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运章
( 河南省洛阳市文物考研学院,河南 洛阳,471000 )
大汶口陶罍文字及其相关问题*
蔡运章
( 河南省洛阳市文物考研学院,河南 洛阳,471000 )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山东莒县、诸城以及安徽蒙城等地出土的大汶口文化陶器上,发现一批神秘的“图象文字”,引起学术界的极大关注。我们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谨就这些文字的性质及其相关问题,略作论述。
大汶口文化是分布于黄河下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存,距今约6200-4600年。它前承北辛文化,后接山东龙山文化,以山东泰安为中心,遍及整个山东半岛及江苏、安徽北部和河南东部等地区。
在大汶口文化的遗物中,有一种被称为“陶缸”的典型器物。这种“陶缸”发现的数量虽然不多,但因形体厚重硕大,且在其腹部刻有“图象文字”,而格外引人瞩目。这种“文字”大都每件器物上只刻画一个单字,目前共发现20余例,归纳起来共有10多种。经于省吾、唐兰、李学勤、王树明等先生的释读,目前可认定的“旦”、“炟”等字*于省吾:《关于古文字研究的若干问题》,《文物》1973年第2期。唐兰:《从大汶口文化的陶器文字看我国最早文化的年代》,《大汶口文化论文集》,济南:齐鲁书社,1981年;李学勤:《论新出大汶口文化陶器符号》,《文物》1987年第12期。王树明:《谈陵阳河与大朱村出土的陶尊“文字”》,《山东史前文化论文集》,济南:齐鲁书社,1988年;《双墩碗底刻文与大汶口陶尊文字》,《中原文物》2006年第2期。,得到多数学者的赞同。
大家知道,我国自舞阳贾湖裴李岗文化到秦汉时期器物上,常见有独立存在的“刻画符号”、筮数易卦和文字。它们分布广泛、数量巨大、时间长久,时代连贯,一脉相承,成为中国文字起源和发展史上的一种独特现象。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它们的性质、用途等问题,认识不一,争讼纷纭,遂成为中国文化史上的千古之谜。
值得注意的是,大汶口陶缸上的“图象文字”与远古器物上的“刻画符号”一样,它们“大多是独立存在的,即每器只有一个符号,或者器上一个特定部位上只有一个符号,难于证明是记录语言的文字”*李学勤:《良渚文化的多字陶文》,《吴地文化一万年》,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至今“我们丝毫没有掌握它们已经被用来记录语言的证据”*裘锡圭:《文字学概要》第2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由于这些“原始文字”的年代久远,它们是否就“是记录语言的文字”?它们为什么会刻画在这些特定的器物上?如何证明它们当时就具有与后来同一文字相同的含义?因此,能否正确回答上述问题,就成为研究这些“原始文字”的性质和用途的关键问题。
多年前,我在研究远古“刻画符号”与中国文字起源问题时,曾认为远古时代“每件器物本身及其上面的单字、图形文字和刻划符号,大都是同一易卦的卦象,可称之为卦象文字。它是中华先民‘制器尚象’习俗的产物,也是一种特殊的纪事文字”*蔡运章:《远古刻画符号与中国文字起源》,《中原文物》2001年第4期。《中华文明的绚丽曙光——论舞阳贾湖发现的卦象文字》,《中原文物》2003年第3期。。经过10多年的认真思索,觉得当初的思路基本上是正确的,也看到了问题的本质。但是,其中“大都是同一易卦的卦象”的提法以及“卦象文字”的命名等问题,表述都不尽确切,证明的方法也略显迂曲。因此,现在予以修正。
这个问题较为正确的表述应是:我国远古器物上独立存在的“刻画符号”、筮数易卦和文字的含义,大都与其载体的名义和用途相符合,可称之为物象文字。它是中华先民“制器尚象”习俗的产物,也是一种特殊的纪事文字,具有浓厚的宗教意义。*蔡运章:《再论远古刻画符号与中国文字起源》,待刊稿。
当然,这种认识是否正确,仍需要通过对我国远古“刻画符号”的科学释读,才能得到有力的证明。本文对大汶口陶罍文字的考述,就是这项研究的初步尝试,以求方家指正。
我国远古器物上独立存在的“刻画符号”,大都属于中华先民“制器尚象”习俗的产物,当称之为物象文字。这种习俗和称呼,在先秦两汉文献和汉字起源的传说里,都有大量线索可寻。
1.远古先民“制器尚象”的社会习俗
