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素芳,沙占华
(河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进城务工,进而形成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由于代际更替,1980年之后出生的外出农民工被称为“新生代农民工”或“第二代农民工”。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已占农民工总数的60%以上,数量超过1 亿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然而,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和劳动技能偏低,其经济地位、政治地位、社会地位难以提升,幸福感也相对较低。2010年中央第一号文件提出要“着力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可见,新生代农民工幸福感偏低不仅是个人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毋庸置疑,在知识经济时代,教育是提升人力资本、增强幸福感的有效途径。为此,成人教育理应在新生代农民工幸福感的提升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幸福乃人生的终极目标,人们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获得幸福。但一个人能否获得幸福以及幸福感如何,既与其所处的时代、社会环境等外在因素有关,也与其自身的幸福能力密切相连。幸福能力是人们在社会化进程中获得的,教育作为一种人性化的社会实践,是帮助人们提高人力资本、转变经济与社会地位、提升幸福能力、增强幸福感的有效途径。“所谓幸福感就是人们根据所内化的社会规范对自己生活质量的整体性和肯定性的评估,是人们在对自己生活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基础上而产生的积极性情感”。[1]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的幸福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2011年发布的《广东省居民个人生活状况与主观幸福感调查报告》显示,广州市居民幸福感得分为73.90分,广州市农民工的幸福感得分为68.23分,新生代农民工的幸福感得分更低,为68.04分。[2]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和工众网2012年联合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的20个城市里,泉州、青岛、长沙3个城市的农民工幸福感排在前3位,3个城市的新生代农民工幸福感分别排在第1、2、4位;广州、北京、上海农民工的幸福感分别排在第13、14、18位,3个城市的新生代农民工幸福感分别排在第11、17、18位;杭州农民工幸福感排名第7位,但杭州新生代农民工幸福感排名降至第15位。[3]以上调查数据表明,农民工的幸福感低于城市居民,新生代农民工的幸福感更低。具体而言,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幸福感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974年,理查德·伊斯特林等人的研究表明:在解决了温饱问题基础之上,收入和幸福感不再是线性关系。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国民经济收入仍处于较低层次,收入水平依然是影响人们幸福感的重要因素,直接决定个人在生存和发展方面的选择和控制力的强弱。“调查显示,2010年新生代农民工的整体收入偏低。他们平均月收入为1747.87 元,仅为城镇企业职工平均月收入(3046.61 元)的57.4%;同时也比传统农民工低167.27元”。[4]相对于城市居民,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水平较低,加之物价水平的上涨、城市生活成本的提高和工资拖欠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水平明显居于弱势地位,缺乏幸福感提升的物质基础,成为他们追求幸福生活的主要障碍。
工作和生活环境是影响幸福感的因素之一,和幸福感呈正相关关系。新生代农民工和老一代农民工相比,由于没有在农村受苦的经历,他们更希望拥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然而,他们大多从事着脏、苦、累、差的工作,劳动时间较长,闲暇时间较少。由于收入低、房租高,他们多是居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或租住在城中村和搭建的简易棚屋中,环境卫生状况堪忧,食品安全没有保证,业余生活单调匮乏。虽然当地政府增加了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服务供给,但由于收入水平低、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等原因,他们往往没有时间和精力从事更多的文化活动,总体上还是选择消费低又能得到休息的方式,如选择在宿舍看电视、打牌或用手机上网聊天等,生活满意度不高。
社会融入状况与新生代农民工的归属感密切相关,影响到他们的幸福感。新生代农民工有融入城市的强烈愿望,但由于制度、身份、素质等方面的原因,他们被城市居民接纳的程度较低,城市居民对他们的评价过低,素质低下、粗俗无礼、自由散漫、违法犯罪等甚至成为农民工的代名词。“城市社会对农民工形象的贬低性记忆,进而转化为城市居民对农民工形象负面的‘评价图式’,且日益内化为城市群体的价值信念”。[5]这种排斥和歧视,导致新生代农民工被边缘化,反过来使他们的自卑感增强,形成自边缘化,降低了他们城市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自我发展能力是指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过程中自身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包括就业能力、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能力等。自我发展能力的强弱,体现了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水平,直接影响到其幸福感。目前,新生代农民工的自我发展能力偏低,缺乏搜寻工作、胜任工作和创业的能力,这就决定了他们就业能力较低,只能胜任那些对知识技能要求不高的脏、苦、累、差的工作。此外,新生代农民工普遍缺乏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能力,影响了他们在城市的政治地位,决定了他们的劳动报酬在分配格局中的位置以及利益实现的程度均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影响他们的幸福感。
