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旸
(陕西理工学院 艺术学院,陕西 汉中723000)
音乐学专业是以师范院校的培养目标为基本准则,培养具有较高的音乐鉴赏能力和表演能力,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和艺术实践能力,具有自我更新意识,能够适应基础教育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艺术教育人才。
音乐师范生应该从校本课程开发的目标、原则、结构、程序,以及评价等方面进行培养,注重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使学生对校本课程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其次,让师范生以小组形式展开校本课程的实践开发活动,使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最后,展开评比、相互学习,让各高校音乐师范生真正的学会如何科学、合理的开发校本课程。
(一) 拓展专业技能 音乐专业技能既是师范院校的重点培养课程之一,又是顺利完成音乐教学活动的基本保障,同时也是音乐教师区别于其它专业教师的主要特征之一。音乐技能包括的范围也比较广泛,如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乐队指挥、音乐剧的编排,音乐创作等。由于音乐师范生的工作面向中小学,包括边远地区学校,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拓展音乐师范生的专业技能,提高专业适应能力。
1.加强声乐训练,提高艺术修养。调查发现,音乐教师在课堂上的声乐示范能力应用最为广泛,但是,中学音乐课堂中教师的声乐水平却并不乐观,很多音乐教师由于传统声乐技能欠缺,在课堂上局限于教唱流行歌曲,使学生对艺术歌曲等高雅音乐作品了解很少。因此,音乐师范生必须加强声乐训练,涉猎大量的音乐作品,尽可能多的了解各种音乐形式,提高自身艺术修养和声乐技术水平。
2.一专多能,器乐教学集体课培养。多数音乐师范生在入学时都以声乐和钢琴为主科考入高校,钢琴平均水平多数在《车尔尼740》上下,然而,学生在教育实习过程中发现,很多边远地区的学校根本没有钢琴,无法进行钢琴教学。因此,学习掌握其它乐器是非常必要的,如吉他、手风琴、竹笛、葫芦丝等。2009 年西安市高中课改培训中成功举办了中小学音乐教师吉他培训活动,得到了教师和学生的充分肯定,这种简单易学的乐器也被很多音乐教师成功的引入了课堂教学。
此外,葫芦丝、笛子、口琴等乐器的学习要求门坎较低,可以在音乐师范生的学习中开展短期集中培训。初期主要以集体课方式进行教学,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可以适当的开展乐器合奏等活动,这样师资投入较少,同时能提高学生学习兴趣,达到较为理想的培训效果。
3.注重节奏训练,推广打击乐练习。通过调查,很多偏远地区音乐教学设施简陋,有的学校虽有钢琴,但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现象,学生接触乐器的机会非常少,而打击乐教学以及节奏的训练又是中学音乐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为更好地完成音乐教学计划,音乐师范生在实习过程中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条件,有效地利用木棍、矿泉水瓶、课桌等“打击乐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节奏方面的训练。
此外,提高多媒体及软件的应用能力,以及各类音乐活动的组织、指导能力也是音乐师范生不可缺少的专业素养。
(二) 培养创新型音乐教师 培养学生的主体性,教师首先要唤醒自己的主体意识;发展学生的个性,教师首先要成为个性鲜明的人;使学生成为创新人才,教师首先要成为创新型的教师。
(一) 加强教育实践 现阶段,音乐师范生的教育实习时间一般在8 周以上,这样能更好的使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当地教育状况,为以后的基层工作打好基础。
1.高度重视实习基地建设。各高校应积极创建师范生实习支教基地,逐步扩大实习支教规模,同时,积极争取地方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确保音乐师范生教育实习活动的顺利开展。
2.明确实习任务,详细安排实习计划。在正式实习前一学期应该通过对音乐师范生开展思想教育或展开班级讨论,使学生充分认识师范生支教的重要意义,并组织高年级学生进行有效地交流沟通,使他们尽早做出科学、有效地实习规划。
3.充分发挥当地教师的指导作用。音乐师范生的实习支教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教育调查以及教育锻炼等诸多内容,学校有关部门及带队教师应与实习支教点的教师积极协调,有效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让当地教师对音乐师范生进行科学、有效地指导和帮助,以达到师范生与当地学校互惠双赢的良好效果。
4.认真做好实习总结与评定。实习总结是根据实习计划与实习内容作出的最终检查与评定。除了情况分析以及评价优缺点之外,还应该对实习成果进行分析,把问题提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这样有利于真正的改进音乐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工作。开好实习总结会,除了报告工作、表扬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还要认真总结经验或以成果展示的方式相互交流、扩大影响、巩固成绩。
(二) 落实“专家型导师制” “聘请中小学教学名师担任兼职导师,建立‘双导师制’,每20 名学生配备一名校内导师和一名中学优秀教师作为兼职导师”。这项举措可以帮助学生在教育实习之前了解到中小学教学现况,增强他们成长为优秀教师的职业理想与信念,激发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但是调查发现,部分高校、包括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双导师制度并不完善,因此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1.使学生掌握音乐师范生各项政策,熟悉培养计划。在访谈调查中发现,很多音乐师范生对双导师的具体概念比较模糊,甚至有的不知道有此政策。因此,学校应该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座谈会等形式使新生入学时就明确校内、外导师,让学生对双导师制的具体内容和优势得到充分认识,鼓励学生加强与导师的联系和交流。
2.导师需要明确自身的责任。音乐师范生校内导师负责学生专业学习、学术以及专业实践等方面活动的指导;校外导师主要通过有关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引导学生,并在教育实习、教育见习等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各项能力。学校要对认真负责的导师进行表彰奖励。
3.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完善对校外导师的聘任制度、考核和评价机制,定期对学生满意度进行访谈或问卷调查,对双导师制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控和评价,以利于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有利于目标和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