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勇,张 娜
(淮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自号六一居士,庐陵人,天圣进士,官至枢密副使,参知政事,谥文忠,《宋史》卷319有传。
欧阳修论诗文的地方主要从三处查寻:
第一,在一生之中为苏轼、梅圣俞等诗人所作的序跋及所为唱和诗。这其中以以下几首最有名,它们应是《六一诗话》的理论背景。《水谷夜行寄子美圣俞》云:“苏豪以气轹,举世徒惊骇;梅穷独我知,古货今难卖。”[1]28此诗最典型的体现是于文章中以韩愈之议论笔触全面比较苏、梅诗异同,几是后来苏、梅定论,又特别是诗中有云:“近诗尤太硬,咀嚼苦难嘬。初如食橄榄,真味久愈在。”所给岀的结论几乎是宋诗的审美走向。另外几篇也健全了此观点。
《沧浪亭》[2]48提出诗的价值在于所描述的人格精神,也可说是后来宋学所要培植的人格理想。《梅圣俞诗集序》[3]1160所谈的是诗优与人穷的关系,从本体论意义上谈何为人穷,并以为人穷往往才是主体的,是本位的。即是说,并不是诗使人穷,而是人穷更让人去触及生命的极处,体验生命本真。《答吴充秀才书》[4]663谈著文与论道的关系,其价值有两点:一是关于道的内涵。欧阳修从百事的角度来阐释诗如何载道,—方面表现出继承韩愈的鲜明立场,另一方面也透出行将与韩愈之学分手的宋学萌芽。学人一般认为韩愈是横亘盘空直达儒道,欧阳修是缪悠百事,努力从人情之中呈现出道,人情物态与道的关系话题逐渐显得重要。二是关于文与道的关系。欧阳修认为道是主体,是本位,道胜,文不难自至。在欧阳修看来,吴充秀才所以不能文,在于道未足。欧阳修特别指出若道未足,则愈力愈勤而愈不至,这是必须要明白的悖论。综上所述,欧阳修这里虽非诗话,但却是研究欧阳修诗话必须要联系的理论背景。
第二,《归田录》部分内容也是与《六一诗话》相互映衬的重要内容。比如所记载的林逋的梅花诗引起了一场关于审美大讨论的公案,而这场讨论的结果基本上奠定了宋人的审美理想与人格理想。①此书所辑录的晏元献公关于富贵的讨论,也将关于士大夫精神境界的查寻踪迹留给后人。毫无疑问,上述两点均是关于宋人审美问题找寻的地标性话题。
第三,《六—诗话》是欧于熙宁四年(1071)致仕所作,《四库》称之为他晚年绝笔,是书前有自题一行,云是书是“居士退居汝阴,而集以资闲谈也。”②
郭绍虞就此书称诗话之称并诗话之体均始于欧阳文忠,因为在此之前诗话尚混沌于笔记体类,但所要明白的是欧阳修亦并不是自觉创体的,所谓“集以资闲淡也”。而他之后司马光以续作,刘攽以《中山诗话》继作,才使评诗自觉地以诗话形式融进了同样逐步展开的宋学氛围,在开始时就形成遍地开花的热闹氛围,以至于在北宋此时出来一些有影响的以诗话命名的诗话。如魏泰《临汉隐居诗话》、陈师道《后山诗话》、蔡條《四清诗话》,又特别是学者开始有以诗话形式整理其当代学人论诗言论了,如苏轼、山谷等的诗论均以此种方式得以保存。
《六一诗话》共二十八条,笔者认为除上述拓荒之功外,其主要价值略之如下:
第一,它为宋初的诗坛做了一次平实的梳理。进入欧阳修视界的宋初诗主要有:李昉等的白体;潘阆、魏野九僧的晚唐体;西昆体。在梳理之后,欧阳修首先分别找出他们的弱点:白体“俗”,晚唐体“窄”,西昆体亏于“气格”。其次,欧阳修又同时肯定了他们的一些成就:比如,以为晚唐体越过白体的浅俗,肯定西昆体以雕凿所积累的刻意方法等,这些均得到欧阳修的肯定。特别要指出的是欧阳修是从超越“时文”这个尺度来指出并吸收上述各种体的共同成就的。
从上面这些分析看,欧阳修此时诗评较之于中年时代与苏梅的唱和中关于诗的议论无疑更平实、清晰、肯綮,特别是眼界更开阔、宽容。
