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新疆区域小微企业融资难现状及相关对策建议

2013-08-15 00:51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小企业小微企业

刘 蕾

201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金融支持。近年来,新疆自治区小微企业发展条件和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发展质量和水平有较大提高,2012年4月1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税收优惠政策、缓解融资难、加强公共服务等多方面对小微企业给予扶持,其中多项举措可谓力度空前。新疆自治区政府在前期下发的《自治区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的基础上,先后出台多项配套措施支持当地中、小微企业发展,尤其是对少数民族集中地区发展小微企业给予了价格补贴和税收减免,对当地贡献度较大的小微企业在解决人员就业方面给予了一些列的优惠措施和赋税减免,如提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培训补贴、南疆三地贴息贷款等措施都大大促进了新疆地区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

一、困难和问题

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1.产业层次偏低,区域发展极不平衡。从产业结构看,新疆小企业产业层次偏低,结构型矛盾突出;从行业分布看,新疆小微企业绝大多数以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传统行业为主;从地区分布看,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伊犁州三个地区的小微企业数量已占到全疆小微企业总数的60%以上,而南疆地区仅为20%。

2.各类人才缺乏,企业综合管理水平不高。大多数小微企业经营者缺乏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科学管理手段,大都以经验管理和家族式管理为主,体制机制比较落后,管理水平普遍偏低,职工素质不高。

3.融资渠道仍较狭窄,“融资难、难融资”的现象依然突出。据有关资料显示,2011年在对小微企业的问卷调查中,72%的小企业感到周转运营资金不足,65%的小企业发展资金主要依靠自有资金解决,银行获取的信贷支持仅为24%,其他方式11%。

二、扶持措施

小微企业融资难,其中既有小微企业自身的问题,又有金融体制不完善的问题,特别是新疆地区金融业粗放经营的方式尚未根本转变,对小企业从政策、产品、服务等多方面的支持力度远不如内地发达地区,对金融业来说,支持小微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离不开金融创新,包括体制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强由政府、银行、小企业、担保公司、中介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全方位、一体化的融资模式创新。

但在发展的同时,我们同样要看到,商业银行在破解小微企业融资瓶颈问题关键是“害怕风险”,由于小企业自身存在的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使得各家商业银行在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这条路上,关注的重点往往集中在风险管控方面,进而提高准入门槛、要求客户准入、增加担保条款等,殊不知,一系列“保护性条款”的出台只会将部分小微企业拒之门外,错失业务发展良机。本文建议金融机构要在银行内部细化对小微企业的风险控制和管理的基础上,简化流程、注重小微企业自身现金流分析、增强客户经理服务团队的合作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1.加强对小微企业经营现金流、客户对外担保及关联风险的调查和审查,进一步提高贷款用途管理和贷款发放后资金流向管理水平。

(1)加强对企业经营现金流真实性、合理性的调查和审查。弱化企业会计报表数据依赖,通过对客户在银行结算信息分析,了解资金往来及经营收入变化,防止企业虚增货款归行,并根据企业的真实交易信息控制融资额度。

(2)加强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调查,严格执行双人调查、双人核查小企业贷款所需的资料原件与合同文本,加强对企业现金流结算流程、交易单据、发票等的实地勘查和核查工作,要对交易对手和票据单证开立情况进行真实性核验,有必要的要进行现场核验,确保贷款资料的真实性。

(3)加强对企业对外担保的调查与审查。加强对小企业经营信息、融资信息及对外担保信息的调查与审查,防范企业因过度扩张或对外担保项下代偿所导致的资金链断裂风险。将小企业对外担保、民间借贷情况作为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的重要内容。

(4)加强企业关联风险、担保的调查与审查。对存在股权关联、自然人关联、实际控制人关联的小企业客户,关联交易形成的销售归行额要在核定授信时应予剔除;另外对于集群联保、专业市场、产业链客户,实行集群客户统一预警管理,防范单一企业风险通过担保关系引发集群性风险。

(5)加强贷款用途管理,加强资金流向监控。严格执行小企业贷款受托支付规定,在满足受托支付形式合规要求的基础上,严格审核信贷资金用途和支付对象,重点防范贷款资金流向房地产、股市、担保公司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领域;跟踪贷款发放后客户经营变化情况,对融资规模增加与主营业务增长不匹配的,深入分析增量资金流向,实行重点监控。

2.加强押品监管,强化押品测算及后期管理估值工作,进一步提升贷款资金风险受偿保障力度。加强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坚持抵押登记换手办理的规章制度,各家商业银行要高度重视小企业押品重评工作。强化现场勘察,审慎评估价值。加强抵押物被查封、扣押情况的监测,要争取与当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以规避无效抵押风险,防止出现在法院查封、扣押抵押物后,商业银行再增加贷款导致丧失优先受偿权的情况。

