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珍
(1.陕西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2.青海民族大学 外国语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7)
哈代小说是民间文学和民俗文化的盛宴,具有浓厚的狂欢化色彩。哈代以民间文学和民俗文化为背景,从人本主义出发描述了许多民间节庆、宴饮聚会、游乐舞会、酒家客栈等广场狂欢景象,以纵情的广场表演、滑稽的广场人物和粗放的广场语言营造了激情的广场狂欢氛围,表达了狂欢式的世界感受,反映了滥觞于古希腊酒神节狂欢式的精神实质:“颠覆等级制,主张平等、民主的对话精神,坚持开放性,强调未完成性、变易性,反对孤立自足的封闭性,反对僵化和教条。”[1]68文本体现了杂体性、二重性、全民性、民间性、杂语性,异语纷呈,庄谐共用,特别是加冕和脱冕的交互出现,给作品带来动态感和变易性,避免了传统单一型小说的单调直白,从正反两方面展示了千姿百态的社会生活。狂欢式中形成民间、大众、世俗文化与官方、精英、宗教文化的对峙,瓦解了逻各斯中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一元权威,从而产生了二元对立的张力,增添了作品的不确定性和动感审美。威塞克斯文本狂欢张扬人性,讴歌生命,崇拜自我,追究本真,闪烁着人本主义光辉,是底层民众和民俗文化昭示其存在的呐喊“我狂欢故我在”。本文以《还乡》和《苔丝》为蓝本,用狂欢化诗学理论解读哈代小说的魅力。
俄罗斯著名文艺理论家、批评家米哈伊尔·巴赫金的狂欢化诗学理论是20 世纪文学研究的重大发现之一,其涉及到神话学、民俗学、人类学、语言学、文艺学、精神分析学等多种学科,对人文学科的众多领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巴赫金诗学理论的文化源泉是古希腊罗马或更早的祭祀酒神狄俄尼索斯的带有原始宗教性质的狂欢节。酒神精神是狂欢节、狂欢式、狂欢化的精神根源和心理基础,酒神既是死亡之神也是再生之神,酒神既象征死亡又象征重生,因此狂欢节具有鲜明的两重性。狂欢节在欧洲大陆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其精神要旨是以民众为主体的恣意狂欢、娱乐宣泄、逍遥放纵,以获得最大限度的精神解脱。狂欢式具有全民性、仪式性、等级消失、权威缺场、插科打诨等特征,狂欢中人人参与,没有舞台,不分观众和演员。狂欢式在文学文本中的反映就是文学的狂欢化,巴赫金指出狂欢节上形成了一整套具有象征意义、表现狂欢节世界观的感性形式的语言,他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转化为文学的语言。“狂欢式转为文学语言,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狂欢化。”[2]161狂欢化形式多种多样,但其内核却是一致的:“它以狂欢式的世界感受、乌托邦的理想、广泛的平等对话精神、快乐的相对性、双重性等为基础。这是更为深刻的、开放性的观察世界、观察人的内在形式。它连同亲昵化、插科打诨、低身俯就、粗鄙化等一些特殊的范畴在狂欢化文学中起着重要的作用。”[1]79狂欢化具有严格的时空特点,通常为一个民族的节庆仪典,一般以群众集结的广场为场地,民间节庆、民俗活动是狂欢文化的主要载体,广场是展示民间狂欢文化的主要舞台,“广场是全民性的象征……在狂欢化的文学中,广场作为情节发展的场所,具有了两重性、两面性,因为透过现实的广场,可以看到一个进行随便亲昵的交际和全民性加冕脱冕的狂欢广场”,巴赫金认为文学作品中情节上一切可能出现的场所,“只要能成为形形色色的人们相聚和交际的地方,诸如大街、小酒馆、澡堂、船上甲板、甚至客厅……都会增添一种狂欢广场的意味。”[2]169