中华先民盛行在器物上刻画“物象”的社会习俗。据《尚书·尧典》记载:帝尧“象以典刑。”曾运乾说:“象,刻画也。盖刻画墨、劓、剕、宫、大辟之刑于器物,使民知所惩戒,如九鼎象物之比。典刑,常刑也。刻画以常刑,所以戒之也。”*周秉钧:《尚书易解》第18页,长沙:岳麓书社,1984年。《尚书·皋陶谟》说:“方施象刑。”周秉钧注:“象刑者,刻刑杀之象于器物,使民知所戒,若郑铸刑鼎、晋铸刑书之类。”*周秉钧:《尚书易解》第18页,长沙:岳麓书社,1984年,第42页。这是说尧舜时期常把各种刑罚条文与图象刻画在器物上,来昭告民众,以示“惩戒”。《国语·周语下》说:“若启先王之遗训,省其典图刑法,而观其废兴,皆可知也。”韦昭注:“图,象也。”讲的也是这回事。这种在器物上刻画“图象”的现象,属于《周易·系辞传》所说圣人“以制器者尚其象”的范畴,乃是我国古代长期存在的社会习俗。
大禹“铸鼎象物”,图画远方“物象”。《左传·襄公四年》载:“芒芒禹迹,画为九州。”是说大禹在治理洪水取得成功后,就把国家划分为九个州来进行统治管理。《左传·宣公三年》载:
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
杨伯峻注:“远方图物,图画远方各种物象。……毕沅《山海经新校正序》云:‘禹铸鼎象物,使民知神、奸。按其文,有国名,有山川,有神灵奇怪之所际,是鼎所图也。鼎亡于秦,故其先秦时人犹能说其图以著于册。’”这说明九鼎上铸造的图象“有国名、有山川、有神灵奇怪”等物象,用来沟通天地间的紧密联系,从而得到天帝的佑助。《国语·周语下》也说:大禹治水时“念前之非度,厘改制量,象物天地,比类百则,仪之于民,而度之于群生”。韦昭注:“象物天地,取法天地之物象也。”这些“图画”就是反映九州名义、山川和百物的“物象”。由此可见,远古时代在各种器物上铸造、刻画相关图象的活动,被称为“象物”,而这些图象就被称为“物象”。这种“物象”既是其载体的名义和用途的象征,也是沟通人神关系的重要媒介,因而具有浓厚的宗教意义。
2.文字是“物象”的根本
唐兰先生指出,中国“文字本于图画”*唐兰:《中国文字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66页。,为许多学者所认同。许慎《说文解字序》说:“文者,物象之本。”“物象”是各种事物的象征。文字是物象的根本,也是物象的具体反映。《国语·周语下》载:“经纬不爽,文之象也。”高诱《淮南子·天文训》注:“文者,象也。”《说文·文部》说:“文,错画也。”扬雄《太玄·玄棿》说:“图,象也。”《周礼·天官·大宰》:“乃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象。”孙诒让《正义》说:“凡书著文字,通谓之象。”这里的“治象之法”是指写在木板上的法典,“象魏”县挂诏令、法典的门阙,“象”是指写在木板上的文字。可见,我国远古器物上的“图画”(即所谓的“刻画符号”)本是各种事物的象征,也可以称之为“物象”。
3.“仓颉作书”与物象文字
中国古代盛行“仓颉作书”的传说。《吕氏春秋·君守》载:“仓颉作书。”《世本·作篇》也说:“苍颉作书。”贾公彦《周礼·外史》疏引《世本》则作“苍颉作文字”*《世本八种》陈其荣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3页。。《淮南子·修务训》说:“史皇产生而能书。”高诱注:“史皇仓颉,生而见鸟迹,知著书。”所谓“仓颉作书”,就是仓颉创造文字。《世本·作篇》说:“史皇作图。”宋衷注:“史皇,黄帝臣也。图,为画物象也。”*《世本八种》秦嘉谟辑补本,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357页。“史皇”即仓颉。这说明“史皇作图”与“仓颉作书”、“仓颉作文字”,讲的都是同一回事。因此,所谓仓颉“作图”,就是“画物象”,也就是创造文字。换句话说,仓颉创造的图画文字,也就是物象文字。
由此可见,我国远古器物上刻画、铸造的各种“图象”,可称之为“物象”。它们是用来象征这些器物的名义和用途的图画文字,故可称为“物象文字”。所谓“图画文字”(或称为“图象文字”)是从这些文字的结构形态来命名的,“图画”只是这些文字的表象。而“物象文字”则是从这些文字的含义和用途来命名的,“物象”应是这些文字的本质。两者之间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不可混淆。因此,考古发现我国远古器物上独立存在的“刻画符号”,大都属于物象文字的范畴。它在我国文字起源和形成过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地位。
