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 桦
(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宁夏 银川 750021)
JP2西夏仁宗即位不久,国内发生了严重饥荒,米价暴涨,接着兴州和夏州又连续发生强烈地震,房舍倒塌,人畜死亡数以万计。之后党项各部落因缺少食物,四处劫掠,其中韦州大斌,静州埋庆,定州竾浪、富儿等部落纷纷起义,规模大的可达万人,小的也有五六千人,他们杀富济贫,肆行劫掠,进犯州城[1](P411)。统治阶级一边赈济灾民,安抚群众,一边派兵镇压。竾浪、富儿两部人民在首领哆讹的领导下,依险据守,英勇顽强地抵抗了两个多月,最后在任得敬的疯狂屠杀下,起义军领袖哆讹惨遭杀害,起义以失败告终。此次西夏部落起义虽然迅速失败,但是沉重地打击了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
1.不断出现的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无疑是西夏党项族人民起义的直接导火索,邓云特先生在《中国救荒史》中指出:“与革命历史上累次发生之农民暴动,无论其范围之大小,或时间之久暂,实无一而非由灾荒所促发,即无一不以荒年为背景,此殆已成为历史之公然。”[2](P144)首先,西夏境内发生严重饥荒,米价暴涨,一升米竟然高至百钱,造成了西夏人民生活异常艰苦。接着,大庆四年 (1143年)“三月,地震。逾月不止,地裂,涌出黑沙,阜高数丈,广若长堤,林木皆没,陷民居数千”[3](P14024),兴州和夏州一带连续发生的强烈地震,使得地震灾区房舍倒塌,人畜死亡数以万计。饥荒和地震造成了极大的灾害,西夏的各族人民痛苦地挣扎在死亡线上。随着自然灾害的加剧,集体暴力也随之加剧,西夏人民为了抢夺极其贫乏的生存资源,保护自身利益,最终走向起义。
2.落后的农业生产力
尽管统治者非常重视农业,大力发展水利灌溉,农业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自然条件差,种植面积小,粮食产量低,根本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的生活需要。西夏人民平时的生活资源,除了自己生产,还要依靠战争掠夺以及从宋朝等国买进等作为补充。 《西夏谚语》第115条记载“苦蕖根须籽久苦,豺狼小崽小又腥”[4](P12),反映了西夏食物的短缺和人民生活的艰苦。加上频繁的战争,田地荒芜,劳动力短缺,造成了“西北少五谷,军兴,粮馈止于大麦、荜豆、青麻子之类”的境况,一般农民只能“春食鼓子蔓、碱篷子;夏食苁蓉苗、小芜荑,秋食席鸡子、地黄叶、灯厢草,冬则畜沙葱、野韭、拒霜、灰条子、白蒿、咸松子,以为岁计”[5](卷20)。平时的生活本已十分艰难,再遇到严重饥荒和强烈的地震,使得地震灾区更是颗粒无收。灾民饥寒交迫,无以为生,只能铤而走险,揭竿而起。
3.土地兼并严重
西夏建国前的党项社会就已进入封建社会,宗族封建制成为西夏的统治基础。西夏的土地,绝大部分归私人所有,《亥年新法》规定,“从来就已利用的渠道、土地、水等,永远属于国君和个人所有”,说明西夏土地被私有化占有是合法的。夏惠宗时期,在兰州龛谷川、鸣沙州等地设置了“御庄”、“御仓”,其所属权就归皇帝所有。而其他统治阶级,一方面可以长期占有和使用皇帝赏赐的土地;另一方面又可以依仗权势扩占私田。如国相没藏讹庞霸占宋朝辖境麟州屈野河以西的大片肥沃土地,派兵护耕,将收获之物收归私有,“州西犹距屈野河二十余里……然敌侵耕久,宴然以为己田,又所收皆入其酋没藏讹尨”[6](P4471)。晋王察哥“有园宅数处,皆攘之民间者”[1](P422)。可见,西夏时期党项贵族兼并土地情况十分严峻。
4.繁重的赋税
西夏自建立政权以来,实行非常严苛的赋税制度。李继迁统治时期就比宋朝政府的赋税繁重,银州党项首领拓跋遇曾向宋朝边吏诉说:“本州赋役苛虐,乞移居内地。”[3](P14138)西夏建国初期,仿宋制设有 “三司”, “总国计应贡赋之入”。又设“受纳司”、“农田司”、“群牧司”等管理机构,但赋税制度仍然不太完整,还有胡乱加收赋税的情况出现。由于对宋朝频繁发动战争,军需粮饷主要靠部落农民自行准备和对宋夏沿边地区的掠夺。宋将田况说:缘边“山界相接,人民繁庶,每来入寇,则科率粮糗,多出其间”[6](P3137),“凡军兴之物,悉取国人。而所获不偿所费”。结果,夏宋经过几年的战争,西夏终因“死亡创痍者相半,人困于点集,财力不给,国中为‘十不如’之谣以怨之”[3](P13997-13998)。同时,西夏皇室和党项贵族也利用权势侵占田地,役使无地的农民耕种,收取高额地租。
5.极其繁重的徭役,包括承担兵役、夫役与职役
