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蒂薇·史密斯诗歌艺术特色与主题研究

2013-11-04 03:30河南师范大学
外文研究 2013年3期
关键词:丛林史密斯首诗

河南师范大学

李笑蕊

丝蒂薇·史密斯诗歌艺术特色与主题研究

河南师范大学

李笑蕊

丝蒂薇·史密斯是20世纪上半叶英国风格迥异的女诗人。她的诗歌语言简单、轻松、幽默且充满稚气,常以童话入诗,所配的插图多为涂鸦式的简笔画,然而这些貌似轻松的形式背后却常常隐含着庄重而严肃的主题。女诗人的艺术追求与孤独的创作常态往往随意地以调侃的形式再现在诗中;诗人矛盾的宗教信仰常以耳熟能详的童话、上帝自述和稚子童言等形式反映出来;即使连死亡这个凝重的话题也极少有沉重的意味,更添几许期许与希望。

丝蒂薇·史密斯;艺术特色;孤独;宗教;死亡

20世纪上半叶英国诗坛风云变幻,流派丛生。世纪初,风格保守、淡定平和的乔治派诗歌与推崇浪漫主义田园牧歌式传统的传统诗歌并存。之后,一战催生的以战争为题材的诗歌一度成为主角。一战后,诗人T· S·艾略特发表他的诗作《荒原》,从而开创了英国现代主义诗歌之先河。30年代则是英国诗人奥登的时代,他在继承英国传统的基础上探索英国诗歌的现代性。40年代,英国诗人企图回归传统以对抗现代主义,从而滋生了新浪漫主义诗歌。二战后的50-60年代,以菲利浦·拉金为首的运动派则成为诗坛的主流。因而,20世纪上半叶的英国诗坛流派更迭,一浪接一浪。然而,在多种诗歌流派之外,人们注意到一个特立独行的诗人,她就是丝蒂薇·史密斯(Stevie Smith)。

一、主要作品

史密斯生于1902年,她的诗歌创作始于20年代,50-60年代达到巅峰状态。目前已出版的史密斯的诗集一共有十余部。1937年,她的第一部诗集《人人拥有的好时光》(AGoodTimeWasHadByAll?)出版,诗集中配有诗人亲笔创作的一些涂鸦式的漫画,这些漫画在诗集最初出版的时候曾遭到多家出版社的拒绝,因为它们充满稚气且似乎与诗作本身并无关联。史密斯的每部诗集都配有这样的插图,这成为她诗集的一大特色。

史密斯的其他诗集包括:《只对一个人温柔》(TenderOnlytoOne, 1938)、《哈罗德的跳跃》(Harold’sLeap, 1950)、《不是在挥手而是在沉溺》(NotWavingbutDrowning, 1957)、《诗歌选集》(SelectedPoems, 1962)、《青蛙王子》(TheFrogPrince, 1966)。 1972年,诗人去世后,她的诗集《蝎子》(Scorpion)出版。此后一直到现在,她的诗作又多次收录成集出版,这些诗歌在诗人去世后依旧受到广大诗歌爱好者,尤其是青年人的赞赏和追捧,诗人西尔维娅·普拉斯就对史密斯的诗歌推崇备至。诗歌创作也带给史密斯多项荣誉,其中包括1966年的乔尔蒙德雷奖(Cholmondeley Award)和1969年的女王诗歌金奖(Queen’s Gold Medal for Poetry)。即使在去世后,史密斯的名望仍不减当年:1977年,一部基于史密斯生平的戏剧《丝蒂薇》(Stevie)在英国成功上演;1978年,这部戏剧又被改编为电影。

史密斯诗风别具一格,以书写女诗人个体的生活经验(如女性的艺术追求、独身的孤独、逃逸的愿望、宗教困惑等),揭示自己的心路历程见长。她很少阅读同时代诗人的作品,诗歌创作常常是读杂文时有感而发,体现了她本人独特的个性和智慧,视角新颖。因为她不跟从任何诗歌传统,又因为她的诗歌几乎无法模仿,所以在英国诗歌多种流派共存的背景下,很难将史密斯归于任何一种派别。

