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宇,司虎克
1.Nanchang University,Nanchang 330031,China;2.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Shanghai 200438,China.
网络分析是一种结构分析[5]。组织结构是构成企业的创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2]。著名社会学家史泼尔、林顿与魁默等分析了密度、中心性、小团体对团队网络结构内部知识共享的影响。耐克公司是全球最大的体育用品生产企业,其技术创新能力位于世界前沿。2006—2012年11月,耐克公司在美国国内运动鞋专利申请数为51项,占美国国内运动鞋专利申请的11.92%;同期,耐克公司在欧洲专利局运动鞋专利国际申请数为85 项,占整个欧洲专利局运动鞋专利国际申请的4.94%,耐克公司在美国国内和全球范围内的运动鞋专利研发中独占鳌头。近年来,我国体育技术创新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从技术层面看,中国体育产业尚缺乏支撑品牌运营的产品设计与开发能力。从产业集中度看,还没有形成以创新为核心的品牌理念。”[6]我国体育专利主要集中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体育发明专利特化系数较低,体育技术创新结构尚不完善[8]。本研究以耐克公司运动鞋专利申请技术创新团队的网络结构为例进行剖析,以期了解耐克公司技术创新团队网络内部知识共享对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通过耐克公司与我国企业在运动鞋专利国内、国际申请中合作研发状况的对比,发现我国企业在体育专利研发组织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改善我国企业体育专利研发的组织形式,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我国运动鞋专利的国际竞争力提供参考。
1.通过美国专利商标局官方网站(patft.uspto.gov)Quick Search的Term1中输入A43B5/00,Field1中选取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Term2中输入Nike,Inc.,Field 2中选取Assignee Name进行检索,获取2006—2012年11月耐克在美国运动鞋专利申请51项。
2.通过欧洲专利局网站(http://wordwide.espacenet.com),对中国运动鞋专利信息进行了检索。在Espacenet Patent Search 的 检 索 中,选 择 了:1)数 据 库(Database)Worldwide-collection of published applications from 90+countries;2)公布日期(Publication date)检索日期限定为2002—2011年;3)申 请 人[Applicant(s)]通过中国的国际代码[CN]进行分类检索。获取我国运动鞋专利国际申请中合作研发的企业。
3.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的IPC 分类检索:选择1)专利类型:发明专利;2)主分类号:A43B5/00;3)申请日:对2002—2011年运动鞋专利进行检索,获取我国运动鞋专利国内申请中合作研发的企业。
运用知识管理的相关原理和团队组织结构的特点,首先通过Ucinet 6.0 统计软件对耐克公司运动鞋专利合作研发的发明者构成的合作网络结构的密度、中心性、中介性进行了分析,以便确定其合作网络是否符合团队的结构特征;其次,运用描述性统计、词频分析对耐克公司运动鞋专利研发技术创新团队网络结构进行分析,以了解耐克公司运动鞋专利研发中技术共享的流程和基本情况;最后,通过网络结构特征结合研发中共生技术对耐克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与我国企业进行对比研究。
