、小灯的眉眼、小灯的鼻子、小灯的嘴唇,呼吸渐渐地粗重了起来,鼻息犹如一只小马达,呼呼地扇过小灯的脖子。德清的手哆哆嗦嗦地伸进了小灯的衣领,停留在那两团鼓起的圆块上。他的手指在那个半是坚硬半是柔软的地方揉搓了很久,后来便继续向下游走,伸到了小灯的两腿之间。
德清的指尖如虫蚁一样,一路爬遍了小灯的身体。那虫蚁爬过的地方,却生出些酥麻的热气,热气之下,身体就渐渐地湿润了起来。
小灯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推开他,推开他,小灯的身体却瘫软在那未曾经历过的湿润里,动弹不得。小灯的心和小灯的身体剧烈地扭斗着,小灯瑟瑟地发起抖来。
“别怕,灯,爸不会害你,爸只是,只是想好好看看你。”
德清脱光了小灯的衣服,将脸近近地贴了上去。小灯的身体鱼一样地闪着青白色的光,照见了德清扭成了一团的五官。突然,小灯觉得有一件东西杵了进来——是一根手指。那根手指如一团发着酵的面团,在自己的体内膨胀堵塞着,生出隐隐的痛意来。小灯突然狠狠地伸直了腿,德清没防备,被一脚蹬到了地上。爬起来,声音就碎得满地都是。
“爸,爸只是太寂寞了,你妈,很,很久,没有……”
第二个星期德清轮休回家,小灯没在。屋里留了一张纸条:
“我去同学家睡觉,别找我。”
纸条没称呼也没落款,是用一把削水果的尖刀扎在卧室的门上的。
那年小灯十三岁。
土蓝色的围裙,土蓝色的袖套,土蓝色的布帽——这是食堂所有工作人员的统一服饰。可是李元妮总能想出一个小招数,来不露痕迹地颠覆这铁桶般的统一。
元妮的招数其实很简单,不过是一朵小小的白绒花。花本来也很寻常,戴孝的女人谁都可以有这样一朵——尽管万师傅已经走了四年了。可是这朵花的正中央钉了一枚闪闪发亮的黄色有机玻璃纽扣——这缕鲜黄一下子就叫一朵原本寻常的白花变得鲜活暧昧起来。这样的一朵花恰如其分地点明了元妮的身份:一个失去了丈夫的年轻女子,依旧哀伤,却远未到心如止水的地步。
四年前的那场大地震叫唐山的街头骤然多出了无数个寡妇,她们行走在大街上,毫不起眼地融汇在一片灰蒙蒙的街景里。然而元妮帽子上这朵长着欲滴黄蕊的小白花,却将她从那千百个寡妇中间挑了出来,成为独一无二的那一个。
那年为从那堆废墟里刨出她的一对儿女,她喊哑了嗓子——是声带永久性损伤。后来不知喝了多少服汤药,却再也无法复原。于是,她当不成广播员,被调进了职工食堂工作。食堂的员工都要倒班,一周早,一周晚。轮到早班,元妮四点就要起床,虽然辛苦,下班后却还能赶回来给小达做顿晚饭。轮到晚班,元妮只能一早把饭做好,让小达放学回家自己热一热吃。冬天还好说,夏天天太热,有时等到小达回家,饭食已经变了味。元妮只好打一盆井水,把饭菜浸在水里晾着。这几天实在热得邪门,一盆水到了下午,已经热得烫手。这个法子也使不得了,元妮只能每天给小达留五分钱,先买个包子垫一垫肚子,等自己九点下班再回家做饭。
今天轮到元妮倒晚班,在一号窗口卖主食。可是元妮的心思一丁点儿也没在手上,脑子里想的,全是小达。小达的学校已经放暑假,这会儿也不知跟老秦补习得怎么样了?放假前小达的班主任来家访,说小达这个学期有两门功课不及格,补考了两次才勉强过关。老师说暑假里家长无论如何得找个人给小达辅导功课,否则到了新学期,功课学得深了,小达就越发赶不上了。元妮想来想去,只好求单位的秦技术员,每周下班后到家里给小达补一两回课。从前万师傅活着的时候,时不时地也给秦技术员家里捎过些北京上海的紧俏货,两家多少算是有点交情。元妮开了口,秦技术员倒也痛快地答应了,已经来家里给小达上了两回课,今天是第三回。
元妮看着墙上的挂钟蚂蚁似的蠕爬着,好不容易终于爬到了八点半,便啪的一声关上了窗口,开始收拾桌子上的锅勺。一会儿记得去厨房,买几斤猪头肉——临下班的时候买,价钱能便宜好几毛,一半留给自己吃,一半送给秦技术员,也算是一分谢意。元妮悄悄地提醒着自己。
元妮下了公共汽车,天已经黑透了。日头落下去好久了,暑热却一点也没有发散的意思,浓浓郁郁的,没给风留下一丝一毫的缝隙。元妮一身的衣裳都已经叫汗湿透,透明纸似的贴在身上,走一步黏一步,伤过的腿渐渐地觉出了重。怀里揣的那包猪头肉,已经被她捂得暖手。
生活区是地震以后盖起来的,虽然依然简陋,却比先前那些窝棚似的简易房强了许多。路灯下蝗虫似的坐着一群群被暑热逼到街上透气的人,蚊香辣辣地割着人的眼睛。男人们赤裸着上身围成一圈打扑克下象棋,蒲扇声噼噼啪啪从街头一路响到街尾。
打扑克的人堆里,有个认识元妮的,远远地便喊了起来:“小达他妈,赶紧回家吧,他奶奶来了。”
元妮吃了一惊。丈夫的老家在徐州,前几天小达的姑姑来信,让小达暑假到徐州住一阵子——爷爷奶奶想孙子了。谁知元妮还没来得及回信,人就来了。
元妮一路小跑往家赶,在家门口撞见了秦技术员正往外走,就拦住了,说老秦你吃了宵夜再走。老秦摇摇头,说你赶紧进去吧,小达烫伤了手。元妮心一慌,顾不得寒暄,急急地就要往屋里冲——却被老秦扯住了袖口:
“老太太心疼孙子,正发脾气呢,你忍着点。”
元妮点了点头,突然想起怀里的那包肉,便拿出已经事先分好了的那包,塞到老秦手里:“回家就吃了,放不到明天了。”
老秦死活不肯收,两人推来推去的,元妮就变了脸:“你不要,我扔了喂狗!”老秦这才接了,两人便分了手,各走各的路。
元妮掏出钥匙开了门,一眼就瞧见屋里坐着一个精瘦精瘦的老太太,手里端着一个碗,在给小达喂绿豆粥。听见响动,老太太转过身来,目光在元妮身上扫了一遍。那目光里带着些毛刺,扎得元妮起了一身的疙瘩——便知道是衣裳。元妮今天穿了一件全新的的确良衬衫,淡黄色的底子,豆绿色的花,腰身收得有几分紧,领子也开得有几分低,一低头一哈腰就看得见里头的那件白背心——那是她照着一张电影画报上的样子,自己学着剪裁的。
元妮抻了抻衣服,说妈您怎么也不说一声就来了?老太太哼了一声,说你忙,连回封信的工夫都没有,我哪里敢劳动你来接站?
元妮不说话,只过去看小达的伤。天热,小达脱得只剩下一件游泳裤,假肢也卸了扔在床上。十一岁的小达正在抽丝拔条的岁数上,细高黑瘦,不再是米开朗基罗的大卫。那只断臂随着身体的动作来回摇晃着,收口处的疤痕看起来污秽龊龊,像歇了一圈屎壳郎。存下来的那只胳膊上,有一排豆子般的水泡,浸在厚厚的红花油里,泛出粉红色的荧荧光亮。
元妮倒抽了一口凉气,问达啊,你怎么弄成这样?小达说我饿了,想泡一碗方便面吃,锅把上有油,没抓住,滑了。
咚的一声,老太太把碗往桌子上一放,绿豆粥溅了出来,在桌布上爬成一条歪歪扭扭的青虫。
“有一顿没一顿的,你看看这身上的骨头。”老太太掏出怀里的手帕擦起了眼睛,眼泪和鼻涕在青布衫的前襟落下了几个黑印子。
元妮拿了一块布,把桌上的绿豆汤擦干净了,端起碗来接着喂小达。小达扭了头,说妈我自己能行,这只手还能弯。你也尝一碗粥,是奶奶带来的新米。
元妮就去舀了两碗粥,一碗给婆婆,一碗给自己。今天下班着着急急地往家赶,还没顾得上吃晚饭。脑子不知道饿,肚子却是知道的,一口粥落下去,肚子欢天喜地地叫了起来。又打开了那包猪头肉,夹了些到儿子和婆婆的碗里。肉依旧还红红粉粉地灿亮着,她却没了胃口。
“妈,我没办法,得上班,养活小达。”她说。
“万家就剩下这一根苗了,就你这个养法,怎么养啊?”
有一股气,从元妮的肚腹里生出来,一路爬到了喉咙口。元妮知道,这股气正等着她的指令,挑一条路走。若走到眼睛里,就是一汪不争气的眼泪;若走到舌头上,就是一句带着刀刃的话。她不想流泪也不想说出那句话,她只能硬硬地把那股气忍下去。她很拧,那股气也很拧,两下互不相让地斗着法,脑门上就鼓出了一块包。
“妈,小达也是,我的独苗。”元妮终于挤出了一句话。刀刃在肚子里磨了半天,已经磨钝了,出口时却依旧还有锋。
“你是女人,不一样,你还能嫁人,再生孩子。可是我儿子,我儿子再也没有别的指望了……”老太太又扑哧扑哧地擤起了鼻子。
元妮觉得汤勺里的粥有点咸——不争气的眼泪到底还是流了出来。
“妈,我就是再生十个孩子,我也换不回来,我的棉袄我的小登了。”
老太太叹着气,半晌才说:“妈没别的意思,只是叫你记住你男人对你的好,对你娘家的好……”
元妮起身,把碗里的粥倒回了锅里:“妈,您坐了一天的车,早点歇下吧。”
这晚婆婆和小达睡一张床,元妮自己睡一张床。她躺下了,只听见婆婆还在一下一下地给小达扇着风凉。元妮今天累了一整天,后脑勺一挨到枕头就着了。夜里起来小解,看见屋角里有一点红光一明一灭的——是婆婆在抽烟。婆婆烟瘾很大,却舍不得买盒烟,平日只抽手卷的劣质烟丝,劲道足,刀子似的割着人的嗓子眼。
“元妮,你嫁人我不拦你,只是,你不能带走小达。”惊天动地的一阵咳嗽之后,婆婆说了话。
“妈,我没想,嫁人。”元妮摸摸索索地去了厕所。
回来后,那红光还在,依旧一闪一烁。
“你还没到三十,怎么可能就不嫁了?”婆婆说。
元妮重新躺下去,却不吭声。她知道婆婆在等一句话。这句话太重,她得押上她的余生才镇得住。可是她才二十九岁。二十九岁的女人是一汪池水,虽然开过第一茬莲花结过第一茬莲子了,却依旧留得住春风秋月,还能再开好多茬花,结好多茬果子。她实在是割舍不下。所以她只能选择沉默。
婆婆终于等不下去了,自己开了口:“那个男人,教小达功课的,是谁?”
满屋都是啪嗒啪嗒的咂嘴声——婆婆抽烟时声势很猛。
“你儿子的同事。”
“戴眼镜,看起来挺斯文的,如今读书人又吃香了。我看他对小达挺耐心。”
红点又闪了一会儿,才终于灭了,屋里的黑暗再无破绽。嚓。嚓。那是婆婆在用鞋底碾烟头。
幸亏不是木板地。元妮暗想。
“妈,人家对老婆,也挺耐心。”
婆婆怔了一怔。“那人,有老婆?”
“地震的时候压坏了,是个瘫子。”
婆婆也躺下了,两人便再无话。
元妮刚刚迷糊过去,却又被婆婆叫醒。
“妮,我听说,你们唐山,有好些孤单人,结不了婚的,就搭伴相衬着过日子……”
“妈,让孩子听见!”
元妮一把扯过被子蒙了头,瓮声瓮气地打断了婆婆的话。
第二天下班回家,小达说奶奶已经走了,留下了一个信封。元妮拆开一看,是两百元钱。
天持续地热,小达的伤口感染灌脓,也不知敷了多少帖药饼,一直闹腾了一个多月,才渐渐收了口,手臂上,却留下了一条赤蛇般的疤痕。小达说妈我一只手没了,那只手再没了,就娶不上媳妇了。
孩子毫无心机的一句玩笑,却让元妮愣了许久。
第二天元妮轮夜班,可是还没到下午四点,她就回到了家,网兜里提了半只烧鸡、一条活鱼、两段鲜藕、一条里脊肉——那都是平日舍不得买的稀罕货。
小达说妈你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元妮笑笑,说妈再也不用上班了,以后在家陪你,天天给你做好吃的,看着你长大娶媳妇。
原来元妮刚刚辞了职。
小达吃了一大惊,说妈你没工作了,我们吃什么?元妮说从前吃什么,往后还吃什么。你奶奶留了钱,妈再去问姥姥借点,就在家开一爿裁缝铺。你信不信得过你妈的本事?
这个消息太重太狠,十一岁的小达半天也没接稳。他怔怔地看着元妮在水池里剖鱼开肚,鱼鳞在日头里飞成一片细细的金雨。
“妈,要是活下来的是姐姐,你就不会这么累了。”小达喃喃地说。
元妮转过身来,用胳膊撸了撸小达的头发:“你是万家的独苗,你给我平平安安的,妈就好了。”
小达拂开元妮的胳膊,定定地看着元妮。
“如果我不是万家的独苗,那天你会救谁?”
小达的目光很直很愣,压得元妮的目光翻不得身。元妮转过身去接着剖鱼,手却不稳,刀颤颤地抖。
屋里半晌没有动静。元妮去柜橱拿盘子装鱼,一回头,猛然看见了小达脸上的眼泪。
“妈,那天,在底下,姐姐就等着我一句话。可是我没说……”
元妮扔了碗,一把搂住小达。
“儿啊,咱家原先是四口,现在是两口。咱两人,是要替那两个人活的。你给我,争气啊。”
小达的头,在元妮怀里动了一动。
她知道,这就是小达的应承了。
元妮盯着小达吃过早饭,背着书包出了门。小达下个学期就上高三了,眼见着就要高考,虽然年年暑假都跟着老秦补课,成绩却总也不见长进。今年暑假元妮干脆给他报了一个全日制的补习班,一周上四天课。放假跟开学没什么差别,小达自然是万般不情愿,却拧不过元妮,只好勉强去了。
送走了小达,元妮在缝纫机前坐下来,哼起了歌。
温暖的太阳翻过雪山,
雅鲁藏布江水金光闪闪啊,金光闪闪……
这些年里,这首歌在她的舌头上来来回回不知溜过了多少趟,把她从一个不知世事的“洗衣妹子”,唱成一个脸皮厚如城墙的婆娘。歌还是同一首歌,嗓门却不是同一副嗓门了。现在的嗓门像一支用了多年磨秃了头的毛笔,怎么也聚不拢一个尖——她却毫不在意。歌是唱给自己听的,嘴巴愿意,耳朵也愿意,那就是老天爷也管不了的事了。
元妮的裁缝铺,已经开张七个年头了。
七年前她辞了工,带着娘家婆家给的五百块钱,买了一台缝纫机。又去了一趟上海,在弟弟老七的一个朋友家里住了一个多月,跟人学了几招裁剪的绝门手艺,回来就在家里开了这爿小小的裁缝铺,取名“上海剪子王”。
元妮最初的顾客,都是熟人朋友。她定了一条规矩:凡是第一回上门的,一律不收费,只是下回一定要带一个朋友来。这是元妮最初的营销政策——当然,营销是一个几年以后才会出现在大众传媒中的词。
可是真正让元妮的铺子生意翻了几番的,还不是这项政策,而是她的广告。
广告在那个年头也是新词,元妮听是听过,并不真懂。然而元妮不懂的,只是打在纸上的那种死广告。元妮对于活广告,却早就无师自通了。元妮知道说在嘴上的话作不得准,穿在身上的衣服,才是真金实银的招牌货,于是就在衣裳的样式上狠下了些功夫。那个年代还没有时尚杂志,元妮的范本只能来自所有的电影电视画报。元妮的眼睛带钩子,什么样式的衣服只要扫过一眼,便牢牢钩进了脑子,再也不忘。先是女装,再是男装,再是童装,元妮手里裁出来的衣服,总跟大街上的略略有些不同。也许只是一条领子,也许只是一串花边,也许只是一根拉链,也许只是一颗钉得似乎完全不是地方的纽扣……这些星星点点的小不同,悄悄地挑战着人们刚刚开始苏醒过来的审美热情。她的顾客穿了她的衣服,行走在唐山城里的大街小巷,很快就招来了眼目。元妮的活广告源源不断地给她带来了新主顾,她的小小裁缝铺里,生意出乎意料地热火,她的日子也就过得很有些滋润起来。
这会儿她缝的是一件衬衫,布料是她托老七从上海寄过来的超薄的确良卡其,浅蓝色的底子,深蓝色交织成一股一股麻花的细条纹——入秋时节穿正是合适。这样的面料和图案,流行到唐山,还要一两年以后。
她正拿着一把细细的镊子挑线头,突然发现布料上沾了一块灰。她拿指甲弹,拿嘴吹,竟然吹弹不去。一抬头,才醒悟过来那是人影。
是老秦。
“怎么不上班,今天?”元妮惊奇地问。
“明天出差去太原,领导放我半天假,收拾行李。”
“怎么收拾到这儿来了?”
“只想,看看你。”老秦说。
“那你就坐着慢慢看吧。”
元妮便埋了头接茬车衣服。车完一只袖子,翻过来,亮给老秦看。
“好看不?”
老秦点头,说你挑的东西,都是一等一的货色。元妮嘴角一挑,说那一会儿给你带回去。老秦慌忙说使不得,你给过这么多衣裳了,她躺在床上,又不出门,没机会穿。
元妮忍不住噗嗤一笑:“我说给她了吗?这是给你的。男式女式也分不出来了?”
老秦把手摆得跟大蒲扇似的:“那怎么行?我都四十多的人了,哪能穿这么花哨的衬衫?”
元妮把衣服一扔,脸一紧,说不要拉倒。见没见过场面?你到上海广州看看,这个颜色面料满大街都是,五六十岁的老头也穿!
老秦就嘿嘿地笑,说我穿就是了,也让我努力努力,跟上潮流。
元妮这才把脸松了。
老秦从兜里掏出一个盒子,说我正好也有样东西送你呢。她妹妹去日本出差带回来的,我看着怪好的,就拿来给你了。
元妮打开来一看,原来是一条小小的丝巾。那丝是极细密白净的丝,上面印了一枝粉红色的花。元妮以为是桃花,再一看,才知道是樱花——那颜色图案鲜活得像要从布上跳下来。元妮从没见过这么精致的丝巾,忍不住围在脖子上瞅着镜子转了几个身,突然就恼了,解下来,往桌上一扔:
“是送给她姐的,是不是?”
老秦不语。
元妮冷冷一笑:“以后要送东西给我,就去专门买,别拿着别人不要的垃圾当宝贝哄我。”
老秦的脸皮唰地紫涨了上来,两只手搓来搓去,像是要搓下一层皮来。嘴唇抖了半天,只抖出一串“我,我,我……”额头上却已经是一层的汗。
元妮叹了一口气,把丝巾捡起来,收进了缝纫机的抽屉里:“行了,行了,我知道你是真心的,就是……”
元妮说了半截,不说了,又坐下来接着车衣。心思乱了,针脚也乱,缝了拆,拆了缝,竟很不像往日顺畅。
老秦也不坐,插着两只手,在屋里踱过来,踱过去,晃得元妮脑袋瓜子发晕。
“有话就说,我知道你今天来是有事的。”
老秦张了张嘴,说了句元妮你别生气,却又不肯往下说了。
元妮抬头看了他一眼,哼了一声,说你不知道我李元妮是什么人啊?我这辈子不是吃饭,是吃闲话长大的。什么样的闲话我没听过?你要是怕,就别来了。
老秦顿了一顿,才说:“不是……是小达。”
元妮一下子警醒了,醒到了头发梢:“他,他怎么了?又惹什么祸了?”
老秦摇了摇头,说:“你白花了那些钱,他压根,就没去上课。”
咣的一声,日头坠到了地上,碎成了无数片。房顶慢慢地斜过来,压在了日头上。日头,天,地,房子,都成了黑黢黢的一片——是那种不见头尾的,瞎子一样的黑。身子却不知道在哪儿,只觉得坠啊,坠啊,无着无落地,一个劲地往下坠。
“元妮,元妮!”
老秦被元妮的脸色吓了一跳,慌忙去拧了一把凉手巾给她擦脸。
“你想开些啊。他不是读书的料。再说,天底下,也不是只有读书这一条路。”
元妮定定地看着老秦,但又不在看他。元妮的目光穿过老秦,落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你,走吧。”
半晌,元妮才有气无力地说。
小达一进门,把书包往桌子上一扔,就嚷:“妈,晚上吃什么,我饿晕了。”
屋里没有回应。
元妮坐在一张椅子上,怔怔地看着窗外,膝盖上横着一件缝了一半的男式衬衫。夏天的日头贪玩,到了这个时辰还不肯归家,云烧得像一排浓郁的天火。日头一刻不落,知了就得陪着,叫累了,却歇不得,依旧吱呀吱呀地聒噪。
“妈,你怎么啦?”
元妮回过头来,微微一笑。
“达,今天上什么课了?”
小达撩起衬衫下摆擦了擦汗,说:“妈,说了你也不懂。”
“你不说,怎么就知道我不懂呢?”元妮又笑了一笑。
小达觉得那笑有些来路不明,半晌,才找着了一个稳妥的回应:“无非是数理化,天天如此。”
元妮哦了一声,站起来,走过去,定定地看着儿子。
“数学老师姓什么?教得可好?”
小达顿了一顿,避开元妮的眼睛:“姓陈,还不……”
小达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阵风打断了。那阵风来得太急太快,他连眼睛也没来得及眨一下,就被撞歪了身子。他踉跄了几步,用残留的那只手扶着墙,才站稳了,只觉得脸颊上烫烫地燎着一层火,想扒,却扒不下来。过了一会儿,才醒悟过来:他挨了一巴掌。
“我瞎了眼,救出你这么个白眼狼!”
元妮喊道。十一年前在那场大地震里撕裂了的嗓子,今天又重新撕了一回。这一回彻底撕碎了,吐出来的,是渣子。
小达觉得嘴角有点湿痒,拿舌头舔了一下,腥腥咸咸的——是血。
“你要是后悔,现在把我埋回去,也不晚。”
小达呸地吐了一口带血的痰,冷冷地说。
元妮吃了一惊——不是儿子的这句话,而是儿子说这句话时的眼神。这些年来,除了读书不长进,小达在别的事上还算温顺。可就在这一刻,元妮在他的眼睛里看见了一头豹子。这头豹子或许已经在里头关了许多个年头,若没有她这一巴掌,它兴许还会在里头关更多个年头。她这一巴掌把笼子打碎了,豹子就没了阻拦。豹子还不习惯这新来乍到的自由,它和她近距离地站着,听得见彼此的心跳和呼吸。它盯着她,她也盯着它,两厢害怕。
最终是她先眨了眼的。
“老万,你这头没良心的猪,你把家扔给我,你问过我愿不愿意啊……”
元妮拿拳头咚咚地擂着墙,放声大哭。
元妮从前也哭过,却不是这种哭法。这哭是人把五脏六腑都揪成了一个死结,再也打不开来的哭;这哭是隧道的两头都堵死了,人就是爬一万年也爬不出去的哭;这哭是瞎子找不见路,聋子听不见声的哭——不是疼,只是绝望。小达的心,被这样的哭声刮出了一片片肉屑。
“妈,别这样,人家听了笑话。”
小达走过来,把元妮扶到了凳子上。
“我儿子不怕笑话,我怕什么?”元妮一把拂开了小达的手。
小达不再劝,任由元妮的哭声由一条毛糙粗硬的绳子,渐渐变细变软,最后变成一丝带着潮湿鼻息的细线。
元妮终于止了哭,站起来,拿了毛巾擦过脸,进厨房淘米做饭。
元妮觉得背上有些重量,便知道是小达跟进来了。“妈……”小达犹犹豫豫地叫了一声。
“我不是,你妈。”元妮冷冷地说。
“妈,不是我不肯读书,我真的,读不下去,一翻开书就打呼噜,弄得别人也学不成。”
元妮的嘴角忍不住轻轻往上一挑——是一朵没开出来就干瘪了回去的笑。
“妈,我是没去补习,可我也没出去玩。这几天,都在三子家,商量去南方的事。”
三子是小达的同学,两人都住在一个生活区。
“南方?”元妮的眉毛抖了一抖。
“三子的舅舅在广州,说那边的钱好挣。才去半年,就成万元户了。”
小达试试探探地看了元妮一眼,见元妮没说话,胆子渐渐又大了几分。
“妈我指定是考不上大学的,在唐山我还能找什么样的工作?还不如你放手,让我去广东闯一闯,说不定还能有条活路。”
“妈你难道不知道这裁缝市场的行情吗?现在满大街都是成衣了,将来谁还会找你一针一线地缝衣服呢?你想咱们娘儿俩都困在这里饿死吗?”
