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士光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陕西 西安 710062)
陕西省今之省辖区域,虽通常被认为属于中国之西北地区,但实际上处于全国内陆之中心部位。其面积为20.56万平方公里,亦是全国中等规模的省域。其分布范围南北长,东西窄。南北长达880公里;东西宽度最窄处160公里,最宽处达490公里[1]。①《史记》卷七《项羽本纪》。其平面形状,既似一东向站立仰天长啸的哮天犬,也似一西向蹲踞凝神沉思的长耳兔(见图1,陕西省地形图,采自《当代中国知识地图册》)。
陕西省现今之省域是历史时期在多种条件作用下经历多个阶段演变而逐步形成的。本文即就其形成历程及其相关条件予以初步论述,不尽之处,祈请补正。
陕西省因在春秋战国时期为秦国属地,故而简称为“秦”;简称“陕”应是在元代建陕西行中书省以后。秦末项羽率兵攻占都城咸阳灭秦王朝后,曾封章邯为雍王,王咸阳以西,都废丘(在今兴平市东南);司马欣为塞王,王咸阳以东至河,都栎阳(在今西安市阎良区);董翳为翟王,王上郡,都高奴(在今延安市区东北)①《史记》卷七《项羽本纪》。。因而陕西省又概称为“三秦”。实则“三秦”一名也可指代今陕西省境内三大自然地理区域,即陕北黄土高原区、关中盆地区、陕南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陕西省地形图见图1,采自《当代中国知识地图册》。陕北黄土高原区,北邻内蒙古高原之鄂尔多斯台地,南至梁山、岐山等渭北山地;面积约9.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45%;属温带森林草原地带;海拔800~1300米;除北部明长城沿线为黄土盖沙滩地区外,其余部分地貌类型为黄土塬、梁、峁,南部间有子午岭、黄龙山等土石山地;古代林草广布,是宜农宜牧之区。
图1 陕西省地形图
关中盆地区,南依秦岭,北靠渭北山地,西起宝鸡峡,东至潼关,东西宽360公里,号称八百里秦川;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地带,面积约3.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19%;平均海拔520米;中有渭河横贯,自渭河冲积平原向南北两侧分布有黄土台塬;自古即有“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①《荀子》卷十一《强国篇》。的“天府”②《战国策·秦策》一,“苏秦始将连横”条。美誉。
陕南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北以秦岭与关中盆地区相邻,南以巴山与四川盆地搭界,且在汉中、安康等地之汉水两岸形成河谷平原,在山地与河谷平原间也分布有丘陵;属北亚热带落叶阔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地带;面积为7.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36%;秦岭、巴山海拔1500~2000米。秦巴山地植物种属繁多,森林茂密,生活有多种珍稀动物;汉水沿岸之河谷平原则宜于农耕。
陕西省当前的行政建置是共设有10市(地级)、107个县级单位(包括80县、3县级市、24区)、1418个乡级单位(包括82乡、1137镇、199个街道)。按三大自然地理区域分,陕北黄土高原区有榆林、延安2市,下辖23县、2区;关中盆地区有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5市,下辖19区、32县、3县级市;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有汉中、安康、商洛3市,下辖25县、3区[2]。陕西省行政区划见图2,
图2 陕西省行政区划图(部分)
陕西省因是国内古老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地位重要;因此其省域之形成也经历了一个颇为漫长的历程,大体上可划分为3个阶段。
