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学林
(西北大学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文谠注王俦补注的《新刊经进详注昌黎先生文集》是现存较早的宋代韩集注本,该注本征引文献极为丰富,注释内容详赡具体,具有极高的文献学价值和一定的诗歌阐释学价值。遗憾的是,该注本成书以来一直流传不广,诸家韩集注本罕见称引,目前学界对此书的关注和研究亦甚为不足,许多学术问题尚未解决。如关于本书的两位注者文谠、王俦的生平事迹我们知之甚少。对于文谠而言,除此韩集注本和百家注柳集外,相关文献极其罕见,文献无征,确难详考。但为此书做补注工作的王俦情况却又不同,就笔者搜罗所及,宋代以来的相关文献多次提及“王俦”,然而这些“王俦”是否皆指补注韩集之王俦,却有待辨析。《全宋诗》中收有《谢自然》一诗,作者亦题“王俦”,此诗原题是否如此,此“王俦”与补注韩集之“王俦”是否一人,这些问题也值得进一步探讨。从知人论世和实事求是角度出发,我们有必要对王俦生平及《全宋诗·谢自然》一诗的相关问题进行辨析。
关于王俦的资料,就笔者搜罗所及,较为常见的首先是文谠、王俦韩集注本本身所提供的部分信息:在韩集注释前,王俦题名为“通直郎致仕淡斋王俦尚友补注”,①文谠、王俦:《新刊经进详注昌黎先生文集》,《续修四库全书》第1309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358页。“淡斋”当是其号,“尚友”则为其字。从此署名看,王俦补注韩集时已经致仕,致仕官阶为通直郎。据南宋官制,通直郎为文官寄禄阶正八品,同时也是朝官的最低一级。从仕途前程来看,选人只有改为京朝官之后,才能获得较快的升迁。王俦致仕时官阶仅为通直郎,可知其仕途并不顺利。乾道中知乐至或许即为其最后且最高官职,通直郎可能只是他致仕时朝廷所赠之转官阶。至于王俦致仕后的其他情况,文献不足,尚难确考。其次,《宋史》卷四五三《忠义传》有《王俦传》:“王俦,以通判真州权通判广德,建炎末,盗戚方既为刘晏所破,引兵欲趋宣城,道过广德,入其郛,俦不屈,与权判官李唐俊、权司法潘偁、权知广德县韦绩、权丞蒋夔皆死。后赠俦二官,唐俊等皆京秩,录其家一人。”同书卷二六《高宗纪》建炎四年 (1130):“三月己巳,戚方陷广德军,杀权通判王俦”②脱脱等:《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3334、477页。,与本传相合。再次,《全宋诗》卷一九一一收有《谢自然》一诗:“颇怪韩夫子,犹疑谢自然。至今成福地,自古有神仙。”作者题“王俦”,《小传》作“王俦,(?—1130),以通判真州权通判广德军,高宗建炎四年叛卒戚方陷广德时,不屈死。《宋史》卷四五三有传”。①傅璇琮等:《全宋诗》第3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1330页。
那么,补注韩集之“王俦”是否即《宋史》立传之“王俦”?《宋史》立传之“王俦”又是否即《全宋诗·谢自然》一诗之作者“王俦”?《谢自然》一诗,原题是否即为“谢自然”?要回答这些问题,还需要对相关文献进一步梳理考辨。
文谠《详注昌黎先生文集序》作于南宋高宗绍兴十九年 (1149),《进昌黎先生文表》作于孝宗乾道二年 (1166),从《进详注昌黎先生文表》中“积二十年之久”一语,可知文谠开始注释韩集当为高宗绍兴十六年左右,王俦对之进行补注当更在其后,即使如有些学者主张二人合作注释韩集,王俦补注亦绝对不会早于绍兴十六年。据《宋史》本传及《高宗纪》,《宋史》立传之“王俦”,高宗建炎四年三月己巳 (二十七日)即为戚方所杀,自然不可能是绍兴、乾道年间补注韩集之“王俦”。
