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匡 婧
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文/匡 婧
音乐学科为学生提供了独有的学习方式和活动环境,以及充分的观察、思维、操作、实践和表现机会,对于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开发、创新意识的培养,具有其他学科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作为一个音乐教师,应从自身的学科特点出发,运用各种途径对学生进行创新教育。对如何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笔者有以下几点认识:
长期以来,“填鸭式”教学方法几乎成了普遍教法,这种做法极大地伤害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影响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因此,教师应首先更新教学观念,从传统应试教育的圈子里跳出来,具备明晰而深刻的创新教学理念,具有创新精神和不断进取精神,在教学过程中充分体现“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训线为主线,思维为核心”的教学思想,尊重学生的人格及创造精神,把教学的重心和立足点转移到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上来,引导学生想学、会学、善学。
兴趣对于学习的重要意义,应该说早已被人们所认识,爱因斯坦的“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即是一句至理名言。因此,音乐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对音乐的感受和表现,而不是培养专业音乐人才。学校教育只是人生的一个学习阶段,掌握学习方法比掌握学习内容更为重要,应把学习兴趣还给学习者,使其成为一种自觉意识,让学生每每带着浓郁的兴趣走进音乐课,让学生时时保持一种对音乐学习的积极心态和愉说体验,音乐课堂便能成为学生精神上的家园,真正走进孩子们的心中,成为其心灵里美好的东西。
创设情境对发展学生的创造力有很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的情境之中可以激发学生的想象力。首先可以从上课场地作改变。教师可以走到学生中去,与学生围坐在一起,在讲授知识时与他们用商量的语气共同讨论,征求他们的意见。让我们既是他们的老师,也是他们的朋友,允许他们有自己的观点,鼓励他们标新立异。同时教师还应善于营造竞争的环境,让学生敢于超越自我,超越同学,甚至超越师长,使学生积极地去探索、开拓,在不断求新目标的过程中,提高创新水平。
传统教育中“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显然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能力,音乐教师要特别注重教育手段、方法的艺术性,注重在教学过程中体现创新思想。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一种创新精神,只有通过发现式、启发式、讨论式等先进的教学方法,才能调动学生的主动性、自觉性,激发积极的思维,采取启发、引导、积极参与等方法,指导学生独立思考,寻找问题的可能性答案。培养学生敢于批判、勇于创新的精神;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勇气和能力。同时应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不同的教学目标、不同设备条件、不同水平的学生,选择一种或几种最优的教学方法,综合加以运用,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有改革创新精神,又要着眼于实际效果。
传统教学评价偏向以课本知识为唯一标准,极少去鼓励创造,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学生评价要鼓励拔尖、鼓励专长、鼓励创见。教师在讲评作业或试卷时,对有创新的学生要提出表扬,使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形成班风乃至校风,促进全体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在对学习效果进行评价时,可以采用平时和期末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演唱与演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特别是注意学生创造意识的体现。如平时的提问、回答、讨论情况;对音乐作品的想象、理解、领悟情况;参加艺术实践的合作、组织、创新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培养创新精神的热情。
实践证明,音乐教育的过程是培养创造思维的过程,是对学生潜能开发的过程,是把凝固的文化激活的过程。音乐教育在创新思维的培养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是任何教育不能替代的。这是为现代教育实践所证明了的科学的教育规律。我们应该积极地对这一教育规律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自觉地运用和发挥音乐教育这一独特形式的特殊功能,为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作出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取得明显成效的,它是一个系统过程,在教学中必须循序渐进,长期坚持,需要教师在教学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取长补短。只有这样才会取得预期的成果。
责任编辑 张晓楠
山东省胶州市第三中学音乐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