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梅
【摘 要】本文结合宣城市税收专业化管理背景下,就税收票款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突出问题,提出做好票款改革创新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票款管理;矛盾;改革措施
去年6月,我局全面推行了税收专业化管理,本着“一体化、扁平化”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发生转变:一是明确定位,完善了基层专业化岗责体系;二是转变方式,深化了机关实体化运作;三是统筹规划,推动了管理一体化建设,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促进了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序列有机融合,提高了管理质效。构建了“四个序列”,即:在基层形成了“纳税服务局、纳税评估局、日常管理局、税务稽查局”四大组织序列。原有的票款管理方式已不适应新的工作模式,在推行税收专业化的大背景下,打破市区两级税收票款传统管理方式,深化税收票款管理改革,实现市区票款一体管理模式势在必行。笔者试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目前票款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突出问题,探讨税收专业化背景下税收票款改革创新的具体措施。
一、当前票款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突出问题
当前市区两级共有14个征管单位,其中城区10个、农村4个,各单位均设有税收计会岗,负责本分局税收票证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经费管理。局机关设有税收票证岗和税收计会统岗,分别负责税收票证管理和税收计会统业务。市区从事上述业务的工作人员共48人。税收票证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基层从事票证业务的工作人员过多,且工作量不均衡,不同程度地浪费了人力资源。
(二)基层税收票管人员大多为兼职, 除负责日常的票证管理工作外,往往还兼职前台开票、档案保管等内勤工作等。
(三)征管软件升级和更新频繁,相关业务培训和辅导不能及时,造成票管人员操作水平不高,数据质量得不到保证。
(四)基层票管人员税收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加之个别同志责任心不太强,对出现的问题不仅得不到及时解决,从而影响了全局票证管理水平,票证审核的准确性不很高,进而影响了会统核算的准确性。
(五)延长了税款在途时间,以分局为单位,开票人自行进行汇缴,各分局有各自的前台征收人员,每天下班前把当天开出的完税凭证进行审核、改错、票款核对进行汇缴,然后将税款汇缴票送至分局所在地的税款帐户开户银行,由银行将汇缴票送至税款帐户开户行营业部,再由营业部将汇缴票送至金库进行清算。由于各分局所在地税款帐户开户行分行对汇缴票的报送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致使有时汇缴的税款要经过几天甚至十几天才能到金库清算。
(六)由于各级核算部门对汇缴的税款入库情况不能及时了解,因而对月中核算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时也产生影响,而且用票量较大,票证填开内容容易出现错误。
二、票款管理工作的改革措施
在推行税收专业化的大背景下,适应新的征管方式,打破市区两级税收票款传统管理方式,深化税收票款管理改革,实现市区票款一体化管理模式已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票款改革创新:
(一)明确涉票部门职责。税收票款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业务复杂、政策性强、责任大的系统性业务。明确涉票部门职责是推行市、区税收票款一体化管理头等大事,要明确市局收入规划核算科、区局收入核算与财务管理股、市、区纳税服务局、税源管理分局、稽查局五个层面涉面单位的票款管理职责,既有票款的宏观管理,又有微观操作;既有监督检查,又有配套制度;既有工作分工,又有工作配合,形成一个分工明晰的岗责体系。
(二)拓展票证管理中心职能。市区一体化管理后,原票证管理中心要从单纯税票供应向税票与发票并重供应转变,增加票证管理中心的服务项目。原票证管理中心领票的单位共有14个,其中涉及农村分局4个,代征单位4个,加之票证领、报工作的相对集中的特殊性质,为便于农村分局及代征单位及时结报、领票,票证中心应推行预约领报制度,即农村分局或代征单位领票、报票时,可提前预约,票证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人员对接,确保领票、报票顺利进行,不再因其他原因延误时间。同时应实行集约化县级汇缴,取消基层票管人员,减少票管层级,直接领供缴销。
对于库存票证,应通过对库存、销售、使用情况分析,及时提醒并协助调整保管岗、用票岗的结存,科学调度库存票证,防范安全风险。