二、主题和艺术特色

史密斯的诗歌具有谐趣诗的特点,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出版的《英语谐趣诗一百首》就曾将史密斯的一首诗收录其中。(史密斯 1996: 116-117)谐趣诗也即打油诗,风趣、幽默、讽刺、机智是其主要特点,但因其不够庄重、严肃而难登大雅之堂。因此,此类诗歌常常被排除在经典诗歌的大门之外。但是,20世纪的英国诗坛,谐趣诗和严肃诗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叶芝、艾略特、奥登等都曾创作过此类诗歌。史密斯的诗歌常常运用打油诗式的语言,故意采用老套的押韵,读来就像童谣,这样的诗歌形式再配以她孩子气的涂鸦式的插图,初看起来似乎简单而天真,然而这些貌似轻松的外表下却常埋藏着深刻的主题。

(一)女诗人与孤独

女诗人常常需要自由的身心,然而现实中她们却常常碰壁。因为无法囿于家庭的束缚,她们常常被视为另类。关于女诗人,在诗歌《滚开》(BeOff)中,她这样写道:

可惜我的太太是个梦想家,

她成天想入非非,越来越憔悴。

“戴上梦的飞帽,滚到梦那儿去吧,

我要跟快活的胖娘们儿呆在一起。”

(史密斯 1996: 116-117)

这首诗的叙述者是一位丈夫,他的话表现了社会对一个善于思考、有思想的女人的态度,也表现了女诗人所处的尴尬境地:要拥有幸福家庭就意味着要放弃思考、放弃写作;要写诗就意味着失去家庭。而男诗人却很少面临这样的两难选择。孤独成为女诗人创作的常态。

《我的缪斯女神》(MyMuse)这首诗这样写道:

我的缪斯女神孤苦地坐着

她恨不得没有降生到这个世界

她坐在冷风里

她说的话从来没人说过

为什么我的缪斯女神只在伤心时才说话?

不,是我只在伤心时才去倾听

我快乐时,过自己的日子,鄙视写作

对我的缪斯女神来说,这太令人沮丧了。

(Barbera & McBrien 1981: 64)

在史密斯看来,似乎快乐与写诗不能兼得。即使是她最滑稽幽默的诗也总带着辛酸,藏着最恼人的真心话。孤独的痛苦成为她诗歌的主题之一,然而这种痛苦并非渴望伴侣而不可得的痛苦。

《病入膏肓》(DeeplyMorbid)这首叙事诗讲述了一个普通的单身打字员琼的故事。诗中的叙述者“我”以旁观者的视角来评判发生在琼身上的怪异事件。琼工作单调,下班后她与一帮社会地位都比她优越的人往来,同事们眼中的她很古怪,因为“她眼里透露出来的神情/为什么总像是在告别?”(Smith 1988: 64)一日中午,她终于可以孤单一人来到画廊来看她喜欢的特纳的画,她盯着一幅画入了迷,那幅画中有阳光和沙滩。这幅画似乎在召唤她,然后她突然消失了,被吸入画中,漫步在画中的沙滩上,永远快乐地笑着。这个故事类似于中国《聊斋》故事中的《画壁》,不同的是这次进入画中的人,再也没有回来。众人认为琼孤独寂寞,心理病态,因而这种厄运才会发生在她身上。可能这个结论是由于她大龄依然单身、与普通人的生活追求不一致所致,而这样的结局正是结尾处的叙述者“我”所渴望的:

旁人说她病态,也许是吧

厄运因而发生

但是我觉得她很幸运

可以永远漫步在阳光下

当我默默赞颂着特纳的名字时

我愿自己也可以如此这般

(Smith 1988: 64)

灵异的入画事件表现了一种逃离的愿望,琼进入画中似乎是在逃离孤独,然而深究下去她逃离的是俗世对单身女子的看法,进入画中的琼依然孤身一人,可是她快乐地笑着,挑战着社会对女性应承担的传统角色的看法。诗歌最后一小节中,“我”对这一结局的向往,更说明了女性渴望摆脱束缚自身的传统角色的愿望。

下图是史密斯给这首诗所配的插图:

插图中一个母亲用小推车推着她的两个孩子逛街,这位母亲的眼睛既没有看孩子,也没有看着商店,而是目光投向别处。初看上去,这幅画似乎与诗歌毫无关系,然而诗人可能想要告诉我们,这个推着小推车采购的母亲就是刚刚故事的叙述者“我”。她的目光投向别处似乎是在幻想,刚才女孩入画的故事也许就是她头脑里的白日梦。诗中女打字员对特纳画中阳光沙滩的向往象征着女性的艺术梦想,而现实是她必须承担起照顾孩子和丈夫的家庭责任,在漫无止境的家务中耗尽余生。史密斯的诗和插图常常是这样一种关系:诗把人们拉向幻想的一端,里面吐露真情实感,具有强烈的叛逆意味,而她的画却往往把人拉回无奈的现实,使人明白逃离只是一种梦想。

