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乡土教材的产生及其文化价值探微

2013-08-15 00:44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乡土教材文化

李 新

(1.湖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教育科学系,湖南 长沙 410205)

一般认为“乡土教材”是在国家相关教育制度与政策范围内,结合当地所在的实际和特点而编写的反应本乡本土实际的、用于教学的材料,它包括如乡土历史、乡土地理以及早期用于教学的乡土志书和综合性的乡土教材等。这种教学材料的选择是依照儿童生理与心理的原则,个人与社会的需要,以达到教育上比较经济的,有价值的效果[1]。“乡土教材”作为教育领域内一项特定的所指,它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1905年清学部《乡土志例目》颁布之后才大规模出现的,其成长史仅有百余年时间。在这百余年的时间里,乡土教材的内涵也发生着变化,有人认为它是“地方性教材”[2]、有人认为它是“社会资料”[3]、有人认为它是“补充教材”[4],林林总总。在清末特殊的社会历史背景下,乡土教材是如何产生的?这种特殊的教学材料具有什么样的文化价值?这是笔者探讨的主要内容。

一、清末乡土教材产生的背景

乡土教材之所以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得到清廷认可并纳入到国家学制系统以内,是清末教育改革、德日乡土教育的影响以及我国原有编撰地方志的基础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第一,清末的教育改革。19世纪末20世纪初,清政府为了维护其统治,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这些措施被称为“清末新政”。清末新政中教育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废除科举制。第二,实行新学制,开办新学堂。1903年张百熙、张之洞、荣庆拟定《奏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它成为第一个清政府在全国贯彻执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新学制将我国学校教育分为四段七级,对学校体制、课程设置、学校管理都做了详细规定,这一学制对清末教育产生了巨大影响。第三,设立近代教育管理机构,广派留学生。1905年,清政府正式设立“学部”作为近代教育管理机构,1906年由学部奏定学部官制并归国子监,同时规定了学部的组织形式,至此,我国近代中央教育行政机构正式有了完备的雏形[5]。为鼓励留学,1903年9月,清政府颁布了《奖定游学毕业生章程》。由于清政府的政策倾斜,加之国内时局动荡,20世纪初,大批知识分子,“好像唐僧取经一样,怀着圣洁而严肃的心情,静悄悄地离开了故乡,挂帆而去。”[6]派遣留学生出国,对促进教育制度的改革和新式人才的培养起到了重大作用,对国外乡土教育,尤其是德日等国的乡土教育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第二,德日乡土教育的影响。德国和日本的乡土教育实践对当时清政府的教育方针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清末新政期间的诸多改革皆参照德日进行,教育改革也不例外。自19世纪中叶以来,德国在自然科学方面,特别是化学、物理和天文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当时德国教育在清末具有较大吸引力。德国是实施乡土教育最早的国家,德国实施乡土教育的最早官方依据始于1872年,德国教育部制定的《关于小学校及教员养成的一般规程》中明确提出:“地理之教授,应以乡土教授为开始。”[7]另外还有资料指出“乡土史教授倡于德人柴尔支门”[8]。德国的乡土教育思潮与乡土教育实践也就在这一时间段引入中国,并对清政府的教育政策产生影响。

日本乡土教育对清末乡土教育政策的影响更加明显。日本近代初等教育发端于1872年《学制令》的颁布,1900年日本政府再次修改《小学校令》,通过《新小学令施行规则》的“教则”可以看出小学历史、地理、理科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法中明显有借鉴欧美小学历史、地理、自然学科的乡土教学思想。而清政府制定的《奏定学堂章程》正是以日本明治时期《新小学令施行规则》为蓝本,以日本教育为媒介,全面引进西方教育[9]。清末学习日本教育的证明随处可见,乡土教材也不例外。大量留学日本的学生耳濡目染,感受到日本的强大,希望通过学习日本的经验富民强国,其中重要的途径就是译介日本的教科书。据统计,清末民初的汉译中小学用日本教科书(1890~1915年)达 27类508种[10],可能实际数量还不止这些,通过译介日本教材用于课堂教学,直接影响着清末的学校教育,当然这些译介的教材中也包括一些日本的乡土教材。另据1907年的《新修建昌县乡土志》记载,该县知事在总序中提到他在“丙午(1906)春遣小儿光藻游学东瀛,万里邮函,得询悉日本小学校儿童教授要法,皆从乡土入手为多”[8],足见日本乡土教育已经影响当时清末乡土教材的编撰。清政府之所以明文规定在小学阶段加入乡土教育的内容,与借鉴模仿日本关系极大,这是中国官员、各地留日学生、出访的读书人与日本教育界人士交流之后共同作用的结果。