许久的沉默之后,元妮扔出了一句硬得像千年屎蛋的话。
“除非我死了。”
这一顿饭做得很是潦草,只有一盘西红柿炒蛋和一碗小葱凉拌豆腐。饭做得马虎,吃得也马虎。两个人心里都有一片新伤,开着口,皮还没来得及长上。一个眼神,一声呼吸,都一牵一扯地隐隐生疼。
吃完饭,元妮起身收拾碗筷。
“今天是你爸你姐的忌日,一会儿去街上烧点纸。”元妮说。
王小灯放下背上的书包,在商场的食品区买了一杯咖啡坐下来时,已经热得浑身是汗。
这不关天气的事。安大略的冬天还要经历过很多场半真半假的试探推攘,才会把树木天空和街道全然交到春天手里。今天虽然雪住了,可是风里却依旧还带着一根看不见的骨头,猝不及防地打在行人身上,是多少件冬衣也抵御不了的干疼。
小灯其实没走几步路——地铁一上来就是商场。真正叫她出汗的,是她背包里的那堆东西:一台手提电脑,一根笨重的电源线,一本英汉词典,一本汉英词典,还有几本双语参考书。这些东西砖石一样地压在她的背上,走起路来,竟像是驼兽爬山。支撑她英文写作的,是她的中文思维。思维是骨头,文字是皮,可是骨头和皮中间,还隔着厚厚的一层肉。多年来小灯一直在努力地缝合骨头和皮中间的那层疏隔,用那几本不离身的词典和参考书。
从前她一直呆在家里写作。二楼有一间房是她的写作室,关起门来,那就是她一个人的天堂。可是门有缝,窗有缝,墙也有缝,总有一些声响,会像软壳的虫子那样,顺着墙缝门缝窗棂格缝悄悄地爬进来。那些声响踮着脚尖,屏着呼吸,小心翼翼地绕着她行走。它们绕过了她,却绕不过她的耳膜。她的耳膜像吸铁石,能吸得起屋里哪怕一粒尘土落地的轻响——因为这些声响都有意义。
比方说,那阵滴滴答答的声响,是苏西的手指拂过电脑键盘的声音。那样的声响爬过小灯耳膜的时候,小灯就知道她的女儿正在和同学——居多是男生——聊一些从来不会跟母亲聊的话题。自从那天被小灯偷窥到电脑聊天记录之后,苏西就设了一个高难度的开机密码,一扇有可能进入苏西心思的门,从此被永远关上。
而那阵断断续续的嘤嘤嗡嗡,是杨阳关着门在自己的房间里打电话的声响。这些声响被掩盖得很是严实,但是暖气孔是屋里最长最尖的舌头,总有办法把那些私言密语嚼成模糊不清的碎片送到小灯耳边。杨阳多半是在和向前说着一些已经许久不曾跟妻子说过的话。那样的话也许白天在学校里已经说过了许多回,但是有些话即使说过了千次百次,也依旧像第一次那样新鲜;而另一些话只需重复一遍,便如说了一生一世似的乏味。
还有,那阵嘶嘶声,是地下室那台十九岁的暖气机在苟延残喘。苏西在家的时候,总把暖气调到24度。耄耋之年的暖气机爬不动那样的坡,爬得气喘吁吁。它每嘶咳一声,煤气表上的指针就发出一阵欢快的颤簌。
这些充满了明示暗喻的声音如粉尘浮游在空气之中,充斥着小灯书房的每一个角落。思绪的毛孔被这些粉尘堵塞,就呼吸不甚通畅。所以杨阳和苏西在家的时候,小灯几乎无法写作。
一个月前,这些声音都消失了——小灯从家里搬出来,搬进了位于市中心的一间小公寓。小灯看上这间小得甚至没有单独客厅的公寓,是因为这里下楼就是地铁,也因为从这个窗口望出去,一睁眼就能看见阳光。
可是小灯很快就发现这里也有声音——另外一种声音。
搬到这里之后,小灯才意识到,原来寂静也是一种声音。寂静是世界上最沉重也最揪心的一种噪音,它像鼓像锣像锤片刻不停地敲击着她的神经。所有的声音都有疲倦收场的时候,只有寂静潜伏在一切声响之下,永不消失。
她只能再次选择逃离。
于是,她走到商场来试一试她的运气。
商场的噪音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但是小灯一下子就听出了这些声音和那些声音的不同——这些声音与她毫无关联。这里的世界熙熙攘攘地从她身边走过,这里却没有一丝声音钩得住她的耳朵她的心。在这个巨大的人流漩涡里,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安然。她坐在漩涡的那个中心眼里,打开电脑,下笔如神。
正写得天昏地暗,突然有人用指头弹了弹她的电脑盖。
“我能否有幸和一位伟大的作家,分享这张桌子?”
小灯抬头,看了几眼,才认出是沃尔佛医生。
沃尔佛医生今天穿了一件绿白相间的滑雪服和一条洗得发旧的牛仔裤,看上去年轻了一截,跟医院里穿白大褂时的样子,竟很有几分不同。小灯不禁愣了一愣。
“你怎么会在这儿,沃尔佛医生?”
“我是否也可以,问你同样的问题?假如你同意叫我亨利的话。”
“好吧,亨利。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总是在你的候诊室里等候那么久,原来总有那么一些医生,需要在最忙的时候偷出来喝一杯咖啡。”
沃尔佛医生抿嘴一笑。“看来我需要提醒你,今天是星期天。”
小灯看了一眼电脑上的时间提示,忍不住拍了拍额头。“现在你终于知道,我有先兆性痴呆。”
小灯把书本摞起来,空出一片地方,让沃尔佛医生放下了他手里的咖啡杯子。
“在写新书吗?什么内容?”沃尔佛医生随手翻了翻小灯的参考书。
“写一个女人,在别人都认为她死了的世界里,头破血流地证明着自己的存在。”
“哦,听起来很像一本,非常血腥的间谍小说。”
小灯忍不住笑了。笑过了,却低了头。
“谢谢你,亨利,你总是试图,让我微笑。”
“因为你微笑的时候,天上出现了彩虹。”
“亨利,最好不是彩虹,那玩意瞬间即逝,为了它,还得付上昂贵的代价——一场暴雨,兴许还有泥石流。”
沃尔佛医生呵呵地笑了,脱下滑雪服,在小灯对面坐了下来。
“那好,今天我们谈谈你的写作——这是一个我们从未涉及的话题。”
“可是,今天你没有穿你的白大褂。”
“可是,今天安大略省医疗保健司,也不会收到我的账单。”
沃尔佛医生开始喝杯子里的咖啡,氤氲的热气模糊了他的眼镜,雾气里他看见小灯放下电脑盖,目光变得迷茫而遥远。
“其实,真正的小说家,是我的丈夫。他在十九岁的时候,就发表了第一部小说。他写,是因为他疯狂地爱那些文字。后来那样的疯狂消失了,他就选择了停笔。他是文字的主人,而我不是,我只是奴隶。我写作仅仅是为了逃命——有一样东西在咬着我的脚跟追我,我不能回头,也不能停,一停就是死。”
“这是我听到过的,最怪诞的写作动机。能不能告诉我,到底是一样什么东西,在咬着你的脚跟追你?”
小灯咬着嘴唇,仿佛那上面有一把构造复杂的锁,牙齿在费尽心机地寻找着开门的钥匙。
“绝望,亨利,是绝望。就像一个人被埋在废墟底下,又从废墟的空隙里,看到了一线天。生命的希望是那样近,似乎伸出一个手指头,就能够到。可是一个指头的距离,就是生和死的界限——就是这样一种近近地看见了希望,却绝无可能挨到希望的,绝望。”
沃尔佛医生转动着手里的咖啡杯子,久久无语。半晌,才说:“谢谢你,小灯,告诉我关于那个废墟的比喻。也许,这就是文学的力量,叫人的视野里永远有那样一角小小的天空,即使永远也够不着。”
“可是,亨利,我写不了那一角天空,我只能写那根,永远也够不着天空的手指。”
“小灯,你的丈夫,是不是也像你了解他的写作那样,了解你的写作?”沃尔佛医生问道。
小灯像被黄蜂蜇了一口似的颤了一颤。
这个问题裹着厚厚的肉茧,在心灵最隐秘的一个角落里已经掩藏了多年,没有人敢去触碰——包括她自己。可是今天沃尔佛医生突然把它掏在光天化日之下,刮去厚厚的茧皮,露出底下模糊的血肉。小灯忍不下这个疼,轻轻地呻吟了一声。
“亨利,我想,这个就是他想离开我的真正原因。其实,另外一个女人不过是个幌子。他只是不能接受,他资质平庸的妻子,竟然能够写出比他更引人注目的小说。他能承受生活中所有的不公,除了这一样——因为他太爱文字了,他容不得任何人对文字的亵渎和怠慢。他不能面对这样的残酷,所以,他从来不看我的书。”
说这话的时候,小灯的脸上有一种巨疼过后的倦怠。这个话题是一根在她身上扎了多年的刺,她知道它的存在,却从来不敢尝试触摸和拔除,因为她不敢想象那一瞬间的痛楚。没想到就在今天,这根刺被沃尔佛医生猝然拔出。真相很疼,但却不是无法承受的疼——她突然有了一种认命的释然。
“也许,小灯,你说的仅仅是一种可能性。只是,有一样东西,我永远无法与你的丈夫苟同。”
“什么?”小灯好奇地问。
“资质平庸。”
小灯忍不住笑了。
“怎么样,分、分开之后,情况还好吗?”沃尔佛医生小心翼翼地吞回了“分居”这个词。
“正在慢慢习惯,一种没有时间,没有声音,也没有人制约的生活。”小灯说。
沃尔佛医生喝完了杯里最后一口咖啡,看了一眼手表:“小灯,这是对多年养成的习惯的一种切割,刀口很长,或许要养很久的伤。不过,终究会痊愈的——只要你想。”
小灯突然注意到,沃尔佛医生左手的无名指上,有一圈细细的凹痕——那是结婚戒指留下的创伤。
王小灯因为编一篇急稿,下班晚了半个小时,骑车接女儿的路上心急如焚。虽然苏西所在的托儿所规定的下班时间是六点,可往往一过五点半,老师的脸色就开始难看起来。
小灯一结婚,几乎一天也没浪费就怀了孕——就如同大学毕业后一天也没浪费就结了婚一样。杨阳很得意地对小灯说我在你的地里撒的第一粒种子就结了硕果。小灯不服气,说再好的种子没有沃土也是白费劲。两人关于到底种子重要还是土壤重要的讨论持续至今,尽管女儿苏西已经三岁。
杨阳现在在复旦大学一边教书一边攻读在职博士,而小灯依旧在一家出版社做一名普通外文编辑。杨阳曾经半心半意地劝过小灯也去考研,小灯说学英美文学的人,要读研也是出国去读,在国内能读出个什么名堂?难道还听不够中国教授教洋文?一听这话杨阳就急了,说我一个学中文的,跟你去国外做什么?就是讨饭人家也听不懂中文。从此杨阳再也不敢轻易煽动小灯事业上的任何野心。
小灯紧赶慢赶地骑到托儿所,已经是五点四十五分。没想到两位老师没等她下车,就远远地迎了上来,笑靥如花。
“苏西妈,替我们好好谢谢苏西的外公,他好客气的,大老远带了这么多东西。”
小灯怔了一怔,说你们弄错了吧,我家苏西没有外公。
两位老师面面相觑,说我们查过证件的,是石家庄来的,叫王德清。他说得出你和苏西爸爸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都没有差错。
小灯的脑袋唰的一下裂成了无数个碎片。半天才回过神来,紧紧揪住一位老师的袖子,仿佛要从那一团布里捏出水来:“他把苏西,接走了?”
老师被小灯的样子吓了一跳,说话就结巴了起来:“他三点钟就、就把苏西接走了,说去、去公园。我以为你,是知道的。”
小灯扔下老师,拔腿就跑。那天小灯的自行车就像是一把磨得雪亮的刀片,在一街的车水马龙中间割出一条窄细而决绝的缝。街市被割疼了,发出愤怒的谩骂声——小灯置若罔闻。平素骑二十分钟的路,那天只骑了十分钟,到了楼下才感觉手和脚都痠疼得厉害,颤颤的竟半天也扣不上车锁。
到了宿舍门口,小灯发觉门是虚掩着的。她喊了一声杨阳,没人回应。推门进去,就听见了厨房里哗哗的水声。往前走了几步,就看见厨房的地上摆了一只大铝盆,苏西赤身裸体地坐在一盆水中,舞手舞脚地唱着歌。有个男人正背对着她,拿了一条毛巾给苏西揩洗身子。
突然间苏西停了歌,欢天喜地地喊了一声妈。男人回过头来,看见了小灯。四道目光在空中相遇,时间成为定格。
“是杨阳给我开的门。他去食堂买菜了,让我给苏西,先洗个澡——她皮了一天,流了一天汗了。”男人嗫嚅地说。
接下来发生的事,在苏西眼中简直就是儿童卡通片里的慢镜头动作。妈妈的眼眶撕裂了,流出一丝腥红的血。她像一只母豹,从地上腾空而起,一把将苏西从水中抢出来。还没站定的时候,就飞出了一条横腿,将那个男人一腿踢翻在地上。男人猝不及防,一路溜出很远,脊背在门框上狠狠地撞了一下,一只花瓶砰的一声落到了地上,砸成了无数个碎片。苏西受了惊吓,山崩地裂地哭了起来。那天苏西的哭声像一把速度调到了最高档的电钻,在小灯的太阳穴上吱吱地打着转。小灯没有哄她,甚至没有说话,她只是飞快地把她抱到了屋里,从床上扯下一张薄毯子将她通身裹住了。小灯把苏西抱在怀里,抱得那样紧,仿佛要把苏西整个嵌进自己的肉里去。苏西热得浑身是汗,却突然止了哭,因为她隐隐意识到:有一些异乎寻常的事情发生了——她的母亲,从前没有以这种方式抱过她。从来没有。
身后传来一阵踢踢踏踏的声音,小灯知道是王德清跟进了屋。小灯听见一阵震耳欲聋的咯咯声响——那是她上下排牙齿发出的尖锐磕碰声。她的身子抖得跟风里的树叶子似的,仿佛随时会把苏西抖落到地上。
“如果你敢再碰我女儿一下,我会杀了你,你信不信?”
小灯听见一个声音,像腊月天挂在屋檐下的冰柱一样,从她的齿间挤出来,狠狠地朝着那个男人扎去。
几年没见,男人几乎没什么变化,只是头发有些灰白了。男人也抖得厉害,颧骨下颌眉眼鼻子耳朵都在颤,五官扭曲成一个极为滑稽的表情,似乎像哭,又似乎像笑。
“灯,爸这一辈子,就做了一样错事。这一样错事,就把那千样好事全给抹了?”男人说。
小灯转过身来,看了男人一眼。这一眼如长铁钉,一下子把男人钉在了墙壁上。
“那要看,是什么样的,错事。”小灯说。
“爸找你,找了好几年。爸想你啊。你就是不想我,也总得想你妈吧?这么些年,你也没来扫过你妈的墓。”
男人在小灯脸上看到了一条缝。这条缝很窄,他想试一试能不能插进他的脚尖。
“爸老了,就要退休了,别的啥也不想,就想能时不时看看我的外孙女。”
男人手里捏着的那块湿毛巾,还在滴滴答答地淌着水,地板上爬着一条污秽的黑虫子。
小灯脸上的那条缝顷刻合拢了,把男人的脚尖夹成肉饼。“你永远别想,再见到苏西。”
她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信封——那是她今天刚发的工资,抽出几张票子,往男人身上一扔:“火车票旅馆,都够了。你走。”
男人不动身,依旧拿眼睛掏来掏去的,想掏小灯的眼睛,却总也掏不着。
“我能不能,以后就在托儿所外头,看她一眼?”男人低三下四地讨着价。
“你最好,趁杨阳还没回来赶紧走,省得我在他面前赶你。”
男人无奈,只好背起他那个皱得像千层饼似的挎包,往外走去。走到门口,又踅了回来:“唐山市政府有人来过,做地震孤儿的跟踪调查,问你是不是记起从前的事了。他们会直接找你联系的。”
小灯不吭声,只是定定地盯着自己的鞋尖,仿佛那上面歇着一只大马蜂。过了一会儿,小灯才转身去厨房,从冰箱里拿了一罐酸奶,两个苹果,塞进男人的包里。
“你走吧,我不想让杨阳跟你说话。”
“灯……”男人的眼里突然就有了泪。
男人终于走了,身子很沉,腿驮不动,膝盖弯软得像一张弹棉花的弓。
杨阳提着一摞饭盒回到家的时候,小灯正抱着苏西坐在椅子上发怔。苏西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头发还湿湿地滴着水。小灯的下颌抵在苏西的头上,尖尖的,仿佛要把她的脑壳扎出一个洞。
“爸呢?”杨阳问。
小灯没动,也没说话。
苏西挣脱了小灯,跳下来朝杨阳跑去,急切地要看那一摞饭盒里的内容。
“妈妈把外公赶走了。妈妈生外公的气。”苏西说。
杨阳吃了一惊:“怎么啦,小灯?人家大老远找过来,你饭也不留人吃一顿?”
小灯依旧没有说话。
这天杨阳买了很多熟菜,大大小小地摆满了一张餐桌。杨阳挑了几样放在一个小碗里,喂苏西吃饭。小灯手里抓了一双筷子,眼睛却不在筷子上,也不在盘碗里,只是浮在半空中。那目光虚软得厉害,仿佛坠上一粒灰尘就要拦腰折断。
“再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他也是你爸,养了你这么多年。”杨阳说。
啪的一声,小灯扔下筷子,跑进了屋。
“对于你不了解的事,你最好不要随便开口!”
这天半夜,杨阳被一泡尿憋醒,正想起身小解,突然发现床头闪着两点光亮,绿莹莹的,像鬼火。仔细一看,原来是小灯披头散发地坐在床头,两眼直直地瞪着前方发愣。
杨阳吓了一大跳,声音撕成了破布条:“怎、怎么啦,你?”