因为我国远古器物上刻画的物象文字,大都与其载体的名义和用途密切相关。因此,在研究大汶口陶器文字的性质时,澄清这种陶器的准确名称和具体用途,是非常必要的。
大汶口文化刻有物象文字的典型陶器,最初被命名为“陶缸”。《大汶口》报告说:“陵阳河出土的四件陶缸,各刻有一个图象文字。”*山东省文物管理处、济南市博物馆:《大汶口》,北京:文物出版社,1974年,第117页。后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展开,学术界对这种陶器的名称,有着不同的称呼:有学者称其为“大口陶缸”*裘锡圭:《古文字学概要》,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5页。,有学者称其为“陶瓮”*林巳奈夫:《中国古代的酒瓮》(日文),《考古学杂志》第65卷第2号,1979年。高明:《略谈古代陶器符号、陶器图像和陶器文字》,《高明论著选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234页。。而多数学者则称其为“陶尊”或“大口尊”*邵望平:《远古文明的火花——陶尊上的文字》,《文物》1978年第9期。王树明:《论陶尊文字“炟”与“炅”》,《古文字论集》(一),《考古与文物》丛刊第二号,1983年。《谈陵阳河与大朱村出土的陶尊“文字”》,《山东史前文化论文集》,济南:齐鲁书社,1986年。李学勤:《论新出大汶口文化陶器符号》,《文物》1987年第12期。逢振镐:《从图象文字到甲骨文——史前东夷文字史略》,《中原文物》2002年第2期。孙敬明:《东方与文明研究举隅》,《东方考古》第1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年。。我们认为,这些称呼,大体上都是正确的。
陶缸属陶瓶类生活器皿。《说文·缶部》:“缸,瓨也”。《玉篇·缶部》说:“缸,与瓨同。”《史记·货殖列传》载:“醯酱千瓨。”《广雅·释器》说:“瓨,瓶也”。郑玄《仪礼·士丧礼》注:“瓶,汲水器也。”李善《文选·沈约<三月三日率尔成篇》注:“瓶,酒器也。”这说明陶缸属陶瓶类盛置水、酒的器皿。
陶缸也属于陶尊、陶罍类礼器。因陶缸属瓶类器皿。《说文·缶部》:“瓶,罋也。”《诗·小雅·蓼我》载:“瓶之罄矣,维罍之恥。”朱熹《集传》:“瓶小、罍大,皆酒器也。”《左传·昭公二十四年》载:“维罍之恥。”孔颖达《疏》云:“罍,大瓶。”这说明瓶、罍均为盛酒的器具。《尔雅·释器》载:“彝、卣、罍,器也。”郭璞注:“皆盛酒尊。”邢昺疏:“罍者,尊之大也。”《诗·周南·卷耳》载:“我姑酌彼金罍。”陆德明《经典释文》说:“罍,酒尊也。”《礼记·明堂位》载:“山罍,夏后氏之尊也。”《诗·大雅·泂酌》载:“可以濯罍。”毛传:“罍,祭器。”这说明“罍”是属于“大瓶”、大尊类盛酒祭祀的礼器。
早在原始社会末期,用泥陶制成的缸、瓶、尊、罍诸器,本属于同类生活器皿和祭祀礼器。后来因其形制、大小的差异,逐渐赋予不同的名称。其中,形体硕大的瓶、尊类礼器,就被称为罍。早期的“罍”均为陶器,郝懿行《尔雅·释器》义疏“罍从缶,则以瓦为之”就是很好的说明。到了商周时期,祭祀用的罍,多以铜罍为之。《诗经》所谓“酌彼金罍”,就是用铜铸作的礼器。因为刻有物象文字的大汶口文化陶器,皆为深腹、尖底(或圜底),胎壁厚重,口径一般为30-40厘米,通高50-60厘米(图1:1、2)。
这种陶器的形体,与大汶口文化常见的其它陶器相比,就显得特别厚重硕大。因此,我们依其形体大小,将其称之为陶罍。
罍是我国古代四时祭祀时,必备的重要礼器。《周礼·春官·司尊彝》载:“掌六尊、六彝之位,诏其酌,辨其用与其实。春祠、夏禴,……其朝践用两献尊,其再献用两象尊,皆有罍,诸臣之所昨也。秋尝、冬烝,……其朝献用两著尊,其馈献用两壶尊,皆有罍,诸臣之所昨也。”郑玄注引郑司农云:“罍,神之所饮也。”这说明古代帝王在春天祠祭、夏天禴祭、秋天尝祭和冬天烝祭时,都要使用“罍”来祭祀神灵。
图1 大汶口文化陶罍
中华先民盛行天神崇拜的社会习俗。《礼记·郊特牲》说:“万物本乎天”。《春秋繁露·顺命》说:“天者,万物之祖”。《管子·枢言》载:“道之在天者,日也”。房玄龄注:“日者,万物由之以煦,万象由之以显。”孔颖达《诗经·十月之交》疏说:“日者,太阳之精。”太阳像一团火球悬挂在天空,它的出没运行产生日夜寒暑,春夏秋冬,对人类生活产生着巨大的影响。这就是古代世界各民族,普遍存在日神崇拜习俗的根本原因。因此,《礼记·郊特牲》有“迎长日之至”的“郊祭”活动。《尚书·尧典》和殷墟甲骨文都有祭“出入日”的典礼。