总之,种种迹象表明,清末乡土教材之所以能被清政府重视,纳入清末课程内容,是与当时清政府学习德、日教育经验密不可分的。这是清末乡土教材产生的外部动因。

第三,原有地方志的基础。地方志又称方志或志书,它是全面、系统、综合记述一定地域范围的自然、社会各个方面在空间及时间上发展、变化的著作。其内容通常包括一地的建置、沿革,疆域、自然环境,资源、物产、津梁、关隘,名胜、文化、教育、民族、风俗,人物等[11]。地方志在我国历史悠久,从汉代出现图经算起,至今已2 000多年。按其记述地域范围的不同,分为总志、省志(通常称通志)、府志、州志、县志、厅志、乡镇志、乡土志、边关志,或以特殊自然实体、社会事业为记述对象的山志、江河志、湖志、盐井志、书院志等。基于地方志具有鲜明的地域性、资料性、时代性、连续性和广泛性等特征,流传至今的8 000多部历代地方志和从20世纪中后期全国普遍开展编纂的社会主义新时代地方志,为地方研究提供了大量基础资料。而地方志的篇目形式多样,包括平列诸目体、纪传体、政书体、三宝体、编年体、纲目体、章节体等[12],其中章节体是乡土志的主要形式,适用于教学。

有一种极端的观点,认为清末的地方志、乡土志和乡土教科书三者没有什么差别,理由其一是指导乡土教材编撰的《乡土志例目》对所谓“乡土”观念的界定,与传统方志表达的“方域”观念一脉相承;其二,乡土志因为体例和传统方志雷同;其三,从作者的背景看,相当一部分乡土教科书的编者与传统地方志和乡土志的编者属同类的地方文人,进而提出“在我们看来,乡土志也许和传统的方志没有太大差别”[8]的观点。有学者对这种观点提出了批驳,认为“乡土志与‘记述一地自然、社会和人文发展过程的,汇集一方基本知识和系统资料的地方百科全书’的地方志书,从编写的理论依据、目的、内容、体例、作用等都既不同宗,更不同源,不能归属于同一类。乡土志虽以‘志’名,实是乡土教科书”[13]。我们姑且不论清末乡土志、乡土教材和地方志是否一致或者存在何种差别,至少我们可以肯定,清末的乡土教材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地方志的既有成果,因此,我们认为清末乡土教材的产生源于原有地方志的基础是妥当的。

二、清末乡土教材的产生与制度化

清末大规模出现的乡土教材是在清末救亡图存的乡土教育思潮影响下,基于原有地方志的基础,吸收德、日等国乡土教材的编撰经验,以1905年清廷部颁的《乡土志例目》为直接依据编写的近代新型的小学教学用书。

