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圣娥
林圣娥/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助教(福建泉州362200)。
在网络媒体迅速崛起的今天,网络带给人们的影响从经济、技术等领域渗透到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网络语言是网络媒体广泛运用下所产生的新事物和新文化,它以不可抗拒的力量给公文写作造成极大的冲击。本文在对网络语言和公文写作的语言特征进行界定的同时,深入分析网络语言对公文写作的冲击,并进一步探索公文写作的出路。
网络语言是伴随着网络的发展而新兴的一种有别于传统平面媒介的语言形式。在于根元主编的《中国网络语言词典》中,对“网络语言”提出了如下定义:“网语”是互联网的产物。在网络日益普及的虚拟空间里,人们表达思想、情感的方式也应与现实生活中的表达习惯有所不同,于是有的人创造出令人新奇也令人愤怒和费解的“网语”。
网络语言最大的特点是标新立异,它是人们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产物。通常情况下,人们突破之前的常规语法,使用自创的新词语。另外,网络语言也极具经济性,它突破传统书写的局限、创制了新的形音义的结合体,产生了字母词、数字词、图形符号等,并依靠这些简单的符号传达丰富的思想感情和内涵。如:“^_^”(微笑)、“*_^”(挤眉弄眼)、“(@@)”(童心未泯)、“:—”(高兴)等等。这些可爱又生动的字符组合给网络生活增添了许多的生气和实在感。诙谐性是网络语言更为吸引人主动使用并进行传播的又一特点。网民经常苦心构思出许多生动有趣且反主流的叛逆的网络语言,营造出轻松幽默的阅读氛围。如,“恐龙”原指外形奇特的史前动物,因其形态丑陋而被借用来表示“相貌丑陋的上网女性”,具有很强的反讽效果。
所谓公文,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社会活动中使用的具有特定格式的文件或书面材料。《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明确指出,行政机关的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代表机关发言,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其用语应当严谨、庄重,以体现公文的严肃性。古人就曾说过:“一字入公文,九牛拔不出。”公文语言一旦出现错、漏、歧解,轻则败坏机关的名誉,重则给工作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这就要求在公文的写作中,必须使用规范化的书面语言,如在文件中使用“商榷、批准、颁发”等书面用语,而不使用“商量、答应、发给”等口语。另外,在公文制作过程中,任何个体不能把主观色彩和感情表露在公文语言之中,任何个人的感情锋芒都受到严格的限制。高尔基在《论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中对公文用词提出了“必须善于从中挑选最准确、最明晰、最生动的词语”的要求。遵循这一要求,公文的语言表述必须符合客观实际,既要概念准确、恰当,又要符合语法修辞的规范。
2010年11月10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文章的标题《江苏给力“文化强省”》,网络语“给力”一词登上了《人民日报》头版头条,这被看成是网络语言被认可的一个大事件。除此之外,上海警方在官方微博发出了一则“淘宝体”通缉令:“亲,被通缉的逃犯们,徐汇公安‘清网行动’大优惠开始啦!亲,现在拨打110,就可预订‘包运输、包食宿、包就医’优惠套餐,在徐汇自首还可获赠夏季冰饮、编号制服……”除了通缉令以外,大学录取通知书等多种公文也使用“淘宝体”。2011年7月,南京理工大学给新生发送了“淘宝体”录取短信:“亲,祝贺你哦!你被南理工录取了哦!不错的哦!211院校哦!……”另外,外交部官方微博“外交小灵通”也用“淘宝体”发布了一则“中日韩三国合作秘书处”招聘公告:“亲,你大学本科毕业不?办公软件使用熟练不?英语交流顺溜不?驾照有木有?快来看,中日韩三国合作秘书处招人啦!”不仅高层机关有使用“淘宝体”的趋向,一些基层执法机关也开始使用“淘宝体”。前一段时间,武汉30名城管举卖萌提示牌劝阻占道摊贩,举出的牌子中赫然写着“化工桶烤的红薯有木有,化工桶烙的饼子有木有”“亲,发现无证摊贩占道经营可以投诉哦”等,令观者忍俊不禁。“淘宝体”、“咆哮体”等网络语系走进公文与网络语言的迅速发展息息相关。
对于网络语言进入政府公文,专家持有不同意见。2012年5月29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在《2011年度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中从官方话语系统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网络语言的不稳定发展趋势和相对脆弱的生命力这两点考虑,对公文写作中的网络语言提出批评,目的是为了确保政府公文历经数年后不至于被误读。教育部语信司副司长田立新也表示,像通缉令之类的政府公文不宜用“淘宝体”,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认为,政府部门过多使用网络文体不太合适。公文可以关注网络化表达方式,但是必须遵守相应规范。
