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机会结构与农民环境抗争——苏北N村铅中毒事件的个案研究

2013-09-17 09:52朱海忠
关键词:铅中毒抗争维权

朱海忠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和城市工业向农村的转移,农村原本优美的环境在很多地区遭到严重破坏。面对各种各样的污染,受害农民运用诸如跪求、诉苦、上访、诉讼、拦截、破坏,直至暴力冲突等各式手段进行环境抗争,环境冲突由此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又一重要因素。近几年来,学术界有关草根环境抗争问题的研究逐渐增多,如黄家亮讨论了农民集团环境诉讼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克服这些困境的动力机制与应对策略[1];景军讨论了地方性文化在农民环境抗争中的社会动员作用及其与农民环境意识的连接[2];罗亚娟描述了农民环境抗争的发展过程及各阶段的行动策略[3];高恩新讨论了关系网络在环境集体维权过程中的作用[4];童志锋讨论了农民环境抗争中的认同建构[5];陈阿江讨论了农民环境抗争过程中的认知特点等[6]。然而,这些研究大多集中于探讨民众环境抗争的内在动力机制,忽略了外部政治背景。在西方社会运动理论中,政治机会结构理论是涉及社会运动的外部政治背景的最重要的理论,因此,本文以该理论作为分析框架,结合2008年苏北N村发生的铅中毒事件,对目前中国农民环境抗争的政治机会结构特征进行检讨。

一、农民环境抗争的政治机会结构:一个本土的分析框架

“政治机会结构”(political opportunity structure)是指某个社会运动得以产生的外部环境或政治背景。最早提出这一概念并对其进行详细阐述的是美国学者艾辛杰(Eisinger),他把政治机会结构看成是民众对当地政府的影响力的函数。他在研究了1968年美国43个城市发生的抗议活动之后发现,抗议发生的频率与政治机会结构之间有一个曲线关系:政治机会结构非常开放或非常封闭,抗议不太可能发生;当某个政体既有开放特征又有封闭特征时,抗议则最容易发生[7]。在艾辛杰那里,政治机会结构仅仅指城市政体的开放程度。随着相关经验研究的不断增加,这个概念的外延不断扩展并由此带来了研究困境。为此,麦克亚当(McAdam)呼吁将“政治机会”同其他有利条件区别开来,强调其“政治”特性,并且将“政治机会结构”确定为四个维度:即政体的开放程度、精英联盟的稳定程度、在精英中有无同盟,以及国家镇压的能力与倾向[8]。这一界定成为研究者理解政治机会结构内涵的基础。

祝天智根据上述四个维度首次对当前中国农民的维权现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分析[9],虽然只是一般性的概括,没有具体的个案材料支撑,但是开了中国学者从政治机会结构视野分析农民维权行为之先河。从诱发根源考虑,农民维权有很多类型,或因为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或因为基层干群矛盾,或因为环境污染。这些维权行动有共同的政治机会,但各个类型之间也存在一些差异,比如,中央政府大力推进环境保护的姿态对于农民环境维权非常重要,但对于拆迁维权则意义不是太大。正因为如此,迈耶和闵考夫(Meyer and Minkoff)强调,在运用政治机会结构理论分析具体个案时,一定要对政治机会进行细微区分,找出哪种机会“对什么有利?”,因为不同的结果可能是由不同的机会所导致的[10]。

将政治机会结构理论与草根环境抗争问题相结合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是阿尔梅达和斯蒂恩斯(Almeida and Stearns)对日本水俣病患者环境抗争的分析。他们强调政治机会与抗争者的行动策略和行动结果之间的关系:当政治机会微弱时,草根行动者采取的“扰乱性行动”(disruptive actions)或“非制度化策略”(noninstitutional tactics)收效甚微;当政治机会增加时,运用这一策略会大大增加他们同政府和企业讨价还价并最终实现行动目标的可能性[11]。阿尔梅达和斯蒂恩斯仅仅强调了政治机会的两大维度,即“精英的不稳定性”和“外部联盟”。他们的分析思路在解释中国民众环境抗争时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中国不存在因政党竞争和地方自治而出现的体制内精英的分裂;其次,中国各地虽然污染事件连连不断,但并没有出现能够支援地区性草根环境抗争的全国性环境运动;第三,“扰乱性策略”在日本水俣病事件中似乎更是一种理性选择的结果,而在中国的环境抗争事件中恰恰是因为制度内途径失效之后在情感的驱动下出现的;第四,阿尔梅达和斯蒂恩斯没有涉及抗争者对政治机会的感知问题。事实上,许多政治机会要素,如日本政府1967年颁布《环境污染控制基本法》、1971年日本政府设置环境省等,一个极为重要的作用是向污染受害者传递了政府开始重视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的信号,这一信号一旦被感知,会影响受害者的心态,改变他们的行动预期和行动策略。因此,除了结构层面上的政治机会之外,符号层面上的政治机会同样会对污染受害者的环境抗争产生影响。