由于西夏实行部落兵役制,“其民一家号一帐。男年登十五为丁,率二丁取正军一人。每负赡一人为一抄,负赡者,随军杂役也。四丁为两抄,余号空丁。愿隶正军者,得射他丁为负赡,无则许正军之疲弱者为之”[3](P14028)。又据曾巩《隆平集·西夏传》记载:凡六十以下,十五以上,皆自备弓矢甲胄而行”。凡是成丁都要承担兵役,频繁的战争为西夏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从党项建国前的李继迁时期到李元昊建国后,西夏历朝皇帝都不惜民力,役民兴修都城、宫室、陵寝、寺庙、修筑水利。如李德明时,“役民夫数万于鏊子山大起宫室,绵亘二十余里,颇极壮丽”[1](P109)。景宗李元昊“大役丁夫数万,于 (贺兰)山之东营离宫数十里,台阁高十余丈,日与诸妃游宴其中”[1](P212)。如此繁重的徭役,一是因为西夏处于落后的农奴制阶段,劳动者人身依附性比较强;二是因为西夏偏居西北一隅,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的实物不是很多,徭役成为统治阶级压榨农民的重要手段[7](P290)。
6.贫富差距严重,统治阶级生活奢华腐败
随着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西夏官僚地主和贵族,在日趋封建化和接受汉文化的同时,也像中原地区地主贵族一样,拼命聚敛社会财富,其生活日益腐化奢侈。乾顺的弟弟晋王察哥,手握重兵,“贿货公行,威福自用”,抢夺民间宅园,为自己建造府邸多处,虽已年过七十,仍妻妾成群,花天酒地,骄奢淫逸,生活极其腐朽。其他官僚地主和贵族纷纷效仿,西夏上层社会以奢侈为时尚。西夏官僚地主和贵族们的横征暴敛和巧取豪夺,给人民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在西夏社会中,贫富分化极其严重。《西夏谚语》第240条: “已高贵者,豹皮安袋,虎皮箙,府上摆设真华丽;已贫贱者,牛皮口袋、牛皮囊,路上所带白灰皮。”[4](P20)就反映了贫富之间的差距。《西夏谚语》中更有“乞者同来难得食”,说明要饭乞讨为生的人,数量很大,甚至有“为食,腕断绝”[4](P22)的现象出现。此次党项人民起义其中有很重要的原因是西夏境内发生饥荒和灾害之际,统治阶级仍然鱼肉百姓。“地方官吏、豪商、劣绅相互勾结,平日既竭力以鱼肉人民,临难复乘机剥削,而图私利,置下民之生死于不顾,使已濒临绝境之饥饿群众,更至忍无可忍,不得不起为生存而抗斗,是又往往为暴动之直接导因”[2](P144)。
7.宋夏政治格局和宋朝政策变化的影响
由于宋夏长期对峙的关系,北宋长期以来一直对西夏境内的党项族采用招抚政策。当西夏境内的党项族生活艰苦,或遇到自然灾害无法生活时,首选就是叛逃、迁徙、归顺于宋朝,通常情况下北宋都会对其进行安抚,其部落首领甚至还可以得以官爵封赏,赏赐钱粮布匹或分封土地。宋咸平六年 (1003年)“环州言李继迁部下突阵指挥使刘斌等以继迁残虐,蕃部灾旱,率其属来归”[6](P1216),正是由于北宋灭亡,南宋统治集团在金、夏两国的合击下,放弃中原,偏居江南。大规模战争的停止,也使得西夏许多部落,无法通过劫掠得到充足的生活补给来度过饥荒。宋咸平六年 (1003年)六月,李继迁屯驻灵州东面30里的东关镇,鉴于“部下饥乱,挈其族党三万人树栅居之,分掠河东边境”[6](P1194)。大中祥符三年 (1010年)六月,德明鉴于境内饥荒,率兵攻破河州宗哥诸族,“尽掠其货财”,以济艰食[6](P1680)。以往,西夏境内出现饥荒的时候,宋朝政府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支援西夏。“春正月,幽州旱,求市麦种;夏州饥,请易粟,并许之”[3](P135)。大中祥符元年 (1008年),边臣曰:“今岁夏州饥馑,此衰败之势也。”宋真宗认为:“朕知其旱歉,已令榷场勿禁西蕃市粒食者。盖抚御戎夷当务含容。不然,须至杀伐,害及生灵矣。”[6](P1520)
尽管西夏党项部落人民起义时间短,范围小,很快被统治阶级所镇压,但使统治者从中吸取教训,如御史大夫苏执义言:“自王畿地震,人、畜灾伤。今夏州又见变异,是天所以示警于陛下也,不可不察。”[1](P411)所以,西夏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顺应历史发展潮流,改善民族关系,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治国方针和措施,使西夏社会在较短的时间里进入繁荣昌盛阶段。
1.减免赋税,赈济灾民
当西夏爆发党项部落人民起义时,朝廷的多数大臣主张调兵镇压,惟有枢密承旨苏执礼主张招安。“此本良民,因饥生事,非盗贼比也。今宜救其冻馁,计其身家,则死者可生,聚者自散。所谓救荒之术,即靖乱之方。若徒恃兵威,诛杀无辜,岂所以培养国脉乎?”[1](P411)仁孝根据群臣的建议,一方面下令各州按灾荒轻重,赈济灾民“命诸州按视灾荒轻重,广立井里赈恤”[3](P14024);另一方面减免灾区赋税“二州人民遭地震、地陷死者,二人免租税三年,一人免租税二年,伤者免租税一年。其庐舍、城壁摧塌者,令有司修复之”[1](P411)。