小灯幽幽地叹了一口气,说杨阳,我想出国留学。
杨阳把一颗悬在半空的心放回了肚子里。他拍了拍妻子的肩膀,说你给我好好睡下,那事明天醒了再讨论。
第二天早上,他们没有讨论这件事。在以后的日子里,这个话题再也没有出现在他们的对话中。事实上杨阳已经把这件事彻底忘在了脑后。结婚四年了,他早已习惯了妻子瞬息万变的思维模式,他不会把她的每一句话当真。
然而,这一次他错了。六个月后,他才知道他的妻子已经不声不响地办妥了去加拿大留学的签证。
这里是多伦多乱线团一样缠绕不清的闹市街区里最中心的一个地段,也是伊顿大商场的所在地。今天是周六,人流比往常来得晚。当太阳开始在人行道上投下稀疏的树影时,街市的颜色和声响才渐渐开始丰富起来。
杨阳在一个画家的摊子边上放下了自己的行囊。画家的生意还没有开始,画家只是在埋头整理自己的画具。画家戴着一顶宽檐草帽,他看不清他的脸,只看见他蓝色的T恤衫上印着一个与一个著名体操运动员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商标。也是一个中国人呢。杨阳想。
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
杨阳把那张画着十二生肖彩色图像的大纸铺在路边,又在四个边角压上了各式各样的石头和雕刻刀具。这全套的行头都是他从国内带来的,当然,在他把它们小心翼翼地包叠好放进行李箱的时候,他并没有想到它们会成为他在多伦多陪读生涯里的谋生工具。
他会给在他的摊前停下来的每个人起一个美丽的中文名字。比如一个叫玛丽·史密斯的英裔女人,经过他的嘴就变成了一个叫史美兰的中国女人。一个叫威廉·伯恩斯的苏格兰男人,在和他聊上五分钟天之后,就变成了一个叫薄伟来的中国男人。他替人起了中文名字,再替人刻一枚小小的印章。完了顺便问一声人家的生日,然后就指出人家的生肖图像,再解释给人听那生肖所属的性格命相。若讲得那人有了兴趣,说不定就可以从他手里买走一个生肖雕像。这样全套的工序,大约耗费他半个小时到四十五分的时间,运气好的话,也许他能赚到二十到二十五加元的收入。
这是杨阳对自己的设想。他不知道这样的设想实施起来有几分可能性,但他知道他和小灯都需要钱。小灯两年前来多伦多大学留学,念完了英国文学硕士,现在在接着念博士学位。而他带着他们的女儿苏西,刚刚以探亲的身份来到多伦多。小灯虽然有奖学金,但是他们刚刚搬入了一个宽敞一些的公寓,房租贵了许多。小灯为他们的到来,买了一辆二手车,保险汽油修理费用,再加上苏西的钢琴课学费,这些零零总总的额外开销,都是要靠他的双手挣出来的。
有一串步子在他摊前重重地停了下来。生意,来了。他的心急剧地跳了起来,跳得一街都听得见。其实他完全不用害怕,那些篆刻印章和用生肖算命的雕虫小技,他早已在复旦和留学生同居一室的日子里操练得炉火纯青。只是他从来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他会用这些伎俩实实在在地换钱。
第一次,熬过第一次就好了。杨阳这样安慰着自己。
杨阳慢慢抬起头来,先看见了两条穿着蓝制服裤子的粗腿,后来他才发现是一个人高马大的警察。警察对他和蔼地笑了笑,伊哩呜噜地说了一串话。复旦教室里规规矩矩地学来的英文,却在鱼龙混杂的多伦多街头遭受了最残酷的考验——他居然没有听懂一个字。他满脸通红地摆着手,一次又一次地说对不起啊,对不起。警察放慢了速度,又把同样的话说了一遍。这次他听懂了一个词,一个关键的词:营业执照。
他傻了,他用两只手咝啦咝啦地搓着裤腿,舌头在嘴里无谓地蠕动着,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这时旁边的那个画家站起身来,对警察说了一串的话。画家的英文远没有警察的流利,可是杨阳却听懂了每一个字。画家说:这是我的先生,我们用的是一张执照,我画画,他帮我刻印章,用在我的画上的。
警察展开一个灿烂的笑脸,说好美丽的画,好美丽的印章,就走了。
杨阳这才看清,宽檐草帽之下的那张脸,是一张女人的脸。女人有一张宽阔的大脸,皮肤黝黑,两颊布满了星星点点的雀斑,脸上的每一个毛孔,似乎都在嘶嘶地喷涌着阳光。
很久,没有见过,这样健康的女人了。杨阳心想。
“谢谢你,真的。”杨阳说了,又觉得这话被太多的人在太多的场合里使用过,难免有些轻贱了,却一时又找不出比这更合适的,只好望着女人呵呵地傻笑。
“没什么,大家都是讨一口饭吃。”女人说。
女人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叫杨阳的心沉了一沉。记得小时候看过一幅国画,是画乞丐的,上面的题词是:谁不吃饭?谁不讨饭?只不过弄几个花样翻翻。那时他虽然还很小,却也一下子被谋生的沉重所震撼。只是没有想到,许多年后,千里万里漂洋过海地来到加拿大,他竟会沦落到街上卖艺的地步,和那画中乞丐,也就是五十步和百步之别了。
“脸皮磨厚了,就好了。其实,这个钱还是蛮好挣的,至少不用朝九晚五地坐班。夏天的时候把一年的钱挣下了,然后,另外三个季节你都可以去追求你的理想——假如你还有理想。”
他被女人的话逗笑了,乌沉沉的脸就晴了些起来,说咳,也就是养个家而已,哪还有什么理想呢。就问女人叫什么名字?女人说叫向前。他暗暗叫绝,心想这样的女人,当然该是这样的名字。又问是哪个学校毕业的?女人说浙美油画系。他说浙美是名校,当年潘天寿是校长。女人说你居然知道我们的老校长?他说我知道的东西,远比我说出来的多。我这里有一块绝好的鸡血石,不是这些个唬弄人的假玩意儿,改天我找出来,给你刻个好印章。
女人也不推辞,露出一脸欢欣的样子。“好啊好啊,我偷偷看了你那些印章,真是漂亮,还正想跟你学些篆刻的功夫呢。”
两人就坐下来等生意。杨阳拿出一条细细的磨刀石来,碾磨他的雕刀,向前就从画袋里掏出一本旧书看了起来。杨阳瞥了一眼,那书名是《废墟》。只见向前蹙着眉心的紧张样子,就忍不住咕地笑了一声。向前问你笑什么?杨阳说没什么,我只是奇怪现在还有人看小说。向前说其实我也不爱看小说,不过这可不是一般的小说。杨阳问何以见得?向前说反正挺抓着人心的,我也说不好,我看完了你自己拿去看吧。杨阳微微一笑,说不用了,我熟悉里边的每一个章节——那是我写的。向前一怔,半晌说不出话来。
这本书,是他读研三,也就是认识小灯的第二年,写出来的,出版后立即引起了轰动,还获得了当年的一个全国文学奖。假如说他前头的那些小说只是在他的脚底下垫了一块一块的砖而已,这本书就一下子把他托举到了一个光亮的高处。站在那里,他几乎隐隐看见了世界。毕业的时候,市委宣传部和几家知名的报刊杂志社,都慕名而来,对他伸出了橄榄枝,可是他没有接受他们的好意,只是一意孤行地选择留校当了教书匠,因为他害怕自己对文字的那种特殊敏感,会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办公室生涯所磨光。然而最终磨秃了他的才情的,不是职场,而是婚姻——那是后话。
从那本书之后,他突然发现他再也写不出一个字了,因为这本书造就了他的眼界。有过了这样的眼界,任何略有平庸之嫌的文字,都再也没有立足之地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本书在成为他的福星的同时,也意想不到地成了他的克星。
这时候人流就渐渐地浓稠起来,有人过来坐到向前的摊子前,要画肖像。也有人走到杨阳跟前,看他开雕印章。看了一会儿,杨阳就有了第一个顾客。后来又陆陆续续地来了几个,有的是要刻印章,有的是要算命,也有的什么也不要,就是要聊聊天。可那聊天的,杨阳也不敢得罪,谁知道会不会聊成客户呢?其实那天的生意并不是太忙,却因杨阳没有经验,手忙脚乱的,竟连中午饭也来不及吃。直忙到擦黑,才喘了一口气,摸出口袋里那卷又黏又脏的零票,数了数,竟有一百六十多元。开始以为自己数错了,便又数了一遍,还是这个数,脸上就忍不住绽开阔阔的一朵笑来。收了摊子,和向前约好了明天见,就站在街角等小灯——小灯下午去钢琴老师那里接苏西,接完了苏西就顺便把他捎回家去。
杨阳进了车,就看见苏西眼睛红红肿肿的好像刚刚哭过的样子,便问小灯怎么回事?小灯哼了一声,说问你的宝贝女儿。苏西不说话,鼻子一抽,眼泪又一颗一颗地落了下来,砸得杨阳心里到处都是窟窿。见小灯一脸怒气,也不敢去哄苏西,只问到底怎么了?小灯说老师用英文教琴,她听不懂,就不听了,一个下午坐在地上看小人书。杨阳说她刚到一个新地方,还摸不着北呢。小灯冷冷一笑,说我就知道你要唱白脸。下星期我跟着去上课,看她敢不敢那样。那是交了学费的,你以为呢?
杨阳赶紧从兜里掏出那厚厚一叠的零票来,说在这儿呢,学费。没想到钱挣得还挺容易的。小灯乜斜着看了一眼,也吃了一惊。杨阳乘势将手伸过去,捏了捏小灯的肩膀,顿了一顿,才说:“小灯你放松点,别一根弦老绷得那么紧,断了怎么收拾。”小灯呸了一口,说你是干什么的?断了你得包我一辈子。脸色才渐渐地松泛了下来。
“杨阳,我的小说,那篇讲过年的,要在《纽约客》上发表了,刚刚接到信,寄到系里的。”小灯说。
杨阳哦了一声,竟半天说不出话来。心里有些东西咕咚地泛涌上来,是惊喜,又不完全是惊喜。小灯和他说过想用英文写作,他从来没有拿她当真过。没想到她的第一篇英文小说,就上了《纽约客》这样的杂志。
而他自己呢?他却已经整整十年没有发表过一个字了。
小灯很早就和杨阳分房睡了,开始时是因为失眠,后来就不完全是因为失眠了。
刚开始时,是小灯怕夜里失眠翻身吵醒杨阳,就央求杨阳去另一个房间睡觉。杨阳有些不情愿,总是找各种各样的借口在小灯的床上多赖一会儿。到非走不可的时候,也总会发出一些大大小小的抗议声。后来这些抗议声渐渐地低落下来,成为一种可有可无的背景杂音。再后来,一到睡觉的时间,不用小灯催促,杨阳就主动进了属于自己的房间。
当小灯意识到这种转变时,局势已经进入了一个惯性的旋流。其实,如果小灯那时愿意伸一伸手,她还是有能力来逆转那样的旋流的。可是小灯不肯伸手。伸手不是小灯做人的姿势,从来不是。
于是小灯和杨阳就一直这样在同一个屋檐下分居着。
小灯的神经是在吃晚饭的时节里就开始绷紧起来的。暮色将她一寸一寸地拉近睡眠,当然,那渐渐向睡眠趋进的,只是她的肉体。她的意识始终像一头警醒的豹子,远远地匍匐着,万分警惕地注视着那片属于睡眠的黑暗之地。她的身体一次又一次地向睡眠俯冲过去,却总在和睡眠一线之隔的地方被她的意识捕捉回来。在身体和意识一个又一个回合的交战中,曙色就渐渐舔白了窗帘,她便开始等待着同样的循环,在另一个白天和黑夜的交替中进行。愈演愈烈的失眠状态,使她再也无法承受繁重的课程,所以在即将得到博士学位的前一年,她终于决定退学。
今天小灯在凌晨时分终于进入了朦胧的睡眠状态。她的睡眠浅薄得如同一层稀稀地漂浮在水面的油迹,任何一阵细微的风吹草动,就能将油迹刮散,裸露出底下大片大片的意识河床。在这样浅薄的睡眠中,小灯隐约听见了一些脚步声和一些水声。那脚步声和水声都被紧紧地包裹压抑着的,轻微得如同灰尘被风刮过地板。后来,小灯就听见了一些嗡嗡的声响,那嗡嗡的声响穿过墙壁的阻隔,在她的耳膜上抚摸震颤着,轻柔,酥麻,温暖,令人昏昏欲睡。睡意的油迹又开始在意识表层聚集拢来。
蜜蜂,那是蜜蜂的翅膀。小灯想。
油菜花,一直黄到天边的油菜花。一个年轻的女人,骑着一辆擦得铮亮的女式自行车,在这样的乡野路上走着。蜜蜂擦着她的头发飞过,满天都是嘤嗡的翅膀震颤。女人的车后座上坐着一个瘦小的女孩,女孩偏着身子,膝盖上放着一个竹篮。
追过去,追过去,看一看那个女孩的脸。
小灯一次又一次地对自己说。可是正当小灯马上就要追上那个女孩的时候,她突然醒了。油菜花骤然凋零,蜜蜂纷纷坠地,女人和孩子隐入一片黑暗。
不,那不是蜜蜂。那是杨阳用吹风机吹头发的声音。小灯突然明白过来。
今天,是向阳中文艺术学校的开业典礼。这个听起来有几分文革遗风的校名,其实不过是杨阳和向前两个名字的综合体而已。
其实,杨阳在两年前,就已经拥有了自己的中文学校。只是最近,他的中文学校才和向前的绘画班合并成为一所中文艺术学校。杨阳和向前的联合学校已经运行了三个月,之所以把开业典礼放在三个月之后,是因为杨阳想试运作一段时间再正式对外公布。“我们磨合得还不错。”杨阳对小灯说。磨合这个词像千层饼一样有着复杂丰富的结构和内涵,小灯切入的不一定是杨阳寓意的那个层面。
分摊房租水电费用之后可以节省开支。彼此的学生资源可以共享。一个人度假的时候至少另一个人还可以维持学校的基本业务。
杨阳是这样对小灯解释他的合并主张的。
小灯也信,也不信。
这时候传来轰隆轰隆的一阵闷响,仿佛是一发发的炮弹,正从一个锈迹斑斑的老炮筒里射出,在她的房角爆炸开来。房子抖了几抖,窗玻璃嘤嘤嗡嗡地震颤起来。小灯知道那是杨阳在启动他的汽车。杨阳小心翼翼地压抑了一切属于他自己的声响,可是杨阳无法控制他那辆将近十年的老福特。消音器上个星期坏了,却一直没有时间去修。听着轰隆的声响渐渐地远去,化为街音的一部分,小灯知道杨阳的车正拖着一尾的轻烟,碾轧着一街色彩斑斓的落叶绝尘而去。小灯甚至隐隐看见了杨阳脸上的急切。
也许,现在,他已经到了。向前肯定比他先到。她大约一直站在门口,等着他把车钥匙揣进兜里。她会接过他的大衣,挂在门口的衣架上。然后,捧上一杯滚烫的咖啡。“只加奶,不加糖,好吗?”她问他。
再过一会儿,人都到齐了,她会把他推到媒体的闪光灯下,介绍说:“这位就是杨阳,著名汉学家,小说家,向阳中文艺术学校的校长。”迎门的桌子上,肯定早已摆满了他的各样著作。当她向众人介绍他时,语气也许有些夸张急切,带着遮掩不住的热切取悦。但是她灿烂的微笑足以瓦解一切的戒备和怀疑。即使最没有经验的人也能看出,他已经成为她的地基、她的内容、她的实体,而她,只不过是从他身上折射过来的一缕光亮。
然后是讲话。各式各样头面人物,领馆的,侨界的,校长的,老师的,家长的,学生的。然后是宣读贺词。然后他和她会站在摆满了鲜花贺卡的大厅里,和各式各样的来宾合影。明天,就在明天,他和她的微笑,就会充盈着大小中文报刊的社区版面。
等到所有的来宾都散了,他和她就会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说哦,终于过去了。她会问他,你,饿了吗?我请你,去唐人家那家新开的越南馆子,吃午饭。
想到这里,小灯觉得有一条长满了毛刺的多脚青虫,正缓缓地蠕爬过她的心,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充满了麻痒和毛躁不安。她再也躺不下去了。
苏西今天起得略微晚了一些。苏西今年上三年级,平常的周六,她都要去父亲的中文学校补习中文。这周因为开业典礼,停课一次,她就趁机多睡了一会儿。起床的时候,她还没有完全清醒。半睁着眼睛推门去上厕所,一脚就踩在了一样软绵的东西上,几欲摔倒——原来是母亲。
母亲坐在过道里,睡衣的下摆松散开来,露出两条细瘦的大腿。母亲的大腿很白,是那种久不见天日的白,白得几乎泛青,血管如一群饥饿的蚯蚓,有气无力地爬散开来。母亲靠墙坐着,头发在昨夜的辗转反侧中结成粗厚的团缕,眼睛睁得很开,一动不动地望着天花板,像是两个蒙上了雾气的玻璃珠子,有光亮,却是混浊不清的光亮。
“妈,你怎么了?”苏西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声音裂成了几片。
“苏西,那个向前老师的画,画得好吗?”小灯微微一笑,问苏西。
“大概,不错吧。”苏西的回答有几分犹豫。
“你爸爸也是这么认为的吗?”
“大概,也是吧。”
“到底是是,还是不是?”小灯的脸,渐渐地紧了起来。而苏西的身体,在小灯的注视下渐渐地低矮了下去。
“妈妈,我不知道。”
“平常你去补习中文的时候,你爸爸在学校里,是怎么吃午饭的?”
“是自己带的饭,用微波炉热的。”
“在哪个房间?和谁一起吃?”
小灯一路逼,苏西一路退,小灯终于把苏西逼到了墙角。再也没有退路的苏西,突然就有了拼命的胆气。
“妈妈,你这么想知道,为什么不直接去问爸爸呢?”
小灯的嘴巴张了一张,却是无言以对。
苏西去了厕所,哗哗地洗漱过了,头脸光鲜地走出来,母亲已经回房去了。苏西去敲母亲的房门,母亲正在换衣服。母亲换上了一件天蓝色的套装,母亲的衣服领子袖口都很严实,遮掩住了所有不该显露的内容。母亲甚至化了淡淡的妆。化过妆的母亲,脸上突然有了明暗和光影。苏西很少看见母亲这样的隆重,不禁愣了一愣。
“妈妈,你要出去?”
小灯用一把疏齿的大梳子,一下一下地梳通着缠结的头发。却不说话。
“妈妈,今天晚上,丽贝卡家里有睡衣晚会,玲达和克丽丝都去。我可以去吗?”
苏西是个爽快的孩子,苏西的嘴和苏西的肠子几乎呈一条垂直线。苏西早已忘记了先前的不快。苏西现在的兴趣是在另一个崭新的话题上。
小灯倒了一团鸡蛋大小的摩丝,慢慢地在头发上揉搓开来。小灯的头发如遇雨的干草,突然间就有了颜色和生命。可是小灯依旧不说话。
苏西以为母亲没有听见,就又问了一遍。这次小灯回话了。小灯的回答很直接也很简单。
“不,不可以。”
“为什么你一次都不答应我?为什么别人可以,而我就不可以?”
苏西的脚咚咚地跺着地板,脸涨得绯红。
“不为什么。你不是别人,你就是你。”
小灯看了一眼手表,就朝门外走去。走到门口,她听见楼上突然涌出一阵山呼海啸般的音乐声,轰轰的低音节拍如闷雷滚过,震得地板隐隐颤动。她知道那是苏西在开音响。苏西生气的时候,总需要这样那样的一些发泄渠道,音乐只是其中的一种。
她管不了了——雷声再急,也总会过去的。她现在得赶她自己的路。这会儿是十点半。坐上公车需要四十五分钟。等她赶过去,开业典礼大概刚刚结束。如果赶得巧,应该可以在他们准备出门吃午饭的时候,把他们正正地堵在门口。
希望没有打乱你们的什么计划。她会这样对他们说。
这天早上一起床就没有好彩头。
好端端地坐在门口吃早饭,三子手里捧的那只碗突然就裂了,一碗皮蛋粥在他那条刚洗过一水的水磨石牛仔裤上画了一张大大的地图。
换过裤子出了门,一只灰鸽子在小达头顶盘旋了一圈,啪的一声撒下一团温热的鸟屎。小达拿手一抹,抹出了一脸的花,便忍不住大骂了一声操你姥爷。
“留点神,今天咱们。”三子说。
两人急急地走到了街市,天还早,正好赶上了菜市的余流。还没容把编织袋的拉链打开,街警就来了。三子脚底抹过油,跑得飞快。小达只晚了一步,就给抓了个正着。编织袋给没收了,外加两百元罚款——几个月的生意全泡了汤。
小达两手空空地当街站着,神情萎靡得像一件被细雨打湿了的旧衣服。眼看着日头高了,渐渐舔白树梢,喧闹的街市如潮水将他推来搡去,前面的路似乎有千条万条,可是他,却没有一个可去之处。
真是块好地盘啊,广州。一年多前,他和三子走出火车站,就一下子被这个城市的精彩打懵。那些灯火,那些街景,那些人流,那是他和三子在唐山过两辈子也不会见到的奇妙啊。可是这个城市再好,也是铁板一样的好,他和三子纵是把脑袋磨成一把尖锥,却也无法在这份精彩里凿出一个孔,好插进他们的脚。
到了广州,他们才知道,三子的舅舅根本没在广州,而是在珠海。他们赶去珠海,才知道三子的舅舅根本不是什么万元户,而只是给人看管着一个粮食仓库,拿着一份比唐山略好些的薪水而已。舅舅给他俩介绍了一份搬运工的工作,却因为小达一只手速度跟不上而被人炒了鱿鱼。后来两人一路辗转了多处,干过了不知道多少个行当,才攒下几个钱,进了些便宜的服饰,摆起了地摊。
地摊五花八门,三六九等。最高级的是搭了塑料篷的手推车,遮得风挡得雨。其次就是无顶的平板车,任凭雨淋日晒。再次一等,就是一辆光秃秃的自行车,后架上绑个货箱。最次的一等,就是在地上铺张油纸,四个角各压一块石头。可是小达和三子的地摊,却比最低的那一等还要低,一直低到泥里尘里——他们连张油纸也没有,摊子就摆在编织袋里。拉链一扯,生意就开张。拉链一锁,就是关门打烊——为的是跑起路来轻省。老天爷啥也没给,就给了这两个傻小子一副鹭鸶般的长腿。没人跑得过那样的腿,哪怕是火眼金睛的街警工商和居民治安队。
除了今天。
小达靠在路边怔怔地站了一会儿,实在不想回家,就顺着人流漫无目的地逛了起来。
他和三子在这条街上摆了几个月的摊,这是一条他熟得不能再熟的路,他闭着眼睛也背得出从街头到街尾的每一家店铺,认得出脚底下每一块挡路的石头。从前他太忙,脚在这条街上虽走过了千回百回,却哪一回也没用上眼睛。直到今天他才发现,街上原来有那么多东西,就在他眼皮底下生着,却偏偏跳过了他的眼睛。比如那家叫“金毛强”的发廊,门前那个红蓝白三色转筒上,竟放着一尊缺了半张脸的维纳斯石膏像;再比如那家新开张没多久的旅馆门厅里,摆了一个“衣冠不整者恕不接待”的牌子,而那个“恕”字,竟然是从“怒”字改过来的;再比如那家潮汕小吃馆的橱窗上,价格表被风吹翘了,露出底下一张外国电影画像。那画像上的金发女人脸上,别的似乎什么都没有,只剩下一张抹得猩红的大嘴巴——却是不难看。
这一天,小达走了很久很久的路。小达的腿脚挣脱了小达的脑子和身子,自行其是。小达的脑子眼睁睁地看着小达的腿脚噗嗤噗嗤地擦着路面,越走越软,越走越沉,却怎么也拉扯不住。后来小达的腿脚终于走不动了,小达瘫坐在一棵大树底下,屁股还没坐稳,脑袋一歪,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很夜了——是饿醒的。
一睁眼,小达就看见了星星,不是在天上,而是在地上。一排密密集集的星星,个挨个地躺在一片深黑的天鹅绒上沉睡。一个庞大的黑影喘着粗气冲进了星星的床,一下子把星星给搅醒了。星星气急败坏地狂跳了半天,才又渐渐安静下来——是一艘船。小达这才醒悟过来,他原来已经走到了江边。
肚子咕噜咕噜地翻搅着,他用手撑住身后的树干站起来,只觉得天旋地转。
“你不是,要跳江的吧?”
黑暗中传来一个声音,小达哗地竖起一身的汗毛。广东人迷信,神呀鬼的邪乎故事听多了,脑子里难免油星子似的留了几片阴影。
那个声音咕地笑了一声,说:“我看了你好久了,就怕你想不开。”
小达揉了揉眼睛,借着半明不暗的路灯,朦朦胧胧地看到了不远处一张游客椅子上,站起来一个女人。女人的衣裙簌簌地擦着被露水舔湿了的草地朝他走过来,脸上有两块闪亮的光斑——是眼睛。
“你才要跳江呢!”小达身上的汗毛渐渐地平顺了下来,嘴上就有了胆气。
女人也不恼,反倒笑了:“你说得没错,我还真是有点,想跳江。”
说这话的时候,女人已经站到了小达跟前。女人剪了一个很时髦的清汤挂面头,穿了一身同样很时髦的牛仔套裙,样子很年轻,声气却很老成,仿佛走过了数不清的江湖,拜过了数不清的码头。小达隐隐觉得这女人有些面善,却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心里忍不住颤了一颤。
“你不是,真的,要寻短见的吧?”小达结结巴巴地问。
女人哼了一声,说:“一句笑话,你也信?不就是一个男人吗?值得我跳江吗?还污染了江水呢。”
这时小达的肚子又叫了一声。这一声有点惊天动地的意思,一条街都听得见。小达窘迫得恨不得一刀割了两只耳朵。
“咱们吃宵夜去,我请你。”
女人不由分说地走在了小达前头。小达有些犹豫,可是小达的心里长着一杆秤,分得出饥饿好奇和胆怯各自有几斤几两。这一回小达的脚听从了小达的心。
两人进了街边的一家小饭馆,女人给小达要了一碗腊味饭,给自己要了一碗尖椒炒田螺。女人一边慢慢地挑着自己碗里的田螺肉,一边看着小达风卷残云似的消灭了那碗腊味饭。便又叫了一碗,吃得依旧大口,只是速度渐渐地慢了下来。
“你是不是,一辈子没吃过饭?”女人问。
“早上出门,只喝了一碗粥。”小达有些窘,额头开始冒汗。
饥饿的猛兽被遏制住之后,羞耻感开始复苏。在这个夜晚之前,二十岁的万小达从来没和任何一个年轻女子单独吃过饭。此刻的小达还没有意识到这顿饭的重要性:这顿饭给他开了一扇有进无出的门,从这里跨进去,他就把少年时代丢在门外,成了大人。
“你再吃点这个,很香。”
女人把她的碗推到小达跟前,可是小达没动。尖椒的味道钻进他的鼻子里,香得他只想狠狠地打个喷嚏,可是他却不能吃——他只有一只手,捏了田螺,就捏不了牙签。
“其实,我们不用吃得那么斯文。”
女人扔了牙签,拿手指抓了一颗田螺,把屁股放进嘴里吮了一吮,又拿出来,掉了一个头,再吮,肉就已经在舌尖上了。女人吸吮的声音粗野而又响亮,小达知道是为了不让他难堪。
“做的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连吃饭也顾不上?”女人的话问得很平,听不出是好奇还是嘲讽。
“阿姐你别笑话我,我只不过是个摆地摊的,今天运气不好,遇上了街警。”
“卖什么?”