中国古代有“燔柴”祭天的习俗。《尔雅·释天》说:“祭天燔柴。”《周礼·春官·大宗伯》载:“以实柴祀日月星辰。”“实柴”乃“祀日月星辰”的祭名,是将布帛及牲体放在积柴上焚烧,使其升烟以祭天。《礼记·祭法》:“燔柴于泰坛,祭天也。”《吕氏春秋·季冬纪》也说:“以秩薪柴,以供寝庙及百祀之薪燎。”高诱注:“燎者,积聚柴薪,置璧与牲于其上而燎之,升其烟气。”邵望平先生指出:大汶口文化陶尊是一种“祭天的礼器”*邵望平:《远古文明的火花——陶尊上的文字》,《文物》1978年第9期。。孙敬明先生也说:这种器皿“尖底不易放置,但又未见器座,其或直接安放于土筑坛台上预挖的浅坑中,热酒自然蒸发,上闻于天。”因此,它“应是主要用于放置酒浆而用于郊野、坛台祭祀的”礼器。*孙敬明:《东方与文明研究举隅》,《东方考古》第1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年。这些都是颇有见地的大胆推测。
在对大汶口陶罍文字的探索中,于省吾等先生已释出的“旦”、“炟”、“封”、“斤”、“戉”、“丁”、“皇”、“亯”诸字*孙敬明:《莒地新见齐、鲁、诸、莱、黄、陈六国铜器考》,《莒文化研究文集》,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是否正确?这些文字为什么会刻画在陶罍上?它们在当时的含义与后来这些文字的含义是否相同?邹衡先生认为,大汶口陶罍上的“图形”,“属于图画纪事的范围”。*邵望平先生指出:这些“图形”应是“大汶口人用于祭天”的文字。*这些论述,都颇具启发意义。我们认为,这些陶罍“文字”的含义,与其载体的名义和用途相符合,应称之为物象文字。兹略作说明如下:
1.旦
在莒县陵阳河遗址M7、大朱村出土以及陵阳河遗址采集的4件陶罍上,均刻画的“旦”字(图2:1、2、3、4)。
1.陵阳河(M7)2、3.陵阳河(采集)4.大朱村
它的上部像太阳从地平线升起的样子,下部像是“云气”之摹画。因此,于省吾先生将其释为“旦”字*邵望平:《远古文明的火花——陶尊上的文字》,《文物》1978年第9期。。《说文·日部》:“旦,明也。”徐锴系传:“日出于地也。”何休《公羊传·哀公十三年》注:“旦,日方出。”这说明“旦”字的本义是表示太阳刚从地面升起的意思。
罍,通作震。《经籍籑诂·灰韵》说:“《汉礼器碑》:‘雷、洗、觞、觚。’罍,通作雷。”*阮元等撰集:《经籍籑诂》,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315页。《别雅》卷一说:“雷,罍也。”可以为证。古时雷、震可以通名。《国语·晋语四》说:“震,雷也。”高诱《吕氏春秋·仲春》注:“震气为雷。”《国语·周语上》:“震雷出滞。”董增龄正义:“震、雷可通名。”可见罍、震的名义相通。《周易·说卦传》:“震,东方也。”《白虎通义·情势》说:“东方者,阳也。”王弼《周易·益·彖传》注:“震,阳也。”《淮南子·天文训》说:“日者,阳之主也。”《周易·说卦传》载:“帝出乎震。震,东方也。”东方是太阳升起的地方。可见“旦”字的含义与陶罍的名义相符合。
中国古代常在“日出”、“日落”时,举行祭天的典礼。《礼记·郊特牲》:“大报天而主日也。”郑玄注:“天之神,日为尊。”宋镇豪先生说:大汶口“旦”字的构形“当与本地先民观察日出与日落天象有关”。*于省吾:《关于古文字研究的若干问题》,《文物》1973年2期。《尚书·尧典》载:“寅宾日出,平秩东作”、“寅饯纳日,平秩西成”,是说在仲春祭日出、仲秋祭日落的典礼。殷墟甲骨文常见祭“出日”、“入日”的卜辞:
丁巳卜,又出日。《合集》34163
癸□□,其卯入日,岁上甲三牛。二。 《屯南》2615
癸未贞,其卯出入日,岁三牛。兹用。 《屯南》890
这是商人占问祭日出、日落的真实记录。如前所述,陶罍是中华先民“燔柴祭天”的礼器,它上面刻画的“旦”字,正是大汶口先民祭祀“日出”活动具体反映。这说明“旦”字的含义与陶罍的用途相符合。这里的“旦”字,也就成为大汶口先民沟通人神关系的重要媒介。
因此,“旦”字可以作为陶罍的象征。
2.炟
在山东莒县大朱村H1、陵阳河采集品、诸城前寨和安徽蒙县尉迟寺M96:2、M215:1号陶罍上*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蒙城尉迟寺——皖北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存的发掘与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年。,均刻有“炟”字(图3:1、2、3、4、5)。
图3 大汶口陶罍上的“炟”字1.大朱村(HI)2.陵阳河(采集)3.诸城前寨4.尉迟寺(M215:1)5.尉迟寺(M96:2)