2.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
西夏建国前后,在汉族和周边政权的影响下,建立了封建所有制的生产关系和土地占有制关系。到仁孝时期,土地私有制已完全确立。仁孝为了进一步发展社会经济,鼓励农民开垦荒地,在《天盛律令》中规定“有自属树草、池地、泽地、生地等而开垦为地者,开1-100亩,勿纳租傭草。超过100亩者,所超之数当告转运司,三年毕,勘种之,则一亩纳三升杂谷物,傭草依边等法为之”[8](P495)。这一规定,一方面承认了小农土地所有权,使普通农民通过开垦生荒地的方式,占有少量土地,使农民得以安定;另一方面通过减免土地税的方式鼓励农民大量开垦荒地,促进生产。
3.确立了西夏赋役制度
仁宗天盛时期,颁发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中有关西夏赋役制度的规定完备而详尽。在《天盛律令》的第十五至十七卷中有关于农业税租条,对西夏不同地区、不同农作物的纳租标准,数量、纳租时限、入库、逾期不交和逃租者的处罚等都规定至详。如规定无官方谕文,不许擅自收取租户钱物及摊派杂役;农民可在所租土地边上的沼泽、荒地上开垦种植,三年不纳租税。超过三年后,“一亩纳谷物三升”。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国家也施行局部免税措施,以上诸种规定与措施,对促进农业生产和安定社会极为有利。
4.提倡节俭、整顿吏治
封建统治者们认识到官吏“实治乱所系”,“国家恤民,必自去赃吏始”。因此,西夏对吏治的整肃极为重视,对贪官污吏的惩处极为严厉。西夏天盛七年 (1155年)九月,仁孝 (即仁宗)到贺兰山狩猎,路上因坐骑失足受伤,下令要杀死修路之人。其尚食官阿华从容进言道:“田猎非人主所宜,今为马多杀,贵畜贱人,岂可闻于四境乎?”仁孝听了觉得很有道理,事后将这番话告诉皇后罔氏,罔后为了提倡直言,赐阿华以银币,以示奖励[1](P422)。在提倡直言的同时,对那些刚直不阿的大臣尤为重用。西夏乾祐二年,仁孝用直言敢谏的斡道冲为中书令,后又让他担任国相十余年,“家无私蓄,卒之日,书数床而已”[1](P447)。此外,仁孝还以“性严毅,守政不阿”的翰林学士焦景颜兼任枢密都承旨,“骨鲠有风裁”的热辣公济为御史中丞。西夏天盛十五年 (1163年)五月,仁孝下令“大禁奢侈”[3](P14025)。对于那些受贿的官吏,则亲自写信批评教育。舒王仁礼“监军韦州,私受民钱,遣书责之,勉以官箴,仁礼辄还所受”[1](P418),等到仁礼卒时“家无担石储,仁忠悉以廪奉给之,己与家人日粗粝而已”[1](P418)。这说明仁孝推行求直言,禁奢侈和官吏受贿等措施,对于整顿夏国的吏治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对政治清明起了积极的作用。
5.加强教育、推进儒学
西夏境内发生的严重饥荒和强烈地震,导致了西夏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党项族人民起义的爆发了,也激化了以党项贵族为主体的统治者与广大贫苦农民之间的阶级矛盾。在这种情况下,西夏统治者认识到不能单单依靠军事镇压,去解决问题。所以,在仁宗执政时期,采用了一系列措施,建立起了完整的西夏儒学教育体制,和与之相对应的西夏科举制度。西夏人庆元年 (1144年)“始建学校于国中”,令各州县均立学校,全国增子弟员至三千人。同年又下令“立小学于禁中”[3](P14024),在皇宫内建立小学,凡宗室子孙七岁至十五岁均可入学,由专职教授上课。之后又在京城建“大汉太学”,并“亲释奠,弟子员赐予有差”[3](P14025)。西夏之所以发展教育,大力推进儒家文化,是为了通过西夏儒学的振兴,用儒家思想,去麻痹劳动人民思想,征服人心,达到加强统治的效果。
总之,哆讹领导的部落起义虽然很快就失败了,但是沉重地打击了西夏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促使统治阶级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缓和矛盾,改善社会生产关系,促进了西夏社会的发展。同时,起义表现了党项民族不屈不挠、勇于斗争的精神,在西夏历史上留下极其光辉的一页。西夏部落起义是中国农民起义的一个重要部分,对研究西夏的社会生活和中国古代农民起义战争史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西北地区民族问题的解决和民族地区的稳定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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