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编办
青岛市作为全国机构编制评估体系建设四个试点省市之一,自2008年以来,积极探索,努力研究把握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基本规律,建立了评估制度,构建了评估指标体系,扎实推进了评估工作。
一是科学性与系统性相结合的原则。指标体系要完整准确、系统全面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职能、机构和编制的配置及执行情况、履职情况、部门间和内设机构间的关联协作情况、在编在岗人员及其岗位适应性情况等。
二是通用性与兼容性相结合的原则。指标体系除了要反映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共性特征外,还要对被评估单位的职责运行过程、运作机制、流程节点以及机构编制执行中的好经验、好方法等特色内容进行反映,这样才能提高指标体系的使用价值。
三是导向性与能动性相结合的原则。指标体系要正确地体现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过程中职能履行、体制机制等影响较大、较重要的要素,同时又要使各项指标成为被评估单位对其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自我检查的工具,提高主观能动性。
四是简明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在构建指标体系时,力求做到各项指标内涵明确、重点突出,有较好的可测性和可操作性。对一些定性的指标,采用菜单式选项,事先设定相关内容,便于单位直接选择;对一些量化指标,细化备注说明,力求通俗易懂,便于操作。
一是机构编制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主要职责、编制数额、实有人数、借调人数、部门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下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等指标。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被评估单位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的基本情况。评估方案的各项指标都与其相关联。
二是主要职责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划入的职责、转移的职责、加强的职责、新增的职责、取消的职责及其调整时间、主要依据和落实情况等指标,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被评估单位主要职责的变化情况。评估时,必须掌握历次调整的时间、主要依据和落实情况。
三是主要职责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每一项职责的承担处室、约占目前工作量、发展趋势、是否与其他部门(单位)交叉及调整建议等指标,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被评估单位主要职责的运行情况。
四是工作人员情况。主要包括每名工作人员的个人简历、所在处室、调入时间、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现岗位适应性、本部门曾经工作处室、近三年考核情况和借调人员的借调单位、累计借调时间、借调工作处室及借调工作具体内容等指标,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被评估单位人员的人力资源状况。这些指标由被评估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对人员能力素质的判断和认定,需要评估人员在实地评估时,结合实际予以评价。
五是内部机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内部机构的名称、职责及变化情况、领导职数、编制数额和近三年的实有人数等指标,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被评估单位内部机构的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的基本情况。
六是内部机构职责运行情况。主要包括该内部机构承担职责分解后每个单项业务的承担人数、合作处室、流程、完成时间、近三年工作量、业务交叉情况和每一单项流程运行的节点、参与人数及完成时限等指标,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被评估单位内部机构所承担职责的运行状况。
一是被评估单位的年度考核情况。年度考核情况是对该单位履职履责情况的整体评价。与反映该单位内部执行机构编制情况的定性指标不同,这一因素是从事关全局的角度对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的判断和认定,可以帮助评估人员更加科学合理地分析判断当前编制配置的合理性水平。
二是不同单位间办公条件及信息自动化方面的差异。在信息时代,此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一个单位的工作效率和人员需求。忽视差异而使用同一标准评估不同单位,不仅有可能使评估结果产生偏差,甚至会导致对机构编制实际配置效果的错误判定。
三是同类区域同类机构的机构编制配置情况。了解和掌握同类区域同类机构的配置情况,在横向上进行比较,有助于评估人员做出更加准确和符合实际的判断。
一是准确把握职能定位。作为承担评估职责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机构,在履行这一职责时,一定要准确把握评估工作的职能定位。虽然在内容上,评估所要了解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编制核定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单位履责绩效考核等有所重叠,且有一定的关联,但必须明确评估不是检查,更不是考核。在开展评估工作时,监督检查机构实际上是机构编制管理的第三方,应当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出现。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客观、准确地衡量机构编制管理偏差,检验编制配置的效果,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把评估作为改进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
二是坚持多角度审视。以往的机构编制评估,往往是针对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某一项调整、某一项举措开展的,视点集中,角度相对单一。通过试点,我们认为,评估一个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必须多角度审视。既要看现在,又要看过去;既要看现状,也要看发展;既要看近期,也要看长远;既要看现象,也要看本质。通过这样多角度审视,评估可以对政府部门职能、机构、编制等的综合情况进行系统、科学分析,发现问题与不足,推动政府部门职能转变。
三是把部门作为评估单元。目前,还存在一些承担着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评估,不能也不应将政府部门和其所属的下设机构、事业单位分割。坚持通盘考虑,整体把握。这样才能实现对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的全面反映和正确评价。
附表:青岛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