此字均为上从旦,下从火,当是“从火、旦声”的形声字。王树明先生将其释为“炟”字*王树明:《论陶尊文字“炟”与“炅”》,《古文字论集》(一),《考古与文物》丛刊第二号,1983年。。特别是在尉迟寺M215:1号陶罍上刻画的“炟”字周围,还涂有朱彩,显然具有宗教意义。
罍,通作震。《论衡·雷虚》说:“夫雷,火也。”蔡邕《独断》卷下说:“震者,木也。”《淮南子·天文训》:“东方,木也。”是“震”有木义。《左传·昭公十八年》:“是谓融风。”杜预注:“木,火母,故曰火之始。”《淮南子·时则训》:“东风解冻。”高诱注:“东方,木,火母也。”《说文·火部》徐锴系传:“炟,火盛也。”《广韵·曷部》:“炟,火起。”这说明“炟”字的含义与陶罍的名义相符合。
陶罍是祭日的礼器。《论衡·诘术》:“日,火也。在天为日,在地为火。”《风俗通义·三皇》:“火,太阳也。”因此,王树明先生指出:炅(旦)、炟二字的构形“大概就是大汶口人对燔柴祭天这一场面的摹写”*王树明:《论陶尊文字“炟”与“炅”》,《古文字论集》(一),《考古与文物》丛刊第二号,1983年。,是正确的。这说明“炟”字的含义与陶罍的用途相符合。
因此,“炟”字可以作为陶罍的象征。
3.封
在陵阳河M25出土的一件陶罍上刻有“封”字(图4:1)。
图4 大汶口陶罍上的“封”、“斤”、“戌”、“丁”、“皇”诸字1.陵阳河(M25)2.杭头(M8)3、4.陵阳河(采集5.陵阳河(M19)6.大朱村(M26)7.陵阳河(采集)8、9.陵阳河(M17)10.陵阳河(采集)
此字的构形,上像树木形,下像土坛状。李学勤先生说:“这个字从‘丰’、从‘土’,应释为‘封’”*李学勤:《论新出大汶口文化陶器符号》,《文物》1987年12期。的象形字。
陶罍是祭天的礼器。中国古代有“封土为坛”,燔柴祭天的社会习俗。《周礼·春官·肆师》哉:“类造上帝,封于大神。”郑玄注:“封,谓坛也。”“封于大神”就是聚土为坛以祭土地、方岳神灵之义。《诗·周颂·时迈序》说:“巡守告祭柴望也。”郑玄注:“至于方岳之下而封禅之。”《史记·封禅书》载:“封禅书第六。”《正义》:“泰山上筑土为坛以祭天,报天之功,故曰封。”《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载:“封狼居胥山。”《正义》:“封,积土为坛于山上,封以祭天也。”《后汉书·祭祀志下》载:“封者,谓封土为坛,柴祭告天,代兴成功也。”“柴祭告天”就是燔柴祭天之义。这说明我国古代在“山上”或“方岳之下”积土为坛,燔柴祭天的社会习俗,由来已久。可见“封”字的含义与陶罍的用途正相符合。
罍,通作震,有木义。“封”字本为“封土为坛,柴祭告天”之义。中国古代所谓“柴祭告天”就是焚烧木柴,使其升烟以祭天的典礼。可见“封”字的含义与陶罍的名义途正相符合。
因此,“封”字可以作为陶罍的象征。
4.斤
在莒县杭头M8和陵阳河遗址采集的一件陶罍上,均刻有“斤”的象形字(图四:2、3)。《说文·斤部》:“斤,斫木也,象形。”段玉裁注:“斫木之斧,则谓之斤。”《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入山林”。是“斤”与斧同类,本是古代砍伐树木的工具。
罍,通作震,有木义。“斤”则是伐木的工具。同时,因“震”有阳义。《说文·阜部》:“阳,高明也。”郑玄《礼记·曾子问》注:“明者曰阳。”《诗·周颂·执竞》载:“斤斤其明。”毛传:“斤斤,明察也”。《汉书·律历志上》:“斤者,明也”。这说明“斤”的含义与陶罍的名义相符合。
陶罍是古代“燔柴祭天”的礼器。《庄子·达生篇》说:“柴立其央央。”成玄英疏:“柴,木也。”“燔柴祭天”需要焚烧木柴升烟,而“斤”则是砍伐木的工具。这说明“斤”与陶罍的用途相符合。
因此,“斤”字可以作为陶罍的象征。
5.戉
在陵阳河采集的一件陶罍的腹部,一侧刻有“戉”的象形字(图3:4),另一侧刻有周围涂施朱彩的“亯”字(图5:2)。
图5 大汶口陶罍上的“亯”、“亶”字1、3.陵阳河(采集)2.大朱村(M17)4.尉迟寺(M177:1)
这两个图像分刻陶罍两侧,显然不相连属。《说文·戈部》:“戉,斧也”。戉同钺。《尚书·顾命》:“一人冕执钺。”郑玄注:“钺,大斧”。《庄子·胠箧》:“斧钺之威佛能禁。”成玄英疏:“小曰斧,大曰钺。”这说明“戉”也属斧类砍伐木柴的工具。
因为陶罍上的“戉”字,与“斤”字的含义相同。所以,“戉”字也可以作为陶罍的象征。
6.丁
在陵阳河M19:26号陶罍的腹部、大朱村M16陶罍的下部和陵阳河采集的一件陶罍上的腹部,均刻有“丁”的象形字(图三:5、6、7)。在陵阳河采集那件陶罍的下部,亦刻有“亯”字(图五:3)。因这些“丁”字的与甲骨文丁字的构形相似,李学勤先生释为“丁”字*李学勤:《论新出大汶口文化陶器符号》,《文物》1987年12期。。
