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维洋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高管天价薪酬引发了广泛关注。从2012年德勤发布的《中国企业高管薪酬调研报告》可以看出,2011年我国高管薪酬全行业排名前三位的为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和批发与零售业。2008年金融危机,尤其是美国AIG集团财务危机,引起了公众对保险公司高管薪酬是否过高、是否有效的热议。
高管薪酬旨在消除高管与股东之间的利益矛盾,使高管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也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高管薪酬的主要构成一般包括工资、奖金和长期激励性报酬等,其中长期激励性报酬有很多种类,主要有限制性股票、股票认购权、业绩指标等。
本文结合近年来国外学者对保险业高管薪酬问题的讨论,对相关重要文献进行述评,并从薪酬水平、薪酬结构、薪酬与治理效果、准备金等方面进行归纳。
目前,国外研究保险公司高管薪酬水平的实证文章较少,较有代表性的主要为Mayers和Grace发表的数篇文章。Mayers and Smith(1992)通过对美国寿险业高管薪酬水平的实证研究发现,互助保险公司的高管薪酬水平明显低于股份制公司,且股份制公司中分支机构的高管薪酬水平高于总部的薪酬水平。Grace(2004)对1995至1997年之间的103位财产保险公司的CEO薪酬水平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公司的风险水平越高、公司的规模越大,高管的薪酬激励越高。此外,监管力度较大或存在CEO持股的保险公司,薪酬激励水平普遍较低。
Athavale et al.(2005)对1991年和2001年的92家保险公司836名高管人员的基本薪酬、年终奖金和长期补助进行实证分析,首次证实了锦标赛薪酬模式(tournament compensation model)。
此外,大部分学者认同2008年金融危机中保险行业出现的财务危机与保险公司高管薪酬结构不合理存在很大关联。Alali et al.(2010)对 AIG集团2008年财务危机背后的高管薪酬结构不合理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他认为,保险公司高管薪酬的结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有着重大影响。2006至2009年间,AIG在经济危机的状况下多次向高管发放高额奖金,直接导致AIG集团在2008年破产。作者认为,保险公司高管薪酬结构应当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另一些学者通过对银行业的分析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Cai et al.(2010)研究金融危机发生之前美国的金融业,尤其是银行系统的高管薪酬结构设计后发现,问题在于过度鼓励管理人进行一些短期盈利行为来提高自身的收益。这应当是现今监管部门需要极度关注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学者提出高管薪酬结构中股权激励(Stock-based)所占成分不宜过高,否则易引发严重的盈余操作,使管理者做出不当抉择。Eckles et al.(2011)基于美国财产险行业的数据研究发现,在保险公司高管薪酬结构中,年终奖金和股权激励越高的公司,其管理人越容易对公司收益作出谨慎的抉择。作者还认为目前的保险业高管薪酬结构很容易引发管理者对利润的操作。
关于保险业高管薪酬变化与公司表现的敏感性问题,大部分学者认为两者呈正相关关系,即合理提升保险业高管薪酬对于公司的资产回报率等有着正向的影响。Ke et al.(2000)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对于上市保险公司,高管薪酬的水平有着正向的激励作用,并且明显反映在资产回报率上;但同样的情况对于非上市的保险公司则无明显的关系。作者对此的解释为,非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其薪酬很少基于一些会计测量的指标,更多的是一些主观的衡量标准。Lo Anita(2006)基于1997到2000年保险行业的样本,分析得出高管薪酬与公司的发展有正相关的作用。此外,作者就行业内寿险公司与财产险公司数据进行对比,在同样的情况下,寿险公司高管获得的薪酬调整低于财产险公司。
当然也有一部分学者认为两者并未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也可以为无关,甚至呈现出负相关的关系。Barrese et al.(2007)通过对美国保险公司市场份额及所有制结构的分析,认为无法证实高管持股具有激励作用。
Milidonis et al.(2011)研究了1992到2007年美国的上市保险公司数据,试图分析高管薪酬与市场违约风险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长期的激励和股权性质的薪酬方案并不能降低保险公司面临的违约风险,更糟糕的是广泛使用股权激励会导致公司面临更高的违约风险。作者认为,这种现象是由于股权性质的激励方案促使管理者偏好风险吸纳,即通过股价的波动来达到管理层收入的最大化。这对股东的利益是致命损害。Wen et al.(2008)试图利用美国财产保险公司数据,研究高管薪酬中的股权激励是否会引发过度风险吸纳(Risk taking)。结果显示,高管薪酬中期权成分过大的确会引发风险吸纳问题。
此外,Mayers and Smith还发现这两者的关系还受制于第三个条件,即董事会的组成结构。Mayers and Smith(2010)以相互保险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董事会组成结构、高管薪酬和保险公司绩效的关系。他发现,董事会的组成结构中outsider的成分越高时,其高管薪酬与公司绩效的提升越明显。
对于薪酬与公司治理效果之间的关系,一些学者从其他角度对其进行了实证分析。Wilson and Higgins(2001)比较了保险公司与非保险公司高管薪酬的表现和敏感性,发现保险行业管理者的薪酬对于市场回报和公司规模都很敏感,而非保险公司只对市场回报敏感。Bosworth et al.(2003)使用DEA分析法对美国银行持股公司(BHC)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发现小型BHC高管薪酬对于总技术因子更敏感,并且所有的BHC高管薪酬对纯技术因子都是正相关的。
首先,Browne et al.(2009)研究了高管股权激励对股价波动的敏感性与保险公司准备金估计准确性之间的关系,认为是高管薪酬中股权激励对于公司股价敏感性很高的公司会存在更多的准备金估计不足问题。
此外,对于管理者通过操作准备金的计提,来提升自身的薪酬回报问题,一些学者也从实证分析的角度进行了分析。Ebrahimian et al.(2013)对财产保险行业这一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股权激励会造成敏感性较高的产险公司准备金提取不足。Eckles and Halek(2010)研究发现,如年末奖金受到限制或无奖金时,管理者通常选择将当期的准备金多提;而预期会收到年末奖金的管理者则会少提一些责任准备金。这种操作或许能达到提高管理者自身薪酬的目的。
从国外近年来对于准备金的误差、计提与保险公司高管薪酬关系的研究可以看出,保险公司高管薪酬问题应当以准备金的特殊性为切入点,建立符合保险行业自身发展的高管薪酬设计体系。准备金的计提涉及到很多的假设、计量模型,因此管理者很容易以此对公司盈余进行操作,以提高自身的薪酬回报。
从前文可以看出,很多学者利用实证研究,从薪酬与治理效果的角度试图总结一般性的规律。实证结构可以看出,大部分学者验证了薪酬的提升与公司的资产回报等绩效指标呈正相关,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不相关,甚至在某种薪酬结构下呈负相关,可能诱发管理者过度的风险吸纳,从而损害股东的根本利益。
鉴于保险业务的特殊性,寿险业务和非寿险业务在经营、核保、理赔、准备金计提等方面存在根本性的差异。目前国外绝大部分的研究,较少关注保险行业的高管薪酬在寿险行业、非寿险行业之间的差异,缺乏针对薪酬设计问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