先秦时期,更确切地说应为春秋以前时期,先民们尚无划野分区设治行政的统治理念。自新石器时代氏族社会结束,进入夏商周奴隶社会后,当时中国大地上,除中原地区,即包括今之陕西与河南、山西、河北、山东等省部分区域先后有夏、商、周王朝统治,并在上述区域及邻近的一些区域分封诸侯,同时还存在一些部落、方国外;再远的一些区域则成为化外之蛮方,与华夏民族已非同一族类。然而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尽管周王室与各诸侯国仍按宗法血亲关系施行分封统治,但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周天子与诸侯居住的都邑及其近畿之外的区域开始出现新的行政区划建置,即县与郡[3]。然而这一新的行政区划制度,即郡县制,虽起源于春秋时期,形成于战国时期,而其趋于成熟并被全面推行则是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3]。也正是在这一历史进步大潮的冲激与推动下,伴随郡县制产生、发展,较之具有更高层次的地理区划理念,即“九州制”也应运而生,并在战国成书的《尚书·禹贡》中被明确地记载下来①《禹贡》成书年代有多种说法,本文所论兼采顾颉刚先生与刘起釪先生之论述。详见顾颉刚《禹贡(全文注释)》,载侯仁之主编《中国古代地理名著选读》第一辑,第3-4页,科学出版社,1959年9月;刘起釪:《〈禹贡〉写成年代与九州来源诸问题探讨》,载《九州》第三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其中所记“九州”之一的雍州,文载:“黑水、西河惟雍州:弱水既西;泾属渭汭;漆、沮既从,沣水攸同。荆、岐既旅,终南惇物,至於鸟鼠;原隰底绩,至於猪野。三危既宅,三苗丕叙。厥土惟黄埌;厥田惟上上,厥赋中上。厥贡惟球、琳、琅玕。浮於积石,至於龙门西河,会於渭汭。织皮:崑崙、析支、渠搜,西戎即叙”。前所述有关雍州的这段文字以及标点均引自顾颉刚先生的《禹贡(全文注释)》。顾先生在该文中对雍州的这段文字逐字逐句作了注释。成书于秦王朝统一六国前夕之《吕氏春秋》第十三卷《有始览》在畅论九州制时即明载:“西方为雍州,秦也”。顾颉刚先生与史念海先生在他们合著的《中国疆域沿革史》一书中还具体阐释道:“秦为雍州,因雍为秦都。”[4]尽管《禹贡》篇“九州”中之梁州,被认为包有秦岭以南今之陕南与四川盆地[4],但仍可认为今陕西省域之主体部分在先秦时曾被认为属于“九州”中之雍州。
关于《禹贡》所分“九州”问题,学界普遍认为先秦时期并未真正实行。顾颉刚先生就曾论述道:“九州制固然根据实际的地形而分划的,每州的土壤、物产等也都是科学性的记载,决不出於幻想,可是古代并不曾真有这个制度。”还论定“九州制是由战国开始酝酿的,到汉末而实现。”并概括为“九州制似真而实假,由假而化真”[5]。然而因为《禹贡》被编入《尚书》中,《尚书》是国内现存的史籍中年代最古老的,且是“圣人”孔子编定的,因此地位十分崇高,对于后世影响甚大。如西汉武帝时史学家司马迁在所著《史记》卷二《夏本纪》与东汉时史学家班固在所著《汉书》卷二十八上《地理志上》中都收录了《禹贡》文字,这就更扩大增强了它的影响力。以至之后的舆地书中,常见引用《禹贡》所述,并将其作为一些区域建置沿革之始。如清嘉庆至道光年间纂成的《大清一统志》[6],作为嘉庆二十五年(1820)以前之清代地理总志,即为典型代表。该书卷二二六陕西省,在“建置沿革”条一开篇即明载:“禹贡,黑水西河惟雍州”;之后再接叙“周为王畿。东迁后属秦。……”;当然,在陕南之汉中府等卷中,则在“建置沿革”条首述“禹贡梁州之域”,之后则续述“春秋时为蜀地。战国初秦楚之境,后属秦,置汉中郡。……”②《大清一统志》卷二三七。
总之,先秦时之“九州制”正如当代一些学者所述,不能将之视为行政区划;但因可看作是以自然地理与经济地理为表征的政治地理格局[3],并在秦王朝之后演化成真,所以将其中之一的雍州来概指今陕西省境内之主体部分就成为舆地学家的惯常认识与陈述方法。
秦始皇于二十六年(前221)统一天下后,即在秦王朝统辖区域内普遍推行郡县制。自此中国疆域内一改之前分封王室成员或贵戚、功臣为各级诸侯裂土治理的统治方式,而由中央朝廷将天下分为若干郡、县,作为地方行政区域,派出郡、县官员分守治理。2200余年来,此法长行不衰,只是区域等级、大小与名称时有更动,且不断完善。