1.乡土教材的初创

清末地方志中分离出作为教材的是乡土志,但是以“乡土志”的名义出现的乡土教材,其产生的具体时间颇存争议。究其原因,由于研究者对乡土教材的理解不同,导致对其产生时间的认定不同。前面我们已经提到,清末乡土志是当时乡土教材的一种具体形态,另外乡土教科书也是当时乡土教材的常见形态,因此有些研究者就将出现“乡土志”这一名称的时间作为乡土教材产生的时间,或者将出现“乡土教科书”这一名称的时间作为乡土教材产生的时间。例如有学者将乡土教科书和乡土志完全等同,认为“乡土志源于我国近代初等教育历史、地理、格致合科教科书的编写,……乡土志虽以“志”名,实是乡土教科书”[13],还有些著作没有厘清地方志、乡土志和乡土教材之间的关系,将其完全对立,或者模糊处理,如《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收录了各省数量不等的乡土志、乡土地理志、乡土录,但是仅零星收录了一些乡土教材。又如《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收录了以乡土志、乡土调查命名的志书,而对乡土教材、乡土教科书则极少收入。如此一来,地方志、乡土志、乡土教科书、乡土教材之间的关系就更加复杂,乡土教材到底何时产生就存在颇多争议。有研究者指出,“乡土志较早出现的是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吉林《打牲乌拉地方乡土志》、黑龙江《宁古塔地方乡土志》、《阿勒楚喀乡土志》”[14],然而这一时期产生的乡土志“只是应当时纂修省志的需要,收集整理并向上呈报的材料,属于普通的地方志,与后来大量出现,作为小学教材的乡土志有本质的区别”[14]。还有学者认为“首部乡土志是1898年蔡和铿编《浙江乡土地理教科书》”[15],另外还有佚名编的《泗水县乡土志》(1902年石印本)和侯鸿鉴的《锡金乡土地理》与《锡金乡土历史》(1904年成书,1906年无锡艺文斋活字本)等3种乡土志书出现在1905年以前,属于较早的乡土志。以该学者的论断来看,乡土教材最早应该归于1898年的《浙江乡土地理教科书》了。但是就笔者目力所及,并未发现任何官方文件指定某本乡土志书或者乡土教科书为最早产生的乡土教材,因此,暂时不宜讨论这“第一本”乡土教材究竟为何。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1905年《乡土志例目》颁布实施以前就已经有非官方的用于教学的乡土教材出现了,笔者把这一段时间定义为乡土教材的初创期。

2.《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中关于乡土内容的规定

1903年(光绪29年)颁布的《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中对乡土教学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它是后来《乡土志例目》制定的依据。《奏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于光绪29年颁发,其中包括《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奏定中学堂章程》、《奏定大学堂章程》、《奏定各学堂奖励章程》等22个章程。其中《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与小学乡土教学内容直接相关,规定“初等小学堂之教授科目凡八:一、修身,二、读经讲经,三、中国文字,四、算术,五、历史,六、地理,七、格致,八、体操。此为完全学科。视地方之情形,尚可加图画、手工之一科目或二科目。凡加授之科目,均作为随意科目”[16]。其中,历史课目中提倡乡土内容“:其要义在略举古来圣主贤君重大美善之事,俾知中国文化所由来及本朝列圣德政,以养国民忠爱之本源。尤当先讲乡土历史,采本境内乡贤名宦流寓诸名人之事迹,令人敬仰叹慕,增长志气者为之解说,以动其希贤慕善之心。”[16]地理课程同样强调乡土内容的教学“:尤当先讲乡土有关系之地理,以养成其爱乡土之心。”[16]格致科目的课程亦强调乡土内容的学习“:惟幼龄儿童,宜由近而远,当先以乡土格致。”[16]在初等小学的5年课程内容设定上,《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将前两年的历史学习规定为“讲乡土之大端故事及本地古先名人之事实”,地理内容学习规定为“将乡土之道里建置,附近之山水以及本地先贤之祠庙遗迹等类”,格致内容规定为“讲乡土之动物、植物、矿物,凡关于日用所必须者,使知其作用及名称”。至此,清末《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从国家课程层面确立了乡土教学内容的地位,虽未提出乡土课程单独设科,但是在历史、地理和格致内容的学习上已经给乡土内容以法定地位,这是随后《乡土志例目》制定的前提。

3.部颁《乡土志例目》与乡土教材的制度化

乡土教材制度化是从1905年开始的,其标志是清学部《乡土志例目》的颁布,至此,乡土教材的编写有了全国统一的规范。1903年(光绪29年)清政府颁发《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以此章程为纲,1905年(光绪31年)6月,清末编书局监督、翰林院候补、侍读学士黄绍箕编订的《乡土志例目》经由学务大臣上报,奏称《学务大臣奏请饬各省各属调查乡土志目片》,由光绪皇帝下旨颁发,通行全国。1905年以前,虽然教育界已经提出了加强对儿童的乡土教育,并编写出了一些乡土教材,如1904年的《锡金乡土历史》、《锡金乡土地理》等等,但是“作为以乡土志命名的乡土教材,不会早于1905年”[14]。因此,我们将1905年作为乡土教材制度化的起始时间。

