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颖
(1.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经济贸易系,福建,福州350012;2.福建农林大学 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自2005年供应链金融产生以来,其逐渐成为传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替代方式,受到企业和银行的广泛重视,国内外对供应链金融的实践也掀起了一股热潮。国外以花旗银行为代表的一些全球性大银行正积极开辟供应链金融业务,国内以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代表的国有银行和以民生银行为代表的股份制银行都在大力推进供应链金融业务。从国内外供应链金融的实践来看,更多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由商业银行发展和推动起来的,因此,站在商业银行角度来研究供应链金融是当前供应链金融研究的主流和重点。我国最早开始试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胡跃飞(2007)、刘士宁(2007)、石飞(2010)、严广乐(2011)等对供应链金融的内涵进行了研究,认为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针对供应链所开展的融资活动,利用企业应收账款、存货、预付账款等各项流动资产进行方案设计,主要为供应链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重点是为供应链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供应链金融也被认为是产业链金融,其最大的特点是在供应链中寻找一个核心企业,以其为出发点,依靠其信用水平、行业地位及对供应链的管理能力,为整个供应链提供金融服务。供应链中小企业必须与核心企业发生真实交易,并获得核心企业的认可才能获得银行授信支持。供应链金融在木材加工业的应用,就是木材加工业供应链金融。由于不同行业的发展环境、产品形态各异,其供应链及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点是不一样的,因此在管理上也有所区别。木材加工业供应链金融的主体主要有:商业银行、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中小企业、核心企业和第三方物流。由于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部分存货类融资产品涉及到质押物的监管问题,因此,从事专业监管工作的第三方物流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合作伙伴,也是供应链金融的主体之一。
因为木材加工业的自身特点及发展环境与其他行业不同,当前木材加工业供应链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涉及主体较多,各主体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特别是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企业之间信任度不高。针对木材加工业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问题,建议从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中小企业、核心企业、商业银行和第三方物流四个角度加强管理。
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中小企业主要是为核心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服务,由于自身规模较小,在供应链中话语权不大,更重视个体利益的实现,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中小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增强企业之间的信任。
由于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中小企业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出于个体利益考虑,其行为时常具有机会主义倾向,更注重短期利益的实现,这种行为很容易使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缺乏信任感,从而阻碍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交易成本。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的发展,木材加工业企业间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供求的不确定性也会越来越大,供应链风险凸现。长期合作可以提高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中小企业之间的相互了解,增进彼此合作的默契程度,有助于增进供应链中小企业之间的信任,促进更深程度的合作。而信任是企业对对方能力及行为的一种信心,是保证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合作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供应链伙伴中一方的不信任,将影响到另一方付出的收益,造成合作关系的非正常终结。木材加工业供应链合作伙伴间的相互信任可以避免供应链管理中的冲突和不协调,降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交易成本,提高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和竞争力。
信息技术水平是影响供应链上下游信息共享有效性的重要因素,由于木材加工业供应链节点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小微企业,一些企业领导者受企业实力限制或自身素质束缚,尚未树立企业信息化的理念,企业信息技术水平相对薄弱。为了促进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中小企业管理者应重视企业信息化建设,通过培训、学习等手段培养员工熟练掌握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的能力。信任关系的建立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企业之间的沟通显得特别重要,因此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中小企业还要注意构筑多样化的信息沟通渠道,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相互了解,如既可以采用信息技术实现低成本、实时、间接的沟通,也可以通过企业进行定期的高层会晤来了解对方的经营动态、战略方针及发展趋势。
在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一般是大型木材加工企业,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在供应链中处于主导地位,具有很大的话语权。供应链绩效的提高对核心企业的益处往往要高于其他企业,因此实现信息共享,核心企业拥有更多的责任。
供应链上下游伙伴间的信任是实现供应链合作的基础。在木材加工业供应链合作伙伴间由于每个企业掌握的信息量不同,也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核心企业可以利用自己在供应链中的优势地位,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指标,选择优秀的合作伙伴,通过严格考核上游供应商的原材料质量,监督下游经销商或零售商的销售行为,充分了解市场信息和资金流向,与供应链上下游优秀的中小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成供应链联盟,以保持供应链的相对稳定性。并采用各种手段,如成员高层之间的定期会晤、向上下游中小企业派出管理人员等,加强供应链联盟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成员之间的信任程度,促使合作成员满意度增加,以此带动各方在作业信息、战略信息、财务信息和物流信息等的迅速交流。