“从前卖过电子表,公仔玩具,现在卖衣服,女人的睡衣。”
女人的目光,渐渐地聚集在他那只空荡荡的袖管上。
“打架造的?”女人问。
小达一怔,过了一会儿才明白了这问话里的意思。他仿佛被这样的联想打了狠狠一棍,血刹那间涌上了脸,额头上爆出了蚯蚓似的青筋。他张了张嘴,话却锈在了喉头。
两人都沉默下来,屋里只剩下嘈杂的吸吮声。“你从哪里来?”半晌,女人又抬头问。
“唐山。”
这一回吃惊的是女人。女人再说话时,嘴唇就慢慢地颤动了起来。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听说,地震的时候,真的,很惨。”
“我总算活着,别人,却死了……”小达轻轻甩了甩那只空袖管,仿佛甩出去的,是一件他永远也不愿再提的旧事。
两人终于把一海碗的田螺吮完了,擦擦嘴,走上了街。
小达抬头看了一眼天,就知道已经过了二更了。夜色依旧很紧,还没有一丝松动的迹象。霓虹灯灭了,沿街的建筑物失去了轮廓,边角模糊地融汇在混混沌沌的夜空中。风起来,梧桐叶子蜷成一只只愤怒的拳头,蓬蓬地砸落在路面上。沉睡的都市,如同脱了衣裳的人,这个和那个,突然变得千人一面的雷同。昏黄的路灯把两人的身影懒懒地投掷在地上,小达看见了女人的颀长消瘦和自己的硕壮。
“阿姐,你去哪里?我送你。”
“算了,我走不动了。你送我到车站吧,我就等第一班公交车送我去学校。”
“学校?阿姐你还在上学?”
“什么叫‘还在’?我才刚刚考上了研究生。”
小达愣了一愣,惊讶明明白白地写在了脸上。
“你是不是觉得,我根本不像个读书人?”女人转过脸来,定定地看着小达,仿佛死活要讨个说法。
“不,不是……我只是从来没见过,读研究生的女人。”小达的口舌,像捆了一条细绳,突然有些结巴起来。“我就是觉得,读书太难。”
女人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那是因为,你不知道怎么混。小学问是小混,大学问是大混。混的学问,比学问本身难多了。哪天等我教会你怎么混,保证你天书也学得成。”
小达也被女人逗乐了——从小到大,竟然没有一个老师这样教过他。
“阿姐,那个男人……”小达迟迟疑疑地说。
“别整天阿姐阿姐的,我有这么老吗?我有名字,叫阿雅!”女人一口剪断了他的话。
“阿、阿雅,那个男人,真的叫你那么伤心吗?”这句话在小达心里存半天了,存得都有了馊味。
阿雅望着远处墨汁一样的江水,默默出神。半晌,才说:“他去美国留学,跟一个台湾同学……”
阿雅顿住了,剩下的那半截话残留在唇上,重重的,把嘴角坠成一条下垂的线。小达很想伸出手来,扯断那条线,可是他不敢。小达手上的那股力气,在肚腹里游走了半天,最后浮到喉咙口,却成了一句长满糙刺的话。
“日他姥姥。”
阿雅一怔,突然放声大笑起来,那声音像一把铁弹子似的飞洒出去,将夜空砸出一个一个的窟窿,街和树都颤颤地抖了起来。
“傻小子,这么远来了,想不想在这儿,发点小财?”阿雅终于止了笑,正了眉眼,认认真真地问小达。
“怎么不想,做梦都想!”
“光想有什么用?就这样整天老鼠似的东逃西躲?”
“那有什么办法?没本钱,也没关系。”
“别哭穷,身边不会一分钱没有吧?告诉我实话,能凑得起多少钱?”
小达在脑子里飞快地算了一笔账。“我和三子,加起来还有千把块钱,想寄回家去的,还没寄。”
“那你去租一块小门脸,要好地方。只要地方选准了,在广州卖屎也能发财。”
小达为难地蹙起了眉头。
“没有营业执照。我和三子跑过好几趟工商局了,没熟人,办不通。”
阿雅从包里掏出一张纸,哗哗地写了一行字,递给小达。
“这是市局个体营业处陆处长的地址。你去找他,最好是晚上九点半到九点四十五分之间,他看完新闻联播的时候。”
“有用吗?”小达接过纸条,却满脸疑虑。“我买不起什么贵重的礼物,广州的人见识多了,送什么也不稀罕。”
阿雅斜了小达一眼,说:“你知不知道这世上除了钱之外,还有一样东西叫‘投其所好’?陆处长是转业军人,他的部队曾经驻扎在河北。一九七六年他在唐山,你懂了吗?”
小达愣了一会儿,渐渐地,眉眼就活泛了起来。
“我懂了,阿雅。”
“只是,千万不能说是我告诉你的。”阿雅叮嘱道。
两人在公共汽车站牌底下站定了,看着一条长街在淡淡的曙色里渐渐生出轮廓和线条。
“阿雅,你等着吧,总有一天,广州城里会有一层楼,上面写的是我的名字。”小达喃喃地说。
这天小达一直到凌晨才回到家。摸摸索索地掏出钥匙开了门,冷不防迎面就挨了三子一拳。
“你就是寻短见,也告诉一声。我都快找疯了!”
小达从地上爬起来,却也不恼,按着三子在床沿上坐下,嬉皮笑脸地说:“凭什么要寻短见?说不定,还真时来运转了呢?总不能一辈子倒霉。”
三子扭了头看小达,满脸狐疑:“你中了什么蛊了?”
小达站起来,舀了盆凉水洗脸,哗啦哗啦的,水花溅了一地。
“三子,读过书的女人,真的就是不一样。”小达说。
第二天三子陪小达去买了一件浅灰色的西装,五十八块钱的地摊货,质地粗劣,式样却很新潮。小达拿回家来,调了一碗淀粉汤,拿嘴含了喷在衣服上,用熨斗走过一遍,突然就挺括了起来——那是他在家时看见元妮常干的事。
“样子货,千万别下雨淋湿了。”三子说。
小达抓了一把发蜡,把自然卷的头发吹成个油光水亮的大背头。装上假肢,换了一件干净的衬衫,再套上西服,系上领带,往镜子跟前一站,突然就认不出自己了。
三子在后头龇牙咧嘴地笑,说人模狗样的,留神点,别一不小心叫人收了去当女婿。小达呸了一口,说我还给他当爹呢。你就在家等我的好消息吧。三子急了,扯住小达的袖口嚷了起来,说你让我在这儿等得猴急啊,我得跟你去,你上楼,我在楼下等。
两人就嘻嘻哈哈地出了门。
很快就找着了地址上的那幢楼,在旧城,是座老式的宿舍楼。楼道里堆满了东西,路灯昏暗得像几年没擦的煤油灯罩,小达差一点被一个纸箱子绊了一跤。跌跌撞撞地上了楼,看了看表,是九点三十七分,便长长地吁了口气,定了定神,才抬手按门铃。
应门的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胡子拉碴,穿了一身睡衣,嘴里含了一柄牙刷。小达眼尖,一下子就看清了老头扶着门柄的手上缺了两根指头。
“找谁?”
老头的目光像一把铁刷子,在小达身上上上下下地刷了一遍,就把那身胡弄事的西装刷得稀烂。小达在老头的目光里赤身裸体般地低矮了下去。
“陆、陆处长,这是,孝敬您的……”
小达在路上想好的一大桶开场白,到这时已经洒得只剩下了浅浅一个底。
老头瞄了瞄小达递上来的那个纸包,一眼就猜中了是什么东西。
“我不抽烟。有事去办公室找我。”
老头说着就要关门,小达眼疾手快地一把扶住老头的胳膊,趁老头还没回过神来,就在门缝里插进了一只脚。
“陆处长,我真有急事,求您。”
老头见过这般厚脸皮的人多了,也不当回事,丢下小达一人在屋里,径自去了厕所继续刷牙,一口水含在嘴里,咕嘟咕嘟地旁若无人地翻江倒海。
小达就在屋里四下走着,东瞧西看。屋不大,却倒整洁,摆了一个沙发,一张公事桌和一张饭桌——都是旧式的。迎面的墙上挂着一张镶着黑框的放大照片,是个四五十岁的女人,衣着古旧表情平板。小达依稀觉得女人眼熟,心里只是奇怪:这几天也不知怎么的,见着人总觉得面善,却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公事桌的玻璃板下压了几张照片,居多是穿着军装的单人照,有单衣,也有戴着翻皮帽子的冬装——看得出是老头年轻时的模样。右下角有一张两寸黑白照,照片上是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女孩,穿着白衬衫花裙子,脖子上系着一条红领巾。小达揉了揉眼睛,只觉得有一根棍子在他心里猛地掏了一下,心给搅和得像一碗被勺子挑散了的豆腐脑,脑瓜子唰的一下空成了一张白纸。
“有什么事就说吧,我睡得早。”
老头手里捏着一块毛巾,擦着嘴从厕所里走了出来。
“陆叔,这张照片,是、是谁?”小达指着玻璃板问。
小达问这句话的时候,表情很奇怪,一张脸从颧骨到下颌都在抖,手捧在心口,仿佛在接着随时要抖落下的牙齿。
老头被他的样子吓了一跳。
“这是我女儿阿雅,怎么啦?”
“阿、阿雅,是你女儿?”
今天在老头家里遇见的惊讶,像是一串连发子弹,第一发还没有发完力,第二发就已经紧紧跟上。小达只在嘴上练过兵,却没有真正打过仗。小达被连发子弹打蒙了,一下子瘫坐在了沙发上。
“你认识我家阿雅?”老头问。
小达摇了摇头,脑袋瓜子开始慢慢地清醒起来。一句一句的,他开始捡拾起阿雅跟他说过的那些话。他把那些话拼七巧板似的拼排在一起,突然就铺成了一幅意义明晰的图画。他彻底地冷静了下来,心里就知道了下一句该说什么话。
“陆叔,这张照片,跟我姐小时候很像,活脱脱的,像。”
小达站起来,解开领带,脱下西服,除去衬衫,卸下假肢,一样一样地放在了公事桌上。小达做这些事的时候,像是好莱坞大片里的慢镜头动作,斯文,从容,有条不紊。
老头退后了两步。老头虽然见过了很多场面很多人,可是老头再见多识广,也没见过这一款。老头有些慌了,手习惯性地伸向腰间,想去掏那支早已不存在了的枪。
小达把老头按在了沙发上。
“我姐七岁就死了,在唐山。大地震的时候,我和我姐给压在一块大石板底下,一头压一个。石板从这头撬,我姐就得死。石板从那头撬,我就活不成。老天逼着我妈要挑一个,你说,你让她怎么挑?”
“我妈挑的是我。可是挑过了,你让她这辈子怎么再活下去?你让我这辈子怎么再活下去?”
老头缺了两根指头的手,颤颤地抖了起来。
“你给我,拿根烟。”他指了指小达放在公事桌上的那个纸包。
小达拆了纸包,拿出一根烟,用随送的打火机,给老头点上了火。老头抽烟的样式很古怪,抽进去好几口,才喷出去一口。那一口烟在肚子里憋得太久了,带着五脏六腑的焦味从鼻孔里挤出去,干热得要擦出火星子。
“七六年,我们部队就驻扎在石家庄,我们是第一时间赶去唐山的。”老头缓缓地开了腔,“我这手,就是在那个时候,刨废了的。夏天死了这么多人,草草埋了。到了冬天,上级发话,说为了防疫,要迁葬。那天晚上,我守着坑,来了两姐弟,一个九岁,一个七岁,说要找妈。小脚丫子踩着尸袋,嘎啦嘎啦地走了一圈又一圈——都是冰碴子啊。我说别找了,好几千人,怎么找啊。天黑了,回家吧。你猜他们怎么说:‘妈妈没有了,还有什么家啊。’”
老头三个指头抖得太厉害,长长的烟灰噗搭一声掉在了地板上,空气里飞腾起一丝隐隐的松木焦香。
“你租下门脸了吗?”老头把烟头往洗脸盆里一扔,问小达。
“租了,在中山六路。”
“有过零售经验吗?别跟我撒谎!”
小达顿了一顿,说算有吧。老头瞪了小达一眼,说什么叫算?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小达低了头,说摆、摆过地摊。
老头长叹了一声,努努嘴,示意小达穿上衣裳。
“明天带了身份证件,到单位找我。”
小达走出门,老头追了过来,把那个纸包塞给了他。
“拆了的那一包,我留下了,剩下的你带走。箭牌的,还是硬壳,价格不便宜啊。”
“陆叔,我一定,不给你丢脸。”
小达说这话的时候,低着头也压着声,怕老头听见了嗓门里的裂缝。
“那张照片,改天我印一张送你。”
他听见老头在身后说。
这几年李元妮早已学会了不数算日期。家里的墙壁上找不见一张挂历,桌子上也不摆任何台历。甚至连闹钟上的日期,都被她调成了静止。客人来家里量身裁衣,她也只在布包上标一个“两日取”“三日取”或者“急”。
当然,元妮要抹掉的,只是日子写在纸上的印迹。日子留在天地间的印迹,却是元妮怎么也无法抹除的。门前夹竹桃蹦出新枝的时候,她就知道又是一年的新春了。天上大雁排着队往南飞去的时候,就是又一个夏天的终结了。商店的橱窗里开始摆出红包装袋的货物,空气里响起星星点点的爆竹声时,就是又一年的岁尾了。
元妮真盼望自己是个瞎子,看不见季节变换的踪迹;更希望自己成个聋子,听不见邻里欢天喜地的爆竹声。她只愿自己埋了头过那种没有年没有月也没有日的生活。可是老天偏偏不肯放过她,总是借着或是这样或是那样的事由,来提醒她又是一年的清明,端午,中秋,腊月了。她一遭提醒,便会想起一个人。这个人像不小心吞下肚子的一把刀,随着呼吸血脉直直地往上泛,一路走,一路捅,捅得她五脏俱碎,一腔都是血沫子——却不能言语。
这个人就是她的儿子万小达。
地震之后,小达截了肢。刚开始时是装了假肢的,后来身体长得太快,一两年之内又得换肢,小达懒得换,就干脆扔了假肢,痛痛快快地做起了独臂螳螂。小达很快学会了用左手写字吃饭干活骑车,小达的左臂独当一面地解决了生活上几乎所有的难题。可是小达却有一个与手臂和生活都无关的难题:小达不爱读书。对世上一切事情都充满了好奇心并具有无穷精力的小达,一拿起书却忍不住就要打瞌睡。小达勉勉强强读到了高三,却放弃了高考——他和元妮都知道,考也是白考,他连职业专科学校的门都进不了。元妮硬招软招都使遍了,向来脾气柔顺的儿子,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回去念补习班。
小达一心要和班里几个同样没指望考上大学的同学一起去南方“看一看”。“看一看”的确是小达当时的心境,因为他完全不知道要去那里干什么,他只是隐隐地感觉到那边未知世界对他有着朦胧的吸引力。元妮坚决不放小达走,为此母子两个也不知热战冷战了多少个回合,最后元妮无奈地松了口。
“一年,就一年,成就成,不成你给我立刻卷铺盖回家。”
这是元妮松口的条件。小达当时是点了头的,可是小达并没有信守一年的诺言。小达一走就是三年。刚去的时候还有信来,再往后信越来越少,信封上的联系地址也回回不同,有深圳的,佛山的,珠海的,广州的,等等等等。等元妮写了回信过去,十次里有六七次都遭了退信——那头已经搬了家。
这三年里,小达总共寄过三回钱,一回是一百,一回是一百八,还有一回是两百。连送汇款单的邮递员,都忍不住笑:“你儿子不会攒一攒再寄啊?这点钱还不够汇费的。”元妮也笑:“他是怕他妈饿死呢——要是我指望他那点钱,可真得饿死。”
笑归笑,元妮心里却是明白的:自从答应了儿子去南方,他就是一只风筝了——是断了线的风筝。他回不回来,什么时候回来,由不得她,也由不得他,只能由风了。她急也没用,就把心放开了。
这天一大早,老秦就来了,一头钻进厨房,咚咚地剁肉馅包饺子。元妮还趴在缝纫机上赶着手里的最后一件活。元妮今天已经换上了过年的新装,是件新织的羊毛衫,墨绿色的底,胸口挑了一朵大大的白腊梅。毛衣是昨天熬了一个通宵才赶出来的,她咬断了线头就直接穿上了身。她可不想和街上的那些人一样,非得等到年初一才换上新衣裳。一天的快活得一天使光。自从有过了那场大地震,她再也不想把今天的兴致留到明天早上。
元妮手里缝的,是一件藏青色华达呢对襟棉袄罩衫——这是楼里一位邻居给他的老母亲赶制的过年新衣。这些年买成衣的人越来越多,元妮的裁缝铺生意渐渐淡了,来找她缝制的,多半是市面上买不着的特殊款式,元妮可是一丝也不敢怠慢。
终于缝完了衣襟上的最后一个盘花布扣,元妮剪断了线头,把衣裳放进一张红纸里包好,就进了厨房帮老秦的忙。
老秦慌慌地往外推她:“你这一身衣裳,太鲜亮了,弄脏了不好洗。”
元妮就开了抽屉找袖套和围裙。“什么鲜亮,你想说这颜色土气,是不是?”
老秦停了手里的刀,回过头来定定地看元妮,半晌,才说:“那得看谁穿。”
元妮忍不住抿嘴一笑,心想读过书的男人,说话就是不一样。老秦夸人的时候,从来不用一个夸人的字眼,但不知怎的,就捎带着把人夸了,还偏偏就夸得妥帖舒坦。
元妮拿过装了面团的盆,就开始一个一个地揪饺子皮。
“你和好了馅就走吧,一会儿人就到了。”元妮说。
元妮说这话的时候,低头只看面粉团,却不看老秦。
元妮嘴里的“人”,说的是老秦的女儿和女婿。老秦原来有三个子女,地震里死了两个,只剩下一个女儿嫁在天津,今天要赶回家来吃年夜饭的。
“还早,下午一点半的车。”老秦说。
老秦干活手快,心也急,手上的菜刀紧锣密鼓似的响,额上也冒出了豆大的汗珠子。元妮抬头瞟了他一眼,就笑:“心在哪儿呢?着急了吧?”
老秦果真就急了,汗珠子在眉毛上汇集成一条小溪流:“我急什么急?我一早就起来买肉馅,不就是想和你吃一顿年夜饭吗?”
元妮哼了一声,说:“这叫年夜饭吗?我敢叫你跟我吃年夜饭吗?你敢跟我吃年夜饭吗?”
老秦像一个被针扎破了的气球,突然就瘪了——他无话可说。这些年的除夕,他从来都是急匆匆地赶过来和元妮吃顿午饭,再急匆匆地赶回去,和那头吃年夜饭。那头的日子是一种日子,这头的日子是另外一种日子。那头的日子是病日子,没有颜色也没有光亮,可是他的脚却是实实地踩在地上的;而这头的日子是电影里戏文里才有的好日子,却像是从别人那里借来使的,虽是欢喜,但脚总悬着空,踩不到实处。他过着那头的日子时,心里想的都是这头。可是他来到这头的时候,心里又惦记着那头——他哪头也割舍不下。这些年他在两头跑来跑去,哪头也没真正顾上,倒把一头的好头发给跑得灰白稀疏了。
“小达过年有信来吗?”老秦小心翼翼地问。他知道这是元妮心里最薄的一个地方,一口略粗些的气,都能吹出个窟窿眼。
元妮摇了摇头。
“他的日子,一定也不容易。他不像是个,没良心的孩子……”
老秦的话还没说完,只听得咚的一声,元妮把擀面杖扔了,桌子上扬起一片白色的粉尘。
“我知道街上的人是怎么笑话我的,你也别跟我来这些虚的假的了。我李元妮就是生了个白眼狼。”
元妮背过身去,低了头,肩膀轻轻地颤动了起来。老秦放下手里的菜刀,走过去,迟疑了片刻,才伸出手来揽住了她。“别哭,妮,大过年的。”他贴在她的耳边说。
她抬起头来,眼中并无泪,嘴角上反而挂了一个冰凉的微笑。“你以为我想他呢?我就当地震的时候,一个也没救出来,不就了了?这么大一个唐山城,孤了寡了的也不止我一个。”
女人的话很硬,硬得像冰碴子,一把撒在老秦的心里,冻得他起了寒噤。
“妮,这世上,就算什么人都死绝了,我总是在你身边的。只要我还有一口气,你就、就不会……”
男人说不下去了,男人只是紧紧地搂住了女人,把女人的脸,按在了自己的胸口。女人没回话,男人却觉得怀里的这个身体渐渐地软了下来,胸前隐隐有些湿热——女人的眼泪,到这一刻才流了下来。女人的双手拽住男人的衣襟,两人一动不动地站在一屋的灰暗之中,听着屋外的北风裹挟着大朵的雪,唰唰地甩在玻璃窗上,心里突然涌上了一阵地老天荒的相依和凄惶。
这时突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一声比一声急,完全没有耐心。元妮一把推开了老秦:“是隔壁老金家的来取衣服了。你就在厨房里,别出去。”
元妮跑出厨房,抓了条毛巾擦过脸,又拢了拢头发,才拿起红纸包的那件衣服,匆匆跑去开门。
门一开,轰的一声,从门外滚进来一个大雪球。那雪球颤了几颤才站定了,抖了抖身子,地上就落了一片细碎的水珠子——原来是个满身是雪的人。那人熟门熟路地从门后的挂钉上取下一个大刷子,唰唰地掸过了身上的雪,又抹了抹脸,方露出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和一张胡子拉碴的嘴。那嘴咧了一咧,现出两排沾满了烟屎的黄牙。
“妈,你不认得我啦?我是小达!”
嘭的一声,元妮手上的纸包掉在了地上。红纸摔裂了,地上淌着一团藏青。
“排了两天两夜的队,才买上了票。差点就赶不上过年了。”
小达一边说,一边直直地往屋里走。元妮想拦,没拦住,小达已经进了厨房。
“渴死我了,妈,壶里有热水吗?这一路……”
小达的话突然就断在了舌头上,因为小达意外地发现厨房里站着一个男人。男人系着一条花围裙,手里捏着一把菜刀,鼻尖上沾着一丝韭菜叶子。小达的目光在男人身上游走了几个来回,男人的身子就渐渐地矮了下去。
“小达你,回来啦?你妈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就、就来包几个饺子,过年。”男人期期艾艾地说。
小达不说话,依旧定定地看着男人。三年不见,小达长高也长壮了。可是长得再高再壮,也没能脱得了原先的那个形。真正脱了形的那样变化,不是在身子上,而是在眼睛里。老秦的眼睛在小达的眼睛里慌慌地掏了几掏,就掏出了一样东西。那样东西是他从前不曾见过的。老秦想了一会儿,才想明白了那样东西是霸气。
“我妈有我,我妈不是,一个人。”小达一字一顿地说。
“小达,你不在家,家里什么事都是你秦伯伯帮的忙。”元妮插了进来,可是元妮的话和老秦的话一样,缺根骨头,有点软。
“妈!”小达瞪了元妮一眼,“人家家里也该吃午饭了,咱们就不留客人了。”
老秦四下找元妮的眼睛,指望着女人说句话。可是他没找着她的眼睛,也没等着她的话。他只好解下围裙,取下衣架上的大衣,慢慢地穿上了,又套上靴子戴上帽子,朝门外走去。雪到这个时候已经下疯了,一朵一朵脏手绢似的仗着风势朝着人横掼过来,抽在脸上是辣辣的疼。元妮很想出去送一送男人,可是小达的目光像一条粗绳索,捆了她的手她的脚,她竟然动弹不得。她眼睁睁地看着老秦高一脚低一脚地走进一天一地的风雪里,突然发觉他向来挺直的背,竟然已经有了几分佝偻。她心里有样东西猛地抽了一抽,这一抽,就抽出了一股气。
元妮嘭的一声摔上了门,直直地走到小达跟前。
“他欠了你老万家什么了?一年到头给你们万家做牛做马,连一顿饭也吃不得了?”
元妮的话里突然又有了骨头,把屋里冰碴一样僵硬的空气扎出了一个洞。
小达掏出一根烟,慢慢地抽了起来。小达抽烟的表情很辛苦,仿佛吸进去的是一把辣椒面,五官痛楚地搐在一起,额上蹙出一条灰黑的皱纹。小达这根烟只抽了一半就掐灭在了水池子里。小达转过身来,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说得很轻,却像一把尖刀,瞬间剔去了元妮声气里的骨头。
“妈,他要是没老婆,别说是一顿饭,我能跪下来喊他一声爹。”
元妮搜肠刮肚,竟找不到一句可回的话。一阵恼羞泛上来,脑门上鼓起了一个赤红的肉包。她猛地抓起小达的旅行包,一把扔到了门外。
“滚!我不是你妈!你一走三年,你管过我是死是活?一回来就想当我的家?”
