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显萍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工商管理系,安徽 合肥 233000)
自从中国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还有中国企业家,一直是我们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一个发动机,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多贡献。但是,为什么这几年中国的一些企业和企业家们的整体形象和声誉在下降呢?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这几年来,有些企业有一些不正当的行为,对大众造成了伤害。最标志性的事件就是2008年的毒牛奶事件,后来还有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第二,我们企业变大了,企业变大是好事,但如果有不正当行为,对百姓造成的伤害会更大;第三,因为社会在进步,现在老百姓对企业的要求也在提高,现在的企业不但要赚钱、纳税,还要履行社会责任。
关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问题,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的发展潮流,也已经成为全球企业应对诸多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在过去的2011年,全球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呈现出新的局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国际上已有36个国家把ISO 26000社会责任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全球多个国家和区域组织将社会责任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向规范化、区域化方向发展。在国内,广大企业在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推动下,对社会责任问题的认识和实践也在不断探索中稳步前进。
企业社会责任CSR全称是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
CSR概念在欧美国家早已提出多年。像在英国的上市公司,每年都会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欧盟目前的官方定义为“企业社会责任CSR是指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将对社会和环境的关注融入到其商业运作以及企业与其利益相关方的相互关系中”。
对于该定义需要强调的是:
第一,欧盟认为CSR实际上既包括社会问题也包含环境问题,使用企业社会责任这样的定义是因为它已经被广泛接受和认可,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具有广泛内涵的概念,包含了企业对社会整体应负的责任,具体包括:健康、安全、环境污染等,当然也包含更广泛的一些内容。
第二,定义中特别指出了CSR包括企业如何协调与利益相关方的相互关系,也就是企业如何在其商业运作中协调、考虑雇员、消费者、商业合作伙伴、地方社区等整个社会的一些合法的关注。欧盟确认企业是实践CSR最基本的主体,但同时企业的CSR实践需要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利益相关方之间进行讨论和协调。
第三,欧盟强调CSR是将对社会和环保的关注融入到商业运作之中,也就是说CSR并不是企业每天的商业活动之外附加的一系列活动,相反CSR恰恰应该是一个企业每天如何运作的问题:产品的研发、生产过程、销售与市场、人力资源管理等。
最后,定义强调CSR自愿的性质,也就是说欧盟认为CSR意味着企业如何在其最低限度的法律义务之上关注社会和环境问题。从这一角度来讲,遵守法律是CSR的前提条件,但是不等同于CSR。这一定义对欧洲是很有益的,但是它不一定非常符合中国对CSR的理解。
如果我们将目光放得远一点的话,企业跟社会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首先,健康的社会离不开成功的企业做基础,因为企业创造了就业和财富。同时,成功的企业又需要健康的社会作为基础,如果社会坑蒙拐骗,整个商业生态系统受到破坏,作为个体企业,你想独善其身,也是不可能的。所以,企业除了追求经济利益以外,还要对社会施加影响,推动社会进步,这些是在新的形势下,社会大众对企业的要求。
从企业自身利益来看,CSR的重要性体现在其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途径。 但是必须澄清,CSR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对所有企业都能增强竞争力的魔棒。但CSR的确可以带来商业“优势”,包括吸引、留住、激励员工;通过降低能耗和其他投入而降低成本;通过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以帮助解决社会问题,带来创新。同时CSR也有助于树立品牌形象和提高企业声誉。最后,CSR也是持续满足消费者需要的一种方法,即在欧洲或者其他地方,产品是以一种对社会和环境负责任的方式生产出来的。
基于以上的分析,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形势,CSR代表了全世界各地当然也包括中国的企业发展的崭新的机遇。
从社会广泛的利益来看,CSR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协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发展和竞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从本质上讲就是不断化解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努力实现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过程。因此,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构建和谐企业和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
如果更多的企业承担起对社会和环境的关注,使得我们能更好地追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们也相信,通过CSR企业可以对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目标有所贡献。例如通过企业从弱势群体中招募更多的员工,使得企业实际上为提高弱势群体参与社会的水平作出了贡献。
欧盟认为CSR还可以提升地区甚至国家的声誉,在欧洲,有许多国家致力于推进企业树立符合CSR的企业文化,使得该地区更加吸引投资者,该地区市场的产品具有更积极的品牌形象。
在上个世纪9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就被引入中国,但是由目前中国的社会状况来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还处于起步阶段,局部地区发展不均衡,能很好地履行这一责任的企业并不多,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企业为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而不顾员工利益,在劳工合同中制造陷阱,逃避企业的义务而增加劳动者的义务,甚至利用部分缺乏法律法规意识的劳动者的无知性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在员工为企业工作期间,企业往往只关注员工为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问题,各行各业几乎都有难以治愈的职业病,过劳死成了企业过分趋利化的悲剧产物。企业的这些短视行为在短期看来确实可以为企业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但是从长远来看,这些行为必定降低员工的积极性,损坏该企业的社会公信力,直接影响企业的市场运作和后期发展。
从早年的中华鳖精到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这些不仅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有些更是威胁到了众多顾客的健康与安全。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使全国6000多名儿童深受其害,多名婴儿因此丧生,这已经不仅仅是社会责任的问题,甚至已经牵涉到企业的伦理道德。这些情况表明中国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极为淡漠。
