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凯民
摘 要:以发展就业为视角,从武汉市周边地区的失地农民的现状入手,对武汉市周边地区失地农民就业现状进行分析,剖析了失地农民在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如下:政府方面完善征地制度,增加合理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提供政策优惠,开发就业通道;失地农民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技能。
关键词:城市化;失地农民;就业
中图分类号:C91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3-0068-02
武汉市地处华中地区,是我国中部城市圈的领军城市。随着武汉市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大量耕地被征用,失地农民数量呈现快速上升趋势。据武汉市2006年统计,2001-2005年,武汉市耕地面积减少了8360公顷,造成近十万人失去土地,而且每年以2.5万人的速度增加。武汉市的城市化进程还在不断加快,武汉市的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失地农民群体也日渐增长。本文针对武汉市失地农民情况于2011年至2012年对武汉市新沟镇、纸坊街、关山村进行了实地问卷调查,共在三个调研地发放问卷210份,回收203份,其中有效问卷180份。
一、武汉市失地农民就业现状
(一)失地农民的职业分布
从职业分布来看,失地农民的就业岗位主要集中在务工、自主经商、家政服务等方面。男性就业偏重于务工,包括建筑工、中小企业职工、保安等,而女性就业偏重于自主经营,包括卖菜蔬水果、早餐晚点等。调研显示,从年龄段来划分就业情况,18岁到35岁的就业率达到了94.7%,在4个年龄段中就业率最高;其次是36岁到60岁,就业率达到81.2%,但同时也是4个年龄段中无业人员最多的。
(二)失地农民的就业途径狭窄单一
从失地农民的就业途径:一是通过亲友介绍,拉帮带亲,是失地农民就业的主要途径。通过亲友介绍,失地农民对职业的信任感大大加强,这也是他们为数不多的接触招聘的渠道之一。所以在调查中,常常发现一个企业或工作单位出现“一家亲”的现象。二是一些本来就兼职小生意或有一技之长的失地农民,利用土地被征用后的补偿款,自立门户,开展个体经营。三是接受政府招工安置的农民,多是一些“4050”人员,无论是从年龄、身体条件上,还是从技能的掌握方面,他们已经远远的落后于市场需求,所以他们接受了政府的安排。
二、失地农民就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 就业需求总量大,就业稳定性差
据武汉市2006年统计年鉴,2001-2005年,武汉市耕地面积减少了8360公顷,造成近十万人失去土地,而且每年以2.5万人的速度增加,失地农民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就笔者对武汉市的三个典型地区的走访调研来看,调查地区失地农民的就业率虽然达到了83%,但许多失地农民实际上只是暂时性就业,他们虽然可以通过某些暂时性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得收入,但这些生产经营活动只是暂时的,远远没有达到长期就业和体面劳动的标准,不利于失地农民的长期发展,就业稳定性差。以武汉市周边地区为例,许多农民在失去土地后,在待拆除区搭了简易的棚子,自己做一些小生意,或者干脆到拆迁地当临时建筑工。这些就业岗位在短期内使失地农民获得了微薄的收入,但在可预见的将来,征地拆迁工作彻底完成后,这些工作机会将会消失,失地农民将再次陷入失地又失业的状态。
(二)就业渠道少,就业质量低
失地农民的就业主要有三种渠道:一是自谋出路。这部分失地农民或其亲属大多在失去土地前,就从事除种地外的副业,如餐饮、百货零售、运输等行业。二是外出打工。在当地劳动力市场饱和后,失地农民往往选择外出务工,这一比例在年青的失地农民中尤为突出。绝大多数年青的失地农民已经厌倦了父辈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方式,土地被征用给了他们一个契机,他们大量地涌向了沿海企业务工,从事劳动密集型的低端产业,如加工工人、建筑工人等。三是政府安置就业。政府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以用地捆绑的方法,将失地农民送入新兴企业工作。但由于不具备现代企业要求的职业素质,失地农民一般都被安排在安保、卫生等技能要求低、工作简单、薪酬微薄的部门。而从就业质量来看,失地农民就业三种渠道的就业质量都比较低。由于缺乏专业技能,失地农民外出务工大多只能从事技术要求门槛较低的工作,但这些工作往往工作量大、不适宜长期发展。以广州地区的玩具加工厂为例,夏天玩具加工厂内温度达到40多度,每天工人都要加班,一天上班十个小时以上,每个月只有两天的休息时间,虽然工资水平不错,但很难想象失地农民年龄渐长后还能适应这样繁重的工作。
(三)自主就业困难多
由于失地农民的数量增长迅猛,单单依靠企业来吸纳这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劳动力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倡导自主就业成为一种趋势。但就实际情况来看,失地农民自主就业困难重重:一是失地农民自身素质问题。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前,大都以农耕作为生计,在短时间内要让其转变为第二、第三产业者,其自身素质和劳作习惯都难以适应。二是资金不足问题。虽然一些地区开展了为失地农民小额贷款的服务,但由于条件苛刻或者手续繁琐,失地农民实际上很难得到资金支持。三是缺少政府政策支持问题。对失地农民创业的法律政策相对缺乏,高税收高门槛都造成失地农民自主就业困难。此外,失地农民办理自主就业的相关证件比较繁琐,失地农民缺乏时间和精力办理完结。
三、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方面
1.完善征地制度,增加合理性和科学性