前已述及,郡县制在秦秋时期已肇其端。秦国在今陕西省境内就已先后设有杜县(今西安市南)、郑县(今华县)、下邽县(今渭南市区北)、虢县(今宝鸡市区西)。下至战国时期又续设临晋县(今大荔县东)、频阳县(今富平县东北)、雍县(今凤翔县西南)、籍姑县(今韩城市北)、庞县(今韩城市东南)、重泉县(今蒲城县南)、栎阳县(今阎良区)、蓝田县(今蓝田县西)、高陵县(今高陵县)、邰县(今武功县西南)、美阳县(今武功县西北)、武功县(今眉县东)、武城县(今华县东北)、郃阳县(今合阳县)、阴晋县(今华阴市)、郿县(今眉县东北)与商县(今丹凤县西北)、南郑县(今汉中市区)以及高奴县(今延安市区)、肤施县(今绥德县)等县[3]。
秦王朝建立后,全面推行郡县制,除在其统辖的领土内增设县级建置外,又在县以上设郡。在今陕西省境内,除都城咸阳所在之关中与陕南东北部设内史,以示尊崇外;全国初设三十六郡,在今陕北设有上郡,陕南大部分则为汉中郡。其下均设县:内史有39县,上郡有6县,汉中郡有6县;再加上北地郡与陇西郡各有2县在今陕西省境内,共有55县[7]。
西汉时,除沿秦制实施郡县制外,又分封了一批同姓与异姓之诸侯国。随着郡县与王国、侯国不断增加析置,至西汉末之平帝元始二年(2),已达103个郡国。为加强中央朝廷对郡国之控制,汉武帝时除在国都长安所在的关中设置司隶校尉部外,又在国土范围内其地区域设置了十三州刺史部。尽管州刺史并非地方行政长官,仅具监察职能,但每州下均有若干郡国与县邑,连司隶校尉部下在关中地区也有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部分,合称“三辅”,同样具有区域的性质。在今陕西省境内,除司隶校尉部之“三辅”外,也与秦王朝相似,尚有司隶校尉部的弘农郡部分县邑与属于益州刺史部的汉中郡、朔方刺史部的上郡以及北地郡、西河郡的部分县邑[7]。其总的态势也如秦代,大体上关中盆地区为司隶校尉部,陕北黄土高原区为朔方刺史部,陕南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为益州刺史部。
东汉后期在承袭西汉旧制基础上,在行政管理上实施实三级制,即州为行政区,其下为郡、国,再下为县、邑。尽管东汉都城不在关中盆地,迁往雒阳,但仍将关中盆地区之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划入与雒阳同一区的司隶校尉部。陕北黄土高原区仍设上郡;但朔方刺史部被裁撤,划入并州刺史部。陕南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依旧设汉中郡,属益州刺史部。
隋文帝于统一全国后,惩於南北朝末叶州郡建置之纷繁凌乱,于开皇三年(583)悉裁诸郡,以州辖县;其行政区划与管理制度则由东汉末实行的实三级制改为实二级制。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州为郡,但也只是名称有变,行政制度之实质未变。其后又仿效汉武帝,於郡上置司隶与刺史[4],恢复为虚三级制。及至李渊、李世民父子起兵推翻隋朝,建立唐朝后,于贞观元年(627)依山川形便分全国为十道,后又于开元二十一年(733),将之析分增设为十五道①《旧唐书》卷三十八《地理志》一。,仍为虚三级行政制。就唐开元年间分定的十五道而言,关中盆地区因系国都所在,特设京畿道,下有京兆府、华州、同州、邠州、岐州、陇州;陕北黄土高原区则在关内道南部,计有银州、绥州、延州、鄜州、丹州、坊州与胜州、夏州、盐州、庆州的一部分;陕南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则有由贞观初十道之一的山南道,至开元后期析分的山南西道与山南东道的北部一些州,即凤州、兴州、梁州、洋州、金州、商州[8]。