在众多关于政治机会结构的概念界定中,只有迈耶和闵考夫涉及了行动者对政治机会的感知问题。他们区分了两种不同类型的政治机会,即“一般性政治机会”以及“与特定事务相关的政治机会”,而且两者都被进一步划分为结构层面和符号层面[10]。本文循着迈耶和闵考夫的思路,将目前中国农民环境抗争的“政治机会”归纳如下。其中,“结构性机会”指政体为农民环境抗争所提供的制度空间和行动路径;“象征性机会”指中央在“三农”和环境问题上表现出来的姿态,这种姿态通过影响农民的主观感知和心态而对他们的策略选择产生间接影响。

表1 当前中国农民环境抗争的“政治机会”

二、分析框架的初步检验:以苏北N村铅中毒事件为例

(一)N村铅中毒事件概况

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初,苏北YH镇的N村①按照学术惯例,本文对所有涉及的人名均作了技术处理,所涉及的地名按照行政级别分别使用O市(地级市)—P市(县级市)—YH镇—N村。发生了严重的铅中毒事件。全村因企业污染而导致铅中毒或患高铅血症的有106人,其中14岁以下儿童有44人,最小的不到1岁,还有多人血铅含量超标。造成铅污染的企业是距离村民住宅不到百米的CX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88年,当时一次性买断N村30亩土地,构成企业的最初地界。2005年底,CX企业与新加坡某环境管理公司寻求合作,并于次年成立合资集团。从2006年开始,企业靠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原属一、三组村民的50亩土地,由此形成事发前占地100多亩的厂区。

2008年5月,村民张思明携患重感冒的次子在医院求诊时偶然发现自己孩子体内的铅含量超标。他开始怀疑离自己住处不远的CX公司是污染源,因为该企业主营废旧电瓶回收利用。从6月到8月,张思明拿着发检和血检报告单多次找企业负责人“讨个说法”,每次都遭到企业的拒绝。在此期间,闻知张思明事宜的其他村民也开始为孩子做血铅检测,结果,原先发铅检测全部超标的孩子血检全部正常,这使村民不得不怀疑负责血检的O市职业病医院与企业串通涉嫌造假。于是,在O市检查全部合格的4个孩子在家长陪同下来到南京市儿童医院检查,结果,血铅含量全部超标,其中的1名儿童属于严重铅中毒。

握有了证据之后,少数村民也开始效仿张思明找企业理论,但没有取得任何结果。于是,村民只好到O市卫生局和江苏省卫生厅上访,结果一无所获。懊恼的村民在“中国环保”网站的投诉栏里用实名进行了网络投诉。

2008年10月,在网上看到了村民投诉的《市场信息报》记者来到了P市。经深入采访之后,很快出了《CX企业遭污染门》的专题报道。媒体的报道引起了企业的紧张。在收买维权精英失败之后,企业继而采取欺骗与隐瞒策略。为了澄清自己没有造成污染,企业在离得最近的居民家中抽取了8名儿童送至O市职业病医院检查,结果所有孩子的血铅都是正常。这种做法导致了村民对企业进一步的不信任以及村民们自行求证过程。在O市检查正常的儿童家长带着孩子相继奔赴南京市儿童医院和西安市第四军医大学医院检测。11月8日,去西安市求医的儿童家长带回了一张张令人触目惊心的血检报告单。这些报告单引发了村民的集体性恐慌和自费赶往西安市求证的热潮。11月10日,当血检报告出来之后,村民们纷纷前往村民委员会、镇政府以及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信访群体中毒事情。