罍,通作震,有木义。《说文·丁部》:“丁,夏时万物皆丁实,象形”。《诗·小雅·伐木》:“伐木丁丁。”毛传:“丁丁,伐木声也。”郭璞《尔雅·释训》注:“丁丁,砍木声。”是“丁”有伐木之义。这说明“丁”字的含义与陶罍的名义相符合。
陶罍是祭天的礼器。罍,通作雷,有火义。《吕氏春秋·孟夏》:“其日丙丁。”高诱注:“丙丁,火日也”。《淮南子·天文训》说:“丙、丁、巳、午,火也。”《论衡·诘术》说:“日,火也,在天为日,在地为火”。 这说明“丁”字的含义与陶罍的用途相符合。
因此,“丁”字可以作为陶罍的象征。
7.皇
在陵阳河M11、M17号墓出土和陵阳河采集的3件陶罍上,均刻有“皇”的象形字(图四:8、9、10)。在M17号墓出土陶罍上所刻“皇”字周围,亦涂有朱彩。李学勤先生说:它的构形“相当复杂,中间上部为圭首形,下作有肩的简形,再下向两旁平伸,上有羽状物”。这种“原始的‘皇’或许就是一种用羽毛装饰的冠”*李学勤:《论新出大汶口文化陶器符号》,《文物》1987年12期。,甚是。这种图像与良渚、龙山文化玉器上的“神徽”相类同,都应是天神的具体象征。*杜金鹏:《关于大汶口文化与良渚文化的几个问题》,《考古》1992年第10期。冯时:《中国天文考古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113-122页。
罍,通作雷,有火光之义。《风俗通·皇霸》:“皇,光也。”雷与震的名义相通,而雷声宏大,威动天地。《说文·王部》:“皇,大也。”这说明“皇”字的含义与陶罍的名义相符合。
陶罍是祭天的礼器。《诗·大雅·文王》:“思皇多士。”毛传:“皇,天也。”《风俗通义·皇霸》:“皇者,天。”《文选·颜延年<三月三日曲水诗序>》:“皇祇发生之时。”李善注:“皇,天神也。”这说明“皇”字的含义与陶罍的用途相符合。
因此,“皇”字可以作为陶罍的象征。
8.亯
在莒县大朱村M17出土和陵阳河采集的3件陶罍上,均刻有“亯”的象形字(图五:1、2、3),周围皆涂施朱彩。此字在陵阳河采集的两件陶罍上,分别与“戉”、“丁”同刻一器。但彼此却相隔较远,各自不相连属,而独立存在。它与甲骨金文“亯”的构形相似*高明、涂白奎编著:《古文字类编》(增订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281页。,故当是“亯”的象形字。古亯、享、亨本为一字,王树明先生将此字释为“亨”字,亦是。
罍,通作雷。雷声震动,响彻天际。亯,通作响。《说文·亯部》:“亯,献也。从高省。象进孰物形。《孝经》曰:‘祭则鬼亯之。’”《荀子·正名》:“故嚮万物之美而不能嗛之。”杨倞注:“嚮,读为享,献也,谓受其献也。”是“亯”可读如嚮。《楚辞·九章·悲回风》:“入景响之无应兮。”洪兴祖补注:“响,或作嚮,古字借用。”《左传·昭公十二年》:“今与王言如响。”杜预注:“如响应声。”《经典释文》:“响,本又作嚮,音同。”可以为证。震有阳义。《周易·蒙》:“蒙,亨。”郑玄注:“亨,阳也。”这说明“亯”字的含义与陶罍的名义相符合。
陶罍是祭神的礼器。亯,同享,通作飨。《荀子·礼论》:“飨尚玄尊而用酒礼。”杨倞注:“飨与享同,四时享庙也。”段玉裁《说文·食部》注说:“享,献也。《左传》作亯为正字,《周礼》、《礼记》作飨为同音假借字。”可以为证。《礼记·郊特牲》:“合聚万物而索飨之。”郑玄注:“飨者,祭其神也。”这说明“亯”字的含义与陶罍的用途相符合。
因此,“亯”字可以作为陶罍的象征。
9.亶
在安徽蒙县尉迟寺被编为M177:1号陶罍上,刻有“亶”的象形字(图五:4)。此字的上部从旦;下部所从象谷仓状,与甲骨金文“”字的构形相似。*高明、涂白奎编著:《古文字类编》(增订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283页。《说文·部》:“,谷所振入。宗庙粢盛,仓黄而取屋形,中有户牖。”故此字当是从、旦声的“亶”字。
罍,通作震,有明义。亶,读如坛。《诗·小雅·天保》:“俾尔单厚。”陈奐传疏:“单有信、厚两义,皆亶之假借也。”是“亶”可通作单。刘宝楠《论语·先进》正义:“单,本又作禅。”是“亶”可通作禅。《荀子·正论》:“尧舜擅让。”杨倞注:“擅与禅同,义为除地为墠,告天而传位也。”是“亶”可通作墠。《礼记·曾子问》:“望墓而为坛。”《经典释文》:“坛,或作墠。”可以为证。《玉篇·土部》说:“壇,犹坦也,明坦皃也。”《礼记·祭法》:“燔柴于泰坦,祭天也。”郑玄注:“坦,明貌。”《玉篇·土部》:“坦,明也。”这说明“亶”字含义与陶罍的名义相合。
