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乐辞格、维实辞格和至善辞格——一个关于辞格分类的假说

2013-08-15 00:48覃建平
关键词:辞格言语交际

覃建平

(湖北科技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北 咸宁 437005)

黄民裕[1]在《辞格汇编》里列举了119 种辞格,格又分85 式,合计204 个格式。并且辞格仍在发展,如赵宏[2]提出了变焦辞格,曹石珠[3]概括了拆字、并字、减笔、增笔、借形、合形、联边、变形、倒字等9 种辞格。有理由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将来的辞格会越来越多。辞格的细分,一方面拓展了修辞研究的深度,同时也给学习者带来了理解和使用的困惑。本文从修辞的心理学基础出发,探讨修辞和辞格的实质,进而探寻一种既能体现各种辞格的区别和联系,又便于理解和使用的辞格归类的思路。

一、修辞的心理学基础

修辞是“协调表达内容、表达形式、表达效果三点之间关系的语言运用现象或言语现象”[4]。其本质是“言语交际活动中的话语控制行为。即写说者有效控制言语交际的进程和交际的各种参与因素,运用最具有针对性的呼吁策略,最大限度地促使写说者所期望的话语效果的成功实现”[5]。

从语言表达的动机来看,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可看作是修辞的心理学基础。该理论把人格视为人们从内部控制行为的一种心理机制,这种心理机制决定着一个人在一切给定情境中的行为特征或行为模式。他把人格划分为三个相互联系的组成部分,即“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是与生俱来的,是无意识的心理结构,本我活动的基本原则是“维乐原则”,即不顾现实、无条件地追求先天本能快乐和满足。自我代表常识和理性,处于本我、超我和外部世界之间,在现实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它有选择地追求欲望的满足。它不仅必须寻找满足本我需要的事物,而且还必须考虑到所寻找的事物不能违反超我的价值观。其活动原则是“维实原则”。超我是自我发展的最高阶段,代表良心、社会准则和自我理想。其活动的原则是“至善原则”①。

对一个心智健全的人而言,人格的三个组成部分,作为人们内部控制行为的一种心理机制,超我指导自我,压制本我,它们的密切配合使人能够卓有成效地展开与外界环境的各种交往,以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和欲望,形成健全人格。修辞/语言其实就是人格的三个组成部分及其三个活动原则在言语行为中的具体实现,人们就是利用这三个原则指导语言实践,以言语行为的形式实现本我、自我和超我。

二、修辞和辞格的实质

上节提到的两个关于修辞本质的观点,虽其表达形式不同,但都能很好地归结到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

前者体现了人的心理机制(人格)对语言实践的控制和指导,使写说者最大限度地实现某种欲望(即“话语效果的成功实现”);后者体现了人类从语言实践的角度对实现“本我、自我和超我”最佳平衡的追求。“表达内容”是本我的原始表达(即写说者的原始意图);“表达形式”是写说者为实现其“表达效果”,在现实条件(语境)的允许的前提下,对语言表达方式作出的最恰当的选择(即乔姆斯基所说的表层结构),是自我和超我的实现。

“协调表达内容、表达形式、表达效果三点之间关系”,其实就是人们在语言的信息性、经济性和得体性之间寻求一种最佳平衡,就是人们在以言语形式实现本我、自我和超我时,三个活动原则的一种相互制约。

另外,经济性是语言的一个基本属性。语言的经济性告诉我们:“言语活动中存在着从内部促使语言运动发展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归结为人的交际和表达的需要与人在生理上和精神上的自然惰性之间的基本冲突。……惰性则要求在言语活动中尽可能减少力量的消耗,使用比较少的、省力的、已经熟悉了的或比较习惯了的、或具有较大普遍性的语言单位。在保证语言完成交际功能的前提下,人们自觉不自觉地对言语交际中的力量消耗作出合乎经济要求的安排”[6]。语言的经济性可体现在语言的各个层面,如语音上的略读,拼写上的缩写,语义上的一词多义、一词多性,句法上的缩略形式等。这就为语言创新(修辞)提供了可能。如隐喻“他是我们班上的诸葛亮”,十个字就把“他”的特征、在班级的作用等全部表达出来了。

从表面上看,语言的经济性是人们对语言表达形式选择的结果。其实质也是本我(惰性)在自我和超我的指导和限制下(以“保证语言完成交际功能”为前提)在言语行为中的实现。

最后,语言是约定俗成的(conventionalized)。新的语言形式能否被大众理解和接受,最终成为大众语言/固定的辞格,还需经过公约化的过程。语言的每个成分(如语音、词汇及语义等)及控制语言使用的规则(如句法、语义、语用规则等)都是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共同约定的结果。新的语言表达式、意义(如新辞格)首先被少数人使用,然后逐渐传播开来,直到被多数人理解、接受和使用,最后才能成为大众语言。

语言的公约性暗示着语言使用者应该遵守语言公约(因为它是共同约定的结果,即超我和自我对本我的指导和压制),否则,交际可能会中断。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违反这些公约(因为它是共同约定的结果,即本我和自我的部分实现)。这也为语言的发展、创新和变异提供了空间。如对语音、拼写、标点、句法、语义及语用规则等的违反,而形成的各种修辞,就是对语言公约违反的例子。如“Time is money”、“He is my b- b- b- boy friend”、“英国会不会被9.11?”