部颁《乡土志例目》(简称《例目》)是清末乡土教材编写的直接依据,也是乡土教材编写制度化的表现,1905年南洋官报第13期以及《教育世界》100号、《东方杂志》第九期、光绪《铜梁县乡土志》皆录该例目全文。《例目》主导思想是要求各地参照原有地方志书,就近编写乡土教材作为儿童启蒙之用。“惟乡土之事为耳所习闻,目所常见;准街谈巷论、一山一水、一木一石,平时供儿童之嬉戏者,一经指点,皆成学问。其引入之胜之法,无逾此者。”[17]其主要依据来源于《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的要求,主要包括3个方面:“于历史则讲乡土之大端故事,及本地古先名人之事实,于地理则讲乡土之道里、建置,及本地先贤之祠庙、遗迹等类;于格致则讲乡土之动物。植物、矿物,凡关于日用所必需者,使知其作用及名称。”[17]关于乡土志之具体内容,《例目》分门别类为15门,包括:历史、政绩录、兵事录、耆旧录,人类、户口、氏族、宗教,实业、地理、山、水、道路、物产、商务等,之所以规定如此之详细,其用意在“以方便各地按目考查,依列编撰,不过数月,即可成书”。为免志书草率,《例目》强调“事必求其详核,文必期于简雅。……贤守令幸勿忽视”。《例目》为清末“新政”产物,颁布施行后,全国即出现一个编纂乡土志之高潮。

从以上部颁《乡土志例目》的15部分的主要内容来看,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中对乡土教学内容的要求。与明清以来传统的方志相比,乡土志例目的内容增加了“商务”、“实业”、“人类”3个新的门类。其中“商务”记载本地对内、对外贸易状况,“实业”记载士农工商所占人口比例,“人类”记载民族内容,这些内容是对当时社会外有“列强环伺”,国内“积贫积弱”的现状的应对,是“实业救国”、“商业救国”等理念的外化。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乡土志例目》并非当时唯一的乡土教材编撰的指导纲要,已有学者指出:“在学制颁布之后,《乡土志例目》颁布之前,辽宁省就自行下发了编纂体例,‘国粹学会’的刘师培就编辑了《乡土志序例》,不过由于多种原因,这个序例并没有投入指导实用。”[18]广东《仁化乡土志》也提出“查报纸有《乡土范本》一书,以劝学所绅不肯购买,无从取阅”。但是不可否认,清学部颁《乡土志例目》却是当时认可度最高,全国通行的官方纲要,对清末乡土教材的编撰产生的影响远远大于其他民间纲要,它的颁行也是乡土教材编撰制度化的依据。

《例目》颁布之后,社会各界为响应清廷编撰乡土教材的号召,包括地方官员与文人绅士、留学生和学校教员等知识分子以及学术团体都加入到乡土教材的编撰队伍中来,各地开始兴起对乡土教材研究、编撰的热潮。1907年清末学者刘光汉就在《国粹学报》上发表了《编辑乡土志序例》,其中根据《乡土志例目》的纲目详细阐述了选编乡土志的主要内容[19]。1908年清末学者王运孚在《教育新报》上对日本学者万福直清的著作《乡土科教授法》进行了介绍,对乡土科的目的、意义和范围,以及地理、历史和理科乡土教材的取材进行了概要性的分析说明[20]。这一时期涌现出的乡土教材有:光绪32年(1906)孙长清修、刘熙春纂《兴京乡土志》;光绪33年(1907)谢恺纂修《宣化县乡土志》、裴景煦纂修《曹州府曹县乡土志》;光绪34年(1908)张世卿修,王崧、于莲纂《平度州乡土志》,潼关采访局撰《潼关乡土志稿》,翁辉东、黄人熊纂修《海阳县乡土志》等;有学者考证光绪31年至宣统3年(1905~1911)的7年内,全国共修乡土志418种,约占我国现存古旧方志总数的5%[21],国内学者巴兆祥也对清末乡土志做了统计:“1905年至1911年间,乡土志成批编辑,约有463种,年均达66种。”[15]“国内学者王兴亮依照《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的统计,清末到民初这个时期,全国各地(台湾情况特殊,暂不统计在内)纂修的以‘乡土’命名的乡土志书有493种;依《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的最新统计(福建省16种未统计在内)则为548种。”[14]以上统计仅仅是当时乡土志的数目,还有大量命名为“乡土教科书”的成果未统计在内,因此,大量成果的涌现表明当时乡土教材的编撰已经制度化、常规化。