这话没经过她的脑子,直接从心蹦到了舌头,出口时速度飞快,怎么也追不上。其实真要追也还是有办法的,得拿另外一句话去追——一句经过了脑子的话。可是她的心和她的脑子昏天黑地地斗着法,心怎么也不愿输给脑子。于是她就看着儿子站起来,拉上还来不及脱下的羽绒服上的拉链,直直地走出了门。儿子从她眼前经过的时候,她本来一伸手就可以拉住他的,可是她的手也在跟她的脑子斗着法。那天她的脑子在四处打着架,却总是输家。
儿子开门的那个刹那,风打着旋子,抓了一把雪狠命地朝她掴过来,她脸上像挨了一把铁砂似的疼。这一疼,就把她彻底疼醒了:这种天,儿子能往哪里去?她棉鞋也来不及穿,趿着屋里穿的一双便鞋就飞快地跑出了门。
“小达啊!”
她撕心裂肺地喊了起来。可是她的声音一落到风口,就给咬成无数个碎片,扔过来抛回去,一天一地便都是啊……啊……啊……的回声——儿子却早已不见了踪影。
元妮失魂落魄地回到屋里,没头没脑地顺着墙转了几个来回,直到看见砧板上那团剁了一半的肉馅,才明白过来自己是在厨房。饭桌上放了一个网兜,里边是一个油腻腻的纸包——那是早上老秦带过来的。她打开纸包,是一只肥得流油的酱鸭,一串香肠,还有两刀腊肉。早上来的时候,老秦就吞吞吐吐地告诉她,今年他岳父岳母还有女儿女婿都赶回来过年,住在他家。老秦真正想说的话,是后半截,可是老秦支吾了半天,到底也没把那半截话说出来。其实老秦说不说,元妮都已经猜到了:正月里这几天,老秦是过不来了。这些肉,是让她慢慢吃着熬日子的。
元妮撕了一块酱鸭,放进嘴里慢条斯理地嚼着,心想这就是,老秦拿来买心安的物件了。如此一想,那鸭肉便像是木屑,嚼在嘴里全然无味。
儿子说得对,老秦有家。那头的那个瘫子,再不济,也是跟他扯过结婚证的妻子。他只能把一整块时间,切麦芽糖似的切出零零星星的几个边角,用到自己身上。老秦对自己再贴心,也只是她的零头布,他做不了她的整料。
元妮呸的一声吐了嘴里的鸭肉,恍恍惚惚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在床沿上坐了下来,直直地盯着墙壁发愣。窗外啪的一声响,一只爆竹炸了,后边跟着的一串百子炮,只响了两三声,便哑了。最好今天所有的爆竹都炸不响。元妮咬牙切齿地说。突然,墙上有两点荧光,鬼火似的对她闪了一闪。元妮的头发,如钢针根根直立,身上哗地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那是小登的眼睛——墙上那张照片里的眼睛。
元妮的身子米袋似的瘫软了下去。她蹲在地上,两手捂着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报应,这是报应啊!登,你啥都看见了啊……”
再也没有哪一天,能比今天更适宜哭了。楼外老天在发着一年里的最后一场淫威,楼里家家户户都在准备着一年里的最后一顿夜饭。楼外是一场热闹,楼里也是一场热闹,没人顾得上,这两场大热闹中间的那道深渊里,一个半老寡妇的哀嚎。她终于可以,想怎么哭就怎么哭,想哭多久就哭多久了。
这时,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
小达,哦,小达。
元妮站起来,一阵头昏眼花。扶着墙略略定了定神,就跌跌撞撞地朝门口跑去。
门外是邻居老金的媳妇。
“有事吗?”元妮嘶哑着嗓子问。
老金媳妇看着元妮,眼神有些古怪。“衣服,我婆婆的衣服。”她说。
元妮这才醒悟过来,跑回屋,从地上捡起那个摔裂了的红纸包,掸了掸上面的灰,递给老金媳妇。
老金媳妇拿了衣服,匆匆看了一眼,就包了回去。
“小达他妈,要不,今晚上我们家吃年夜饭?”老金媳妇说这话的时候,没有抬头看元妮,口气里有些迟疑。
元妮从老金媳妇的神情里,悟出了一样陌生的东西。过了一会儿,她才醒悟过来,那是怜悯。这世上有各种各样的刀子,多尖多硬的,她都挨过了。可她唯独没有挨过怜悯这把刀。这把刀太软了,软得她竟不知道怎么躲,一下子就叫它扎中了心窝。一股钝疼慢慢地泛上来,眼看着,就要泛到她的眼窝。
千万,千万,不能当着这个女人掉眼泪。我李元妮,怎么也不能沦落到,让人可怜的地步。
那个打了一早上败仗的脑袋瓜子,在那一刻里突然就清醒了,而且力大无比。元妮一咬牙,就咬出了一个灿烂的微笑:“就是为了赶你家这件衣服,赶晚了些时候。我兄弟正在路上,要接我回家呢。我娘家人多,摆了两桌子酒,等着我去吃年夜饭。”
老金媳妇哦了一声,说那就好,便从兜里掏出一张卷得很紧的纸票,塞给元妮。元妮的指头轻轻一捻,就知道了分量,连声说多了多了,我给你找。老金媳妇把钱往地上一扔,转身就跑:“叫你赶得这么急,这点钱,谢你都不够。”
老金媳妇跑了几步,又转回来,贴着元妮的耳朵说:“小达妈,刚才我看见楼道的门洞里,有个叫花子在睡觉。你一个人,门户要当心。”
元妮怔了一怔,心里像有盏小手电似的,突然亮了一亮——却不动声色。送走了老金媳妇,她穿上棉猴,套上棉鞋,慢慢地朝楼道走去。
门洞里果真有个人在睡觉。那人身上穿的那件深蓝色羽绒服,已经脏得泛起了油光。他坐在一只满是灰土的帆布旅行袋上,两手搂着膝盖,头埋在两个膝盖中间,全身蜷曲得像个圆球,鼾声惊天动地。
元妮伸出脚尖,钩了钩那只帆布包,那人倏地惊醒了,揉了揉眼睛,茫然地望着元妮。
“走,达,跟妈回去。咱包饺子,过年。”元妮说。
元妮大步走在前头,身后是一阵唰唰的脚步声。她知道,小达跟上来了。
“妈,我在广州遇到了一个贵人,咱们的好日子,就要到了。”小达瓮声瓮气地说。
去霍普港镇的事,是小灯提出来的——那里有一年一度的摇滚和街舞节,选在世界地球日的那一天。苏西是个摇滚迷,去年就吵着要去,是小灯没让。今年苏西没开口,倒是小灯主动提议的,着实让苏西和杨阳都吃了一惊。
给杨阳打电话约时间的时候,小灯就嘱咐杨阳要带上一副耳塞。“我们要准备着为苏西的爱好把神经碾成齑粉。”杨阳听了忍不住哈哈大笑。那个兴许会成为他前妻的女人,讲话依旧还像从前那样耸人听闻。
这是分居之后的第一次阖家出行。苏西似乎很兴奋,坐在后座上,戴着一副耳机摇头晃脑地听着一段惊天动地的音乐。歌词和旋律都被耳机吃进去了,漏出来的,只是贝斯的节奏。轰。轰。轰。像开山的炮,一下一下地炸着人的耳膜。
“小点声,别吵得你妈头疼。”杨阳从驾驶座上回过头来,对苏西做了一个调小音量的手势。
苏西按了一下键钮,炮声消失了,变成了滚雷——是那种远在天边隐隐约约的滚雷。
“苏西,你听的,是谁的歌?”小灯和颜悦色地问。
现在她一周只见苏西一次,在周六的早上,吃完午饭苏西就要坐车去杨阳的学校学中文和书法。小灯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自己,一定不能在这些极为有限的相处时间里,扎进自己的情绪毛刺。
“你说什么?”音乐太响,苏西听不见小灯的话,便摘了耳机问道。
小灯摆了摆手,做了个“没什么”的手势,苏西如释重负,戴回耳机,重新一头栽进贝斯的疯狂之中。
“去年还说爱辣妹到死,今年就迷上后街男孩了。里头有个叫Kevin和Brian的,是表兄弟,都来自肯塔基州的莱克星顿,苏西连他们小时候住的街名都叫得出来。”杨阳说。
“你怎么,知道的?”小灯怔怔地问。
杨阳扭头看了她一眼,仿佛她在说着一种他从未听过的方言。
“这有什么奇怪?她是我女儿。”杨阳说。
“可是,她也是,我的女儿。”
是啊,苏西是她的女儿,是从她身体上剥离下来的一块血肉。这块血肉离开了她的身体,无论在世上走得多远,中间却依旧还有千丝万缕割不断的牵连。可是,她对她却是如此陌生。她不知道她的挚爱,她也不知道她的。她们俩是世界上最熟悉的陌生人。倒反是那个没经过阵痛的男人,说得出苏西的偶像苏西的梦。
“对不起。”小灯嗫嚅地说。
杨阳吃了一惊:“为什么?”
“这些年,苏西,都是你在费心。”小灯轻声说。
两人突然就沉默了,因为他们不约而同地意识到,他们的谈话已经接近了一个危险的边缘,再往前挪一步,就有可能进入硝烟弥漫的战场。他们已经在那里打了十几年的仗,都是遍体鳞伤。他们都累了,谁也不敢轻易挑起一次他们收不了场的争端。
“你已经尽力了,小灯。”杨阳轻轻抚了抚小灯的肩膀。
小灯心里涌上了一股东西,温软湿润,正正地堵在了喉咙口。小灯已经不记得,这几年里,杨阳什么时候对她说过这么贴心贴肺的话。她却明白,现在他肯说这句话,是因为他已经不再爱她。爱情是云是雾,云遮雾障的时候,人是看不见路的。而只有云消雾散,不再有爱的阻隔,人才能看得清彼此心里最弱最无助的那个死穴。
她用眼角的余光,悄悄打量着杨阳。杨阳刚理过发,茂密的头发直直地往后吹去,露出丝丝缕缕的梳齿痕迹。他身上穿的是一件白色的毛衣,领口和胸前织着一道红蓝相间的横杠。这个发型,这件衣服,都是她没见过的式样。小灯被杨阳的英俊吃了一惊。日日相处的时候,她对一切习以为常。距离打碎了审美惯性,她的视觉这一刻重新萌动着猝不及防的新鲜感。杨阳搭在驾驶盘上的手指,正跟着苏西耳机里的音乐节拍轻轻地跳动着,他的目光直直地注视着前方,从容,淡定——这也是小灯不曾见过的神情。这个男人不再压抑,不再诚惶诚恐,他甚至有了善解人意的温婉,这一切皆因他已经挣脱了爱的枷锁。习惯枷锁的过程是漫长的,就像盆景需要经过日复一日的束缚才能弯曲成形;而习惯自由的过程却很短暂,从扭曲到舒展有时只需要一纸分居协议。多年的相处早已模糊了个中的许多细节,小灯只能从结果反推出过程的残酷——平生第一次,小灯醒悟到杨阳在这段婚姻中原来是如此的不幸福。
只有具有心灵自由的人,才能真正给予。小灯突然想起了这一句不知从哪本书里读到的话。
“最近,睡得怎么样?”杨阳问。
“亨利开的药,似乎管点用。”小灯说。
杨阳听了,轻轻地笑了起来:“从来没听你这样对你的医生直呼其名。”
“因为这一个,多少还讲点道理。”
“光靠药物也不行,最好能锻炼身体。听……说,有空练练瑜伽不错,能帮助入眠。”
杨阳话语中那个短暂的停顿,一下子挑起了小灯的警觉。她想问你是从哪里听说的?是从向前那里吗?可是她张了张嘴,却最终咽下了溜到舌尖的那句话。一路上她都在努力拔除着自己的情绪毛刺,可是刺太多,一根接一根,都长在出乎意料之处。她的眼力和耐力都不够,她必须小心翼翼地使用她极为有限的能量。于是,她努力挤出一个笑容,说那我去查查社区活动中心的资料,看有没有瑜伽课程。
抵达霍普港镇的时候,正是中午时分,老远耳膜上就开始爬着虫子:那是轰隆轰隆的音乐声。苏西的毛孔如蒲公英一样地兴奋地炸开,还没下车就着急地讨杨阳的手机打电话——她和两个同学约好了在镇里会合。
三个人下了车,没走几步,苏西就犹犹豫豫地问:“我可以,不和你们,一起吃午饭吗?”
杨阳没说话,却转过脸来看小灯。小灯已经从杨阳眼里看出了意思。两票对一票,在这三个人的群体里,她从来就是弱势,倒不如这一回干脆做个顺水的人情。
她从皮夹子里掏出一张二十元的票子,递给苏西:“带上你爸的手机,你得永远开机。”
苏西吃了一惊。原先她指望着一场激烈的口水仗,没想到她竟赢得如此轻松。接过票子时她期期艾艾地说了一声谢谢你妈妈,神情竟有几分诚惶诚恐。
看着苏西飞奔而去的身影,小灯不禁暗自感叹:十三岁的女儿已经发育得如此完全。除了脑袋瓜子里的那瓢瓤还是孩子,苏西的背影看起来几乎就是个该肥的地方肥,该瘦的地方瘦的大人。
孩子总是要长大的,就像花像草一样,即使是在石头的缝隙里,在房顶的两片瓦楞之间,只要有一丝空间,一寸薄土,有时就能长成一棵树。苏西,她的苏西,就是这样长起来的。其实,她是想给苏西一爿瓦蓝的天,一片肥沃的地的。她就是怀着这样的念想急切地生下苏西的。可是到后来她才意识到:她想给苏西的东西,是她没有的。一个人怎么给得出自己本来就不具有的东西?可是苏西还是长大了,在这样狭小的缝隙里,那样贫瘠的土上。
“我是不是,管她管得太严了?”小灯迟疑地问杨阳。
“你管自己,更严。”杨阳说。
杨阳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两指轻轻一夹,就挑出了一根。杨阳是新近才学会抽烟的,可是看那样子却仿佛已经和烟磨合了整整一辈子,无比娴熟自如。他仰头吸了几口,抬手一弹,一截烟灰在空中划了个美丽的弧线,缓缓地落到地上。
一个有过阅历的男人,果真与众不同。小灯暗想。
“孩子像草,怎么都会长大。”在两口烟的间隙里,杨阳说。
小灯的心,咯噔了一声:杨阳说出了她的想法。这个和她生活了十几年的男人,毕竟还是知道她的。
“是不是,到了我放手的时候了?”小灯问。
杨阳不回话,只是眯着眼睛看太阳。正午的日头很猛,把他的脸洗成一尊走失了细节的大理石雕像。
“我们这两个被孩子抛弃的老人,到底该怎么度过这个无聊的下午?对不起,你本来可以跟一个比较有意思的人,度过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周末的。”小灯叹息道。
杨阳一把掷了烟头,嘴角浮出一个许久不见的孩童似的顽皮微笑。
“走,我们去玩游乐场——看看你的神经究竟脆弱到什么程度!”
在路上杨阳给小灯买了一把棉花糖,高高尖尖地装在一个圆锥筒里,恶俗地粉红着。小灯伸出舌头轻轻一舔,肥硕的粉红立时就瘪进去一角,满嘴都是腻味的甜——小灯却喜欢这种举在手中的感觉。这是她人生的第二捧棉花糖,第一捧是在她七岁的时候,一个叫李元妮的女人给她买的。那时她的生活还是一块清光釉亮没有一丝裂纹的瓷器。
杨阳和小灯一前一后地坐上了旋转车斗。小灯的平衡系统很差,所有移动的物体都让她产生一种时空失控的恐惧感。一声尖锐的口哨响起,车斗开始旋转,她被抛向了半空。她尖叫了一声,刹那间丢失了所有的感觉——只剩下了风。风在前,在后,在左,在右,风无所不在地载着她,离开了那个沾满了像糍粑上的灰那样掸也掸不清爽的烦恼的尘世。她仿佛来到了另一个星球,她很高,地很小,人突然成了蝼蚁。真好啊,真好,失去平衡原来是这样的一种好。她闭上眼睛,喃喃自语。
突然,她的眼前出现了一扇窗——一扇她多次跟沃尔佛医生描述过的窗。窗架锈迹重重,玻璃上沾满了旧棉絮一样的厚厚尘土。窗开了细细一条缝,她一伸手,就推开了,看见了玻璃后面的一个女人。女人很年轻,年轻得几乎还不能被叫作一个真正的女人。她穿着一件白底绿花的衬衫,短发上别了一枚豆绿色的塑料发卡。女人对她招了招手,说登你来啊,她就化成了一股轻风,飞过窗缝,坐在了女人身边。她坐稳了,才发现原来女人也坐在一个旋转车斗里。车斗飞起来了,她怕,女人也怕;她尖叫起来,女人叫得比她更凶。可是女人紧紧地抱住了她,紧得仿佛要把她捏出水来。她贴着女人的身体,近近地闻到了女人头发上那一股像新割过的草地那样的清香。
别停下来,千万别停。小灯喊了一声,却发现自己已经停到了地面上。睁开眼睛,女人和窗户都不见了,身边只站着杨阳。从杨阳歪扭在一边的嘴角上,小灯猜出了自己的脸色一定非常难看。
“真不该,让你试这种游戏。”杨阳把她扶出车斗,满脸歉意。
“没事,我坐过,这样的车斗。”小灯渐渐地,把一口气喘匀了。
“你坐过?什么时候?”杨阳吃了一惊——小灯恐高,连学自行车,都学了好几个月才能放单出行。
“小时候,七岁。”小灯说。
“七岁?”杨阳的脸上浮起了一层狐疑,“那是文革,怎么可能有游乐园?”
“亨利说过,错误的记忆,远胜过没有记忆,许多许多倍。”小灯的脸上,慢慢地绽开出一朵苍白的微笑。
两人慢慢地朝前走,去找一个吃午饭的地方。刚拐过一个街角,便又撞上了一团热闹——这回是有人在跳街舞。杨阳有兴致,就在围观的人群中劈开一条血路,又把小灯送了进去看。跳舞的是三个半大不小的孩子,两男一女。一个男孩头顶着地站立着,手和脚在做着些眼花缭乱的惊险动作,人群里不时有人发出几声尖叫。另一个男孩手里拿着一个篮球,身子绕着球扭来扭去,球却如沾了胶似的纹丝不动。女孩的舞姿风格不同,很是狂野,却有几分像芭蕾——她踮着脚尖在疯狂地转着圈,越转越快,把身子转成了两股旋风。一股黑,一股紫——黑的是头发,紫的是衣裳。终于转停了,赢得众人一阵噼里啪啦的疯狂掌声。女孩鞠了一个躬,一抬脸,竟然是苏西。
那一惊非同小可,杨阳和小灯几乎要别过气去。小灯正要上前喊苏西,却被杨阳死死拦住:“千万别在这么多人跟前跟她说话,她非得窘死不可。”
两人就找了家肯塔基烤鸡店,坐下来吃午饭——却依旧还没有从方才的震惊里回过神来。小灯不禁感叹,说杨阳我们对孩子了解多少呢?只知道她爱看街舞,竟不知道她能跳出这个水平。倒是可以往这个方面想想,也不知道现在开始学芭蕾是不是有点晚?
杨阳笑了,说:“行了,钢琴书法油画,你哪样没让她试过?跳舞不过一爱好,你一让她正经学,她就要逆反。由她性子去吧,她自己都没当真。只是奇怪,我笨得像猪,你笨得像驴,身体协调性都差,怎么就生出这么个鬼精灵来?是不是基因突变啊?”
小灯拿着炸鸡腿的手,突然停在了半空,眼神空了,仿佛飞到了某一个遥远的星球。
“或许,不是突变,是母系隔代遗传。”小灯喃喃地说。
杨阳咦了一声,说你妈不是个中学老师吗?没听你说她会跳舞啊。小灯白了他一眼,说不是这个,是亲生的那一个。杨阳就摇头,说小灯你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事,都一并说出来好吗?别零敲碎打的,我神经受不了。你不是说,你不记得从前的事了吗?到底吃了什么神药,一下子都记起来了?
小灯笑了一笑,说杨阳,选择性失忆,也是记忆的一种,亨利说的。
亨利,又是亨利。看起来这个江湖医生洗脑子有一套本领。杨阳暗想。
两人不再有话,默默地把一顿饭吃完。
收拾食品盒的时候,杨阳突然问小灯:“你还记得那本书,《北方的河》,张承志写的?”
小灯惊讶地看了杨阳一眼:杨阳老了,竟也学会了怀旧。
“当然记得,是我们在复旦的时候看的。‘那晚霞烧红了的赤铜水般的黄河’,我还作过一大本笔记呢。”
“你还记得那个一心要考人文地理研究生的年轻人,还有那个和他在河滩邂逅的女子吗?”
“‘是呵,我就是我,我不能变成你,就连你在那儿独自苦斗,我也只能默默地注视。’”小灯轻轻地吟诵着。
“他们那样相爱,可是他们还是要分开。他们只能遥遥看着彼此经受磨难,她帮不了他,他也帮不了她——他们斗不过这个世界。”
小灯的眉毛,轻轻地挑了一挑:“你是说,你和我?”
杨阳叹了一口气:“小灯,我无法走进你的内心。十八年了,我一直在试,没用。你把你的心,包得太紧。”
又有一股温软的东西涌了上来,横亘在小灯的喉头。她咳嗽了一声,把那团东西艰难地咽了回去。犹豫了一下,终于伸出手来,捏住了杨阳的手。
“如果我告诉你,我的心,对我自己也包得很紧,你会不会好受一些?”
杨阳没说话,眼里却有了一层稀薄的泪光。
回家的时候,天已经傍晚。这是一个无比晴好的天,收场和开场同样精彩。太阳坠到地平线之下了,云彩在天边堆成一团浓腻的番茄酱。一群鸟儿排着整齐的队列飞过,空中满是翅膀的划痕。
“妈妈,为什么这个时候会有大雁?你不是说,秋天的时候才会有大雁南飞吗?”苏西问。
小灯从包里扯出一张手纸,递给苏西擦汗。归程时小灯坐在了后排,为的是和苏西说话。
“傻孩子,这是归雁,天暖和了,它们要回家。”小灯的口气格外地温婉,连自己听着,也感觉陌生。
“苏西,你是什么时候,学会跳舞的?”这句话在小灯心里已经积攒了很久,迟迟不能出口,是为了能磨平每一根毛刺。当它终于出口的时候,果真已经光滑平顺了。
“我没学,妈妈。我只是看着别人的样子,自己慢慢练的。”
“其实,你完全可以告诉我们,我们会替你找一个合适的舞蹈老师。”
苏西顿了一顿,才吞吞吐吐地说:“我不敢告诉你,是怕你,生气。”
小灯注意到,苏西使用的词是“你”,而不是“你们”。
“对不起,苏西,妈妈一直,管你太严了。”小灯说。
苏西的睫毛颤了一颤——今天每一个人都要消化很多的惊讶,包括苏西。
“妈妈,不是你的错。爸爸说了,你有病,需要帮助。”迟疑了片刻之后,苏西终于说。
小灯把脸转到了车外。这是她一生中,不,她七岁以后,最接近哭的一个时刻了,可是眼中却依旧干涩。
过了一会儿,小灯转回脸来,若无其事地问苏西:“最近的文学课,学的是什么内容?”
苏西今天心里多少有些愧疚——说好了三个人一起出来玩的,结果她仅仅把父母当成了车夫和陪客,于是她决定认真配合小灯的每一个话题。
“我们这个学期学了哈利的《根》。”
“你喜欢吗?”