综上,追求本我、自我及超我(语言的经济性、信息性和得体性)之间的最佳平衡是思维创新的主要动因。就言语交际而言,其结果是人们对语言表达形式或意义的选择、重组或创新。公约化是新的语言形式、意义转化为语言公约/固定辞格的主要机制。修辞实质上就是人们在人格理论的三个活动原则的指导和控制下,对语言在语音、词汇、句法及意义等方面加以创新所形成的、能被大众理解和接受的言语现象,是以语言为媒介实现本我、自我和超我的一种方式。

如用适当词语对这些创新后的语言形式和意义或创新方法进行命名,这些名称就是辞格。如“这是我的一片心意”,“哥吃的不是面,吃的是寂寞/幸福/骄傲”等修辞可分别用“隐喻”,“转喻”或“拈连”等传统辞格来命名。

三、辞格的再分类

辞格的实质是对修辞形式或方法的命名,辞格的分类是为了突显各种辞格间的区别和联系,加深人们对言语活动本质的认识,进而提高理解和运用语言的能力。辞格分类的重点是要弄清个体辞格的实质,发掘辞格之间的异同,找出一个理想的划分标准[7]。

1.辞格划分标准及辞格的大致分类

修辞/语言是人格的三个组成部分及其三个活动原则在语言实践中的实现。对于一个心智健全的人而言,他在社会交际中,很少赤裸裸地实现或表达他的本我。同样,在实现或表达自我或超我时,也必然同时实现或表达人格的其他两个方面。所以,本我、自我和超我本身是一个相互制约的统一整体,具有不可分性。另外,辞格是人们从不同的视角或层面给各种修辞现象贴上的标签,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因此,各种辞格间总是存在相互重叠的部分,不太可能找到一个准确的、统一的辞格划分标准。

正如陈望道先生所说:“除非真有必要,是不必条分缕析、乱人耳目的。辞格的分类极难”[8]。所以,过多、过细地对辞格进行分类的意义不大,反而会给学习者造成不必要的困难。如很难区分“哥吃的不是面,吃的是寂寞/幸福/骄傲”等等是转喻还是拈连,也很难区分“a cloudy face、a sweet face”是隐喻、移就还是通感。如果把每种语言的创新形式都贴上辞格的标签,其理论性和可行性不强。

但根据修辞的不同分类标准,对辞格进行大致的分类既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学界在这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修辞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修辞学认为:不管实际表达效果如何,表达成功与否。只要有把话说好、把文章写好的动机,并为此作出了努力,这种与现实语境相联系的言语表达就应承认是修辞现象;而从狭义修辞学的观点看,只有那些适应语境,表达效果好,表达成功的积极言语行为和结果,才承认是修辞现象[9]。

陈望道从目的、手段、要求、适用范围等角度提出了积极修辞和消极修辞的概念。积极修辞以生动、有力地表达情趣、情感体验为目的,消极修辞则在于真实地记述客观事物[10]。根据这一观点,部分广义修辞和消极修辞没有具体的辞格分类,狭义修辞和积极修辞才有各种辞格分类。

又如刘大为[11]从认知的角度、以义素分析为切入点,将修辞分为认知性修辞和表达性修辞两类:认知性修辞是对词义“不可能特征”的追求②,它不仅引起了语义的变化,而且改变了我们对事物的认知关系。表达性修辞指的是如何使表达更准确贴切,或是更鲜明生动,或是更突现强调,或是更简洁明了的修辞,它们只是语言形式上的变异,而没有认知上的变化。

显然,认知性修辞和表达性修辞都属于狭义修辞或积极修辞,进而就有了认知性辞格与表达性辞格两种辞格。如比喻、借喻、比拟、借代、移就及夸张等可归类到认知性辞格之下。仿拟(仿词、仿语、仿句及仿调)、排比、对偶、顶真等可归类到表达性辞格之下。

李国南[12]将辞格分类的认知心理学依据归纳为相似联想(association by similarity)、对比联想(association by contrast)及邻近联想(association by contiguity)。据此,拟声、明喻、暗喻、拟人、通感、委婉、仿拟、转类等被看作是相似联想的结果。对比、排比、对偶及反语则被看作是对比联想的结果,而转喻/借代、提喻、移就等是邻近联想的结果。