但《宋史·王俦传》及《高宗本纪》是否可靠尚需对其史料来源进行考察。从史源角度来看,《王俦传》及《高宗纪》所记王俦事迹或源自南宋著名史学家李心传所作《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建炎四年三月)己巳,戚方陷广徳军。初,方既为刘晏所破,乃引兵欲趋宣城,道过广徳,入其郛,朝奉郎新通判真州权通判王俦、迪功郎权签书军事判官李唐俊、文林郎宿州司户参军权司法潘偊、文林郎权知广徳县韦绩、迪功郎权丞蒋夔与权军事皆死,后赠俦二官,唐俊等皆京秩,录其家一人。”②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27页。据李心传自注,这些记载乃据《高宗日历》及王俦家《乞恩泽状》所录,注中尚有“王俦绍兴四年正月乙卯赠朝请郎,与一子”之语,可知由于王俦的忠贞不屈,绍兴四年朝廷尚对其有过赠官,并对其家人有所封赏,这些皆从当时人直接记载得来,当为可信。《宋史》之后,佚名之《宋史全文》卷十七下“宋高宗四”、 《明一统志》卷十七“广德府”、 《大清一统志》卷九十二“广德州”、《钦定续通志》卷五一〇《忠义传》、《江南通志》卷四十二《舆地志》“九烈祠”及卷一八〇《职官》“名宦”、《佩文韵府》“王俦”条,对王俦之事皆有记载,大都源自《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与《宋史》本传,各家差异不大。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七:“当涂当水陆之冲,素无城壁,建炎三年八月,得旨创筑,时光公为吕丞相辟督其役,儒林郎当涂令钟大方、朝散郎知芜湖县周方将、朝散郎繁昌丞赵士康主部夫、儒林郎司理参军王俦都壕寨,欲以闰八月五日兴工,七月二十九日贼刘麟犯城,十一月十八日金人渡江,遂并力兴筑。凡役夫一万余人。”③赵彦卫:《云麓漫钞》,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122页。赵氏所记虽偶有疏误,但此条记载月日详明,且与《宋史》所记王俦活动范围基本相合,当有所据。此外,乾隆《江南通志》卷一一九《选举志·宋进士·大观进士》有“王俦,广德人”、光绪《安徽通志》卷一五四《选举志·进士·宋》亦有“王俦”之名,傅璇琮等人所编《宋登科记考》:“王俦,广德军人,大观三年登进士第。”④傅璇琮等:《宋登科记考》,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537页。然这些记载所提“王俦”皆建炎前后活动于广德地区 (当涂属广德),当即《宋史》立传之王俦。
据以上勾稽所得,《宋史》立传之王俦生平基本如下:王俦,广德军 (今安徽广德)人,北宋徽宗大观三年 (1109)登进士第,南宋初年曾任儒林郎、司理参军。建炎三年八月至十一月与当涂令钟大方、朝散郎知芜湖县周方将、朝散郎繁昌丞赵士康等参与督造当涂城。建炎四年三月,王俦以通判真州权通判广德,戚方为刘晏所破后,带兵想去宣城,经过广德时,攻陷了广德,王俦英勇不屈,与李唐俊、潘偁、韦绩、蒋夔全部被害而死。王俦死后,南宋朝廷在绍兴四年正月赠其为朝奉郎,并对王俦家人有所封赏;由于王俦等人英勇不屈,后代曾为其立祠祭祀。但此王俦在高宗建炎四年即被戚方所杀,因此,此“王俦”绝非绍兴、乾道年间补注韩集之“王俦”。
既然《宋史》立传之“王俦”并非补注韩集之“王俦”,那么补注韩集之“王俦”当另有其人,事实正是如此。乾隆《四川通志》卷七上《名宦》载:“王俦,字尚友,平阳人。乾道中知乐至,亷洁谦恭,宽民严吏,民立生祠祀之。”①黄廷桂、张晋生等:《四川通志》,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59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514页。② 张松孙、雷懋德等:《乐至县志》,清乾隆五十一年 (1786)刻本。《乐至县志》卷四《名宦》载:“王俦,平阳人,乾道中知乐至。任性明决而复恺悌,善于折狱,宽民严吏,言简而发言皆当,事省而百事俱张。衙门无拥集之役,吏廨多关锁之时,狐鼠敛迹,宵小潜踪。扶弱锄强,恩威互用,夜无吠犬,路不拾遗,其循良政绩,与张先后辉映也。”②此虽出于清代方志,但据撰修志书之一般通例,这些记载当前有所承,王俦其人亦不具备需要故意编造事迹的条件,因此其记载仍可信据。这两条材料不仅提及王俦“乾道中知乐至”,且前一材料明确记载王俦“字尚友”,与补注韩集之王俦名、字皆同,活动时间、地域与文谠注释韩集时间、地域基本吻合。据此,乾道中知乐至之“王俦”当即补注韩集之“王俦”。