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提高,更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期望值也更高。但是,相对于社会整体而言,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还处于偏低水平,他们的文化知识和技能水平远远跟不上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又缺乏继续学习的文化基础、精力、时间和经济条件,导致人力资本受限,经济收入、工作和生活环境、社会融入、自我发展和合法维权等皆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到幸福感。夏晶等人对武汉市13个劳动密集型工业园的新生代农民工幸福感问卷调查显示,“74%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表示希望接受专业技能培训,93%以上希望通过阅读等来获得法律知识和文化知识,38%以上希望能够接受再教育”。[6]可见,多数新生代农民工渴望通过接受成人教育改变自身现状,提高个人素质,从而更好地就业和融入城市,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实现物质和精神上的幸福。
在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幸福感的诸多因素中,除收入水平低、工作和生活环境差、社会融入存在障碍以及政治参与能力不强等客观因素外,也与新生代农民工自身人力资本投资不足密不可分,这就对成人教育提出诉求。成人教育应立足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幸福感的因素,着力提高他们创造幸福、体验幸福的综合能力,为获得幸福创造有利条件。
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人力资本决定着他们的就业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的职业稳定性和收入水平,进而影响着他们的城市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与其幸福感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小学及以下层次、初中层次、高中(中专、中技)层次和大专以上层次农民工的幸福感得分分别为63.33、66.62、67.36和70.35 分,学历越高,幸福感越 强”。[7]目前,绝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仅有初中和高中的受教育程度,而且“他们所受劳动技能方面的教育较少,劳动素养偏低,对新兴技术的掌握几乎是空白,在就业市场上极易处于劣势”。[8]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与创业能力低下的现状要求成人教育树立长远和战略性的眼光,将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解决他们的技能素质不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这一突出问题。以培养生产和服务一线的技能型、操作型人才为目标,根据不同行业、岗位和工种设置不同的培训内容,尽最大努力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强烈的教育与培训需求。切实解决阻碍新生代农民工接受成人教育的各种障碍,使他们学到与就业密切相关的专业技能知识,从而拥有一技之长,掌握就业与创业知识、技能、技巧,谋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从事稳定而体面的工作,获取更高的收入和实现职业阶梯式的晋升,从而为过上幸福的生活奠定物质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属性在于其社会性。新生代农民工能否很好地适应城市生活,不仅直接影响着他们的职业发展前景,也制约着他们幸福感的提升。新生代农民工虽然户籍在农村,长期生活在农村,但他们是有梦想的年轻一代,追求城市现代化的生活方式。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存在着城市适应问题,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虽然向往城市生活,但对城市生活并不适应,加之城市居民对他们身份认同程度低,导致他们容易产生心理失衡、社会不公的情感体验,从而影响他们对城市的归属感和满意度。为此,成人教育要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适应教育与疏导工作,帮助他们掌握城市生活的基本要求,顺利实现对城市文化的接受与认同。加强对公民权利义务、行为规范、城市生活常识和规则等知识的教育,使新生代农民工习得城市社会所需要的知识、技能、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心理意识,自觉采取符合城市社会要求的行为,达到完全融入城市市民阶层的目的。[9]通过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内修素养、外塑形象、正视不足、自立自强,能够增强他们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在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彰显自身价值,赢得市民的尊重与认可,进而提升幸福感。
有序的政治参与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重要保障,享有平等的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是新生代农民工提升幸福感的重要前提。客观而言,新生代农民工对国家政治的关注度较高,具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但由于受到政治、经济、文化和自身素质等多方面条件的限制,他们对相关的法律并不熟悉,对政治参与的途径了解不足,缺乏相应的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能力,从而影响他们幸福感的提升。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城市中的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要增强其政治参与能力,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是前提。因此,为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参与需要,成人教育应加强教育培训,让他们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自身的政治权利,逐渐改变“政治性贫困”和“政治边缘人”的现状,使他们拥有对自身发展的话语权。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权益,从根本上抑制非制度化政治参与,避免社会出现不稳定的因素。通过学习使新生代农民工解放思想,树立民主平等意识,大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参与能力,以他们的政治影响力积极影响政府(或单位)的决策。例如新生代农民工通过参选人大代表以表达自身诉求和维护自身利益,参与城市公共事务的管理,在所在社区、企业的发展以及关系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的制定中发表看法并受到肯定,像城市市民一样得到尊重,享有同样的参政议政权利,真正做到流动而不流失话语权。