下至北宋时,政区建置在几经变动后,鉴于唐后期藩镇跋扈,财赋不上交中央之弊,以陆路或水路转运使督办上交地方粮税事务,后遂成为一路之地方大员。“路”于是取代唐代之“道”,并成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北宋诸路,前期曾多次析併,至宋神宗元丰年间(1078~1085)划定二十三路,始形稳定。按此二十三路,今陕西省域内之关中盆地区与陕北黄土高原区主要有永兴军路大部分府州以及秦凤路、河东路少部分府州;其北部尚有较小一部分为西夏国所占据,设有银州、石州、洪州、夏州、宥州、盐州。而陕南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则其西部属利州路的兴元府与兴州、洋州;其东部属京西南路之金州[9]。
综括而论,秦王朝后,在两汉、隋、唐与北宋等统一王朝时期,今陕西省域均分属多个郡、州、道、路管辖。然而就大势而言,往往是关中盆地区、陕北黄土高原区、陕南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各成一体,分区而治。这当然是因自然地理区域之分异使然;但有的时期,出於政治与军事的需要,将关中盆地区与陕北黄土高原区并成一体,或者将陕南东部今之商州与关中地区合成一区。这表明,尽管关中盆地区与其北之陕北黄土高原区以及与其南的陕南秦巴山地区,在自然地理类型上互不相同,各具特点;但在它们未被划为同一个一级行政区以前的历史时期,已经在某些阶段因政治、军事以及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彼此间开始发生紧密联系,并为以后建成完整的陕西行省展露出先机。
蒙元帝国建立后,对蒙古本部及平定的金、西夏、南宋、大理等中国内地采前代之旧制,对所统辖地区除循行路、州、县等行政建置外,又於路上设中书省、行中书省划区分统之;之后竟成为拥有明确辖区的行政区域。而在所置中书省与行中书省内,就有陕西行中书省。“陕西”作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域名,虽于北宋太宗至道三年(997)设有陕西道,成为当时十五道之一,已被采用;但因其辖境仅以关中盆地区为主体,又因至神宗熙宁五年(1072)就析分为永兴军路与秦凤路;后到元丰元年(1078)尽管又复合并,但朝廷所下诏书中却以“陕府”为名[10]。实际上仍按永兴军路、秦凤路行政,“陕西路”一名已不再存在。所以“陕西”作为地方一级行政区域名,严格说是自元代始。因为自此以后,不论元代称“陕西等处行中书省”,明代称“陕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省”),清以来称“陕西省”,均冠有“陕西”一名;且其管辖范围已包有关中盆地区、陕北黄土高原区、陕南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等三部分。当然,因元、明时期之陕西行中书省与陕西承宣布政使司的地域范围超出了上述3个自然地理区域,所以至清、民国以至共和国时期又有局部调整。其调整状况简述如下。
元代陕西行省始立于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但当时与四川行省合为一省,称“陕西四川行中书省。”到至元二十三年(1286),陕西行省与四川行省分立。陕西行省下辖之奉元、延安、兴元三路与凤翔府、邠州在今陕西省境内,但北部到达了鄂尔多斯高原中部;而泾州、开成州、庄浪州与巩昌、平凉、临洮、庆阳、隆庆等府则大部分在今甘肃省境内,少部分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11-12]。
明初于洪武二年(1369)置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九年(1376)改称陕西承宣布政使司。其下所辖之西安府、凤翔府、汉中府、延安府与兴安直隶州在今陕西省境内,且覆盖了关中盆地区、陕北黄土高原区、陕南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等3个自然地理区;另有庆阳府、临洮府、平凉府、巩昌府则在今甘肃省之东部。此外,还于北部与西部建置了一些卫所,在北部的延绥镇即在今陕北黄土高原区北部明长城内。与今之陕西省域比较,一个最大的差异是北部省界退到了明长城一线[12-13]。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当时明王朝为巩固西北边境的国防而设立的陕西行都司,因属军事防守建置,所以从行政建置上不予论列。