此外,《舆地纪胜》卷一五六《景物》下“大雷观”条注“徐仙翁之故宅,仙翁名宝,即其宅作,见王俦《大雷观记》”,③王象之:《舆地纪胜》,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1年,第1116页。书中对此大雷观具体位置虽未明言,但此条记于顺庆府下,从前后描述来看,不少景物涉及谢自然仙化遗迹,当属顺庆府 (果州)无疑。由于文献不足,王俦创作《大雷观记》的具体情形难以考察,他是否亲自到达大雷观也不宜妄言,此姑不论。但曹学佺《蜀中名胜记》卷二八“蓬州”条载:“今州有相如祠,宋王俦以旧本长卿像图于壁,祠成为记。”④曹学佺:《蜀中名胜记》,重庆:重庆出版社,1983年,第412页。按,“相如祠”位于相如县,据《宋史·地理志》,相如县理宗宝祐六年自果州划属蓬州,此前当属果州辖境。《全宋文》卷八三四四收有王俦“祠记”数句,题《果州相如县相如祠记》,甚得其实,但作者小传记为“王俦,宋人,未知何时”,⑤曾枣庄、刘琳等:《全宋文》第360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15页。⑥ 《新刊增广百家详补注唐柳先生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宋蜀刻本,1994年,第6页。态度较为审慎,却似嫌疏于考证。曹书所载《祠记》中有“俦尝过县之琴台,乃《图经》所谓长卿故宅者,一时遗迹仿佛尚在”之语,可知王俦确实到过果州相如县,并考察过司马相如故宅,这篇《祠记》为实地考察后的现场纪实,而非依题悬拟的想象之作。
《百家注柳集》前“诸儒名氏”有“武信王氏”,注云:“名俦,字尚友,补注。”⑥按,《宋史·地理志》载:“遂宁府:都督府,遂宁郡,武信军节度。”⑦脱脱等:《宋史》卷八十九《地理志》,第2216页。可见此武信即指遂宁府,遂宁府为潼川府路所辖二府之一,则王俦当为遂宁人。然乾隆《四川通志》、《乐至县志》皆称王俦为“平阳人”,据刘真伦推测,这当属祖籍与乡贯的差异,“二者生活时代及所处地域均相同,揆诸情理,当属一人”。⑧刘真伦:《韩愈集宋元传本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87页。笔者认为刘真伦的观点比较可靠,二者所记名、字完全相同,绝非巧合。况且平阳在南宋初已沦陷金人之手,王俦或在其时入蜀,百家注柳集前注“武信”当为王俦的实际生活地域,方志中的“平阳”则指王俦祖籍。据此可知,王俦除了补注韩集外,还补注了柳集。
李壁《王荆公诗注》卷三十三《奉酬永叔见赠》“欲传道义心虽壮,强学文章力已穷。他日若能窥孟子,终身何敢望韩公”句注:“河东王俦尚友尝为予言:‘观介甫“何敢望韩公”之语,是犹不愿为退之,且讥文忠之喜学韩也。’然荆公于退之之文步趋俯仰,盖升其堂入其室矣,而其言若是,岂好学者常慕其所未至,而厌其所已得耶?”⑨李壁:《王荆文公诗李壁注》,日本早稻田大学所藏天保刊清绮斋本。按:李壁“笺注王诗的时间从开禧三年 (1201)到嘉定二年 (1209)谪居王安石家乡抚州临川时”,⑩周焕卿:《〈王文荆公诗注〉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2003年,第2页。据此可知王俦与李壁嘉定二年之前有所交往,并一起探讨过王安石对韩愈的态度等问题。
