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宏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娱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是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特种设备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长期实践形成了认证认可与监督检查两项基本制度,虽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更多体现了政府单一主导的形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单一主导的特种设备安监体制的边际效益不断减少,但负外部性不断增加。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与摩擦不断升级,暴露出一系列问题,集中体现在多头管理、权责不分,不能有效应对风险的防范。这些问题的出现,必然要求一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与机制。
对于特种设备监管体制改革的研究,梁广炽(2002)、张宝珠(2005)、李晓明(2006)在探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与发展中指出,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作为事业单位,在部门利益的驱动下,有偏离公益机构的倾向。虽然都指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应推向市场化的改革,但具体方法并没有给出。仅是在某些方面做出了一些建议,如建议法律授权非营利机构承担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和强制性检验职能。罗云(2005)、周蓉(2008)、杨振林(2008)、苗宏亮(2008)等将安全系统工程和风险管理理论全面引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原理、程序和方法,分别就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主要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分别设计了侧重点不同的特种设备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安全评价模型,丰富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的评价体系,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效率的提高。
在质量博弈相关研究中,Rubinstein(1982)提出了一个序贯报价过程的非合作博弈基本框架。Kessler(2004)等在Rubinstein框架基础上,研究一个不可验证质量产品的价格谈判博弈,构建买卖方道德风险问题模型,分析交易配置效率和分配效率的互相作用关系。Reynier(1995)等提出了一个供应商提供产品质量和生产商实施质量检验的方法,研究了在冲突环境中合同设计与质量控制问题。他们认为供应商和生产商之间的博弈模型为非零和博弈,通过博弈均衡识别在何种合约参数下能够求得合作解。Hsieh等(2010)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了,研究了质量供应商的质量投资和检验策略在四种不同信息披露情况下,不同的博弈均衡策略以及不同的检验利润效应水平。毕军贤等(2011)主要在借鉴Kessler与Hsieh的模型框架与理论基础上,设计了抽样检验产品质量裁决权模型以及诚信机制设计方法。蒲洪涛、史晓冬 (2011)运用博弈论基础理论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与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博弈模型,得出了安全监管成本和处罚力度及检查概率之间的关系。
由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技术性很强,具有非常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根据Akerlof(1970)的柠檬市场理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市场同样存在“柠檬市场”现象。在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市场中,交易一方掌握着充分的事实真相,另一方处于信息劣势地位;于是强势一方受逐利本性驱使,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扭曲隐瞒安全信息,致使低质量检验检测服务不仅没有萎缩,反而规模越来越大,质量高、检验检测到位的质量供应企业逐渐被质量差、检验检测不到位的企业以“劣币驱良币”态势所替代,形成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柠檬市场现象,致使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市场中机会主义行为盛行。由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市场中各利益主体的逐利行为,使得各利益主体间的博弈进入“囚徒困境”,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构偏离公益性轨道,增加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风险。电梯作为城市化的重要标志,随着经济的发展将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电梯的安全监管在社会治理中也越来越重要。由于电梯广泛应用于人民的日常生产与生活中,较其他特种设备更突出体现了公共属性、市场属性与社会属性的辩证统一。因此本文以电梯为特种设备的代表作为研究对象,首先分析电梯质量安全现状,再运用博弈论的基础理论证明电梯检验检测市场存在柠檬市场现象,随后根据不同的奖惩情景设计来分析可能的问题,并提出了特种设备检测市场的市场化改革是解决这一困境的基本方法。