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合理改革土地征用标准,完善土地补偿机制,是促进失地农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与关键所在。一是加强土地征用的法制建设。到目前为止,中国土地征用补偿规定分散在各个法律中,还没有建立较为系统的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不稳定且存在较大差异,有很强的操作性,弹性很大。政府应该加强土地征用制度的法制建设,完善土地征用补偿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土地征用确立法律依据,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二是完善土地征用制度,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严格控制强制征地的范围,严防借公共利益之名,行非法占用耕地、牟利敛财之实的行为。这也有助于遏制当前的“圈地”热潮,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三是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和内容。在当前的补偿机制中,补偿标准过低,补偿内容不合理,这直接损害了失地农民的生存权益,没有考虑到土地对于农民的特殊意义。因此,要细化补偿项目,扩大补偿范围;根据市场要求,探索片区综合地价补偿新方式,对失地农民进行多样化的补偿。同时,要加强对失地农民补偿集体资金部分的管理,增强其长期收益性。
2.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各地政府要重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要认识到就业才是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途径。要在坚持市场化导向的前提下,建设和完善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的劳动力市场,构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直接的全方位就业服务,积极推动失地农民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建设一个较为完备的村、镇、乡就业服务体系,与市相并联,实现劳动力信息共享,及时发布安全可靠的就业信息。
其次,要完善失地农民就业培训体系。职业培训是提高失地农民就业机会的重要途径。一是要加大宣传。许多失地农民想参加就业培训,但苦于不知道培训信息。政府部门要加大培训信息的宣传,扩大培训活动在失地农民中的知名度。可以在宣传中树立一些通过职业培训成功就业的典型,增加就业培训的吸引力。二是要优化培训课程。就业培训的课程要紧跟失地农民就业的实际,多开展实用技术和新技术培训的课程。可以在培训前,对失地农民进行预调查,摸清失地农民的就业倾向和培训需求,再据此来开设培训课程。也可以和企业合作,形成“政府包培训,企业管用人”的输送型培训模式。
3.提供政策优惠,开发就业通道
政府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为积极就业的失地农民提供优惠,鼓励其就业。对于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政府在考察其资质后,可以适当放宽标准,准许其进行小额贷款,为失地农民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在办理相关的凭证和手续上,政府要尽量为失地农民提供方便,提供一站式服务,保证失地农民在最短的时间内走上就业岗位。总之,就是要减少失地农民创业的风险,增强他们自主创业的信心。对于用地企业,要让企业留有合适的岗位安排失地农民,通过建立雇佣失地农民比例和用地规模挂钩的制度,鼓励企业招收失地农民;对于不用地的企业,则可以在其雇佣一定数量的失地农民后,对其提供就业帮扶补贴、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
(二)失地农民方面
1.转变就业观念
阻碍失地农民顺利就业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其传统的就业观念和思想。一些失地农民认为,有了土地自己就有了保障,而国家和集体征用了自己的土地,就要对自己的未来生活负全部责任,形成了“等,靠,要”的思想。他们不主动找工作,缺乏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意识,没有认识到政府在就业方面只能给予扶持和引导,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他们自己。另外一些失地农民由于靠近城市近郊,平时生活闲适,又加之得到了一大笔失地补偿款,认为自己不用去辛苦工作,从而懒于就业。他们没有认识到钱只是在他们手里暂时的聚集,坐吃山空会在短时间把补偿款消耗一空,只有劳动才能生钱。
2.增强就业技能
就业能力是失地农民就业的立身之本,如果失地农民不积极主动地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自己的就业能力,那么政府的就业政策再优惠也是于事无补的。失地农民应该认识到自身知识和技能的缺乏,在转变就业观念的基础上,积极主动的把握每一次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提高自身素质。政府部门可以和职业学校合作,联合开展职业教育;也可以请掌握技术的农民培训其他农民,进行相互间的经验交流,互助互学,从而提高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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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 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