陶罍是祭天的礼器。祭祀天神必须虔诚。《说文·土部》:“壇,祭场也。从土,亶声。”《诗·大雅·生民》:“胡臭亶时。”毛传:“亶,诚也。”《尔雅·释诂上》说:“亶,诚也。”亶,通作坛。《尚书大传》卷一载:“坛四奥。”郑玄注:“祭者必封,封亦坛也。”这说明“亶”字的含义与陶罍的用途相合。
因此,“亶”字可以作为陶罍的象征。
大汶口陶罍上的物象文字,也可从商周时期铜罍上刻画的“云雷”之象得到佐证。罍,同櫑。《说文·木部》说:“櫑,龟目酒尊,刻木作云雷象,象施不穷也。从木,畾声。罍,櫑或从缶。”《礼记·明堂位》载:“山罍,夏后氏之尊也。”郑玄《周礼·春官·司尊彝》注云:“山罍,亦刻而画之为山云之形。”贾公彦疏说:“罍之字,与义无所取,字虽与雷别,以声同,故以云雷解之。以雷有声无形,但雷起于云,云出于山,故本而解之以刻画山云之形也。”《论衡·儒增》说:“雷罇,刻画云雨之形,云雷在天,神于百物。”《史记·梁孝王世家》载:“有罍樽。”《索隐》引应劭曰:“罍者,画云雷之象,以金饰之。”这是因为“云”本是“山川之气也”*《 玉篇·云部》。,它“起于山而弥于天”*《南齐书·五行志》引《洪范五行传》。;而“雷”则是“阴阳”之气相激搏的产物。*《淮南子·天文训》。这就是商周铜罍上常刻铸“云雷”的根本原因。可见商周铜罍上刻画的“云雷”之象,当是大汶口陶罍上物象文字的延续和发展。只是到了商周时期,这些“物象”更加图案化罢了。
由上所述,目前大汶口陶罍上可认定的“旦”、“炟”、“封”、“斤”、“戉”、“丁”、“皇”、“亯”、“亶”诸字,均与其载体的名义和用途相符合。也就是说,它们在当时的含义与后来这些文字的含义基本相同。其中的“旦”、“炟”、“皇”3字是祭祀天神的画像;“封”、“斤”、“戉”、“丁”、“亯”、“亶”6字的含义,则与“燔柴祭天”密切相关。这就是这些本不相干的文字,都刻画在陶罍上的根本原因。
通过以上考述,我们对大汶口陶罍文字的性质及其相关问题,可以得到四点基本认识:
1.大汶口刻画有“文字”的典型陶器,当名之为陶罍。这些陶罍上大都每器只刻画一个文字,少数一器刻画两个文字者,皆分置两处,不相连属,各自独立存在。这些陶罍文字,当称之为物象文字。它们应是大汶口先民祭祀天神时“制器尚象”习俗的产物,也是沟通人神关系的重要媒介。因此,于省吾诸先生对这些陶罍“文字”的释读,都是信而有征的。
2.大汶口陶罍文字已是一种比较成熟的文字。这种文字在山东莒县、诸城和安徽蒙城的广大范围内均有发现,山东莒县陵阳河、大朱村及山东诸城前寨和安徽蒙城尉迟寺遗址出土陶罍上的“炟”字,构形基本相同。而且此字“从火、旦声”,是目前所知汉字体系中最早的形声字。唐兰先生指出“这种文字在大汶口文化区域里已广泛使用”、“笔画整齐规划”、“已经规格化”、“说明它们是已经很进步的文字”。*唐兰:《从大汶口文化的陶器文字看我国最早文化的年代》,《大汶口文化论文集》,济南:齐鲁书社,1981年。李学勤先生也说:这些文字明显的特点是“同后世的甲骨文、金文形状结构接近,一看就产生象文字的感受。”它们“象形而有相当程度的抽象化,不是直接如实的描画”*李学勤:《论新出大汶口文化陶器符号》,《文物》1987年12期。。这说明这些陶罍文字在大汶口文化范围已约定俗成,具有固定的含义,而被人们普遍使用。
3.大汶口陶罍文字的载体,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河南舞阳贾湖裴李岗文化遗址出土距今约8000年的“刻画符号”,是目前所见年代最早的物象文字,大都刻画在龟甲、陶器、石器和骨器上面。*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舞阳贾湖》,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年。因为这时祭祀神灵的礼器,尚未专属于某种器具。隨着中华先民原始宗教地域特征的日益发展,陕甘地区的老官台、仰韶文化和长江中游地区大溪文化的物象文字,大都刻画在陶钵(碗)或陶盆上;而河南、山东地区的仰韶、大汶口、龙山、二里头文化和商代前期的物象文字,大都刻画在陶缸、陶尊或陶罍类陶器上。青海马家窑文化的物象文字大都刻画在陶壶上。降及商代后期,随着我国古代文化的日趋统一,物象文字载体的地域特征才逐渐消失。
4.大汶口陶罍文字是一种原始的纪事文字。这种文字与舞阳贾湖裴李岗文化的“刻画符号”一脉相承,虽然大都独立存在,且都刻画在特定器物的一定部位上,有的周围还涂施朱彩,颇具浓厚地神秘色彩。但是,它们的含义大都与其载体的名义和用途密切相关,具有人神沟通的媒介作用。可见它们都具有一定的“纪事功能”,应是一种特殊的纪事文字。因其尚不能完整的记录语言,故仍将其视为原始文字。
