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
最近三年来,国资系统反复强调一个“三重要”的新说法,认为国有企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共产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对此也有不同看法,因而需要进一步讨论。
国有企业改革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放权让利开始,经过两步利改税、承包制、分税制、抓大放小、包租卖、国有经济重组、股份制,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主要变化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国有企业的规模由小变大,分布由分散到集中。经过一系列改革,国有企业退出了一些领域,缩短了战线,从众多的小企业变成了主要是规模较大的大企业。就以国有工业企业为例,200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51万个,占有固定资产7.08亿元,生产工业总产值7.15億元,上交利税0.77亿元。至于大的央企,好几个已经进入了世界500强。
二是企业与国家的利益分配方式有了变化。改革前,租、税、利三者合一,企业利润全部上交,所需资金全额下拨。实行利改税和分税制以后,利润和税收分开了,国有企业照章纳税,结束了国有企业不交税的历史。到2008年,中央国有企业开始按10%、5%和0%的税率向国家上交利润,从2010年开始,上交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
三是国有企业的资产资本化了。国有企业的实物资产变成了资本,企业取得了独立的法人资格,政府也从原来的计划者变成了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享有法定股东的权利,国有企业从“为公众而生产”变成“为政府而赚钱”。不仅如此,政府还授予了一些垄断国企以行政权力,这类企业不仅拥有资本权力,而且拥有权力资本。
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资本大增,利润大增,从原来的“国退民进”,全线收缩,变成“国进民退”,大力扩张。政府主导的以国有企业为基础的国家资本主义成为中国经济的基本特征。于是,不少人认为国有企业是有效率和有竞争力的。这才出现了前述“三重要”的说法。现在要问,国有企业的这种状况是怎么取得的?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了利税合一的问题,但租金和利润仍然混在一起。国有工业企业占地面积2万多平方公里,即使按照现有的工业地价计算,每年应交地租5000多亿元,实际上一分钱未交。各种矿产资源的租金收缴的也很少。而几大电信公司和电视台的频道或者牌照资源,基本上是免费使用的,而实际上每年的租金大约是1.4万亿元。其次,资产重估,大幅升值。且不说其他资产,仅以土地而论,升值数百倍,国有农场占地0.5亿亩,国有企业占地0.2亿亩,升值几千亿元。第三,股市圈钱,贷款优惠。贷款利率国企向下浮动,民企向上浮动。贷款规模国企占80%~85%,民企占15%~20%。股市为国企解困服务,中石油上市时发行价达到48元/股,圈了几千亿。第四,注资剥离,资产重组。对三大国有商业银行注资650亿美元,剥离银行不良资产1.4万亿元。最后,发展民营,猪肥即宰。在很多地方,用剥夺民营经济的办法进行重组,进而做大国有经济。
国有企业的绩效和效率到底怎样?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国有企业课题组”完成研究报告,把国有企业的绩效分为名义绩效和实际绩效,进行了计算和分析。从名义绩效看,200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为8.78%,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则是12.57%。可见,国有企业的名义绩效也比较低,而实际绩效则需要做多种扣除。一是需要扣除国家对国有企业每年一二百亿元的财政补贴;二是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更低;三是要扣除国有企业占有的资源租金。国有企业的绩效到底如何,还不清楚吗?要知道,资源租金是全体人民的财产,人人有份。依靠这样的国有企业来建设小康社会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只是把老百姓的财富变成国有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富。
国有资产资本化如果像现在这样,仍然与老百姓的个人利益无直接关系,只能增大某些官员和国企高管支配和掠夺民营经济和民众的机会和空间。
国企改革可采取的一个步骤是,在利税分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把租金和利润分开。通过建立一些公共信托机构,把国有企业无偿占有的各种各样的资源要素租金收缴过来,真正变成全体人民的财产,分给全国的老百姓,人人有份,共同分享。这样一来,国有企业的绩效也就真实和透明了,既可以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提高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也可以在增加政府收入的同时,实行大规模的减税。如果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实现十八大提出的收入倍增目标也就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