“由于每个人所处时代、文化背景、生活境遇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不同,人们对幸福的理解及追求幸福的方式大为不同,这便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幸福观”。[10]幸福观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分,只有科学的幸福观才能指导人们正确认知幸福、合理追求幸福、真正体验幸福。因此,成人教育不能忽视幸福观教育,应认识到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幸福观教育的重要性,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转变传统的成人教育对幸福观教育的忽视现状,加大幸福观教育的比重。幸福和教育是密切关联的,幸福观教育是人们成长、发展与人生幸福的需要,能够帮助人们认知幸福、体验幸福。“一种好的教育就应该极大地促进个人和集体的幸福”。作为促进成人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成人教育要转变传统观念,重视幸福观教育,肯定幸福观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把幸福观教育作为成人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要求。
其次,把幸福观教育作为成人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新生代农民工对幸福的正确定位。新生代农民工外出打工是为了追求幸福的生活,但他们所理解的幸福是比较偏颇的,例如有的认为多挣钱就能获得幸福,有的认为尽情享乐就是幸福,甚至有的希望一夜暴富获得幸福。因此,需要将幸福观教育纳入成人教育的范畴,使新生代农民工明晰要想实现自身的幸福必须要通过勤劳的双手获得,引导他们依靠充实的劳动创造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同时创造的过程就是新生代农民工自身价值实现的过程,也是感受幸福、体验幸福、实现幸福的过程。
再次,通过幸福观教育,帮助新生代农民工确立理性的幸福目标。人的需求具有层次性,幸福也具有层次性,幸福目标的实现具有渐进性。教育对于幸福而言还有一个决策的功能,也就是通过幸福观教育,能够使主体做出适合自身所处客观条件的理性选择,消除不恰当的欲望,确立理性的幸福目标。“假如一个人不会调节自己的欲望,而是让欲望无限膨胀的话,就会像精卫填海,欲海难平,永远不会找到幸福……在现今社会,最不缺少的就是人们对物质的欲望,最贫乏的是人们克制自己欲望的勇气和行动”。[11]由于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对幸福的理解不全面,致使他们在追求幸福目标方面存在好高骛远的现象,目标的难以实现又会加重他们的挫败感,导致幸福感降低。因此,要通过成人教育,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和判断力,使他们在实践中努力奋斗的同时,确立理性的奋斗目标,使幸福目标与自身才智和所处的环境相一致,在此基础上,通过不断努力提升自身的幸福层次。
如前所述,新生代农民工幸福感的提升与其收入水平密切相关,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水平则是提高收入水平进而融入城市的重要条件。因此,要力求通过成人教育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以使他们拥有一技之长,提升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和自主创业能力,从而获得满意的职业和收入。
首先,职业技能培训内容要符合新生代农民工个人需要,并紧紧围绕社会、市场、企业和社区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注重实用性。在考虑新生代农民工的学习特点和要求的基础上,设置易学易会且易于操作的技术技能,如烹调、家用电器维修、家政服务等,既符合市场需求,又有利于实现成人教育的最终目标——为新生代农民工创造幸福生活奠基。其次,大力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层次。随着我国产业结构快速升级,各行各业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要求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要在优化传统职业培训项目的基础上,致力于转变新生代农民工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且发展滞后的现状。通过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层次,加大技术含量高的职业技能培训,例如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变生存型培训为发展型培训,以满足新生代农民工日益增长的个人职业发展需求,提升职业生涯的幸福指数。再次,通过创业教育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创业能力。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则是民富之源,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创业技能培训,从创业理论、创业项目和创业技术等方面为他们提供支持,增强他们对创业的认识并树立创业信心,提升具有自主创业意愿的新生代农民工的创业技能,为实现自主创业梦想提供平台,激发他们追求自我实现和长远发展的内在活力。
新生代农民工长期生长在农村,大多没有接受过完整的正规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水平总体偏低,走向社会以后,更缺乏学习深造的机会和条件,普遍存在眼高手低、缺乏敬业精神、道德水平低下等问题,导致城市居民、用人单位对他们的认可度较低,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道路难免曲折和漫长,也直接影响他们的幸福感徘徊不前。幸福感的提升与个人的社会融入和个体价值的实现有关,通过开展成人教育加强文化知识、法律常识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素养,是提升他们幸福感的有效举措。