近年来,某些重污染行业无视环境保护,只一味追求产值,将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染物排入河流中,造成大面积的环境污染,沿江居民的生活也深受其害,各地因污染导致疾病死亡的案例频频发生。
很多企业对企业责任这个概念并不理解或者在理解上出现偏差。很多企业将企业责任定义为只要合法经营即可,或者只要符合《国际劳工标准》、跨国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守则》等即可。这些规则只是界定社会责任的标准、行为规范,不能代表社会责任本身。即便企业达到以上标准,遵守了其规则,也只能说企业履行了最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其并不能代表社会责任的全部内涵。
某些不负责任的政府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我国现阶段,部分地方政府只考虑到经济发展和自身的政绩,忽略了对环境的保护。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在很大程度来源于当地企业的税收,而企业的税收主要来源于该企业的经营收入。某些高污染的企业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因此,在高额的GDP的诱惑下,在高政绩的驱动下,某些地方政府默许甚至纵容这些企业发展。殊不知,随着这些企业对环境肆无忌惮的破坏,必然导致污染事故,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必定受到影响,最终将影响经济发展。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导致了政府在规范企业环保责任时的制度供给不足。我国政府曾针对各种污染形式颁布过一系列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但是部分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合当今的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
很多法律法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往往阻力重重,究其原因在于强大的利益相关群体。一些重污染行业在某地落户后,往往会寻求当地利益集团甚至是政府部门的保护,因此,在执行过程中一些污染企业往往在当地保护伞的庇佑下逃脱法律的制裁,或者是利用法律的不明确表达,贿赂执法者,使得执法者对其从轻处罚,滋生寻租行为。
社会对企业责任的界定缺乏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我国尚未形成健全的社会监督机制,制约了对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规制。政府没有通过法制教育来增加民众的法律知识,公众因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因而不能很好地参与到监督政府规制企业行为中来,甚至在有些地区,当地的民众根本没有意识到当地的企业因不履行社会责任已经侵害了他们利益。中国社会的大部分民众对于不触及其感受层次的企业行为并无系统的法律知识和技术常识,由此使得部分企业利用这个临界点,无视社会责任,因此,对于这些企业的监督评价体系便很难建立。
企业文化中的经营理念大多倡导“企业应该创造利润,回报所有者”,但却忽视了企业对推动社会进步做出的贡献与担负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一般包括遵守商业道德、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环境、发展慈善事业、保护弱势群体等。要转变企业的文化,首先要让企业的领导改变企业的经营理念,明白企业是社会的一部分,企业必须担负一定的社会责任,并且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在社会上会更受欢迎、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利润。
其次,要塑造正确的企业文化必须要让员工转换思想,其中最有效方法就是对员工进行培训。我国企业应在借鉴西方现代管理科学方法的同时更应该注意自身企业的传统文化教育,要做到东西文化取长补短,较好满足市场经济的需要。
美国商业杂志《福布斯》宣布,2007年起取消中国富豪慈善排行榜。这是福布斯为中国富豪排名八年来取消的第一份排名。按照福布斯的官方的说法:中国的慈善事业不如国外成熟,很多富豪捐赠方式隐秘;不少企业家保持低调,不愿公开其在慈善领域的贡献,增加了数据调查难度。
关于取消中国富豪慈善排行榜的原因各界众说纷纭,但是取消排行榜并不意味着舆论忽视了企业慈善行为,相反是给中国企业一个更快成长的空间,在有经济力量发展自身的同时担负起社会责任。并且社会舆论还可以以其他新闻报道、私人排行榜、社会调查等方式去强化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
强化企业的社会道德责任,不能只寄希望于企业的道德自觉,还必须要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外部约束,实行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法规监管制度。
同时,中国还应完善与慈善事业相关的税收政策。根据中国目前的税法规定,企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免除。就是这3%,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企业只有向事先得到国家批准的少数基金会捐款才能得到减免税收的优惠。四川的一位企业家因为捐赠在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免税的时候被告知:只有捐钱给国家主办的少数几个慈善机构才能享受到这种减免税待遇,而他直接向贫困山区的捐赠却不在这种减免税可以考虑的捐赠范围之内。导致这位企业家的公益热情大打折扣。
慈善与企业战略相结合已然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更高境界,它能将慈善的效果最大化。思科公司通过建立网络学院培养了大量网络人才,同时也极大改善了公司的人力资源储备;壳牌石油每年都会提供大量资金和专业技术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如道路系统和电力设施,进而改善了企业的经营环境;IBM通过长期向学校捐助计算机和硬件设备,由此在青年人中间树立自己的品牌,这在带来社会效益的同时,也扩大了IBM的潜在客户群。 由于这些项目的社会目标与公司的专长紧密联系,所以它能够以较高的成本效益比出现,较之单纯的捐款捐物,提高更大。
2012年是中国“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的第二年,中国正处于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调低GDP目标、提升幸福指数,这一升一降反映了中国实现科学发展、包容性增长的强烈愿望,社会各界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期望越来越高。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追求可持续发展、共筑可持续未来的共同愿景的指导下,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不断提升、行动不断深化,跨界合作不断增加,示范作用和规模效应不断显现,有力推动着中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在经济全球化迅速蔓延的今天,企业要谋求可持续发展,不仅需要正确处理好企业自身的问题;更需要处理好企业与外界的关系,即企业需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不仅因为这是一种企业对社会、对利益相关者负责的做法,还因为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优势完全可能转换成竞争优势。无数事实案例证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有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的。
[1]夏健明,杨德锋.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竞争力[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7,(6):72-73.
[2]周祖城.企业伦理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郭丽.论企业社会责任[M].河南:合作经济与科技出版社,2010,(9).
[4]李红霞.强化企业责任理念 提升企业软竞争力[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