满清入关定鼎后,仍因袭元、明两代之旧制,对地方行政区域之建置施行省制,并直称为“省”。康熙二年(1663)以当时之陕西省辖区过大,析临洮、巩昌、平凉、庆阳4府另置甘肃省,于是陕西、甘肃2省分立。之后省下之府、州、厅、县几经升降,至乾隆四十八年(1783),陕西省辖有西安、同州、凤翔、延安、榆林、汉中、兴安等7府与乾州、邠州、鄜州、绥德州、商州等5直隶州(《清史稿》卷三十八《地理志十·陕西》)[14]。其辖境已与今之省域相差仿佛,仅北界止于边墙(《清史稿》卷三十八《地理志十·陕西》)[14],即明长城一线。可以说,今之陕西省域实际形成于350年前之康熙初年。
中华民国时期,在地方行政建置上仍实施省制。初期最大改革有二:其一是设置了一批特别区域;其二是废除逊清之府、州制,在省、县之间设道。陕西省作为民国初年二十二省之一,其下即设有关中、榆林、汉中三道[15],正好分辖关中盆地区、陕北黄土高原区、陕南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等3个自然地理区域。其省域依旧保持前清之规模:东部、南部界线与今界相近;西部界线除西南角宁强县西界较今略为东缩外,其余部分也与今界相近;北部界线实际上已越过明长城,到达今省界一线[15]。也就是说,自民国初期之陕西省境之四至界线确定以来,迄今已逾百年,基本保持未变。只是省境内之二、三级行政建置之名称、界线、隶属关系不时有所变更。
综合本文第二部分所论内容可以看到,今陕西省域的形成,在元代初年实施行省制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建立陕西行中书省肇始,明代继之,于清初康熙二年(1663)将当时陕西省西部4府划出分立甘肃省后正式形成,至民国底定。同时我们也看到,实际上在元代以前,具体说来,在自秦帝国建立至宋时期,虽然今陕西省域分属多个郡、州、道、路,未整合成一个统一的一级行政区,但省域内关中盆地区、陕北黄土高原区、陕南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因它们在自然地理环境上各具特点,在地理分布上又同处在全国地貌格局之第二级阶梯上,且南北紧密相联,因而形成了在资源与经济上互补互利,在政治与军事上互依互强,在文化上互融互济的密切关系,这也为它们最终被划定在同一个省域内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在资源与经济上,关中盆地沃野千里,土壤肥沃,早在公元前337年,苏秦入关就曾对秦惠文王盛赞之为“天府”。①《史记》卷六十九《苏秦列传》。这比成都平原在秦昭襄王派出蜀守李冰督率当地人民修建了都江堰水利工程后,即约在公元前251年始被称为“天府”②《华阳国志》卷三《蜀志》。要早八十余年。这说明,关中盆地区之渭河平原自古就是农业发达之区,特别是在秦王政时修建了郑国渠大型水利灌溉工程后,“渠就,用注填阏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於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③《史记》卷二十八《河渠书》。当时农产之丰饶,竟对秦国之统一大业起了如此重大的作用!与此相应的是,陕北黄土高原区古代曾是林木茂盛、水草丰美、畜牧业发达区域。《汉书·地理志》曾述及上郡、西河等郡,“皆迫近戎狄,修习战备,高上气力,以射猎为先”。而陕南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前书在述及它所属的巴蜀区域时也指其“土地肥美,有江水沃野山林竹木蔬食果实之饶”。由此可知,关中盆地区之农业、陕北黄土高原区的畜牧业、陕南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的林业和农业,各有优长之势,形成互补互利的关系。