村民的上访迫使政府部门介入中毒事件,但迟至11月13日,P市政府才派出代表来到N村了解情况并出席村民代表会议。这种滞后的回应恶化了村民与企业的关系。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企业的继续生产惹怒了村民。在愤怒情感的驱动下,村民们涌向企业,责令其停产,并过激地推倒了企业部分围墙。冲突发生后,21名中毒严重的儿童被安排到O市儿童医院免费住院排铅治疗,村民的激愤情绪才得到缓解。

由于O市儿童医院没有治疗群体性铅中毒的经验,2008年12月1日,首度有7位儿童的家长放弃了对公费医疗的依赖,决定自费去北京医院为孩子看病。在北京求医遇到了P市政府的阻挠,村民们被强行带回。12月9日晚,村民们二度踏上赴京的列车。这一次的求医更加不顺。政府不仅直接恐吓、阻挠医院治疗,而且派人在深夜闯入村民居住的旅馆地下室殴打、劫持维权代表,并以威逼手段将其余人员遣送回家。求医遭到殴打,这使P市政府与村民的关系恶化到了最顶点,并直接导致村民与企业的二度暴力冲突。北京所发生的事情通过手机很快便传到了村里,12月13日,企业生产时所冒出的黑烟成了召唤村民行动的标志。上午8时许,100多名村民聚集在企业门前找公司负责人理论。由于一直不见厂方领导出来说话,愤怒的群众砸了办公楼的部分窗户玻璃和灯具等,场面一片混乱。

(二)结构性政治机会与N村村民的环境抗争

1.选举与“乡政村治”、环境诉讼、专家学者、民间环保组织等功能的缺失

选举手段在N村农民环境抗争中没有发挥任何作用。自始自终,村民根本没想到要去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帮忙,认为找他们帮忙不会有什么作用。维权代表张思明说:“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我们不相信地方上的任何机构,更谈不上民主。民主在这里只是一个传说而已。”与此相似,村民没有想到要去法院对企业的环境污染和健康伤害提起诉讼,在健康问题凸显时,他们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进行诉讼。

“乡政村治”为农民维权带来的政治机遇主要体现在它为村民提供了一个自我运作与日常交流的平台,由村民自己选出来的村官在维权过程中更可能站在村民一边,甚至直接充当维权领袖。“乡政村治”的另一个作用是它突出了村委会在基层社会管理中的不可或缺性。由于是不可或缺的,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自治社区与上级政府讨价还价的能力。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要打出这张王牌,必定造成轰动性的效果,其典型例证是“锰三角”地区的村官集体辞职事件①详细报道见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环境保护系列节目”(四):《“锰三角”启示录》,2009年6月11日。。几十名村官集体辞职在“乡政村治”的背景下一定会导致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的瘫痪。由于“锰三角”地区的清水江污染所涉及的地理范围较广,因此,跨地区多名村官团结一致的大规模联合行动目前只是特例。在N村事件中,污染仅涉及单个村庄,再加上基层干部并非完全由村民选举产生,这使得村民自治在村民维权中的作用不大。

与日本水俣病事件(Minamata case)相比,N村村民没有获得大学生、企业工人、科学家和文化工作者,以及全国其他地区的环境抗争的支持;与美国伍本事件(Woburn case)相比,N村村民没有获得大学教授及其他外来专家学者的帮助。在事件的整个过程中,没有一个专家、学者去过N村,村民们也没有见到任何民间环保组织人员的身影。造成这种特殊的外援格局的原因与中国当前的政体特征有很大关联。在中央密切关注环保、农村和民生的大背景下,一旦媒体对铅中毒事件作了集中报道并引起社会反响,权力高层必定迅速介入平息事端,不会给其他社会力量的介入留下宽裕的时间和机会;国家对于成立各种类型的社会组织严格限制,这使得村民无法建立类似于美国基层社区大量出现的“草根环境组织”;整个社会层面上民间环境组织的不发达使得村民能够得到的外援相当缺乏。