哈代威塞克斯小说中以节日庆典、民间游乐、传统舞会等为代表的广场狂欢化书写具有鲜明的民间性、民俗性、区域性,凝聚着深厚的地方民族文化,是反映英国西南地区社会历史发展、人们精神风貌、人生哲学和心理状态的重要内容,是狂欢文化的主要载体和表现形式,同时也成为人物命运变化与故事情节发展的背景和内在动因。其中许多节日都与古老的原始信仰有直接关系,比如与督伊德教的贝尔坦节密切相关的五朔节,马勒特村“游行了好几百年”[3]7的妇女游乐会等。篝火在人类学、民俗学研究领域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苏格兰中部高地有著名的三大篝火,五月一日的“贝尔坦篝火”、仲夏节篝火、仲冬节篝火[4]。火在古欧洲文化中具有浓厚的象征意义,它既可毁灭一切又可更新一切,从根本上体现了狂欢式的两重性。《还乡》中的祝火就是仲冬节篝火,狂欢中村民们物我两忘,欢乐嬉闹,尽情“放肆陶醉”,尽显“放浪形骸”,灵魂在欢笑中涤荡,生命在狂舞中涅槃。费韦一边与苏珊打情骂俏,一边将她拦腰抱住并举了起来,那掘泥炭的也捉住了老奥雷·道敦揽在怀里,年轻的小伙子也毫不怠慢地把姑娘们搂到怀里开始旋转舞动,就连阚特大爷也不甘寂寞地和他的棍子舞了起来,一时间整个场面火光闪烁、人影浮动、喧嚣沸腾、笑声冲天,“女人们尖声叫喊,男人们大声嬉笑,苏珊的胸衣咯吱咯吱、套鞋噶哒噶哒,奥雷·道顿‘吓吓吓!’和风吹到常青棘丛上呼呼呼,这种种声音跟他们那种犷悍狰狞的跳踊,正作成一副和谐的音调。”[3]47搂抱、嬉笑是祝火最具代表性的狂欢形式,它们使狂欢达到了高潮,使狂欢主体的灵魂得到了升华。根据巴赫金狂欢化诗学理论,搂抱、嬉笑是狂欢不可或缺的成分,它们共同烘托出狂欢的热闹、亲昵气氛,“身体的接触是狂欢节广场生活的主要表现形式,它能通过身体的运动与接触及彼此无恶意的冲撞与猥亵来营造一种全民同乐的亲密状态。……它通常伴以笑谑和广场语言。笑既是人们的一种情绪状态,是人们对世界的一种直观认识,更是人们对置身于其间的世界的一种态度和价值评价”[5]160-161。作为观察世界的一种民间视角,笑谑也有二重性,即否定的讥笑和肯定的欢笑。
《苔丝》中特蓝岭及其附近一带每周一回的蔡斯伯乐镇游乐活动同样反映了威塞克斯人浓重的狂欢情结,每周六晚在大自然的舞台上村民们和着乡村乐队奏出的欢快音乐,纵酒饮乐、歌舞狂欢,这种带有原始情调的乡野舞会是当地人生活中必需的娱乐放松形式,体现了该地区的乡风野趣和粗放的生活方式,也反映了当地人乐观的生活态度和豁达的心态。哈代用希腊神话中代表酒神精神的神祇作比喻,形象生动地刻画了狂欢者们陶醉迷失的状态以及他们生物本性中的性欲求,烘托出了村民们在饮乐狂欢中超然脱凡、似人似仙、物我两忘的精神境界。在一片笑声和咳嗽声中,那些疯狂旋转的舞者“犹如一帮萨堤罗斯①搂着一群仙女——一大群潘神②追逐着一大群西琳克丝③,罗提斯想避开普里阿普斯④,但总是避不开”[6]55-56。另外,在场的还有几位西勒诺斯⑤。离开了舞场,“那半人半神的仙侣化成了隔壁邻居的平常人物。仅仅在两三个钟头之内,特兰岭竟能如此疯狂地变形改观。”[6]56纵酒狂欢使他们摆脱了生活的劳累、尘世的烦恼,找到了超然若仙的幻觉,借着酒力实现了从人到神的幻化,此时他们是“酒神”的化身,人神不分,人神同体,折射出狄俄尼索斯人神结合而诞的本性。舞至高潮时,“便开始出现狂喜和梦幻,而在这狂喜和梦幻之中,感情就成了宇宙的物质,而物质则仅仅是外来的东西,”“忽然‘扑通’一声,一对舞伴跌倒在地上,搅成了一团。接着,另一对舞伴停不住脚,绊倒在他们身上。满屋弥漫的尘埃里,又在几个跌倒人的周围,浮起一团更厚的尘土,只见内中有好多胳膊和腿缠在一起,乱伸乱蹬。”[6]57这里摆脱了男女有别、清规戒律,充盈着“搂抱”、“亲昵”、“猥亵”、“饮乐”、“色欲”、“笑声”、“粗话”、“放纵”、“粗鄙”的杂合,此时人们暂别理性,纯粹由感性所操控,这是一个告别了“超我”、忘却了“自我”、完全由“本我”支配的天地。“放纵是狂欢的灵魂,它以大海一样浪涛冲击着家庭伦理和宗教戒律,人类本性的魔兽在此肆虐”[7],狂欢既是精神的狂欢也是某种意义上的“性”狂欢,是酒神精神的重现——非理性的、反常的、变异的、感性的、边缘的、乡土的、非主流的。威塞克斯乡野狂欢消解等级秩序、解构官方宗教优越性、颠覆社会权威制度,体现了狂欢化的精神内核。