3.以信贷合规检查为契机,及时开展各类小企业信贷业务合规检查。各家商业银行应结合总行信贷业务合规性检查的要求,定期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辖内各分支行开办的小企业信贷业务合规性进行现场检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化解。针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并举一反三,严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不断提高信贷业务管理水平。

4.加强贷款发放后监测管理。

(1)加强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力度。进一步丰富贷后预警监测内容,从行业风险提示、客户风险提示及突发事件风险提示三个层面更有针对性的进行预警指导,建立与完善监测预警的后跟踪评价机制。对辖内分支行开展风险防范督导,对于小企业不良率较高的支行,结合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2)切实防控潜在风险。以实地调查为基础,加强日常监测,通过开展小企业存量贷款质量排查、销售归行跟踪检查、贷款风险筛查等措施,动态掌握潜在风险隐患,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退出风险隐患较为突出的小企业信贷客户。加强对专业市场及产业集群小企业贷款的管理,避免出现集中性、系统性风险。对涉及民间借贷、高息融资、经营出现恶化、违规挪用贷款资金的小企业客户,集中力量收回贷款,果断退出。

5.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及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有效规避信用风险及操作风险。

(1)深入推进专营机制建设,切实发挥专营机构主力军作用是有效规避小企业从业人员信用风险的最好手段。壮大专营机构人员队伍,做好专营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以更好发挥好专营机构的标杆作用,并将根据近年的实践经验,对专营机构绩效考核进行调整和优化,通过加大小企业贷款增量的绩效考核比重,更充分地调动小企业专营机构员工的营销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小企业业务的发展。

(2)加大集群客户营销力度,化零为整,有效分散客户风险。针对目标客户群体的特点,尤其是管理规范、实力较为雄厚、资产使用权明晰的专业市场,积极探索、善于尝试,在用足用好用活现有政策的基础上,以追加联保等方式作为增信避险的补充措施,在解决批量客户个性化金融需求的同时,确保批量化营销风险可控。

促进新疆地区小微企业发展,是保持新疆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这不仅仅是政府和金融机构的义务,更是化解危机、保持稳定的重要支撑,是保持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源泉,是吸纳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的重要渠道,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各政府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三、加快新疆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建议

1.紧扣产业发展,大力实施产业跟进战略。当前,首要的是围绕全区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规划,立足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扶持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建立管理落实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整合专门力量督促各项政策的实施和落实,重点是鼓励企业发展新疆产业规划范围内的高科技产业,提升产业层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增强产业竞争力和企业竞争优势,提升小微企业自主发展动力和经济效益,积累良好的梯度发展优势,为今后时期的发展壮大奠定基础。

2.抓住政策机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支持,利用国家支持新疆大发展历史机遇,切实提出国家支持的具体政策,争取国家明确要求驻疆金融单位进一步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政策,量化支持力度和目标,切实扩大、提高对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和比例,加大对小额担保公司的管理力度,规范经营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加大对其的注资规模,形成良性滚动发展模式。

3.瞄准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参与发展生产型服务业。针对中石油、中石化、华能、中电投等近百家央企或大集团在新疆的企业布局广泛、生产配套服务成本较高、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产业聚集,围绕这些大型企业生产发展与之相配套的零配件加工,机械制造和维修、包装物生产、现代物流提供专业化配套产业,努力提高本地小微企业在龙头企业的本地配套率的比例,力争在现代金融、物流、商务等生产型服务业领域取得新突破,获得新发展。

4.拓宽服务渠道,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内动力。一是加快推进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采取政府扶持、社会资助、企业投入为主的方式,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产品检测、技术研发、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二是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国家级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创建小企业创业基地,国土资源部门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时,对创业基地应当给予适当倾斜;三是支持小微企业开拓市场,积极参加境内外展会、开展各类体系产品认证和能力评定认可,自治区财政为小微企业开拓市场提供摊位费等参展费用补贴。各级政府要定期举办合作项目洽谈会,建立其稳定的产、供、销、服务外包及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

5.强化服务主体,增强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效能。一是强化管理主题的地位和职能,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强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小微企业管理的地位和职能,在其属下成立二级局专门管理小微企业服务事项,切实杜绝多部门交叉管理的责任不清、合力不强问题;二是加快制定小微企业发展战略或规划,尽快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规划和相应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小微企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与高效及研究机构交流合作的机会,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立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增强小微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其产业竞争力;三是明确设在政府部门的中介机构,充分履行职责,积极面向小微企业做好服务,切实帮助推介小微企业发展项目,推动项目招商引资,支持各类社会机构开展信息咨询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市场、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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