三、清末乡土教材的文化价值

文化价值是文化的本质属性,它是人类为满足生活需要创造出来、并在传播中实现的事物的有用性,文化价值包括文化的效用价值和创造价值两个方面[22]。文化效用价值指文化事物满足某种人类需要的有用性,而文化创造价值指凝结在文化事物中的一般人类创造。此二者构成文化价值不可或缺的要素。根据这两项指标,我们认为清末乡土教材既具效用性,又具创造性,其效用性和创造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清末乡土教材成为乡土文化保存的重要载体

清末乡土教材对保存当时的乡土社会信息起到巨大作用。乡土教材中记载着当时的物质文化形态,原有的乡村山水风貌、乡村聚落、乡村建筑、民间民俗工艺品等被详细收录;清末乡土教材中对当时乡村生产生活组织方式、社会规范、乡约村规等亦有详尽描述;除此之外,清末乡土精神文化中的孝文化、宗族家族文化、宗教文化等,都通过乡土教材完好地保存起来,成为研究当时社会风貌、生活习俗的重要史实资料,具有极大的历史文化价值。

因此,清末乡土教材的兴起,为我们提供并保留了大量宝贵乡土数据,这些内容反映了当时乡土文化的方方面面,清末乡土教材成为中国乡土文化发展、变迁,乡土社会变革的忠实记录者和见证者。

2.清末乡土教材加速了乡土文化的传播

以往的地方志是少数人用以研究的典籍,大多束之高阁,未见广泛的传播,一般民众对其更是知之甚少。而清末乡土教材其诞生之初的定位就是小学教科书,用以引导儿童了解和热爱自己的家乡,进而由乡及国,爱乡到爱国。正是因为乡土教材正式纳入了学校课程体系,成为千千万万儿童必学的内容之一,因此,其影响远比之前的地方志要广泛而深远得多。而乡土教材中承载的文化要素又随着这些课本传播给平民百姓,传播到千家万户,由此,我们认为清末乡土教材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乡土文化的传播,起到了推动乡土文化传播的效用价值。

3.清末乡土教材促进了新旧文化的交融

清末乡土教材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在小学课本里,通过官定《乡土志例目》,使得乡土志书在内容、体例方面得到规范,其新的内容、体例、形式、目的,使之与原有地方志相区别。清末乡土教材中中西、古今文化发生着各种碰撞,例如商业、技术等内容在以前大多被认为是雕虫小技、奇技淫巧,而不被重视,这一时期乡土教材里开始出现传播商业知识、重视技术的趋势。清末乡土教材的编撰是“前现代向现代转变的时代产物,它与清末新式教材需求的增加、救亡图存思潮的激荡及国民性改造思潮的激发有着很大的关联”[23],正是因为处于这一特定的时间节点上,因此,清末乡土教材中无不透露出新旧的碰撞,这种碰撞也促进了新旧文化之间的的交流与融合,这是清末乡土教材的又一效用价值。

4.清末乡土教材本身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

目前流传的清末乡土教材大多是抄本、稿本,有些甚至是孤本,例如四川大学图书馆馆藏的50种乡土志中,抄本有40种,刻本5种,铅印本4种,石印本1种,《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著录为国内孤本就有6种(抄本)[24],因为流传范围有限,所以显得弥足珍贵。这一点与后来民国时期和新中国之后的乡土教材明显不同。清末乡土教材中有些抄本还有名人手跋或收藏印记,这些孤本的文化艺术价值可想而知。国内某知名旧书拍卖网站里部分乡土教材已经卖到几千甚至几万元,因为清末乡土教材是当时历史的产物,它不会再有增加,即使再影印出版,原书所具有的各种时代特征,如装订形式、纸张、墨色等也难以达到原书的模样。由此,足见清末乡土教材已经超出乡土教材作为教材本身的价值而成为一件艺术品或者收藏品了。

清末乡土教材具有较为重要的文化价值,它较早提供了乡土教材编写的模式、留下了许多详实的乡土史料,并且当时所编的部分乡土教材后来成为典范。虽然这股编撰的热潮随着清廷的倒台戛然而止,然而却反映了清末宪政改革期间,在各种新思潮的影响下,清政府积极推动教育改革的尝试,同时也在客观上保留住了乡土文化,对我国乡土文化的传承和传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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