《还乡》中的吉卜赛节舞会是另一个细节化的广场狂欢,作者这样描述了他的全民感受:“整个村子的官感情绪,本来四处分散了整整一年了,现在在这聚成了一个焦点,汹涌徊漩了一个钟头。那婆娑舞侣的四十颗心那样跳动……异教的精神,一时又在他们心里复活了,以有生自豪,就是一切一切了,他们除了自己,一概无所崇拜了”[3]381。舞会狂欢冲散了韦迪和游苔莎本来淡薄的社会道德意识,使他们旧情复燃,“走上了现在加倍不受羁勒的旧路”[3]385。另外,祝贺韦迪和朵逊结婚的闹剧、庆祝克林还乡的圣诞家宴,都构成了狂欢化的文本书写,是民俗文化审美的重要表现。
再者,《还乡》和《苔丝》中的酒店客栈也构成了广义上的狂欢广场,例如罗利弗酒店、醇沥酒店、鸢尾花酒店和静女店等,这里三教九流汇聚,等级权力消失,民主平等在场,用别样的形式体现了狂欢“人人平等”、“全民同乐”的核心精神。在广场狂欢中实现了高雅世俗化,官方民间化,国教异教化,民间文学在这一过程中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民间文学架起了沟通两个层面、两个世界、两种文化的桥梁,民间文学充当了连接此岸与彼岸、高雅和低俗、天堂与地狱、神圣与世俗、高贵与低贱、富贵与贫穷的媒介,以狂欢为主的民俗事象是消解社会等级、打破阶级界限的全民交会的时空。
狂欢化文学的典型人物形象是小丑、傻瓜、骗子这些被社会鄙视的人物,他们以鲜明而独特的、被官方正统文化所不齿的形象和声音来颠覆正统文化所欣赏的精英、理想形象,以嘲弄和戏谑正统人物达到娱乐和狂欢的目的,从而与官方主流文化所推崇的人物形成对抗,实现民众暂时的欢愉和精神满足。哈代小说中的狂欢化男性形象主要有阚特大爷、克锐、亚历克,女性形象有苏珊和卡尔,他们在不同程度上扮演了开心国王(王后)的角色。小说详述了祝火节上狂舞的阚特大爷的小丑形象:“他手里拿着手杖,一个人跳起米奴哀舞来;他这一跳,他背心底下带的那一串铜坠儿便像钟摆一般,明晃晃的摇摆不已;他只跳舞还不过瘾,嘴里还唱起歌来,他的嗓音就像一个关在烟筒里面的蜂子一样。”[3]26他喜欢唱的《爱琳王后的忏悔》讲的是爱琳王后与侍从大臣奸情败露的诙谐闹剧,体现了民间文学戏讽、丑化、脱冕达官显贵、皇室贵胄等上层人物的一大主题。他一贯风流腔调、满嘴浑话,“他妈的”不绝于口。哈代生动刻画了一个嗜酒贪欢、言语浪漫、吹嘘自擂、粗话连篇的常逗人发笑的自称“荒唐鬼”的“老二杆子”形象。
克锐是以“超级害羞”为表征的傻瓜形象,常被人奚落、取笑。克锐(Christian)这个名字在作品中构成了讽拟戏仿,他是个形象猥琐、声音尖细、胆小懦弱、可怜窝囊、迷信鬼怪的光棍,女人叫他“活死尸”、“赛瘦猴”,男人骂他“二尾子”,还比他为“骟了的羊”[3]38。哈代给这样一位人物取了Christian(意为基督徒)这样一个宗教色彩非常浓厚的名字,该名在文本中的命题跟原命题大相径庭,从而构成了明显的讽拟,含蓄地用这样一个卑微人物及其特殊的名字所形成的反讽意蕴来贬低、亵渎、脱冕基督,针砭国教。他的“无知”引起的矛盾成为改变人物命运和情节发展方向的关键,这个人物在文本中起到了一箭双雕的作用,既担当傻瓜角色实现了戏仿又充当了情节发展的助推器。亚历克通篇是个骗子形象,面色黝黑,嘴唇又红又光滑,两端卷曲的八字胡,他“绅士般的脸”和“滴溜溜的眼睛”[6]31散发出一种神奇的力量,许多研究者指出亚历克像英国通俗闹剧(melodrama)里的主人公,其行为滑稽、放浪,他的家族姓氏就带有欺骗性和冒充性,他骗取了苔丝的贞操,又瞒天过海,摇身一变,成了“虔诚”的传教士,骗取教民的信任,后又重返红尘,骗苔丝与其同居,他的一生亦庄亦谐,加冕脱冕兼有,充满了戏剧性。