《新刊经进详注昌黎先生文集》卷一《感二鸟赋并序》题解有王俦补注,其中引欧阳修读李翱《幽怀赋》时所言:“一时有道而能文者,莫若韩愈,愈尝有赋矣,不过羡二鸟之光荣,叹一饱之无时矣,若使光荣而饱则不复云矣。若翱独不然,曰:‘众嚣嚣而杂处兮,咸叹老而嗟卑。视予心之不然兮,虑行道之犹非。’怪神尧以一旅取天下,后世子孙不能以天下取河北,以为忧。呜呼,使当时君子皆易其叹老嗟卑之心,而为翱所忧之心,则唐之天下岂有乱与亡哉?然翱幸不生今时,见今之时,则忧又甚矣。奈何今之人不忧也?”①文谠、王俦:《新刊经进详注昌黎先生文集》,《续修四库全书》第1309册,第358-359页。王俦对欧阳修论李翱的见解作出肯定,称“善乎欧阳子之论”,但并不认同其对韩愈《感二鸟赋》“不过羡二鸟之光荣”云云的论断,并再引欧阳修“文章之作,尝发于羁旅草野”之论,认为韩愈此作即是“发于羁旅者”,最后肯定韩愈“忧天下之心”,未尝一日忘也。联系南宋初高宗孝宗朝的政治军事形势,王俦此论,当属有为而发,据此亦可见注者本人“忧天下之心”未尝一日忘也,对于王俦的思想,亦可略窥一斑。
综合以上材料,我们可将补注韩集之王俦的生平情况概括如下:王俦,字尚友,号淡斋,祖籍平阳 (今山西临汾),南宋初迁居遂宁,具有较强的忧国之心。孝宗乾道二年 (1166)知乐至 (今四川乐至),善于折狱,宽民严吏,政治清明,官声甚好,深受当地百姓爱戴,后以通直郎致仕,至民立生祠祀之。他曾在相如县参与修整司马相如祠的活动,撰有《果州相如县相如祠记》,还可能游览过大雷观,写有《大雷观记》,嘉定二年之前还与南宋著名学者李壁有所交游,并一起探讨过有关王安石对韩愈的态度等问题。此王俦生平著述现有《补注韩集》、《补注柳集》等著作传世。
但宋代是否只有这两个“王俦”,还需进一步探讨。《景定建康志》卷二十七《守官志四》“诸县令”条载:“王俦,嘉熙元年 (1237)十二月十三日到任,三年七月内磨勘,转奉议郎,四年闰十二月初八日准省札,改差主管临安府城南左厢公事。”卷三十《儒学志三》“置县学”条载:“嘉熙四年,知县王俦建小学于戟门之右,王公遂为之记。”②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宋元方志丛刊》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791、1888页。《景定建康志》为南宋周应合撰,《四库全书总目》卷六八史部地理类著录,称其“援据该洽,条理详明。凡所考辨,俱见典核”。③纪昀等:《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933页。周应合为淳祐十年 (1250)进士,④傅璇琮等:《宋登科记考》,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673页。自其登第上距嘉熙纪年不过十年左右。其所记嘉熙年间事迹可称时人记时事,且王俦并非声名卓著之人物,无需作伪。因此,此处关于王俦的记载同样可信。据此则嘉熙年间王俦又活动于建康地区,嘉熙元年十二月十三日到任任秣陵县知县,三年七月转为奉仪郎,四年曾在秣陵县建小学,并于当年闰十二月开始主管临安府城南左厢公事。嘉熙为宋理宗年号,嘉熙元年距乾道中已有七十年左右,即使王俦知乐至时为20岁,到嘉熙元年至少应为九十余岁。揆诸情理,不可能如此高龄仍到建康任知县,并于三年后主管临安府城南左厢公事。因此,嘉熙年间活动于建康地区之“王俦”与乾道中知乐至、并补注韩集之“王俦”亦非一人。