本文其他部分具体的组织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博弈模型,并根据不同的情景假设进行博弈分析;第三部分根据分析结果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博弈中,博弈主体可分为四类,分别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保),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与监督检查单位。但我国现有特种设备管理体系中,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通常作为监督检查单位的技术支撑单位,与监督检查单位共同组成我国特种设备行政监管单位。因此特种设备安全博弈可分为“政府-企业”之间的博弈与“企业-企业”之间的博弈。
政府与企业间的静态博弈模型反映的是行政监管部门与生产企业之间的博弈问题。例如,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是否规范设计,而监管部门是否实施监管行为;生产单位是否按标准或设计生产,监管部门是否行使监管权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登记,监管部门是否进行了行政干涉等等。
情景一 :目前,由于对监督检查管理部门缺乏监督与规制,也就是对监督检查单位的行政不作为行为没有任何处罚措施;而对特种设备使用或生产企业选择“非安全生产”主要采取罚款的措施,并将罚金全部或按一定比例返还给行政监管部门(实际上返还给检验检测技术单位)作为行政经费。鉴于此,建立如表1所示的“政府-企业”之间博弈支付矩阵。
表1 监督检查部门与生产企业间的静态支付矩阵
这里,c表示政府进行监管所耗费的成本(包括检查、信息收集和处理等费用);r表示企业选择安全生产所获得的收益;R表示非安全生产所获得的短期收益;F表示企业由于非安全生产受到处罚的罚金。
假设政府选择“行政作为”的概率为p,那么“行者不作为”的概率为1-p;企业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为q,那么“不规范生产”的概率为1-q。由此可计算政府进行监管所获效用的期望收益为:
同理,生产企业进行规范生产所获效用的期望收益为:
在长期均衡条件下,根据完全信息静态均衡博弈混合策略的求解方法可得,监督检查管理部门“行政作为”的概率为:
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为:
我们分析监督检查管理部门“行政作为”的概率p与生产单位“规范生产”的概率q同政府处罚力度F的关系。根据
可以得出:监督检查管理部门选择“行政作为”的概率同政府的处罚力度F呈负相关关系,其含义表示随着政府处罚力度F的增大,比如处罚金额上涨,监督检查管理部门选择“行政作为”的概率将减小。但是,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同政府处罚力度F呈正相关关系,其含义表示随着政府处罚力度F的增加,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将增加。如果处罚力度F远大于监督检查管理部门的“行政作为”成本,那么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将接近于1。反过来看,如果政府处罚力度F与监督检查管理部门选择“行政作为”的成本c差不多时,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将接近于0。因此,对于不同的生产单位(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及维保),监督检查管理部门的行政作为成本不完全相同,对于八大类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的行政监管成本也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了使八大类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都能“规范生产”,政府的处罚力度F应当设计得更加具体细致,而不能使用统一的处罚力度。
然而,在考察监督检查管理部门的期望收益函数时可发现:
其含义代表当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增加时,监督检查管理部门的期望收益将减少。如果将监督检查管理部门视作理性经济人,在现实中,特种设备监管机构的处罚所得罚金先上交给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而后主管部门又按一定的比例或全部返还给监管机构,主要是检验检测机构,也就是说F全部或部分返还,这种假设是基本合理的;监督检查管理部门就会想方设法阻止q的增加,甚至在办公经费短缺的时间会想办法让q减少,也就是说监督检查管理部门不愿看到所有的企业都选择“规范生产”策略,其目的是为了追求获得更多的罚没款F。但由于中国特种设备分布差异性极大,在现实中这种“放水养鱼”的现象主要出现在特种设备法定检验量较少的西部地区,而对于特种设备法定检验量大且检验人员不足的东部地区,各个特种设备检验技术机构为了完成每年的检验任务只能应付了事,走形式,走过程,乱发证。这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制已经不能应对我国快速增长的经济发展与特种设备数量的增长,是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不断增高的主要原因;因此为应对这一困局,对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进行市场化改革是必须的。