由于当前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水平较差,可以在契约中增加价格激励等措施,以促进信息的共享。如大型木材加工企业作为核心企业,可以通过与上游供应商签署长期供货合同,以稳定供应商,把供应商纳入到制造企业的信息平台中,及时了解供应商的进货成本,当木材供应资源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动时,木材加工企业可以根据信息平台掌握的信息,及时给予价格调整,让供应商保持适当的利润空间;还可以通过与供应链下游销售商签订长期销售合同,以稳定销售商,并把销售商纳入到本企业的信息平台中,及时了解销售商的销售成本,并给予数量折扣或价格折扣等优惠措施,鼓励销售商多销售多得利。借助契约,建立常态的激励机制,供应链上游中小供应商和下游中小销售商通过与核心企业的交易获得稳定的利益,促进其与核心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获得更多的机会。对于供应链伙伴来说,信息共享水平的增加,也意味着合作风险的降低,供应链成本的降低,如库存水平,当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中小企业合作各方尝到合作的甜头,自然就会愿意提高信息共享的程度。
商业银行是供应链金融风险的主要承担者,为了减少与其他几个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可以采用以下几个措施:
供应链金融是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一大创新,具有地域分散、明显的行业特色等特点,商业银行传统的组织结构对其并不适应,因此必须建立与完善符合供应链金融特征的组织结构。对于大银行或超大型银行,可以在总分行层面设置业务事业部制,每个事业部都是一个专门的部门,专门从事某一类业务(于秀华,2012)。对于木材加工业供应链金融,可以成立木材加工业事业部,深入了解木材加工业供应链特性,不断开发适合木材加工业特点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全面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增值收益,并稳定和巩固与木材加工业供应链节点企业的关系。通过成立事业部制,可以有效解决地区分行制对供应链的割裂。对于大多数中小商业银行,由于规模不大,多数具有明显的服务区域范围,可以通过成立特色支行,专门服务于某个集中区域的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企业,总行组建木材加工业金融项目团队,从后台风险部门及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人员在一定时间内隶属于项目团队,但又不脱离原有部门,特色支行和总行木材加工业金融项目团队通过对木材加工业及供应链节点企业的集中市场调研,再针对木材加工业的资金流动特性及风险点,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的木材加工业供应链金融产品及金融解决方案、风险防控措施。由于木材加工业供应链还有地域分散性的特点,导致了供应链金融所服务的对象地域同样分散,比如仅福建省就有几个比较集中的木材加工业区,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企业有相当多是跨区域的,这就需要商业银行总分行或支行的协调和合作,需要银行建立跨地区的协作机制,真正服务于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企业(陈娟,2011)。
内部风险控制主要集中在:1.质押物和质权选择。由于木材加工业供应链金融更多的是面向木材加工业中小微企业,资质要求门槛较低,其还款来源更多依靠木材加工业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授信的支持性资产,如质押权、应收账款质权等,为降低金融风险,商业银行必须慎重选择木材加工业质押物及应收账款质权等。对于木材加工业的质押物,应注意选择易于保存、容易计量、易于变现、价格稳定、流动性强的质押物,而对于不具备以上特点的木材加工业制品,如部分木制工艺品等因为不易计量等各种原因,不宜作为木材加工业供应链金融的质押物。为了保证授信的自偿性,木材加工业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必须具备可实现性,因此一定要注意应收账款的时效性,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信等。2.风险预警与应急预案。风险预警是风险发现的一个机制,木材加工业供应链金融面对的是大量的木材加工业中小微客户,其经营的稳定性远远不如大企业,抗风险和应对危机的能力也较差,再加上信息不透明、财务数据真实性差等特点,商业银行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关注中小微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关注抵押物价格的变动。针对融资企业出现经营风险、质押物价格变动大、融资企业不配合监管方等行为,商业银行还必须建立应急预案。3.对质押物监管方的选择和管理。在存货融资和预付账款融资模式由于涉及到对质押物的监管问题,需要第三方物流作为合作方来监管质押物,其虽然有助于银行对质押物风险的控制,但第三方物流的监管能力也给银行带来新的操作风险。因此银行应注意选择实力雄厚、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完善仓储管理制度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以降低操作风险。4.对木材加工业供应链核心企业的管理。核心企业在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中具有绝对地位,因为商业银行在对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授信中,往往把中小企业的信用提高到与核心企业相同的高度,如果核心企业出现经营风险或道德风险,木材加工业供应链金融也就不复存在。因此,商业银行应建立一套对核心企业选择和管理的制度。
由于木材加工业供应链金融涉及到商业银行、木材加工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中小企业、存货监管方第三方物流企业等主体,其对银行员工的要求要远远高于传统业务产品。商业银行必须不断提高员工的品德素质和基本业务能力,如对木材加工业的调研能力、对供应链企业的了解程度、风险意识等。
在木材加工业供应链金融中,由于质押动产的相关产品中需要对货物的监管,第三方物流企业凭借其专业的仓储管理能力,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合作伙伴。不仅协助银行对行使对质押物的运输、仓储监管等活动,还可以通过监管质押物获得融资企业的相关经营活动信息,为银行提供预警信号。为了更好地配合商业银行对质押物实施监管,第三方物流企业也要苦练内功,建立完善的仓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出入库管理及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对一线仓管人员责任心的培养和业务监管能力的培育。同时作为商业银行对质押物监管的代理人,第三方物流企业也必须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与商业银行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实时的沟通,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马上发出预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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