新华网报道,正在审议中的《上海市实施办法 (草案)》(修改稿)》对日渐泛滥的网络语言发出“封杀令”,规定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和新闻报道中将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言。如果这一“办法(草案)”最终得以通过,将是国内首次将规范网络语言行为写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对于网络语言,我们是否应该封杀呢?答案是否定的。首先,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反映文化的进步,语言是不断发展、不断演变的,在文化的进步过程中,语言也会自然而然进行新陈代谢、自我规范。民间语汇补充、进入、修正主流的官方语言,早在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体现,如它的《风》这部分,就是完全来自民间的土风、风谣。在中国古代,文人写文章爱用‘曲笔’,所谓“曲笔”,就是作者故意背离本题,不直书其事,而通过对与其相反或相关的人、事、物、理的描述、议论,采用转折变化、陪衬烘托等手法将本意含蓄地表达出来的一种写作艺术。清人王夫之在《姜斋诗话》中写道:“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如今,我们则有了更形象生动的网络热词。比如,“柜族”是“蜗居族”表现出的苦笑和无奈;“蒜你狠、姜你军”有对物价上涨的调侃;还有“五道杠”少年的“官范”折射出人们对现实的不满。这些网络热词大多是通过冷幽默、双关语、讽刺等方式,实现着对于现实生活中一些不正常现象的深刻嘲讽。由于网络热语展现出的轻松状态更易被众多大学生和年轻一代接受,从而成了他们语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欣喜地看到了第6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中也收录了新增的3000多条词汇,其中包括“给力”“宅男”“雷人”“团购”“微博”“摇号”等网络热词,另外,230多个非汉字书写的新兴字母词也被收入其中,如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PM2.5(在空中飘浮的直径小于2.5微米的可吸入颗粒物)和NBA(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等,而这些词汇,在第5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中则是一个不收。从拒收到有选择地收录,这体现了文化的兼容和进步。上海辞书出版社语词编辑室编辑徐俊超认为,与其失之于严,无宁失之于宽,只要社会大众认可的,就应该被收录,不能因为积极或消极而随便放弃任何一个热门词汇。
不可否认的是,网络语言和公文写作之间一直存在一条“鸿沟”。因此,在公文写作中,我们既不能对网络语言简单地奉行“拿来主义”,更不能“一棒子”将其剔除,这都是不理性的行为。因此,公文写作要探索出一条适合的道路。
首先,我们应该加强网络立法,从法制上对网络语言进行疏通和引导。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应根据信息化社会的发展和网络时代的特点,及时制定新的规范和标准,对于新出现的失范现象及时加以规范和引导,并充分利用网络这个信息化的手段和平台,大力宣传倡导语言规范。其次,要提高公文写作者的语文素养及语言运用能力。我们应认真研究网络语言的生成机制和对现实语言的影响,引导广大网民树立科学的语言观,正确处理传统语言和网络语言的关系,把“对立面”变成“结合体”,淘沙取宝,兼容并蓄,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让网络语言真正成为汉语的新鲜血液,让它更好地为传统语言服务。再者,公文写作者要保持与时俱进思维和创新精神,将网络语言活学活用,精练概括和生动总结出符合时代特点的公文形式。
网络语言不仅丰富了我们的用语,更重要的是它更能反映我们社会的变化和发展。而公文写作的其中一个要求就是要与时俱进。在网络语言对公文写作的冲击中,作为生活在信息时代、网络时代的公文写作者首先应该自动学习网络语言、了解网络语言,吸收其精华的部分,限制和祛除其中不利的方面;其次,政府要通过引导使大家使用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语言,防止污浊的网络语言出现和流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网络词语符合规范性的要求,也使语言更加鲜活、生动,满足社会发展及人们现实生活中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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