刘氏和李氏从认知的角度将狭义修辞/积极修辞划分成了两大类和三大类,这为众多的辞格的归类找到了认知基础,也为理解部分辞格的实质开辟新的途径。但刘氏同时也指出:在比喻、夸张和借代上,两种修辞格又交叉在一起;李氏的“三种联想”的边界也是模糊的,如相似联想和邻近联想。如“笔战”,既与“战争”有相似关系,“笔”与“文章”又有邻近关系。因此,“笔战”既是一个隐喻辞格,又是一个借代辞格。另一方面,根据李氏的理论,很难给反复、反问、设问、递进等辞格找到“联想”依据。

2.辞格分类假说

上文提到“不太可能找到一个准确的、统一的辞格划分标准”,也看到了因为没有统一的辞格划分标准而导致的各种“大致分类”的缺陷。能否从修辞实质出发,找出一个相对准确和统一的辞格划分标准、进而对所有辞格进行分类?

言语行为是人们心理活动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或者说是某种欲望的实现形式。虽然言语行为的实现必然同时受到“三个活动原则”的指导和控制,在人类语言里必然同时蕴含着“本我、自我和超我”和“维乐、维实及至善”的成份,但具体到某一个具体言语行为时,总有其侧重点。如语言的公约性和信息性主要体现了自我和维实原则。如科技论文等,写说者须相对严格地遵守语言公约,“在现实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选择地追求欲望的满足”,准确表达其观点;语言的得体性则主要体现了超我和至善原则,如委婉语等,写说者根据社会准则,间接地表达其观点,使其言语更容易被听众接受;语言的经济性和艺术性主要体现了本我和维乐原则,如诗歌、相声、歇后语等在满足了写说者某种欲望实现的同时,也给读者、听众带来了快乐和美的享受。

如果把维乐、维实或至善这三种使用修辞的心理动机看着辞格划分的心理学依据和标准,并借用这三个名称,则可将所有的辞格大致分为“维乐辞格”、“维实辞格”和“至善辞格”三个大类。

这种分类有如下三大优点:一是与人们使用修辞来实现本我、自我和超我的动机是一致的,因而具有明确的心理学基础和心理现实性,突出了修辞的实质,容易理解。二是能凸显三种辞格的区别和联系。其区别在于明确了言者使用修辞的主要动机:或偏向维乐,或偏向维实,或偏向至善。其联系在于言者的某一主要目的实现的同时,其他两种目的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得以实现。三是它只涉及了言者使用修辞的动机和目的,而不管修辞的具体表达形式,因而可以包含广义修辞或消极修辞在内的所有的辞格,为众多辞格的归类找到了新的心理学依据。如是,维乐辞格主要包括那些具有美学价值、幽默感或经济性的辞格;维实辞格可把广义修辞包括进来,但也不排除积极修辞的各种辞格;至善辞格可包括那些得体的、富于真理和智慧的修辞表达。现有的辞格,如隐喻、粘连、排比、对偶、仿拟、顶真、夸张、明喻及暗喻等,在不同的语境下,既可能是维乐辞格,也可能是维实辞格或至善辞格。

四、结语

本文在分析修辞的心理学基础上,探讨了修辞和辞格的实质,并提出了两个观点:一是不必过多、过细地对辞格进行分类,而可从修辞的心理学基础出发,对辞格进行大致的分类;二是尝试把所有辞格归结到“维乐辞格”、“维实辞格”和“至善辞格”三种辞格中。但这三种辞格之间的差异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注 释:

① 参见:MBA 智库百科。http://wiki.mbalib.com/wiki/Freud%27s_Theory_of_Personality Structure。

② 刘大为将一个词的意义分析为一组区别性的语义特征:必有特征、可能特征、不可能特征。内涵特征是必有特征,外延特征是可能特征,不可能特征分为性质上不可能和程度上不可能两类:凡与一个词的必有特征冲突的语义特征都是这个词的性质上不可能特征,如“杯子叫唤了一声”;性质上必须是可能的,而是事理上的不可能的特征叫程度上不可能特征,如“白发三千丈”。

[1]黄民裕.辞格汇编[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

[2]赵 宏.修辞新格-变焦[J].修辞学习,2001(3):35.

[3]曹石珠.汉字修辞学[M].西安:西安出版社,2004.

[4]色·苏雅拉图.修辞和修辞学的“三点一线”基本原理概述[J].内蒙古社会科学,1991(4):112.

[5]李 军.对修辞定义与修辞学性质的看法[J].毕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1):42.

[6]周绍珩.马丁内的语言功能观和语言经济观[J].国外语言学,1980(4):7.

[7]樊绿珍.汉语辞格的分类[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12(2).

[8]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

[9]郝荣斋.广义修辞学和狭义修辞学[J].修辞学习,2000(1):4.

[10]吴思聪.积极修辞与消极修辞小议[J].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09(4):46.

[11]刘大为.认知性修辞和表达性修辞[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1(5):21-30.

[12]李国南.辞格与词汇[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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