(三)严格票款领用制度。票证管理中心要严格控制各征收窗口及征收点开票员票证领用量,对征期集中征收等因素需超限额领用票证的,由分局提出申请,区局收入核算与财务股审核,报区局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发放。代征单位领用票证数量按照历史业务量核定,原则上不超过10日的正常需用量。对具备票证保管安全条件的代征单位,确因集中征收时期等因素需要增加领用量的,由代征单位提出申请,分工联系人核实,按照市、区征管范围,分别报经市地税局管理分局主要负责人、区地税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再适当放宽。
(四)严格票款结报制度。窗口开票员现金票证及款项实行日结日清,非现金票证则按周结报。农村分局、社保、房管及车辆等征收点的开票员,当日收取的现金税款原则上在当日缴入国库,特殊情况必须在次日缴库。同时建立征收点开票员按周结报制度,确定结报日,提高办事效率。代征单位结报票款应由代征员和分工联系人共同到纳税服务局办理,分工联系人事先做好审核工作。代征员代征税款必须于当日或次日缴入本单位银行账户,严禁私存,严禁跳号结报、压票压款等现象。代征单位实行“双限管理”,原则规定限额为5万元,限期10日内,最长结报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严格税票监控制度。税票填开不等于税款入库,为确保税收资金的安全入库,各税源管理分局、稽查局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查询转账税收资金入库情况,按规定督促持票纳税人缴纳税款入库。每月25日,应由纳税服务局票管员填列《未按规定限期入库税票提醒单》,同时通知各税源管理分局、稽查局,提醒其催缴入库。次月第一个工作日,票管员在加工记账结束后,对于仍未按规定限期入库的税票,当日再次填制《未按规定限期入库税票通知单》,传递至各税源管理分局、稽查局。各税源管理分局、稽查局接到通知单后在10日内催缴入库,若因特殊情况,造成无法缴库的,则立刻收回在途税票并书面说明原因(签章),送纳税服务局票管员按规定办理作废手续。
(六)严格票款审核制度。应在市局统筹协调下,搭建月度会审日平台,市区纳税服务局牵头,市、区两级从事核算、票款、管理及稽查等部门派员参加,从而保障票款审核制度化、规范化。为确保核算数据质量,纳税服务局专门指定一名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负责基础数据审核与修改,按日检查开票中有无款项分类、预算级次及金库等方面的错误,并及时改正;如发现税种鉴定错误,及时将错误信息传递给相关的税源管理分局,提醒其修改税种鉴定。此外,区局还通过会计工作日志、月度互审会、季度和年度检查活动等形式开展票款审核工作,并建立审核(检查)成果利用制度,定期通报整改,促进工作改进。各部门票款岗位人员及时记载日常票款业务问题、处理结果、意见或建议等内容,努力把各类问题消灭在平时。纳税服务局应制定票款《月度会审工作办法》,明确互审工作组织形式、互审内容、结果反馈与应用等,使票款互审不再流于形式,从而确保了互审效果,发挥了税收会计的监控作用。
(七)严格票款盘点制度。所有开票人员应于每日终了前对自己手中所持票证自行盘点;月末按照票款管理制度规定将所持全部空白票证及款项交由票管员或综合股长盘点(农村分局),并在编制《票证盘点表》上签章确认。纳税服务局票库每月月末盘点一次,编制《票证盘点表》,纳税服务局负责人监盘并签字确认。代征单位开票员的结存票证及款项每季末实地盘点一次,由纳税服务局发起,票管员与分工联系人共同完成,区局收入核算及财务管理股负责监盘,并编制《票证盘点表》,签字确认。同时制度要求,各部门在盘点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纳税服务局主要负责人报告。纳税服务局票库盘点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区局收入核算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
(八)依托票款信息平台。票证中心要认真总结经验,充分沟通合作,把税收票款的业务知识、管理需求与信息技术紧密融通,确保税收票证功能模块全面应用,切实提高税收票款管理的质量,确保税收票款的安全使用。一是要加快信息系统整合,在不断优化单个专业化管理软件功能的基础上推进各类应用系统的一体化整合。特别是加快票证管理系统和征管数据库建设,为实现各类征管数据由独立分散运用向集中深化运用的转变奠定基础。二是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加快建立信息共享长效机制,着重开发信息共享管理系统,拓宽数据平台,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深化信息数据运用,加快信息系统由操作型应用向分析管理型应用的转变,提高数据质量,强化分类管理,深化分析应用,最大限度发挥信息管票的作用,为持续推进税收票款专业化分类管理提供信息化手段保障。四是要加快推广税库银联网的全面使用,推进互联网办税的实现,提高税务申报的效率和质量,降低税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