独身或孤独于史密斯而言并不总是坏事,她说:“当然,孤独是非常痛苦的,我的许多诗都写了孤独的痛苦,但一旦诗歌写就,独处的快乐便如潮水般向我涌来”(Couzyn 1985: 43)。所以,她愿意拥抱孤独,享受孤独带来的创造,而不是被动地忍受这种痛苦。

这种态度在她的诗歌《青蛙王子》中体现出来。这首诗的题目让人联想到格林童话中我们熟知的青蛙王子的故事:一个王子因为被施了魔法而变成一只青蛙,蹲在深井里等待美丽的公主来亲吻他,把他变回王子。而史密斯的这首诗重写了这个故事,叙述者是青蛙,前两小节重复原故事的背景,青蛙身中巫术呆在深井,等待美丽公主的吻。但自第三小节起,青蛙发出疑问:青蛙重被变回王子后,它会更开心吗?因为青蛙王子觉得自己已经很满足于做一只青蛙的生活:

现在我是一只青蛙

已经一百年了

在这一百年里

我并没有流很多眼泪

我很快乐,我喜欢这样的生活

可以游很远

(如果我跳进河水里去的话)

而且我总是那么敏捷

这宁静

真的,我喜欢这宁静

我已经习惯了

宁静的生活

(Couzyn 1985: 45)

虽然宁静、简单、不那么自由,但是青蛙对目前的生活感到安逸满足,反而对魔咒解除后的新生活感到畏惧。这与那个经典故事恰恰相反,人人都以为青蛙渴望变回王子,享受王族的地位和荣耀,娶到美丽的公主,但这样的生活在诗中却未必一定会有幸福满足。王族生活必然幸福,而作为青蛙或普通平民的生活必然低下、卑俗的普遍看法在这里变得荒谬可笑,从而史密斯颠覆了这个经典的童话故事。

但诗歌转而又写道:会不会满足现状、惧怕魔咒解除也是魔咒的一部分呢?青蛙对未来新生活忐忑不安,担忧的同时又有一定的期盼。这引出了史密斯诗歌的另一大主题:宗教信仰。

(二)矛盾的宗教信仰

《青蛙王子》这首诗中的“魔咒解除”具有复杂的象征意义,宗教意义上它可指超脱现世的庸俗生活,期盼死后得救进入天国。在诗的最后一小节,青蛙把“魔咒解除”与“现世幸福”对立起来,只有魔咒得到解除的人才能过着天堂般的生活(heavenly)而生活在魔咒中的青蛙很幸福(happily)。

因此,happily与heavenly似乎代表着两种生活:现世的非信徒的生活和虔诚的信徒生活。信徒通过笃信上帝从而洗脱原罪,灵魂得到救赎从而进入天国,然而这却要以牺牲俗世的幸福为代价。难道无法预料的天堂生活真的值得做出如此大的牺牲吗?青蛙对生活很满足的同时,又隐隐觉得自己耽溺于现世生活、没有更崇高的理想与追求是不应该的。因此,一个介于信徒与非信徒之间的普通人物的心态被真实地刻画出来,史密斯对基督教信仰的怀疑态度在这里表露无遗。

宗教是史密斯诗歌的一大主题,她的很多作品中都上演着她与上帝的争论。她曾这样描述自己的宗教信仰:“我应该是个不可知论者,我不信仰上帝,但有时我也摇摆不定”(Couzyn 1985: 35)。史密斯对上帝的存在持怀疑态度,然而出生于宗教氛围浓厚的家庭,母亲和姨妈均为虔诚的基督徒,她不可避免地也受到基督教的深刻影响。她是个怀疑论者,同时也是一个不坚定的信徒。信仰倾向上的模棱两可,使她很纠结。在她的诗中,上帝是她争论的矛头所向,经常也是个喜剧性的角色。如在《上帝说》(GodSpeaks)这首诗中,她写道:

我创造的人毛病太多。但我爱他。

而且如果他愿意,我在天国也为他准备了一个家。

我希望他开心。我很和蔼。

他不该把我画得那么面目可憎。

(Sternlicht 1991: 136)

诗中的独白者是上帝,他抱怨人类不知感恩,就像一个父亲抱怨儿子不孝一样。然而这种抱怨听众听完后,常常在怨怪儿子的同时,也会对父亲产生隐秘的鄙视。史密斯诗中高高在上的上帝被降为庶人,常人认为的崇高与卑下的地位差异在诗中经常被抹杀甚至颠覆。

上帝在诗人的另一首诗《河神》(RiverGod)中以河神的形象出现。这首诗的叙述者是河神,他自称又老又丑又脏,但是依然精力充沛。“哦,我可能是条古老而污秽的河流,但我依然精力旺盛”(Couzyn, 1985: 50)。如同上一首诗中的上帝一样,这位河神自称热爱河里游泳的鱼,而且很喜欢人类,但是后面话锋一转我们发现这些都只是伪装,他很快就忍不住向我们暴露他的残忍,他可以淹死不守规则的人。这首诗中河神的形象又老又丑,穿着和善的外衣,自以为是,实则刚愎自用,自私任性,滥施暴力。同上帝作为仁慈的“天父”、为了拯救人类而牺牲自己独生儿子的形象大相径庭。

在《我们的Bog是Dood》(OurBogisDood)这首诗中,一群牙牙学语的孩子围着诗歌的叙述者“我”,叫着“Our Bog is Dood”,因为口齿不清,他们想发的音可能是“Our God is good”, 孩子大声说着这个被灌输来的信仰,不容许来访者有任何质疑,一旦有人质疑,他们就:

立刻在幼儿的每只眼睛里

燃起骄傲的火光,

假如你不这样认为,你就得

钉死在十字架上。

(史密斯 2007: 485)

小孩子象征着盲从的信徒,他们连“Bog”是什么都不知道,却表现出极度的热情,“眼睛里燃起骄傲的火光”,这显示出信仰是牢固而无理性的。而且他们深信不疑的是,如果谁不信仰上帝是会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作者对这样的威胁却很不以为然。史密斯心中有自己的上帝,这个上帝热爱世人,决不会拿这样的威胁来让他们不安。所以,最后一小节里,“我”离开这群小孩,独自漫步到海滩,相信时空的海洋会淹没这群盲从者,而“我”永远不会被淹没。

以孩子来象征大人,这很符合史密斯的个人特点,她本人就是这样。她写诗成名后接受采访时,还总是以小女孩的样子示人,穿着校服样的裙子,梳着学生头,据说她在接受女王授予的诗歌金质奖章时还是这样一副打扮。史密斯认为每个成人内心处都有个孩子气的自我存在。《抚养孩子》(ToCarrytheChild)这首诗中这样写道:

成人生活中的孩子是无助的

而他长大成人后,就知道了这一点

成人注视着孩子气的那一半

鄙视他

孩子呢,也鄙视聪明的大人

阅历丰富的,冰冷的人

因为孩子脸上挂着热泪

而大人脸上什么也没有

孩子充满色彩,而大人什么也看不到

无论是颜色还是其他

他头脑灵光

而孩子情感丰富

(Couzyn 1985: 52)

每个大人体内都有个孩子气的自我,而要像史密斯这样勇敢地将这一半的自我展现出来则需要强大的勇气。史密斯诗歌的童谣特点,轻快的押韵,用词的简洁形象,题材中常常涉及的格林童话,这些都有种孩子气的特点,但是轻松后面却是异常凝重的主题,甚至常人觉得沉重而黑暗的死亡主题都常常藏在这些轻松的形式后面。

(三)死亡与逃离

前文讲到史密斯对孤独的拥抱,对宗教信仰的模棱两可,此外她对死亡的态度也是令人诧异的。史密斯似乎特别热衷死亡这个话题,她的诗中有多处死亡的隐喻,它们或是黑暗的丛林,湍急的河水或是平静的海面,甚至来访的男士。黑暗的森林里游荡着神秘的动物,它们或善良或凶恶,里面居住着噩梦中才会出现的幽灵。神秘的森林里虽然危机四伏,湍急的河水尽管危险,可它们却总是充满令人不安的诱惑。在《丛林里的丈夫》(TheJungleHusband) 这首诗中,丈夫威尔弗雷德在写给妻子伊芙琳的信里这样描述他所在的这片丛林:

明天我将要独自一人走到

丛林的更深处。丛林是灰色的

但它的顶部绿油油

只有在有树倒下的时候

太阳光才扑通一声落下来,这真是令人震惊

你不会愿意在大太阳下

跳进丛林里的池塘,这是很愚蠢的

伊芙琳,因为池塘里充斥着水蟒,它们被喂得肥肥的

(Smith 1983: 332)

威尔弗雷德写给妻子伊芙琳的信读起来很轻松,平平常常地描写了他在丛林里的所见,读者很容易被表面的现象蒙骗。细读之下,却很容易发现这不是一封简单的家书。

这首诗就如同这个顶部是绿色而下部是灰色的丛林,从上面看这个丛林郁郁葱葱,可能还有蝴蝶纷飞,鸟儿歌唱。往下看去,却看到绿色丛林的内部有灰色的树干、丈夫想杀掉的脾气狂躁的河马和池塘里会吞下人类的蟒蛇。一束太阳光照进丛林里会让这个丈夫感到震惊,这说明他已经困在黑暗里很久了,这片丛林有着更黑暗的象征意义。前面说到他杀了一匹河马,并且想要量一下河马究竟有多大。也许他告诉妻子这个是为了让她钦佩自己,但很快他又说到自己丢了河马的尺寸。因此,他并未能成功地引起妻子的钦佩,或者他根本没能制服那匹河马。也许他和妻子之间存在情感危机,而他正在竭力挽回妻子的爱。表面生机盎然、实则危机四伏的黑暗丛林正象征着他遭遇的困境。这困境可能是情感的,抑或是经济的,或是肉体的。丈夫写信的语调尽量保持轻松和调侃,然而内心的忧虑不由得透出来。他要独自一人走入丛林更深处,是想努力挽回以改变妻子对他的看法,还是想拼命摆脱目前所处的困境,抑或是想结束这一切活着要面临的苦难?那么,这是一封普通的家书还是一封遗书?

史密斯轻松的语言背后总是藏着更沉重的意义。死亡对于身处困境中的人们无疑是最大的安慰。相对于生命,史密斯似乎更热衷于死亡。在《我为什么》(WhydoI?)这首诗中,她这样解释她对死亡入迷的原因:

为什么我把死神当朋友?

因为他能够驱散

他将肉身驱散

将不安和剧痛化为乌有

(Couzyn 1985: 39)

史密斯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童年失去父爱,少年失去母爱,随着她日渐长大,她对上帝的信仰也日渐动摇。那么,去爱什么,去膜拜什么呢?死神总在生命的末端等待,像一个忠诚的爱人,又像一个慈爱的父亲,无论什么时候召唤他,他总会到来,瞬间带她脱离苦难。所以,死亡对于史密斯而言是希望,是个理想的解决方案。

所以,死亡频频出现在她的诗歌里,有时还会以赴约会的男士的样子出现:

带着穆丽尔去约会吧

虽然你的名字是死神

她也不会抱怨

当你和她舞蹈在那荒野丛林

(Couzyn 1985: 40)

请死神来带走她就像要求赴约一样轻松随意。在《蝎子》这首诗中,叙述者这样祈求:

我愿我的灵魂召唤我,让我

飘过草地来到蔚蓝海边

我很钟爱草地,一直都是,但是草地上

不能有牛,人或者房子

大海和草地必须是空旷的

其他的灵魂可以去别的地方

(Couzyn 1985: 54)

诗中蔚蓝的海边,没有牛、人和房子的空旷草地都是死亡的隐喻。与诗人凯·迪克(Kay Dick)的访谈中,史密斯曾这样说:“我的诗歌多少有点儿表达死亡的愿望的意思”(Smith 1971: 48)。死神在诗人看来是友好的,是种被人遗忘的美好境界,而活着就像是处在“敌人的领地”(Smith 1971: 45),史密斯哀悼的是必须活着而非死亡。这片空旷的没有人也没有牛和房子的草地,是对活着的弃绝。西尔维娅·普拉斯认为死亡是一种可怕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只有在无法忍受生存的时候才会采取这种方式。而史密斯却认为死亡是甜美的,所以她倾尽心力来歌颂它。她可能鄙视上帝,但永远爱戴死神:

我病了。那该怎么呢?