《全宋诗》所收《谢自然》一诗,据整理者注释,此诗原出南宋王象之撰《舆地纪胜》卷一五六《潼川府路·顺庆府》下“谢自然诗”条,查《潼川府路·顺庆府·谢自然诗》条下确有此诗,且该条中收录自韩愈以来与“谢自然”有关的诗句甚多。此诗末尾有小注“王俦题谢自然诗”,且此条收录其他诗句下小注,如韩愈诗末小注为“韩文公谢自然诗”,⑤王象之:《舆地纪胜》,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1年,第1120页。以及“李宏游金泉观”、“邵伯温金泉山”等等,皆无在诗题前另加“题”字者。从诗作内容来看,此诗主要是针对韩愈《谢自然诗》而发,韩诗认为“谢女感妖怪而去,非仙也”,⑥文谠、王俦:《新刊经进详注昌黎先生文集》,《续修四库全书》第1309册,第377页。王俦此诗前两句“颇怪韩夫子,犹疑谢自然”,即针对韩诗怀疑“谢自然仙去”问题提出异议,后两句“至今成福地,自古有神仙”,则从当地事实、神仙传统两个方面对“仙化”之事进行肯定,仍是针对韩诗而非针对“谢自然”而发。因此笔者认为此诗原题当为“题《谢自然诗》”,《全宋诗》中删去小注中之“题”、“诗”二字,将诗题改为《谢自然》,以致诗题与内容难以对应,确属疏误。
另,从《全宋诗》“谢自然”一诗前之作者小传来看,显然编者认为创作此诗之“王俦”即南宋高宗时通判广德之“王俦”,亦即《宋史》立传之“王俦”。笔者认为此说不确:韩愈《谢自然诗》“果州南充县,寒女谢自然”句,已说明谢自然仙化涉及地域是在“果州南充县”,据《宋史·地理志》,南充为果州属县,果州则是潼川府路所辖九州之一。①果州宝庆三年“以理宗初潜之地”升为顺庆府,但在王俦活动的乾道年间,此地仍为潼川府路辖境。关于谢自然仙化传说及其相关遗迹,如青霞观、朝阳洞、龙兴观、金泉山等均在潼川府路。细玩“至今成福地,自古有神仙”二句,作者对谢自然仙化传说极其熟悉,此诗似应作于谢自然仙化传说流行较为广泛的潼川府路。据现有文献考察,高宗建炎年间之王俦并无到潼川府路经历,基本不具备创作此诗的任何契机。而乾道中知乐至之王俦却具备这一条件:据《宋史·地理志》,乐至为普州属县,普州亦为潼川府路所辖九州之一。可见乐至、南充皆为潼川府路州下辖县。如上文论及王俦为“武信人”,即遂宁人不误的话,遂宁正处普州与果州之间,从此地到乐至、南充都极其方便,且王俦确实到过果州之相如县,亦极有可能到邻近的南充县,这样他听到谢自然仙化传说、见到谢自然仙化遗迹并将之形诸歌咏便不足为奇。
据上文考定,此诗原为针对韩愈《谢自然诗》而作,作者当对韩愈诗文较为熟悉,补注韩集之王俦当然具备这一条件。且王俦在韩集注释中对韩愈《谢自然诗》所作注释亦可与此诗相互参证:文谠、王俦韩集注本《谢自然诗》末王俦补注“公力排异教以主盟吾道,故诗有所不取也”。②文谠、王俦:《新刊经进详注昌黎先生文集》,《续修四库全书》第1309册,第378页。此注指出韩愈不取谢自然仙化事乃是由于他要“力排异教以主盟吾道”,至于谢自然是否仙化这一问题本身,注释中并未明言,应是注者对此仍然有所保留。对于主要活动在谢自然仙化传说十分盛行的王俦而言,完全接受韩愈《谢自然诗》所主张“谢女感妖怪而去,非仙也”这一观点,确实较为困难。这种情绪发为诗歌,自然就会对韩愈此诗产生怀疑,“颇怪韩夫子,犹疑谢自然”正是这种心理郁积的必然反映,“至今成福地,自古有神仙”,仍然是对韩诗的反动,正是因为此地“自古有神仙”,有丰富而悠久的神仙传统,韩愈怀疑谢自然仙化这一事件才没有道理。因此笔者认为《全宋诗》所收《谢自然》(即《题〈谢自然诗〉》)一诗的作者应为补注韩集之王俦,亦即乾道中知乐至之王俦,而非建炎末通判广德,《宋史》立传之王俦,更非嘉熙年间活动于建康地区之王俦。所以,补注韩集之王俦除上文所列著述外,还有《题〈谢自然诗〉》一诗传世。
通过以上辨析,我们可以发现,北宋徽宗到南宋理宗时至少有三个王俦:一个主要活动在北宋徽宗大观到南宋高宗建炎年间的广德地区,建炎四年为戚方所杀,《宋史》为之立传;另一个主要活动在南宋理宗嘉熙年间的建康地区,曾任秣陵县知县、奉仪郎、主管临安府城南左厢公事;还有一个即活动在孝宗乾道年间的潼川府路、补注韩集之王俦,其活动时间及地域与详注韩集的文谠甚为接近,他能够补注韩集,绝非偶然。《全宋诗》所收《谢自然》一诗,原题当作《题〈谢自然诗〉》,其作者亦即此补注韩集之王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