“一般。那些黑人名字太难记,但是作业比小说本身好玩。老师让我们都回家去制作祖谱。爸爸帮我做了五代人的家族树,别人最多也只能做四代。”
杨阳从驾驶座上扭过头来,对小灯说:“所以你女儿得了班里唯一的一个A+。看来我们苏西除了有可能成为伊莎多拉·邓肯(注:美国现代舞始祖)之外,还有可能成为弗吉尼娅·沃尔佛。”
“只是太可惜了,妈妈这边没有祖谱。”苏西说。
小灯在心里练习了无数个回答,最后却选择了沉默。
“妈妈,为什么我班级里的同学都有外公外婆,而我没有?”苏西仍然没有放弃这个话题。
“因为,他们很早就死了,在妈妈七岁的时候。”小灯说。这句话长满了蒺藜,走过她喉咙和口舌的时候,扎得她满嘴血腥。
“死了也没关系,只是你从来没有提起过。其实家族树上的人,大多都是死人。”苏西说。
幸好,苏西实在累了,很快就撑不住靠在椅座上睡着了。小灯把脸凑过去,闻见了女儿头发上潮湿的汗酸味。
多么柔软易于塑造的性格啊,这个孩子。压瘪了,很快就能反弹回来。受过委屈,却从不记仇。小灯把外套脱下来,轻轻盖在了苏西身上。
下车的时候,苏西主动走过来,给了小灯一个紧紧的拥抱。
“妈妈,你和爸爸分开以后,都快乐多了。如果你们想离婚,别考虑我,我没事。”她贴着小灯的耳边轻轻地说。
目送着杨阳的车轻巧地剪开人流,渐渐融进一街浓重的夜色里,小灯觉得身上的重荷,正在一块一块地土崩瓦解。
所有的人,离开了我的束缚,都过得比以前快乐。小灯暗想。
那天晚上回家后,小灯坐在灯前,给唐山市民政局写了一封信,询问一个叫李元妮的人的下落。
写完信,她倒在床上,几乎立即入眠,而且一觉到天亮。这是她二十年来睡得最深最长的一个夜晚,竟然无梦。
陆小雅今天整整一堂课都心不在焉,幸亏这堂课是期末考试,她只做监考,动动眼睛而已,用不着动嘴和动脑。
下课铃一响,她收了学生的试卷,便急匆匆地赶回办公室,关上门,拄着脑袋犯愣。同事们都已结束了课程,她的课是系里的最后一门,所以办公室里只剩了她一人。此刻她谁都不想见,只想独自静一静,把那件事好好想个透彻。
前几天她收到了一封信,是先前的那个男朋友寄来的。那人在匹兹堡大学念完了博士学位,如今留在导师身边做博士后。他从导师那里弄到了一笔奖学金,可以供“一个合适的人选”出国留学用。至于那位曾取代了阿雅位置的女友,他只用四个字做了交代:“已回台湾。”
阿雅念完硕士,就留校做了讲师,一边教课,一边读在职博士。系里照顾她,一学期她只教一门课。读书不吃力,教书也清闲,周遭的同事关系也还算和睦。小雅的职业生涯像一双磨合好了的老布鞋,说不上多新鲜刺激,却穿得舒适合宜。出国留学的念想,从前在她心里狠烧过几年,到如今这把火虽然还没熄灭,却已经没有多少劲道了。可是兜里的这封信却突然往里添了一把新柴,叫那把温吞火砰的一声又生出一朵新焰,她的心思就彻底乱了。
她和他是大学同学,从一开始交往,她就觉得他们是一辈子的事了,从没生过第二种念想。两人一起申请出国留学,结果因为托福成绩差了几分,他走了,她却留了下来。她很安然,总觉得迟迟早早她会和他在美国或中国的某一处会合的。没想到他那么快那么狠地变了心。他把他自己活活地从她的生活中剥离开来,用的是一把最锋利的刀,没留下一丝皮一根筋的牵连。当年虽然疼得毫无防备死去活来,如今回头一看,她倒是感激他的决绝——他至少没有欺骗过她。她宁愿睁着眼睛死个明白利索,也不愿被人蒙着眼睛用慢刀凌迟致死。
这些年,她还会时不时地想起他,毕竟,他是她的初恋。可是再强的记忆也抵不过时间这块粗粝的磨刀石,渐渐地,她惊奇地发现,他的容颜像老照片那样变淡变黄了,先是细节的流失,后来是轮廓的模糊,到最后,她竟然完全想不起他的模样了——直到她看见了他随信寄来的那张照片。
那张照片瞬间收复了沦陷在时光手中的所有记忆失地。丢失的过程是漫长的,渐进的,东一鳞西一爪,从局部到整体的。而收复的过程却是一蹴而就的,所有丢失的细节似乎在响应着同一声号令,刹那间不约而同地各就各位,充填着各自造成的空白点。当阿雅看着他那张戴着博士帽手捧鲜花的照片时,丢失的记忆排山倒海般猝不及防地浮上了心头。她以为想起他一定会想起痛苦,就像想起火难免会想到热一样。可是她惊讶地发现,伴随着记忆泛上来的,却是他们共同拥有过的许多温馨时刻。当然,记忆中的温馨至多不过是个复制本,早已失却了原件的明艳和清晰。她意识到她已经不再恨他。当她意识到她不再恨他的同时,她也意识到她已经不再爱他——她只是淡了。爱和恨只有一线之隔,获取了这样就捎带着获取了那样,失之亦然。可是不爱和不恨中间却有着广袤的疆土,可以培植诸如温馨之类的奢侈植物。
可是,那一笔全额奖学金到底还是一种诱惑啊。前几年她给美国多家大学发过申请信,光申请费就耗费了好几百元。那种一家一家求神拜佛的艰难,她只经过了一回就绝对不想重蹈旧辙。可是他却把这条荆棘丛生的路踩稳妥现成了交给她,而她唯一要做的不过是抬抬嘴皮子说一声“yes”。她已经通过了GRE考试,这几年英语水平也是今非昔比,考过托福丝毫不成问题。有问题的却是那个“yes”。这个词很重,如山石压在她嘴唇上。她不是没有挪开山石的力气,只是这个词一出口,她知道她就走上了两条不归路:一条是做学问的路,一条是做人的路——拿了他的钱就得做他的人,这是哪怕一个乡下婆子也明白的粗浅常识。尽管他只字未提他俩的未来,阿雅不至于天真到连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也不懂的地步。
天近午,日头已经升到了天正中。知了在树荫里藏得再严实,也躲不过那无所不在的正午日头,便一起发了疯地狂喊,锣鼓一样捶着阿雅的太阳穴。她头疼欲裂。
这个夏天叫她头疼的,不仅是这封不知道该怎么回的信,还有那些排得密密集集的相亲活动。阿雅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没有母亲的女儿,一直是父亲生活天幕中几乎唯一的内容。二十九岁还待字闺中的女儿,已经成了父亲心头难以负荷的沉重。所以父亲通过了所有的社会关系,给她紧锣密鼓地介绍对象。阿雅见过父亲安排的几个男人,都是见了一面就没了下文——是阿雅没看上人。阿雅每回绝一次,就觉得自己在父亲眼前矮了几分。五次三番下来,她就矮到了泥里尘里——她已经无法正视父亲充满了失望和怜悯的眼神。所以阿雅现在就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即使放假也很少回家。
或许,出国还真是一条出路——一条同时解决了事业和婚姻两样大事的出路。虽然她不再爱他,可是在一个即将步入三十岁的女人的婚姻蓝图里,也许爱情只是一样可有可无的奢侈品。她不讨厌他,这就够了,够他们平平淡淡地过一生了。
想到这里,阿雅心里松了一松,就掏出一叠信纸,伏在桌子上开始写那封搁置了好几天的回信。
这时,有人敲门。她以为是学生,就把信纸翻了个面,拿笔压住,出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的那个人却让她吃了一惊——是多日不见的万小达。
“阿雅,我请你吃冰!”
小达扬了扬那个空袖管,高声招呼着阿雅。小达总是把他的伤残旌旗似的插在那只空袖管上,毫无自卑之意地招摇过市,而且招摇得如此自如英武漂亮。
小达是阿雅生活里的一阵风,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没有任何预兆。来的时候,可以三天五天地腻着她;走的时候,可以三五个月不见踪影。阿雅从不主动联络他——她知道他有他自己的时间表。每回重聚,他总是扬一扬空袖管,熟腻腻地喊一声“阿雅”,把几个月的缺口轻而易举地接焊上,仿佛他们一天也不曾分离过。
“你怎么知道我会在办公室?”阿雅问。阿雅上课的时间才来系里,平日很少坐班。
小达堆起一脸油腻腻的笑,说你不知道我会神算?
阿雅把写了一半的信锁在抽屉里,关了门,便跟小达走了。走到路边,小达指了指一辆崭新的桑塔纳轿车,说小姐请进吧。阿雅吃了一惊,说那是你的车吗?买的还是借的?小达说你觉得是买的就是买的,你觉得是借的就是借的。小达说话从来就是这个德行,真真假假,虚虚实实,阿雅早就学会了不把它当真。
两人坐定了,小达启动了车子,飞也似的驶进了一街的炎热里。空调嘶嘶地呻吟着,身子渐渐地凉了下来,车胎却觉出了柏油路面的酥软——那是太阳炙烤的。阿雅歪头看小达,说什么时候学会了开车?比两只手的还开得张扬。小达不说话,只咧开嘴嘿嘿地笑,阿雅眼前亮了一亮,才发觉小达的一口烟屎牙变得白净了。
“哎哟哟,看看这牙!说吧,是不是勾上了哪个女人了?”阿雅问。
小达收了笑,神神秘秘地说有点这个意思。先问问你喜不喜欢这口新整的牙?那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啊。阿雅说要听真的还是假的?实话告诉你,我还真不习惯你这副人模狗样的做派。小达说那你就慢慢忍着吧。我时不时地要见几个洋鬼子,还真非得弄得人模狗样的,才有人理你。阿雅说你就骗吧,总有一天得穿帮。小达说穿帮了就找你顶着,谁叫你是我阿姐呢,命该。
两人斗着嘴,不知不觉地开远了,开到了一个热闹的场所。阿雅说这里都是办公大楼,哪里有什么冰室?小达把车停在路边,说先给你看样新鲜东西,再带你吃冰。便摇下车窗,指着一座蓝玻璃面的大高楼,说你看见了吗?阿雅看了半天,说不就一座楼吗?还有啥可看的?小达连连摇头,说白让你读了这么些年的书,越读越傻。从底下往上数,数到十八层,再看仔细了,看出什么啦?阿雅眯缝着眼睛,一层一层地数过去,就看见了一块霓虹灯管组成的招牌。虽是大白天,灯还没亮,却依稀还看得出上面的字:“万达国际贸易总公司。”
阿雅倒吸了一口凉气,说你把你的公司搬到这儿来了?那得花多少租金啊?这地方寸土寸金。小达拍了拍阿雅的肩膀,说看把你吓的,你懂不懂什么叫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阿雅突然就不出声了。小达连连问怎么啦怎么啦?我又说错哪句话了?看你那一脸晦气。阿雅叹气,说小达你的心真大。小达说我的心要是不大,怎么装得下你这尊菩萨?阿雅看小达说这话的时候竟有了几分正经,倒不知怎么回话了。
两人就开去了一家冰室,要了两大杯的红豆冰,慢慢地吃着。
“阿雅,学校里教书,好玩吗?”小达问。
“还好,只是钱太少,少得可怜,买朵花戴都得想半天。”阿雅说。
小达忍不住又咧了嘴笑——他已经在商场上滚了好几年,拜过了各路码头,见过了诸般人马,可就没有一个人,是跟阿雅相像的。
“要是我给你介绍一份工作,你爱买多少朵花都买得起,你敢辞职吗?”小达问。
阿雅把舀冰的长柄勺子咣啷一扔,说别别别,就我这个样子,当老鸨还太嫩,出卖色相就又太老了,这个主意你赶紧扔了,想也不用想。
小达哈哈哈哈地大笑了起来,直笑得一粒红豆进了嗓子眼,磕磕磕地咳嗽了半天,咳得满眼是泪。终于笑过了,才正了眉眼,说阿雅我没说笑话,是真的想请你出山到我的公司来干。你学的是金融财会,就由你来管钱。你又会英文,能和洋鬼子胡侃。固定工资是每月一千,其他收入没有上限,因为你将拥有公司三分之一的股份,分红的潜力还不可估量。
阿雅一怔,半晌说不出话来。不用费多少脑子,谁都算得出这笔收入和她现有工资的倍数关系。
“为什么?”她问。
他看着她,缓缓地说:“这个位置是公司的心腹,我不放心别人,只能交给我的女人。”
阿雅又是一怔。再开口的时候,就有些张口结舌:“什、什么时候,我,成了你的……”
小达没等阿雅说完,就飞快地掐断了她的话尾巴:“就是那年,你指给我第一桶金的路子的时候。那天我就跟你说过,总有一天,广州城里会有一层楼,上面写着我的名字。那天还有一句话,我没说出来,就是哪天那层楼出现了,我就来娶你。”
阿雅的双颊,飞起了一层红晕。那红晕如一滴不小心滴在生宣纸上的朱红,慢慢地洇开来,一路红到了耳根。小达从来没见过这个样子的阿雅。不是羞涩——在阿雅的词典里,从来没有过羞涩二字。这个平日看上去久经江湖的女人,此刻只是乱了方寸。
“我比你,大四岁。”阿雅说。
“你要不比我大,我还不娶你呢。我就是喜欢阿姐型的女人。”小达说。
这年秋天李元妮搬进了新居。更确切的说法是:这年秋天李元妮搬进了新装修过的旧居。
元妮先是买下了旧居的产权,之后又大兴土木从里到外地把房子改造了一番。外墙贴了雪白一层的马赛克,又加盖了一个阳台,用栏杆圈围起来。栏杆也是雪白的,圆柱上雕着精致的花纹,远远看上去,像是一个又一个站立着的细瓷花瓶。门也换成了铮亮一扇的铁门,上方是一个镂花的扇面,正中贴了一张鲤鱼戏水的年画。
这不过是外人看得见的虚面子。进了门的光景,才是实打实的真时髦。地板是紫红色的实木地板,墙头和墙脚都装了白色镂花的压片。乳白色的组合家具,乳白色的沙发。大大小小的家电一应俱全,包括唐山城里那时还难得一见的微波炉。这样的装修,几年以后,将是所有城镇新居的模式,可是在那时,却是一条街上的奇景。
元妮在娘家住了一个多月,等着装修完工,才搬回家来。搬进新房的那一天,爆竹尖厉地响了半个时辰,鸟雀惊飞,满天都是红雨般落下的碎纸屑。一街的狗没见过这样的阵势,吓傻了,竟不知吠叫。新房前围了一圈又一圈的街坊,说什么的都有。
一条街的人都知道,这房子是元妮的儿子小达寄钱买了再装修的。
其实把钱花在唐山的房子上并不是小达原来的计划。小达原来的设想是带着母亲去南方定居。小达和母亲为这件事讨价还价了两年。元妮不去南方的托辞有好几个版本,比如故土难离,比如适应不了广州的暑热,又比如不想妨碍年轻人的生活。这些托辞都没有让小达死心,最后让小达死心的是另一句话。元妮说我们都走了,你爸你姐的魂回来,就找不着家了。这句话让小达沉默无语。
街坊里关于元妮的儿子有许多的猜测。有人说小达在深圳买卖股票挣了一点小钱,也有人说小达认了一个有钱的女人做干妈,也有人说小达在广州办服装贸易公司发了几笔大财。对于所有诸如此类的猜测元妮始终微笑不语。她神秘莫测的表情其实仅仅是为了遮掩她对儿子行踪的一无无知。
其实这条街早已是重建过的,邻居也已经换过了一茬。可是在地震发生多年之后,李元妮在一条街上依旧招着人恨。
元妮在地震中死了丈夫和女儿,剩下一个儿子,也是个独臂的残疾人。可是这都不是元妮招人怜或招人恨的原因。地震中失去亲人的家庭到处都是。一场地震把人的心磨得很是粗糙,细致温婉的情绪已经很难在上面附着。人在天灾面前是无能为力的,人既不能找天老爷算账,人就只能选择认命。就像是一个暗夜赶路的庄稼汉,踩到一块恶石上摔得头破血流,伤疤是永远地留下了,他还不能记恨石头,他只能裹了伤口继续赶路。
天灾来临的时候,人是彼此相容的,因为天灾平等地击倒了每一个人。人们倒下去的方式,都是大同小异的。可是天灾过去之后,每一个人站起来的方式,却是千姿百态的。平等均衡的状态一旦被打破,人跟人之间就有了缝隙,缝隙之间就生出了嫉恨的稗草。
元妮招人恨的原因,是因为她永远是站起来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人。
地震过后没几年,元妮就扔了单位的铁饭碗回到家里,开了一爿小小的裁缝铺子为生。谁也没想到,这家小小的店铺竟然在方圆几条街上赢了点小小的名气。元妮心里最明白,顾客走进她的小铺,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她的衣装样式——就像是客人走进发廊,第一个看的就是理发师傅的发型。在所有的广告中间,她自己才是最有效最直接的那一个,所以她给自己剪裁的衣服,总比给别人剪裁的更为上心,从面料色彩到样式,季季都赶在风口浪尖的新潮上。
元妮不仅小心地选择衣服,元妮也小心地选择着发型。头发有时就留得长长的,在脑后盘一个横爱斯型的髻,像个贵夫人。有时却剪短了,直直的齐着肩,像一个清纯的大学生。地震那年猝然花白了的头发,又渐渐地黑转了。虽然不再年轻,永远干净整洁新潮的元妮领着儿子小达行走在街面上的时候,依旧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元妮早已习惯了在浑身贴满了目光的状态下走路,尽管地震里留下的后遗症使她的左脚略微地有些颠跛。其实,一条街上的人,无非是想在元妮的身上找到一缕劫后余生的惊惶,一丝寡妇应有的低眉敛目,可是他们没有找到,一丝一缕也没有。元妮高抬着头,把微跛的步子走得如同京剧台步,将每一个日子过得如同一个盛典。
在不同的阶段里,元妮的家里自然也有不同的男人出现。街面上关于这个女人的情史有很多的传言和猜测,其中传得最有鼻子有眼的是关于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那个男人据说是万师傅生前的同事,家里有一个残疾老婆。有人看见那男人隔三岔五地提着一网兜肉食进了元妮的门,出来时身上穿的就是另外一套衣服——是元妮给做的新衣。有嘴巴阴损的,暗下里说元妮是“以肉换肉”。
可是这些有影没影的传言和猜测最终还都停留在了传言和猜测的阶段——元妮一直没有再婚。
当年元妮胆敢扔了单位的铁饭碗,不是胆识,也不是眼界,而纯粹是为了守住她唯一的儿子小达。当她终于可以安心地一日三餐地照顾好小达的时候,小达却没有按照她的意愿成长。小达在她的眼皮底下走了一条她完全没有想到的路。对于老实巴交的唐山人来说,广东也就是一个时常出现在广播和报纸上的名字。唐山人知道那里有很多精彩,可是唐山人很满足于在过足了耳瘾之后,依旧把那份精彩存留在广播和报纸上。可是小达不。小达非得在那份精彩里插上他自己的一脚。
这七八年里,小达总共回过三趟家。第一次回来,是走了三年之后的事。那次小达只在家里住了六天,除夕到,正月初六就走了。小达替家里买了一台冰箱,并置换了原先的那台九寸黑白小电视,最后给元妮留下了一个两千元的存折。元妮多次追问小达这钱是怎么挣的,小达只是笑,说妈你放心,肯定是正路来的,我跟我爸一样挣钱有道。
小达第二次回家,又隔了两年。那次他只住了半个月,给他爸和他姐买了墓地——当然是衣冠冢。走的时候,他带走了母亲元妮。小达原本计划让元妮在广州住上个一年半载的,可是元妮只住了一个月,就回来了。
小达第三次回家,是在元妮搬回新装修的房子之后。
小达那日是坐了一辆皇冠小汽车回来的。司机一路按着喇叭,在狭小的街道上穿越大小食摊的重围,最终停在万家门前时,已经吸引了众多的围观之人。小达身穿一套极是合体的深蓝色毛料西服,头发乌黑油亮地梳向脑后,露出宽阔的额角和整齐的发际。小达的衣服里处处都是充实的内容,露在袖口的右手上,戴了一只薄皮手套。看惯了小达独臂螳螂的样子,众人一时竟认不出他来。
小达并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小达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女人。女人看上去比小达略大几岁,留着一头极长的直发,在脑后用一只红色的发卡别成粗粗的一束马尾巴。女人穿了一件橘红色的薄皮茄克和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脚上蹬了一双深褐色的高腰皮靴。女人衣着的颜色和样式瞬间照亮了灰秃秃的街景。
小达站在门外几步远的地方,细细地看了那个新阳台几眼,才拉着女人走上了台阶。
“这房子是地震之后盖的,半新不旧的,最难改建,也只能是这个格局了。”小达轻轻地对女人说。
门没关,小达轻轻一推就进去了。刚从屋外明灿灿的日头里走进来,小达一时还不习惯屋里的昏暗。小达睁了会儿眼睛,才看清屋里有一个身材开始丰盈起来的女人,正背对着他们伏在桌子上裁剪衣服。女人剪得很是投入,整个上半身像一块柔软的面团一样黏在了桌面上。小达叫了一声“妈”,女人吃了一惊,手里的剪刀咣啷一声掉在了地上。
“妈,这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阿雅。”小达说。
元妮缓慢地抬起身来,发现门口有一团红色的云雾正在慢慢地朝她飘移过来。她取下老花镜,目光渐渐丈量出一个瘦长的轮廓。一双点漆一样深黑的眸子,朝她闪了一闪。
“就是那个,教书先生吗?”元妮问。
“妈,阿雅不在中山大学教书了,现在在我公司里帮忙。”小灯说。
红云漫过来,停在了桌子旁边。桌上摊的是一套黑色绫缎面料的衣服,中式的,对襟立领,前襟上缝着一对一对的盘花布扣。
“做工真细呢。这里的人,时兴这个样式吗?”那个叫阿雅的女人问。
阿雅的声音细细的,句尾微微地扬起,仿佛带着一丝被骤然切断的惊奇。现在元妮终于彻底地看清楚了儿子带来的这个女人,她只觉得这个女人似乎和曾经的教书先生相去甚远。这个女人使她想起了自己尚未来得及全部开放就僵在了枝头上的青春岁月,她的心情就有些复杂起来。她顿了一顿,冷冷地说是个活人都不会喜欢这个样式,所以它只能是寿衣。
阿雅有些尴尬。小达把阿雅推到元妮面前,指着元妮说这就是我妈,也是你妈。你可以对我不好,你可绝对不能对我妈不好。我妈是一指头一指头地把我从土里刨出来的,地震那年。
阿雅拉起元妮的手,摊开来细细地察看。手掌很薄,粘了一层黏黏的画粉。掌纹如瓷器上的裂痕,细致而凌乱地爬满了一掌。食指和中指上少了半截指甲,裸露出来的那团肉是青黑硬实的,仿佛沾满了泥土。阿雅用自己的手指抠了一抠,却什么也抠不下去。
“我现在知道了,小达是从哪里学会吃苦的。”阿雅说。
元妮觉得心里有一堵墙,正在一砖一瓦地倒塌,有一线水迹正蜿蜒地爬过废墟,在干涸龟裂的地上流过,发出嗤嗤的声响。她转过头去,狠命地吞下了喉咙口那团堆积起来的柔软。
“吃了吗,你们?”她清了清嗓子,问他们。
那晚他们三人去城里最贵的那家餐馆,吃了一顿饭。阿雅神情恹恹的,吃得很少,却一趟一趟地往洗手间跑。
“几个月了?是男是女?”趁阿雅又去了洗手间,元妮悄声问小达。
小达忍不住笑:“妈,你的眼睛真够毒的。是双胞胎。三个半月。”
元妮的眼睛像灯笼似的亮了起来,照得一屋生光:“老万家的媳妇,就是有生双胞胎的本事。”
“而且是,龙凤胎。”小达说。
元妮的眼神,又亮了一亮,这回,是灯蕊结了灯花的那种爆亮:“达,你说会不会是你姐投胎来了?她做不成我闺女,就投胎做了我孙女?”