我可以祈求上帝垂怜我,

但是我转而请我更熟悉的神来帮忙,我说:

来吧,死神,来带我走吧。

(Smith 1988: 146)

对上帝的背离更反衬了死神的友好。前两行的语气是询问式的,很不确定,而后两行则是坚定的语气,这更说明了对死神的信心:他永远不会令人失望。死亡尽管充满了吸引力,史密斯却不会总是走极端,即通过自杀来获得死亡。既然必须要“在敌人的领地” 活着,就尽量逃离。所以她的诗歌中充满了逃离的意象,它们是“死亡”隐喻的延伸。逃离工作,逃离俗世,逃到画中去,逃到被人遗忘的境地等等。史密斯经常通过游戏式的诗歌来讲述逃离的愿望,逃离的隐喻有很多:疯狂,无知,中魔法,流浪,白日梦,飞行等等。

《我的帽子》(MyHat)中写到一顶会飞的帽子(如同前面提到的诗歌《滚开》中的飞帽),诗中的叙述者沾沾自喜,因为她戴着这顶帽子飞到一个“没有父亲,母亲也没有小伙子”的“晨光中的大地”。诗的最后这样写道:

只有一件事让我想起就烦乱心意,

如果摘下帽子,我会不会又变回家里?

那么在这晨光中的大地,我永远都戴着帽子

回家?你知道,我可不愿冒那个险。

(Smith 1988: 70)

另外一首诗《不再有人烟》(NoMorePeople)(Smith 1976: 213)中,飞行赋予诗人重新描绘地球的力量,直到它“不再有人烟”。这首诗照例充满了孩子气的幻想,它孩子般无辜的面具使沉重而黑暗的愿望显得轻松随意。很显然,这首诗有社会批评的色彩。逃离地球,是对人类社会的弃绝,是对人类社会失望的极端表现。诗中“讥讽式的回响”,“热闹的咔嗒咔嗒声”可能讽刺了战争中疯狂的武力轰炸,对地球的重绘暗指史前时代田园般的绿色地球。所以,战争的上演使人类社会的疯狂表露无遗,诗人对史前时代的描绘更加强了喧嚣吵闹的人类社会中存在的荒谬。所以,史密斯“死亡”的隐喻实际讲述的却是生的问题。

三、结语

丝蒂薇·史密斯因其迥异的诗风,在现当代诗坛发出别样的声音。然而,她也曾被人当成是个滑稽剧演员,而不是一个严肃的诗人。她的诗亦庄亦谐,充满怪异的乐感,也许只有搭配她本人的朗诵或者演唱,人们才能更清楚地体会史密斯诗歌独特的魅力。史密斯常常在BBC广播电台朗诵自己的诗歌,她还参加各种诗歌协会举办的活动来演唱她的诗歌,她演唱的方式很特别:用赞美诗的曲调演唱自己的诗歌。她演唱时声音尖细如孩童,又常常跑调,这种方式虽然怪异,却让听众更深刻地体会到她诗歌的音韵特点。

最为引人注目的则是她为自己诗歌所配的插图,这些涂鸦式的图画似乎完全出自孩童之手,然而它们是诗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们或者是一首诗的序言,或者给它补充说明,或者扭曲原诗的意愿,从而解构了那首诗。她从来不认为自己的简笔画是艺术品,也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画家,她认为自己只是在混合的两种符号系统中表达自己。(Sternlicht 1991: 16)

事实上,很难用简简单单几句话来总结她的诗歌特点。她经常用孩子气的语调来写诗,涂鸦般的画来配她的诗,诗歌中又常常出现童话题材,但是她的诗歌中却不止一种声音,里面还混合了任性的少年、尖刻的妇人、愤世嫉俗的怨妇、神学家和哲学家等人的声音。她热衷于死亡,但却欢快地过着自己的生活,死亡成为一种信仰,一种希望,一种鼓励。她的诗经常会自相矛盾,前半部表明一种意愿,而后半部又颠覆了这种意愿。她风格怪异,调皮嬉戏的背后总暗藏辛酸。孤独、信仰、死亡等严肃的主题常常与童谣式的韵律、口语化的语言、孩子气的任性而为相伴而行。总之,史密斯总能在不经意之间触动读者的神经,抓住读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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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巧慧)

201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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