苏珊和黑皮卡尔是两个女小丑,苏珊身广体胖,和费韦跳舞的时候,“她那木头套鞋噶哒噶哒地响,她的鲸骨胸衣就咯吱咯吱地响,再加上她自己大惊小怪地乱嚷,因此可以清清楚楚的听见一场和奏乐。”她舞着,嘴里乱骂着,双腿像鼓槌一般“在火星中间乱起乱落。”[3]46小说第三卷第二章写教堂礼拜时她针扎游苔莎,破坏了庄严肃穆的气氛,引起一片令人啼笑皆非的惊愕与哗然,演绎了一出教堂闹剧。号称“黑桃皇后”的黑面泼妇卡尔一向是亚历克的情妇,那日纵酒狂欢后的归途中,从她头上的篮子里流出来一道黑乎乎的亮晶晶的像一条满身粘液的蛇状物。这滑稽的场面立刻引起了大伙的一阵哄笑,尤其她为了把衣服擦干净情急之下躺在草地上用脊背打转,后又将身子在地上拖的怪态使“人们笑得前俯后仰,搞得没有劲了,有的抓着栅门,有的抱着柱子,有的扶着拐杖。”[6]59后来她恼羞成怒加之吃醋憋火跟苔丝找茬骂仗的情景更加突显了其泼妇小丑的形象。她们是行为张狂、肆无忌惮的悍妇,她们的“在场”是对高雅、主流文化所推崇的“淑女”形象的颠覆,是对基督文化框架下的维多利亚“贞洁观”的解构。
巴赫金主张:“小说中应该呈现时代的一切社会意识形态的声音,即时代的一切重要的语言;小说应该成为杂语的微观世界。”[8]杂语将语言的多样性引进小说,它的目的不是创造高雅的文学性,而是把非文学语言甚至方言俚语引进小说。在巴赫金看来,“单一的语言”、“统一的语言”是排他性的、虚假的、不现实的,因为社会充满了他人语言,是杂语的。杂语是社会语言的真实表露。“在狂欢化的小说中,语言杂交是通过故意混杂,使神圣与粗俗,崇高与卑下,聪颖与愚蠢等接近起来或融为一体,使等级规定好的界限被打破,樊篱被逾越。”[1]139-140哈代小说语言呈现出社会语言多样化、多元化、异质化的杂语特征,小说不是作者一人的单声话语而是多人形成的多声部,各种具有相对独立意识、自成体系的声音产生了“多音共鸣,众声喧哗”的复调小说的特征,形形色色的人物杂语反映了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生活态度和意识形态,是包罗万象的社会整体的缩影。借助于方言土语哈代人物语言具有了浮雕性,异语纷呈,各领风骚,从而构成了威塞克斯小说语言的多元性、杂语性、混合性的狂欢模式。这些乡村语言和方言土语中还夹杂着大量的谚语、俗语、格言、成语等,如俗语“情场里和战场上,一切手段都是应当的”[6]168等,这种语言既丰富了作品的民俗内涵,又增添了民间审美情趣,是营造狂欢氛围不可缺少的元素。
狂欢杂语的最有代表性的语言就是广场语言,它和身体接触、笑谑一起构成广场亲昵化的三要素。在民间文化的狂欢盛宴中,可以聆听到官方文化与民间文化、高雅与俚俗、精英与大众语言之间的摩擦与碰撞,聆听民众无所顾忌的开怀大笑。哈代小说有许多在平日看来“离经叛道”、“不合理规”、“荒诞不羁”、“亵渎神灵”的疯话、粗话、诅咒、赌咒发誓、俏皮话、讥讽话。源于笑谑的广场语言是物质的、粗俗的、放浪的,甚至可以是下流、猥亵的,是主流文化所排斥的、批判的、不屑一顾的。尤其骂粗话和诅咒往往将被骂者送入地球的下部(地狱)、或人体的下部(胯下)跟生殖器官及其系统相联系,充分体现了狂欢化文学时空体地形学的回归。广场语言是语言世俗化的重要标志,它将彼岸或天国观念世俗化、物质化,将它贬低、脱冕,把神圣的、高贵的思想理念带回到此岸,从“神本位”转到“人本位”、“权威意识”转到“平等意识”,从而实现了逆向、颠倒看世界和人生的可能。
广场语言的审美就在于创造出一种浪漫的亲昵氛围,使人们从中获得快乐和放松。《苔丝》中的周末狂欢游乐会上一个满脸是汗的年轻人一面咳嗽,一面用异常亲昵的语言劝苔丝和他跳舞“别着急嘛,俺亲爱的好人!”“你着什么急呀?明儿是礼拜天,谢天谢地,咱们可以趁做礼拜的时候,好好睡它一觉。来吧,跟俺再跳一曲好不好?”[6]56这种语言超出了平日乡亲街坊的男女关系界限,拉近了邻里之间的关系,是广场语言制造亲昵的一种表现形式。另外,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讽拟体的语言风格,把严肃的礼拜戏讽为睡觉的机会,“礼拜”在这里表达了与原意向相反的意向。