小达一愣,半晌才说:“妈,你可别当着阿雅的面,说这样的话。人家是个知识分子,要笑话咱们无知。”
元妮哼了一声,脸就紧了:“知识分子又怎么样?就是国家主席,也不能干犯我思想自由。你忘得了你姐,我忘不了我闺女!”
小达赶紧堆上了一脸油腻腻的笑:“妈!你知道我为什么找了她?你没看出来,她跟谁长得像?你要看见她小时候的照片,那才是一个绝呢,活脱脱就是我姐。”
元妮这才恍然大悟:“我说呢,这人我头回见,怎么就那么面善?笑起来嘴角一挑的样子,还真是像小登。”
“是不是我姐做不成你闺女,就投胎做了你儿媳妇?”小达依旧是一副涎皮涎脸的模样。
“放你狗屁!你姐比她还小,谁投谁的胎啊?”
“谁投了谁的胎,都不打紧。打紧的是,一家人进了一家门。”
“你赶紧,把手续办了,现在还不是一家人呢。人家怀了身孕嫁你,也不能让那家人太吃亏。”
“知道了,她爸也是天天催我。回去就扯证,唐山广州各摆一回酒,成了吧?”
吃完晚饭回家,阿雅累了,早早地回屋歇下了。小达却在堂屋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母亲说着话。
“妈,要不,你也找一个。一个人过日子,怪冷清的。”小达迟迟疑疑地说。
元妮笑了。元妮笑起来的时候,依旧叽叽咕咕的,像下着蛋的小母鸡。“你满大街找一找,有一个像人模样的不?找回来拴圈里还成,能给你当后爹吗?”
小达也笑了,心想这么些年了,母亲那尖利的舌头也没磨平一些。
“那个,秦伯伯,还来吗?”小达问。
“这阵子来少了,他家那口子,病重。”元妮指了指桌子上缝了一半的寿衣:“那个东西,就是给她预备着的,恐怕是熬不到入冬了。”
两人都静了下来,各想各的心事。有一句话,在小达心里叽叽咕咕地滚了好几个来回,才终于费劲地滚到了他的舌尖。
“妈,你能,和秦伯伯一块儿过吗?我说是,以后。”
元妮哼了一声,说:“你别是忘了,你那年是怎么作践人的?你忘了,可是人家没忘。”
小达急了,脸涨得通红:“那一年是那一年,那一年他还有老婆。他要是记仇,我找他赔礼还不行吗?”
元妮轻轻一笑:“达,你秦伯伯,是这样的人吗?这事在我不在他。这些年,街坊邻居是怎么说我的,我心里明镜似的。要是我跟他过了,这些人的话,不就成了真?”
小达搜肠刮肚,想找出一句话来回元妮,却终无所得,脸色倒渐渐地凝重了。
元妮拍了拍小达,说:“你要真想着我,将来生了孩子就放在这儿给我养,算是和我做个伴——反正你们也忙。”
那夜是个大月亮夜。月色舔着窗帘爬进屋来,屋里的一切都有了湿润的毛边。阿雅的睡意浅浅地漂浮在意识的最表层,始终没能实实在在地沉落下去。半夜的时候,阿雅彻底地醒了,睁大着眼睛,看着墙上那两张镶着黑框的放大照片。照片里的人隔着二十年的距离和她遥遥相望,她隐隐听见了她的目光和他们的在空中相撞。
“你姐姐的样子,和我小时候真像呢。”阿雅忍不住推了推身边的小达。
“姐,嗯,我姐。”小达的声音很清醒——原来他一直还没睡。
“阿雅,跟你商量个事。咱们的孩子,男的那个就叫纪登,女的那个就叫念登,好吗?”小达问。
“什么啊,登来登去的,俗气得很。”阿雅说。
“登是我姐的名字,我姐用命换了我的命,地震的时候。”
阿雅哦了一声,便不再有话。
“小灯,《神州梦》里的那个女人,为什么一直不愿意回到她出生长大的地方呢?”沃尔佛医生问。
“亨利,因为有的事情你情愿永远忘记。”
“可是,人逃得再远,也逃不过自己的影子。不如回过头来,面对影子。说不定你会发觉,影子其实也就是影子,并没有你想象的那样不可逾越。”
“也许,仅仅是也许。亨利,我只是奇怪,一个没有阴影的人,怎么可以理解阴影,又怎么可以医治,关于阴影的疾病?”小灯问。
“你是在质疑我,一个精神心理科医生的专业资质吗?”沃尔佛医生挑了挑眉头,似乎在反击,又似乎在调侃。
“不,我仅仅是在质疑,你人生的经历。”
小灯低头,抠着手掌上的死皮。经历过一整个安大略的冬季,手掌上都是沟壑丛生的细碎裂纹。手摸到衣服上,总能钩起丝丝缕缕的线头。
沃尔佛医生沉默了——话题正朝着一个有些危险的区域挪移。职业和个人生活之间的那道分水岭,突然变得边缘模糊起来。这在他二十余年的行医经验中,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新鲜体验。或许,在这个叫王小灯的女人面前,他需要收紧一身的毛孔,警觉得像一只鹰。
她不过,只是我的病人。而我,也仅仅是她的医生。我不能,决不能,让这个界限之外的所有情绪,屏蔽左右我的职业判断。他对自己说。
他决定迅速转移话题。
“小灯,你的童年呢?你从来没有说起过,你七岁以前的经历。”
小灯的手颤了一颤,皮撕破了,渗出一颗乌黑的血珠。血珠像一只撑得很饱的甲壳虫,顺着指甲缝滚落下来,在衣袖上爬出一条黑线。
“小灯,记住我们的君子协定——你可以选择沉默,但是你不可以对我撒谎。”
小灯紧紧按住了那个流血的手指,不语。许久,才说:“亨利,我要去中国了,下个星期。”
沃尔佛医生的眼睛亮了一亮:“是去你出生的那个地方吗,啊小灯?”
小灯摇了摇头:“也许是,也许不是,我还没有打定主意。我还有十三个小时的航程,来慢慢想清楚这件事情。不过这次回去,主要是取一点资料。结婚的资料。不,确切地说,是离婚的资料。我们是在上海登记结婚的,所以,要在这里办离婚手续,就需要当初结婚的公证材料。”
“那么快,就决定了?”
“是的,亨利。因为我看见了,所有的人离开我之后,都过得很好,包括我女儿苏西。”
小灯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神情像是倦怠,又不完全是倦怠,仿佛有些缱绻,也还有些决绝,那都是沃尔佛医生不熟悉的表情。
“小灯你看上去情绪不错,是睡眠的缘故吗?”
“是的,多谢你的新药。当然,还得算上我刚刚挣来的自由。现在我才知道,我给他的不过是一丁点自由,给我自己的,才是一大片的自由。至少,我再也不用担心,他中午和谁在一起吃饭,晚上躺在哪张床上睡觉。”
沃尔佛医生哈哈大笑起来,笑得颈脖上的赘肉一圈一圈水波纹似的颤动起来。
“脐带,你终于把脐带割断了。”
“亨利,那种新药,可以多给我一点吗?我需要带在路上用。”
“你要在中国呆多久?”
“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就看路把我带到哪里。”
沃尔佛医生说你等我一等,就走出了房间。
小灯站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她已经来过医院好几次了,却从来没有认真地打量过沃尔佛医生的诊疗室。和加拿大所有的诊疗室一样,这间屋子的墙上挂着一排学位证书和行医执照。小灯走近了,才在那些龙飞凤舞的古体英文里读出了“哈佛医学院”这几个字。办公桌上放着几张病人写来的感谢卡,感谢卡的中间,是一个镶着银边的镜框。镜框朝着医生的座位,小灯绕过桌子,才看清了是一个满头金发的女人。女人的半张脸伏在一把小提琴上,一只纤细的手里捏着一把琴弓,眼睛里聚集了一个季节的阳光,神情专注而痴迷。
“这些是药厂提供的样品,可以省你一点钱——你没有医保。”沃尔佛医生递给小灯一堆药品。“是同一种药,只不过用了不同的药名。够三个月的剂量。”
还要过很久,小灯才会知道,这几个月里她从沃尔佛医生手中接过来的,都是经过包装的安慰剂。
“你的女儿,是音乐家吗?”小灯问。
沃尔佛医生愣了一愣:“我女儿?”
小灯指了指桌上的镜框,沃尔佛医生才恍然大悟:“很糟糕,在你的眼中,我竟是这么苍老。这是我妻子维姬,她曾经是城里最棒的眼科医生,小提琴只是她的业余爱好之一,不过也接近专业水准。”
“‘曾经’?什么意思,她不再行医了?”
沃尔佛医生顿了一顿,才说:“九个月前,她跟随空中眼科医院去非洲……遭遇空难。”
最后的那几个词很粗糙肥大,在他的喉咙里卡了半晌,才终于挤出唇舌。喉咙划破了,声音就有些嘶哑。
“对不起,哦,对不起,亨利……”小灯喃喃地说,双手紧紧地捏住了衣角。
沃尔佛医生仰脸看着半开的百叶窗把阳光割成一片一片,白光带里闪闪烁烁地飞舞着银色的颗粒——那是灰尘。
“不用抱歉,小灯,我一生以她为荣。每个人生活里都有黑影,可是我们,总还是努力尝试着活在亮光里,无论如何辛苦。”
“亨利,我可以,问你的手机号码吗?”小灯迟疑地问。
沃尔佛医生沉默了很久。小灯看见他的额角,有一根筋在蜿蜒起伏着——那是思绪在艰难地爬行。半晌,他才微微一笑:“你有诊所的电话,凯西会转给我所有关于你行踪的消息。”
小灯走出诊疗室,凯西已经等在门口。凯西递给小灯一个彩纸包装的小盒子,说这是我和沃尔佛医生给你准备的,祝你今天过得愉快。小灯这才猛然想起今天是自己的生日。拆开纸盒,里面是一块做成一本厚书样式的金属镇纸,镇纸上面刻了几行英文字:
雪梨·小灯·王:
接近完美的作家,不太合作的病人
一直在跌到和站起之间挣扎
小灯紧紧搂住凯西,竟是无话。
小灯走到街上,兜里的那块镇纸随着她的脚步一下一下地拍打着她的身体,仿佛有许多话要和她说。也许,这做我的墓志铭,会更合适一些。她想。也许,在中国的某一个角落,真的有一块刻着我名字的墓碑。那块墓碑上,也许会写着这样一段话:
万小登(1969—1976)
和二十四万人一起,死于唐山大地震
也许,我真应该回去看一看,那块压了我一辈子的墓碑?
小灯抬起头来看天,浓厚的云层涌上来了,天又变得很是阴郁,太阳在此刻只不过是一些光和影的联想。沿街的树枝突然肥胖了许多,仔细一看,原来都是新芽。
安大略的冬天真长。不过,终于熬到尾声了。
阿雅的手指飞快地拂过手提电脑的键盘,发出一连串蚕食桑叶似的切切嘈嘈声响。回广州的班机还要一个小时才起飞,她想趁这个空当修改一份与一家美国公司的合同,却不停地出错。脑子里想的事,一到指间就拐弯。她知道是为什么。
她的脸颊上,又有了微微一丝的热意——还是那道目光,那个隔着一张桌子坐在她右手侧的人的目光。其实,阿雅在洗手间就发现这个人了。这人一路跟随着她走出洗手间,走过候机厅的礼品店,然后又尾随着她走进了这间咖啡厅。那人的目光如惊悚不安的兔子,躲躲闪闪地匍匐在她眼角余光的辐射范围之外,阿雅甚至听见了她的目光在自己余光的追逐之下狼狈逃窜的声响。
那是个看不清年龄的女人,穿了一件做工精良却样式古旧的黑底灰花连衣裙,领口很高,高得挡住了整个脖子和半个下颌。女人的身形很是消瘦,肩胛骨几乎要在衣裳里顶出一个洞,胸脯平实得像一个尚未发育完全的女孩。女人的行囊很简单,只有一个同样做工精良的金属包皮小拉杆箱。女人从箱里抽出一本书,一边喝着咖啡,一边随意翻着书页——那不过是装样。
阿雅看清了女人的身体,却看不清女人的脸,因为女人戴了一顶白色的凉帽,帽檐压得很低,低得几乎盖住了半张脸。女人的眼睛只在阿雅视线余光的死角里,慌慌张张地从帽檐里探出一个头,又慌慌张张地缩回——那探和缩都马脚毕露。
这样空麻袋似的肚腹,扛得起两个孩子的身孕吗?这样枣核似的胸乳,喂得饱两张永远饥饿的小嘴吗?阿雅轻轻地冷笑了一声。自从生过了双胞胎,阿雅的身材丰腴了许多,几乎每一季,都需要置换前一季的衣装,可是她从不减肥。“生命力,你知道什么叫生命力吗?大灾大病的时候,谁肚子里有板油,谁就能熬到最后!”她总是这样强悍地回答着小达落在她肚腩上的复杂目光。
可是谁能捆得住男人的喜好呢?
这几年里,每隔几个月,就会有一个这样的女人通过各样途径找到她。有时是在家门口,有时是在她最喜欢的一家店铺里,有时是在她常去的一家按摩屋,有时是在某家剧院的洗手间,有时甚至是在办公室里——当着小秘书的面。她知道那些女人都是认真花了心思的,因为她们都把她堵在了一个小达不在身边的空当里,而这样的空当,并不是每天每时就能信手拈来的。
她们无一例外都是来找阿雅谈判的——当然是关于小达的谈判。这些谈判与普通的谈判有一些相同,又有一些不同。相同的是都有甲乙双方,不同的是双方完全不处于势均力敌的状态——一方通常言辞激烈,而另一方几乎一言不发。然而,言辞激烈的那一方,总是很快就意识到:沉默是一座绝顶而无望的高山,没有哪一种言辞,能翻得过那样的山。
尽管那些女人的年龄背景各不相同,从事的职业也是五花八门,有空姐,有办公室白领,有商场售货员,有教书先生,甚至还有网店老板,可是阿雅不久就看出了一个门道:她们都长得消瘦骨感,看上去像清纯的大学生。她们让阿雅想起了自己十几年前在校园时的模样。
男人的喜好,竟是如此的不与时俱进啊。阿雅忍不住感叹。
刚开始时,阿雅很难不把这些女人当真。她把她们的话题带回了枕边。小达从不辩解,只是嘿嘿地笑,说公司都在你手里了,你还怕什么呢?
她已经认识小达近二十年了,她知根知底地知道小达——小达的钱在哪里,他的心也在哪里。只是小达心里有许许多多扇门,有的大大地敞开着,有的虚掩着,有的关了却没锁上,有的不仅紧闭着,还上了重重的锁——感情就是这样的一道门。小达和她没有经过恋爱这道槛就直接走进了婚姻。小达异常吝啬地使用着任何一个与感情或情绪相关的词。从小达嘴里掏出一个爱字,就像生生地拔出他的一颗牙齿一样地费劲。她知道小达娶了她,是为了许多原因,可这里头没有一个原因,是与爱相关的。然而她也知道,这些原因绑在一起,虽还不是爱,却也够实够重,捆得住一生了。所以渐渐地,她就定了心,不再在小达面前提起这些女人。
可是这个女人,似乎与那群女人有些不同。首先,这是第一个把她堵在旅途中的女人;其次,这人和她使用了一种相同的武器:沉默。在这个女人身上,她从始至终没有看出任何搭话的企图。当交战双方使用的是同一样兵器时,比试的只能是功力了。阿雅第一次感觉到了威胁。
女人的目光依旧敌进我退躲躲闪闪地在她脸颊上扫描着,阿雅的脑子被搅成了一颗散黄的蛋,再也无法聚集成团。她终于忍无可忍,啪的一声盖上电脑,走到了女人跟前。
“你还要跟踪我多久?别装了,有什么话就说,跟我说跟小达说,都一样。”阿雅伸出一个指头,轻轻合上了女人的书。
“小达?”女人惊讶地抬起头来,一张脸终于摆脱了帽檐的屏障,无遮无拦地暴露在阿雅面前。
阿雅吃了一惊——她眼前的这张脸,竟然是她自己的翻版,一个小了一号的翻版。
“对不起,我没想特意跟踪你,我只是觉得,你跟我长得,有点像。我是说,很像。这一辈子,我还没有见过,跟我长得那么像的人。”女人语无伦次地说。
阿雅忍不住轻轻地笑了:“是有点像,不过那是十几年前的我。那时候,我身上还没有这么多的肉。”
“你能教教我,怎么样长肉吗?”女人说。
阿雅知道女人是在变着法子恭维她,可是女人的语气里没有时下那些骨感美人的矫揉作态,听起来竟有几分真诚。阿雅很是受用,便回身拿了自己的行李和咖啡,和女人拼成了一桌。
“丈夫,孩子,婆婆,公司。当你敢把这四样东西一起扛起来的时候,不胖也难。”阿雅说。
女人把脸俯在手掌里,颤颤地笑了起来。女人的笑声细细弱弱的,仿佛随时要断在途中,听起来更像是一场努力克制住的咳嗽。阿雅一下子觉出了自己的强健。
“国外来的?”阿雅问。
女人又吃了一惊,说你怎么知道?阿雅努嘴指了指她的衣服,说这个样式,早几年就没人穿了。女人揉了揉裙角,嗫嚅地说:“我很少出门,买一件衣服就穿好多年。”
女人的回答倒叫阿雅生出微微一丝歉意来。她觉得自己仿佛是在和这个女人玩一场钓鱼的游戏,她的每一句随意,钓出来的都是女人的认真。她轻轻地拍了拍女人的手背,说对不起,我们随便惯了,不比你们国外回来的人。你们认真。你是不是,出国很多年了?
“十一年,不知道算不算很多?”女人说。
“常回来吗?”
女人顿了一顿,才说:“从没,回来过。”
这回轮到阿雅吃了一惊。十一年,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在某些国家里,是数届政府。在另一些国家里,是一整个朝代。
“不想家吗?”阿雅问。
“没有,值得我回来的人。”女人低声说。
“可是,总有值得你回来的事吧?”
女人端起咖啡杯子,怕冷似的团在手里,转来转去。“倒真有一件事,那就是,离婚。”
阿雅不禁一怔。这个从千山万水赶过来,仿佛就是为了和她分享同一张咖啡桌的女人,必定是带了她的故事来的。到了这个年纪,谁能没有几个故事?只是女人的故事太远太密实,她插不进嘴。
两人便都沉默了。
半晌,女人终于放下咖啡杯子,抬头定定地看着阿雅,眼角绽出一些隐约的细碎的笑纹。
“其实,我从小就想着,长大了要长成你这样的,黑黑的,结结实实,能干活,也能打架。没想到,后来偏长成了这副皮包骨头的怂样。”女人说。
阿雅的心里暖了一暖,又唰地凉了下去。
“可是,男人喜欢的,不是我这个样子的。”阿雅叹了一口气。
女人激烈地摇头,仿佛要甩出一头的烦愁。
“不是所有的男人都这样。我的男人,就喜欢你这一款。”女人说。
阿雅哼了一声,说全天下的男人,口味其实都一样。他们爱的,就是他们没吃到的那一口。
两个女人同时笑出了声。她们的笑声如同大大小小的珠子,弹落在咖啡桌的玻璃面上,叮啷叮啷的,满屋都是脆响。阿雅突然就很是喜欢这个能和她笑在一个点上的陌生女人了。
两人终于笑过了气,女人突然想起来问阿雅:“你刚才,是不是说到了一个,叫小达的人?”
“他是我男人。怎么,你也认识?”
女人又笑,说看来你有点神经过敏,是被哪个女人吓的吗?我认识的那个小达是个孩子。当然,如果他活到今天,也该是一个大人了。
“什么意思?他死了?”
女人的脸上,飞过了一团阴云,瞬间遮暗了那两颊之间刚刚飞扬起来的一丝生动。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女人说。
女人伸了一个手指到嘴里,咬起了指甲。女人咬得很狠,仿佛与指甲有着世代的冤仇,咯吱咯吱的声响听起来有些瘆人。
“全中国起码有一半的男人,起的都是‘达’的名字。因为他们的爹娘,做的都是同一个飞黄腾达的美梦。”阿雅忿忿地说。
“说说你的小达吧,他怎么惹了你?”
女人终于咬够了指甲,平静下来,重新端起了咖啡杯子。阿雅发现,女人手里总得有样东西。女人手里没东西的时候,看上去就有些失魂落魄。
“我的小达,故事太多,开个头就结不了尾,谁也没有这个耐心。”阿雅摇了摇头。
女人抬腕看了看手表,微微一笑。
“我的班机还有一个半小时。够不够长?”她说。
阿雅在街上发了疯似的狂跑,迎面刮来的风像一把把钢针,扎得她的脸嘶嘶地疼。鼻孔里的湿气已经结了霜,每一次呼吸都带着重量。颊上的泪痕还没干——旧的刚刚结成了冰,就又有新的流下来,化了旧冰,再结成新冰。唐山的正月在幸灾乐祸地欺负着一个过惯了南国暖冬的外乡人。
她终于忍不下那个冷,钻进了街角的一家餐厅——那是她婆婆李元妮常去的一个地方。找了个清静的角落坐下来,这才猛然发现她的左脚穿的是一只麂皮翻毛皮鞋,右脚穿的是一只高腰牛皮靴子。刚才一气之下从家里跑出来,她竟然没觉察她两只脚穿的是两样鞋子。
架是今天吵的,但是怨气却已经积攒了很久。就像一个脓包,需要在皮肤底下潜伏多日,才会爆出一个乳白色的脓头。而今天早上,就是脓包终于露头的时候。
那个头,就是念登说的一句话。
今年小达的公司收工得早,腊月二十六两人就飞回唐山看元妮和两个孩子,一直要住到正月初十再回广州。早上起床的时候,女儿念登看见阿雅放在茶几上的一个塑料发卡,就问妈妈这在广州要卖多少钱?阿雅随口答了一声十五块二十块的吧。念登摇着头,说妈你赔老鼻子咧,奶奶带我去大市场,只卖两块五,一样的东西。
阿雅听了刺耳,就一把揪住念登:“什么‘老鼻子咧’,你不会说普通话吗?老师没教你?”
“我们老师,也是这么说的。”念登被阿雅的脸色吓了一跳,扁扁嘴,像是要哭的样子。
小达见状,过来一把搂住了念登,瞪了阿雅一眼:“老鼻子咧就老鼻子咧,哪个地方没有土话?你们广东的土话还少啊?大过年的,吓着孩子。”
阿雅的气,就是在那一刻蹿上来的。“什么样的学区,就有什么样的老师。你懂不懂?”
纪登和念登是生下来刚满月就送到了唐山养的。小达的生意越做越大,两口子隔三岔五地出差,与其请个保姆在家里带孩子,倒不如放在亲奶奶身边放心。小达是这样说服阿雅的。于是两个孩子就放到了元妮身边养,小达和阿雅得了闲就往唐山跑,看孩子也捎带着看母亲。
孩子渐渐大了,他们每回到唐山住,就觉得房子太小,一家五口人挤着憋屈。阿雅提出去新城买一处新居,面积大,环境好,更重要的是那边有一所好学校,是省重点,师资力量雄厚。
阿雅跟小达提了几次,刚开始时,小达只是一味“再说再说”地搪塞着,后来被阿雅逼到了墙角,才说了实话:是元妮不同意。元妮说老街坊老邻舍住熟了,不想搬到陌生地方去。这只是元妮不同意的一个理由而已。最根本的理由,是后来元妮被小达逼到墙角上才说出来的。其实元妮不肯搬家的理由和元妮不肯搬去广州住的理由都是同一个:元妮说大家都走了,你爸和你姐回来了怎么找得着家。
“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无知。”当小达最终说出了元妮的真实想法后,阿雅忍不住嚷了起来。小达捂了阿雅的嘴,怕元妮听见:“你没经历过地震,你不懂。”阿雅压低了嗓门,嘟囔道:“这个家也不是原先的那块地了,你爸你姐的魂就是回来了,不照样还找不着吗?你妈无知,你也跟着无知啊?”小达的脸唰的一下黑了:“你怎么说我都行,你就是不能这么说我妈!”
