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占 青
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对平板玻璃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2013年第二季度,共抽查了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平板玻璃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1614-2009《平板玻璃》标准的要求,对平板玻璃产品的厚度偏差、厚薄差、点状缺陷、点状缺陷密集度、线道、裂纹、光学变形、弯曲度、无色透明平板玻璃可见光透射比、本体着色平板玻璃透射比偏差、本体着色平板玻璃颜色均匀性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1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光学变形、点状缺陷、点状缺陷密集度、厚度偏差项目。
红 榜 平板玻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黑 榜 平板玻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