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燕萍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北京100035)
2007年,对于中国股民,尤其是初涉股市的个人投资者来讲,大都经历了个人资产的“滑铁卢”,对我国经济特别是金融业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就我国投资市场而言,据人民网报道,我国A股市场已经连续四年新股民入市数量剧减,尽管2013年3月第三周单周沪深股市开户数达到17万户,已创一年来最高水平,但与5年前相比仍然下降了75%。可见,金融危机对我国资本市场最直接的影响体现为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严重受挫,导致资本市场一蹶不振。但是,在目前楼市调控规则频出,楼价居高不下,物价上涨超出预期,通货膨胀压力巨大,银行减息,收入分配改革尚未铺开的档口,广大民众站在了投资道路的三岔口,手中的钱应该怎样加以规划和利用,才能发挥最大效能呢?投资,依然是大家认为带来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但是个人投资者投资经验少,对市场分析能力差,往往赔多赚少,他们势必会想到依赖身边经验丰富的理财顾问、投资经纪人等专业人士。因此,部分证券经纪人在为个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时,利用机会私下推广“代客理财”业务。
代客理财,顾名思义即代替客户管理客户财产,主要是指专业的理财机构或个人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并收取酬金的理财方式。不少投资者都接到过一些自称“咨询公司”、“基金公司”从上海、广州、深圳等地打来的电话,称可以“代客炒股”,即投资者将股票交易账户和密码告诉“咨询公司”、“基金公司”,由对方帮助投资者全权代理买卖股票,直接操作账户,并约定双方利润分成。在不少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人也在为个人投资者提供咨询时,私下向一些“涉市不深”的股民或一些中老年投资者推广代客理财。通常情况下都是证券经纪人在投资者面前罗列一些自己买卖股票的成功业绩,标榜投资经验丰富,分析大盘准确,指出当下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的现状不利于赚取收益,同时强调投资者投资经验少,对股市走势判断不准,风险承担能力差,以个人想法炒股赚钱难等不利因素。目的是让投资者认为把钱和账户交给证券经纪人,可以通过对方的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第一时间进行股票买卖,在瞬息万变的股市中占得先机,帮自己赚取最大收益。因此,伴随着股市的低迷和波动,代客理财在基层证券机构中呈现蔓延之势,其隐含的各类风险应引起高度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这意味着,即便是具有委托理财资格的证券公司,也不允许对证券买卖的收益、赔偿作出承诺,证券经纪人更不可以私下代客理财。但是,现实中证券经纪人与个人投资者,即客户私下约定代为理财,并且承诺“保证收益”,以此吸引客户,这一项也是客户最为看重的,也正是因为双方约定保证收益,客户才会同意证券经纪人高比例分享收益,实践中就存在证券经纪人与客户三七分账的情况。
与此同时,因为证券经纪人代客理财时通常会做出违规承诺,所以与客户之间的约定大多停留在口头上,一旦投资失败,证券经纪人通常对此会予以否认,由客户独自承担损失。另外,客户将股票交易账号和密码提供给证券经纪人,双方均知晓该账号和密码,一旦证券经纪人恶意炒亏,也能将责任抹掉,投资者无法提供确实是由他人操作账户的证据,这些对于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并且,由于双方没有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客户的损失亦将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投资市场中,代客理财最主要的盈利模式被业内人士称之为“打量”,即拿到客户的账户后进行高频交易,甚至每天都要把客户的股票买卖一次或多次,这样证券经纪人就可以收到大量佣金。到了客户与证券经纪人约定的理财期限,客户才发现自己的账户基本没赚钱,但代其理财的证券经纪人已经从大量的即买即卖的交易中赚到了大笔的佣金提成。这样做不仅严重扰乱中国股市的交易秩序,侵害其他投资者的公平交易权,对客户本人而言,其合法权益也造成了伤害。
还有一种盈利模式称之为“对缝模式”,即证券经纪人私下向不同的客户推广代客理财,在多名客户委托其代为理财后,证券经纪人依据自己的认知选择购买多支股票,在其购买的股票中只要有一支或几支盈利,该证券经纪人在享受利润分成的同时,还可以自己代客理财成功为由继续向其他客户推销,不断拉来客户由其代为理财,从而与客户分享利润,赚取佣金报酬。当购买的所有股票都下跌没有赚钱时,客户往往找不到这名证券经纪人了,即使找到了,对方也会矢口否认。可想而知,由一人操作几个,抑或几十个账户进行股票买卖,甚至利用不同客户的账户左手卖出、右手买进,这种非正常交易理财行为既造成客户财产损失,也严重扰乱了股票市场交易秩序,不利于中国金融市场良性发展。
目前,我国尚没有对代客理财行为进行监管的部门,证券经纪人私下代客理财的行为无法受到应有的约束,客户资金风险隐患很大。部分证券经纪人在代客理财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过度交易、对倒操作、“老鼠仓”等侵权、违约或者违背善良管理人义务的行为,这都将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并且,对于掌握众多客户的证券经纪人,利用手中客户的大量资金极有可能导致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同时,账号、密码等资料与证券经纪人手中掌握的客户个人信息都有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无论是个人信息被泄露,还是被不法分子用于办理银行卡、实施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投资者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都将受到严重侵害。
国家应加强相关立法,完善代客理财法律规范,明确界定代客理财的范畴,规范市场准入规则,业务经营规范,并明确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法律后果。
通过立法明确监管部门,规范职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虚假宣传,促使证券公司规范运作,减少法律真空地带。明确监管范围,规范和完善证券市场,以最大限度防范潜在风险,保障投资者权益,使管理无缝隙。
健全证券经纪人注册管理制度,对符合基本资质条件要求的证券经纪人,由其所在证券公司向证券业协会申请并经证券业协会核准后,方可允许从事证券营销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人职业档案,对其参加的业务培训、执业经历、诚信记录进行跟踪管理,特别是当证券经纪人变更所服务证券公司时,职业档案应当将原聘用公司对证券经纪人工作的评价如实记录备案,保证对证券经纪人管理的延续性和全面性。
各职能部门应发挥作用,强化宣传,积极引导投资人理性选择理财机构和理财产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关注投资风险,为自己的权益着想,共同抵制违规代客理财行为。同时告诫投资者代客理财中存在的“杀熟”等陷阱,劝告投资者不可将自己的资金交给那些不了解的“熟人”进行打理。同时,在理财时保管好自己的账户信息,不把账户、密码交给任何第三方打理,避免信息泄露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理性对待证券经纪人给出的保底或是盈利条款,不轻易相信“保证不亏”、“分担亏损”之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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