话说到这一步,就进入了死胡同。迁居的话题讨论了好几年,每一回都卡在同一个坎上。
这天早上的争执,其实只是这几年无数轮争执中的一轮,就在话题马上要进入那个已经进入过无数回的死胡同时,突然拐了一个急弯。当时谁也没有意识到,那个孵了多年的脓包,已经把皮肤顶得如同一张绵纸一样稀薄了。
“我是无知,有知的在美国呢,可惜没看上你。”小达冷冷地说。
噗嗤一声,脓包破了,积攒了很久的脓,终于肆无忌惮地涌流了出来。
“你根本不需要娶老婆,你直接娶你姐就是了。可惜你姐已经死了,你就是生一百个孩子叫一百个‘登’也叫不回来了!”
这样歹毒的话,从阿雅的嘴里吐出来,连阿雅自己也听着陌生。可是那天阿雅的舌头完全不归脑子管。阿雅的舌头被一股气紧紧地顶着,不出来就得憋死——阿雅的舌头只顾得逃生。
“混蛋!”小达抓起一个茶杯,狠狠地扔到墙上。哗的一声,杯子碎了,隔夜的茶叶在地板上开出一朵朵暗褐色的花。“你这种人要是活在地震的时候,早叫人给扁了!”
“别动不动就拿地震说事。地震都过去二三十年了,死了的就是死了,活着的还得活着。你妈没救你姐,那是事实,就是把纪登念登都牺牲了,能买回来安心吗?!”阿雅的嗓门撕裂了,渗出丝丝的血。
有一股热烘烘的气,在小达的肚腹间生出。这股气原本是一门心思往脸上奔的,谁知走到半路却改了主意,抄道涌到了他的胳膊。他的脑袋遥遥无助地看着他的胳膊抬起来,狠狠地掴了阿雅一巴掌。
嘎啦一声,时钟停摆,万物屏住呼吸一起噤了声。
纪登和念登是第一个清醒过来的,他们一边一个抱了阿雅的腿,哇哇地大哭了起来。
孩子把阿雅哭醒了。她掰开纪登念登的手指头,风一样地跑出了房间。
小达是最后一个醒的。他捏了捏自己的拳头,觉出了指头上留下的阿雅的体温,才意识到他打了人——打了一个给他生了两个孩子的女人。
他脑袋在那一刻劈成了两半,一半对他说追啊,你快去追;另一半对他说不,不能惯她这个毛病。这两半脑子正厮杀得天昏地暗,阿雅已经不知去向。
“作孽啊。”
小达一回头,猛然发现了站在卧室门口的元妮。元妮穿着睡衣,蓬头垢面,嘴角有两条尖刻的下垂线。
“妈,我以为,你去买菜了……”小达惊讶地说。
元妮怔怔地看着小达,目光直直的,仿佛小达是一面透明的玻璃墙。从小到大,小达不怕元妮的骂,甚至不怕元妮的打。小达最怵的,就是元妮的沉默。元妮的沉默是一座山,瞬间能把他所有的胆气压成齑粉。
“妈,你知道阿雅,她不是,那样的人。她只是担心,孩子……”小达结结巴巴地说。
元妮依旧定定地看着小达,不做声。元妮那一刻的目光像一枚巨大的图钉,把小达钉在了惊惶无措之中。
“昨晚,我梦见了,你爸。”
半晌,元妮才喃喃地说。
阿雅已经在餐厅里坐了大半天了,依旧还没有走的意思。
天黑得早,还不到五点,暮色已经像污秽的棉絮一样,爬满了北方的天穹。西北风像山野里丢了崽的狼一样,尖厉凄惶地嚎叫着,叫听着的人忍不住觉得日子已经走到了头。
阿雅呆呆地坐着,怀想着南国的冬天。南国也有风,可是南国的风牙齿很细,吹在身上一点儿也不像啃,倒更像是湿软的啮舔。南国的天空之下伸展着巨大的木棉枝桠。哦,木棉。风和日丽的日子里看木棉,那是怎样的一种蔚蓝和鲜红。
蔚蓝和鲜红,那才是她的颜色她的天空。
一种泥土里头生一样植物,一爿天空底下活一类人。也许,她和小达之间的争执,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水土不服?可是她的孩子们呢?到底更适合哪一种泥土哪一爿天空?
或许,这一切和南天北地都没有干系,而仅仅是因为那场地震。
那场地震夺走的,不仅是死了的人的性命,还有活着的人的心。母亲生前就告诉过她,经历了七六年抗震救灾之后转业回家的父亲,性情上就像是变了一个人。父亲常常夜里被噩梦惊醒,一身冷汗地坐在床上发愣。花钱突然大手大脚起来,话却一下子没了。阿雅的童年记忆里,总是一家三口在饭桌上的情景。母亲用疲倦的笑容,一遍又一遍地引逗着父亲说话。父亲也在努力,可是每一遍的努力只是在他的额上刻下更深一道的皱纹。“地震把你爸的心吃掉了。”母亲曾这样地对她说。
没有想到,后来她嫁的那个人,也被地震吃掉了心。小达的心缺了一角,小达已经拿不出一整颗心来给她了。她斗得过小达身边的每一个女人,她却斗不过那场过去了二十七年的地震。
服务生又端上了一杯新茶,不过这一次是一个不同的声音。
“闺女,你喝了这杯茶,咱们回家。”
阿雅抬头一看,是元妮。
“妈,你怎么……”阿雅惊讶地问。
“服务员打电话给我的,她跟我熟。小达找你找疯了,这会儿还在路上。”
阿雅对自己说不要哭啊不要哭,可是没有用,眼泪依旧不听使唤地流了下来。今天她已经流过了太多的眼泪,盐水把她的脸颊腌制成了一片冬菜,厚厚地浮肿着,不再知道疼痛。
“闺女,你早上这一顿骂,倒是把我骂醒了。”元妮脱下棉猴,解下厚厚的大围巾,在阿雅对面坐了下来。
“妈,我不是……”阿雅突然顿住了,因为她发觉自己已经没有任何力气,来支撑一个哪怕最苍白的解释。
“阿雅,今天妈来这里,其实就是想跟你说一件,妈这辈子从没跟旁人说过的事。”
阿雅转着手中的茶杯,沉默无语。结婚八年了,她和婆婆的关系还算平顺,但是彼此从来没有袒露过心扉。她没有这个需要,她也没有,因为她们之间的沟通,都是通过小达完成的。小达是一把万能的锉刀,锉平了她们情绪中大大小小的毛刺。任何有可能演变为唇枪舌剑的话语,在小达嘴里走过一遭,就变得平滑顺溜。她和她在小达守卫的城堡里遥遥相望,各自为政,感觉安全而自如。可是此刻城门突然失守,距离猝然消失,元妮把自己赤身裸体地呈现在她跟前,阿雅感觉慌张无措。
“那年,地震的时候,小达和小登都埋在土里,他老舅问我到底救哪一个,我心里想的是小登。”
阿雅的心咚的跳了起来——这是一桩她毫无心理准备的真相。
“为、为什么?”
“我娘从小就告诉我,闺女是娘的贴身棉袄。做妈的,多少会想着自己老的时候,闺女顶用啊。可是为了他们老万家,我救了小达。小登是被我害了的,连个尸首也没找着。为这事,我揪了二十多年的心。”
“那天,小达把你领回了家。你的眉眼都是小登的模样,她左手臂上有块胎痣,你也有。后来我问你,你妈叫什么名字?你说叫李云妮——和我就差了一个字。我差点背过气去,心想一定是天爷知道我的苦,把闺女送回来给我了。今天早上,你那顿骂,才把我骂明白了,我白做了这么多年的春秋大梦。”
“妈,我……”
阿雅还想解释,元妮一眼把她堵了回去。
“你这一骂,我才明白你不是我闺女,你不可能跟我同心。我闺女已经死了二十七年了,我想她想得再苦,她也回不来了。所以我只能安下心来,好好想想活着的人。”
元妮站起来,穿上棉猴,缠上围脖。
“回家吧,阿雅。等年过完了,你和小达就去挑房子吧。”
阿雅跟在元妮身后往家走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路灯把浓重的夜色剪出一个个昏黄的边角模糊的大洞。偶尔有一两声爆竹响起,却孤孤单单地找不着接应。春节像一朵花,还没好好开就萎谢了。
“妈,要不,就先不搬了,等孩子们念到初中再说。”阿雅说。
她没有娘,她没有闺女。然而她做不了她的闺女,她也做不了她的娘。可是她们中间,毕竟站着一个叫万小达的男人——一个满身都是缺点,却总体还算不赖的男人。因了这个男人的缘故,她们还得彼此容忍客客气气地过下去。世界再大,也总还有一小块地方,容得下这样普普通通的三个人,相互扶持,慢慢摸索,趟出一条可走的路来的。
阿雅暗想。
小灯走进那条小街时,正是傍晚时分。
雨骤然停了,风将云狠狠撕扯开来,露出一个流黄的蛋心似的太阳,重重地坠在树梢之上,将那树那云都染成了一片触目惊心的猩红。积水一路蜿蜒地朝着低洼之地流去,顺势将街面洗过了一遍,街就清亮了起来。沉睡了一季的夹竹桃,被雨惊醒,顷刻之间已是满树繁花。
小灯提着裤腿,踮着脚尖,避开路边的雨水,朝着一幢楼房走去。走到对过的时候,小灯却突然停住了。隔着一条窄窄的小街看过去,那楼已经老旧了,外墙的马赛克被一季又一季的泥尘染成了灰黄,一如老烟鬼的牙垢,早已看不出最初的颜色了。窗架大约是重漆过的,白色的油漆爆了皮,翻卷起来,露出底下的灰褐。阳台的设计还依稀看得出最初的费心,只是那些由大肚瓶似的小廊柱连接起来的围栏,早已被风雨侵蚀得千疮百孔。
阳台上有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正在整理被风雨击倒的花盆。妇人穿了一件月白底蓝碎花的长袖衬衫,脖子上系了一条天蓝色的丝巾。衫子有些窄小,腰身胳膊肘处绽开了一些细长的皱纹。妇人弯腰的时候有些费力,手一滑,一个瓦盆咣啷一声跌在地上摔碎了。妇人骂了一句天杀的,就站起来,朝着屋里喊了起来:
“念登,给奶奶拿扫帚来。”
妇人的嗓门虽有些嘶哑,却依旧响亮,穿云裂帛的,震得一街嘤嗡作响。
阳台上就走进来一男一女两个孩子,都是十来岁的样子,长得极是相像。男孩在先,女孩在后。男孩提着一个簸箕,女孩拿着一把扫帚。女孩站定了,就把手里的扫帚塞给男孩,说纪登你去扫地。男孩拿了扫帚,却有些不情愿,嘟嘟囔囔地说奶奶是叫你扫的。女孩靠在门上,将眉眼立了起来,指着男孩的眉心说:“你扫还是不扫?说话。”男孩就立时噤了声。
妇人拿过扫帚,轻轻地拍了女孩一下,骂道:“念登你个丫头,忒霸道了些。”
妇人正欲弯腰扫地,屋里冲出来一个头发花白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男人一把抢过扫帚,蹙着眉毛说:“你的腰!怎么这么不听劝。你一躺倒,谁管得了你?”
妇人就松了手,靠在门上,剜了男人一眼,说:“怎么越老越啰嗦。”
男人将碎瓦片都扫拢来,找了个塑料袋装了,就直起身来抹额上的汗。
“这两个孩子,怎么长得跟小时候的小登小达一模一样。有时候冷眼一瞅,我都糊涂了,以为又回到了那个时候。”妇人看着男孩女孩进了屋,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三十年了,怎么还回得去啊?我连张照片都没留下,到现在,都想不起来我那两个孩子的样子了。”男人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健忘的愧疚。
这时候,他们俩同时发现了站在楼下的小灯。妇人愣了一愣,从栏杆里俯下身来,目光在小灯身上来回游走,一遍比一遍深。妇人的眼神像一把刮刀,狠命地刮扫着小灯脸上的浮尘,仿佛那底下,藏着一个石破天惊的玄机。
“老秦,你过来。”妇人朝男人招手,“你认得这个人吗?怎么这么面善?”
那个被叫作老秦的男人就嘿嘿地笑:“你怎么看谁都面善,好像全世界都是你的熟人。”
妇人也想笑,可是妇人的笑像朵没有定意的花,开了一半又缩了回去。
“闺女,你找谁?”妇人问。
小灯的嘴唇颤颤地抖了起来,却半天扯不出一个字来。只觉得脸上有些麻痒,就拿手去抓。
过了一会儿才明白,那是眼泪——三十年来的第一滴眼泪。
“我找,我找……”
小灯始终没有完成这句话。
云,大朵大朵的云,比任何一床丝绵被都还要松软的云。他躺在上面,身上每一丝筋每一块肉都是如此妥帖舒适。他的眼前是一片光,无边无际,看不出从哪里开始,也不知道到哪里终结的光。他想给这光找一种颜色,可是搜肠刮肚,他竟找不着一个词,能与这光的颜色相近。
也许,它压根就不是颜色,而是一种感觉——一种无形无体却无所不在的和暖。
原来世上关于死的诸多传说都是这样不靠谱,通往死亡的路竟然比任何一条生路都轻省安逸。可惜,他回不去了。关于死的玄机,只能属于死者,生者永远无法参悟。
他飘在云里,遥遥地看着一间病房里,躺着一个浑身插满了管子的人。那个人周围,围了一群穿白大褂的人。
“三天前脑溢血送进来的,一直昏迷。”一个年轻的白大褂对一个年长的白大褂说。
“血压,血压!”一个头戴护士帽的女子拽了拽年长的白大褂的袖子。
“家属,王德清家属!”有人对着走廊大声喊道。
“他没有家属,是个孤寡老人。”又有人说。
这些声音虽然遥远,依旧刺耳。他知道,他只要把那个钩子一松,他就能把这些声音永远关闭在耳朵之外了。可是,时间未到啊,他还得等一等。
那个钩子,一头钩在他的心尖上,一头钩在一张脸上。这张脸被云遮蔽了,影影绰绰,东一鳞西一爪,他总也没有办法把局部凑成一个整体。
指头,还有那根指头——他右手的食指。那根指头做了一件错事,从此就像一根刺,牢牢地杵在他的脑子里,睡着醒着,都在挑扎着他的神经。二十几年了,没有一天他过得安生。
他听见什么东西叮地响了一声,屏幕上的波纹矮了下去,渐渐变成了一条直线。
等不动,他等不动了,他只能带着心尖上的那个钩子,从这扇门走出去,走进另一扇永无归路的门了。
可是他不甘哪,他真的不甘——他已经等了这么多年。
“拔管吗?”一个白大褂问。
“拔吧……”
“等一等,医生!”屋外突然冲进一个女人,急切地抓住了白大褂的手。“我是病人的……女儿。”
“不是说王德清没有家人吗?”白大褂惊异地问。
“我是他的养女,叫王小灯。”女人说。
小灯?对,小灯。他一下子记起来了,他心尖上钩的那样东西,就叫小灯。可是,这个女人不是小灯。这个神色憔悴脸上每一个表情都牵扯起许多细纹的女人,怎么可能会是他的小灯?
“你早干吗去了?你爸身边没有一个人,连病危通知书都没有地方送。”年长的那个白大褂斜了女人一眼,那目光很狠,一下子把女人撞了一个踉跄。
他还是想在那张脸上寻找小灯的影子。渐渐地,他终于明白,那个女人就是小灯——如果他能抹去她眸子里的那份倦态,额头眼角的那一条条细纹,颧骨下的那几块灰褐色的斑痕,嘴角上那两片若隐若现的嘲讽……她脸上的每一条细纹都有出处啊,最长最深的,可以一路追溯到三十年前那一场天塌地陷的灾难,和二十四年前那一个夺走了她童真的下午。
“大夫,他还能听见我说话吗?”女人焦急地问。
“他已经没有生命指征了。”年长的那个白大褂冷冷地说。
“你是说,他走了吗?”女人问。
“走了,还没走远。”白大褂叹了一口气。
女人弯下腰来,把她的脸贴在了那个插满管子的人耳边。
“我们的账算清了,你走吧,走得安心……”女人的声音很轻很轻,轻得几乎像是耳膜上刮过的一丝风。除了他,谁也听不清。
“现在生儿育女,真叫人寒心啊。”一个白大褂伤感地摇了摇头。
“料理后事吧,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另一个白大褂过来劝女人。
女人扶着墙站起来,身子晃了一晃,像是要倒的样子,可是没有一个人上去搀扶。女人靠着墙站稳了,神色复杂,说不上是悲恸,还是解脱。
“大夫,你说,他能听见,我刚才的话吗?”女人问。
没人接茬。一屋的沉默——是响亮的不屑,也是无声的谴责。
“啊!”一个小护士突然发出一声惊叫。
她发现那个已经拔了管的人体,眼角突然滚出了一滴浑浊的泪。
这是一处近几年刚刚修建的陵园。
清明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扫墓的人们留下的鲜花供果,早已被守墓的人挪走,一眼望去,墓地很是干净。日头刚升到半空,天却已经熟透了,墓碑在炙热的阳光里泛着赤裸的白光,横看成行竖看成列地齐整。每一块墓碑都曾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每一行铭文都曾是一个或许传奇或许平庸的故事。假如那些人能从墓碑后面站起来,那将是何等一个漫山遍野黑压压的军团啊。只是故事太多了,世间的耳朵到底还是不够,幸好有了墓碑——墓碑守口如瓶。
小灯爬到半山,爬不动了,就坐在台阶上歇息。早上出门时,一家人都要陪她来,小达和阿雅,昨天还专程从广州赶回了唐山。可是她执意要独行。这是一次重大的转身,她必须行走过半个地球,耗费整整三十年的光阴,才可以直面她身后那片巨大的黑影。世上有些事太不堪太残酷,比如如厕,比如裸露的伤口,一个人很难承受第二双眼睛的介入,直面的勇气只能仰赖于绝对的孤独。
她终于爬到了近山顶之处,并按照地图找到了那两穴墓。
左边那块墓碑上的名字是万春安,碑的上方嵌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刚刚刮过胡子,下颌有一团隐隐的铁青。男人大约很不习惯面对照相机的镜头,笑容显得有些勉强拘谨。这张照片瞬间唤起了小灯的另外一团记忆,她感到了脸颊上的刺疼——那是父亲粗硬的胡须扎过的感觉。父亲的胡须曾经扎过她的脸,她的手,还有她的脚板,隔着三十年的距离回想起来依旧生痒生疼——她忍不住浑身颤了一颤。
她曾问过母亲:父亲的墓穴里到底放了些什么物件?母亲说是从地震废墟里刨出来的几件旧衣服,还有那个烧坏了芯的电风扇。哦,电风扇。小灯站在墓前,恍惚间感觉到了面颊上的轻风。那台电风扇曾经是一条街上的风光啊,它让她在童年的玩伴中得意了多久?它凉却了一个又一个炽热难挨的夏夜,送她进入过多少回黑甜的梦乡。此刻她突然醒悟:她后来人生中那些无药可治的失眠之夜,原来就是因为丢失了这台电扇和这样的风。
还有,那个书包。母亲说。那个书包是震后母亲从家门前的那棵只剩下一半树身的槐树上找到的。母亲把断了的带子重新缝好,一直存留了多年,直到买下这块墓地。
哦,书包,那个印着天安门图像的军绿帆布书包,是父亲专程从北京的王府井商场买回来给她和小达的。母亲见了就骂父亲蠢,说一模一样的书包,将来怎么分得清哪个是哪个?父亲嘿嘿地笑,说好办,当天就从单位里剪了一个小小的铝皮星星,用万能胶粘到她的书包带上。“我闺女有星星,我给闺女摘星星了。”父亲把她扛在肩上,洋洋得意地说。
这个书包本该牵着她走向一扇成长之门,可是一场天灾,却无辜地让它成了童年的最后一件祭品。父亲本该一直留在她的记忆中的,可是关于父亲的记忆有千百条粗细不等的血管神经,与紧追着她的那片巨大黑影紧密相联。她无法把父亲从那块黑影中剥离出来,她只好选择把父亲连同黑影一起遗忘。
“爸爸,我来了……”小灯把脸贴在照片上,热泪盈眶。
这几天她已经哭过了太多回。眼泪的闸门一旦打开,便如泄洪。积攒了三十年的泪水是一片海,一汪洋,而她的眼睛,只不过是两口小小的泉眼。也许从现在开始,她的泉眼将永远不会干涸。
小灯哭了很久,才终于把视线转移到旁边的那块墓碑上。这块墓碑其实已经在她以往睡着和醒着的梦境中出现过无数次,可是当它抹去幻觉的所有纱雾,真真切切地呈现在她眼前时,她依旧无法承受它的尖刻和粗粝。
万小登
1969.4.29——1976.7.28
真正的墓碑竟然是如此简单。七岁也好,七十岁也罢,不管生命中有多少纠结和伤痛,人生经过墓碑的过滤,都只剩下一个名字,一串数字。死亡不听任何解释,不接受任何情绪,死亡千篇一律地截断了所有的故事,甚至不留下一个提示。
世上有多少人能提前经受死亡的彻悟呢?小灯伏在自己的墓碑前嚎啕大哭。太重了,这块碑,压了她整整三十年,在她心中压出如此一个血肉模糊的伤口。时间久了,她已经和伤口产生了感情。告别伤口也是一种疼痛。从这里下山,她得慢慢适应一种没有伤口的日子——或许她会感觉失重。
沃尔佛医生今天上班迟到了十五分钟。跨出电梯的时候,突然发现秘书凯西正等在电梯门口。沃尔佛医生刚刚被安大略医疗科学学会推举为年度医生,心情大好,就忍不住和秘书开了个玩笑。
“出了什么事?地震了吗?”
凯西微微一笑,说那得看你怎么想。你怎么不接手机?我只想第一时间告诉你,王小灯来电话了,从中国。
沃尔佛医生哦了一声,眉毛一挑,却没说话。
凯西咦了一声,说你看起来并没有多大兴趣。我还以为,你天天在等她的电话。
沃尔佛医生惊讶地看了一眼凯西,说看来你已经和我共事太久,没有什么事逃得出你的火眼金睛。
凯西本想再卖一卖关子,可是她没能绷住。她忍不住说:“小灯让我告诉你一句话,就一句,非常重要。她说她‘终于推开了那扇窗’。”
沃尔佛医生一怔,过了片刻才恍然大悟,眼角渐渐荡漾开一团宽阔的笑纹。
“你们俩,在打什么哑谜?”凯西说。
沃尔佛医生没有回话,只问:“就这一句话吗,小灯?”
凯西犹豫了一会儿,才说:“还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沃尔佛医生眨了眨眼睛:“史密斯夫人,我洗耳恭听。”
史密斯是凯西的姓,可是很少有人这样称呼过凯西,除了她家里的钟点清洁工。
“她说,她很想念你。”凯西说。
凯西的目光像一支尖头的镊子,在沃尔佛医生的脸上细细地走了一圈,想夹住任何一个有可能裸露的情绪线头。可是那天沃尔佛医生的脸像一件做工精致的衣服,找不到一个松散的针脚。
“她说没说,为什么这么久才来电话?”沃尔佛医生若无其事地问。
凯西摇了摇头,说这事你可以自己去问她,反正她留了她母亲的联系电话。
“母亲?”沃尔佛医生吃了一大惊。
“是的,母亲。”凯西说。
两人一起进了诊所,凯西沏了一杯咖啡,放到沃尔佛医生桌子上,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
“说吧,又出了什么麻烦事?”沃尔佛医生问。
“亨利,也许,你应该给王小灯,另外物色一名精神科医生?”凯西迟迟疑疑地说。
沃尔佛医生哈哈大笑,笑声震得百叶窗帘颤颤地抖,扬起一屋金光灿灿的飞尘。
“也许,她再也不需要,任何精神科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