2.信访的作用不明显

企业的拒绝合作和买通医院在血检问题上弄虚作假迫使村民走上了信访的道路。2008年9月,几位家长将O市医院出假的事情首先上访到O市卫生局,因迟迟得不到回应,村民又委托代表上访到江苏省卫生厅。一个月之后,维权代表之一张思明打电话到江苏省医政处,得到的答复是:上访材料已经转到O市卫生局处理。这样的结果令村民们非常懊恼。气愤之余,他们委托张思明在“中国环保”网站的投诉栏里用实名进行了网络投诉。网络投诉仍然应该被看成是村民信访的组成部分,因为这时候的村民仍然是寄希望于行政力量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媒体来造势。张思明亲口承认了这一点。他说:

“我投诉的时候,没有想到通过媒体来解决。我认为应该由环保部门派人来调查。原先我在省人民网、省党政两个政府机构的网站上投诉过。网上有回复,说:你们这事我们不能管,我们管贪污腐败之类的事情。你们这种事要到环保网站上去投诉。”(2010年8月24日,张思明访谈)

另有两个事实可以证明张思明所言非虚。第一,作为投诉代表,张思明一直认为“中国环保网”是国家环保部设的。直到后来北京记者纷纷来访之后,他才从《有色金属报》记者口中得知是媒体设的;第二,村民在投诉信的末尾写到:“望有关政府能够给以重视,能够派出有关管理人员给以展开社会调查。”

在网上看到了投诉的《市场信息报》记者来到N村采访的同时,村民们又将企业的旧账,即多次非法征用村民土地的事情上访到P市国土资源局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11月上旬,N村91名儿童分3批前往西安西京医院求医并且带回一张张令他们非常恐慌的血检报告单。村民们确认了铅中毒的事实之后,他们的行动策略是三级上访,即分别向村委会、镇政府和市政府反映情况,请求政府解决问题。后因政府不恰当的事故处理方式,导致村民与企业的暴力冲突和部分村民自费赶赴北京替孩子看病。看病受到P市政府阻挠之后,求医不成的村民被逼上访国家卫生部。

村民们的上访过程历经坎坷。如前所述,在O市卫生局的信访石沉大海,在省卫生厅的上访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在P市国土资源局,他们受到该局负责人的嘲讽;到P市政府上访的结果是:“半个多月来,政府领导人特派了许多基层干部,挨家挨户看住村民,怕村民上访,软禁出来维权的村民代表。派出公安干警强行镇压,把去上访的人都抓了回来。”①摘自维权代表的日志:N村遭企业污染导致儿童群体性铅中毒。

3.媒体的关键性作用

第一,媒体出乎村民的意料之外成了村民维权的强大外部联盟。2008年10月,村民们在“中国环保网”网站上进行投诉是多次与企业交涉没有任何结果之后的无奈之举,对投诉能起到多大作用根本没有抱太大希望。村民们没有盼到他们所希望的国家环保部的官员的到来,相反,恰恰是这个无奈之举引起了媒体记者的注意,并最终造成了“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局面。《市场信息报》记者秦坤在网上看到投诉信之后来到了N村。这个被村民们称为“一个有正义感的记者”经过调查之后很快报道了企业污染导致儿童群体铅中毒的事件,其他媒体记者的陆续跟进采访与报道终于引发了企业的紧张和政府的重视。媒体的报道成了促成N村铅中毒事件得以解决的转折点。

第二,记者的主动联系和来访建构了媒体与村民之间的双向互惠关系。由于基层政府不希望自己所辖地区的环境污染丑闻被诉诸报端,因此对媒体的采访总是重重设限,拒绝谈论、封锁与隐瞒信息、中途拦截或驱赶记者还算是客气的做法,严重者甚至侵犯记者的人身自由,或者威胁记者的身体与生命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媒体记者只能从污染受害者一方了解事情的原委。在N村个案中,媒体记者甚至与维权精英建立了单线联系,直接要求后者提供自己想要的材料。张思明在维权过程中曾经将各种材料(包括政府召开村民会议时的录音等)存储并复制在4个U盘中,这几个U盘后来都被记者拿走。2010年初,P市另一村庄发生“征地血案”,政府在通往该村的交通要道上派人拦截外来车辆,这使前来采访的记者们进入现场非常困难。张思明骑着摩托车将曾经采访过铅中毒事件的某位记者送到了目的地。在张思明的手机里存储着众多媒体记者的电话号码,包括《市场信息报》、《产经新闻》、《瞭望东方周刊》、《新华日报》等等,甚至一些普通村民也曾向笔者炫耀过他们能与某某记者直接联系。这样一来,双方便形成了一种互惠关系,村民希望媒体报道他们的不平,而记者则希望村民给他们提供报道的素材。一旦他们的报道产生了轰动性的影响,对提高所属媒体的阅听率必定大有帮助。调查对象的“可接近性”和通力合作无疑会使记者在情感上偏向于村民,并把质疑与批判的矛头指向阻碍他们调查的污染企业和基层政府。