《还乡》中克锐也把教堂礼拜庄重的气氛描述成闹剧,把神圣的仪式降格到喜剧层面,他们的语言对基督教降格脱冕,这里庄谐并举,既有礼拜的“神圣”,又有无礼的“亵渎”。另外,阚特大爷满嘴有失身份、与年龄不符的浑话和吹嘘“俺不管那一套。他妈的,俺不论干什么都行”[3]42,费韦忽略辈分对阚特大爷的戏侃、对女性的戏言、插科打浑无不营造出狂欢广场的亲昵。他说:“苏珊,亲爱的,咱们俩跳个舞吧-好不好哇,俺的乖乖呀?虽说是你那个巫婆养的丈夫把你从俺手里摄走了以后,已经过了这些年了,你的小模样儿还是一样地俊哪;咱们这阵要是不跳,待会儿太黑了,就看不见你那个仍旧很俊的小模样儿了。”“我把你的脑袋瓜给你砸碎啦,你这个大胆的混账东西,”[3]46-47苏珊欢喜地骂道。《苔丝》第二十一章还穿插了关于婚姻骗子杰克的民间诙谐闹剧,其中故事套故事的结构中所描述的谩骂是制造狂欢不可缺少的广场语:“婊子养的”、“王八蛋”、“骗子”、“老妖精”、“浑小子”、“混蛋”等[6]167。在广场,滑稽游戏、诙谐闹剧大放异彩,以村言俚语为主的杂语大行其道,“单一的真理语言”土崩瓦解。
滥觞于原始信仰的狂欢是人类精神生活必需的,它反映了人类原始祭祀文化的传承、人类生物性的张扬和对自然本真的渴望,这里拒绝“超我”,抛开“自我”,追求“本我”,是自由、民主、平等、天性、本能的天地,弥漫着乌托邦的理想气氛。具有浓厚狂欢化色彩的哈代小说立足于民间文学、民俗文化,以纵情的广场表演、滑稽的广场人物和粗放的广场语言营造了激情的广场狂欢氛围,表现了狂欢化文学解构等级秩序、颠覆官方宗教、消解权威制度的精神内核,文本构成了民间、大众、世俗文化与官方、精英、宗教文化的对峙,瓦解了逻各斯中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一元权威,从而产生了二元对立的张力,展示了古希腊酒神精神关照下的威塞克斯“狂欢式的生活”、“翻了个的生活”,“反面的生活”[2]161,是社会底层民众与民俗文化“在场”和“存在”的宣言——“我狂欢故我在。”
注 释:
① 萨提罗斯:希腊神话中的森林之神,半人半山羊的怪物,性好娱乐,耽于淫欲。
② 潘神:希腊神话中的山林、畜牧神,常带领山林女神舞蹈嬉戏。
③ 西琳克丝:山林女神,一天,为保护贞操免受玷污,变成了芦苇。
④ 罗提斯:海神波塞冬之女,普里阿普斯:男性生殖力之神和阳具之神。罗提斯被普里阿普斯追逐时,逃至水滨,化为荷花。
⑤ 西勒诺斯:酒神狄俄尼索斯的养父和师傅,也是森林诸神的领袖。
[1]夏忠宪.巴赫金狂欢化诗学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巴赫金.巴赫金全集:第五卷[M].白春仁,顾亚铃,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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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弗雷泽·詹·乔.金枝[M].徐育新,等译.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907.
[5]王建刚.狂欢诗学——巴赫金文学思想研究[M].上海:学林出社,2001:160-161.
[6]哈代·托马斯.苔丝[M].孙致礼,唐惠心,译.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2.
[7]Nietzsche Friedrich.The Birth of Tragedy[M].New York:Barnes and Noble,2006:6.
[8]巴赫金.小说话语[M]//文学与美学话语问题.莫斯科:文学出版社,197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