情景二:由于现行的特种设备监管机制为:特种设备管理局指定特种设备检测技术机构对特种设备每年进行法定检验,而技术机构率属于特种设备管理局。而由于这种从属关系,使得特设局对下属的技术机构监管并不到位,而技术机构为了本身的利益诉求而透支政府的信用,不规范检验。而对于监督检查管理部门的“行政不作为”行为,目前缺乏有效的监督,仅在发生重大事故之后开始追责;而没有引发重大事故时,也仅是公众对政府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指责,形成了对监管部门的条件性处罚。当公众获悉生产单位从事不规范生产,而监督检查管理部门采取不作为策略的时候,则更可能产生“政府玩忽职守导致生产单位肆意违法”的印象。例如,杭州拼装电梯案,就暴露出监督检查部门对这一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的不作为。这里假设监督检查管理部门蒙受了-s的损失,可理解为受到公众的处罚,也可理解为公众满意度的损失,那么新的支付矩阵如表2所示:
表2 引入监督检查管理部门有条件的损失
根据上述矩阵,重新求解监督检查管理部门期望效用函数为:
与生产单位的期望效用函数为:
在长期均衡条件下,根据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混合策略的求解方法可得:监督检查管理部门选择“行政作为”的概率为:
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为:
与“情景一”比较,在引入监督检查管理部门有条件的损失s后,监督检查管理部门选择“行政作为”的概率并没有发生变化。这说明:对于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之后才对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进行追责与处罚,并不能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这种侥幸心理普遍存在于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因而事后追责对于监管部门提高自身的管理质量并没有明显的效果。
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q,由于分子分母中都增加了s,使得:
也就是说,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增加了。若s远大于处罚力度F,那么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将接近于1。反过来,如果s足够小,或者对监督检查管理部门几乎不构成多少损失,那么对于提升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不会发生多少作用,作用几乎为零。当今经济发展占主要地位,监管部门很少关注公众对其满意度的评价水平,也就是这种损失并不能影响监管部门的行为选择,那么对短期改善生产企业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不会发生影响。为了使生产单位进一步提升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可以考虑在监督检查管理部门的条件损失的机制设计中,政府对生产单位处罚罚金不作为唯一手段。比如,将公众对监管部门的满意度评价作为特设局干部的考核依据,可有效地促进特种设备的安全水平的提高。
考虑监督检查管理部门的期望效用E(p)同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q之间的关系,效用E(p)对q求导有:
应将对监督检查管理部门的事后处罚,变为公众对监督检查管理部门的日常评价,并且公众评价是考核监督检查管理部门的重要指标。这将有效地改善监督检查与生产单位的博弈收益,向着双赢的局面发展。
情景三:从激励相容的角度分析,监督检查管理部门对生产单位“不规范生产”进行处罚的同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策略进行一定的奖励。例如,官方免费宣传,政府设立专项奖励基金,针对原材料的上涨,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税收上给予一定的减免等等。监督检查管理部门因以上策略的成本此处设为w。建立新的博弈支付矩阵如表3。
表3 对“规范生产”企业进行奖励
根据上述矩阵,重新求解监督检查管理部门期望效用函数为:
生产单位的期望效用函数为:
在长期均衡条件下,根据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混合策略的求解方法可得,监督检查管理部门选择“行政作为”的概率为:
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为:
分析监督检查管理部门选择“行政作为”的概率p,与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q值的变化,由于矩阵中引入了奖励变量w,使得:
从而可以得出,政府奖励得越多,监督检查管理部门选择“行政作为”的概率与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越小。这似乎有悖常理,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是十分合理的。对于监督检查管理部门进行检查时,若检查到企业“规范生产”就必须给予奖励,使得监督检查管理部门自身收益变小,因而就会减少对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而生产单位发现监督检查管理部门有降低监督检查概率的情况,就会选择“不规范生产”策略,而有效地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因而,在对优秀企业进行奖励的机制设计中,应避免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直接进行奖励,而从其他领域进行奖励,从而产生正的外部性。
情景四:由当前的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追究监督检查管理部门的责任,改为对监督检查管理部门的行为追究责任。也就是,不管是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只要发现监督检查管理部门有“行政不作为”情况,就要追责。这里我们引入对监督检查管理部门“行政不作为”没有发生事故蒙受的损失为-t,建立新的博弈支付矩阵,如表4。
表4 由因“后果”追责变为因“行为”追责
根据上述矩阵,重新求解监督检查管理部门期望效用函数为:
生产单位的期望效用函数为:
在长期均衡条件下,根据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混合策略的求解方法可得,监督检查管理部门选择“行政作为”的概率为:
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为:
分析监督检查管理部门选择“行政作为”的概率p,与生产单位选择“规范生产”的概率q值的变化,由于矩阵中引入了行为处罚变量t,使得:
从而可以得出,特种设备监管过程中的事前行为不规范处罚与事故事后处理,对监管单位的监管概率没有任何影响,但是可使企业安全生产的概率得到有效的改善,从长期来看,改善了企业安全生产的纳什均衡。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只要发现监管部门行政不作为就进行追责,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可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概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可以预见未来我国特种设备的数量将不断增加,并且增速也将不断上升。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东西差异巨大,也造成我国特种设备数量的分布存在具体的差异,造就了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市场也存在两种极端现象。在东部地区,由于特种设备安全检验量巨大,存在收钱发证的乱象;而在西部地区,由于特种设备安全检验量不足,而技术机构为了利益追求而长期“放水养鱼”。面对这种两难的困局,最有效的解决方案就是对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技术机构进行市场化改革,使得这些技术机构从行政单位剥离,完全去除其行政化色彩;而对于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定检验,政府可采取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以形成一个良性的市场环境,进而保证了监管部门的公正性。
为了更好监督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行政作为水平,应将公众对其满意度的评价作为考核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干部的重要参考指标,从而有效地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而对于优秀企业的奖励,不宜直接进行本领域的奖励,应该进行其他激励机制的设计,从而避免本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而降低了奖励的效果。例如,可对优秀企业实行税收优惠,项目审批可进入绿色通道等奖励。最后要建立科学的对“检测”行为的追责制度。比如,以前仅是对饮酒驾车发生了重大事故才对司机进行规制与处罚,其效果很不好——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增加,每年因酒驾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断上升。但随着酒驾入刑的实施,可以看到因酒驾发生的交通事故明显降低。前者,主要是追究酒驾的后果;而后者,主要追究酒驾这一行为——也就是说不管是否发生事故,只要发现酒驾行为就进行处罚。这一思路,对于建立科学的检测追责制度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1]李晓明,2006:《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产业市场化分析》,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位论文。
[2]梁广炽,200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模式的探讨》,《中国质量技术监督》第12期。
[3]刘凯,2006:《对现有特种设备管理模式的一点探讨》,《电梯工业》第5期。
[4]孔建伟,2010:《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模式探讨》,南昌大学MPA研究生学位论文。
[5]苗宏亮,2007:《特种设备安全评价体系的建立及应用》,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6]罗云,2005:《安全风险预警技术研究》,《安全》第2期。
[7]周蓉,2008:《企业安全事故风险预警技术研究》,《中国商界》第6期。
[8]杨振林,2008:《特种设备风险管理研究》,天津大学MPA研究生学位论文。
[9]蒲洪涛、史晓冬,2011:《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管理的博弈分析》,《科技信息》第1期。
[10]国家质检总局,2011:《关于2010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情况通报2011》,国家特设局网站:http://tzsbaqjcj.aqsiq.gov.cn/。
[11]Rubinstein,A.,1982,“Perfect Equilibrium in a Bargaining Model”,Econometrica,Vol.50,pp.97-109.
[12]Kessler,A,S.and Lulfesmann C.,2004,“Bilateral Bargaining,Unverifiable Quality and Options to Return”,EconomicTheory,Vol.23,pp.395-410.
[13]George,A.,Akerlof,1970,“The Market for‘Lemons’:Quality Uncertainty and the Market Mechanism”,QuarterlyJournalofEcononics,Vol.84,pp.48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