综上所述,大汶口陶罍文字是一种比较成熟的原始文字。目前所认识的“旦”、“炟”、“封”、“斤”、“戉”、“丁”、“皇”、“亯”、“亶”诸字的含义,都与其载体的名义和用途密切相关。它们应是大汶口先民祭祀天神时“制器尚象”习俗的产物,可名之为物象文字,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这些神秘文字的发现和深入研究,对探讨中国文字起源和形成等问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Historical Sources and Spiritual Connotations of Ju Culture and Its Features
(Conversation by Writing)
As herald and forerunner ofQi-Luculture,Juculture is one of the regional cultures with its obvious features of the multiple Chinese cultural system. This set of essays investigates it thoroughly from many a perspective. “Juculture with a time-honored history” by Yin Shengping argues that it directly originates fromDawenkouculture, and is closely related toLongshanculture andShangculture in its subsequent development. It is not merely beneficial for understanding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nation, but of importance to its revitalization too. Sun Jingming’s paper “The exchange and influence ofJuculture viewed from the bronze inscriptions of the fourteen states (nations) in the East and the West Zhou Dynasty unearthed in the region ofJu” introduces the inscribed bronzes ofQi,Lu,Zhu,Lai,Hou,Cao,Chen,Xu,Wu,Yue,Fan,Huang,Qiong, andChuexcavated in theJucultural region. And this is extremely helpful for exploring the exchange and influence ofJuculture. “On the inscribed characters on the urn-shaped earthen wares ofDawenkouand its relevant issues ” by Cai Yunzhang holds that these inscribed characters should be the product of the customs of our ancestors in worshiping gods of heaven. These mysterious characters may be named as the image characters, and their discovery and in-depth study are of importance for exploring the genesis and formation of the Chinese written language.
Juculture; historical sources; spiritual connotation
2012-10-11
蔡运章(1942—),男,河南洛阳人,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先秦史学会顾问。
责任编辑:孙昕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