第二,郑谷可能是当时的一个名气很大的白体代表,在《六一诗话》中欧阳修是以郑谷为反思的平台来力矫白俗的,而他的正面答案则是力推梅尧臣的平淡,所谓“状难状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于言外”。只是可惜得很,当时宋学自身尚没有成熟,欧阳修虽是开山之祖,但也还拿不出平淡的精义,即从内涵上看还不能算深刻,虽然思路是清晰的。值得注意的是他以后的宋代学人随着宋学的成熟逐步重新解读了陶渊明、韦应物,欧阳修所指的平淡之路在解读过程中不断得到了极好的发挥,展示了宋初审美思潮的这一迁变,但欧阳的开拓之笔是不容忽视的。
《诗林广记》中记载:山谷云:“欧阳文忠公极赏林和靖《梅》‘疏影’‘暗香’句,而不知和靖别有《咏梅》一联云‘雪后园林才半树,水边篱落忽横枝。’似胜全句,不知文忠何缘弃此而赏彼。文章大概亦如美色,如恶止系于人。”
第三,张戒有云:“欧阳公诗学退之,又学太白。”(《岁寒堂诗话》)脱脱有云:(欧阳)“始以尹沫为古文,与梅尧臣游为诗相倡和。”(《宋史本传》)如果说,脱脱所讲是欧阳修的学习背景,那么张戒指出欧阳修最终刻意学韩愈则是抉择,而学韩愈和李白应是他表现出的独特性和创造性。他为什么要学韩愈,《六一诗话》第二十七说得很透彻,应是他于生命的晚年对后人的一个最彻底的交待,其云:“退之笔力无施不可,而尝以诗为文章末事,故其诗曰:多情怀酒伴,余事作诗人也。然其资谈笑,助谐谑,叙人事,状物态,一寓于诗而曲尽其妙,此在雄文大手,固不足论,而余独爱其工于用韵也。盖其得韵宽,则波澜横溢,泛入傍韵,乍还乍离,出入回合,殆不可拘以常格,如《此日足可惜》谈是也。得韵窄则不复傍出而因难见巧,愈险愈奇,如《病中赠张十八》之尖是也。余尝与圣俞论此,以谓譬如善驭马者,通衢广陌,纵横驰逐,惟意所之。”
从上面来看很清楚,欧阳修为什么学韩愈,其原因至少有以下几点:其一,题材欲其扩大,欲以“气质之深厚,知识之高远,而辅学术之精微,充于文章”(王安石语);其二,境界欲其宏扩,欲以“一代儒宗,风流自命”(曾慥语)达到“风流儒雅”境界;其三,在创作方法上追求韩愈那种使气命意,“纵横驰逐,惟意所之。”上述几点均是他毕生心所期待。今天我们为什么要把他当作古文家,苏轼对他的盖棺之译应怎样理解,原因均应从此找寻。
换言之,作为北宋文坛领袖,欧阳修无疑正是通过这几点达于了领导北宋诗坛,超越各种历史沉积势力的。当然,今天我们评估他既要从诗文革新的角度来肯定他的成绩,也要从越来越成熟的宋学的角度指出他的不足。欧阳修的意义在于,从他身上我们能探讨到道学对古文家超越并不是从一个简单的发展的轨迹,而是从北宋社会思潮的整体状况来及时调整思维角度的。即是说,道学为什么超越了古文家,在于宋学更适合于当时社会状况以致使其重新走向和谐,而古文家为什么被超越,在于以欧阳修为代表的这些人没能继续于“意”内涵的作意,或云没进行有效的探讨。所谓欧阳修是“桥”者在于他于道家仅止于开了头,这就是说和韩愈一样,欧阳修的意义在于开头,在于其所发挥的旗手作用上。
《苏轼文集》卷十《六一居士集叙》云:“愈之后二百年而后得欧阳子,其学推韩愈、孟子以达于孔子,著礼乐仁义之实以合于大道,其言简而明信而通,引物连类,折之于理以服人心,故天下翕然而尊之,……士无贤不肖不谋而同曰:欧阳子,今之韩愈也,欧阳子论大道似韩愈,记事似司马迁,诗赋似李白,此非余之言也。天下之公言也。”作为欧阳修的弟子,作为北宋道学之一支蜀学的掌门人,苏轼于此称他为今日之韩愈,其褒扬与批评尽在其中了。有人说欧阳修是一座桥③,还在于在他之后天下文章一分为三。曾巩从古文角度模拟他,程子、王安石、苏轼则分别漫入了一个新的世界。这个新世界就是宋代人自己风格的逐步走向成熟。