《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中明确指出:“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增强体育产业创新能力,推动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促进体育产业快速发展。”运动鞋专利研发在中国发展的历史较短,主要研发企业的组织结构尚不完善,中国企业在运动鞋专利国际申请中投入与产出均较低。2002—2011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申请的101 项运动鞋发明专利中,只有5家中国企业申请,其中,研发次数最多的吴江市东塔鞋业有限公司(3 项),其他企业均为1项。同期,中国在欧洲专利局的运动鞋专利国际申请251项,其中,有26家中国企业申请,研发次数最多的有李宁、匹克、马可溜冰鞋有限公司,研究次数各为2 次,其他企业研发次数均为1 次。在我国企业所有的运动鞋专利申请中只有5项合作研发。中国企业在运动鞋专利研发的组织结构中以个人研发为主,尚未形成团队研究。中国企业内部知识共享程度不高,企业间信息流通不畅,严重地阻碍了我国企业寻求现有技术和多种技术在运动鞋研发中的综合应用的能力,难以激活市场的潜在需求,运动鞋专利申请的技术生命周期较短。中国在经历快速发展之后受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世界运动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等因素影响,最终导致了李宁、安踏、匹克等国产品牌出现危机,中国企业在运动鞋技术创新能力方面的不足已现端倪。
团队的基本运作形式是合作,其表现为“核心+外围成员”的网络结构特征[7]。缺少了稳定的核心层,合作网络的技术创新活动不能保持连续性,对现有技术的挖掘不充分而难以向纵深发展,网络结构不稳定;反之,缺乏流动性的合作网络,会因知识冗余量的增加而丧失创新的活力。没有合作就不可能构成团队,合作网络是高绩效技术创新团队构成的基本形式。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已成为第一生产力。个人的知识结构在技术创新中难以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同时也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合作已成为技术创新的必然要求。作为知识载体的人员合作是技术创新中不同知识的共享过程,一方面,技术创新中不同的研发内容决定了合作对象的不同,从而决定了合作研发的合作率;另一方面,技术创新的难度决定了合作度,难度越大合作参与的人数越多,知识共享的人数也就越多。2006—2012年11月耐克公司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的运动鞋专利中,共计265人次参与了51 项运动鞋专利的合作研发,其合作度为5.20,合作率为100%。借鉴普赖斯提出的计算公式:M=0.749(Nmax)1/2,式中N 为专利申请数,Nmax为所统计年限中发明最多的发明者的申请数,申请数量在M项以上的方能成为合作研发的核心研发人员。2006—2012年11月耐克公司的M 为2.996(Nmax=8),归整后为3。通过词频分析可以发现,耐克公司共计有22位研发者为合作研究的核心发明人。
合作是团队构建的基础,但是合作并不必然构成团队。2002—2011年中国在欧洲专利局运动鞋专利国际申请中有26家企业申请28 项运动鞋专利,其中合作研发3项;同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申请的国内运动鞋专利中3家企业申请了3项运动鞋专利,其中合作研发2项。我国企业在运动鞋专利合作研发的人次、数量上与耐克公司存在很大差距,中国企业运动鞋专利合作研发的平均合作度为1.72,合作率为16%,M 为2 次以上,中国企业在运动鞋专利研发中呈现出研发所占比例低、合作率低、合作度低的“三低”特征(表1)。“单兵作战”的研发形式在我国运动鞋专利研发中还占主导地位,在运动鞋研发过程中知识共享不充分,从而导致不同技术的融合障碍。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合作度过小难以解决技术创新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由于合作率、合作度过低,不能显现研发成员在运动鞋专利研发中的核心地位,中国企业内部在运动鞋专利研发中尚未形成稳定的研发群体。
表1 耐克公司与中国企业运动鞋专利合作研发的对比一览表Table 1 Contrast of Sports Shoes Collaborativ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between NIKE INC and Chinese Enterprise