首先,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一方面,重视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发挥成人教育的补偿作用,在提升他们学历的同时完善知识结构并形成体系;另一方面,加强对文化传统、基本理念和精神的教育,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拓宽知识面,掌握工作和生活中的艺术,促进个人与社会的互相认同,形成一种无形的力量带动新生代农民工品味幸福。其次,加强伦理道德和法律常识教育。新生代农民工在市场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容易产生道德滑坡、违法犯罪的隐患,是他们幸福之路的潜在障碍,因此要通过成人教育培养新生代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体而言,要在教育内容的设置上加大思想政治和法律常识课程的比重,并通过社会各界的宣传引导,塑造新生代农民工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再次,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健康,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精神修养。在对新生代农民工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中,要了解和关注他们的情感变化,引导他们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例如通过举办社区知识讲座、体育或歌唱比赛等形式,增强新生代农民工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同辈群体的效力,在互动中抑制消极情感进而体验幸福。
新生代农民工幸福感的提升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这决定了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成人教育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政府、社区、企业及高校等加强合作,发挥协同合力以全方面地推动新生代农民工幸福感的提升。
首先,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政府无疑是第一责任主体,因此在资金方面应该加大投入,制定开展新生代农民工教育的长期规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明确社区、企业、高校各自的职责;完善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积极制定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探索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办学,共同致力于新生代农民工幸福感的提升。其次,新生代农民工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社区要致力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平等,就要注重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服务工作,为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的整合功能,通过丰富多彩且贴近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实际的社区活动和举办周末培训班、夜校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整合所有成员对社区的归属感,这是新生代农民工获得城市生活幸福感的必然要求。再次,企业作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单位,应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既要致力于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难”的问题,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岗位,又要主动加强与高校、社区的联系,为他们创造实训的场所,还要创设和谐温馨、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和企业文化,培养和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对组织的认同感。最后,高校要充分发挥师资和教学资源等优势,积极开展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各类形式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加强与社区教育和企业用工的衔接,例如开展订单式培训,推动新生代农民工获得学历、掌握技能,顺利实现就业,满足他们自我发展的学习需要,这也是提升他们幸福感的有效途径。
新生代农民工流动到城市的目的就是要成为“城市人”,参与城市管理并享受城市服务。但要想真正融入城市,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市民,新生代农民工必须要从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进行转变。由于新生代农民工从农村流动到城市,对城市生活和工作的基本情况了解有限,因此有必要开展社会常识教育,推动他们市民化进程,使他们又好又快地融入城市并找到归属感,实现留在城市、成为城市的一份子的目的,幸福感也会随之提升。
首先,通过政府供给、社会捐赠等形式,成立市民化教育机构,以省情市情、社交礼仪、安全生产、卫生习惯等为主要内容,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城市生活常识教育,规范他们的言行举止。例如常州、青岛等地通过开设“新市民学校”、“新市民之家”等市民化教育机构,配备丰富的学习资源,有力地推进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
其次,加强宣传和引导,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生活规范的认知度。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有限,采用形象且直观的图片传单、视频宣传片等传播方式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例如,可以借鉴上海市针对外来人口开展的“上海新市民教育工程”,免费发放《来沪须知》、《上海市计划生育指南》等书籍资料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城市生活引导。通过社会各界的宣传教育,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生活基本要求的认识,掌握城市生活的方法与艺术,自觉遵守城市生活的公共规范,从“形”上融入城市。
再次,加强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交流与联系,增进彼此间的理解和认同。新生代农民工之所以难以被城市居民接纳,与双方缺乏沟通且疏于交往密不可分。成人教育在内容设置上应适当渗透有关新生代农民工的知识,宣传他们在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贡献,转变城市居民对新生代农民工存在的偏见。此外,企业和社区也要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户外拓展训练,帮助他们增进友谊、弱化边缘感,从而提升新生代农民工被城市居民接受和认可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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