关于唐人和宋人的区别一直是学术界的热门话题。学术界一般认为:唐人追求以个性溶于共性,以共性包融个性,以共性的宽厚慈容来映衬个性高贵,雍容、真切;宋人追求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的个性完整,进而追求把玩在一片淫秽之中的清虚灵动的个性,追求当共性遭创时,个性更加精警超脱。我们认为所谓欧阳修如桥者,就在于这些区别从欧阳修起。贺裳《载洒园诗话》“欧阳公古诗……唯工赋体耳……至若叙事处滔滔汩汩,累千百言……所惜意随言尽,无复余音绕梁之意。”(《清诗话》)笔者以为此言准确,而他的门人程、王、苏恰是在意上做了刻意的功夫,关于他们师生间的超越关系应从意上探寻,此意就是宋代道学使命意识的初步奠定。
第四,许多学者指出《六—诗话》中的欧阳修论诗存在矛盾,即一方面推崇李白、杜甫,一方面又肯定晚唐人的务以精意为高;一方面称许陈从易的学白,一方面又不满白诗的浅俗;一方面不满西昆体的浮艳,另一方面又称许钱惟演。并且认为这是欧阳公理论的牴牾。[5]笔者认为这是他于晚年想有意暴露自己的苍茫心态,此矛盾本身上也正能说明欧阳修承上启下的色彩,说明他已经意识到他身后由于“意”缺乏的苍凉④,我们不难知道在其后苏轼等在意的内涵上最终后来居上,其光辉重重地掩盖了欧阳修。但即便如此,若比较—下当时还有几部如黄休复《茅亭客话》、李淑《诗苑类格》、宋祁《宋子京笔记》、梅尧臣《梅氏诗评》,欧阳修还是有当之无愧的领袖风范的。
注释:
① 亦奠定了此后各代所谓宗宋的实质。
② 本文所引用《六一诗话》见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
③ 虞集曰:“昔者庐陵欧阳公秉粹美之质,生熙洽之朝涵淳茹和,作为文章上接孟韩,发挥一代之盛,英华浓郁,前后千百年。”(《道园学古录》卷三十三)。
④ 欧阳修晚年的许多作品均是以先豪华、热闹、后凋零、凄凉为构思模式来写自己晚年心态的,如《浪淘沙》“把酒祝东风,且从容。垂杨紫陌洛城东,总是当年携手处,游遍芳丛。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正红,知与谁同。”(《唐宋名家诗选》第6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
[1]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二[M].李逸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1.
[2]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三[M].李逸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1.
[3]朱东润 .梅尧臣集编年校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4]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四十六[M].李逸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1.
[5]郭绍虞.宋诗话考[M].北京:中华书局,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