学科的自身特点、科研人员的知识结构、科研环境均会对合作网络产生一定的影响,促进或制约了科技创新合作网络内部知识共享。由于不同成员彼此之间的合作,形成了不同的合作小团体。“小团体是在团队中一小群关系特别紧密,以至于形成一个次级小团体。”[5]我们可以将每个合作关系定义为一个小团体。2006—2012年11月耐克公司的51项运动鞋专利申请中有42 项合作小团体的106位研发成员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合作关系,另外29位研发者分别分布在独立的9个合作小团体中,形成了一个开放的网络结构(图1)。耐克公司合作网络结构中78.52%的研发成员之间通过合作可以充分共享公司内部技术,并且通过不同研发成员的合作加强了与其他企业之间的交流,耐克公司在运动鞋专利研发中分别与PLUMSEA LAW GROUP,LLC、BANNER & WITCOFF,LTD.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同时,不同研发者之间的合作将新信息、不同的研发成果快速的在合作网络中传播。耐克公司尚有9个合作小团体未与其他合作小团体间建立联系,但其合作成员所占比例较低,为21.48%。
图1 耐克公司合作网络结构图Figure 1.Cooperative Structure Chart of NIKE INC
2002—2011年中国企业运动鞋专利国内、国际申请的合作研发网络结构由5个互不相连的合作构成。网络结构中孤立的小团体越多,知识共享程度就越低。每个企业的合作成员禁锢于封闭的小团体内,随着合作的增加,知识的冗余量不断增加,其创新能力将逐渐下降。在经历了2002—2008年快速发展后,2009年中国在运动鞋专利国际申请的申请量呈下降趋势,2010年、2011年急剧下滑,进入了运动鞋专利技术生命的衰退期。由于合作率低、合作度过小,难以形成技术共享,中国企业内部知识资本浪费严重,现有技术之间融合受阻,加之合作小团体间彼此信息封闭,导致了我国企业在运动鞋专利研发中技术生命周期过短。
3.2.1 耐克公司技术创新合作网络的密度
图形的密度是指图形中实际存在的线与可能数量的线的比例[5]。每位研发成员参与研发的次数、研发规模等的不同,形成了其在合作网络中的作用和地位差异性,通过Ucinet 6.0密度统计可以分析出合作网络的基本结构:2006—2012年11月耐克公司运动鞋研发合作网络密度为0.0633;通过核心/外围分析,耐克公司由合作研究而形成的网络结构密度矩阵分析可以看出Droege、Peter、Cavaliere等24位研发人员之间合作频繁,在网络结构的密度最大为0.547(1-1),形成了较为稳定的核心层;另外111名研发人员在网络结构中的合作较少,在网络结构的密度较小(1-2、2-1、2-2),形成了外围成员(图2)。
图2 耐克公司技术创新团队网络结构的密度矩阵Figure 2.Density Matrix of Network Structure of Technology Innovation Team in NIKE INC
从合作网络的密度分析中可以看出,耐克公司在运动鞋专利研发过程中的合作网络符合“核心+外围成员”的网络结构特征。耐克公司运动鞋研发的核心层对于维持团队网络结构的稳定和研发内容的可持续性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外围成员的参与是异质性知识不断向技术团队网络中融合的一个动态的过程,对于减少团队网络中的知识冗余量,提高研发中的技术含量有着重要的作用。核心层的相对稳定性和外围成员的流动性是区别于合作网络与团队网络结构的重要标志。
魁克哈特(1996)认为,密度适中的网络结构有利于快速传播新知。中国企业运动鞋专利合作研发次数少,研发人员之间合作只存在强连接关系,各企业的合作网络密度为1,合作网络密度过大,没有流动成员新知识的融合,没有构成“核心+外围成员”的网络结构特征,知识冗余量过高不利于技术研发。因此,中国企业在运动鞋专利合作研发中尚未形成技术创新团队。
3.2.2 耐克公司技术创新团队网络的中心性分析