第三,媒体的广泛报道使原本仅局限于地方上的事件被迅速放大和延伸,特别是中央媒体的介入使铅中毒事件产生了全国性影响,从而给地方政府造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2008年12月13日可以作为媒体对N村事件报道的分界线。在此之前,虽然也有一些媒体前来调查,但产生影响的也只有《市场信息报》的报道。13日之所以成为转折点,是因为村民们自费赴京看病但被P市政府派人阻挠、殴打与强行带回,由此引发了村民的道德愤怒和民企的第二次暴力冲突。这种极具戏剧性特点和情感渲染力的事件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的对象。《瞭望东方周刊》的记者首开先河,其《P市儿童铅中毒风波调查》不仅引起了江苏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环保部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而且引发了更多媒体的跟进报道。继《瞭望东方周刊》之后,中国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焦点访谈”、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新华社南京分社、《江南快报》、《江南时报》,以及很多村民们“说不出来、不认识”的媒体纷纷派记者前来采访,而《瞭望东方周刊》也对事件作了跟踪报道,名为《P市儿童铅中毒事件再起波澜》。当然,并非所有媒体都有采访成果的出炉,村民们抱怨说,北京一家媒体的记者守在N村的时间最长,采访的东西也最多,但却不见他们的节目播出。尽管如此,多家媒体的集中轰炸式报道对于促使P市政府作出企业搬迁的决策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三)象征性政治机会与N村村民的环境抗争

1.中央政府对“三农”问题的强调及其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张力

从2004年开始,中央连续八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强调“三农”问题在党的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中之重”的地位。近年来,中央多项重大涉农政策高强度密集出台,其中包括完全取消农业税、粮食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强化了农民所怀有的“中央是恩人”的思想,同时也向农民发出了这样一个强烈的信号:既然“恩人”如此关心农村发展,就一定不会对农民所蒙受的不平和委屈,甚至健康与生命安全坐视不理。在这样的一种心态下,一旦农民的利益诉求在地方上无法获得满足,他们便会历经重重困难到北京寻找恩人帮助。当地方利益集团逼迫太甚时,走投无路的农民会采取极端措施直接向权力中枢求救。张思明对他们进京求医的过程有这样一段描述:

“到北京几天来,由于政府作梗威胁D医院,孩子得不到治疗,家长们心急如焚,每天都去向医院恳求。……家长们开始寻找更多的医院,希望孩子们能早日得到治疗,他们找到了A医院,B医院和C医院,各个医院都没有能力治疗严重的群体性铅中毒,纷纷建议回D医院,愤怒的家长上访到C医院对面的国家卫生部,告D医院的所作所为。家长们当时商量,要是直闯卫生部还是没有效果的话,就打算抱着中毒的孩子在中南海前面跪求。”(摘自张思明的日志:《P市铅中毒维权的村民们》)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张力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的自利性倾向上。随着分税制的推行,地方政府利益独立化日趋增强。中央政府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地方政府则拼命进行招商引资、发展经济,把环境保护搁置一边;中央政府反复强调“和谐社会”,地方政府我行我素,遇到不满则畸形求稳,对老百姓不是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而是愚弄、哄骗、收买和打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张力是各地维权精英纷纷涌现,并且实施挟中央以制衡地方策略的重要原因。

2.被镇压危险的明显减少

被镇压的危险减少主要由以下两种因素推动:

第一,国家对待农民维权行为态度的根本性变化。维权不再被认为是“闹事”,而被认为是因为权益受到侵犯而引发的反应,因此,中央政府严厉禁止粗暴对待维权农民。这一姿态深刻影响了地方政府和农民的心态。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镇压”明显违背了中央的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建设,只能用其他方式摆平农民的抗争;对于农民而言,中央的姿态极大地舒缓了他们对于维权合法性的担忧,使他们行动起来没有太多的后顾之忧。这也是很多维权专业户产生的重要根源。

第二,“容易偏离体制轨道”[12]281的新闻媒体监督力度的加大,尤其是网络论坛、微博等新兴信息传播方式的广泛应用,使得基层政府违法行为被曝光的风险大大提高,而一旦被曝光,随之而来的可能是地方官员遭受严厉的惩处。在这种情况下,多数基层政府倾向于采用花钱买平安的办法,即通过有选择性地满足农民部分要求的办法进行处置,或者采用“拖”或“骗”的手段,即许诺未来给予好处或满足需要的办法平息事端;即使对于基层政府很重视的“京访”,基层政府也只能采用“盯”和“截”的战术,即对重点对象采用人盯人的战术,万一盯漏而出现越级上访,则争取提前拦截和劝回的办法进行处置[9]。

3.中央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及颁布了多项环保法律

20世纪80年代末,特别是2005年以来,中央政府在环保方面的动作力度加大,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发展观念的两次重大更新,一是1994年国务院通过《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即《中国21世纪议程》),开启了中国“可持续发展”之路;二是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提出了“科学发展观”。

第二,环保体制上的重大调整。1988年,国家在环保体制上有两个重要设置,一是在中央设置了副部级的国家环保局;二是在地方上成立了“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作为未来治理淮河污染的领导机构。1998年,国家环保局升格为正部级的国家环保总局,2008年又进一步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部,从原先的国务院直属单位变成国务院组成部门。

第三,污染治理上的重大举措,典型例证是对淮河的治理。1994年5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国家环保局,以及中央新闻单位组织了“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披露淮河水污染的严重现状。不久,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蚌埠会议首次提出“一定要在本世纪内让淮河水变清”的口号。随后有《关于淮河流域防止河道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决定(试行)》以及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流域性法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的出台。1996年,国家主席江泽民出席了第四次全国环保大会,国务院总理李鹏代表中央政府讲话,这是历次环保会议中规格最高的一次,显示了中央对环保问题的重视。

第四,2005年起“环保风暴”的频繁刮起。2005年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对外宣布三峡地下电站等30个大型建设项目因环境影响评价不合格被责令立即停建。年底,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因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而辞职,由此开创了中国环保官员问责制的先例,同时表明了政府对待环境问题的某种姿态。2006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再出重拳,宣布即日起将对9省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环境问题突出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27个投资共约4 500亿元的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对10个投资共约290亿元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将此类执法行动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国家环保总局强硬姿态的更深层背景是中央在“十一·五”规划刚要(2006—2010年)中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13]。

经过媒体多年的宣传,中央政府对于环保的强调已在民众心中扎根并且对民众环境抗争的心态产生了深远影响。2005年浙江新昌县环境冲突事件中,黄尼村的村民希望“事情越大越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引起政府重视。”[14]既然环境保护现在已经成了政治正确的标签,老百姓就可以运用环境作为保护自己利益的理由和藉口。农民不怕把事情闹大,与中央政府大力支持环境保护的姿态密切相关。

与血铅事件直接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四类,一是有关环境保护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规定了许多有关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三同时制度、公众环境参与制度等;二是对上述一些制度的细化法规,如《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三是与铅锌生产有关的规定和标准,如1998年颁布的《铅冶炼防尘防毒技术规程》、2007年国家发改委颁布施行的《铅锌行业准入条件》、2001年颁布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四是与土地资源保护相关的中央或地方法规,如1986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1996年修订的《土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2005年江苏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等。这些在网络上唾手可得的法律法规一方面为村民维权提供了行动的依据,更重要的是,它们改变了村民的观念。如果说“维权”即“维护正当、合法的权利”,那么,正是这些法律规定赋予了村民关于“权利”的观念。