从政治与军事上论,前已述及,今陕西省域内之关中盆地区及其北的陕北黄土高原区以及其南的陕南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等3个自然地理区域均处于全国三大阶梯地貌格局的第二阶梯上。这三大阶梯即是:作为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是第一阶梯;由青藏高原东缘向东至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雪峰山一线,包括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四川盆地、云贵高原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第二阶梯;自第二阶梯再向东至海滨,为第三阶梯,主要由宽广的平原与低山丘陵组成,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江南丘陵属于这个阶梯。而处于第二阶梯上的陕西省,其关中地区古代即被称为“被山带河,四塞以为固”①《史记》卷九十九《娄敬叔孙通列传》。的天下雄国。自西周初年古公亶父立邑于岐下,至其孙文王徙都于丰②《史记》卷四《周本纪》。;之后又历秦代在雍、栎阳与咸阳先后建都③《史记》卷五《秦本纪》。;再后又有西汉、隋、唐等王朝与政权在长安等地建都。关中作为中国历史早期之政治中心历时长达1500多年,仅西安地区建都就达1100多年[16]。因此,唐代诗人杜甫吟唱出“秦中自古帝王州”④杜甫《秋兴八首》之六,《全唐诗》卷二百三十,中华书局,1960年。的名句。而关中地区作为国都所在,能充分发挥其控内驭外之政治与军事上的作用,除依赖其东有关河之险,西有陇山之固外,实还赖其北有陕北黄土高原与南有秦巴山地之屏障。因此,古代之政治与军事战略家在论及关中之所以能成为宜建国都之区位优势时,往往都会指出:“秦四塞之国,被山带渭,东有关河,西有汉中,南有巴蜀,北有代马;此天府也。”⑤《史记》卷六十九《苏秦列传》。“夫关中左殽函,右陇蜀,沃野千里,南有巴蜀之饶,北有胡苑之利,……此所谓金城千里,天府之国也。”⑥《史记》卷五十五《留侯世家》。这都说明古代帝王要依托关中图王霸之业,建久安之国,皆需以陕北黄土高原区与陕南秦巴山区作为辅翼,三位一体,方可强化其在政治、军事上的区位优势。
从文化上论,关中盆地区、陕北黄土高原区、陕南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皆各有自身的地域文化,这自不待言。但因关中盆地区作为周秦汉唐等历史早期几个统一强盛王朝都城所在形成的长安文化[17],相对处于强势,对国内其他区域,乃至域外一些地区均具有较大的辐射作用,对其北之陕北黄土高原区以及其南的陕南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之影响则势必更大一些;当然,这2个地区究竟因为与关中地区更靠近,在经济、政治、军事上关系更为密切,所以它们的地域文化对关中地区长安文化的反作用也会比较大。因而文化上互融互济效应也比较强,今日更是组成富涵陕西地域文化特色的“三秦文化”不可分割的部分。也可以进一步说,长安文化虽是以关中地区为主体形成的,实际上其形成与分布区域还当涵盖其北、南两翼,即陕北黄土高原区、陕南秦巴山地与汉水谷地区。
从前述今陕西省域形成之条件分析中不难看出,今陕西省境内关中、陕北与陕南三大组成部分,之所以能在漫长历史时期由分属多个一级政区,到距今700余年前之元初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组合进陕西行省里,再到距今约350年的清初康熙二年(1663)基本形成今之省境范围,不仅是因为关中与陕北、陕南地区山水相依,地界相接,更重要的是历史上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要素发展需要所造成。由此可以预期,在今后社会经济现代化建设与发展中,这三大地区仍将因处于同一个省域内而可以发挥出更大的互助互利功效,加快共同发展的步伐,为中华再次崛起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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