“如果一个点与许多点直接相连,我们就说该点具有较高的度数中心度(中心性)。”[4]贝拉(1993)认为,过于集权和过于分权均不利于团队的知识共享。过高的中心性使得网络中技术创新的集中度过高,与外界知识的融合受到限制;过低的中心性使得技术创新活动分散,研发人员创造能力下降。日本创造学家菊池诚博士说过:“我认为搞发明有两条路,第一条是全新的发现,第二是把已知原理的事实进行组合。”[1]发明中的全新发现对运动鞋专利研发无疑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其难度大,研发时间较长,难以适应运动鞋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因此,在专利研发的合作中对现有不同技术的融合就显得尤为重要。2006—2012年11月耐克公司在运动鞋技术研发团队网络的群体中心性(Network Centralization)为17.06%;从个体中心性分析可以看出,不同研发人员在技术创新团队网络中的地位与分工不同,他们在团队网络中的地位被分为17个层次。研发成员个体中心性取决于与不同成员间的合作次数、合作规模两个方面,其核心是研发成员与其他成员之间的合作次数与合作规模,是研发成员之间的一种在运动鞋专利研发中的知识创造过程,从技术创新而言则表现为研发成员异质性技术的具体的融合。研发成员的个体中心性越高,在团队网络中与其他成员在技术创新中的知识共享程度就越高。由于个体中心性程度较高的研发成员彼此间存在较多的合作关系,在运动鞋专利技术创新过程中保持着相对的稳定性,对现有技术的充分挖掘和整合有着重要的作用(表2)。
2002—2011年中国企业内部在运动鞋专利研发的合作研究中,由于合作次数少,合作规模普遍偏小。各企业成员的中心性为0,没有形成运动鞋研发持续发展的核心层,其合作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合作研究也难以长久,对企业内部现有技术的挖掘不充分,不同研发成员现有的知识技能难以得到有效的整合。
3.2.3 耐克公司技术创新团队网络的中介性分析
“如果一个点处于许多其他点对的捷径(最短的途径上),我们就说该点具有较高的中间中心度。”[4]“创新与创造最终都可以归结为信息的截断和重组。换句话说,将集中起来的信息再分散开,并按新的观点再将其重新组合起来,往往就会产生新的事物和方法。而针对某个具体问题,在已有的各方面信息的基础上,采用新的观点、新的角度,打破原来信息间的组合方式,并对信息进行更新组合处理,产生出对于创新者本人及社会群体来说,是一种前所未知的新成果的活动过程本身,就是创新,就是创造。”[3]那么,信息的获取就成为了创新的重要环节。2006—2012年11月耐克公司技术创新团队网络由51 个合作小团体构成,在这些合作研究中,由于研发成员参与不同研发小团体,且有不同参与成员,从而促进了合作小团体之间的知识共享,形成了技术创新团队网络。可以说,没有小团体之间的信息流通,就不可能构建出高绩效的技术创新团队。2006-2012年11月耐克公司技术创新团队网络群体中介性(Network Centralization Index)为10.16%;从个体中介性分析,这些研发者作为知识传播的媒介,对于不同技术的融合具有重要作用。个体中介性取决于参与不同合作行为之间的技术传播和扩散。网络社会学家博特认为,相互联系的小团体有利于知识传播与共享。2006-2012年11月耐克公司共计有50位成员在技术创新团队网络中起到了“桥梁”作用,在使得不同合作小团体之间信息流通更为便捷、长久的同时,有效的避免了重复研究带来的浪费(表3)。
表2 耐克公司技术创新团队网络结构的个体中心性分析一览表(前12)Table 2 Individual Centrality Analysis of Network Structure of Technology Innovation Team in NIKE INC(Top 12)
表3 耐克公司技术创新团队网络结构的中介性分析一览表(前12)Table 3 Betweenness Analysis of Network Structure of Technology Innovation Team in NIKE INC(Top 12)
中国企业在运动鞋专利合作研发中,各合作研发之间缺乏信息流通的“桥梁”,难以实现资源和信息在合作研发之间的传递。2002—2011年在国内、国际运动鞋专利申请中,没有一家企业的合作研发在2 项以上,因此,也就无所谓企业内部合作研发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此同时,各企业之间的合作也无联系。在信息封闭的环境下,我国各企业在运动鞋专利研发过程中犹如“盲人摸象”,产品的同质性过高就在所难免。