三、结论与讨论

政治机会结构理论的关注点是那些没有多少政治权力的群体在缺乏传统的政治资源(如资金、社会资本、政体内部的游说渠道等)时,为何却能获得一定的博弈能力并产生具体的政治影响。就N村铅中毒事件而言,从事件的发生到最终解决,村民们所能调集的财力、物力、人力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因此,与资源动员理论相比,政治机会结构理论更能说明村民在与政府、企业的周旋中为什么能够获胜。基于上文对N村村民环境抗争的政治背景的描述,我们可以作以下几点总结与讨论:

第一,政治机会结构理论的核心是强调制度安排对于抗争者行动策略的影响,因此,如果透过这一理论视角来分析农民的环境抗争,首先需要考察政体为农民的抗争行动预设了哪些制度或结构空间。就N村事件而言,选举制度、“乡政村治”、环境诉讼、寻求专家学者和民间环境组织帮助等结构性空间对村民维权的帮助不大,而中国人最偏好的信访制度所发挥的作用也不明显。相比而言,媒体的介入对于问题的解决起了关键性的作用。这种状况反映了当前中国农民环境维权的政治机会结构存在严重缺陷。

第二,在N村铅中毒事件中起了关键性作用的媒体在其他情境中并非总能起到相同的作用。有时候,媒体无法曝光某个问题,因为节目没有通过宣传部门的审批因而无法播出,或者材料直接被地方政府拿走,即使有高层媒体的介入也并不一定能够带来污染受害者所期望的结果。媒体作用的弱化通常是由地方政府的有效应对所导致的。这里的问题是:P市政府也拿出了一套应对媒体的策略,甚至涉嫌收买个别高层媒体进行反向事实建构,但这些应对策略为何没有奏效?萧克(Schock)在考察20世纪80年代菲律宾和缅甸爆发的人民权力运动时提出了“政治机会格局”的概念。他认为,某个政治机会对社会运动的影响是由各种政治机会的不同配置所决定的。比如,镇压有时能激发社会动员,有时却又压制动员,这是因为受到了其他政治机会(如重要同盟、精英分裂等)的影响。当其他政治机会具备的时候,一味的血腥镇压能将大批民众吸纳到社会运动中来,而当这些机会消失时,血腥镇压反而对社会运动的卷入起到恫吓与遏制作用[15]。本文认为,媒体对某个环境抗争事件的实际影响也是由不同的“政治机会格局”所决定的。如果信访制度能够很快解决问题,或者环境诉讼制度比较完善,环境纠纷处理机制比较高效,村民们也就毋需通过媒体来解决问题;如果民间环境组织比较发达、各地污染受害村民可以建立草根环境组织并相互支援,地方政府就不会将应对媒体看得过于重要;如果国家对环境保护和三农问题不够重视,就算媒体作了报道,地方政府也不会面临解决问题的巨大压力。如果介入的外来媒体较少,则不会出现众多媒体的交相报道而放大事件的社会效应,孤立的媒体也很容易落入地方政府的应对陷阱中。近年来频繁出现的铅中毒事件之所以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除了因为这些事件大多发生在中央重点关注的乡村地区,并且引发了较大规模的社会冲突,危及了社会稳定之外,更重要的是,它使得众多人员,特别是未成年儿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问题在短时间内凸显。

第三,如果将政治机会结构仅仅局限在制度和结构层面,在分析特定的抗争事件时就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即相同的制度性机会为何在不同的情境中会导致不同的抗争图景。本文认为,如果人们对客观层面上的制度性机会感知不足或者在主观上倾向于缩小这些机会空间,那么,起来抗争并获得成功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一些“象征性政治机会”对农民的主观感知和维权心态产生了影响,比如,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强化了农民对中央的“恩人”心态和解决农村问题的期待;中央政府对农民维权态度的改变及其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张力极大地舒缓了农民对于维权合法性的担忧,使他们行动起来没有太多后顾之忧;国家对环保的重视以及颁布的多项环保法律法规使村民感知到环境抗争的政治正确性等。在这种情况下,能否接受到足够的信息领悟国家意志从而改变村民对客观机会的主观感知是影响他们抗争行动的重要因素。

[1] 黄家亮.通过集团诉讼的环境维权:多重困境与行动逻辑——基于华南P县一起环境诉讼案件的分析∥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6).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

[2]景军.认知与自觉:一个西北乡村的环境抗争.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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