从社会网络学角度出发,合作网络中由于合作成员活动发生改变,从而使得网络结构发生改变,进而影响到集体行为的结果,即合作网络的组织知识共享。人才资源是技术研发的第一资源,耐克公司研发成员数量的优势必将显现在研发领域,2006—2012年11月耐克公司在运动鞋专利研发的专利共生中涉及A、B、C、D、F、G 部的49 项专利国际分类(IPC)。研发人员的互动形成了不同技术在运动鞋专利研发中的融合。通过Ucinet 6.0 统计软件的CONCOR 分析可以将2006—2012年11月耐克公司在美国商标专利局申请的运动鞋专利共生技术分为5 个集群,每个集群内部的IPC 之间的技术共生关系紧密;1~2 集群、3~4集群间IPC之间联系也较多;第5集群8项主(分)组技术,其研发人员集中于9个独立的合作小团体中,IPC共生技术涉及的B部、C部、D部,在耐克公司运动鞋研发中研究频次较少,研究内容新颖(表4)。新技术的融入是技术创新团队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技术创新的发展规律表明,任何新技术的融合不可能一蹴而就,新技术在某一领域的应用总是遵循从边缘到核心、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规律。
表4 耐克公司技术创新团队网络结构的IPC共生分析一览表Table 4 Mutualistic Symbiosis Analysis of Network Structure of Technology Innovation Team in NIKE INC
通过词频分析,可以将2006—2012年11月耐克公司运动鞋专利技术团队网络研究的技术领域主要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核心技术:鞋底及鞋跟单元设计(A43B13/00,频次18次);鞋帮、靴腿、增强件及其他单个鞋部件(A43B23/00,频次11次);防滑装置或附件(A43C15/00,频次9次),包括带有保健或卫生设备的鞋(A43B7/00,频次7次),研究频次共计45次,占整个共生技术的56.25%。
2.耐克公司在技术共生中的常用技术:以鞋的形状或用途作为特征的设计(A43B3/00,频次4 次);切割,装饰,标记或其他加工处理鞋部件坯件的机器(A43D8/00,频次3次);专用于鞋的其他紧固物(A43C11/00,频次3 次);鞋跟、后跟掌设计(A43B21/00,频次3 次);预处理机械或把鞋帮零件,鞋帮后跟或内底装配到鞋楦上以备上楦操作的机械(A43D11/00,频次2次)。研究频次共计27 次,占整个共生技术的33.75%。
3.耐克公司技术共生中的新兴技术:A 部涉及鞋的材料特征、鞋形嵌入物及盖住脚背的嵌入物(A43B1/00、A43B19/00)及B、C、D、F、G 部的9 项主组。研究频次共计9次,占整个共生技术的11.25%。
2002-2011年我国5 家企业在运动鞋专利合作研发中技术共生范围小,主要集中在A43B13/00、A43B7/00,这两项技术占据了除贵人鸟以外的共生技术的87.5%,除贵人鸟外其他专利合作研发的运动鞋专利申请的技术同质性非常高。而贵人鸟的共生技术也只有2 项A43C11/00、A43B23/02。共生技术的缺乏反映了我国企业在运动鞋专利研发方面的技术面窄,合作研究的频率较低,合作研发深度尚浅,最终导致在运动鞋专利研发中技术含量的同质性过高,难以适应在日益激烈的运动鞋市场竞争中及时转型,同时,造成了国内企业间的竞争处于无序状态(表5)。
表5 2002—2011年中国知名企业运动鞋专利国内、国际申请的主要技术统计一览表Table 5 The Mainly Technique Analysis of Patent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 of Chinese Famous Enterprise between 2002and 2011
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我国运动鞋专利研发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国企业在运动鞋研发设备与研发人员储备方面也有了长足的发展。2002-2011年在运动鞋专利国际申请量仅次于美国位于世界第二位。但是,我国运动鞋专利研发尚未形成团队优势,企业内部的合作率、合作度过低,核心研发者数量过少,企业之间互不交流,难以组织合作攻关解决技术创新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借鉴耐克公司在运动鞋专利研发技术创新团队的经验,完善企业制度,鼓励企业内、外部不同人员的交流与合作,构建以专业研发成员为核心,全员参与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的技术创新团队,减少运动鞋专利研发中知识冗余量,对于提高我国运动鞋专利研发中的技术含量、避免重复研究形成的无序市场竞争、构建企业特色品牌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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